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為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由操作人員每天使用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檢測人員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檢測人員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公司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一)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二)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三)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部門,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四)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助盡快解決。
(五)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 因此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二)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況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三)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辦公司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四)整改后必須經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公司負責人以及各安全責任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職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三)公司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四)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二)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三)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四)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五)公司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六)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況隨時聯系。
(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三)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到廠區各處巡查。
(四)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燒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二)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10米。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
(三)安全組在批準危險作業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批準危險作業。
(四)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器等,以備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五)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六)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七)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八)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九)對未批準危險作業而進行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
八、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部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業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二)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要符合安全要求。
(三)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四)現場排水要有前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五)道路運輸平坦,并保持暢通。
(六)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七)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八)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九)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十)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九、班組安全活動制度
(一)班組長要模范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領導本班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二)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械機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改進措施。
(三)組織班組安全活動,開好班前安全生產會,并建立記錄臺帳,每天由作業班長進行記錄。
(四)班前安全活動記錄,應統一集中在現場辦公室,以備檢查。
(五)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部或上一級部門報告。
(六)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擅自離崗。
(七)嚴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
(八)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九)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破施工前必須系好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十)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十一)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子架、龍門架和隨吊盤上下。
(十二)正確使用防護裝置和防護設施,對各種防護裝置,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隨意挪動。
十、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一)公司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二)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內容不準漏記或錯記。
(三)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四)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五)年終結束,匯總公司安全生產會議記錄,裝訂成冊入檔。
十一、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或減少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公司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資金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二)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三)有專人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各單位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所在市(區)的防雷檢測所,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測報告、合格證失效前提前十五個工作日向防雷檢測所提出檢測申請,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五)新建、擴建、改建的防雷裝置必須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建,通過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后方可進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經過防雷驗收合格。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人員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十二、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應提前申請報公司辦公室,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二)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三)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四)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五)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六)臨時用人部門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辦公室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臨時工工資內扣除。
(七)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八)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十三、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一)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發生所在部門負責人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二)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三)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后,公司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四、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一)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二)事故調查報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三)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四)對于事故責任人要有獎懲,必須再培訓的則由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各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六)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三)工作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并保持消防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十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申請。
2、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并備好滅火器材,結束作業后即時放回原處,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外包施工單位動用滅火器應承擔重新灌裝費用,如若造成其他損失還應照價進行賠償并承擔相應責任.(四)在保證安全,又不影響現場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禁止夜間動火,特別危險作業區嚴禁夜間動火。
(五)節假日現場加班時的動火作業,由施工單位派人負責監護。
(六)未向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申請動火作業,擅自動火作業者,公司人員予以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施工單位則處以500元罰款,令其辦妥手續后再施工。
十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十八、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安全生產小組對使用燃氣的部門,實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對抽查的結果應記錄存檔。
(五)對使用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有關人員,公司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六)每年對避雷裝置進行全面檢測。對防靜電設施進行定期檢測。
十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況、業務學習情況、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二)每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四)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二十、高低壓配電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風,禁止吸煙及明火作業。
(二)高低壓配電室電氣設備的各種接地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經常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
(三)變壓器、電纜等設備經常檢查各部件的功能和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修復。
(四)每年在雷雨季之前要對避雷器進行檢查、檢測。對各種電氣設備的接地零線,每年要檢測一次。
(五)要經常檢查,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報告和整改。(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類、鳥類侵入,避免產生短路。
二十一、公司勞動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一)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勞動保護用品是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對塵毒有害物質的防護。
2、職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
3、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4、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二)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1、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
2、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
(三)賠償辦法
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2、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賠償價格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價格= 賠償費
4、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后,由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補發。
二十二、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備檢修安全等工作程序的規范,特制定本制度,該制度適用于公司儀器設備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一)較大項目檢修,全公司或車間大修必須成立大修指揮部,需有安全部門參加。
(二)做好檢修計劃的編制工作,各車間(部門)大修計劃由車間提出補充方案,工程部進行審核平衡,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
(三)檢修計劃編制,項目要齊全,內容要詳細,責任要明確,措施要具體,凡二人以上的項目要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四)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任務、檢修質量、檢修安全負全部責任,向檢修人員交待清楚任務、質量要求、應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實、組織落實、手續落實、安全措施落實。
(五)各車間(部門)的大、中修,對有關檢修項目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不能馬虎。
(六)臨時指揮部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檢修人員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對起重吊裝工具等設備進行檢查試驗,確保整個檢修過程的安全。
(七)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檢修前的清洗置換工作由所屬車間負責。
(八)檢修人員對檢修項目要進行檢查、核對,由崗位和班組長介紹情況,全部符合要求,才可進行施工。
(九)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檢修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規程。(高空作業、土方工程、吊裝作業等)。
(十)凡對機電傳動部份的設備檢修,必須切斷電源,拆除傳動皮帶,并要懸掛“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十一)凡貯罐、設備管道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設“禁上開動”的警告牌。
(十二)一切參加檢修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到 “四不施工”:檢修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施工; 起重設備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業和多層次交叉作業無防護措施不施工;沒有明確檢修任務不施工。
(十三)做到“四不拆”:設備帶壓不拆;傳動設備電源未斷不折;設備高溫過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四)從事有毒有害系統檢修和事故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和急救藥品,以備急用,并要有專門的監護人員。
(十五)檢修現場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齊、穩固、保持通道暢通;預留孔洞、坑溝要設護欄或蓋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壞的安全防護裝置及其它設施要及時修復。
(十六)經檢查檢修項目、檢修質量全部符合檢修標準,驗收簽字后方可撤除懸掛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認為有電,有物料,檢修生產單位不得進入設備以及檢查傳動裝置。
(十七)檢修驗收結束,對檢修計劃和檢修工作票等,應由承辦單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應少于三個月。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公司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本辦法決策機構,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還。質量安全環保部是管理和執行部門。
3、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范圍及數額
機組長20xx元
hse管理員1500元
技術員、質檢員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
(1)每個項目開工前,按照“機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額度”的規定,每人交納規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專賬保管。
(2)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年收繳一次。應繳抵押金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5、年度內如發生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應負責的事故并按規定罰款時,先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產考核后返還本人;不足部分由責任人另行補繳。
6、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作業機組整個項目施工期,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環境污染事件”目標,將按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200%返還。
(2)發生一起工業生產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生一起較大及其以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扣除機組全員的全部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對機組長撤職處理。
(3)發生工業生產一般事故一起、發生交通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含次要責任)一起,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70%。
(4)發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產中造成環境污染,被當地環保部門罰款,扣罰機組全員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50% 。
(5)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故意降低事故等級,故意拖延上報時間,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30%。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總則
(一)目的:為加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充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生產經營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組織機構
1、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由生產副總經理任副主任委員。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師任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及車間設立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4、綜合辦公室為管理安全生產的職能部門。
(二)安全職責
1、總經理安全職責
(1)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3)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訂、修改、審批安全生產和勞動條件改善規劃,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支持安全部門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有突出貢獻者給予獎勵,對失職者或事故責任者給予懲罰。
(5)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合理使用安全費用。
(6)參加或組織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3)認真組織好各類安全大檢查及專業性的安全檢查,確保安全生產,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采取措施及時進行整改。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綜合辦公室安全職責
(1)綜合辦公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勞動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委員對公司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及時整改,并跟蹤驗證。
(2)負責公司新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文書檔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負責工傷員工的社保索賠支付事宜。
(5)負責所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及所轄車輛的年審工作管理。
(6)負責公司安全消防設施的管理。
4、安全生產管理員安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相關制度和法規,及時向車間領導和有關部門反應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提交安全生產工作的建議。
(2)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總結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對新工人和換崗工人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
(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險情有權暫停作業,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解決。
(4)參加新添或自制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不準使用。
(5)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檢查,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計劃,并督促實施。
5、設備部安全職責
(1)組織下屬員工文明生產,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安全生產。
(2)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3)負責編制、審查本部門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領取、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新投產的設備包括自制設備,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7)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等操作人員的培訓。
(8)對本部門發生的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
(9)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本部門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0)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11)負責全廠的電氣、機械、起重、鍋爐、壓力容器、環境保護等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附件齊全、靈敏,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定期進行檢查和檢驗,使全部設備保持良好狀態。
6、生產車間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責任。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把安全工作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中,做到安全生產經常化、制度化、具體化、標準化。
(3)負責組織本車間的員工安全教育,對新員工、調崗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崗,并做好相關原始記錄。
(4)堅持安全值班制,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對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及時報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整改。
(5)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6)發生工傷事故時,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上報并負責查找原因,采取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事故的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7、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對所轄范圍內的員工安全教育負責。
(2)堅持“安全第一”的方針,帶領全班做到把安全放在首位,決不做任何違章的事。
(3)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領導班組安全開展工作。
(4)堅持開展日常性安全檢查,做到班前有布置,班中有檢查,班后有總結。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或上報車間領導解決。
(5)開展日常性安全教育,組織班組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6)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并立即報告上級和保護現場,配合上級做好事故檢查分析,不隱瞞、不掩蓋,如實報告事實真相。
8、一線員工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勸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紀錄,交接班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交班要為接班創造安全生產的良好條件。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地向上級報告,嚴格保護現場,做好詳細記錄。
(4)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6)上崗必須按規定著裝,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8)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
9、技術部安全職責
(1)負責公司產品質量改進、新產品開發的設計和實施中的安全和環境因素管理。
(2)負責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中的安全生產管理。
(3)負責下屬員工的安全生產管理。
(4)協助綜合辦公室對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加強易燃物品、危險化學品的領放和使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
(6)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7)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
10、倉庫安全職責
(1)負責制訂倉庫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倉儲物品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2)負責倉庫物品的整齊堆放,保持安全通道暢通。
(3)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4)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發放、保存管理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的使用保管。
(6)負責下屬員工崗位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員工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的監督檢查。并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加強培訓。
11、財務部安全職責
(1)按規定標準支付防護用品、保健食品、防暑用品等費用。
(2)按時支付員工勞動保險費用。
(3)按照國家規定負責員工安全教育費的支付。
(4)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12、銷售部安全職責
負責下屬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三)考核辦法
1、本公司各級領導和員工如不履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定,不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致造成安全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并處以50—1000元的罰款,直至開除,觸犯法律的將送司法機關處理。
2、當月發生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者,扣除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績效成績10分/人次,發生一般以上事故者,責任人和部門主管當月績效考核成績取消并取消當年度晉級資格。
三、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推進安全管理,特對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如下:
(一)職責
1、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召開本公司的安全會議。
2、各車間、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3、安委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二)安全會議組織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傳遞,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車間根據具體情況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綜合辦公室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各車間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車間自定。
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車間、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車間、本部門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7、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為當月十五日,若節假日順延一天,具體時間以綜合辦公室通知或電話通知為準。
8、各車間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9、當公司發生重大事故或突發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三)會議內容
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3、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會議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6、部門每周進行的生產例會,由各車間主任做好會議記錄并保存。
四、安全生產例檢制
為使安全生產區域、安全設施、安全系統等設備保持安全狀態,規范車間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檢查行為,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特對安全例檢工作要求如下:
(一)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綜合辦公室以書面材料存檔待查。
(二)車間班組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專職安全員,迅速組織處理,決不允許帶“病”作業。
(三)專職安全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通知有關車間和部門采取措施,同時匯報主管領導。
(四)對電氣裝置、起重機械、運輸工具、防護用品等特殊裝置、用品和重要場所每年要請安全管理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寫成書面材料,建檔備查,并限期解決,保證安全生產。
(五)對防雨、防雷電、防中暑、防滑等工作進行季節性的檢查,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六)節假日期間必須安排專職安全員值班進行安全檢查,同時配備一定數量的安全保衛人員,搞好安全保衛工作。
五、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
為強化公司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對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與現場管理,更好地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對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工作要求如下:
(一)定義
1、領導干部:指公司總經理、各副總經理、各部門部長和各車間主任。
2、現場帶班:指帶班領導對本班內所有作業范圍內的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二)現場帶班工作內容:
1、現場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的安全生產狀況,認真落實走動管理相關規定,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
2、排查隱患并要求相關部門立即落實整改,現場無法整改的隱患問題,必須下達整改通知單;協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復查驗收;發現較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公司安委會研究處理。
3、嚴格落實制止“三違”相關規定,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在現場發現違章問題,立即糾錯并按規定給予處罰。嚴禁違章指揮。
4、解決生產中的突發問題;現場無法解決處理的,立即報技術部。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
5、對車間領導干部走動管理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落實不到位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6、嚴查“跑冒滴漏”現象,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7、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要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安委會報告。
(三)相關要求
1、現場帶班人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帶班職責,深入現場靠前指揮,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現場帶班人員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安委會請假,并通知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安排人員替班。
3、現場帶班人員必須嚴格勞保穿戴,不準著便裝進入生產現場。
4、現場帶班人員要認真記錄檢查問題,并由現場負責人簽字。
5、現場帶班人員在巡查中所發現的違章行為,按照規定對現場責任人進行處罰,并對違章人員進行幫教。
6、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產上,切實深入一線真抓實干,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四)考核規定
1、現場帶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
2、現場帶班人員請假后,綜合辦公室未及時安排人員造成空崗的,每次扣罰負責人50元。
3、帶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并給予嚴肅處理和處罰。
4、對限期整改的隱患問題未及時復查驗收的,每次扣罰責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不低于100元的處罰。
5、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對帶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六、附則
(一)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本制度的制定、修訂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總經理批準。
(三)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綜合辦公室。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公司法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動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崗位責任制
(一)公司法人職責: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二)公司安全員崗位職責: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入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三)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作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二、安全生產業務操作流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產生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可、輪胎告示。要做到一日三檢,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8、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9、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10、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11、定期跟車送貨,了確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四、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為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發生,須做到:
1、對交通主管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整改事項,按時逐項予以整改、落實。
2、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實,及時消除。
3、駕駛員要定期做健康體驗及心理的職業適應性檢查。
4、每趟次出車前,要對車輛的安全性能進行全方位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消防隱患不得出車。
5、裝載貨物時,須檢查超載及危險品等情況,確認無誤后方可出車。
6、要不定時檢查駕駛員及車輛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7、車輛經檢測、二級維護,查出的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車。
8、定期對車輛和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電路、車輛機件等是行自查自糾。
9、對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的責任者給予從嚴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檔案,吸取經驗教訓,舉一反三,組織研究和探討新技術應用。
五、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必須按照國家《機動車行車安全技術條件》和《道路運輸車輛維護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進行車輛維護。
2、車輛維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進行維修作業,使用合格配件修理車輛,不得非法拼裝車輛或承修報廢車輛。
3、車輛維修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使用合格設備對車輛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報告,并按要求建立和保存車輛檢測技術檔案。
4、虛心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車輛維護監督。公司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對車輛維護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對車輛維護制度不落實的要責令其整改并按規定進行處罰。
5、機動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可靠,技術性能良好,嚴禁車輛帶病運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明確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通建設工程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公用電網新建、改建、擴建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等活動,以及實施對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須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防備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單位賣力、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第四條通工程建設、勘探、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必需遵守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和本劃定,執行保障生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促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確保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依法承擔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
第五條通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第六條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建立健全通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工程概預算應當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不得打折,工程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對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增加項目及費用清單。
(三)工程開工前,該當就落實保證生產安全的措施進行全面系統的布置,明確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及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勘察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應當真實、準確,滿足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需要。在勘察作業時,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對有可能引發通工程安全隱患的災害提出防治措施。
(二)設計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防止因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設計單位應當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設計文件中注明,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并在設計交底環節就安全風險防范措施向施工單位進行詳細說明。
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
(三)設計單位編制工程概預算時,必需按照相關劃定全額列出安全生產費用。
第八條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通專業操作規程,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賣力人、項目賣力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必需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本領,并該當由通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本領考核合格。
對本單位所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證相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同時,建立教育和培訓情況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將被派遣勞動者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統一管理,應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
(三)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進行施工作業。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施工現場應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工程施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安全重點部位和環節以及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和措施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進行詳細說明,并形成交底記錄,由雙方簽字確認。
(四)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前提所需資金的投入。
(五)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大概新的施工現場前,該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大概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該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電事情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需按照國家有關劃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六)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井下、高空、用電作業時必須配備有害氣體探測儀、防護繩、防觸電等用具。
(七)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人井口、鐵塔底部、有害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安全警示標識必須符合國家規定。
(八)在有限空間安全作業,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九)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該當如實記錄,并向從業人員轉達。
(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管理不測傷害保險。國家鼓勵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第九條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一)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規范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二)監理單位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單位主要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
(三)監理單位該當按照工程建設強迫性標準及相關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項目監理機構應配置安全監理人員。
(四)監理單位該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迫性標準和安全生產操作規范,并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
(五)監理單位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對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三章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條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單位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費應當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執行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通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招標時,招標文件應當單列安全生產費清單,并明確安全生產費不得作為競爭性報價。
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應列入標外管理。
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單位并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再重復提取。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在以下范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保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織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該當專戶核算,按劃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調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四章生產安全事故敷陳和調查處置懲罰
第十五條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大概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大概1億元以上間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大概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間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大概10人以下重傷,大概1000萬元以下間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第十六條發生通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所在地省級通管理局報告。
第十七條事故發生單位賣力人接到事故敷陳后,該當立即啟動事故處置懲罰應急預案,或采取有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削減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十八條對于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通管理局應于收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工業和息化部報送通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事故報表)。
第十九條對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通管理局應按季度匯總,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定期向工業和息化部報送事故報表。
第二十條事故所在地通管理局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事故搶救、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置懲罰等事情。依照地方群眾政府對事故的處置懲罰決定(以下簡稱處置懲罰決定),監督相關事故責任單位對處置懲罰決定的落實,并及時將處置懲罰決定及事故責任單位內部處置懲罰結果報部(息通發展司)。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工業和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管理局(以下簡稱通行政監督部門)負責公用電網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通行政監督部門可以委托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法對通工程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工業和息化部賣力全國公用電網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事情,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
(二)監督、指導全國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依法對單位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全國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通報制度,及時通報通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情況。
(五)對全國通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立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息庫,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息。
(七)協助有關部門對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管理局賣力本行政區域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事情,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范,制定地方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二)監督、指導本行政區域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對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生產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通建設工程相關企業的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事情進行監督管理。
(四)建立省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轉達制度,并定期向部報送省內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情況。
(五)記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息并負責入庫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項目是否嚴厲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組織落實,施工過程當中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安全生產費用是否足額支付。
(二)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實;相關單位是否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并演練。
(三)施工單位是否購置足夠的安全生產防護用具及設施,安全生產費是否專款專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是否落實,安管人員是否經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第二十五條通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材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拍照、錄像,向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情況。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就地予以糾正大概要求限期改正;對依法該當賜與行政懲罰的行為,依照有關法令、行政法規作出行政懲罰決定。
第二十六條相關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通行政監督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在行業內予以通報;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從其規定:
(一)不配合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情的監督檢查及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置懲罰的。
(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或對事故調查處理不力的。
(三)未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
(四)施工單位未按規定每年對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
(五)未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第六章附則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職工安全職責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體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廠規廠紀,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熟悉本崗位安全職責,對本崗位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上崗前必須按規定正確穿戴服裝,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防護用具;嚴禁酒后上崗,班中打鬧;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披長發進入生產作業場所。
2.嚴格執行生產工藝、維修、檢驗程序,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3.工作前、工作中、工作結束后都要按規定進行設備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報告,在隱患、故障排除后才可以進行生產,嚴禁設備帶故障運行。
4.嚴格遵守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場所、環境整潔,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做到文明生產和安全生產。
5.掌握消防器材及各類安全設施用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設備使用方法。
6.積極參加各種安全學習、宣傳活動,掌握安全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有權拒絕執行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做到“三不傷害”。
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消除勞動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人體受到傷害與公司財產受到損失,必須采取各種技術安全檢查。
1.廠長、車間主任、班組長及設備管理人員經常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對車間、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的員工組織培訓。
2.設備管理人員經常檢查生產車間的'設備安全裝置訊號及安全標志,引起員工對危險環境和物體不安全因素的注意。
3.設備管理人員負責定期對車間進行檢查,每個月檢查一次,并嚴格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電氣專用機保養和衛生保護措施進行檢查,對面料、輔料、下腳料、紙箱要分類存放,有專人保管。
4.每逢節假日前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
5.車間主任、班組長每天下班后負責關電燈、門窗、電源、汽原開關。
6.每天晚10點前由廠安全員負責檢查門窗、電源、汽源開關等安全事項。
7.新設備投產前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進行解決,設備定期檢修。
8.對每次安全檢查中的不安全隱患要進行處理,登記。
上海葉葉服飾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第一條 為加強浮橋管理,維護營運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本省境內水域從事浮橋營運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浮橋管理應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誰“誰建設(投資)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職責。
第四條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浮橋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協調、解決營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所轄浮橋營運設施的管理,保證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第五條 有浮橋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應當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轄區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浮橋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轄區浮橋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浮橋安全管理工作,其設置的海事機構履行具體安全監管職責。
水利、公安、黃河河務、安監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做好浮橋管理的有關工作。
第七條 從事浮橋經營必須成立經營性浮橋公司,有滿足經營、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辦公場所,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第八條 浮橋公司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健全和組織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經營范圍內的營運安全負責。
浮橋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督促、檢查和落實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浮橋公司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營運從業人員,應當熟練掌握崗位技能,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并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九條 浮橋公司的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負責人應當具備企業法人經營資格和安全培訓證書。
(二)每座浮橋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橋架設與拆解業務的工程
技術人員。
(三)每座浮橋應當配備二名以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四)浮橋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應當接受市級以上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業務培訓,并持證上崗。
(五)拖帶船舶應當按規定配備持有有效證書的船員。
第十條 浮橋必須配備具有良好適航狀態并配備能夠滿足浮橋架設和拆解需要的拖輪等輔助性船舶。
第十一條 浮橋承壓舟必須由船舶檢驗機構認可的船廠建造;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船舶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船舶所有權證書》。
第十二條 浮橋兩側應當設置安全可靠護欄,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護設備。
第十三條 浮橋公司必須持有海事機構頒發的《安全檢查記錄簿》,并接受安全檢查。
第十四條 浮橋公司應當加強對拖帶船舶的日常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的適航狀態。
浮橋承壓舟之間應當連接牢固。
浮橋用電線路及其敷設符合有關技術規定。
第十五條 浮橋公司應當對浮橋舟體、舟體間連接裝置、
系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檢查,確
保浮橋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第十六條 浮橋公司應當根據營運水域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預防惡劣天氣以及防止浮橋斷裂和承壓舟沖離等方面的應急預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遇有洪水或者大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以及其他嚴重影響營運安全情形時,應當停止營運,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門報告。
遇有調水調沙、防汛、防凌等緊急情況時,應當按規定及時拆解浮橋。
第十七條 浮橋兩端應當設置《過渡須知》標牌和明顯的限速、限重、限載、限距、限寬等標志,并有專人指揮車輛通行。
第十八條 浮橋營運必須做到:
(一)禁止在浮橋上通行的車輛超車、掉頭。
(二)禁止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等危險貨物的車輛通過浮橋。
(三)禁止客運車輛載客通過浮橋,客運車輛通過浮橋時乘客必須下車步行通過浮橋。
(四)禁止超限、超載車輛通過浮橋;車輛是否超載以車輛制造廠家核定的載重量為準;重載車輛應當單車單向通過浮橋。
(五)禁止在浮橋上騎行自行車。應當推車經過。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加強浮橋公司營運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定并組織實施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發現浮橋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應當責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橋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責令其臨時停止營運;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浮橋公司,應當依法取消其經營資格。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海事管理機構、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依法進行處罰、處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報告程序和調查處理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國家對于浮橋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xx年4月8日起施行。
浮橋安全管理制度20xx-07-05 14:41 | #2樓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浮橋管理,維護營運秩序,保障運輸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省境內水域從事浮橋營運及其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浮橋管理工作,其設置的港航管理、船舶檢驗 、海事機構履行具體管理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經營資質
第四條擬從事浮橋經營的,必須成立經營性浮橋公司。
第五條浮橋公司應當有滿足經營、安全管理要求的組織機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辦公場所。
第六條浮橋公司的從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公司負責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關專業中等以上學歷、熟悉浮橋架設與拆裝業務的工程技術人員 ;
(二)每座浮橋至少配備二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應當與浮橋公司簽訂二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三)浮橋經營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設備維護 人員,應當接受港航管理機構組織的業務培訓,并持證上崗;
(四)拖帶船舶應當按規定配備持有有效證書的船員。
第七條浮橋必須配備具有良好適航 狀態并能滿足橋體拆解、日常維護、緊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帶船舶。
第八條承壓舟、船舶應當持有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 、《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國籍證書》 。
第九條浮橋公司應具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第三章審批程序與申請條件
第十條浮橋籌建和開業均按下列權限審批:
(一)市行政區域內的浮橋,由縣港航管理機構審核、市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二)省內市際間浮橋,經縣、市港航管理機構逐級審核后,報省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三)省際浮橋,由所在縣、市港航管理機構逐級審核,報省港航管理機構商有關省港航管理機構審批。
第十一條浮橋籌建單位辦理審批手續時應當向當地縣級以上港航管理機構出具下列文件:
(一)水路運輸 企業籌建申請書;
(二)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三)籌建可行性研究報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橋建設的技術性能說明書、地理圖 、平面布置圖 (含浮橋兩側通道);
(六)所在地縣級以上海事機構簽發的《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證》;
(七)河務機構或水利機構的審批文件;
(八)企業名稱 預先核準通知書;
(九)所在地市級海事機構出具的《浮橋架設審核意見書》。
港航管理機構自接到籌建申請后,根據浮橋建設發展規劃及社會運力、運量 綜合平衡情況,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批準籌建或不批準籌建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申請籌建單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機構的批準籌建通知后,應在一年內達到港航管理機構要求的開業條件。
第十二條浮橋籌建單位申請開業,應持下列文件按籌建申請程序,辦理開業申請手續:
(一)水路運輸企業開業申請書;
(二)籌建批復文件;
(三)按本辦法第十四、十五條的規定取得的有關證書及復印件;
(四)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人員的勞動合同、學歷、資格證明及其復印件;
(五)辦公地點、負責人名單及組織機構表;
(六)會計師事務所 出具的驗資證明 ;
(七)第三者 責任險 保單 及復印件;
(八)企業經營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港航管理機構在接到浮橋籌建單位呈報的開業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后,于三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開業或不批準開業的決定,并向被批準開業單位核發《水路運輸許可證》 。
開業申請單位持《水路運輸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申請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章建造、檢驗與登記
第十三條浮橋承壓舟必須由船舶檢驗機構認可的船廠建造。
第十四條浮橋承壓舟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所在地船舶檢驗機構申請檢驗,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檢驗證書》。
第十五條浮橋公司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向海事機構申請辦理船舶登記,并取得《船舶所有權證書》、《船舶國籍證書》。
第五章營運管理
第十六條浮橋公司應當參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機構組織的年度審驗。《水路運輸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浮橋公司應當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換發。
第十七條浮橋企業應當按照《山東省水路運輸管理費征收和使用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內河航道養護費征收和使用辦法》的規定,向港航管理機構繳納運輸管理費和航道養護費。
第十八條浮橋的通行費收費標準由營運單位提出申請,按規定由港航管理機構審核,報省物價部門批準。
浮橋應在收費處設立公告牌 ,公布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
第十九條浮橋收費應當使用省港航管理機構統一印制的票據。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浮橋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實行安全管理目標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浮橋公司應當根據浮橋架設水域的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防汛、防凌 、預防惡劣天氣和其他突發險情 的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遇凌、洪汛不能確保營運安全或妨礙行洪時,浮橋公司應當及時拆除浮橋,暫停營運,并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機構報告。
第二十二條浮橋公司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對浮橋舟體、舟體間連接裝置、系泊裝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確保浮橋安全技術狀況良好。
第二十三條浮橋必須持有海事機構頒發的《安全檢查記錄簿》,并接受安全檢查。
第二十四條浮橋兩端應當設置《過渡須知》標牌和限速 、限載、限距、限寬標志,并配備專人指揮過往車輛。
禁止在浮橋上騎行自行車。
第二十五條重載車輛和運輸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車輛,應當單車單向通過浮橋。
第二十六條浮橋公司應當加強對拖帶船舶的日常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的適航狀態。
第二十七條浮橋兩側應當設置安全可靠的護欄,配備足夠的救生、消防、照明設備。
浮橋用電線路及其敷設符合有關技術規定。
第二十八條浮橋發生安全事故,浮橋公司應當立即組織救助,并按有關規定報當地公安、海事機構調查處理。
第二十九條有浮橋的鄉鎮政府應當明確一名負責人具體負責鄉鎮浮橋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人員,具體負責浮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鄉鎮浮橋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國家對于浮橋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山東省交通廳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東省黃河浮橋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家具生產企業必須依法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包括以下六個層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
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領導班子及其它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中層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各管理、車間、工序等)和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班組和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企業設專電工必須搞好設備管理和維修,并行政部和生產部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情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須詳細記載。
3、機電設備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推臺鋸.平刨.壓刨.雙面刨等)機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
5、設備管理,操作人員愛護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機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7、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本企業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具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
2、對已確定的具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如鍋爐.蒸氣房.庫房等,噴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整改措施。
3、為保證安全整改措施落實,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方案,嚴格落實整改完成時間,整改任務責任人,整改資金到位,責任人,使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得到及時的治理和排除。
4、對危險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檔案,妥善保管。
5、對危險有害因素要及時發現,及時治理,確保安全生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1、職工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必須時刻謹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
2、嚴格執行殘疾職工的安全監護工作,對殘疾職工要組織職工結對子,每一名殘疾職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組的其他職工或領導指定人員負責監護,確保殘疾職工的安全生產和人身安全。
3、職工應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確保安全有效,應定期檢驗,放置位置應明顯,周圍無阻礙物堆放,有效期限標志明顯。
4、職工在車間內應走安全通道,通過垛口時,應保持安全距離,嚴禁攀爬垛口。
5、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執行操作規程和工藝標準,因違規操作造成設備事故并造成一定損失的,視情節給予一定處罰。
6、職工在操作設備時應精力集中,不得說笑閑談或在疲倦狀態下繼續工作。
7、各班組職工應定期對組內設備進行保養維護,減少事故隱患,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上報維護。
8、維護設備時,必須在明顯的`地方懸掛警告標志。當維修需要供電時,禁止其他隊員觸摸設備開關。
9、職工必須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熟悉設備的性能特點,未經允許非本崗位職工嚴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設備,確保安全生產。
10、職工應熟悉車間總電源位置,如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機停電,妥善處理并及時上報。
11、車間工作場地的地面應隨時保持清潔,成品、零配件、原料、廢料應按規定堆放。
12、車間內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確實需要,需報車間批準,由設備維修人員負責,用后及時拆除。
13、下班前,班組長應負責關閉設備和照明電源,關好門窗。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1. 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燒結廠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應該遵守的、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識別、獲取、應用、更新的管理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燒結廠所覆蓋的活動。
3. 職責
3.1 廠長負責批準燒結廠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
3.2 綜合辦公室是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識別、獲得、更新、傳達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具體程序和方法。
3.3 機動科、生產科是環境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門,負責與環境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具體管理和實施。
3.4 安全科負責是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門,負責與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具體管理和實施.
3.5 各單位負責確認適用于本單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清單,并傳達到相關崗位和有關的`相關方;負責將獲取到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傳遞到相關主管部門。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法律、法規的收集范圍:
a)國際公約;
b)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
c)地方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
d)行業標準;
e)與政府機構、顧客、社區等的協議;
f)對公眾的承諾及公司的要求。
4.2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獲取途徑:
a) 各級政府以及主管部門;
b) 向地方主管部門聯系,得到最新版本的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c) 根據標準發行信息去標準發行單位購買;
d) 從相關報刊、雜志、媒體中獲得;
e) 從各級政府部門的網站查詢下載;
f) 咨詢機構提供。
4.3 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方式:
4.3.1各法律法規的主管部門隨時關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的更新。
4.3.2每年度由法律法規主管部門詢問上級有關單位近期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變動情況。
4.3.3法律法規主管部門不定期到標準發行單位購買、上網查詢、與咨詢機構聯系,獲得最新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4.3.4各單位通過各種途徑獲取到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后,應及時傳遞到相關法規主管部門。
4.4對于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有不完全理解和疑難之處,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負責向有關單位詢問,得到正確的解釋。
4.5對于通過以上方式收集到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信息,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生產活動、產品或服務的特點,識別出適用部分報送綜合辦。
4.6綜合辦公室依據各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上報的內容,編制公司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由廠長批準后,按受控文件形式下發到各相關單位。
4.7各單位按照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識別出本單位適用的部分,形成本單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
4.8每年二季度由綜合辦牽頭組織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對已識別出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進行評審,適時更新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由管理者代表予以審批下發。各單位按照更新后的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識別出本單位適用的部分,并對本單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進行更新。
4.9 綜合辦根據法律、法規變更情況,及時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予以補充、更新。
4.11 各單位應將重要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崗位人員法律、法規的培訓列入培訓計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明確規定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做到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實現公司安全管理目標。為此,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如下:
1.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的領導,制定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檢查、監督、考核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和推進安保體系的貫標;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檢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職能,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危險源和不利環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施工全過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狀態得到有效控制,確保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2.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機構和人員
3.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體系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以書面形式,經責任人簽字確認后予以實施。按公司總經理→部門→人員或項目部經理→管理人員和班組長→作業成員簽字確認程序予以落實。公司內部機構和人員的確認資料由安全部門負責收集匯總,項目部內部管理人員、班組長和作業成員的確認資料由資料員收集裝訂成冊。
4.安全管理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公司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到部門及項目部,項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員,并對管理目標分解的責任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對部門及項目部考核為半年度考核,項目部內部考核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打分表形式,由公司和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分別實施,考核的結果作為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之一。
5.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和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情況,公司或項目部實施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的情況形成書面記錄,納入安全生產獎懲的依據范圍。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為了保證機械技術狀態完好,達到標準化作業要求,特制定農機具保養制度。
一、動力機械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按技術保養規程,定期進行技術保養,不按時進行技術保養的.機車不準投入作業。
二、機械工作時間達到保養要求時必須按時、按號、按項進行技術保養,保養結束后,必須經技術員驗收合格,方可參加作業.
三、動力機械必須保證其工作條件符合技術要求,不準在不良條件下長期超負荷工作。
四、機車作業前必須進行徹底的班次保養,確認各部正常后,方可進行作業.
五、機車不準帶病工作,如發現機車工作不正常,立印停止工作,防止發生機械事故。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保護項目職工及現場職工的健康,提升施工防護水平,預防各類事故,消除人員傷亡,提升經濟效益,特制訂本規定。
二、本規定是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公司的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項目部的具體情況制訂的,現場全部管理人員、施職工員(包含臨時進入現場的人員等)及進入現場的施工單位及所屬施職工員必需認真執行。
三、現場施工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本制度規定了各職工、各單位在項目安全環保及文明施工中必需遵守的規則和應負的責任,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要根據本規定學習相關文件,并傳達、貫徹到所屬施職工員。
第二章 細則
一、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通用職責(適用于項目部管轄范圍內及進入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
1、遵守國家法律、公司及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遵守交通法規,嚴以律己,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
2、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學習并理解現場各種標識,進入現場(特別是到施工工作面)做好自身的保護工作,保證自己不違章;
3、一線施職工員,特別是測量工、質檢員、工長及現場操作人員等要嚴格按照安全要求采取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等保護措施;
4、學習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常用知識,發現安全隱患或違章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對發現安全隱患或違章行為不及時制止者,項目部將進行重罰;
5、技術人員編制施工方案或進行技術交底時,首先要考慮安全;工程管理人員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施工,并對方案或交底的安全系數進行核實;
6、材料及后勤保證人員在碰到安全需要時,要盡力進行配合,不得推委;
7、項目各級人員負責相應安全職能范圍內的內業資料的整理。
(二)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的職責
安全小組成員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落實各種安全措施,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隱患隨時提出書面整改措施,并限時整改,對安全預防措施執行不力的人員和單位進行教育,提出批評并處以個人或集體罰款,情況嚴重者可以直接令其停工整頓。
(三)各類人員及部門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成都市相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制訂本工程的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措施,對本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加強對安監部門的領導,把安全納入領導工作的重要議程,支持他們正確執行檢查、停工、越級向上級反映三大權利。
(3)嚴格遵守和執行施工生產、安全技術、勞動保護“三同時”規定,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資金。
(4)根據國家和上級要求,不斷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加強勞動保護監督檢查。
(5)按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解決安全生產隱患,使用施工現場、工作場所、機電設施等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6)開展好職工安全教育,做好特別工種的安全培訓和新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7)監督催促相關部門按期報送事故統計資料,并對其準確性負責。
(8)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和實施。
2、安全員安全管理職責
(1)安全員是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勞動保護法規及新標準、
新規范的具體執行者,對項目部認定的目標管理負有直接責任。
(2)做好安全生產和目標管理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現場把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善意見,及時發現處置各種事故隱患。
(3)負責工地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的資料檢查記錄和存檔保管。
(4)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三級教育及特別工種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同時做好上級下達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險情,有權制止停工整改,并速報上級領導處置。
(6)對違規者經奉勸無效,有權對其處以罰款等其他處置方案。
3、項目保衛消防員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及《成都市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標準》,執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法制、消防宣傳工作,做好以“四防”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3)維護工地治安,發生治安事故幫忙相關單位進行偵破。
(4)組織消防法規和滅火知識的學習。
(5)制訂防火工作計劃和滅火方案,適時組織消防演練。
(6)發現火險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落實整改情況。
(7)發生火災隱患帶領義務消防員進行撲救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幫忙相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
4、安全質量部安全職責
(1)監督檢查本項目經理部貫徹執行國家和成都市相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頒發的條例、規定、制度、辦法、措施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主持每周一次的安全生產例會。
(2)深入施工一線,把握安全動態第一手資料,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參與安全生產會議,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4)負責傷亡事故報告和事故統計工作和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5)參與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報。
(6)負責制訂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操作細則、安全措施,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訂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實施情況,確保全部的安全設施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7)監督檢查和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5、物資部安全職責
(1)按照施工技術要求和物資供應計劃,供應的設備和材料,必需符合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
(2)負責物資倉庫和危險品運輸的安全,建立健全收發、登記、保管、退庫、防火、防爆、看守等管理制度。配合相關部門按照安全制度,做好物資倉庫,易燃、易爆品庫的選點和建筑。對不符合領取危險品手續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發放。
(3)在采購或提運有毒材料及各種危險品時,必需討取其性能說明書記合格證,并配合相關部門確認使用范圍,無說明書及產品合格證者,不得下發使用。
(4)負責防護、防寒用品和相關設備的申請、采購、保管、發放、收回等工作,并保證質量。如因勞動防護用品不合格造成了事故,應負安全責任。
(5)負責供應項目所需的設備和物資。
(6)按照相關規定管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做好本部門的職工安全技術教育。
6、財會部安全職責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要求和本單位安全技術的實際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資金、勞動保護用品資金及其它安全生產所需資金,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相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負責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資金的撥付工作。
(4)幫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手續。
(5)建立安全資金使用臺帳。
7、辦公室安全職責
(1)制訂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并將規章制度及時傳達給每位司機,組織學習交通法規,對傳達學習的時間、地點、參與人、內容有詳細記錄,并有簽到單。
(2)檢查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及違章情況,制訂獎罰措施,對違章司機提出處置意見。
(3)監督催促、檢查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堅決做到不違章派車。
(4)負責全項目的食堂采購及食堂的管理工作,把好進貨渠道關,對所進食品必需索要發票,生肉有檢疫證明,不能到小商販處購買食品。
(5)負責辦理食堂的衛生許可證,炊管人員的健康證。
(6)平時經常檢查食堂的衛生情況,每月定期檢查一次,做好檢查記錄,對不合格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一、組織領導(10分)
認真貫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神,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并形成了紀要。成立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到了有工作機構、有辦公經費、有專職監管人員。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有文字記錄。在半年、年終及時向鎮安監站報送工作情況總結和臨時性工作材料。
二、責任落實(10分)
認真制定安全生產工作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單位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建立其他責任人安全生產一崗雙制制度,全面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辦法、考核標準。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和年終考核,嚴格實行獎懲兌現和責任追究。
三、隱患治理(10分)
對轄區內或所屬單位的重特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源進行全面排查。對確認為重特大事故隱患的',及時制訂整改方案,按照“三定”(定人員、定措施、定期限)原則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制訂掛牌監控和定崗防范措施。
四、宣傳教育(10分)
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年和安全生產月”等宣傳活動,并有宣傳標語、廣播、專刊和相關宣傳教育資料,開展安全公益廣告宣傳,及時報道安全生產信息。組織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培訓,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按規定接受安全培訓教育。
五、專項整治(10分)
認真貫徹國發[20xx]2號、政發[20xx]4號文件精神,繼續深化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凡本鎮發現一處非法生產的危化品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對村、場單位主要領導人要給予行政處分。全面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安全評估,磚廠、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評估率達100%。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安全條件合格率達100%。
六、行政許可(10分)
認真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加強涉及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督促搞好轄區內或生產經營單位證照審批發放,嚴格市場準入。督促轄區內或所屬單位的所有建設項目按規定進行“三同時”審查、審批和驗收。
七、安全保障(10分)
全面實施工傷保險制度,督促轄區或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用。督促轄區或所屬高危企業(磚廠、道路水上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督促轄區或生產經營單位實施安全費用提取制度,加大安全生產基礎建設投入。
八、事故控制(30分)
認真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實上報事故發生情況,及時組織事故搶救和善后處理工作,并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事故防范措施沒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沒受到責任追究不放過、干部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事故。努力減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絕特大事故。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為提升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強化安全管理及安全生產意識,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為加強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故制訂以下安全管理規定:
一、各員工嚴格按照生產操作規定進行操作,正確使用機械。
二、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機械或未經許可動用他人機械設備。
三、嚴禁上機械帶病工作或超負荷工作。
四、嚴禁穿拖鞋及穿一些不利于安全生產的服飾操作機械,女工的長發要盤起來。
五、嚴禁員工帶病工作和上班前酗酒,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起重設備用于大件的吊裝,不符合安全吊裝要求的情形不準進行進行吊裝;徒手搬運存在危險的,必須使用叉車或者行車。
七、要經常保養機械設備,使其能夠正常運作,特別是容易出現安全問題的'設備要加強安全預防。
八、在用機器設備的動轉部位和危險部位,不準觸摸、擦試。
九、嚴禁在操作崗位上吸煙、打電話、玩手機、干私活。
十、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設備,未經主管批準,不準使用。
十一、不可隨意移動電源、線路或私接亂拉電線,發現電線有裸露、損壞要及時通知電工進行修復。切斷電源進行作業時必須掛牌明示。
十二、機器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時,必須停機進行故障處理。
十三、非電工不準亂動電氣設備,不準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接駁電源,車間不準亂拉電線插座。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安全管理
1.計劃依據
(1)根據《勞動保護法》和主管部門有關勞動保護制度及標準,制定本廠安全生產制度。
(2)根據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制訂有關防范措施。
(3)做好預防火災、爆炸、工傷等的發生,職業病要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4)完善生產所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采納職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2 .計劃編制
(1)各車間或各職能部門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報生產技術科。
(2)生產技術科編制工廠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并報廠長辦公室審批。
(3)主管安全生產廠長定期召開有關部門及車間負責人參加的專項會議,研究確定年度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措施。
(4)經審核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生產設備科負責貫徹執行。
3 .資金來源
(1)生產設備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資產),由大修修理費開支;
(2)不增加固定資產的安全技術措施,由生產維修費開支;
(3)每年從當年留用的設備折舊資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術措施不足。
4.物資供應
(1)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設備、材料,由經營供應科采購;
(2)小型設備易損設備備用配件,由生產技術科負責采購。
5.檢查和報告
(1)主管廠長定期(每季度)組織有關部門負責人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由主管廠長作出總結。
(2)生產設備科要定期檢查,并向主管廠長匯報安全技術措施執行情況,重大項目,向廠長辦公會議匯報。
6.設備安裝驗收
(1)新設備安裝試車后,經試運行三個月正常后,在主管廠長領導下,由生產設備科和車間或部門按要求組織驗收,必要時邀請同行業技術人員和有關部門參加驗收;
(2)使用車間對設備安全運行情況安全技術和指標需改進的情況;安全技術科用書面形式報告主管廠長,
(3)生產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驗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納入正常管理。
7.安全檢查
(1)任務與要求
7.1.1發現和查明各種不安全隱患,督促整改。
7.1.2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
7.1.3制止違章調度,嚴禁違章操作。
7.1.4廠區防盜、防火和重點部位重點防范工作。
7.2安全檢查時間。
7.2.1全廠性的安全綜合大檢查(包括節假日前的檢查)。
7.2.2季節性檢查。
7.2.3日常安全和保衛工作檢查。
7.3安全檢查人員
7.3.1主管生產技術的廠長。
7.3.2廠辦公室負責人;
7.3.3生產科負責人;
7.3.4經營供應科負責人;
7.3.5車間負責人、各機(組)長;
7.4檢查的內容
7.4.1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及具體計劃,在安全檢查過程中,要邊檢查,邊整改,檢查工作結束,及時總結獎評,將檢查材料匯總后,報廠辦公室進行考核。
7.4.2綜合檢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
7.4.3專業檢查(半年一次)主要是電氣裝置、機械設備、廠房建筑、防爆、防塵、防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7.4.4季節檢查,主要是有針對性的'檢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防風、防凍保溫和廠區防盜工作等。
7.4.5日常檢查主要是分崗位,車間管理人員和工人檢查自檢查。
7.4.6生產一線職工上崗應認真履行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交接班進行檢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級檢查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對安全生產隱患,要做到“三定”(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四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推給班組,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7.4.9各級檢查組織人員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要把整改情況報告生產技術科,對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及時向主管廠長匯報。
8事故管理
8.1事故分類
8.1.1工藝事故:指生產過程中,由于違反工藝規程、操作規程或操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14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9-04
生產安全管理制度01-09
(精選)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2-27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11-2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9-29
安全生產制管理制度01-30
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01-09
【精】生產安全管理制度01-10
(實用)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