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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析收入分配理論及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啟示
試析收入分配理論及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啟示一、馬克思的按勞分配理論
按勞分配就是按勞動者為社會提供的勞動量來分配個人消費品,實行等量勞動相交換的原則。可分配的份額不是社會總產品,勞動所得不是不折不扣的,而是應當作出必要的社會扣除之后的那部分消費資料。馬克思同時指出:“從一個處于私人地位的生產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會直接或間接地用來處于社會成員地位的這個生產者謀利益”。
按勞分配具有無法比擬的先進性,它反對憑借生產資料無償占有他人勞動,否定不勞而獲和少勞多得。其局限性集中體現在按勞分配中的平等權利是“資產階級權利”,[2]平等只是在于以同一尺度勞動作為分配的標準上,不平等是以承認勞動能力差異的天然特權和同等勞動能力而因家庭人口不同帶來的富裕差別而言的。
二、按勞分配理論中國化歷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十分重視分配關系問題,一方面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另一方面根據中國的實際提出要允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靠誠實勞動和合法經營先富起來,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黨的十三大第一次提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單一的。我們必須堅持的原則是,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其他分配方式為補充。”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中指出:“個人收入分配要堅持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體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黨的十六大指出:“調整和規范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分配關系,確立勞動、資本、技術和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原則。”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努力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三、目前我國收入分配領域所面臨的困境
(一)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懸殊、收入結構不合理
國際上普遍認為基尼系數超過0.4這個警戒線就會危機社會穩定。國際權威機構的研究表明,2011年中國的基尼系數已經突破0.5。由此可見我國收入差距已較大,財富越來越集中在少數人手中。
目前我國的個人收入結構呈“金字塔”型,中等收入者階層數量嚴重不足。在發達國家,中等收入者比重一般在40%—60%以上,而2003年我國中等收入者比重僅為19%。這種“金字塔”型收入結構挫傷了勞動者的積極性,不利于經濟效率的提高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也威脅著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二)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中的比重低、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低
在美國,政府、企業、居民在國民收入中的比例為10:10:80,日本為10:15:75,我國則為33:30:37。在國民收入一定的情況下,政府和企業的收入過高,擠占了居民的收入。居民收入增長緩慢會造成居民收入占國民收入中的比重越來越低。在發達國家,工資一般會占企業運營成本的50%左右,在中國這一比例則不到10%,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低,資本回報的比重日益攀升,這種利潤侵蝕工資的現象也是導致我國收入差距擴大的重要原因。
(三)微觀分配機制的系統性“缺陷”,收入分配缺乏規范和秩序
微觀分配機制的系統性“缺陷”表現在工資決定機制的不合理、工資增長機制不完善、職工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的不健全。很多企業工資決定主體不明確,由經營管理者說了算,尚未形成一個職工工資隨企業效益發展而同步提高的增長機制。
收入分配缺乏規范和秩序具體表現為:國企中對企業工資總額、經營者收入水平和職務消費缺乏有效的內部約束和外部監控;公務員工資制度外的各種津貼補助名目繁多,標準有待規范;事業單位改革滯后,很多事業單位既享受行政機關的福利又享受企業化管理的創收機制;一些企業任意壓低、克扣、拖欠工人工資;一些非法收入,如貪污受賄、偷稅漏稅、以權謀私、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現象時有發生。
四、收入分配理論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啟示
(一)堅持和完善生產資料所有制結構、堅持按勞分配的主體地位
資本主義分配之所以是不公平的,有兩極分化,根本原因在于生產資料的私有制以及按資本主義生產要素分配的制度。要實現公平分配公平、防止收入差距的擴大,就需要在堅持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同時,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進一步發展壯大國有經濟和城鄉集體經濟,探索創新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多種實現形式,大力發展具有公私合營性質的混合經濟。
(二)逐步健全個人收入分配機制
建立市場型的收入分配機制是提高居民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及規范收入分配秩序的重要舉措。一是要調整改革工資分配機制。打破政府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資完全由國家行政手段統一定工資的局面,引入市場機制,實行市場機制與國家行政控制相結合的工資形成機制。二是企業內部應建立所有者、經營者、勞動者相互制約的收入分配機制,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三是應實行收入貨幣化、清晰化及規范化的工資分配機制。清晰且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及收入顯示系統的建立十分必要。
(三)始終將“提低、控高、擴中”作為收入分配改革主線
“控高”在于調控部分企業高管、壟斷行業和社會某些群體的偏高過高收入。(www.baimashangsha.com)一方面,要通過加快壟斷行業改革,降低相關行業的門檻,允許民間資本投資,引入競爭打破壟斷。另一方面,要在制度上采取措施,調整國家和企業的分配關系,加大對壟斷行業占有國有資源的相關稅收征收,提高國有企業稅后利潤上繳比例。
“提低”重點是提高農民、城鄉貧困居民、企業退休人員和低收入工薪勞動者這四部分低收入工薪勞動者的所得。首先,應提供良好的外部條件,如幫助低收入者自我創業的政策,提供更多的就業及受教育的機會;打造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讓企業和各個群體之間能公平的參與市場的競爭。[4]其次,啟動以減稅讓利為核心的財稅體制改革。通過政府減稅讓利,企業負擔可以減輕,企業盈利空間提升,勞動者所得才會提高;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減少對低收入者的征稅也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重要途徑。
(四)完善社會保障制度
在大力發展生產力和增強經濟實力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社會保障范圍,增加社會保障內容,提高社會保障水平。首先,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擴大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將各種所有制企業職工及鎮從業人員都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繼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醫療衛生和醫藥管理體制的同步改革,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健全社會醫療救助和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健全失業保險制度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并軌,合理確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方式。其次,政府應加大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支持力度,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充分發揮財政對再分配的調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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