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車輛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外來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1
為了進一步規范車輛及外來人員出入管理,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機動車出入管理
1.學校南門禁止車輛出入,一切機動車輛全部從學校西門出入;已經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須減速慢行且規范停至西停車場車位;學生大休或放假時,外來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需做登記換證后有序進入校園按照門衛疏導停放。
2.全校教職工憑車輛通行證進出校園,無通行證的車輛按照外來車輛出入程序處理。
3.外來運貨車出入校園須按規定繳費后辦理車輛通行證持證出入。
4.如有進出校園車輛造成學校公共設施設備損毀的情況需報總務處按規定處理。
5.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進入校園,車輛全部停至校園南門停車棚。
二、人員出入管理
1.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佩戴胸卡或主動出示本人學生證并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對于不按規定出示證件或證件轉借他人的.,值班保安有權進行勸阻或扣押相關證件。
2.培訓中心學員,進入校園,需由任課教師統一組織、在門衛處備案方可進入;短期培訓學生需佩戴臨時學員證方可進入;走讀學生,需持學生處統一辦理的相關走讀證件,方可進入。
3.教職工、環衛、保潔、臨時工上下班進出校門,需佩戴工作證方可出入。
4.外來人員入校,門衛通報相關部門人員確認后,登記并留存有效證件,換發出入證。來訪人員待事情完畢后,出校門方可換回證件,原則上交通工具不允許進入校園。
5、外來人員取信件、快遞一律聯系相關超市收發人員送至校門,個人不得進入校園領取。
6.在校學生上課時間嚴禁外出,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封閉時間周日18:00—周五15:30
(2)周末開放時間周五15:30-21:00、周六8:00-21:00、周日8:00-18:00,外出學生需持學生證,或佩戴胸卡并按規定時間返校。
(3)封閉期間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者,需出具由班主任簽署的請假條,并經學生處領導簽字后攜帶本人相關證件方可外出。
7.學生攜帶貴重、大宗物品離校,必須主動接受保安檢查。
8.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
9.假條使用要求
(1)學生請假須持統一制式假條,假條由班主任定期到學生處領取,用存根更換新假條。
(2)學校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請假。
(3)學生請假,班主任須做好存根登記并詳細登記請假起止時間,二欄由班長留存,三欄由學生出入宿舍、校門使用,使用完畢后由樓管、保安收回。
(4)學生請假出入學校需經過如下程序:本人填寫假條后交由班主任審批,隨后由各系學生管理負責人簽字,之后到學生處備案登記獲得學生處領導簽批后方可持假條在規定時間內進出。
(5)已經退學、開除、休學等原因需離校的學生,需持有退學、處分、休學等證明方可離校。
(6)學生出入校門時需要攜帶請假條和學生證,便于門衛核實身份。
(7)為嚴肅出入管理制度,有效推進半軍事化管理,學生請假人次將作為對管理部門、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納入月度考核。
10.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并按有關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11.門衛檢查要求
(1)學生出入校門時門衛工作人員務必核實學生的假條是否有效,與學生證件是否一致,不一致者不允許進、出校門。學生出去時,門衛要檢查假條,回來時也要檢查假條,并將學生假條收回。
(2)對不按規定出入校門的學生,門衛進行登記后有責任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并及時通知所在院系。
(3)各班主任須配合做好監督檢查。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2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2、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要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留意前后左右車輛平安,在規定位置停放。
3、非業主車輛不得在小區內停放過夜,若臨時滯留必需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機動車輛必需按規定的位置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宇內等隨便停放。
5、凡不遵守小區內車輛停放規定及管理人員的指揮,發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負。
6、本小區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出入小區時,由值班人員履行登記手續,并聽從本小區管理人員指揮。
7、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需減速慢行,禁止鳴喇叭,留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平安。
8、停放好車輛后,必需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警備狀態,車內珍貴物品必需隨身帶走。
9、進入本小區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物品在本小區停留。
10、不準在本小區任何場地試車、修車、練車。
11、不準碾壓綠化帶,不準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小區內一切設施。
12、不準在人行道上、車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車輛(非機動車必需聽從管理人員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車接送小區住戶,上下客后必需立刻駛離,不得在小區內招攬客人。出租車司機屬來訪客人,必需正常辦理探訪手續。
14、車輛帶貨駛離小區,必需有相應的證明,屬珍貴、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戶登記簽字放可放行。
15、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搶救車)外,其它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16、本小區車位首先滿意在本小區長期居住的業主停放車輛,非本小區業主的.車輛,不管與其小區業主任何關系不予供應車位。
17、本小區車位在滿意本小區業主停放的狀況下,有多余車輛可以支配臨時車輛停放,停放費按本物業規定收取。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3
1.所有車輛和人員(包括司機)進入本公司,必須遵守交通法規,并遵守以下規定,對于不配合管理的車輛和人員,本公司員工有權規范其行為,按本制度進行處理。
2.車況須經交警部門審核符合運輸要求,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進入公司。
3.裝卸貨車輛必須先到倉庫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出裝卸貨區域。只準司機和副駕駛駕車進入,其他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4.所有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必須遵守交通規則,或嚴格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指揮線路行駛。
5.公司內交通限速為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行駛時要安全禮讓,轉角處要慢速、謹慎,駕駛室按規定做人,嚴禁搶道、搶行。
6.嚴禁酒后駕車進入公司,裝卸貨內嚴禁外來車輛司機和人員吸煙,請在本公司指定地點吸煙,煙頭不得隨地亂扔。
7.車輛行駛中嚴禁急剎車、急轉彎,前后車輛的車距應在8m以上。
8.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傾卸雜物。
9.車輛進入公司嚴禁長鳴笛。
10.所有等待裝卸貨車輛應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隊,不得堵在車間門口等交通要道處影響我公司正常作業。
11.所有裝貨來公司的車輛裝貨高度必須在車廂兩邊立柱的15CM以下,否則本公司有權拒收。
12.所有進入本公司的車輛必須按先后順序依次進入指定區域進行裝卸貨作業,不得插隊作業。裝卸過程中,司機不得進入裝卸區域,不得干擾員工正常工作。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建平安校園,加強外來機動車輛管理,規范外來機動車在校園內的行駛、停放,維護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確保學校師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出入學校,并在校園內部通行的外來車輛。
第三條基本原則是憑證出入、人車分流、就近指定區域停放、嚴禁外來車輛在主干道往返穿行。
第四條進入校園的外來機動車輛及其機動車駕駛人,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校園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外來機動車輛出入管理
第五條各崗門衛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入校園,校內經營單位、商戶人員和長期送貨的車輛、公務車輛一律憑外來車輛通行證從指定校門進出校園,本校學生的機動車、因私來訪的車輛及其他無關車輛一律不得進校(特殊情況除外)。
第六條出租車禁止進入校園。雨天持較重物品、接送老
幼病殘等特殊情況換取臨時通行證后允許進入,出租車嚴禁在校園內等客、載客。
第七條凡在校內舉辦的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予進校,確需進入校園的,由主辦單位提前一天向院長辦公室申請、保衛處備案,經同意后由保衛處通知門衛放行。相關科室人員須事先通知安保人員具體時間、路線等,避開學生上學放學。
第八條所有進入校門的外來機動車輛必須減速緩行,進出校門應主動接受門衛查驗,經同意后登記,方可進出。
第九條新生報到、老生返校期間,學生或家長的機動車按規定路線進入校園,停放在指定區域,并盡量避讓人流高峰。
第十條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險)進出校門安保人員要主動疏導,確保暢通。
第三章外來機動車車輛校內通行及停放管理
第十一條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遇學生上下課人流高峰時,機動車應主動避讓,嚴禁與學生爭道。
第十二條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駕駛證照必須年檢有效,并與所駕駛的.機動車型相符;嚴禁酒后駕駛。
第十三條基建、維修等各類工程用車必須持相關校園通行證,并在工程區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第十四條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
第十五條機動車輛須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在禁行區域和道路上亂停亂放。目前我校機動車停車場有綜合樓地下車庫、綜合樓南側、第一教學樓南側停車場三處。
第十六條對違反停車規定的,初次張貼告知單,再犯時進行教育批評,建立黑名單,黑名單保留一年。對屢教不改者,其車輛一年內禁止入校。
第十七條因辦理公務或來校指導工作等需要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安人員指揮車輛按指定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第十八條車輛停放時,須拉緊手剎、關閉電路、鎖好門窗以保安全。學校只提供停車場所,不負車輛照看責任。
第十九條距離校門、路口、消防栓15米內禁止停放各種車輛,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第二十條外單位車輛不得在校內停放過夜,特殊情況須經院長辦公室批準。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5
為維護校內秩序,保障師生平安,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內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一、車輛管理范圍:
本方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內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二、外來車輛管理: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同學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同學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老師進行平安執勤,制止同學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同學平安。
2、同學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內。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別狀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三、相關管理規定:
1、門衛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準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狀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內。學校門衛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內。
2、全部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需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文明駕駛,遵規停車,在校內內全部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內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聽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懲罰。除批判外,對其馬上驅除出校。
四、車輛管理部門: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方法的實施。門衛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人員要嚴格根據門衛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6
1 目的:
為了維護公司安全,使人員、車輛、物品出入得到有效管理,依據員工守則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風電場所有進出公司人員、車輛、物品,均應遵守本制度。
3 引用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檢驗技術要求》
4內容
4.1職責:
4.1.1值班人員及車輛進出大門管理、檢查
訪客及車輛能按照公司規定執行的監督
告知訪客車輛停放地點及停放要求
4.1.2被訪部門
確保外來人員在訪問時有效的得到接待、告知、管理
確保和要求外來車輛按照公司要求停放和行駛
4.2具體規定:
4.2.1人員出入管理
所有進出公司人員應著裝整齊完整;外部人員需按照風電場要求辦好手續后,方可出入。
4.2.2車輛出入管理
所有公司及外來人員嚴禁在門口兩側停放車輛,應按照指定區域或地點進行停放。
所有進入風電場外來車輛,必須進行登記,填寫好單位、車輛牌號、姓名、入廠時間及來廠目的。值班人員及時檢查好人員、車輛是否帶有其他公司貨物或個人物品,如有物品,需詳細記錄在登記本上,作為出廠核對證明用,同時交待好進廠注意事項及停放地點。
所有車輛必須按值班人員指定的或規定的區域進行停放,未經允許,所有人員和車輛不準隨意走動和停放,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所有車輛進入風電場,必須按照場區行車路線行駛,車輛要走機動車道,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4.2.3其它說明
所有車輛外出時,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檢查,核對相關手續后,方可放行。
對送貨外出的車輛,必須檢查是否帶有其他物品或退品,有物品的',必須憑經責任人的簽字證明,方可放行;
對出廠的外來業務洽談、參觀、來訪等按規定停靠在辦公室門前的車輛,酌情檢查放行。
4.3其他未盡事宜由總務負責修訂解釋。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7
1.全部車輛和人員(包括司機)進入本公司,必需遵守交通法規,并遵守以下規定,對于不協作管理的車輛和人員,本公司員工有權規范其行為,按本制度進行處理。
2.車況須經交警部門審核符合運輸要求,嚴禁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進入公司。
3.裝卸貨車輛必需先到倉庫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出裝卸貨區域。只準司機和副駕駛駕車進入,其他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4.全部外來車輛進入公司,必需遵守交通規章,或嚴格按公司相關工作人員指揮線路行駛。
5.公司內交通限速為5公里/小時,嚴禁超車,行駛時要平安禮讓,轉角處要慢速、謹慎,駕駛室按規定做人,嚴禁搶道、搶行。
6.嚴禁酒后駕車進入公司,裝卸貨內嚴禁外來車輛司機和人員吸煙,請在本公司指定地點吸煙,煙頭不得隨地亂扔。
7.車輛行駛中嚴禁急剎車、急轉彎,前后車輛的車距應在8m以上。
8.嚴禁外來車輛在公司內傾卸雜物。
9.車輛進入公司嚴禁長鳴笛。
10.全部等待裝卸貨車輛應按指定位置有序排隊,不得堵在車間門口等交通要道處影響我公司正常作業。
11.全部裝貨來公司的車輛裝貨高度必需在車廂兩邊立柱的'15CM以下,否則本公司有權拒收。
12.全部進入本公司的車輛必需按先后挨次依次進入指定區域進行裝卸貨作業,不得插隊作業。裝卸過程中,司機不得進入裝卸區域,不得干擾員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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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有效加強對進入校園機動車輛管理,結合我校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一、車輛管理范圍:
本辦法所指機動車包括學校機動車輛、經許可進入校園的本校教職工私家車以及經學校允許進入學校的外來車輛。
二、外來車輛管理:
1、上級機關來校檢查工作車輛及參加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他校車輛,由校辦室提前通知門衛,予以放行并停放在指定地點。如遇學生課間活動,由學校負責在學生活動主要路口由護導教師進行安全執勤,制止學生在行車路線活動,確保學生安全。
2、學生家長車輛嚴禁進入校園。外單位或個人車輛不得在校內停車過夜,特殊情況經允許的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
三、相關管理規定:
1、門衛是車輛管理的重要人員,允許進入的'車輛要及時記錄車輛牌號、車內司機、乘員、貨物情況。嚴禁無證、無牌車輛進入校園。學校門衛無權擅自放入未經批準的校外車輛進入校園。
2、所有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學校相關規定文明駕駛,遵規停車,在校園內所有車輛均應主動避讓行人,不得搶行。
3、進出校園的任何車輛,都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違反交通法規造成后果的,交由交警部門按交通法規有關條款處罰。除批評外,對其立即驅逐出校。
四、車輛管理部門:
總務處是車輛管理直接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門衛是車輛管理直接責任人。門衛人員要嚴格按照門衛工作細則嚴把車輛出入關,堅持登記制度,違反管理規定者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xxx小學
20xx年xx月xx日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9
任何進入或使用本小區停車場之人士,須嚴格遵守下列停車場制度:
1、車輛進出車場時,外來車輛必需進行登記(錄),并由車主及管理員對登錄內容核實。
2、車輛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停放于規定位置。
3、車輛停放好以后,拉好手閘,關好車窗門,鎖好防盜鎖,避開使用帶報警音的.防盜鎖,車內請勿存放現金及其它珍貴物品。
4、車場應按管理員的要求及現場的標識行車,車速小于10公里/小時,禁止鳴笛。
5、場內禁止修理車輛、洗車、試剎車、學習駕駛等有安全隱患及影響現場衛生的活動。
6、請勿將有可能對其他車輛或人士構成危急的車輛停靠于停車場內。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10
一、為加強對機動車輛管理,制做機動車出入證和臨時出入證,由安全秩序部具體負責。
二、單位系統內部車輛根據需要由辦公室提出,審定后由安全秩序部負責發放。
三、遇有重大活動,來賓車輛由安全秩序部組織安全員人員安排好停放地點,做好交通疏導。
四、禁止與經營活動無關單位機動車輛及周邊居民的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停泊。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11
為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車輛、行人平安,確保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外來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駛入。
二、內部車輛出入小區要出示出入證,外部車輛(含機動車、家用車、板車、小貨車)不得隨便出入小區,特別狀況需進入,司機應協作門崗填寫臨時出入證。
三、嚴禁在小區主干道、消防通道(門崗至辦公樓、辦公樓至明志學校西門)停放車輛。
四、車輛進入小區,司機必需減速慢行,機動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摩托車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禁止鳴喇叭,留意往來車輛及行人平安,嚴禁超車。
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各種腐蝕性等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六、出租車不得駛入小區,遇有乘載老、弱、病、殘及攜帶過重物品,視狀況放行,但必需準時離開。
七、車輛載貨駛防離小區,必需有相應證明,屬珍貴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需由住戶到值班室辦理手續,方可放行。
八、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搶救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12
一、小區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小區機動車輛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車資源,確保車輛遵章行駛、有序停放,制造一個美麗、安靜的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小區設定專職車輛管理員,對小區業主(使用人)的車輛實施全面管理,建立具體的車輛管理檔案(含:業主或使用人姓名、房號、車輛型號、車牌號、車輛顏色、聯系電話等),對登記備案的業主(使用人)車輛,由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發給出入大門通行證,通行證每年度換發一次。
2、小區機動車輛泊位分為地下車庫、地面車庫、地下車位和地面車位。對已出售給業主(使用人)的車庫或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費;對無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車位,實行有償租用,地下車庫或車位的月租費,依據市場價核定,不另收管理費;地面停車位的收費標準參照《杭州市區住宅小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方法執行,即: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貨車包月費每輛100元整、住宅小區業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車包月費每輛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費;對在小區臨時停車不超過1小時的,免收停車服務費。超過1小時的.,每輛每4小時2元整,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算。每天(連續24小時)停車服務費,每輛超過6元的,按6元收取。對長期租用車位的業主(使用人),小區管理處應每年與其簽訂一次租用合同。
3、對已出租的車位,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做出已出租的標識,并設有專人管理,阻擋和勸解其它車輛占用此車位。地面可出租的車位,優先出租給就近居住的業主,如就近業主不租,可租賃給其他業主。
4、已購置車庫的業主,應自覺將車輛停入庫內;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應按車管員指定的地點停放;全部車輛均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便停放;尤其禁止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對外來臨時進入小區的車輛,執勤門崗應做好詢問登記工作,發放臨時出入證,必要時還應準時與業主取得聯系,在征得業主同意后方可進入。
5、擁有車庫的業主(使用人)在車輛入庫后,應準時關閉車庫門;停放在停車場的車輛,業主(使用人)離開后,須準時關閉車門、車窗,不要將珍貴物品遺留在車內。車管員和保安員如發覺車輛門、窗未關好,應準時通知車主,以防止車內物品失竊。停車場僅供應停車場地,并要求車管員和保安員加強巡察檢查,如消失車輛丟失或車內物品被竊,應樂觀協作車主查找并供應其它關心,但不負賠償責任。
6、對業主(使用人)的車輛,車輛管理員應堅持對其車輛的門、窗及外表狀況實行日常檢查和每月大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并做好必要的記錄,發覺問題應準時告知業主(使用人)。
7、小區道路和停車場嚴禁學習駕駛、試車,不得無故使用車載報警器,嚴禁隨便鳴喇叭。
8、對進入小區載有業主的出租車須換證通行,對載有外來人員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夜間22:00后,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
9、對從小區駛出并攜帶較珍貴或大量物品的非業主車輛,執勤門崗有權進行檢查或要求做出說明。
10、大型貨車、客車原則上不容許隨便進入小區,如遇特別狀況需進入,因提前申請并征得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的同意。
11、小區應設立機動車輛行駛標識,包括:行駛方向、行駛路線、限速、限高、禁鳴、禁煙火等,業主(使用人)須遵章執行,出入大門應各行其道或先出后進。
12、車輛管理員和保安巡察員應確保行駛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要做到管理有序,無亂停、亂放車輛的現象。對隨便亂停或侵占已購(租)車庫、車位業主利益的車輛,實行廣闊業主輿論監督、保安管制和社區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進行。
13、對全部進出小區的非業主車輛和出租車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執勤門崗必需在卡上注明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所訪業主姓名、執勤門崗姓名,并應妥當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丟失。
二、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
1、小區如設有停車棚,應作好明顯標記。存放車輛的業主(住戶)必需按規定有序地停放車輛。
2、自行車出入小區大門時須下車推行。
3、外來人員的摩托車和自行車原則上不得進入小區。
4、小區治安巡邏員要仔細履行職責,發覺車輛停放不整齊要準時整理。
5、業主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單元樓道內。
三、地下車庫(位)管理規定。
為確保地下車庫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車輛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規定,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確保“平安第一”的原則。
2、車庫通道內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3、車庫通道、消防通道內禁止堆放任何雜物,確保車庫通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4、車庫內必需配備各種平安設施和標志、配備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急物品帶入地下車庫。
6、禁止任何外來車輛、閑雜人員進入地下車庫。
7、嚴禁任何貨車、卡車、大型車輛進入地下車庫。
8、車輛出入地下車庫時,必需按規定的指示標識行使。
9、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后,必需停放到自己的車庫(位)內,嚴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車庫(位),嚴禁壓線停放。
10、車庫內禁止鳴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車庫停車標識,禁止涂改或掩蓋車庫內原有停車的標識和號碼。
11、車輛進入地下車庫停放后,必需關好車輛和車庫門窗。
12、嚴禁在車庫內清掃、清洗車輛及進行車輛修理、保養工作。
13、定時對車庫進行清掃,定時打開車庫內風機進行通風換氣。
14、定時對車庫進行巡邏檢查,對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車輛進行訂正。
15、因過失損壞他人車輛、公共設施等行為的,責任人應照價賠償。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13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后,司機須協作安防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珍貴物品,安防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需遵守平安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急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聽從安防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惜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留意前后左右車輛平安,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后,必需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珍貴物品隨身帶走。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需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搶救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由車庫崗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聽從安防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急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馬上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14
為切實加強小區物業管理,維護業主生活秩序,確保小區各種車輛進出停放有序和平安,特制定本方法:
一、各種車輛指業主自行購置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和業主臨時帶回的機動車需要停放小區并托付管理的過夜車輛。
二、物業管理車輛的職責范圍:凡屬小區業主需要長期和臨時停放的各種車輛,只要小區條件允許(停車有泊位),小區物業管理人員均應樂觀協調,盡量賜予支配,最大限度為業主供應便利。
三、業主要充分理解小區條件受限的客觀實際,支持協作小區車輛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進入小區的各種機動車輛均應按規定的行駛路線限速行駛,不得逆行,不得擠占人行道、綠地,不得在小區內按喇叭等,影響住戶休息;不得在停車場和小區范圍內洗車、修車及清掃車上的雜物,人為制造垃圾影響環境。
五、停放車輛,要留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車輛前后左右的距離以防撞碰;自覺在規定的車位整齊停放并確保不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過。
六、車輛停放后,駕駛員必需鎖好車門,將防盜系統調至警備狀態,車內不得存放珍貴物品和危急物品,否則發生問題,后果均由業主自負。
七、業主的.摩托車、自行車統一到指定地點(車棚、位)停放時,應主動到物業公司(看車點)辦理車輛登記手續(包括車名、新舊、戶主等),即時領取停車牌。車輛進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車牌,否則發生丟失物業公司不予負責。
八、確因沒有機動車位時,物業人員應做急躁解釋,勸其自行支配車輛停放。對不聽勸阻者,造成車輛丟失、損壞等問題物業公司概不負責。
九、物業人員在小區的工作受物業公司領導,受業主的監督,并定期賜予打分,對不稱職且給業主造成應由物業人員負責的責任,物業公司有權賜予罰款,造成嚴峻損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業公司支配在小區內停放的車輛,業主每月應向物業公司交納肯定費用,機動車每個車位每天2元,摩托車每月每車6元、自行車每月每車3元。所收費用用以解決服務人員的工資和夜間生活補助。
十一、各種車輛的服務費每月初由物業公司統一派人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據,看車點的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收費。
十二、各小區的停車位,由所在地的物業公司與業主協商共同劃定,確需規劃車棚的由物業公司擬制方案,由業主主管部門和xx物業總公司審批后修建。
外來車輛管理制度1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規范外來人員進校,特制定本校來訪登記制度:
1.門衛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始終保持警惕性,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堅決按制度辦事。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全面推行來訪人員掛牌進校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填寫會客單,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等方能進入學校。
3.凡進入本校的來訪者在履行完登記手續后,準許后,方可進入學校。
4.聯系工作后請相關人員在回執聯上簽字。
5.學校物資出門必須查對登記,特別是外來人員帶物資進出校門,一定要詢問仔細并進行登記。
6.外單位車輛入校前,必須說明情況,由門衛工作人員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7.嚴禁閑雜無關人員入內,嚴防有人進內擾亂秩序。
8.發現疑問,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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