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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時間:2025-04-27 09:19:20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優)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優)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后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辦公室匯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周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后,在其嬰兒一周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后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2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二、聘用

      第三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復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十六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十九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一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三分鐘至十五分鐘到班者為遲到。

      2、 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 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 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后視為不早退。

      (二)曠職(工)

      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

      3、 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 無故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發給資遣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3

      獎勵和處分

      一、獎勵

      1.1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1)為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2)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為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3)對公司業務推進有重大貢獻者;

      (4)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秀者;

      (5)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6)遺留問題解決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為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8)為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9)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事件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有實際成效者;

      (11)一貫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者;

      (12)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13)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14)在公司服務達到一定年限者;

      (15)滿足公司設立的其它獎勵條件者。

      1.2公司設立的主要獎勵項目包括:

      (1)集團金獎:由集團組織評選的最高年度獎項,授予優異職員;

      (2)年度專業成就獎:以集團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為基礎,每年由集團總部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集團總部各職能部門制定;

      (3)長期服務獎:對在集團服務10年(含)以上職員的獎勵;

      (4)各分公司自行組織評選的優秀職員獎;

      (5)總經理特別獎:以各公司總經理名義給予的特別獎勵;

      (6)即時獎勵:根據實際情況和職員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1.3公司為職員提供豐富靈活的獎勵方式:

      (1)通報表揚:由集團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簽發,通報范圍視具體獎勵行為而定;

      (2)即時獎金;

      (3)獎勵性假期:除《職員手冊》中規定職員可以享受的假期外,還可以得到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4)獎勵性旅游;

      (5)參加外部培訓;

      (6)出國考察。

      二、處分

      2.1對于下列行為,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后果大小、認識態度不同等進行處分:

      (1)違反工作制度和紀律,拒不服從合理的工作分配;

      (2)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

      (3)工作中發生意外卻不及時通知公司;

      (4)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或損失;

      (5)虛報個人申訴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

      (6)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

      (7)其他違反本《職員手冊》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8)違反治安管理法規、條例的行為。

      2.2處分的類型包括:

      (1)警告(口頭或書面);

      (2)通報批評;

      (3)經濟處罰;

      (4)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2.3如職員行為觸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將無條件對當事人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1.1目的

      本人事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和企業績效,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合法、公正、公平和透明。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全職、兼職、實習生和臨時工等,適用于所有與人力資源管理相關的活動。

      1.3基本原則

      本制度制定的基本原則為:公正、公平、公開、透明、規范和合法。

      第二章招聘管理

      2.1招聘流程

      (1)制定招聘計劃:人力資源部門需要結合公司的業務發展計劃,確定招聘崗位、數量和時間等方面的計劃。

      (2)發布招聘需求:根據招聘計劃,公司在內部網站、招聘網站、社交媒體等多種渠道發布招聘需求信息。

      (3)篩選簡歷:人力資源部門對投遞簡歷進行篩選,初步確定符合條件的候選人。

      (4)面試:面試官根據招聘需求和候選人的簡歷進行面試,初步確定候選人的專業技能和崗位適應能力。

      (5)背景調查:人力資源部門對候選人進行背景調查,確認候選人的學歷、工作經驗、背景、信用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6)錄用:人力資源部門對經過背景調查的候選人進行審核,確認符合公司錄用標準的候選人,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2招聘標準

      (1)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和要求必須明確:公司根據崗位的特點,制定招聘崗位的基本條件和要求,并在招聘需求中進行明確說明。

      (2)招聘程序必須公開透明:公司的招聘流程和標準必須對所有人開放和透明,確保公正公平。

      (3)招聘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學歷、工作經驗和技能等條件:公司對候選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和技能等方面進行評估和審核,保證錄用的人員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條件。

      第三章員工入職管理

      3.1入職流程

      (1)接受公司面試通知:公司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通知候選人參加面試。

      (2)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與入職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3)辦理入職手續:公司為入職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公積金、檔案管理、工資卡開戶等入職手續。

      (4)安排新員工入職培訓:公司為新員工安排入職培訓,幫助其盡快融入公司文化和工作環境。

      3.2入職標準

      (1)入職前需要提供相關材料:入職員工需要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學歷證明、工作經驗證明等相關材料。

      (2)勞動合同簽訂標準:公司與入職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規定,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入職手續標準:公司為入職員工提供規范化的入職手續,保證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4)入職培訓標準:公司為新員工提供必要的入職培訓,幫助其快速適應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崗位分配與人才發展

      4.1崗位分配

      (1)崗位需求分析:公司結合業務發展需要,進行崗位需求分析,確定崗位職責和要求。

      (2)崗位匹配:公司根據員工的學歷、工作經驗和專業技能等方面的情況,將其安排在最適合的崗位上。

      (3)試用期:新員工進入試用期,公司對其進行監督和評估,確定是否適合該崗位。

      4.2人才發展

      (1)員工培訓:公司為員工提供專業培訓、技能培訓和管理培訓等,提高其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

      (2)晉升與調整: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職業發展規劃,對員工進行晉升或調整,激勵其創新和發展。

      (3)人才儲備:公司進行人才儲備,為未來業務發展提供優秀的人才儲備庫。

      第五章工資福利管理

      5.1工資管理

      (1)工資標準制定:公司根據崗位職責、員工能力和市場行情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工資標準。

      (2)工資發放:公司每月按時發放員工工資,并保證工資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3)績效考核:公司建立完善的績效考核體系,對員工進行定期績效考核,對績效優秀的員工進行激勵。

      5.2福利管理

      (1)社會保險: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

      (2)公積金: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公積金,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服務。

      (3)節日福利:公司為員工提供春節、中秋、元旦等重要節日的福利,讓員工感受到公司的關愛。

      (4)其他福利:公司還為員工提供帶薪年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等福利,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六章員工關系管理

      6.1員工激勵

      (1)薪酬激勵: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貢獻,制定合理的薪酬激勵制度,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2)崗位晉升:公司建立晉升制度,對員工進行公正、公平、公開的晉升評定,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和創新能力。

      6.2員工關系維護

      (1)員工關懷:公司注重員工的身心健康,關注員工的生活和工作,提供必要的關懷和支持。

      (2)溝通交流:公司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加強與員工之間的交流,傾聽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決問題。

      (3)糾紛處理:公司建立公正、公平、公開的糾紛處理機制,及時解決員工提出的問題和糾紛,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七章員工離職管理

      7.1離職申請

      (1)申請流程: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后,公司按照規定的流程進行處理。

      (2)離職手續:員工離職前需完成所有離職手續,包括提交離職申請、清理個人物品、結算工資、簽署離職協議等。

      (3)離職面談:公司進行離職面談,了解員工離職的原因和反饋,為公司的管理改進提供參考。

      7.2離職后管理

      (1)離職檔案:公司將員工離職檔案進行歸檔管理,保證離職信息的準確性和保密性。

      (2)離職調查:公司對離職員工進行調查,了解員工的離職原因和工作經驗,為公司的管理和發展提供參考。

      (3)離職反饋:公司定期進行離職員工的反饋調查,了解員工的離職感受和建議,為公司的管理改進提供參考。

      第八章違紀處分管理

      8.1違紀處分制度

      (1)違紀行為:公司對員工的違紀行為進行明確界定,包括但不限于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泄露公司機密、違法違紀等。

      (2)處分措施:公司根據違紀行為的嚴重程度和情節,采取相應的處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過、降職、辭退等。

      8.2處分程序

      (1)調查核實:公司對員工違紀行為進行調查核實,確保處理的事實準確無誤。

      (2)聽取申辯:公司聽取員工的申辯意見,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3)決定處分:公司根據事實和情節,決定處分措施,并將決定書面通知員工。

      (4)執行處分:公司對決定的處分措施進行嚴格執行,確保公司的管理權威和制度執行效力。

      第九章其他管理

      9.1保密管理

      (1)保密制度:公司建立保密制度,明確保密的內容、范圍和責任人,加強對保密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2)保密培訓:公司對員工進行保密培訓,提高員工保密意識和保密能力。

      9.2培訓管理

      (1)培訓規劃:公司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根據員工的職業發展和能力提升需求,合理安排培訓資源和課程

      (2)培訓評估:公司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為培訓提供反饋和改進意見。

      (3)內訓機制:公司鼓勵內部員工互相學習、交流和分享經驗,建立內訓機制,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9.3社會責任

      (1)環境保護:公司注重環境保護,遵守環保法規,采取節能減排措施,保護環境,減少對自然環境的損害。

      (2)公益活動:公司積極參與公益活動,為社會做出貢獻,展現企業的社會責任和形象。

      9.4員工關懷

      (1)員工活動:公司定期組織員工活動,增強員工的凝聚力和團隊合作意識。

      (2)員工福利:公司為員工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五險一金、帶薪年假、節日福利、員工旅游等。

      (3)員工關懷:公司重視員工的身心健康,建立健康管理機制,為員工提供健康檢查和咨詢服務。

      以上是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所有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將不斷完善和優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為員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環境和發展平臺,實現公司和員工的共同發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更有效的的員工人事檔案進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機密;同時為了維護人事檔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損壞,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檔案資料,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檔案管理內容

      1、員工入職檔案:個人簡歷、員工入職登記表、應聘人員登記表、面試記錄及待遇核定事項審批、筆試試題、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復印件、離職證明、各類合同及協議。

      2、員工培訓檔案:培訓通知、培訓總結報告或者考評結果、培訓審批表、員工外派培訓合同、外出培訓反饋表(證書原件)、員工培訓統計表。

      3、績效管理檔案:將員工績效考核相關資料按月歸類整理。

      4、員工離職檔案:員工離崗包括員工與公司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死亡等情形。

      三、檔案相關規定

      1、基礎管理

      1.1原則:分類標準、歸檔及時、排列有序、層次清楚、整理規范。

      1.2員工入職前,人力資源部對人事檔案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核查,如有虛假,可不予錄用和解聘處理。

      1.3對人事檔案按入職時間分類歸檔,按在職人員、離職人員進行整理,并及時登記于《入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一)《離職員工人事檔案登記》(見附件二),并在檔案前頁填寫各種人事資料的名稱及對檔案進行編號,人事檔案原則上是永久保存。

      1.4當在職員工的基本資料有變動時(如學歷變動、身份證號碼變動、個人技術職稱變動、婚姻情況變動等),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復印件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原件當場查驗。

      1.5調動和錄用入公司的員工,應在辦理手續前調閱檔案。在其報到新崗位前,對調入或新建立的檔案都應登記。

      1.6對員工進行考察、考核、培訓、獎懲形成的材料要及時收集、整理保持檔案的完整性,歸檔的材料必須認真鑒別,保證材料的真實、文字清楚、手續齊備。材料須經審批蓋章和本人簽字的,應在蓋章、簽字后歸檔。

      1.7員工離職檔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檔,檔案保存原則上三年后方可銷毀(高管及核心人員保留該員工離崗8年止)。

      1.8人力資源部檔案員要注意檔案管理環境的清潔、整潔。

      1.9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一個員工一個編號,防止重名重姓員工檔案交叉,制電子目錄,以便查閱。

      2、檔案的查、借閱

      2.1檔案分為保密與非保密,保密檔案禁止查閱,只能在檔案室閱覽,不得外借;非保密級檔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閱,須填寫《查、借閱人事檔案單》(附件三),經過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方可查、借閱。

      2.2任何單位一般不得垮部門查、借閱人事檔案,下級員工不得查、借閱上級員工的人事檔案。

      2.3公司級領導、行政人力資源部可直接查、借閱員工人事檔案。

      2.4所有經過批準后借閱的人事檔案需在三天內歸還人力資源部(除特殊情況可延長),對借閱后到期未歸還者、歸還損壞、私自復印檔案者、遺失者依照公司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

      2.5人力資源部做好查、借閱登記,并在《人事檔案借閱登記本》簽字登記(附件三)。

      3、查、借閱檔案注意事項

      3.1不得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損壞檔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復印、拍攝檔案內容,如有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須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同意。

      3.3查、借閱者不得擅自泄露檔案內容,違反者視情節嚴重,予以懲處。

      4、檔案的銷毀

      4.1公司任何個人和部門非經同意不得銷毀員工檔案資料。

      4.2某些檔案到了銷毀期時,由人力資源部填寫《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審批登記》(附表五),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銷毀。

      4.3經批準銷毀的人事檔案,人力資源部須認真核對,將批準的《公司員工人事檔案銷毀登記》和將要銷毀的人事檔案做好登記并歸檔,登記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訂、廢除與實施

      本管理辦法經行政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實施,修訂和廢止亦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6

      第一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工資、待遇

      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管理制度《公司企業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

      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

      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一、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四條: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六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五、服務承諾書。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七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四、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七、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十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三、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四、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六、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七、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八、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九、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十、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十一、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十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十三條:公司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公司總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調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日處理。

      第十五條:實行彈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門主管記錄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含加班時間),本人確認,部門備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2、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超過十五分鐘后,才打卡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在卡上簽字或書面說明者除外。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者需經主管簽字證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部門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時間考核表上簽字。

      二、曠職(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處。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處。

      3、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獎金。

      4、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曠職六日或一年累計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發給資遣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推進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健全員工管理,提升企業文化,依據有關法律和相關條例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以下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及試用期間的新進員工。

      第三條凡本公司的員工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第二章招聘與錄用

      第一條本公司對員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據年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情況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標,保證人員選聘和錄用工作的質量,為本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并使之適應業務發展要求。

      第二條選聘和錄用過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競爭和親屬回避四項原則。

      第三條本公司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提出人員需求計劃,憑總經理審核通過的《人力需求申請表》申請招聘,由行政人資部按《崗位分析說明書》要求統一發布招聘信息,并辦理內部選聘、調配或對外招聘手續。

      第四條招聘本著“先內部選聘、調配,后外部招聘”原則,降低、減少對外招聘費用。

      第五條應聘人員須向行政人資部提供應聘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由行政人資部和用人部門聯合確定擬聘人選和招聘考核方式,由行政人資部安排和組織招聘面試考核工作。

      第六條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真實填寫有關表格,按表格規定程序完成面試考核,行政人資部保留調查核實員工作經歷及個人背景的權利。

      第七條面試考核過程分三個部分視需要進行,第一部分由行政人資部初試(完成對應聘人員身份學歷證件和任職資格的考核);第二部分,由用人單位面試(完成專業任職資格的考核);第三部分由行政人資部安排復試并完成應聘者資格核查。對于重要職位的招聘需由總經理作最終的面試考核。考核由以下幾項內容組成:1)儀表、修養、談吐;2)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3)責任心和協作精神;4)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5)相關工作經驗;6)素質測評;7)必要時增加筆試。

      第八條具體辦事流程見《招聘面試流程》。

      第九條經核準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行政人資部通知試用并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可入職后一周內提供有效體檢證明),體檢合格者,按規定時限到行政人資部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拒絕受聘。

      第十條辦理入職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崗位資格證明、英語級別證書、結婚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與原單位解除勞務合同證明、原單位社保證明以及近期體檢報告和免冠近照4張,并親筆填寫《員工登記表》和對公司制度的認定書。上述資料不齊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確因特殊原因需延遲提交者,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于入職后2周內補齊資料,否則不予留用和資遣。

      第十一條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及時知會本公司行政人資部,以確保與你有關的各項權益:

      (1)家庭地址和電話號碼;

      (2)婚姻狀況;

      (3)誕生子女;

      (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第十二條公司保留審查新入職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會立即被除名。并賠償公司為招聘該員工而付出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接到錄用通知后,應在指定日期到達本公司行政人資部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有關人員取得聯系,另行確定報到日期。報到程序包括:

      (1)入職培訓;

      (2)辦理報到登記手續,領取考勤卡、辦公用品和資料等;

      (3)與部門主管見面,接受工作安排;

      (4)簽訂試用期合同

      第十四條本公司聘用的新進人員,均應從入職之日起試用,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但對于技術、業務等比較特別的崗位,可根據具體崗位情況,適當的延長試用期時間到6個月。如表現好,工作成績突出者,可提出書面申請經用人部門同意,行政人資部根據考核情況核準,公司總經理批準,縮短試用期。反之,確有需要經審批同意,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此期間,如果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試用。

      第十五條如試用合格并通過入職前培訓,可到行政人資部領取《員工試用期工作表現評定報告》,由試用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主管該業務的上級主管審核后,報行政人資部。由行政人資部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六條具體辦事流程參見《試用轉正流程》。

      第十七條試用期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有需要請假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請假超過一個月,則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八條試用期間,公司會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新員工接受在職培訓。入職引導人的職責包括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準,幫助新員工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培訓的時間。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領取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設備、用餐、公司宿舍等,盡可咨詢入職引導人。

      第三章勞動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管理是對本公司與本公司員工之間勞動關系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進行的一種規范化的管理。本公司勞動合同管理包括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爭議解決的管理。管理過程須體現本公司人事政策,符合勞動法規定。

      第二條公司與員工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地訂立勞動合同,依法建立勞動關系,并保證勞動合同的有效性。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本公司員工亦應全面履行。

      第三條凡公司錄用(含試用期、技術考核期)的員工,本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和相互約定的其它協議,并在合同中闡明。

      第四條勞動合同一定是本公司與其當事人親自簽定,不得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一式二份,本公司和其當事人各執一份。

      第五條公司對員工實行聘用制,聘用期為一年,即:勞動合同期限也為一年(含試用期)。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政府勞動部門規范的勞動合同,保密合同,合同附件及合同附件約定的有關內容。

      第四章人事檔案

      第一條人事檔案是員工的過去背景和現在情況的記錄資料,所有員工均應建立人事檔案。人事檔案歸口行政人資部專門管理。

      第二條一般員工不得借閱他人的人事檔案。部門經理或上級主管可以借閱本部門員工的檔案,借閱其它平級部門檔案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

      第三條人事檔案借閱時均需辦理借閱手續,并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借閱時間為一天。

      第四條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應對員工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作好檔案資料的收集、歸檔工作,為員工個人資料保密。

      第五條員工人事檔案中有下列事項變更,當事人須七天通知行政人資部:

      1)地址和電話;2)婚姻狀況;3)誕生子女;4)出現事故或緊急情況時的聯系人;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第六條員工人事檔案應有內容:

      一、招聘資料

      1、求職登記表6、學歷、學位證(復印件)

      2、面試評定表7、婚姻狀況或計劃生育證明

      3、試用通知書8、職稱證、崗位資格證、特殊工種操作證

      (復印件)

      4、身份證(復印件) 9、半年內有效的體檢表

      5、勞動合同10、原單位離職證明

      二、錄用資料

      1、試用期考核登記表

      2、員工工資調整一覽表

      3、考核記錄表

      4、獎勵記錄表

      5、違規記錄表

      6、內部異動記錄

      三、離職資料

      1、辭職申請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

      2、員工業務交接清單

      3、員工行政交接清單

      4、工資結算單

      第七條調動戶口員工及畢業生人事檔案管理:

      一、檔案異動

      1、本人書面申請,說明本人具體情況;

      2、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簽署意見,人資部核實申請人情況,報總經理批準;

      3、人資部辦理相關的異動手續。

      二、檔案保管

      1、存放檔案材料的.地方要能保持清潔、牢固的使用空間;

      2、有防火、防盜、防潮、防蟲的工具和措施;

      3、定期檢查檔案的擺放位置及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查閱人事檔案

      1、除有下列情形可以查閱人事檔案外,一般不得查閱檔案:調整工資、職稱考核、調動工作、任免事項、政審、組織處理、晉升職稱、入黨、出國;

      2、查閱人事檔案的人員,對檔案內容應嚴加保密;

      3、不準在材料上圈劃、涂改、銷毀、撤消、拍照、復印等。

      4、人事檔案一般不外借,如確因特殊情況須外借時,應經總經理批準。

      四、人事檔案的轉遞

      1、市外人事檔案,以特快專遞或掛號郵寄,原則上禁止本人攜帶或平信郵寄;

      2、市內人事檔案,由對方單位委派專人持介紹信提取。

      第五章工作規范和行為準則

      第一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知及公告。

      第二條工作規范:

      1、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職員除本職日常工作外,未經公司總經理的授權和批準,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布意見、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4、不得違背組織原則,在背后對公司、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影響勞資關系。

      5、不得泄露業務職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6、員工在工作期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待親友或接待來賓參觀。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7、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8、不得攜帶公物(包括生產資料及復印件)出公司;不得損毀、拷貝、轉移公司商業、技術資料。

      9、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機房、倉庫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10、職員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得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益,否則將構成受賄。

      11、員工在工作開始前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時應全神貫注;工作時間內,嚴禁看雜志、報紙、抽煙,要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危險。

      12、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在辦公區或宿舍吵鬧、斗毆、搭訕攀談、聚眾賭博、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13、職員對外業務聯系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的給回扣、傭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或沖減成本,個人侵吞的,以貪污論處。

      第三條行為準則:

      1、儀表及衣著服飾應保持整潔、大方、得體。

      2、堅守工作崗位,工作需要外出或因其它情況需離開工作崗位,應向主管領導請準后,在前臺填寫外出記錄方可離開。

      3、每日應該注意保持工作區的環境衛生,辦公用品、設備、器件等擺放整齊。

      4、使用電話應注意禮貌,語言簡明,不得隨意在前臺接聽、撥打電話。

      5、開展業務工作,盡量長話短說,不得長時間(5分鐘以上)或多次占用公司電話,造成通訊不暢;對因工作需要開通了長途電話者,不得撥打私人長話,一經發現,雙倍處罰。

      6、工作時間內,不得躺臥休息、進餐吃東西、長期或多次訪問與工作無關網站、以其它方式怠慢工作。

      7、應愛護公司的財產,包括電腦設備、辦公用品、辦公家具、書籍資料、花木等,如在非正常情況下發現缺損,員工應如數賠償。

      8、嚴禁私自使用公司復印機、傳真機等公司資源從事于工作無關的事宜。

      9、應注意節約能源,下班離開時及時關燈、關空調、關電腦等,上網查詢資料完畢后及時下線。

      10、下班時間除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員工不得長時間滯留公司,不得無故留宿公司不返宿舍,為加強公司安全,請于每天22:00前離開公司。

      第四條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

      第五條每個員工必須懂得只有努力工作,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相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第六條各級主管及各級部門、公司的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的涵養、領導所屬員工提高工作熱情和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七條違反《工作規范及行為準則》將被視為嚴重違紀;因違反《工作規范及行為準則》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視情節輕重,將追索經濟賠償和行政處分;有涉嫌違法的,公司有權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條為體現公司整體形象,員工應按《工作規范及行為準則》行事,當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與本準則相違背或《工作規范及行為準則》未涉及到時,當事人應向行政人資部或公司領導咨詢。

      第六章考勤與休假

      第一條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及不定時工時制員工,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條本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日出勤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上下班均應打卡,每工作日打卡四次,中午上下班不得連續打卡,中間須間隔30分鐘,否則按一次忘打卡處理。

      第三條員工的考勤與處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考慮上班交通問題,工作時間開始后10分鐘后到崗者為遲到。

      2.無故遲到或早退時間在30分鐘-60分鐘內,以缺勤半天論處;無故遲到或早退時間在60分鐘以上,以缺勤1天論處。但因公外出或請假并經所屬部門和行政人資部簽卡者除外。

      3.上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于當日,最遲次日早上經部門領導證明和行政人資部簽卡才視為出勤。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按曠工處理。

      2.工作時間私自外出或未打卡又不簽卡者,一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3.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按一次一天曠工論處。

      4.連續遲到、早退三次以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5.無故連續曠工三天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5天或一年曠工達10天者,予以辭退,不予資遣。

      三、處理

      1、忘打卡未及時簽卡者每次罰款10元;

      2、連續打卡每次罰款10元;

      3、遲到、早退30分鐘內每次罰款10元;

      4、員工曠工,不發當日工資及津貼,并扣罰二天工資及津貼。

      第四條員工除周六和周日休息外,法定假日有:元旦、勞動節、國慶節、農歷春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節日。具體天數根據市政府和公司情況另行通知。休假期間工資、津貼照發。

      第五條假期:

      一、全國法定公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勞動節;

      4)國慶節。

      以上節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將在工作日補假,具體調整日期按實際情況處理;全國法定公休假為有薪公休假。

      二、婚假

      1)員工結婚可享受3天婚假,結婚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2)離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3)婚假須在結婚證領取半年內憑結婚證申請休假,超過半年者不者享受婚假。

      三、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給予3天的喪假,非直系親屬死亡給予1天的喪假。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

      四、產假

      女員工生育,基本產假90天,晚育者加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提供獨生子女證者,加35天;男員工配偶產假期間給予男方3天看護假。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五、病假

      員工患病及非公傷需接受住院治療者,憑病歷及醫院證明,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六個月的醫療期。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對超過醫療期仍未全愈的,按事假處理。醫療期間公司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

      a)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六十;

      b)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七十;

      c)工齡滿十年及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八十。

      六、公傷假

      員工因工作或執行公務受傷,可享受公傷假。公傷假工資津貼照付,醫藥費由社保機構支付,對超過規定醫療期仍未全愈的,按病假處理。

      第六條員工在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待遇。

      第七條以上員工假期規定除第一條及第六條外,只適用本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及臨時工不予執行。

      第八條員工請假辦理程序和審批權限:三天(含三天)以內,由當事人部門經理批準,報人資部備案;三天以上除部門經理批準外,還需上報總經理批準。原則上公司不準連續五天以上的假期。

      第九條員工請假就于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寫請假單,依照第七條規定辦妥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經理或行政人資部請準,返崗時仍依照規定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也視同曠工論處。

      第十條公司提倡正常工作時間以內完成固定工作任務,超時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計加班費;超時完成固定工作需加班時,經部門經理確認,加班至晚9:30后的第二天可遲一小時上班。

      第十一條請假手續均需在當月送人資部備案。否則考勤時完全按考勤卡記錄處理。

      第十二條出差考勤按照《出差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員工戶口調動:

      1.正式員工可自行申請或由部門推薦辦理戶口調動。

      2.行政人資部了解擬調人的調動意向及檔案戶口等情況,按人事局或勞動局當年招調要求對員工自身條件進行初審合格后,填寫《調入申請表》上報總經理批準。

      3.行政人資部集中員工申請于每年12月份上報人事局第二年招調計劃。

      4.具體工作流程參見《戶口調動辦理流程》。

      第二條社保辦理:

      1.公司依照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社會勞動保險,保障員工的利益設立勞動保險項目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

      2.公司辦理社會勞動保險的對象是公司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根據政府有關社會勞動保險的規定,年滿女50周歲、男60周歲的員工停止辦理社會勞動保險)。

      3.繳納保險費按有關政策規定的比例由公司與員工共同承擔,公司不承擔試用期的社會勞動保險費用。

      4.在試用期間,員工需將其原有社會勞動保險連續起來,可提出申請,經審批后,行政人資部給予辦理,費用由員工自行負擔。

      5.公司行政人資部負責辦理員工的社會勞動保險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將本公司人員新增、基數變更或停交等情況自行備案后,報總經理審批后送報社會勞動保險局。

      6.社會勞動保險參保基數:

      A、試用期滿公司正式員工按當年度的投保基數金額參保。

      B、投保基數和浮動額度的調整時間為社會保險局每年公布的時間統一調整。

      7.具體工作流程參見《社保辦理流程》。

      第三條商業保險

      公司為正式員工投保價值人民幣10萬元的意外傷害保險,及價值3000元的意外傷害醫療金。

      第四條員工宿舍

      一.公司為員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條件。

      二.新員工在入職公司15個工作日后可申請入住公司宿舍,填寫申請表經批準后,統一安排住宿。

      三.員工的水電費、清潔費、太陽能(熱水費)、有線電視費、管理費每月從工資中扣除

      四.宿舍員工辭工或其他原因離職,需在一周內辦理退房手續

      五.具體辦事流程詳見《宿舍管理流程》

      第五條證件辦理

      一.暫住證辦理:

      1.公司為正式非深戶員工辦理暫住證。

      2.新辦員工,應提前一周、續辦員工應于暫住證期滿不少于1個月向行政人資部提出申請。

      3.行政人資部集中辦理日期為每月的5號。

      4.辦證人員需上交暫住證照片3張、身份證及原暫住證復印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到行政人資部。

      5.具體工作流程參見《暫住證辦理流程》。

      二.港澳通行證辦理:

      1.員工因業務需要往來香港、澳門的應于每年4月前向行政人資部申請,由行政人資部向市公安局申報港澳通行證指標及報備人員花名冊。

      2.如無報備的人員,本年度將不可以辦理港澳證。

      3.續辦人員應于期滿前17個工作日,向行政人資部提出續辦,并交回港澳證。

      4.具體工作流程參見《港澳通行證辦理流程》。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8

      一、員工錄用:

      本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及其他國家規定的用工方式,面向社會,采取推薦和公開招聘相結合的辦法,擇優錄用。

      (一)個人資料

      1、入職公司時,員工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上崗證、指定醫院的體檢報告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免冠近照三張,并親筆填報準確的個人資料。

      2、當員工的以下個人信息發生變更或補充時,應及時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報表》,遞交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保證員工的相關權益不受影響:規章制度不能與公司的規章制度相抵觸,否則視為無效。

      (11)業務合作位內的特殊(親屬)關系;

      (12)其他員工認為有必要知會公司的個人信息

      3、公司提倡正直誠實的作風,并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二)入職報到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具體負責辦理報到手的職能部門,員工報到時,請按以下程序進行:

      1、辦理報到登記手,填寫《員工履歷表》,領取《員工手冊》、考勤卡等;

      2、進行職前培訓;

      3、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介紹部門職能、人員情況、工作職責、工作要求、部門相關制度及其他工作上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場所、領取辦公用品等。

      (三)試用與轉正

      通常情況下,員工試用期為三個月,確因情況特殊也可可能延長至六個月(不超過六個月)。當然,如果員工表現突出,經考核后,可縮短試用期。這段時間是員工與公司相互了解相互適應的時期。此期間,如果員工感到公司的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他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系的,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同樣,如果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公司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公司也會解除與員工的試用關系,而不作任何補償。

      試用期滿前15天,員工須填寫《試用期員工自鑒報告》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由員工所在部門分別對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其他相關事項提出意見,并填寫《新進員工試用期轉正評核表》,報行政人事部和公司負責人審核批準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員工發放《轉正通知》,并辦理相關手。至此,員工就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了。

      但是,同時應注意,如果員工在試用期內事假超過5天(含五天),員工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若事假超過15天,原則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公司因業務需要,可招聘臨時勞務工,簽訂《勞務協議》或《借用協議》,臨時勞務工的薪、福利待遇等,參照有關政策法規,由雙方協議商定。

      《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在自愿基礎上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員工簽約時,必須仔細閱讀其內容。

      二、體格檢查

      員工必須經醫院檢查身體合格后,方能被錄用,體檢費由本人承擔。此外,公司將根據工作崗位,指定醫院要求復檢,若發現員工患有傳染性疾病或不適宜原工作的疾病時,公司將調換其工作崗位或解除勞動關系。

      三、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的工時制度按國家《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各部門可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及經營狀況的需要,在遵守政府規定的工作制度前提下,具體安排上班和休息時間,員工應從工作需要,按部門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四、薪金福利

      (一)薪酬

      公司實行保密的崗位工資制:

      1、員工薪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獎和福利津貼和加班工資組成,并按實際崗位級差確定。

      2、員工的薪計發以考勤卡及《考勤匯總表》為依據。薪按月計發,每月發放一次,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薪酬的計算根據實際工作天數按比例計發。

      4、薪酬的保密性:公司實行薪保密制度,對于薪情況外泄的或相互打聽薪酬而造成負面影響的,一經核實,公司將對當事人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行政處罰或辭退處理。

      5、每月薪發放時:公司將在每月付薪日時將工資轉入以員工個人名義開立的銀行帳戶內,員工可以憑存折到銀行領取;或由公司將員工工資條密封后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交員工本人。

      6、薪資調整

      有以下任一情況,員工的薪資會作相應的調整:

      (1)、公司經營狀況發生變化或社會綜合物價指數出現較大幅度的變動;

      (2)、經過考核,員工的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工作績效超出或未達到公司的要求;

      (3)、員工職務發生變動;

      (4)、公司負責人直接決定。

      7、薪資結算

      (1)、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離職,工資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算;如果在非試用期期間離職的,按轉正后薪資標準結算;

      (2)、試用期內員工享受試用期工資及試用期福利待遇。如試用期滿且工作表現和技能符合公司要求者,并按照公司員工試用期轉正審批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后,薪資按轉正后標準計發,但試用期間月發工資與轉正后月發工資之間的差額不予補發。

      (二)福利

      所有在職員工工均可享受以下帶薪假期: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

      國慶節(三天)

      五、員工關系

      一、調配與勞動關系

      (一)調職、提升:

      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和員工的品行、能力、工作業績及潛質等綜合表現和公司實際工作需要,員工可被調動或提升至其他崗位。晉升的員工在接受新職位后的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并合格稱職者才被正式委任,并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

      員工晉升、降職、調動時薪的確定:經公司考核后,晉升和降職人員的薪酬,以公司所發的“職位調派”為依據。原則上職務晉升人員,任命后三個月內為任職試用期,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行。三個月后經考評合格委任,即開始享受新崗位的薪待遇。因公司工作需要而臨時代崗的人員,其薪標準按原來所享受的標準執行。降職人員,自降職通知下發后,其薪的發放標準即按降職崗位的薪標準計發。對于正常調動的人員,其薪標準的確定將遵循調入部門的薪標準原則和以崗定薪的原則。

      員工也可向所在工作部門或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調職的申請。

      (二)處分事宜

      在工作期間員工如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公司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員工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等,勞動合同/聘用關系自行解除。

      (三)離職

      1、試用期內離職>

      在試用期內,員工本人或公司都可以隨時提出解除試用勞動關系。離職時,員工必須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并經相關領導的審批,交接好本職工作后,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應的離職手。

      2、合同期內離職:

      (1)辭職

      如果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核批準,交接好本職工作,到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

      (2)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

      員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關系:

      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公司規章制度或不從工作調動者;

      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象、聲譽造成損失或影響;

      ③有欺騙公司行為的;

      ④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⑤有吸毒行為或參加國家禁止的邪教組織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違法犯罪的

      ⑦違反公司《獎懲制度》規定的其他情。

      員工亦須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3)合同終止:

      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期滿后,如果員工本人不愿或公司不再與員工簽合同,均應提前進行告知。員工必須在辦理完相應的離職手后方可離開。

      4、離職手:

      員工辭職或被公司解雇,必須辦理離職手并填寫《員工離職手清》交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公司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報公司地產常務副總經理室批準,然后結算離職工資。

      離職工資的結算原則上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發薪日,《員工離職手清》及相關資料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離職手包括:

      (1)交接完畢所有的工作;

      (2)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文件、員工手冊及其他公物;

      (3)退還辦公用品、宿舍等;

      (4)結清與公司的帳目,還公司款額;

      (5)如與公司有其他協議的,還應履行協議中所約定的事項。

      以上交接事項,均須經相關負責人員簽字確認。

      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負賠償責任,同時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索的權利。

      二、內部溝通

      (一)員工溝通

      1、公司提倡良好、融洽、簡的人際關系;同時提倡個人與公司及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溝通。

      2、公司注重與員工的關系及相互之間的溝通,并把溝通作為對全體員工尤其是各級管理人員的基本要求以及考核要素之一。

      3、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員工關系管理的主要機構,將為員工在工作滿意度提升、勞動保障、申訴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同時,各級管理人員同樣負有與員工溝通的責任。

      (二)員工申訴

      當員工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當員工對處分或處罰結果不或認為受到不公正待遇時,可以擇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

      申訴程序:公司鼓勵按照如下程序逐級反映情況,如果員工堅持認為必要,可以越級申訴,但地產常務副總經理的決定為最終決定。

      (三)特殊關系回避準則

      1、公司堅持舉賢避親的人事原則。員工不得錄用或調動親屬到自己所管轄范圍內工作。向公司內任何部門推薦自己親屬或好友的,應向行政人事部門提前申明。

      2、已經存在親屬關系的員工,不得在同一部門工作,并應回避有業務關聯的崗位。新的親屬關系產生一個月內,須向行政人事部門書面聲明。

      3、公司不提倡員工與自己的親屬、好友所在位建立業務合作關系。有正當理由建立業務關系的,要主動向上司書面申報自己的親友關系,并應在相關的業務活動中回避。

      4、員工應避免工作之外與業務關聯位的經營往來,不得利用職務影響力在業務關聯位安排親屬、接受勞務、技術服務或獲取其他利益。如確實無法避免,應事先向公司申報。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一、人事檔案是全面、準確地反映人力資源狀況的歷史記錄,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全公司人事檔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檔案實行以人立物業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檔案制度

      一、人事檔案是全面、準確地反映人力資源狀況的歷史記錄,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全公司人事檔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人事檔案實行以人立卷,所有員工從進入本公司之日起,即為其建立員工檔案。

      三、員工檔案一般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員工進入本公司前已經形成的檔案材料,二是員工在進入本公司后逐漸形成的檔案材料。后者為管理的重點。

      四、員工進入本公司后逐漸形成的檔案材料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登記表、體檢表、身份證、學歷證明、特種作業操作證等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勞動合同,續約合同,錄用、轉正、晉級、任免職務的.命令或通知,工傷和大病鑒定及處理手續,年度考核材料,獎勵、處分審批表,入黨入團志愿書及材料等。

      五、應當歸入員工檔案的材料,在其形成一個月內要進入本人的檔案案卷。

      六、員工檔案的案卷要裝訂成冊,案卷封面后首頁為卷內目錄,卷內目錄記載、介紹卷內檔案材料的主要內容、形成時間、排列順序等。

      七、員工檔案的存放地點和存放器具應當滿足防潮、防霉、防蛀、防失密等檔案安全要求。

      八、除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外,借閱員工檔案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九、檔案關系在本公司集體戶頭的員工離開本公司,員工本人必須將檔案關系轉出方可辦理離職結算。

      十、失去保存價值的員工檔案,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予以銷毀,銷毀時做好記錄。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0

      1.人事檔案由公司綜合部指定專職人員保管。

      2.凡在本公司的固定員工、合同制和聘用人員,均須建立個人人事檔案。

      3.人事檔案要有保管目錄,編號立檔。檔案、內部資料要有資料登記目錄。檔案內容必須齊全、完善。

      4.借閱人事檔案,必須經過綜合部經理批準,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限期交回。

      5.人事檔案內裝材料禁止單頁借出。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1

      一、現在企業人事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力資源規劃、招聘及任用、員工培訓、工資與福利、績效考核與獎懲、考勤與休假、人事檔案、員工守則(或權利與義務)、勞動合同與卸職管理等。

      二、在大企業人力資源規劃是企業發展、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內容,小企業一般就統歸在員工招聘的規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業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小企業主要沿用那種以人事工作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規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續、勞動合同的簽定與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體現、人事檔案管理等,如果企業的'考勤制度和薪資制度獨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見xx制度”等,如果沒有獨立成文也應該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節的設定形式。簡單明了的形式就是將每一項內容制訂為一章,每個具體事項制訂為一條。

      下面是根據本人經驗列出的小企業人事制度基本提綱:

      第一章:總則

      宗旨、原則、主要負責部門及其職責。 第二章:員工招聘

      招聘計劃的制定與落實,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審批、發布;

      應聘的接待與審查,面試負責部門、內容及錄用的決定、不予錄用的情形;

      錄用手續、錄用后的試用期,試用期轉正的申請、考評與審批。

      第三章:員工任用

      根據領導批示簽訂勞動合同,必要的明確勞動合同中的崗位責任、保密條款;

      崗位責任、任用期間的調(升)職。

      第四章:員工培訓

      培訓計劃、形式、內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績效考核

      考核的標準、形式、期限、結果(獎懲)等。

      第六章:薪資及待遇

      企業或崗位基本薪資構成、等級標準;福利待遇、薪資的調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職管理

      辭職、辭退、合同終止的勞動關系解除、資遣退職等辦理程序。

      第九章:員工守則(可引用)

      勞動紀律、職業道德、文明禮儀等行為規范 。

      第十章:人事檔案管理

      員工個人人事檔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續中的文件歸檔管理等。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

      高級主管——總經理、副總經理、 子公司經理

      部門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銷售主管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四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分為四職等

      (一)一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二等:子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秘書。

      (三)三等:部門主管、助理。

      (四)四等:業務、美容師、內勤等辦事職員。

      (五)試用員、臨時雇員、實習生等均不列等級。自過試用期,升任辦事職員時為正式職員。

      第五條 每一職位均設置“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

      第六條 職員之任免、調遷、獎懲等事項,均以正式文書發布。

      第七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八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九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員——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報請總經理任免。

      第十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程序:部門申請單→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核準→招募培訓。

      第十一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至少不得低于一個月。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業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七日者,不給工資。

      第十三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戶口復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 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 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四) 試用同意書。

      (五) 人事資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證件。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 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 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八) 與公司員工有血緣關系親戚關系者。

      第十五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工作協議書或勞務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證

      第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

      第十七條 填寫保證書應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條 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得擔任保證人。

      第十九條 被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證人應付賠償及追繳的責任。

      (一) 營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 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 拖欠賬款不清者。

      第二十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找到連帶保證人。

      (一) 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 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 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二十二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三) 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業務或服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六)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 不得攜帶公物(包括資料及復印件)出公司。

      (八) 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該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衛生。

      (十) 員工在工作開始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抽煙,以期增進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險。

      (十一)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或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只有努力生產,提高品質,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的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有重要事情,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七小時為原則,營業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六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員工考勤管理細則》處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遇分為:

      (一)基本工資。視從業人員的學歷、經歷、技能、體質及其工作性質而定,從業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門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貼:崗位津貼、通訊津貼、工作津貼等。

      (三)獎金:效率獎金、目標獎金、全勤獎金、年終獎金。

      第三十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員。月薪人員,每月五日發放一次;日薪人員每月發放兩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發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資。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記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三十一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處理。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標準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聘用

      (一)公司將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聘員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并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招聘程序

      1、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登記表》,并附本人身份證、職稱證書和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

      2、綜合部初試并簽署意見;

      3、聘用部門復試并簽署意見;

      4、總經理審批并簽署意見;

      5、批準錄用后,到綜合部報到,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留存員工有效證件復印件、健康證、照片、聯系方式等,經入職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到聘用部門進入試用期。

      二、試用期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開始必須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設定試用期,試用期工資每月1000元。全體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充分享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同時履行其應盡的義務,全體員工要嚴格服從單位管理,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三、員工轉正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員工,應到綜合部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經相關領導批準后轉為正式員工,并將《員工轉正申請表》交綜合部備案,未批準或未備案的員工不能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四、員工調配

      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員工進行調配,應到綜合部填寫《員工調崗申請表》經相關領導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未批準或未備案的`員工不能調配。

      五、員工離職

      1、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送綜合部備案方可離職;凡正式員工要求辭職者,本人須在離開工作崗位前30天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經相關領導批準后,在批準離職日填辦《員工離職移交清單》,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需在離職日辦理離職證明手續;

      2、凡被公司辭退的員工,接到公司通知后,被辭退者按通知時間辦理離職手續;

      3、凡辭職或辭退的員工,均須向公司結清費用、債務、交清物品以及所負責部門的帳目、文件等;

      4、凡未按規定提前30天申請辭職者,公司有權扣除該員工一個月工資;

      5、凡辭職、辭退的員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債務、費用、罰款及帳目、文件等,如不按時按規定清還,公司有權從該員工工資、獎金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4

      為實現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規范管理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2、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錄用

      1、公司各部門、項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提出申請,經人事辦審核、總(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辦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招聘事宜。

      2、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3、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辦辦理試用手續。一般員工試用期一個月,主管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能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4、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辦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員工服務承諾書;

      (6)其它必要的證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身體條件不適合所從事的崗位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8)其它經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7、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業的發展和兼顧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員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資、通訊補貼和績效獎金,按月計發,出勤天數未足月的,按日(實際出勤天數*基本工資/30天)計發。月薪工資在次月底前發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時到位,工資發放適當順延。

      3、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計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發。

      4、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綜合保險。轉正后,由公司統一辦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員工,可申請安排集體宿舍;在項目部的員工統一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據有關國家規定,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7、在工程項目完工后,新項目未進場前,公司可根據需要安排項目部人員休假,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按當月工資的70%發放。

      四、休假及請假

      1、按國家規定,員工享有以下帶薪假日(有基本工資,無績效工資):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節:1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節:3天;婚假:3天+晚婚7天;喪假:3天;產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業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員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發送適當補貼或安排調休(調休不另計補貼)。

      3、春節期間休假或探親的,按照公司規定的休假天數休假;放假期間在公司和項目部值班的,發放值班補貼或安排調休。如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還以曠工論處。

      4、春節探親往來旅途費,可按公司規定報銷相應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具體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不發薪資及獎金。

      6、員工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2天以內的須經所屬部門主管、行政辦主任批準;3-5天的,須經副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未經準假離崗者,以曠工論處。

      五、培訓

      1、為提高員工業務、知識技能及發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公司日益迅速發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員工,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2、新員工入職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員工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員工入職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留用。

      3、員工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公司對員工在業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適當報銷培訓費。由公司報銷培訓費的員工,如在此一年內離職(含辭退),須向公司退返該報銷的費用。

      5、公司所有員工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由人事辦保存在相應的員工檔案內。

      六、調職

      1、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職。

      2、公司或項目部之間人員的調動,須經雙方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的書面批準。

      3、公司、項目部調動員工時,應充分考慮其個性、學識、能力,使其“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4、員工接到調動通知書后,限在2天內辦完移交手續,前往新職單位報到。

      七、辭職及辭退

      1、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寫書面離職申請,一般員工經部門主管、人事辦主任核準;主管以上員工須經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手續。并視需要,由人事辦開具《離職證明》。

      2、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7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辭職,需提前2個月提出申請。

      3、違反國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辭退者,在賠償公司的損失及辦理完交接手續后,限當天內撤離。

      八、保密

      1、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項目部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開或透露。

      2、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3、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4、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九、考核

      1、試用考核:員工試用期間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寫《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副總)經理批準后正式錄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集團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人事檔案的收集、補充、鑒別、匯總整理、借閱、借用、轉遞、保管等工作流程的內部管理監控,維護集團人事檔案的規范性和保密性,根據國家人事檔案管理法律法規和集團檔案管理制度等有關制度,結合集團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集團系統內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二、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一)綜合辦公室安排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對人事檔案的收集、補充、鑒別、整理、借用、借閱、轉遞、保管、規范等管理工作,原則上管理人員檔案資料終身保存,普通員工檔案至少保留兩年;

      (二)集團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保密制度,保護檔案的安全,不得泄露檔案內容,做好人事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

      2 .根據集團公司人事檔案工作具體情況,完善各項必要的規章制度,堅持原則,嚴格按照檔案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辦事;

      3 .收集、鑒別和整理人事檔案材料,辦理人事檔案的查閱、借閱和轉遞等工作。及時登記人事職務、工資、職稱等的變動情況,為有關部門提供人事檔案信息;

      4 .積極主動地去發現人事檔案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定5期向部門領導請示報告工作;.積極參加檔案管理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借閱人事檔案資料。

      三、紙質資料管理

      (一)收集綜合辦公室檔案專管員在收集人事檔案資料時,要仔細核對資料信息,保證資料完整、真實、有效,資料收集齊全后須及時整理歸檔。

      (二)整理

      1 .人事檔案分類人事檔案紙質資料大致分為基礎檔案資料、

      輔助檔案資料、離職檔案資料三大類;其中基礎檔案資料和輔助檔案資料屬于在職期間的資料,離職檔案資料是員工離職時需要辦理的資料。

      (1)基礎檔案資料入職基本資料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別、部門、職位、崗位、出生年月、年齡、民族、籍貫、政治面貌、身份證號碼、學歷、專業、學位、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緊急聯系人姓名地址單位聯系電話、入職時間、項目經歷、家庭情況,工作履歷等;

      員工入職相關審批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入職審批表、員工薪酬說明書、新員工提供的以前工作成果文檔(如需要)等;員工各類證件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駕駛證、各種專業證書、比賽獲獎證書等等;員工各類在職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轉正申請書、試用期員工轉正定級考核表、每年度工作總結等;

      (2)輔助檔案資料

      ①輔助檔案資料是指除了基本資料以外的其他在職期間的檔案資料,這部分檔案資料會根據實際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

      ②輔助檔案資料分類累積類資料:是指不可用新版替代舊版的輔助檔案資料,這一類資料需要累積存入人事檔案中;更新類資料:是指可用新版替代舊版的輔助檔案資料,這一類資料僅需用新版替代舊版存入人事檔案中即可(舊版抽出,新版存入)

      ③輔助檔案資料(累積類)主要包括:培訓學習)總結資料、任免類文件、調動交接資料共四類;

      ④輔助檔案資料(更新類)主要包括:勞動合同及保密協議和體檢資料共兩類。

      (3)離職檔案資料離職檔案資料是指在辦理離職手續時需填寫、上交、歸檔的檔案資料。

      四、檔案組卷、存放規定

      1.設立專用的檔案柜。檔案存入箱柜時排列系統,重要檔案要專柜存放。

      2 .以部門為單位,分類設置基礎檔案資料、輔助檔案資料及離職檔案資料檔案盒,將每位員工的人事資料對應存入部門人事)32Cnl6cm檔案袋的分類文件盒中,必要時可統一使用(長(寬)*(22Cnl高)*的檔案盒存儲檔案。

      3 .檔案盒背側應當貼有人事基礎檔案資料、人事輔助檔案資料及人事離職檔案資料及檔案號。

      4 .檔案盒內首頁應當設置檔案索引表。

      5.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用統一的報告紙、擬稿紙書寫。

      五、電子檔案管理

      電子檔案管理對應于紙質人事檔案,即將員工檔案原件用掃描的形式,保存一份完整的'電子檔案,同樣設立人事基礎檔案資料、人事輔助檔案資料及人事離職檔案資料文件夾,以部門為單位存入。為后續的查閱與調取提供便捷;也可防止因意外致使原件丟失、破損、被盜竊、被毀損等情況出現;

      1 .電子信息錄入:綜合辦公室檔案專管員必須在員工入職(含新入職人員、離職返聘、實習人員)當天及時對其所有相關個人信息進行初始錄入,部分暫未收集到位的資料信息需在員工入職后一星期之內全部錄入公司人事管理系統。

      2 .電子信息更新:員工個人信息發生變動時,需及時對其電子信息進行更新。

      六、監督與處罰

      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的,由綜合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檔案材料的;

      2、擅自涂改檔案內容或偽造檔案材料的;

      3、利用職務便利調取檔案資料謀取私利的。對前款所列情形負有責任的單位或直接責任者,要視情節的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開除處分;觸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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