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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建筑領域賄賂案件的特點、成因及預防
今年3月份以來,重慶市梁平縣人民檢察院連續查處7件賄賂案件,其中建筑領域賄賂案件突出,3件涉及建筑工程的發包及招投標,1件系房屋裝修工程,1件系為建筑商發放貸款。作者就近期查處的幾件建筑領域賄賂案件的特點、成因進行分析,以期做到較好的預防。
一、案件特點
1、受賄者多為“一把手”或手握實權的人。梁平縣檢察院共立案查處此類受賄案件5人,其中4人為單位“一把手”,占80%。
2、受賄者文化素質較高。5人中具有大學文化的兩人,其余為大專文化,他們對受賄的違法性具有較充分的認識。
3、受賄者年齡較大,多已步入中老年階段。從查處的5件受賄案看,年齡最大的60歲,最小已滿38周歲,40歲以上者4人,占80%,平均年齡46.8歲。
4、受賄次數多,金額與權力成“正比”。從幾起受賄案看,受賄次數最多的竟達100余次,最少的也有3次。曾擔任招標投標所負責人的孫某某,因掌握著包工頭建筑工程中標的命脈,各建筑承包商為爭奪項目,紛紛送錢送物,隨著時間的推移,項目的資金增大,賄賂額也逐漸增大,最后形成按標的額百分點計收賄賂。孫成為“權力尋租”的貪污分子,該員自96年至2001年共收受賄賂近20次,金額達數十萬元。成為我院查處案值最大的受賄案。
二、案件成因
1、建筑行業存在較大的利潤空間。由于建筑行業多數建筑商掛靠建筑公司,以公司名義,個人出資承攬工程,房屋建筑周期短,資金周轉快(多數為業主預支承建),數額巨大,因此,利潤率較高,利潤空間大。由此形成各包工頭為承包到工程使用非正常手段,千方百計拉攏腐蝕工程發包單位負責人及招投標代理機構負責人以獲取工程,以至形成建筑領域相對固定的行賄“行情”。
2、監督流于形式。建筑工程的發包、承包要求公平、公正、公開進行,但是當發包人與承包人或者承包人與招標機構形成“貓鼠一家親”時,便會使權力與金錢的天平發生傾斜,使非法交易披上合法的外衣,監督便失去力度,甚至流于形式,由于這種暗箱操作很難被發現、揭穿,實質上,招投標的成功與否只在權力者的股掌之中。
3、“撈一把退休”的心態突出。從查處的幾件受賄案看,有4人年齡都在40歲以上,其中一人已年近退休,平均年齡46。8歲,他們大多數深感自己政治前途已到終點,提拔重用無望,為滿足退居二線或退休后生活更加富足,便千方百計“出租”權力,撈取不義之財。
4、“卡要”成為習慣。由于權力過份集中,導致掌握實權者形成了不拿錢不辦事的腐敗惡習。我院在查處某學校出納受賄案時發現該出納在短短兩年間,收受或索要賄賂100余筆,聚斂不義之財約5萬元。
5、招投標行業中執行法律不力。招投標代理機構本應是為社會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招投標代理機構系為工程的發包、承包代理中介服務。但是因其壟斷地位導致權利過于集中,該組織中的當權者則利用這一服務機構鉆法律空子,不認真執行法律、法規,搞“暗中操作”,大肆撈取好處。在查處孫某某受賄案過程中一行賄人供認“不給錢,就休想越過招標關”。可見招投標過程中人為因素影響遠大于法律規范的約束力。
三、預防對策
為有效遏制建筑領域腐敗的發生,應對各建筑商承包、發包單位及招投標代理機構采取如下對策: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強執法者的守法意識。從查處的幾案件看,他們在悔過書中無不談到沒有認真改造好自己的主觀世界,“一心向錢看”使他們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直到鋃鐺入獄,才如夢方醒,此時才深知當初加強思想政治學習的重要。由此可見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法律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樹立執政為民,遵守法律的意識迫在眉睫。
2、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制度建設是遏制腐敗的有效途徑,就建筑領域而言,一是必須規范設計、施工程序,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理;二是規范招投標行為,嚴格執行《招投標法》。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違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與投標。
3、建立健全行業約束機制。俗話說“行有行規”,建筑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制定相應的行業規定,以約束各建筑承包商。一是凡參與投標者在招投標過程中不得惡意串通,一旦發現取消其串通者全部招投標資格,情節嚴重的商請有關部門吊銷其從業資格;二是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凡在發包、招投標過程中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出,對舉報者給予重獎,對被舉報者給予相應處罰;三是建立健全廉政誠信檔案,報監督機關備查,凡被查處有過行賄記錄的建筑商,在1~3年內不得從事建筑業,不得參與工程招投標。
4、建設單位應建立內部約束機制。建筑發包單位在房屋建筑設計、招投標、施工和驗收等全過程中應建立領導小組制定相應的規定,遇重大問題實行民主集中制,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施方案,對承建單位應進行綜合評比。根據其施工技能,設備條件及企業資質予以 評分,初選施工單位。在招投標過程中實行無標的招標或無評委招標辦法,從而避免業主方個人從中暗箱操作,增強內部監督制約。招投標中介機構應切實履行居間中介服務職責,不干預工程價格,對工程造價應隨市場物價及預算工程師預算相結合,以最低價格和業主單位所能接受的價格作為中標價,以弱化其中介機構的權力。
5、加強法律知識的宣傳,加大預防打擊力度。懲罰是預防犯罪的特殊方式,打擊犯罪的目的是預防犯罪。為了從源頭上預防建筑領域內的職務犯罪,一是大力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宣傳,做到人人知法、守法;二是增強群眾法律意識和反腐敗斗志,開展舉報宣傳,使不法分子難于藏身;三是檢察機關作為預防、打擊職務犯罪的專門機關,應獨立行使檢察權,在黨的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排除各種干擾和阻力,加大查處腐敗犯罪的力度,從而起到特殊預防的作用;四是對重點建設工程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將預防犯罪的關口前移,減少和遏制職務犯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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