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執法行為規范化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內容提要: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是實現依法治稅的內在要求和基本保證。稅收執法規范與否,不僅關系著納稅人的利益,而且也是衡量稅務部門執法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志。阜寧縣地稅局建局以來,堅持依法治稅,努力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作出了有益的嘗試,并取得了顯著成績。但當前稅收執法實踐中仍存在著這樣或那樣一些問題,與依法治稅的要求還有不少差距,阻礙了依法治稅進程。筆者對此進行了有關探索和分析,并提出了較為可行的措施與建議。
1994年國家推行“分稅制”改革,在省級以下實行國、地稅機構分設。各級地稅機關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宗旨,強化稅收征管,規范執法行為,推進依法治稅,優化稅收環境,得到了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肯定和廣泛贊譽。
一、構建“法治型稅務”的實踐
依法治稅是稅務的靈魂,也是構建和諧征納關系的根本。阜寧縣地稅局成立于1994年9月21日,下設7個職能科室,7個派出稅務分局,1個稽查局,負責對全縣范圍內12個地方稅種和社會保險費及地方基金(費)的征管任務。成立10多年來,圍繞“創三型稅務,建和諧地稅”的主題,堅持以“依法治稅是準繩、完成任務是天職、隊伍建設是根本、高效服務是保障”為要求,認真推行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行為,取得了令人矚目的稅收業績和社會效益。主要做法有:
(一)深化政務公開,作出公開承諾。阜寧地稅自2003年6月率先在全省地稅系統推行政務公開以來,通過政務公開欄、地稅網站等多種途徑,多渠道、全方位、深層次地向社會公布文明辦稅相關內容,保障納稅人對稅收管理活動的知情權、監督權。并向社會各界鄭重做出“八項承諾”,即認真落實各項稅收政策,積極支持經濟發展;實行文明辦稅“八公開”,增加透明度;優化納稅服務,提高辦稅效率和質量;實行稅務稽查計劃管理,杜絕重復檢查;嚴格執行“稅務人員十五不準”和“六條禁令”,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建立社會評議稅收執法制度,切實加強外部監督;堅持依法治稅,做到依法行政;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約束。通過推行公開辦稅,建立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長效機制。幾年來,阜寧地稅堅持做到有諾必踐,違諾必究,取信于納稅人,實現了公開效果顯著、群眾評價滿意的良好效果。
(二)規范稅收執法,推行優質服務。以辦稅服務大廳為載體,推行多元化申報方式,開設“綠色通道”,實施“陽光工程”,搭建高效的納稅服務平臺,創建服務品牌。根據納稅人的需要,提供預約服務和納稅提醒服務,對行走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上門服務,設置全功能的綜合服務窗口,推行“一窗式”服務。對所有個體業戶的定稅情況進行公示,大大減少了“人情稅”、“關系稅”。實行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和ISO9001質量認證體系,提升納稅服務層次。開展嚴格的執法質量評議考核,實施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三)強化教育培訓,提高隊伍素質。依法行政,首先要求稅務人員必須有過硬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阜寧地稅深入開展“學習型”稅務建設,通過認真組織黨紀政紀教育,提高干部職工的法紀觀念;開展權力觀教育,促使廣大干部職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開展以思想作風紀律整頓,增強干部職工的服務觀念;開展全員《稅收征管法》和《行政許可法》培訓和競賽,樹立干部職工“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稅務宗旨意識;通過開展評選“最佳辦稅人員”、爭當“業務能手”、崗位練兵和文明單位創建活動,樹立“人人是環境,人人是形象”的大局意識。目前全系統95的稅務干部已通過自學和成人考試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有30多名同志還取得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證書。
(四)堅持依法行政,強化執法監督。強化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與約束,是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著眼點,是規范執法行為的根本。阜寧地稅認真落實“兩權”監督制約的各項措施,嚴格各項行政審批制度,完善稅法公告制度,堅持稅務檢查廉政公示制度。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管理軟件。在不斷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同時,加強稅務人員績效管理,全面提升崗位執法效能。通過向社會公開聘請行風監督員,定期組織明查暗訪,開展連環監保,有效地促進了稅務人員依法行使稅收執法權。
(五)加大稽查力度,規范稅收秩序。稅務稽查是稅收征管的“重中之重”,是強化依法治稅的關鍵環節。阜寧縣地稅局積極推行“一級稽查”機制,加大了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破獲了一大批涉稅違法案件,有力地震懾了涉稅犯罪分子,為國家挽回了損失,凈化了稅收環境。在稅務稽查環節,建立了“選案不稽查,稽查不審理,審理不執行”的制約機制。建立了稅務案件舉報中心,公開舉報電話,落實對舉報人的保密和獎勵制度;并將一定數量或比例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增加威懾力。三年來,阜寧地稅稽查局累計查補入庫稅款、
罰款4000余萬元,一次性補稅罰款10萬元以上的44件,依法移送案件7起,破獲特大制假、販假發票案2起,3名涉案人員受到法律制裁。就在今年,我局成功又破獲一起涉案金額4000萬元的特大販賣假發票團伙案。規范的稅務稽查促進了我縣地方稅收經濟秩序的健康發展。
(六)強化稅法宣傳,落實優惠政策。以每年一度的稅收宣傳月為契機,堅持集中宣傳與長效宣傳相結合、日常培訓與專項輔導相結合,不斷拓展稅法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使全社會守法意識和稅收法制意識顯著增強,促進了全縣“誠信納稅、誠信經營”氛圍的形成。阜寧地稅開展了“稅法八進”宣傳、“大手牽小手”設立長效宣傳陣地等活動,其中走進校園、設立長效宣傳陣地的做法獲國家稅務總局肯定,產生了廣泛影響。還通過編發《地稅簡報》、《稅政摘報》、《稅案摘報》在組織收入、加強征管、改進服務等方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各級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贏得領導的支持,爭取的主動。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積極主動送稅收優惠政策上門。2006上半年,為5戶環保新型材料、資源綜合利用、民政福利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辦理了企業所得稅減免34萬元,并審批資產損失24戶、稅前扣除金額324萬元,稅前彌補虧損152戶、彌補額4387萬元。同時,積極落實下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計為551名下崗職工辦理減免稅手續,累計減免稅收290余萬元。通過認真執行減免稅政策,落實涉農稅收優惠政策,建立納稅“綠色通道”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了企業發展,增加了農民收入,促進了下崗職工再就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依法治稅,規范管理,給阜寧地稅帶來了勃勃生機。“十五”時期,阜寧地稅連續5年超額完成任務,五年稅收總量突破13億元,每年的增幅均在25以上,位居鹽城市前列。阜寧地稅局也被率先步入“省文明行業”,局黨總支被省委表彰為“先進基層黨組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人事部聯合表彰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被鹽城市委確定為“三個文明建設先進典型”,5年中獲得各級表彰獎勵100余次。在全縣開展的群眾評議機關中連續2年獲得執法類行風評議第一名。
二、當前稅務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分稅制”改革10多年來,地方稅收法治建設取得了可喜的進展,稅收執法狀況明顯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不可忽視的問題:
。ㄒ唬叭酥巍备深A執法。在稅收執法的過程中,仍然存在以權壓法、以言代法、以情擾法等“人治”干預執法的現象,地方政策代替稅收法律、越權減免稅的問題時有發生。在稅收處罰中,來自政府官員的干預和方方面面的“說情風”應接不暇。
。ǘE用職權隨意執法。有的稅收執法人員,在行使稅收權力的過程中,特別是在處理有自由裁量權的稅收執法事項中,個人價值判斷標準、感情取向替代法律的標準和取向,執法隨意性大,容易出現濫用職權收“人情稅”、“關系稅”、“態度稅”等問題。
(三)漠視執法程序。一些基層稅務機關在稅收執法中重實體法,輕程序法。往往為了稅收任務的完成,不認真履行法定程序,導致程序違法。
(四)執法趨利明顯。一些基層政府為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對稅務機關實行稅收收入與經費、獎勵掛鉤政策,甚至執法“派任務”,罰款“下指標”,導致稅收執法中的重收入輕管理、以罰代刑、亂征濫罰。
三、執法不規范的原因分析
(一)執法思想落后。為數不少的執法人員為追求效率而輕視程序,認為執法要快,否則將貽誤時機影響執法效果。而在實際執法過程中,所謂的“快”則成了“執法簡單化”的代名詞,即隨意簡化稅收執法手續,尤其是對執法行為的依據和理由,應告知的不告知;應填寫稅務處理決定書的,卻以罰款繳款書來代替;應按偷稅予以罰款的,擔心執行比較麻煩僅以補稅收場。
。ǘ┒愂辗ㄒ幷卟唤∪。稅收立法存在法規層次低,法制不完善,法律“盲區”多等問題。當前一些稅收法規政策,一方面存在與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或與同級稅收文件相矛盾的現象,且在新舊稅收法規政策的銜接適用上規定不明確,給實際征管帶來不少難題;另一方面稅收政策變動頻繁,優惠政策過多過濫,影響了稅法的統一性,執法人員難以及時調整和適應。
。ㄈ┒悇杖藛T整體執法水平不高。稅收執法專業性強,標準高,要求嚴,而部分稅務人員又缺乏危機意識,平時不注意業務學習,不能及時適應新時期稅收需要,從而造成執法時誤解、曲解、肢解稅法或忽視程序引起執法偏差。
。ㄋ模┻^錯責任追究不到位。稅務實踐證明,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的落實情況是整個執法責任制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證。如果沒有責任追究或進行“隔靴搔癢”的追究,執法責任制將難以收到良好成效,執法水平將得不到根本提高。目前,大多數的責任追究僅限于警告或扣發獎金,對執法過錯人和其他執法人員的震動并不大,影響了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效果。
(五)個別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干預稅收現象仍然存在。
四、規范執法行為的相關建議
。ㄒ唬┲厮芏愂辗ㄖ斡^念。長期以來,部分稅務人員在對依法治稅的認識和執行上存在偏差,片面認為“治稅”就是治納稅人,只強調怎樣把別人管好,卻不注意管好自己人,管好手中的權,形成只治“民”、不治“權”的局面。要解決稅收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必須切實轉變觀念,堅持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指導方針,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的觀念,避免執法的隨意性,維護稅法的尊嚴和權威,杜絕執法中的不規范行為。執法不規范、執法隨意性過大等問題有相當部分都是濫用、錯用執法權引起的,因此,依法治稅實際上是一場自我約束、自我規范、自我完善的“革命”,不僅要“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內”,“治內”的重要內容就是“治權”,即制約稅收執法權。
(二)完善稅收法律體系。要提升稅收實體法的法律級次,完善流轉稅制,統一所得稅制,保持稅收法規政策的穩定性,便于廣大執法人員規范執法,保證地方可用財力。對于國、地稅部門的稅收征管范圍、稅收優惠政策等原則問題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增強權威性、嚴肅性,避免隨意變動、朝令夕改。
(三)強化內部執法監察。強化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制約,是稅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礎。監督制約機制對于規范和約束稅收執法權力,保證權力的正確、合法、有效行使,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們要從體制、機制、制度入手,通過一系列配套的制度、辦法來管理、規范稅收執法權。同時,強化稅收執法權監督要在全面推進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從執法權行使中問題較多或易發生問題的環節、崗位入手,從監督的薄弱環節、制約機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進行重點監督。從目前稅收執法權行使中存在的問題看,征收環節主要應對稅款的征收、入庫、上解、提退方面,管理環節主要應對發票管理、停歇業戶管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等方面,稽查環節主要應對選案、檢查、審理、執行等四個程序及稅務行政處罰等進行重點監控。
(四)提高稅務干部素質。稅務機關作為依法治稅的主體,必須帶頭遵法、守法、執法,加大法制培訓投入,在培訓的內容、形式、方法、手段、機制等方面,加強針對性、系統性、實效性。要重點抓好以下三個環節:一是推行崗位素質達標工程,督促廣大稅干重視和加強執法方面的自我教育,提高崗位技能,增強依法辦稅、嚴格執法的觀念和能力。二是加快稅收征管改革步伐,不斷完善稅收征管新模式,用規范化、程序化的管理來規范執法人員的行為。三是認真落實稅收服務公示制,扎扎實實搞好文明優質服務,密切征納關系,樹立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良好形象。
(五)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執法監督是確保行政執法規范嚴明,有效預防執法腐敗的重要手段,自覺接受各級人大的執法監督是稅務部門的法定義務。要熱忱歡迎各級人大對稅務部門進行經常性的監督和指導,經常與各級人大保持聯系,并積極聽取人大、政委的意見和建議,標本兼治,不斷完善和改進稅務。通過認真學習和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加強稅收法制建設,使稅務部門真正成為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執法公正、服務規范的堅強集體,為增加稅收收入,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罰款4000余萬元,一次性補稅罰款10萬元以上的44件,依法移送案件7起,破獲特大制假、販假發票案2起,3名涉案人員受到法律制裁。就在今年,我局成功又破獲一起涉案金額4000萬元的特大販賣假發票團伙案。規范的稅務稽查促進了我縣地方稅收經濟秩序的健康發展。
(六)強化稅法宣傳,落實優惠政策。以每年一度的稅收宣傳月為契機,堅持集中宣傳與長效宣傳相結合、日常培訓與專項輔導相結合,不斷拓展稅法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使全社會守法意識和稅收法制意識顯著增強,促進了全縣“誠信納稅、誠信經營”氛圍的形成。阜寧地稅開展了“稅法八進”宣傳、“大手牽小手”設立長效宣傳陣地等活動,其中走進校園、設立長效宣傳陣地的做法獲國家稅務總局肯定,產生了廣泛影響。還通過編發《地稅簡報》、《稅政摘報》、《稅案摘報》在組織收入、加強征管、改進服務等方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各級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贏得領導的支持,爭取的主動。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積極主動送稅收優惠政策上門。2006上半年,為5戶環保新型材料、資源綜合利用、民政福利和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辦理了企業所得稅減免34萬元,并審批資產損失24戶、稅前扣除金額324萬元,稅前彌補虧損152戶、彌補額4387萬元。同時,積極落實下崗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計為551名下崗職工辦理減免稅手續,累計減免稅收290余萬元。通過認真執行減免稅政策,落實涉農稅收優惠政策,建立納稅“綠色通道”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了企業發展,增加了農民收入,促進了下崗職工再就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依法治稅,規范管理,給阜寧地稅帶來了勃勃生機。“十五”時期,阜寧地稅連續5年超額完成任務,五年稅收總量突破13億元,每年的增幅均在25以上,位居鹽城市前列。阜寧地稅局也被率先步入“省文明行業”,局黨總支被省委表彰為“先進基層黨組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人事部聯合表彰為“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被鹽城市委確定為“三個文明建設先進典型”,5年中獲得各級表彰獎勵100余次。在全縣開展的群眾評議機關中連續2年獲得執法類行風評議第一名。
二、當前稅務執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分稅制”改革10多年來,地方稅收法治建設取得了可喜的進展,稅收執法狀況明顯改善。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不可忽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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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執法不規范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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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規范執法行為的相關建議
(一)重塑稅收法治觀念。長期以來,部分稅務人員在對依法治稅的認識和執行上存在偏差,片面認為“治稅”就是治納稅人,只強調怎樣把別人管好,卻不注意管好自己人,管好手中的權,形成只治“民”、不治“權”的局面。要解決稅收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必須切實轉變觀念,堅持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指導方針,牢固樹立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的觀念,避免執法的隨意性,維護稅法的尊嚴和權威,杜絕執法中的不規范行為。執法不規范、執法隨意性過大等問題有相當部分都是濫用、錯用執法權引起的,因此,依法治稅實際上是一場自我約束、自我規范、自我完善的“革命”,不僅要“治外”,更重要的是“治內”,“治內”的重要內容就是“治權”,即制約稅收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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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強化內部執法監察。強化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制約,是稅收法制化管理的法律基礎。監督制約機制對于規范和約束稅收執法權力,保證權力的正確、合法、有效行使,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們要從體制、機制、制度入手,通過一系列配套的制度、辦法來管理、規范稅收執法權。同時,強化稅收執法權監督要在全面推進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從執法權行使中問題較多或易發生問題的環節、崗位入手,從監督的薄弱環節、制約機制不健全的方面入手,進行重點監督。從目前稅收執法權行使中存在的問題看,征收環節主要應對稅款的征收、入庫、上解、提退方面,管理環節主要應對發票管理、停歇業戶管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等方面,稽查環節主要應對選案、檢查、審理、執行等四個程序及稅務行政處罰等進行重點監控。
(四)提高稅務干部素質。稅務機關作為依法治稅的主體,必須帶頭遵法、守法、執法,加大法制培訓投入,在培訓的內容、形式、方法、手段、機制等方面,加強針對性、系統性、實效性。要重點抓好以下三個環節:一是推行崗位素質達標工程,督促廣大稅干重視和加強執法方面的自我教育,提高崗位技能,增強依法辦稅、嚴格執法的觀念和能力。二是加快稅收征管改革步伐,不斷完善稅收征管新模式,用規范化、程序化的管理來規范執法人員的行為。三是認真落實稅收服務公示制,扎扎實實搞好文明優質服務,密切征納關系,樹立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良好形象。
(五)主動接受外部監督。執法監督是確保行政執法規范嚴明,有效預防執法腐敗的重要手段,自覺接受各級人大的執法監督是稅務部門的法定義務。要熱忱歡迎各級人大對稅務部門進行經常性的監督和指導,經常與各級人大保持聯系,并積極聽取人大、政委的意見和建議,標本兼治,不斷完善和改進稅務。通過認真學習和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加強稅收法制建設,使稅務部門真正成為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執法公正、服務規范的堅強集體,為增加稅收收入,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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