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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機械設備管理的任務和內容
1.機械設備管理的基本任務
1.1貫徹執行國家、政府主管部門對機械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制,運用經濟、技術、行政手段,以科學的方法,進行綜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堅持物盡其用的原則,擇優選購,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專人負責。達到使用壽命長,技術性能好,損耗低,利用率和生產率高的目的。
1.2強化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到人,獎罰分明,保證機械設備安全運轉,滿足施工生產需要。調劑余缺,確保重點,充分發揮機械設備應有的作用。
2.機械設備管理內容
2.1機械設備從計劃、選型、購置、驗收到安裝調試、使用維修、技術改造、報廢處理,都要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
2.2有組織、有計劃按規定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實施定期檢查和修理,保證機械設備經常處于技術性能良好的狀態,延長使用壽命,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
2.3加強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管理,明確責任到人,機械定人定位,制定專機操作規程,確保機械安全運轉。
2.4定期檢查機械設備的使用情況,分析設備性能狀況,不斷改進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重視機械設備的日常管理,確保機械達到正常運轉,干凈整潔,潤滑良好。
2.5加強設備的技術檔案管理,建立健全設備臺賬,及時填寫,妥善保管好合格證、圖紙、說明書等技術材料,大型設備建立技術檔案。
2.6協同有關部門對機械操作工進行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上崗證。
第二章機械設備管理體制、職責和管理制度
3.機械設備管理體制
3.1充分發揮各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的作用,堅持統一領導,公司設安全設備科,項目部設安全設備組。
3.2分級管理,層層把關,嚴格執行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實行獎罰制度,使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發揮最佳效能。
4.安全設備科職責
4.1全面負責企業的機械設備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
4.2根據工程施工需要,及時上報大型機械設備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做好擇優采購供應調度工作。
4.3建好機械設備總臺賬,做好統計報表上報及機械設備有關資料歸檔工作(大型設備建立檔案),指定專機操作規程。
4.4做好機械設備的更新改造和節能工作,會同財務科按規定做好機械設備的報廢處理注銷手續。
4.5檢查和監督起重設備安裝項目部做好塔吊、施工電梯等大型設備拆裝管理工作,確保拆裝安全。
4.6每年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管理檢查,總結推廣先進管理經驗,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機械操作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4.7定期組織機械設備盤點,匯總各種機械設備統計表。
4.8配合財務科年終做好機械設備折舊費的提取工作。
5.安全設備股職責
5.1全面負責各項目部的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5.2根據施工需求,及時上報機械設備的購置計劃,辦理審批手續,建好設備臺賬。
5.3制訂機械設備維修和保養計劃,及時上報機械設備報廢處理的申請報告,辦理有關手續。
5.4配合起重設備安裝項目部做好塔機、施工電梯的安裝和拆除工作。
5.5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機械設備的完好情況,保證安全裝置的齊全、靈敏,可靠有效,確保運轉安全。 6.安全設備組職責
6.1負責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
6.2加強機械設備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時提供機械設備的維修和保養計劃,督促機操人員按規定對機械設備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機械設備良好的技術狀況。
6.3督促機操人員做好機械設備的運行、進退場技術鑒定、安全檢測及維修保養記錄。
6.4負責機械設備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7.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7.1采購
購置機械設備前,必須辦理審批手續(5000元以上的有公司總經理審批),購置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混凝土泵),應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在選定好規格型號后,應對生產廠家考察認定后(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保證可靠,有良好的社會信譽,有可靠的供貨能力,能及時供貨)方可購買。購置小型機械設備(5000元以下)有項目部經理審批后,就近在當地購置。
7.2驗收
機械設備購進后,必須對其進行嚴格驗收,目的是所購進設備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各項要求,合格證、圖紙、使用說明書等是否齊全。
7.3租賃
設備空缺需向外租用時,項目部應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方可租用。設備空余向外出租,分公司安全設備股應上報公司安全設備科,經公司安全設備科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對外出租。
7.4調配
公司安全設備科根據各分公司所轄項目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大型機械設備實行統一調配使用,中小型機械設備則由分公司安全設備股進行調配,滿足各工程的施工需要。
7.5維修
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維修工作直接由項目部安全設備組負責實施。大型機械設備大修理則由分公司安全設備股提供大修計劃上報公司安全設備科,由設備科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理。
7.6使用
機械設備投入使用,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使用說明書中操作程序,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機操作,做好日常清潔、保養工作,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7.7檢驗所有機械設備使用前都必須進行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大型設備(塔吊、施工電梯)在自檢合格后還需報請上級檢測部門來檢測,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7.8報廢
機械設備超過規定使用期的,磨損嚴重其安全技術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發生機械事故后不能修復的,分公司安全設備部應提出報廢申請,經公司安全設備科批準并指派專人檢查、核實、確認后方可報廢。凡報廢設備嚴禁使用或轉讓。
8.檢查范圍
8.1現場機械設備:主要是直接參與施工生產的各種機械,如:垂直、水平運輸機械,混凝土攪拌機、輸送泵、鋼筋加工機械、木工加工機械及焊接設備等。
8.2其他機械設備:是指上述現場機械設備以外的各種施工機械,如:金屬加工切削,起重及小型手持電動機具等。
8.3技術資料:指機械設備臺賬、管理制度、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設備技術檔案和履歷書、機械設備進退場技術鑒定表和安全檢測記錄以及保養維修記錄,大型機械設備有關手續等。 第三章機械設備管理處罰制度
9.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50―200元罰款
9.1要注重日常管理,檢查發現正常施工作業對停機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沒有對機械檢查維修處理。
9.2作業前沒有對機械進行規定保養。
9.3操作前沒有檢查使機械帶病運行。
9.4沒有按規定時間和內容要求填寫機械運轉記錄。
10.遇到以下情況之一對責任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10.1機械設備沒有定崗定位和專機操作規程。
10.2長期不對機械設備進行保養,清理和潤滑不好,嚴重影響機械使用壽命,對機械設備具有嚴重的損壞性等。
10.3人為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停機、影響正常的施工生產。
10.4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工傷事故,休息1―3天者(或醫療費在200元以內者)。
11.發生嚴重違章造成事故之一對責任人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11.1沒有操作證或領導違章指派開機造成事故。
11.2嚴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者,除處以經濟處罰,并賠償相應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設備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設備運行狀況,及時消除設備缺陷,針對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出現事故,保證設備安、穩、長、滿、優運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設備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設備缺陷、故障的界定、分類、登記及處理等管理。第二章設備缺陷管理
第三條設備缺陷是指由于各種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損傷或超過質量指標范圍,引起設備性能下降的狀況。 第四條
設備缺陷分類:
(一)一般缺陷:不影響產品質量、不危及安全生產,能及時消除或設備仍可正常運行但不會造成裝置波動和引發各類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設備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響產品質量、危及安全生產,但因生產需要而必須帶病運行,有可能造成裝置停工或引發各類事故,必須采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設備缺陷。
第五條設備缺陷實施分級、動態和閉環管理,各車間應建立所屬設備一般缺陷臺帳,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重大設備缺陷臺帳,每月更新,并報公司設備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發現一般設備缺陷后,操作人員應逐級匯報班長、車間設備管理人員,由車間組織消缺,完工后及時填寫消缺記錄。對暫不能消缺的應上報本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并填寫設備一般缺陷臺帳,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
第七條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后,操作人員應及時匯報車間和本單位生產、設備管理部門,同時報公司設備管理部。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對重大缺陷進行分析,制定缺陷監護方案、消缺計劃和措施,落實責任人。
第八條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要加強設備缺陷的管理,要監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況,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時造成缺陷的擴大。對于重大缺陷,要嚴格落實整改計劃,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監護措施。
第三章設備故障管理
第九條設備故障是指由于設計、制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動力、電訊、儀器(表)、容器、運輸設備、管道等設備及建(構)筑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件。
第十條設備故障分類:
(一)一般故障:直接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2000元而小于4000元。
(二)嚴重故障:直接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三)直接經濟損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執行。 第十一條設備故障損失的計算以直接經濟損失為準。其中設備故障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一)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凈值減去殘值計算;
(二)損壞后能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損壞的修復費用計算。
第十二條各級設備管理部門要有專人(可兼職)負責設備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設備發生故障后,當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長、車間主任報告,車間向設備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設備管理部門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故障進行分析處理。對于設備嚴重故障及關鍵設備出現的故障,要立即電話報告公司設備管理部。
第十四條不論故障大小,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每月都要將對設備故障進行統計,填寫設備故障月報表報公司設備管理部。 第十五條設備故障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建立A、B類設備故障臺帳和設備故障報告,各車間建立所有設備故障臺帳,其中A類設備故障及造成公司級非計劃停車的設備故障分析一般應由公司設備管理部組織,由各單位填寫故障報告上報公司設備管理部備案。設備故障發生、分析、處理情況要及時存入設備檔案,為了解設備歷史狀況、制訂檢修、更新及改造計劃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積極開發應用設備狀態監測及故障診斷技術,將其用于設備日常管理之中,及時發現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損失,保證設備安穩運行。 第四章設備事故管理
第十七條設備事故管理引用公司。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3
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處理。
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
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以及公司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4
1、施工現場機械安全管理辦法;
2、機械租賃合同;
要求:要有雙方的簽字、蓋章、日期等
3、安全管理協議書;
要求:要有雙方的簽字、蓋章、日期等
4、拆裝合同書;
5、設備出租單位、起重設備安拆單位等的資質證書資料復印件、北京市建委的`設備統一編號
6、機械設備平面布置圖;
要求:要于施工現場相符合
7、總包單位與機械出租單位共同對塔機組、外用電梯機組、電動吊藍操作者和安裝人員的聯合安全技術交底;
8、大型設備安拆施工方案;
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人、審批表、審批部門意見和簽字蓋章
9、群塔作業安全方案;
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人、審批表、審批部門意見和簽字蓋章
10、塔吊安裝、頂升、拆除、驗收記錄(八張表);
11、外用電梯安裝驗收記錄(六張表);
12、電動吊藍的驗收表;
13、中小型設備進場驗收表或記錄;
14、現場設備臺賬;
15、各類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16、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要求: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交底日期等
17、機械操作人員及起重吊裝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復印件;
18、自檢及月檢記錄和設備運轉履歷書;
要求:時間、組織人、參加檢查人員、查出的問題、問題的整改要求、整改負責人及期限、整改后復查記錄
19、職工應知應會考核情況和樣卷。
要求:參加受培訓人員名冊(姓名、性別、單位工種成績)、試卷用紅筆批改、扣分依據和所分數。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5
1、負責具體制定公司的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或規定),建立機械管理體系,制定機械安全目標以及相應的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
2、掌握公司各階段現場機械數量、分布和安全狀況,審查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證。
3、負責檢查施工項目部的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資格和起重機械安拆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確認情況。
4、負責起重機械重要作業方案和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的`審查。
5、定期組織檢查現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和機械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并進行考核評價。
6、按有關規定負責或參與機械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
7、負責公司層面的機械安全管理資料收集、匯總、存檔。
8、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現場起重機械危害辨識及防范措施的編制;負責組織編制現場起重機械重大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評價和改進。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
1目的
1.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的正確選擇、維護與使用,是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為了確保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明確了各類維護維修、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節。
1.3本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1.4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總監負責解釋。
1.5本規定與上級相關規定有抵觸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與本項目部范圍內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3編制依據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
《電力建設安全維護維修管理規定》
4定義
4.1.小型機械是指維護維修班組獨立使用的除維護維修設備以外的維護維修機械。小型機械如:坡口機、套絲機、往復鋸、彎管機、切割機、太鉆、砂輪機等。
4.2.小型機具是指價值在2000元以下,能獨立發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如電動工具、風動工具。
4.3.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溝、吊環、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等。
4.4安全工器具
4.4.1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4.4.2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等。
4.4.3安全標志工具:是指為規范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行為,設置在生產現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等。
5職責
5.1.按公司計劃統一采購、管理和大修;由項目負責使用和管理,保證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項目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人員監督指導。
5.2.價值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由公司綜合部統一采購、管理或發放。
5.3.小型機械由綜合部供應,安全員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人員參加驗收。
5.4.安全總監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督檢查工作。
5.5.1公司安全總監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負責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審查編制;
負責安全工器具購置的選型;
組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和新購進安全工器具的驗收試驗;
組織對安全工器具的報廢鑒定。
5.5.2各項目兼職安全員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負責人,其主要職責:
編制項目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
組織項目安全工器具定期預防性試驗;
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
定期檢查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況;
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5.5.3班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單位,其主要職責:
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庫房,按定置要求擺放整齊;
每月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檢查和預防性試驗臺帳;
對個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6采購要求
6.1.物資供應部門必在國家定點正規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有限考慮。
6.2.起重作業工器具的采購必須是經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
6.3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管理
6.3.1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辦法》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劃,于每年7月底前報公司安全總監。
6.3.2安全總監對各各個項目計劃進行審核、匯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6.3.3安全總監按公司批準的年度安措計劃,交綜合部按計劃采購或委托項目采購后,由各項目辦理領料手續領回下發使用。
6.3.4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安全生產許可證;
產品合格證;
安全鑒定證;
產品說明書;
檢測試驗報告。
6.3.5如需自行組裝、安裝所購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須具有上述證件。
6.3.6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員組織驗收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7使用要求
7.1.機具應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
7.2.機具的轉動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銳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
7.3.機具的電壓表、電流表、壓力表、溫度計、流量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7.5.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核算,采取措施并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使用。
7.6.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并安裝漏電保護器。
7.7.機械操作人呀,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閑談、吃零食,不得酒后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件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時,應了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拖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讀儀事故發生負責任;有關部門街道報告后妥善處理,否則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8.每臺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置貼掛簡明了的安全操作規程,說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負責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鋼絲繩應符合gb1102的規定并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7.9.2.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說應采取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并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應浸油一次。
7.9.3.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程、規定連接。
7.9.4.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用應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做綁扎繩時,敘許用應力應減低50%。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內。不得使卸扣處于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并使用加大規格的卸扣。
7.10.滑車
7.10.1.滑車應按銘牌規定的允許的載荷使用。如無銘牌、則應經計算和試驗后方可使用。
7.10.2.滑車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發現吊鉤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損過3mm以上,以及有裂紋、輪緣破損等情況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場合和高處作業中,應采取吊環式滑車;如采用吊鉤式滑車,必須對吊鉤采取保險措施。
7.10.4.使用開門式滑車時,必須將開門的鉤環鎖緊。
7.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7.11.1絕緣操作桿:檢查表面有無裂紋、脫漆;接頭是否牢固;握手標志清晰;不超試驗周期。
7.11.2絕緣手套:檢查有無粘黏、漏氣現象;不超試驗周期。
7.11.3絕緣靴:檢查靴底有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7.11.4安全帽:檢查帽襯與帽殼間距大于3cm;帽殼無裂紋;系帶調節靈活。
7.11.5安全帶:檢查組件完整無裂紋;鉚釘無偏移;織帶無裂紋;不超試驗周期。
7.11.6驗電器:檢查與絕緣操作桿連接牢固;電池有效;聲光清晰。
7.11.7接地線:檢查塑料護套完好;無斷股;各部連接牢固,螺栓緊固。
7.11.8圍欄網:檢查網繩無斷裂;警告標志(止步,高壓危險)完整。
8檢查維護、實驗及保管
8.1.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試驗、并應隨機掛貼安全操作牌。
8.2.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維護保養和簽定。修復后的機具應經試轉簽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3.維修、調整必須在停機后進行。
8.4.待修與完好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必須存在干燥、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場所并用標簽或色標加以區別。
8.5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
8.5.1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安規》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規定執行。各類常見工器具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見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8.5.2若工頻耐壓試驗中試驗變壓器的電壓等級達不到試驗的要求,可分段進行試驗,最多可分為4段。分段試驗電壓為整體試驗電壓除以分段數,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數。
8.6預防性試驗工作的安排
8.6.1絕緣桿、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鞋由各單位委托變電工程公司做試驗。
8.6.2安全帶(繩)、梯子,各單位自行按周期組織進行試驗。
8.6.3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后,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貼不干膠制成的“試驗合格證”。
8.6.4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錄在臺帳內,并保存好試驗報告。
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8.7.1安全工器具應統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內,房內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與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8.7.2絕緣桿一般應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時,支撐點間距不宜過大,以免操作桿變形彎曲。
8.7.3絕緣靴、絕緣手套應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內,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品。手套應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時,手套內應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8.7.4所有安全工器具應按定置要求存放,對號入座。
8.7.5工器具應有統一分類編號,編號原則為單位代碼—保管使用的班組站代碼—工具名稱簡稱—順序號。
8.7.6個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器具,應有固定的存放地點,做到擺放整齊。
8.7.7安全工器具應有安全工器具登記清冊,并做到實物與清冊一致。
9報廢的要求
9.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已檢查、試驗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采購和制造價格的。
9.3安全工器具的報廢
9.3.1有下列情況的安全工器具應予報廢;
絕緣操作桿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絕緣操作桿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接強度;
絕緣手套出現漏氣現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于規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于規定要求;
防毒面具過濾功能失效;
梯子結構松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9.3.2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由各單位匯總后提出申請,出具試驗報告報公司安全總監審定。
9.3.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定,需要報廢時,由各項目提出申請,敘述報廢的理由報安全總監,由安全總監組織鑒定后確定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7
為確保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建設工程(一期)項目部大型機械能夠安全使用并確保機械使用零事故,項目部特制定此制度:
一、現場機械管理
1、大型施工機械的購置、安裝。凡屬于大型施工機械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物資設備管理部門審核并報本項目領導批準后,由物資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大型施工機械;
2、大型施工機械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大型施工機械安全檢查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大型施工機械;
3、安裝完成后,應向有關大型施工機械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4、對各類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注冊登記。大型施工機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由本單位物資設備部門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大型施工機械的顯著位置;
5、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大型施工機械檔案資料的管理制度。是為大型施工機械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與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大型施工機械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按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大型施工機械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大型施工機械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署名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
大型施工機械運行管理文件包括:大型施工機械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大型施工機械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工程項目部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大型施工機械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7、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項目部建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工作;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
8、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項目部應建立大型施工機械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并檢查各級交底記錄,確保施工安全;
9、安全檢查制度。項目部每月30日對現場所有機械進行檢查,并要求塔吊租賃方每月25日對安裝在項目的塔吊進行檢查,出具檢查記錄,對檢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定人、定時間整改;
10、進行驗收制度。大型施工機械進場必須落實進場驗收,工區安質部應逐一驗收,并按照相關規定由具備資質的專門機構做好檢驗、檢測機構工作;
11、交接班簽認制度。大型施工機械在交接班時必須履行嚴格的交接班簽認,對設備存在的問題做好記錄,及時安排故障處理確保正常使用;
12、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從事大型施工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二、現場安全管理
1、進場的大型機械必須有設備檢驗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禁止不合格設備進入施工現場;
2、大型機械進場后,現場安全員要在施工過程中每日填寫《大型機械設備登記表》,動態反映出施工地點、危險源點、防護人員、防護措施等;
3、作業場地必須有明顯的安全警戒線和安全警示牌,相應設備懸掛其安全操作規程;
4、大型機械設備嚴格執行“五個一”即:一機、一人(專職防護)、一本(機械施工日志)、一牌(設備標識牌)、一證(機械操作證)齊全制度;
5、施工現場安裝、拆裝大型機械設備時,必須要由專業知識強、操作熟練的人員承擔,分部經理、架子隊長、安全員到現場把關;
6、大型機械轉場時,要認真落實好“四個專項”制度。技術負責人、工長、安全員、技術員必須現場把關,經確認場地平整、地基承載力滿足要求,方可進行。夜間不得安排轉場、移機;
7、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按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檢查,作業中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不得酒后上崗或連續疲勞作業,應當嚴格執行相應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并做好設備使用、維修保養記錄;
8、大型施工機械作業時,現場必須有工長、安全員、技術員進行跟班作業。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8
1、建筑安裝企業的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能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以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于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責任,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后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規程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并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時,機械設備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2、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9
為滿足施工進度的要求,須安置塔式起重機作業。根據各部結構、重量、數量、角度編制塔式起重機作業專項方案和技術保證措施滿足《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執行企業、項目工地兩級管理體系。
中小型施工機械在進場前進行維修保養做到外觀精美,機質良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并嚴格執行驗收制度,無有關部門核發的建筑施工機具安全使用合格證不使用。現場的機械設備操作滿足《建筑施工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程》(jgj33.2002)的要求。執行企業、項目工地兩級管理。
1施工現場設專職機械管理人員,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包括自有、租賃設備)實行安裝、使用全過程管理。
2機械設備操作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3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全部由專業隊伍進行,起重吊裝設專職信號指揮人員。起重吊裝作業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劃定施工作業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專職的監護人員。起重回轉半徑與電線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4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并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測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四限位、兩保險),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6群塔作業方案中,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配備固定的信號指揮和相對固定掛鉤人員。
7塔式起重機吊裝作業時,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中的要求,吊物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范圍。六級以上大風強制停止吊裝作業。
8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必須有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資質,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統一單位完成,安裝完畢后填寫驗收表,數據必須量化,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10施工現場的木工棚、鋼筋棚、混凝土攪拌棚、卷揚機棚、空氣壓縮機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并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12施工現場機械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操作人員離機或作業中停電時,必須切斷電源。
13圓鋸的`鋸盤及傳動部位應安裝防護罩,并設置保險檔、分料器。
14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于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可調整的工作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15平面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
17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19卡環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預制墻板時,必須使用卡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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