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為有效預防安全事故,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追究,切實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發生責任死亡事故的責任追究
一、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凡發生死亡1人的責任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處理外,對事故部門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事故單位應開展事故倒查,進行責任追究。
二、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凡發生死亡2人的責任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處理外,對事故部門主要負責人警告,事故部門負責人在公司相關會議上做檢討。公司安全技術部應開展事故倒查,進行責任追究,追究相關管理責任.
三、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凡發生死亡3—9人的較大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處理外,事故部門責任人向公司安委會做檢討,并罰款1000元。公司配合上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倒查,進行責任人追究,追究相關管理責任。
四、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凡發生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責任事故,除對直接責任人按有關法律法規追查處理外,事故部門責任人應引咎辭職,總公司相關責任人向市安委會做檢討。公司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事故倒查工作,追究相關管理責任.對重大隱患的責任追究
五、在生產經營程中,被管理部門通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對生產經營單位分管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給予降職處理。
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被管理部門責令停業整改的,對單位分管負責人給予降職處理和經濟處罰;對負有管理責任的科室負責人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給予解聘處理。
(1)安全責任制體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員不落實;
(2)車輛未辦理相關手續私自運行的
(3)一月內出現2次道路交通責任事故的;安全專項檢查不合格單位的責任追究
七、在公司或管理部門檢查驗收中,某一專項檢查不合格的,對單位相關責任人給予口頭警告。年內有兩次上述同樣問題的,單位主要責任人應向公司安全職能部門做書面檢查。
八、未按管理部門要求組織開展汛期、暑期、“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單位主要責任人應向公司安委會做書面檢查,連續兩年存在同樣問題的,單位安全主管責任人引咎辭職. 對隱瞞事故行為責任追究
九、隱瞞重傷以上安全事故或雖為輕傷但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給予事故單位安全主管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處理。其他過錯行為的行政責任追究
十、凡因采購的生產設備或設備配件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對采購、驗收等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直至留用察看處分,同時并處20xx元以下罰款.
十一、事故后發生,由于報告不及時或組織、指揮搶救不力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相關責任者解除勞動合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一、開展常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每年對全體員工進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二、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展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宣傳培訓的形式實行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展。
四、對重點工種人員進展特地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五、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入承受培訓人員進展仔細具體的紀錄并存檔。
六、宣傳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急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自救逃命的學問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學問和技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凡在回采過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風方法不能稀釋瓦斯保證安全生產的采煤工作面,必須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實施瓦斯抽放工作。
2.進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須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1).工作面概況:開采煤層及鄰近煤層賦存情況(柱狀圖)、地質概況、回采工作面參數、預計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統設計及抽放量預測等。
(2).鉆孔數量、參數(開孔及終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徑、穿越巖層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長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斷面及附屬設施(井下移動泵站)。
(5).抽放瓦斯的設備、設施及安裝情況。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裝圖和抽放說明書。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統必須設置抽放監控系統,監控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既可獨立運行,又可作為子系統與KJ131綜合監控系統聯網運行。
B、能連續監測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負壓、濃度、溫度、一氧化碳、流量(純流量瞬時值、混合流量瞬時值、純流量累計值、混合流量累計值);泵房中循環水的水壓、進出水溫、水量;儲氣罐壓力、濃度、罐體高度、罐體水封水位及溫度;泵軸溫并及環境瓦斯濃度、設備供電狀態、設備開停狀態;供水管道的供水情況、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閥門的'開啟量;電流、電壓、功率。
C、能夠依據所測參數自動轉換為標準狀態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純瓦斯流量,并計算出累計量.
D、當泵房環境瓦斯濃度超過規定時,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當抽放管中瓦斯濃度低于規定值時也能發出聲光報警及斷電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測點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斷電的強制閉鎖交叉斷電功能,斷電邏輯可由用戶設置。
F、系統對采集到的數據進行實時分析處理、屏幕查詢顯示和打印,并形成相應的歷史統計數據,存儲日、旬、月報表。
g、系統具有很強的自檢診斷功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改造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部門、項目部、管理處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主任對管轄區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管理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所屬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七條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班組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八條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九條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項目部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公司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管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
第十三條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結合渝海物業公司的特點,以確保安全生產體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行外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
第十四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分管部門副總經理和分管各部門、管理處的經理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管理處的主管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五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將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
6、負責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7、制訂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第十六條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主管、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所的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第十七條管理處安全生產工作部門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2、定期檢查管理處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管理處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八條管理處主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落實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結合管理處的實際情況制定各種規章制度、操作規范和操作規程,是管理處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負責對管理處各安全生產環節進行監督管理,并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對所屬員工和安全管理人員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
5、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管理處員工的日常安全考核和上崗證的管理,以及必要的身體素質檢查,嚴禁帶病、疲勞工作。
6、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對安全生產進行檢查、評比、考核,表彰先進,總結和交流經驗,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管理方法。
7、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準確、及時地填報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統計報表。
第十九條管理處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管理處主管的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管理處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管轄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管理處對內對外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管理處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協助管理處主管制定滅火作戰計劃,參與每半年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演練。
5、建立健全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
第二十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管理處所屬的維修班長、保安班長、保潔班長、為其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5、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一條管理處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管理處所有在職員工為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指令;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調調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公司及管理處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管理處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分析、研究本管理處的安全生產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4、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管理處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管理處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第二十三條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管理處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管理處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管理處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管理處,管理處主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二十七條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管。
第二十八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本轄區的消防器材由管理處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管理處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班組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班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三十條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管理處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管理處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管理處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第三十一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三十二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三十四條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三十六條綜合大樓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中隊負責所轄大樓內公共區域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治安條例,密切配合公安機關保護業主商家生命財產安全。
2、安全保衛以固定崗、流動巡邏相結合的形式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對各樓層實行每天不定時兩次以上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維護消防指示標識、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完好有效狀態。
3、保安員上崗時必須穿統一保安制服,佩戴工號牌、武裝帶、警棍、對講機等,軍容嚴整,熱情禮貌,正確回答業主和來訪人員的提問,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對進出大樓的可疑人員要嚴格進行檢查手續,對裝修和施工人員要憑保安部發放的臨時出入證方可進出,禁止各類流動閑雜人員混入大廈。
5、大門崗要做好各種登記工作,對業主單位搬出貴重、大件物品離開大樓,必須有新重慶廣場物管服務中心發放的出門條,否則不予放行。
6、凡在大樓內施工或安裝維修設備需要動用明火作業時,施工單位先報請工程部同意,然后由保安部簽發《動火許可證》,落實相應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實施。
7、消防監控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觀察。記錄儀器設備的運行情況及處理火警的工作記錄,遇有火警,按《火警處置程序》進行處理。
第三十七條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管理處主管是主要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主管,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主管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主管和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的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的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定和規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的工作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確保完整好用;未經單位主管和公安消防監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有關情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三十八條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所屬管理處的主管對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主管,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車場,應將設計圖紙報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6、對入庫車輛應確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確定地點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入庫的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7、車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置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8、車庫內嚴禁動用明火,在醒目的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單位防火主管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9、車庫內嚴禁進行車輛維修作業以及其他作業,嚴禁在通道上停車,嚴禁超量停車。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車庫內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五章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第三十九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負傷控制在1‰以下。
4、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設備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六章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第四十條公司對管理處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年終按目標完成情況實行獎懲。對發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主管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企業效益蒙受損失的有關責任人,應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下屬的管理處。
第四十三條管理處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人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主管應按照其所在崗位的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十四條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從20 xx年xx月xx日起執行。需做修改時,應將修改內容上報上級機構進行審核備案。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2、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4、各工種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專業技術培訓學習和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并經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
5、企業實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安全由安全小組負責,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檢查監督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6、嚴禁將危險物品帶入維修現場,要害設備、由穿戴防護用品的專人保養和管理,并經常進行檢查和維修。
7、維修人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不得酒后操作、打鬧和聊天。
8、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9、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定的路段上進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11、根據季節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12、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13、堅持安全檢查和自查。
安全檢查內容:檢查安全負責人員安全工作實施情況;檢查員工安全執行情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安全教育情況。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1、目標
勝達集團信息安全檢查工作的主要目標是通過自評估工作,發現本局信息系統當前面臨的主要安全問題,邊檢查邊整改,確保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
2、評估依據、范圍和方法
2.1 評估依據
根據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關于對國家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開展安全檢查的通知》(信安通[20xx]15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關于對電力行業有關單位重要信息系統開展安全檢查的通知》(辦信息[20xx]48號)以及集團公司和省公司公司的文件、檢查方案要求, 開展××單位的信息安全評估。
2.2 評估范圍
本次信息安全評估工作重點是重要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和網絡系統等,管理信息系統中業務種類相對較多、網絡和業務結構較為復雜,在檢查工作中強調對基礎信息系統和重點業務系統進行安全性評估,具體包括:基礎網絡與服務器、關鍵業務系統、現有安全防護措施、信息安全管理的組織與策略、信息系統安全運行和維護情況評估。
2.3 評估方法
采用自評估方法。
3、重要資產識別
對本局范圍內的重要系統、重要網絡設備、重要服務器及其安全屬性受破壞后的影響進行識別,將一旦停止運行影響面大的系統、關鍵網絡節點設備和安全設備、承載敏感數據和業務的服務器進行登記匯總,形成重要資產清單。
4、安全事件
對本局半年內發生的較大的、或者發生次數較多的`信息安全事件進行匯總記錄,形成本單位的安全事件列表。安全事件列表見附表2。
5、安全檢查項目評估
5.1 規章制度與組織管理評估
5.1.1組織機構
評估標準
信息安全組織機構包括領導機構、工作機構。
現狀描述
本局已成立了信息安全領導機構,但尚未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機構。
評估結論
完善信息安全組織機構,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機構。
5.1.2崗位職責
估標準
崗位要求應包括:專職網絡管理人員、專職應用系統管理人員和專職系統管理人員;專責的工作職責與工作范圍應有制度明確進行界定;崗位實行主、副崗備用制度。
現狀描述
我局沒有配置專職網絡管理人員、專職應用系統管理人員和專職系統管理人員,都是兼責;專責的工作職責與工作范圍沒有明確制度進行界定,崗位沒有實行主、副崗備用制度。
評估結論
本局已有兼職網絡管理員、應用系統管理員和系統管理員,在條件許可下,配置專職管理人員;專責的工作職責與工作范圍沒有明確制度進行界定,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管理制度;崗位沒有實行主、副崗備用制度,在條件許可下,落實主、副崗備用制度。
5.1.3病毒管理
評估標準
病毒管理包括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定期升級的安全策略、病毒預警和報告機制、病毒掃描策略(1周內至少進行一次掃描)。
現狀描述
本局使用Symantec防病毒軟件進行病毒防護,定期從省公司病毒庫服務器下載、升級安全策略;病毒預警是通過第三方和網上提供信息來源,每月統計、匯總病毒感染情況并提交局生技部和省公司生技部;每周進行二次自動病毒掃描;沒有制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評估結論
完善病毒預警和報告機制,制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4運行管理
評估標準
運行管理應制定信息系統運行管理規程、缺陷管理制度、統計匯報制度、運維流程、值班制度并實行工作票制度;制定機房出入管理制度并上墻,對進出機房情況記錄。
現狀描述
沒有建立相應信息系統運行管理規程、缺陷管理制度、統計匯報制度、運維流程、值班制度,沒有實行工作票制度;機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墻,但沒有機房進出情況記錄。
評估結論
結合本局具體情況,制訂信息系統運行管理規程、缺陷管理制度、統計匯報制度、運維流程、值班制度,實行工作票制度;機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墻,記錄機房進出情況。
5.1.5賬號與口令管理
評估標準
制訂了賬號與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戶賬戶密碼、口令長度要求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員賬戶密碼、口令長度大于8字符;半年內賬戶密碼、口令應變更并保存變更相關記錄、通知、文件,半年內系統用戶身份發生變化后應及時對其賬戶進行變更或注銷。
現狀描述
沒有制訂賬號與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戶賬戶密碼、口令長度要求大部分都不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員賬戶密碼、口令長度大于8字符,半年內賬戶密碼、口令有過變更,但沒有變更相關記錄、通知、文件;半年內系統用戶身份發生變化后能及時對其賬戶進行變更或注銷。
評估結論
制訂賬號與口令管理制度,完善普通用戶賬戶與管理員賬戶密碼、口令長度要求;對賬戶密碼、口令變更作相關記錄;及時對系統用戶身份發生變化后對其賬戶進行變更或注銷。
5.2 網絡與系統安全評估
5.2.1網絡架構
評估標準
局域網核心交換設備、城域網核心路由設備應采取設備冗余或準備備用設備,不允許外聯鏈路繞過防火墻,具有當前準確的網絡拓撲結構圖。
現狀描述
局域網核心交換設備準備了備用設備,城域網核心路由設備采取了設備冗余;沒有不經過防火墻的外聯鏈路,有當前網絡拓撲結構圖。
評估結論
局域網核心交換設備、城域網核心路由設備按要求采取設備冗余或準備備用設備,外聯鏈路沒有繞過防火墻,完善網絡拓撲結構圖。
5.2.2網絡分區
評估標準
生產控制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之間進行分區,VLAN間的訪問控制設置合理。
現狀描述
生產控制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之間沒有進行分區,VLAN間的訪問控制設置合理。
評估結論
對生產控制系統和管理信息系統之間進行分區,VLAN間的訪問控制設置合理。
5.2.3 網絡設備
評估標準
網絡設備配置有備份,網絡關鍵點設備采用雙電源,關閉網絡設備HTTP、FTP、TFTP等服務,SNMP社區串、本地用戶口令強健(>8字符,數字、字母混雜)。
現狀描述
網絡設備配置沒有進行備份,網絡關鍵點設備是雙電源,網絡設備關閉了HTTP、FTP、TFTP等服務,SNMP社區串、本地用戶口令沒達到要求。
評估結論
對網絡設備配置進行備份,完善SNMP社區串、本地用戶口令強健(>8字符,數字、字母混雜)。
5.2.4 IP管理
評估標準
有IP地址管理系統,IP地址管理有規劃方案和分配策略,IP地址分配有記錄。
現狀描述
沒有IP地址管理系統,正在進行對IP地址的規劃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記錄。
評估結論
建立IP地址管理系統,加快進行對IP地址的規劃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記錄。
5.2.5補丁管理
評估標準
有補丁管理的手段或補丁管理制度,Windows系統主機補丁安裝齊全,有補丁安裝的測試記錄。
現狀描述
通過手工補丁管理手段,沒有制訂相應管理制度;Windows系統主機補丁安裝基本齊全,沒有補丁安裝的測試記錄。
評估結論
完善補丁管理的手段,制訂相應管理制度;補缺Windows系統主機補丁安裝,補丁安裝前進行測試記錄。
5.2.6系統安全配置
評估標準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內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員工,包括勞務派遣人員、臨時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召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專題會議,確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等進行論證、建議;
3.制定方案并討論通過;
4.公示并聽取意見,對制度內容進行修改;
5.經過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審定,由法律顧問進行審核,最終頒布和實施。
四、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勞動合同法》;
4. 《勞動法》;
5.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6.公司內部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7.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制度。
五、各項制度內容
1.體系建設
(1)安全生產責任方針制度
目的:明確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的總體方針和指導方向;
內容:規定公司對安全項目實施最高控制的責任,要求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始終關注安全,量力而行,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
責任主體:公司所有員工。
執行程序:公司定期開展應急預案和安全教育培訓活動,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檢查機制,對未被及時發現和整改的不安全隱患追責。
(2)安全生產目標制度
目的: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能夠按照既定目標開展;
內容:設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為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提供動力。
責任主體:公司所有部門。
執行程序:定期開展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考核制度,通過考核結果反饋對目標制度進行優化。
(3)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
目的.:確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施的具體職責;
內容:規定各職責部門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職責分工,建立專業、標準、化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責任主體:公司所有職責部門。
執行程序:定期開展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評估和人員培訓,實現責任分工的有效協作,推動整個業務流程的集成化和標準化。
2.生產過程安全管理
(1)安全生產標準制度
目的:建立安全生產標準,規范操作規程,并對違規情況進行處理;
內容:明確操作規程,對安全生產操作流程進行規范。
責任主體:生產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開展人機工程審核、應急預案演練等活動,根據安全標準嚴格要求操作,并進行培訓。
(2)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與處理制度
目的: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及時上報和處理;
內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規定,包括事故上報、調查、鑒定等流程。
責任主體: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建立健全的急救、搶救、救援體系,確保事故現場得到及時救援,進行事故報告、調查和鑒定。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目的: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落實和安全生產隱患的及時整改;
內容:規定對安全生產隱患的檢查和整改流程,包括檢查主體、時間、內容等方面。
責任主體:安全生產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每周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落實隱患清單,確保隱患及早發現,及時整改。
3.安全文化建設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目的: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內容:包括新員工安全培訓和定期安全教育的開展。
責任主體: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規定新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公司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
(2)安全文化建設制度
目的:培養公司員工安全文化意識和安全生活習慣;
內容:建立安全文化的宣傳和培育制度,對提高員工安全文化進行培訓。
責任主體:企業文化部門負責人。
執行程序:根據行業要求,定期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和安全思想引導工作,并加強員工之間的學習交流。
六、責任追究
對于不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或行為不良的,按照公司內部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因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管理不善或意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損失的,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第一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四、運輸貨物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運輸證
件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證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九、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第二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總經理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具備安全員資質。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
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
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日趟檢承諾書
漳州開發區運管處:
為貫徹實施開展我區營業性道路貨運車輛的日常維護、檢驗(日趟檢)制度,本公司鄭重承諾按照運管部門的要求,嚴格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把營業性道路運輸車輛建立日常維護檢驗制度,作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一件頭等大事來抓,為確保日趟檢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規定: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五、做好各項檢查工作的`記錄,如有異常,及時匯報。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
況,并做好記錄。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
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五、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二、建筑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三、建筑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筑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作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
四、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采取維護安全、防范危險、預防火災等措施;有條件的,應當對施工現場封閉管理。施工現場對毗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五、建設單位應當向建筑施工企業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加以保護。
六、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1、需要臨時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作業的;
5、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辦理報批手續的其他情形。
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并依法接受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筑安全生產的指導和監督。
九、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建筑施工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十、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十一、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十二、建筑施工企業和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作業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十三、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十四、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
十五、房屋拆除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建筑施工單位承擔,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人對安全負責。
十六、施工中發生事故時,建筑施工企業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一、出入管理
1、嚴禁非機房工作人員進入機房,特殊情況需經中心值班負責人批準,并認真填寫登記表后方可進入。
2、進入機房人員應遵守機房管理制度,更換專用工作鞋;機房工作人員必須穿著工作服。
3、進入機房人員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
二、安全管理
1、操作人員隨時監控中心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按照規程進行操作,并及時上報和詳細記錄。
2、非機房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上機操作和對運行設備及各種配置進行更改。
3、嚴格執行密碼管理規定,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
4、機房工作人員應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種信息資料與數據。
5、中心機房內嚴禁吸煙、喝水、吃食物、嬉戲和進行劇烈運動,保持機房安靜。
6、不定期對機房內設置的消防器材、監控設備進行檢查,以保證其有效性。
三、操作管理
1、中心機房的數據實行雙人作業制度;操作人員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脫崗。
2、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如實、詳細填寫《機房日志》等各種登記簿,以備后查。
3、嚴格按照每日操作流程進行操作,對新上業務及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流程的'應事先進行詳細安排并書面報負責人批準簽字后方可執行;所有操作變更必須有存檔記錄。
4、每班對機房環境進行清潔,以保持機房整潔;每周進行一次大清掃,對機器設備吸塵清潔。
5、值班人員必須密切監視中心設備運行狀況以及各網點運行情況,確保安全、高效運行。
6、嚴格按規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種數據、文件的備份工作。中心服務器數據庫要定期進行雙備份,并嚴格實行異地存放、專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檔定期整理裝訂,專人保管,以備后查。
四、運行管理
1、未經負責人批準,不得在中心機房設備上編寫、修改、更換各類軟件系統及更改設備參數配置。
2、各類軟件系統的維護、增刪、配置的更改,各類硬件設備的添加、更換必需經負責人書面批準后方可進行;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件、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3、為確保數據的安全保密,對各業務部門送交的數據及處理后的數據都必須按有關規定履行交接登記手續。
4、部門負責人應定期與不定期對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項制度的落實,并作為人員考核之依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健身房服務員對前臺領班負責,對領班提出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負有直接落實責任,在健身房區域內對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認真學習和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服從管理,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二)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工作程序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情況。
(三)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消除或控制危險因素,如發生事故能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向領班報告。
(四)正確操作、精心維護本崗位使用的'設備設施和用具,保證其正常有效使用,保持健身房區域環境整潔。
(五)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佩戴工牌,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具和消防器材。
(六)積極參加健身房的各項業務技能培訓,有權拒絕違章指令,對他人違章操作的行為應予以制止和勸阻。
(七)做好客人物品保管,及時提示客人貴重物品存放。
(八)工作時注意安全操作,所使用的電器設備、器械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后嚴禁使用并及時修理。負責對健身房內設備、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保養。
(九)認真搞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領班,班前檢查總電源是否切斷,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1、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2、安全生產貫穿于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3、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4、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5、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6、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7、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8、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9、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0、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1、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和依據)為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條例適用范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及其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
食品用包裝材料、容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的生產、銷售,使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
食用農產品的種植、養殖等生產活動的監督管理,除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外,還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的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制;協調、監督食品安全行政執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工作;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下轄政府及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督察和考核。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四條 (各監督管理部門分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設立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組織查處。
農、林、漁業行政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含加工,下同)環節的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食品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衛生行政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
集貿市場和超市等市場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監督管理;賓館、酒店等餐飲服務場所內的食品生產行為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 (食品生產銷售者的一般責任)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當生產、銷售、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對其生產、銷售、提供的食品承擔責任。
第六條 (食品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檢舉、控告侵害食品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消費者因購買、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消費者不購買、不食用已經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條 (科學技術支持)政府鼓勵和支持開展食品安全科學技術研究;鼓勵和支持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采用先進技術和管理規范。
第八條 (宣傳教育)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知識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
學校、新聞媒體有義務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普及工作,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 (社會參與)政府鼓勵、支持社會團體和個人參與維護食品安全。
食品相關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應當建立行業規范,開展誠信建設,實行行業自律。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發揮維護食品安全的作用,參與和協助政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節 食品安全標準
第十條 (標準體系)省標準化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并對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適時組織修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和解釋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標準的查詢平臺。
第十一條 (地方標準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并聽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食品相關行業協會、企業及消費者意見。
第十二條 (企業標準備案)企業生產沒有國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制定企業標準,并報地級以上市標準化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審查合格并準予備案的企業標準方可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
本條例規定的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實施前,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可以按照現行食品衛生標準、食品產品標準生產、銷售食品。
第二節 食品召回
第十三條 (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及時召回其生產、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擔召回的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主動召回)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發現其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隱患,應當立即停止生產、銷售或者使用,主動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記錄召回的具體情況,包括召回的數量、時間和地點等內容,并及時向原負責審批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 (強制召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安全食品時,應當責令該不安全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者應按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時向其報告召回的具體行動情況。
第十六條 (召回行動的監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動的監督,并向社會發布召回的有關信息。具體管理辦法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節 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理
第十七條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食品生產、銷售者和餐飲服務者應當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第十八條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報)各級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含食用農產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下同)應當定期對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并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通報。
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會同其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形勢進行綜合分析。認為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向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相關地區的人民政府通報。
接到報告或者通報的地方政府應當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必要時發出食品安全預警或指引。
第十九條 (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不得隱報、謊報、緩報。
收到報告的部門,確認屬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當在兩個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 (食品安全事故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方案對事故予以處理,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
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及時采取應急救援行動。
第二十一條 (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調查)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事故的查處和責任調查,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調查,除了應當查明事故單位的責任外,還應當查明負有審查批準和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部門的責任。
第四節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條 (信息管理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發布制度。
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的匯總、分析和綜合性信息的`發布工作。
各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其職責范圍內相關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報告、分析和發布工作。
食品行業協會負責本行業內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報送工作。
第二十三條 (信息平臺)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負責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上發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條 (信息通報、報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之間應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報送信息。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向社會發布監督抽檢結果前,應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和其他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五條 (新聞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重大活動或重大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應當由食品安全綜合監督部門組織統一發布。
第二十六條 (信息發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應當依法進行,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公正。
第二十七條 (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內容)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的內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
(二)食品安全監測評價、預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處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 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服務
第一節 食品生產
第二十八條 (持證生產及其一般生產條件) 食品生產者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生產條件,依法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第二十九條 (按標準組織生產)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標準組織生產。有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無國家或地方標準的,應當符合經標準化主管部門備案的企業標準。
第三十條 (食品生產管理體系)食品生產者應當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對食品生產進行全過程監控。
第三十一條 (原料驗收)食品生產者應建立原料進貨驗收制度。食品原料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產食品。
第三十二條 (生產記錄)食品生產者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生產檔案,內容包括:
(一)食品原料進貨驗收記錄,載明食品原料的名稱、規格、批號、生產者、供貨者、購貨數量、購買日期、保質期和儲藏或者保管條件要求;
(二)食品生產記錄,載明投料情況、生產工藝參數和生產數量等;
(三)食品檢驗記錄,載明食品及原料檢驗情況和相關檢驗數據;
(四)食品銷售記錄,載明食品銷售對象、數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處理記錄,載明不合格食品的生產日期、數量、原因和處理措施。
生產檔案應當保存至食品保質期滿后兩年,不得偽造生產檔案。
第三十三條 (出廠檢驗)食品生產者生產的每批食品必須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銷售。不具備檢驗條件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對其生產的食品進行檢驗。
第三十四條 (食品標識)食品標簽和說明書應當真實、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不得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療、診斷功能的用語。
委托生產的食品應當標明受委托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公司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本辦法決策機構,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還。質量安全環保部是管理和執行部門。
3、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范圍及數額
機組長20xx元
hse管理員1500元
技術員、質檢員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
(1)每個項目開工前,按照“機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額度”的規定,每人交納規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專賬保管。
(2)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年收繳一次。應繳抵押金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5、年度內如發生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應負責的'事故并按規定罰款時,先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產考核后返還本人;不足部分由責任人另行補繳。
6、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作業機組整個項目施工期,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環境污染事件”目標,將按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200%返還。
(2)發生一起工業生產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生一起較大及其以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扣除機組全員的全部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對機組長撤職處理。
(3)發生工業生產一般事故一起、發生交通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含次要責任)一起,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70%。
(4)發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產中造成環境污染,被當地環保部門罰款,扣罰機組全員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50% 。
(5)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故意降低事故等級,故意拖延上報時間,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30%。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1 總則
1.1 班組是企業的細胞,班組員工是生產活動的主體,是執行規章制度的主體,因而也是安全生產的主體。部門各級領導都要把加強班組安全管理放在班組建設的重要位置。
1.2 為了統一班組安全管理規范內容,提高管理效果,把好安全生產第一道防線,特制定本方案。
1.3 各車間、工段應根據本方案,結合不同班組的生產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真正達到規范班組和員工的管理規范和行為規范。
2 安全目標
2.1 班組的安全目標:根據公司全年安全生產目標,要求各班組以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傷害事故、設備嚴重損壞事故為目標。
2.2 按個人保班組、班組保車間、車間保部門,一級保一級的原則,制定實現班組安全目標的措施,并分解落實到個人,各級簽訂《聚烯烴生技部20xx年度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
3 班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3.1 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以身作則,模范遵守并指導、監督員工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3.2 嚴格執行車間制定的'安全生產計劃和措施,并分解落實到個人,努力實現班組安全生產目標。
3.3 切實抓好安全思想、安全知識技術教育,組織做好新員工入司第三級(班組)安全教育,提高班組技術業務和安全管理水平,表揚安全生產上的好人好事。批評制止違章、違紀的不良傾向。
3.4 認真開好班前列隊會,認真貫徹生產“五同時”,掌握班內職工安全思想動態和技術特長,合理組織安全生產,堅持特殊工種持證上崗,負責做好每項工作任務的事先“兩交”(交工作任務、交安全措施)工作。
3.5 組織好安全日活動,全面分析每周的安全情況,做到有內容、有記錄、有實效。
3.6 經常性認真進行設備巡回檢查和作業現場檢查,制止違章作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缺陷,及時匯報,積極組織消除。
3.7 班組發生各類不安全事件或安全事故,要保護現場,及時匯報上級,詳細記錄,并組織全班組員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
3.8 組織保管、使用、管理好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一經使用必須及時上報車間負責人或部門安全小組,并做好記錄。督促工人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 部門現備有的安全規程、管理制度和記錄
4.1 備有的安全規程
4.1.1 《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4.1.2 《管材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4.1.3 《管件車間安全操作規程》
4.1.4 《行車維護和檢修制度》
4.1.5 《行車使用注意事項》
4.1.6 需補充砂輪機、臺鉆、液壓機、焊機等的安全操作規程
4.2 備有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2.1 《管材車間班長崗位責任制》
4.2.2 《管件車間班長崗位責任制》
4.2.3 《聚烯烴生技部20xx年度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待擬)
4.2.4 《聚烯烴生技部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待擬)
4.2.5 安全生產責任制(待擬)
4.2.6 本部門制定的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實施細則及安全生產獎懲考核辦法等。
4.3 需備的安全記錄
4.3.1 安全日活動記錄。
4.3.2 員工違章檔案。
4.3.3 事故、異常調查分析記錄。
4.3.4 安全教育培訓檔案(交部門存檔)。
5 班組安全日活動
5.1 試進行每周一次不少于1小時的安全日活動。
5.2 安全日活動建立專用的記錄簿。
5.3 安全日活動內容
5.3.1 班組及個人一周來的安全情況小結和分析。
5.3.2 對發生的異常和險情做到“三不放過”,制定防范措施。
5.3.3 表彰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的好人好事。
5.3.4 學習安全規程、事故通報、上級文件,結合班組實際制訂落實貫徹措施。
5.3.5 安排下周安全事項,討論制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5.4 安全日活動的布置與檢查
5.4.1 安全日活動的前一天,由部門安全小組和車間具體布置班組安全日活動的內容,以書面材料發到班組,并附在班組安全日活動記錄上。
5.4.2 安全小組成員及車間領導分別參加班組安全日活動,并在安全日活動后的一周內,檢查各班組安全日活動記錄,簽署評價,提出要求。
5.4.3 部門領導及安全員,有重點地參加班組安全日活動,每月抽查50%的主要生產班組安全日活動記錄,并作出評價,提出意見和要求。
6 安全教育
6.1 安全思想教育
6.1.1 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勞動法》、《浙江省勞動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部門所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1.2 經常開展事故案例追憶,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6.2 安全知識技術教育
6.2.1 認真做好新員工第三級(班組)安全教育。
1)教育對象:新員工、臨時工、各車間工段轉借人員和實習人員。
2)教育對象的特點:
a)不了解生產過程,不懂生產工藝和安全技術,好奇心和求知欲較強,好動好摸,容易進行冒除作業、冒險行為。
b)不適應作業環境,特別是從事高空、高溫作業,容易發生事故;
c)缺乏組織性和紀律性,對作業危險性和發生事故的后果認識不足,不聽從指導而做出不安全的行為;
d)對公司、部門各項安全規程、制度的有關規定理解不深,認識不足,似懂非懂,憑主觀想象,違反安全規章制度。
3)教育的內容:
a)介紹本班組的概況、生產特點、作業環境、危險區域、設備狀況、安全設施等;
b)講解安全規程和崗位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指出危險作業地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c)講解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d)學習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與作用;
e)講解安全操作要領,強調不遵守操作規程違章冒險作業的危害。
6.2.2 建立安全教育記錄簿(表),登記參加人員、講解內容、考試成績。
6.2.3 新員工安全考試合格,才能允許按有關規定上崗。
7 班組日常工作安全管理
7.1 班組日常工作安全管理可分為:上班前的班前列隊會、班中生產和安全的巡察、班后總結列隊會。
7.2 班長充分利用現有上班前的班前列隊會,在布置生產工作的同時,根據當天的工作任務、人力、物力及現場條件布置好安全工作,其特點是時間短、內容集中、針對性強
7.2.1 班長在前一天應做好班前列隊會的準備工作,特別要寫好工作日記,了解掌握、熟悉工作現場條件,提出具體的工作要求、安全措施、分工搭配、機具工器具使用等,做好“兩交”(交工作任務、交安全措施)準備。
7.2.2 班前列隊會“兩交”的主要內容:
1)交待當天的工作任務、工作內容和要求;
2)交清現場條件、作業環境;
3)交待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工器具的性能和操作要求;
4)交待應采用的安全措施、重點注意部位和注意事項;
5)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環節、部位和應采取的防護措施;
6)明確分工,責任落實到人。
7.3 在生產作業過程中,班長應進行巡視檢查,查看作業人員的行為是否安全,防護用品是否正確使用,安全措施防護設施是否完備,機械設備是否正常,制止違章作業。
7.4 下班交接完成,班組站班后總結列隊會,主要內容:
7.4.1 扼要小結當天完成的工作任務和安全情況。
7.4.2 對工作中發生的險情進行總結分析,提出防范要求及措施。
7.4.3 提出第二天的工作任務、要求,并根據實際情況作必要的分工調整。
7.4.4 對違章作業者提出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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