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篇【優選】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嚴格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是一項基礎性管理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福利,進行崗位調整、培訓、績效考核等工作的依據之一,各部門及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和嚴格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免于考勤: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五條考勤內容
二、每周標準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每個工作日工作時間為:9:00-17:30,午餐及午間休息時間為1小時30分。因國家規定變更或特殊情況下,公司可對工作時間進行適當調整。
第六條考勤員職責
第七條遲到、早退及曠工管理
一、凡超過上班時間未打卡到崗、未到下班時間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計。按時出勤但忘記打考勤者,需及時在考勤員處登記;忘記打考勤者,在無法證明自己按時出勤情況下,考勤記錄按實際記錄為準。
二、遲到或早退15分鐘后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扣工資1元,遲到早退超過1小時視為曠工半天,超過兩小時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次數累計5次及以上,視為曠工一天。
1、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2、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不到崗的;
3、工作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假期滿后,未經批準不按時到崗的;
5、超過出差批準期限,未經申請同意而不按時到崗的;
6、工作當日上班、下班均無打卡記錄或其他相關手續,且無其他人員證明在崗的,視同曠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管理責任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員工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員工工作時間內出勤、缺勤進行監督管理與確認,負責對員工假期申請進行如實批示,指定部門考勤對接人(通常為部門通訊員)配合人力行政部進行本部門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進行合理處理。
出勤管理
員工需對工作時間出勤進行打卡記錄,無故缺失打卡記錄視同缺勤。
遲到早退定義
在上班時間開始后打卡的視為遲到,在上班時間結束前打卡的視為早退。
注:遲到不再設置5min緩沖時間。
缺勤負激勵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按缺勤時間折算扣除當日出勤工資,最小計算單位為分鐘;遲到或早退達到30分鐘至3個小時視同曠工0。5天;遲到或早退超過3個小時視同曠工1天。
加班申請
各部門在休息日或節假日內,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務的,可提前申請加班,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實施加班。
加班認定
員工加班須打卡上下班,認定加班時,須有審批通過的加班申請和加班記錄證明,二者同時具備才能認定加班。
加班調休
員工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最小計算單位為0。5天。具體調休時間可視實際工作安排而定。員工當年加班產生的可調休天數,須在次年3月1日前調休完畢。
缺勤管理
1、曠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資給予負激勵;
2、無故遲到或早退年度累計達5次或無故曠工年度累計達到1天的',取消當年所有晉升/調薪機會;
3、無故連續曠工達到3天或年度累計達5天的,認定為嚴重違反公司。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執行當班工作時間,做好考勤考核工作,特制訂如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須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實行一人一卡、專卡專用、自行保管(如有遺失需交5、00元卡費及補發卡手續)。
三、上下班按規定時間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則按違章處理。
四、當班執行時間為:上午9:00到12:30,下午14:00時到19:00。上班刷卡時間:不得超過當班時間10分鐘,如上班超過刷卡規定時間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刷卡視為早退,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按違章處理(罰款xxxx元),超過三次,每次加罰xxxx元。遲到、早退超過當班時間1小時按曠工處理。
五、在當班時間內出差、施工、辦事或參加會議的必須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當班前或下班前外出辦事不能按時刷卡的',應及時向考勤管理員或辦公室負責人說明原因,可按考勤辦理登記手續。
六、因公出差在外,無法執行打卡規定的,應事先向考勤管理員報告,并經部門以上負責人證明后辦理考勤登記手續。
七、當月出現遲到、早退xxxx次以上(含xxxx次)或缺勤、曠工x次以上(含x次),將給予警告,年終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如連續二個月出現類似情況或當年累計出現遲到、早退30次或累計缺勤、曠工10(含10次)以上,給予除名處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1. 目的
1.1規范考勤、休假管理,保證考勤資料的完整和準確性。
1.2使各級員工清晰考勤制度,增強考勤意識,利于操作執行。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
3.1綜管部負責制訂,修訂及執行本規定;
3.2各部門主管負責督促本部門的員工遵守考勤制度及對員工考勤時間進行確認。
4.定義:
4.1工作時間:
4.1.1按國家規定:月薪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6天(其中星期六加班費己計入基本工資內);各部門應保障部門員工每月4天休息。
4.1.2作息時間為: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4.2請休假
4.2.1員工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 產假,喪假,工傷假,工休,法定假等八種假類。
4.2.2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有薪假為: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春節3天、元旦1天。
5.考勤的`規定與程序:
5.1考勤表及考勤方法:
5.1.1考勤表卡用來記錄職員工出勤時間(上、下班),是計算薪資之憑證。
5.1.2各部門員工考勤由部門主管負責進行考勤;部門主管由綜合管理部進行考勤;每月第一天各部門將考勤記錄匯總到綜合管理部進行統計后統一呈報總經理。
5.2遲到、早退:
5.2.1行政、財務、倉庫三部門員工當月遲到(早退)5分鐘(含)以上15分鐘(含)以內,每次扣5元,員工當月遲到(早退)15
分鐘(含)以上3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10元;營銷部門員工可由營銷副總進行控制。
5.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視為曠工半天;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1天。
5.3.1所有員工凡未事先請假而無故不來上班或假滿未續假都均視為曠工。
5.3.2所有員工曠工按兩倍扣發當月薪資。
5.3.3所有員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曠工7天者,視為自動離職不給以結算當月工資。
6.請休假的規定與程序:
6.1一般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準;請假1天以上均需部門主管及經理批準,綜管部審核。
6.2各部門主管人員請假2天以內,由綜管部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6.3請休假應提前半天到綜管部領取《請假單》并要求填寫《請假單》以提出申請,并將經過批準的請假條交人事部審批后可離崗,因突發事件不能事先請假者,應電話告知上級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請假需有工作代理人。
6.4事假:
員工請事假每月不超過4天,全年不超過15天,事假無薪資,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6.5病假:
員工生病可請病假,需有醫院的證明,病假時間可發放基本工資70%;如無醫院證明視作事假處理,假期無薪。
6.5工傷假:
6.5.1員工因工作負傷,經部門主管申報,出具醫療證明,經綜管部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按工作處理,屬有薪假。
6.5.2所有工傷必須有工傷報告書,并于事發時間24小時內交綜管部。
6.5.3工傷假休假時間發給基本工資。
6.6工休假:
在公司經營允許的情況下,部門主管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工休假,部門主管在公司規定的節假日內必須在確保本部門的正常生產秩序的前提下可免考勤,否則按曠工處理。
6.7婚,喪,產假:
6.7.1婚假: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本人結婚需提前1個月申請,婚假為期3天,返廠需提交結婚證書,假期可發經基本工資。
6.7.2喪假:員工之直系親屬(父母,繼父母,岳父母,祖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死亡時,經提交證明后可請3天的有薪假,
假期發給基本工資,省內員工加往返日程假2天省外員工加往返日程4天,往返日程假為無薪假。 6.7.3產假:女員工休產假需提前一個月以書而形式申表,產假后須提供生育證明。 6.7.3.1產假為期90天。
6.7.3.2如休產假本人因身體狀況原因需續假,可繼續延續不超過一個月的積假,但必須提前申請審批方可續假,續假無薪。 6.8假期的計算單位:
6.8.1事假,病假以“小時”為單位。
6.8.2婚假,喪假,產假,工傷等假期以天為單位。 6.9注意事項:
6.9.1凡員工請假,首先征得直屬上級同意;
6.9.2公司原則上不接受延假,續假及電話請假,特殊情況(突發事件)需報直屬主管轉交綜管部,經綜管部主管及總經理同意后方可,否則以曠工處理。 6.10銷假:
6.10.1職員請假到期,要到綜管部辦理注銷或核假。
6.10.2如遇假期有更改情況,須事先向本部門申請(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準以更改。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一、本制度參照常林集團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適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員工。
二、本制度各種假期不積累,不跨年使用,天數連續計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
第二章休假
三、請假手續辦理
(一)要求
1.員工請假時,須提前一個工作日填寫《請假條》,獲得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
2.確因情況特殊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時,應在上班時間前通知主管領導及部門考勤員,并在休假3日內及時補辦相關休假手續,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二)審批流程
休假
類別
所需資料
審批權限及流程
三天以內(含三天)
三天以上
調休
調休單
部門負責人審批
/病假
請假條、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證明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事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年休假
請假條
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工傷假
請假條、《工傷責任認定表》等相關資料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產假
請假條、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繳納收據
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總監審批→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婚假
請假條、結婚證原件
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備案
四、休假類別及相關規定
(一)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員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由本人填寫《調休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員,可在規定時間內補休。
(二)法定節假日
1.現執行法定節假日明細:
節日名稱
法定節假日
天數
元旦
1月1日
1天
春節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天
清明節
農歷清明當日
1天
勞動節
5月1日
1天
端午節
農歷端午當日
1天
中秋節
農歷中秋當日
1天
國慶節
10月1日、2日、3日
3天
注: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20xx年12月11日)
2.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加班時,支付當日崗位工資300%的工資報酬,不再補休;
3.原則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線的生產操作崗、生產支持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崗位),需提前填寫《加班審批單》,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通過后執行,對于不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加班的員工,將不予認可;
對于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值班的員工,將予以安排調休,不再額外支付加班費用。
(三)事假
1.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2.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原則上,單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計超45天者,取消崗位,如返回視情況重新競聘;
4.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計超15天以上者,當月應繳納的社保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四)病假
患疾病的員工醫療分為門診治療和住院治療兩類。
1.門診治療:
門診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3天,請病假時需提供縣級及以上診斷證明。超3天后,按事假對待。
2.住院治療:
(1)原則上,住院治療的員工一次請病假不得超過15天,請假時需取得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證明或住院押金單據等;辦理連續請假手續時,還需提供上一次醫療期內的醫藥費用單據。
(2)需住院治療卻因家庭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住院醫治的職工,如取得市級及以上人民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領導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療”的待遇。
(3)由于急診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要在病休3天內補辦,方可按病假對待,逾期的按曠工處理。
(4)醫療期:
A.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B.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C.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3.薪資標準:
病假期間的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期間不享受績效獎金:
A.本企業工齡20年及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100%;
B.本企業工齡10年以上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90%;
C.本企業工齡10年及以下的,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D.1年內病假累計超過180天的,在規定醫療期內發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病假救濟費。
4.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資源部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五)工傷假
員工因工負傷,經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認后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申請工傷假。
1.職工發生工傷時,所在部門負責人須在8小時內將《安全事故報告單》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填寫《工傷責任認定表》。事故發生部門24小時內將《工傷責任認定表》分別報送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備案,沒有備案記錄的.,不予發放工傷工資。
2.工傷醫療期薪資:
(1)休工傷假期間,崗位工資福利補貼不變,但不參與績效獎金的分配。為了便于執行,工資標準參照員工的社保繳納基數,如果員工的崗位工資低于社保繳納基數,則執行員工的崗位工資。
(2)休工傷假滿6個月但未超醫療期,因工傷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間依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期間必須履行正常請假手續,每次請假的期限不得超過15天)。
3.復工后,因工傷復發再休假時,應到市級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評定傷殘等級,如不夠評殘標準,不再享受工傷假,按病假對待。
4.工傷醫療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臨沂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醫療期超過二十四個月仍不能工作者,參照事假標準執行。
(六)產假
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關條款,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享受法定的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的女員工,須憑準生證原件、產假期間個人應承擔的社保費用的繳納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休假。
2.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產假158天(含節假日、公休日)。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職工請產假除按規定的第一款要求審批外,還須到計劃生育辦公室進行審核。男職工可享受護理假7天,護理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4.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5.自生育起1年內,每天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需以書面報告形式呈現,明確開始及結束時間。
6.產假薪資
女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生育后,于2個月內提交相關生育資料到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女職工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男職工(參保生育保險的)的家屬如無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關資料,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在人社局報銷一部分生育醫療費。
(七)年休假
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及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1.年休假的休假天數:
(1)累計工作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
(4)以上休假天數指工作日。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況:
(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公司規定內的工傷假、婚產假除外,下同)累計2個月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3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20年及以上的員工,非出勤天數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在校實習生、剛工作未滿一年的。
3.相關規定:
(1)職工依法享受的各種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
(2)各部門在當年度內須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完員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年度內員工因故需請事假的,須在年休假休完的條件下申請。
(4)員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第2條列舉的情況之一,將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公司1年內可以承擔1次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回家往返路費(家庭住址距離公司駐地200公里以上),報銷標準參照本公司的《差旅費管理規定》。
5.員工在休“帶薪年休假”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不變。
(八)婚喪假
1.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以上情況需持結婚證原件到人力資源部備案后休假。
4.凡直系親屬(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喪假假期為3天。
5.需去外地參加喪禮可算上來回路程,婚喪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九)調休
1.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出勤,如因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加班,由部門負責人在《加班登記表》予以記錄。
2.員工加班后,可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申請調休,由部門負責人統籌安排,原則上單次調休不得超過3天。
3.因一線操作員工有明顯的淡旺季,如因工作性質無法在當月內休假,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可在半年內累計調休,調休的天數不超過加班的天數,每半年清零。
4.非一線操作員工,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在加班后至下個月末前完成調休,下月末清零。
5.調休前,由員工本人填制《調休單》報部門負責人簽批后交考勤員處,方可休假。
五、責任追溯
請“假病”或“故意拖延醫療期”的員工,如查證屬實,每次將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同時對該員工予以勸退,嚴重者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處分。
六、相關說明
(一)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指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崗位工資不變;非崗位工資制員工(計件工資或綜合薪資結構類),帶薪休假期間統一執行標準為每天80元。
(二)非合同制員工除工傷假外,只享受假期待遇,不享受帶薪假期薪金待遇。
第三章考勤
七、工作時間
(一)公司的作息時間遵循年歷規定
(二)高管、駐外業務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考勤管理的模式。
八、考勤管理規定
(一)新進、離職
新進、離職的人員,考勤員須在考勤表中注明到崗時間、離職時間,包括調入、調出人員。
(二)加班
1.全體員工應當充分利用工作時間,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提前填寫《加班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加班,并將批準后的《加班審批表》交部門考勤員備案。
2.審批通過的加班人員上下班需按時刷卡考勤,否則不予認可。
(三)曠工
1.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考勤的,雙方當事人當日視為曠工。
2.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3.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領導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從事私人活動的視為曠工。
4.超過批準假期未及時續假,又未能提供有效證明而缺勤的視為曠工。
5.單位、部門或職位調整,不服從分配,逾期不到崗的視為曠工。
6.連續曠工達5天、年度累計曠工達10天的,部門須在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資源部,并提供其曠工證明。
(四)遲到早退
1.上班后30分鐘內刷卡的,視為遲到;超過30分鐘則按曠工半日處理。
2.未經批準提前下班的,視為早退,按曠工半日處理。
(五)培訓、出差
1.參加培訓、學習的員工,由組織部門負責考勤,并將考勤結果反饋至員工所在部門。
2.出差人員需提前持批準后的《出差通知單》到部門考勤員處備案,方可出差。
(六)請假
員工的各類休假需按照第二章的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后交由部門考勤員備案,方可休假。
其他情況
出勤而未通過考勤機考勤的,視為無效出勤,按遲到早退對待。
九、考勤統計
(一)考勤記載符號
出勤√
病假B
遲到d
婚產假H
出差C
大夜Y
假期
休年休假
N
曠工×
事假S
早退z
工傷G
調休T
小夜g
喪假△
考勤統計
1.加班、出差計入實際出勤天數,用于計算實際出勤率;年休假、調休、婚假、喪假、護理假視為正常出勤,計入調整后出勤天數,用于計算調整后出勤率,當月加班當月調休的除外(調休的,電子版考勤表中需批注相應的加班時間)。
2.每月1日,考勤員將上月的考勤表采取公示、群發郵件等方式進行確認,并對疑義進行核實。每月3日前,考勤員將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的考勤表(含匯總表)連同電子版一并報送人力資源部,并對出現的特殊情況予以說明。
3.加班審批表需黏貼好并附在考勤表后面,以部門為單位裝訂。請假條、《出差通知單》等其他相關考勤資料則由各部門妥善保管,以備查詢。
十、相關處罰
(一)員工遲到、早退每次罰款20元,遲到者必須及時告知考勤員,否則記為曠工。
(二)月度內累計遲到或早退超過三次(含三次),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三)曠工半天罰款50元,1天罰款100元,并且當月績效考核結果不得超過“1”。
(四)對于弄虛作假者(含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刷卡者),除更正虛報的考勤外,每次給予部門考勤員及當事人罰款300元,部門負責人罰款200元;同時,進行書面通報。
(五)人力資源部會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如發現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將進行書面通報,或進行有關處罰。
十一、其他
實際出勤率將作為階段性獎勵或調資的有效參考因素。
第四章附則
十二、本規定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十三、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凡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本制度實施前已經請假的職工(須有人力資源部備案手續),按照原請假天數和待遇執行。
十四、相關表單
《請假條》
《調休單》
《加班審批表》
《考勤匯總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日常考勤規定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請假報批程序:
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假期計算及待遇:
事假
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病假
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年假
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加班的規定:
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
周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周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300%
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并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考勤及休假制度
一、目的
為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各部門和各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正常有序的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外派員工。
2、各子公司參照本管理制度并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本公司的考勤管理辦法。
三、職責劃分
1、各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批權限內員工的請假申請;
2、各部門負責人按期報送部門員工月度考勤表;
3、綜合服務部負責匯總考勤報表;
4、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審定月度考勤報表。
四、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綜合服務部、財務部、項目管理部、經營管理部)實行定時工作制,每周工作五
天,即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工作時間:8:30~12:00;13:30~17:00。
2、業務部門(客服部、工程部、環境部)實習綜合工時制,每周不超過40小時,具體上下班
時間由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五、考勤術語
1、遲到:上班時間開始后未到崗;
2、早退:下班時間未到前脫崗;
3、曠工: 未經審批無故缺勤或申請假期未獲批準擅自離崗
4、病假:因身體不適原因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5、事假:因個人事務申請休假并經審批通過
6、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申請離開工作區域外出辦理公務并經審批通過
六、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假審批管理
1.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
1.1公司一般員工與部門副經理的假期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各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2.部門負責人
2.1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內(含)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
案后執行。
2.2各部門負責人三天以上假期向主管領導申請,由總經理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3.高層領導
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向總經理申請,經董事長審批,報綜合服務部備案后執行。
4.公司外派人員
4.1公司外派人員的請假審批根據子公司的考勤管理規定執行,子公司總經理的請假由總經
理進行審批,其他外派人員的請假由子公司相關高層進行審批。
(二)員工銷假管理
假期滿后,要及時通過面談或電話的形式向綜合服務部銷假。
(三)員工請假審批手續
1.公司員工請假應履行請假審批手續,需于事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向相關人員申請,根據假
期天數,經相應審批后方可請假。
2.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在事前請假者,員工本人應口頭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
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3.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對所屬員工的考勤管理、假期申請負管理責任,如公司員工
未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由各部門負責人及各主管領導承擔責任。
(四)員工因公外出審批手續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如確因工作需要須外出辦公,必須事前通過文字形式(書面申請、電子郵件
或短信)向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進行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或主管領導允許后方可外出辦公,如發現沒有文字形式申請憑證的情況,則一律視為曠工。
(五)月度考勤報表報批
1.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員工考勤報表的`填報工作;
2.公司各部門主管領導負責月度考勤報表的審核工作。
3.各部門負責人應于每月13日下午5點前向綜合服務部報送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未報考勤
者本單位本月將不發放工資,等考勤報表報送后下個月補發。
4.審核后的月度考勤報表報綜合服務部備案,經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核準后,作為當月薪酬發放
的依據。
七、考勤監
督
公司綜合服務部將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對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抽查結果對考勤月
報進行監督與處罰。
八、假期及管理規定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款10元;
2.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每次扣款20元;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按事假半天處理,未提前說明按照曠工半天處理;
4.遲到或早退超過4小時不足8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二)曠工
1.曠工半天以上一天以下免發當日工資;
2.曠工一日按三日扣薪;
3.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五天以上(含五天),屬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三)事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事假當日9:00前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事假結束上班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事假,按曠工處理。
2.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事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事假超過15天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四)病假
1.因緊急情況無法事先請假的,應于病假當日電話通知直接部門負責人,再由部門負責人轉告分管領導,并在病假結束上班第一天攜相關看病材料補辦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的病假,按曠工處理。
2.病假期間發放50%的工資。病假不足4個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4個小時,不足8個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3.連續病假超過1個月以上,須辦理停薪留職或離職手續,特殊情況則另行酌情處理。
(五)加班
1.公司原則上不允許加班,員工應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
2.如因公必須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同意,綜合管理部報總經理批準后,視為有效加班,否則視為無效加班。對有效加班,公司將安排等量時間的調休,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調休的,公司將給予加班補貼;
(六)帶薪年假、婚假、產假、喪假、哺乳假、工傷假
以上假期按國家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公司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作息時間。
2.各子公司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相關考勤管理辦法,并報總公司審批后執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鄭重工作紀律,有效提高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全部員工。
3.管理規定
(1)工作制度
①工作時光: 每周40小時工作,每周五天工作制。
春、秋、冬季 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6:00 夏季 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6:00 注:采取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公司工作目標狀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支配工作和歇息時光。
②打卡制度
公司采取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或其他形式)的管理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需自覺遵守工作時光,采取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實行其他考核方式。
打卡次數:4次
打卡時光:上、下班時光及午餐歇息時光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補辦文字手續
(2)加班管理
①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歇息日仍照常工作的狀況。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量之后,為完成領導支配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伸工作時光的狀況。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狀況。員工在完成方案工作任務過程中,因個人緣由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強非方案內工作且必需在限定時光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終于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②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加班工資的補償:員工在排班歇息日的加班,能夠以倒休形式支配補休。原則上,員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補休。加班也可按1:1的比例沖抵病、事假,但必需履行批準手續。
(3)加班的申請
①《加班申請表》在各部門文員處領取,加班統計周期為上月 日至本月 日。
②員工加班也要按規定打卡。
(4)倒休
①無加班批準記錄而批準員工倒休的,公司按曠工處罰批準人,曠工天數為批準員工倒休天數。
②員工自行倒休的按曠工處理,情節嚴峻、造成損失的,按嚴峻違紀處理,立刻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補償。
4、各類假期規定
(1)病假
①員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級以上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實;延續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須提供個人醫保定點或二級醫院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實,否則按事假處理。
②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有商定的,按商定落實。沒有商定的.,按本人月工資的70%作為基數,然后乘以系數,即為病假工資。
病假工資系數: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延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A、延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B、延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C、延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D、延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E、延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事假
①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將來上班也未續假者,三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延續十五天以上、全年累計三十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②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一天申請。
③休事假天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3)有薪節假日
①每周六、周日為法定公休日。
②法定假日按國家規定落實。
③暫時調休:暫時調休指因節假日關系,為便利員工歇息或公司辦公需要,由公司統一暫時調換歇息時光與工作時光。
④暫時休假:暫時休假指因特殊狀況,由公司統一暫時通知歇息或提前結束工作時光。
(4)婚假
①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再婚者可享受3天婚假。
③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產假
①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人員不得享受。
②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③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事部備案。
(6)喪假
①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三天。
②喪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5、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2)請假必需由本人親手辦理有關手續,確有特別狀況的方可電話請假或托付他人代辦手續,否則視為無效。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獲得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部門考勤員(文員)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6、缺勤規定
(1)在規定上下班時光內,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視為遲到/早退。每個月遲到或早退累計三次、15分鐘以內免于處罰,超出者每次扣款 元,二小時以上按半天事假計,以此類推.
(2)曠工扣款規定:
①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②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120%扣款。
③凡曠工延續十五天或全年累計三十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④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落實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7、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力資源部。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第1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請假程序:
第2條 員工需要請假時,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
第3條 請假人填好《請假單》有關項后,按照《請假規定》呈請各級領導批準,將批準后的《請假單》送交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第4條 辦理工傷假審批手續,必須查驗下列證件(材料):
1、由當事人提供工傷事故的經過報告;
2、由安全小組提供的工作事故調查,分析報告;
3、公司指定醫院出具的工傷證明和病歷;
4、經有關部門鑒定工傷致殘等級的,必須出具有效鑒定傷殘等級證明。
第5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6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7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類別: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喪假,長假;
四、請假規定:
第8條 凡因病、事、工傷等不能正常工作時,必須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
第9條 員工請假應以“誠實守信”為原則,如有發現弄虛作假且影響惡劣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10條 員工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計;
第11條 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高層領導或總經理審批;
第12條 部門副職以上負責人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第13條 請假單必須由本人填寫,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4條 未請假、請假而未經批準就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按時出勤者,以曠工論處;
第15條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者,可于當日委托同事、家屬或以來電、函等形式請假,并于事后次日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曠工處理。
第16條 員工的請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對工作產生不良影響時,其主管領導有權不予準假,或酌情減少準假時間;
第17條 如果員工請假時弄虛作假,不能實事求是,一經查出,按其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五、假期說明
第18條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19條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調休,共7天;
清明節:農歷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節:6月14日至16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22日至24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條 非法定假日:婦女節(3月8日)、青年節(5月4日),可分別組織婦女和青年(35周歲以下)參加紀念活動。如不組織活動,則分別給婦女、青年員工放假半天。對參加活動或照常工作的員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資。如婦女節、青年節適逢法定公休日,則不補假。
第21條 年休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休假。
1、年休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xx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2) 累計工作滿20xx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資照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對員工應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數工資按國家標準執行。
第22條 事假:員工因事必須由本人處理的可申請事假。有調休假或年休假者,須在調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請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1、有薪事假: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事假。
2、有薪事假標準:員工累計工作每滿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過7天(含7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條 病假:員工因病請假,憑醫院的醫療證明填寫請假條,由醫務人員簽署意見,再按事假審批權限報批;病假的醫療期及待遇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4條 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員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被診斷為職業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門報公司經營管理部,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診斷為職業病日起30天內,由公司經營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經認定后,給予工傷假;
1、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4、在醫療期間,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因員工個人責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規定執行,員工因公負傷,需治療休養者,須履行工傷假審批手續。
第25條 婚假:員工符合結婚條件,需請婚假者憑結婚證填寫請假條,經計管員審核,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婚假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及醫療待遇規定》執行,假期改發補肋工資。
第26條 生育假:員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需請生育假的,按請婚假審批程序審批;請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寫請假條。其假期及津貼補償按《計劃生育醫療待遇規定》執行。
第27條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3天喪假;請喪假者由本人填寫請假條,部門負責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喪假期間改發補肋工資
第28條 長假:員工請假超過15天即為長假,請長假員工不在歸屬車間管理,由辦公室直接管理,期滿后需續請的,須通過辦公室來辦理。
六、附則
第29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和解釋,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30條 本手冊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發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于20xx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設備管理、員工信息采集及電子注冊、考勤數據匯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管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須參加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數據庫系統一的基礎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信息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肅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于職工連續無故不參與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按照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情況匯總表,在集團范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積極參與,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利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員工必需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依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詳細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于下列狀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準參與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游活動等;
經批準外出參與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詳細放假時間按國家頒布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依據實際狀況支配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準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需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權限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準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后,照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并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于訂正,并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項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準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狀況說明書》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簽核,其《未打卡狀況說明書》必需在2天內報總經辦簽核,于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后補。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遺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項目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匯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附:《未打卡狀況說明書》,《請假條》,《外勤工作登記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一、本公司除特定人員外,均須于警衛室設置打卡單。
二、各單位主管應于月終前將下月份本單位工作時間表送人事部備查;人事科收集各單位一級主管管理人員出勤時間表呈總經理核閱。(如非輪班人員,每月工作時間固定者不必再排時間)
三、如需變更出勤與輪休時間,或補充新進人員出勤時間,應填“出勤時間調整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登記備查。
四、員工因故延長上班時間或于假日出勤,先至人事單位領取“加班報告單”,經權限主管核準后轉人事單位查核并登記于考勤表上。
五、員工因公于上班中外出,應填寫“公出單”送單位一級主管核準后,交警衛室登記。
六、一級主管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單,但應向上級主管報備,或于辦公室交代去處,聯絡方法,并于警衛室登記,未趕回公司打卡下班,則由人事單位依據警衛室出入登記簿記錄給予簽證。
七、因公而未打卡,應報備人事單位領取“未打卡證明單”,填寫并經一級主管簽證后轉人事單位登記于考勤表上加蓋公章。
八、下班忘記打卡,可由本人填送未打卡證明單呈一級主管簽證,若舉證有據,單位主管得予簽明,視早退一次處分,若無法舉證非因早退而未打卡則視未打卡一次處分,若未填送未打卡證明單者一律以曠工論。
九、人事單位應于每日檢視考勤表,遇異常狀況或違規事情,應即主動簽辦,并與單位主管聯絡。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進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于20xx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治理方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設備治理、員工信息采集及電子注冊、考勤數據匯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治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需參與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數據庫系統一的根底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信息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厲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于職工連續無故不參加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根據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狀況匯總表,在集團范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仔細組織,積極參加,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當實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1、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冷鏈物流項目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并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 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 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 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并審批,最后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 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復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復印件,并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后;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 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后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于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上報,最后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后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 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沖抵年假。事、病假沖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沖抵完后,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產假:
◎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處理。 ◎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 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后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于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于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 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 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 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托人請假,來校后及時銷假并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周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準后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匯報并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周匯總并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并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細則篇2
1.目的
為方便員工日常考勤,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實現科學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使用釘釘考勤的所有員工。
3.管理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統計工作。
3.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車間人員的考勤工作。
4.軟件安裝
4.1下載安裝好“釘釘"手機APP或電腦客戶端軟件,按操作提示注冊申請賬號(請實名注冊),一個終端設備只能綁定一個賬號。
4.2注冊成功后-“加入團隊"-搜索團隊名稱“__X有限公司"-“申請加入";也可以通過輸入團隊號“____X"申請加入。
4.3目前釘釘軟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協同效率、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客戶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簽到"、“補卡申請"、“請假"、“審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協同效率"中的“釘盤"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塊功能等條件成熟后逐步開放使用。
5.考勤時間
5.1夏季工作時間(當年5月1號至9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2冬季工作時間(當年10月1號至次年4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3考勤打卡次數及時間:一日四次,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中午兩次打卡時間點前后不能低于30分鐘。
6.釘釘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范圍:凡員工正常上下班都須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考勤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項:
6.1.4.1離開常駐地點的打卡為外勤,需要有公務外出的審批或詳細說明外勤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視為異常考勤。
6.1.4.2須按規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將導致系統顯示為早退。
6.2外出
6.2.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外出都須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后,選擇“外出時間"、“結束時間"、“外出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2.3彈性時間:公司給予員工每人每月累計2小時的私人外出時間(不超過2次),用于處理私人緊急事務。(須在外出事由中說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計每超出4小時扣半天工資,每超過8小時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6.2.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外出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記錄"。
6.3出差
6.3.1適用范圍: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出差"功能。 6.3.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后,填寫“出差事由",選擇“交通工具"、“出發城市"、“目的城市"、“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出差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記錄"。
6.4簽到
6.4.1適用范圍“外出":凡員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從公司出發簽到一次,到達目的地時簽到一次、離開目的地時簽到一次、返回公司簽到一次。
6.4.2適用范圍“出差":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在始發地拍照簽到一次、每到達一處辦事目的地須簽到一次、返回駐地后簽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在“拜訪對象"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要與申請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關)。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志的照片上傳(在該軟件內拍攝的照片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簽到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我的“,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4.5部門負責人可隨時查看部門內員工的簽到情況,單位領導可隨時查看全體員工的簽到情況。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可在地圖上選擇“范圍"和“日期"查看。
6.5補卡申請
6.5.1適用范圍:因個人疏忽、手機或網絡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簽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補卡申請"-“去月歷補卡"-“提交申請"-“申請補卡",填報補卡日期、事由并說明。
6.5.3管理方法:
6.5.3.1補卡申請須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之內補卡,由于個人疏忽未打卡的填報,每月認可三次,其余的均按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形處理。
6.5.3.2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
6.5.3.3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并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6.6請假
6.6.1適用范圍:員工因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原因請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請假",選擇“請假類型"、“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請假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6.6.3.1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并得到批準后方可請假,并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并提交,審批完成后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6.6.3.2各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請假時,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同一天內部門員工不得全部請假,特殊原因必須請假,需找到代替人員行使其崗位職責。
6.6.3.3關于續假,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中進行修改日期后重新審批);未獲批準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員工本人應向直屬上級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并在事中或事后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7審批
6.7.1適用范圍:本人發起某項審批流程或領導審批相關事項時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審批"。在“我審批的"、“我發起的"、“抄送我的"里面操作相關事項審批流程。
7.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
7.1適用范圍:員工因不會或不能使用釘釘APP手機軟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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