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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化經營:農業理念的全面創新
編者的話:自20世紀90年代初山東省等地率先開展農業產業化經營以來,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實踐在各地蓬勃發展。但人們對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理解仍存在一些分歧,甚至還有誤解。因此,對它進行理論探討,澄清一些錯誤認識十分必要。這就是本版刊登此文的初衷。同時,7月17日至18日,省委八屆七次全會舉行,審議通過了《中共廣東省委關于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決定》,為推動我省農業產業化加快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本報擬從今天起推出專版,重點關注農業產業化這一經濟熱點問題,敬請讀者垂注。◆農業產業化經營是農業發展新階段產物
很難設想在計劃經濟時期,在農產品短缺的背景下,我國會提出農業要走產業化經營的路子。在過去,我們一提到農業,往往是意味著農業生產,把農產品生產出來是發展農業的首要目標,也是絕大多數人非常樸素的追求。那時,在一定程度上講并沒有或者說是缺乏農業經營的概念。即生產出產品是第一位的,至于如何經營好農業,換句話說就是搞農業賺不賺錢,人們常常考慮得不多。這在當時是正常的,也是很現實的。也可以說在農產品短缺時,生產出農產品同搞農業賺錢兩者基本上是等同的。產品生產出來了,農民也就有了錢。這一點,20世紀80年代初期農民的感受是深刻的。
1983年開始出現的“賣糧難”,表明我國的溫飽問題開始得到基本解決,農民也開始意識到只把產品生產出來還不行,還要爭取賣個好價錢。這樣也就有了經營農業概念,從事農業生產要算一算成本效益賬。積極發展多種經營,擴大農業生產的空間,是農民最初的基本選擇。80年代中后期蔬菜、水果等農產品的大幅度增產就是這一基本選擇的結果。在國民經濟三年治理整頓時期,農民又出現農產品賣難,怎么辦?一些地方開始認識到要經營好農業,只在農業生產環節“打圈圈”是有局限的,要進一步發展農業,實現農業的增產增收,必須由產中向產前和產后環節延伸。經過幾年的艱苦探索和總結,終于在1993年前后提出了產業化經營的農業發展新思路。80年代中后期不少地方積極探索種養加相結合、農工商綜合經營、貿工農一體化、產加銷一條龍等也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提出做了很好的鋪墊。上述這些變化,從根本上講是得益于我國農業和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化,得益于改革的市場取向。
◆農業產業化經營實現了小農戶與大市場的順利對接
農村改革以來我們重新確立了農戶家庭承包經營這個新的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微觀基礎。我國農戶小規模經營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不太可能有根本性的改觀。這是由人多地少、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基本國情所決定的。這也就決定了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業現代化道路必須在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進行。
顯然,如果要是簡單地把農戶推向市場,其后果將是災難性的。近年來各地在這方面也有許多教訓。但這不是家庭經營之過,而是沒有找到農戶小規模經營與社會化大市場對接的有效途徑。農業產業化經營有效地實現了小農戶與大市場的順利對接,即在不觸動農戶的承包經營權或繼續在農戶小規模經營的基礎上,通過生產要素的合理流轉與配置及在產業鏈上的分工與合作,將各經濟主體的利益有機地結合起來,抵御市場風險,以產業鏈或產業體系的“有機整體”面貌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搏擊,共創雙贏或多贏的局面。這樣的生產要素配置和經濟主體的分工協作,也是歐美等農業發達國家“農業一體化經營”實踐的精髓。就我國而言,這樣的對接,既克服了傳統觀念上農戶小規模經營的弊端,提高了農戶的組織化程度,也由于產業鏈或產業體系的集聚效應使得先進的科學技術、先進的經營理念、科學的管理手段等在農業領域有了大有作為的空間,顯著壯大和提升了農戶乃至農業產業鏈或產業體系在市場競爭中的生存能力與競爭力。
◆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業發展提供新的視角
農業產業化經營為農業發展提供了新的視角,農業不再是過去的“從田間到地頭”,而是從傳統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后諸環節一直延伸到“餐桌”。它不僅包括傳統的種植業,也涵蓋畜牧和水產養殖業的向產前和產后的延伸。在產業化經營的農業觀念下,過去單個的某一種農產品都形成一個產業鏈或產業體系,整個農業將呈現為由眾多的和各具特色的產業鏈或產業體系組成的“龍型經濟”格局。顯然,這樣的農業觀念把過去單一的和具體的某一種農產品或某種農產品的一個品種通過向產前和產后環節延伸,做大為一個相對完整的產業鏈或者產業體系,不僅增加了產品的附加值,有利于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也從根本上提升了農業的經濟效益和市場競爭能力。這其實也就是“向農業的深度和廣度進軍”。
◆農業產業化經營要借鑒工商企業的經驗
豐富多彩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體現的是一種農業經營的新理念,它對我國農業的改革與發展具有世界觀和方法論的意義。
農業產業重在經營。在溫飽問題基本解決后,人們對農業的需求開始發了深刻的變化,不僅對農產品的質量和多樣化提出要求,也要求農業功能的多元化,如生態環保、旅游觀光和休閑等。顯然,如此豐富和多樣化的需求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業生產者難以滿足的。農業生產者必須懂得和學會經營農業。要經營好農業,必然要借鑒工商企業的經驗,將工商企業的經營之道嫁接于傳統農業,也就是推進農業的企業化。
農業產業化經營強調的是產業化。產業化經營也就是農業再生產過程的整合,包括相關各經濟利益主體的明確分工和利益的合理分享。可以說,在一個產業鏈或產業體系上,各相關利益主體是“為了各自的利益走到一起來”并形成一種“合力”。從嚴格意義上講,各利益主體并不存在誰保護誰的問題,而是大家互相保護。其基本法則是保護了別人的利益就是對自身利益的保護。各利益主體的所謂“讓利”具有“成本”的性質,目的始終是以較低的成本得到較多的回報。
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實現形式是龍頭帶動農戶,形成龍型經濟格局。每一條龍就是一個產業鏈或產業體系。它是由具體的農產品引發和拓展形成的。龍頭可以是加工企業,也可以是流通組織、批發市場、科研機構、農民合作組織等,即誰有能力當龍頭誰就做龍頭,關鍵是能夠真正起到龍頭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目前我國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還處于起步階段,在其具體的實現形式上要繼續鼓勵各地大膽探索,切忌揚此抑彼。各地已經探索出公司+農戶、“訂單農業”等諸多好形式,但還有潛力,還會有眾多的“鮮活”形式不斷涌現出來。
農業產業化經營呼喚政府職能的轉變。農業產業化經營對政府指導和管理農業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要求,要求各級政府指導和管理農業的理念和工作方式發生相應的變化。一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主體是農民、是企業和各種中介,各級政府不應也沒有必要“越位”,想拔苗助長的結果往往是欲速則不達。二是農業產業化經營來自于基層和農民的實踐,一定要尊重基層和農民的意愿和首創精神,政府的指導和管理要適應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需要,在管理體制和工作方式上要“哪里不通通哪里”,切實把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之中。三是各級政府農業管理機構的設置和職能定位要加大改革力度,真正起到為農業產業化經營保駕護航的作用。
此外,從目前情況看,為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推進步伐,全面提升我國農業的整體素質和綜合實力,增強在國內和國際兩個市場的生存能力與競爭力,政府有必要在財政、稅收和信貸等方面對農業產業化經營給予扶持,幫助各地開發和培育優勢主導產業,建設高標準的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流通網絡和加工企業,使中華大地的農業“群龍起舞”,充滿生機與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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