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考勤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考勤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
1、嚴格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對固定時間的會議,教職工原則上不能安排工作與之相沖突,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和安排調休。
3、公出審批:海寧市內下校,須征得科長同意;三人或以上的集體活動須經分管校長同意;科長外出須經分管校長同意。出縣市活動,原則上須有書面通知或受校長室指派。電話通知的,須填寫公假單并經分管校長同意。三天以上的同時經校長同意。由科長將因公外出的人員在簽到表上做好登記。班子成員因公外出的,要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在簽到表上做好登記。
4、教職工因公因事外出,本人需及時調整去向牌記錄。
5、請假:
因各種原因需請假者,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請假審批權限:1天以內由各科長審批;1天以上,3以內,由各科長簽具意見后報分管校長審批;3天以上,各科長簽具意見后報校長審批假。班子成員請假由校長或書記審批。各科室負責人應及時在考勤表上作出說明,并報辦公室備案。
(1)事假:事假需待批準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特殊情況應及時補假。事假每月不得超過3天。
(2)病假:病假需出示病歷與定點醫療單位證明(三天以上),超過六個月需書面報告市教育局組宣人事科備案。特殊情況及時補假。
(3)婚假:依法結婚者婚假三天,教職員工雙方符合晚婚條件時,可以增加婚假12天(婚假節假日應計算在內)。
(4)產假: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增加產假15天。節育假按《節育手術常規》執行。
(5)喪假: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等)死亡,可根據具體情況,經批準酌情給予1至3天的'喪假,外地的視家的遠近給予適當路程假。
事假、病假期間待遇,探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6、加班與調休:
(1)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各科室安排的加班,原則上要事先將加班計劃報分管校長批準,由科室負責人每月加班統計,連同考核表報辦公室。特殊情況事后補報。
(2)調休: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可安排調休。調休的手續: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請,批準權限同請假,由科長在簽到表上作出說明,手續材料報辦公室備案。班子成員需事先與辦公室協調好工作,由校長或書記批準,辦公室在簽到表上作出說明。
(3)加班與調休應獨立記錄,而且必須加班在前,調休在后。調休時效以一學年為單位。
(4)特殊情況的加班,由于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單位酌情發給一定的加班補貼。(5)崗位職責內的工作一般不能作為加班的內容(培訓班上課或組織活動等其他管理工作除外。)
(6)雙休日外出工作,有關單位已發補貼的,不安排調休。
7、曠工:未經請假批準而不上班者視為曠工。
8、獎懲
(1)按月對出全勤的教職工發放工作獎。對學期全勤者發給學期全勤獎。對年度全勤者發給年度全勤獎。
(2)教職工請事假1天,扣發當月工作獎的25%,請事假2天,扣發月工作獎的50%,3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工作獎。每學期事假超過1天,不發學期全勤獎。年度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發年度全勤獎。均以自然年度為計算單位。
(3)教職工每請病假1天,扣發當月工作獎的20%,5天及以上者,不發當月工作獎。學期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15天的,不發學期全勤獎,不影響年度全勤獎。病假在15天以上(包括15天)到30天以內(不包括30天),年度全勤獎減半發放。病假在30天以上(包括30天)不發年度全勤獎。均以自然年度為計算單位。
(9)凡曠工者,發現一次(1天以內)全額扣發當月工作獎、工作補貼和學期全勤獎。2天及以上者,除停發當月工作獎、工作補貼和學期全勤獎外,停發本年度學校所有獎勵。當年度曠工累計超過15天,除上述處罰外,并作自動離職處理。
(10)每位教職員工每月底應及時如實填寫教師進修學校月度考核記載表,次月5日前交科長進行考核,8日前由科長送分管校長完成考核,交辦公室。分管校長的月考核由校長考核,交辦公室。月度考核記載表作為月考核獎發放主要依據,并存入個人考核檔案。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2
根據《江蘇省某四星級中學關于實行全員聘任制、內部結構工資制的方案》第十八條之規定,教職工每月發放考勤和常規考核獎,在符合規范條件下,教師每月80元,職員、工人每月60元。現就教職工考勤問題作如下具體規定:
1、病、事假應酌情扣發津貼。病假按請假實際天數扣發津貼的50,但對50周歲以上的男教職工、45周歲以上的.女教職工每學期累計時間在一周以內的病假,不扣發津貼。事假按請假1天,扣發1天津貼計算,直至扣完津貼總額。經批準參加繼續教育性質的學習,不扣發津貼。請假1天之內的由中層部門批準,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的由校長批準,所有請假者都必須履行書面手續,一式兩份,一份交校長辦按規定處理。
2、政治學習、教研組活動(含集體備課)各處室召開的有關會議及全校性集會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假扣5元,遲到或早退的,一次扣發3元。
3、曠職1天扣除半月津貼,曠職2天扣除全月津貼,曠職3—4天,扣除一個季度的津貼,曠職5—6天扣除半年津貼。曠職7天以上將因自動解聘,停發工資。(以上2—3條由各處室考核)
4、因疏忽耽誤上課者,除責令補課外,每節課扣發津貼10元,無故不上課者以曠職論。
5、因疏忽以致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除責令補課外,每次扣發津貼3元,因工作不負責任上課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者,每次扣發津貼15元。(以上4—5條由教務處考核)
6、職工、干部實行坐班制,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每次扣發津貼2元;超過半小時,不足1小時者,每次扣發津貼5元;超過1小時,不足半天者,每次扣發10元;超過半天者以曠職論。對前勤教師實行彈性坐班制,出勤率達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時間為上午2、3、4節課,下午2、3節課,晚自修1、2節課(高中部)。體育老師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時間由德育處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規定,與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一樣實施扣罰。實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員上下班時間,由學校按其工作性質規定。各部門、處室應建立相應的考勤制度,加強平時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記載,按月匯總,報校長辦按規定處理。(干部由校長辦考核,其他由各處室考核)
7、實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規定工作者,酌情扣發其津貼。(此條由總務處考核)
8、在校園內騎車發現一次扣5元,抽游煙或集會時抽煙一次扣發10元(由德育處考核),在辦公室玩電腦游戲一次扣10元。(由教務處考核)
9、擔任選修課、競賽輔導或組織會議使用公共教室后沒有執行三關(關門、關水電、關設備)或教室(會議室)嚴重不潔,公物有損壞,扣發任課老師或組織者當月考核工資5元。凡教師學生來信反映問題可以解決的兩天內未解決或暫且不能解決又未予答復者扣發當事人10元。(由校長辦考核)
10、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前應有具體教案,學校將采取集中性檢查和聽課后調閱兩種形式了解備課情況,如發現無教案上課和教案不齊,在當月考核工資中扣發10-30元。
11、無特殊情況,任何老師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課時間(包括叫走學生處理本學科問題等),出現一例扣發當月津貼20元。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4
一、全體幼兒、小學教師工作實行全日制、蹲班制。
二、考勤管理實行查崗制、刷卡制。
三、教師必須嚴格按照學校的規定執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的遲到、早退、中途離校必須辦理好請假手續,0.5天以上請假須有假條、遲到、早退、中途離校等假須向校長和主管領導面請。
四、教師到校時間:上午:7:50下午:1:50(2:50夏季)
五、作息時間:上午7:50-11:45下午:1:50-5:30(冬季)2:50-6:30(夏季)。
六、請假手續:教師請假必須由本人向校長請假;校長不在校,考勤工作由主管領導負責(小學:教導主任;幼兒:負責人)。
七、病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教師須持請假條請假,由校長批準。急病住院、急診等緊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隨后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由學校報請聯校審批、準假。
八、病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急病住院、急診等緊急情況,可先電話請假,隨后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核認準方可準假。否則按無故處理。
九、病假在一周以上兩個月以下者,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并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批認準方可準假。并將本人出勤記錄上報聯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局相關待遇規定執行(請假天數實行累計,公辦教職工扣除相應的鄉鎮工作補貼部分;代課教師扣除相應的區或村給予的崗位津貼)。
十、病假在兩個月以上者(含兩個月),教師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建議書等病歷證明方可請假,并由校務委員會集體審核認準方可準假。并將本人出勤記錄上報聯校,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和教育行政部門、人社局規定的相關待遇規定執行。代課教師病事假在兩個月以上者(含兩個月),如果繼續被學校聘用,扣除期間相應的區或村補崗位津貼外,基本工資開資為原基本工資:10年以下50%,10以上60%。
十一、教師產、婚、喪假規定:婚假7天;女教師產假90天,難產增加10天,其中產前15天,男教師妻子生產3天;女教師哺乳時間12個月,上下午各1小時;流產四個月以下15天,四個月以上30天。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5天,非直系親屬(公婆、岳父母)2天。(以上定假包括公休假,不在另行追加)。
十二、工傷界定:教師在上班期間和上班及回家途中發生的'非人為性事故,最終由校委會集體界定。教師工傷休假期間不計考勤積分,不扣缺勤款,其他事宜請示上級后按有關規定執行。人為造成的事故不按公傷處理。
十三、缺勤處理規定:教師考勤情況除按規定扣款處理,按量化考核規定扣分。
量化扣分:
(1)遲到、查崗不在每次0.3分,小假、早退每次0.2分。
(2)病事假每天0.5分
(3)曠工每天5分
(4)不候課、中途離堂每次0.1分
十四、學校做好教師考勤統計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并與當月20日上報義井聯校備案。
十五、當年事假累計滿10天、病假超過一個月的不參加任何評優評先。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5
一、適用范圍:
學院在冊正式教職員工
二、作息時間
(一)學院所有崗位均實行坐班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二級學院正院長以上領導干部及58周歲以上、正教授職稱的員工下午工作時間為14:00-16:30),周六、周日為休息日。如因工作需要調整作息時間,由院長辦公室另行通知。
考勤以半天為單位,分上、下午分別考勤。
(二)二級學院實行值班制度,出勤情況由學生處檢查、記錄、報告。班主任每人每周值班不少于4次,除此之外,二級學院每天必須安排一名科級以上教職工值班。
(三)保衛處、總務處等工作崗位實行輪班制,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三、全勤
對出全勤及無違反考勤管理規定的員工,學院給予全勤獎。
四、對遲到、早退、擅離工作崗位、曠工的`處理
(一)遲到
1、上班后5分鐘至15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處理,每次扣工資10元;
2、上班后1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事假半天處理,每次扣工資15元;
3、上班30分鐘后到崗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每次扣工資25元;
4、當月遲到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加扣工資25元。
(二)早退
1、距離下班前10分鐘以上無故離崗者為早退,每次扣工資10元。
2、當月早退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加扣工資25元。
(三)擅離工作崗位
1、工作時間未經請假離校時間超過20分鐘視為擅自離崗,每次扣工資10元。
2、當月離崗累計三次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加扣工資25元。
(四)曠工
1、無請假手續,不到崗上班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工資50元,并扣除當月全部全勤獎。
2、員工一年內連續曠工7天,累計曠工15天,學院將給予除名處理。
五、缺勤處理
(一)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須出具縣市級以上公辦醫院的病假證明,由本人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急癥、重癥者除外)。
2、當月休病假3天(含3天)以內者,按每天15元扣病假工資。
3、當月病假累計超過3天者,除按上述標準扣除工資外,同時扣發當月全勤獎。
4、全年病假累計達到20個工作日,病假屆滿經市級以上醫院診斷需繼續治療病休或因病仍無法正常工作的,視為自動離職。
(二)事假
1、員工請事假時,需提前一天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準擅自不到崗的按曠工處理。
2、當月請事假累計3天(含3天)以內者,每天扣工資25元;事假超過3天者,除按上述標準扣發當月工資外,同時扣除當月全勤獎。
3、全年事假累計達到20個工作日的,學院有權解聘。
(三)婚假
在學院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員工結婚時享受婚假10天(含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為保證正常教學秩序,提倡教師婚期安排在節假日。
(四)產假
1、女職工在學院工作滿一年后懷孕,生產時給予5—5.5個月全天休假。按照有關規定產假可在產前休息,但產前休息時間最多不得超過15天,超過15天的,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按病假處理,否則按事假處理。
2、女職工在學院工作不滿一年懷孕,學院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
3、女職工在哺乳期間學院給予每日半天(1個下午)的哺乳時間,工作量標準不變。
4、女職工生育期間的醫療費用和工資,完全由社會統籌負擔,沒有參保的由個人負擔。
(五)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去世,由本人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可享受喪假3天。
(六)帶薪學習、培訓
1、學院組織員工參加的各類脫產學習、培訓班,學習期間仍計發工資的為帶薪學習、培訓。
2、員工帶薪學習期間,發放崗位工資、校齡工資、學歷津貼、職稱津貼,停發其他項目的工資。
3、帶薪學習時間超過15天的,須與學院簽定《培訓合同》,有關事項按合同條款執行。
六、長期休假的處理
員工因產假、脫產學習等原因脫離工作崗位達到或即將達到20個工作日的,其所任科級以上職務自動免除,保留其員工身份。休假結束后根據崗位情況按返崗或調崗處理。
七、請假審批程序
員工請假半天以上均須填寫請假單并提交直接上級,按以下程序審批:請假1天以內者,由所在科室科長批準;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含3天)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三天以上者由分管副院長批準。
八、考勤匯總與公示
每月月末以部門為單位將請假單及其他缺勤情況報分管院長簽字后匯總送交人力資源處,人力資源處匯總全院考勤情況,并將缺勤等情況進行公示。如有逾期不報及瞞報舞弊情況,經證實后扣罰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工資每人每次50元。
九、補充說明
各部門中層正職以上,如因在原單位未正式退休或兼任職務而不能出滿勤者,需在人力資源處備案,經院長批準后,視為出勤。
十、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6
為了加強教職工工作作風建設,嚴格工作紀律和工作秩序,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考核管理制度:
一、作息時間
6:30:起床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周一早晨升旗,全體師生必須參加。)
7:50:預備鈴
8:00-8:45:第一節課
8:55-9:40:第二節課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節課
10:55-11:40:第四節課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預備鈴
14:30-15:15:第五節課
15:25-16:10:第六節課
16:20-17:30:課外活動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習
21:30:查寢
22:00:熄燈
二、考勤考核辦法
1、中層以上干部實行值周制,教職工實行值日制,凡值周領導和值日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師早晨8點(周一7:30),下午2點,必須到教務處簽到。專職招生人員,在招生高峰時候可以作為特殊情況不簽到。其它處室人員要外出辦事的,需到辦公室簽到后再出校門。
2、一次不簽到,扣1分,月底考核時與工資掛鉤。
3、遲到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作曠工一天處理。
4、教師上課時遲到、早退或脫崗視為教學事故,由教務處按制度處理。
5、每周日下午六點為教師例會時間,所有教師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作為曠到,按曠工處理。
6、一學期內累計曠工達一個工作日的,解除勞動合同。
三、關于病假的規定
病假按國家規定執行,必須有病情證明書。病假需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住院需要有醫院證明、病歷以及費用單。
四、事假考核辦法:
1、凡請事假者,屬后勤服務和管理人員的,按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事假天數的標準,扣減工資。
2、教師因特殊情況請假。只要課程銜接完整,不影響教學進程的,不扣工資。
3、校董事會成員請假,履行請假手續,經董事長簽字同意,交校辦存檔備案。
4、所有教職員工請假,原則上要事前請假,先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做好工作銜接。一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經領導批準的請假條,交校辦存檔備案。特殊情況可用電話或口頭請假,事后再補齊手續。
5、所有請假人員,在假期結束后必須按時到校辦辦理銷假手續。
6、不履行正常請假和銷假手續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7、上班時間,所有人員外出,一律要跟辦公室打招呼。中層以上干部外出超過半天,必須向分管副校長報告。董事會成員出市區辦事須向董事長報告。所有教職員工,凡離開市區,必須向分管副校長報告。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賠償單位損失,情況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1、作息時間
上午:8:00—11:40
下午:15:00—16:40(周五下午14:00-15:40)
晚自習:19:00—21:00
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2、考勤規定
(1)行管人員(包括兼職)必須坐班,由辦公室負責考勤。教師不坐班,上課情況由教務科考核。
(2)全體行管人員必須準時進入工作崗位。上班遲到10分鐘、早退超過10分鐘,一次扣考勤費50元。教師遲到或早退3分鐘,每次扣課時費10元,3分鐘以上扣課時費50元。
3、請假規定
凡需請假的,個人須親自以書面形式請假,經領導批準后交由辦公室備案,確因突發事件不能提前請假的,應電話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齊請假手續,否則缺席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日全部工資及獎金,情節嚴重者給予一定行政處罰。
(1)事假
請假一天由科室負責人批準;兩天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校領導簽批;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科長以上請假者由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由校長簽批。事假一天以上者(不含1天),每次扣30元;每月事假超過5天以上,每天扣60元;請1個月以上長假,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另行處理。
(2)病假
因病請假的須提供醫療定點診斷書,請假一天的由科室負責人批準,兩天由科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校領導簽批,兩天以上者由校長批準;科長以上請假者由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由校長簽批。病假2天以上者(不含2天),每次扣10元;每月病假超過5天以上,每天扣20元,20天以上按事假論處;請病假1個月以上,須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另行處理。
(3)婚假: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在寒暑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4)產假
女方晚育的(已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除國家規定的.產假九十天外,獎勵延長產假三十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難產的延長產假十五天(產假連續計算,包含法定休息日,如遇寒暑假不再累計)。產假期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生育計劃內二胎的,不享受晚育休假待遇,產假為三個月,工資照發。晚育的初產婦,生育雙胞胎或者多胞胎的,除享受晚育休假待遇外,每多生一嬰延長十五天,工資照發。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經醫療部門證明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照職工病假的有關規定處理。
(5)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時酌情給予一至三天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根據路程遠近都可以給路程假,工資照發。
(6)探親假和帶薪休假
由于學校有寒暑假,因此不再享受探親假和帶薪休假。
(7)每周政治學習和學校升旗儀式、大型集體活動無故不到者,一次罰款100元,需請假者必須有分管領導批準。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7
1、各學校要建立考勤冊,一律實行簽到制。
每星期要將出勤情況總結公布,對一學期內曠工、遲到、早退次數較多的教師,要給予一定的懲罰,對每學期內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能當選模范,在職稱崗位評聘中扣分。對出全勤的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并做為評模和競聘的重要依據。聯校檢查教師空堂的,公辦教師罰10元,同時罰中心校長2元。連續兩次檢查空堂加倍處罰,通報全鎮。
2、聯校所有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實行全日坐班制。
未經聯校批準,不得擅自停課,否則按曠工論處,扣發工資。
3、嚴格請假制度。
教職工請假要嚴格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向中心校長請假,兩天以上者向聯校請假,到期要及時消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凡因病不能堅持工作者或事假較長者,每月扣除300元(重病號除外)。有病有事到期不能上班者,應續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視為曠工。超假者按前項處理。教職工本人結婚或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假七天,假期工資照發。
4、嚴格會議制度。
凡聯校組織的各種會議和各種活動,教師要按時參加,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更換與會人員,違者按曠工對待(遲到、早退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扣發當天工資。
5、學校所有工作人員要樹立以校為家的'思想。
嚴格執行作息時間,按時到校盯崗,上班時間不準空堂,不準外出,不準回家,不準閑談,不準做與本工作無關的事,不準影響他人工作,不喝酒,對遲到、早退、曠工者按前4條執行。如有違犯,給予嚴肅批評。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8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類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準,工作安排妥當后,準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后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范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并在一周內補上延誤功課的,并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為一周(晚婚婚假為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為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為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準。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并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并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獎。
附:后勤請假指向:教師資料室、圖書室、學生閱覽室、實驗室、文印室、語音室、計算機管理室、教務員、體育室向教務處主任請假;財務室、電工、校產保管員、老伯向總務處主任請假;政務員、門衛、住校生管理員向政教處主任請假;檔案室、校辦向校辦主任請假。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9
為了辦好家長學校,突出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使家長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家庭教育所起的.作用以及進行再學習的必要性,引起每位家長對再學習的高度重視,因此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一、學員要積極參與每次授課學習,不得無故缺席;保證3個以上課時的學習,出勤率達90%以上。凡無故缺席2次以上者,視為不合格學員。
二、學員上課時要認真聽講,作好筆記,及時完成授課教師布置的作業。上課時,每個學員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
三、各班要建立考勤簿,每次上課自行簽到,不請人代替或自行提前簽到,有事要請假并寫好請假條,事情緊急來不及寫請假條的,應通過電話等其它方式請假,課后要補上請假條。四、教師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輔導學員,要認真學習,努力鉆研業務,提高思維文化水平,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級。五、學員上課時間不準閑聊,要提高學習效率。加強個人修養,要做到酒后不進課堂,不在教室內吸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
六、積極準時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會議和活動,聽從領導,服從分配,保質、保量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學習任務。
七、學員到校后不要隨便外出離校,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授課教師說明經允許后方能外出。
八、如果學員隨便缺席,課后不補假的,授課教師有責任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上報學校領導處理。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0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校和村校黨支部考核。考勤要實事求是,不偏不倚,如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表交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上月1日至30日(或31日),由中心校支部將考勤匯總報送中心校財務作為工資結算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出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中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請假兩天以內(含兩天):請假人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批準。村校(點)負責人在考勤表上完成登記的,由請假人在考勤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前將考勤表交中心校黨支部匯總。
2.請假兩天以上:請假者直接向中心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有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師妻子生育,給丈夫5天假陪產,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除考試時間外,給予參加自考的.教職員工2天的往返行程,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考通知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未經批準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歸,或請假者,按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三天以上(含三天)病假的,必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的病假條,否則按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法規相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1
為嚴肅校紀,規范教職工考勤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貌,進一步穩定學校的教學秩序,確保教育教學工作順利完成,根據《中小學教職工管理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學習)不能堅持工作,須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1天以內由教導主任審批,1.5~2.5天由分管校長審批,3天和3天以上由校長批準。經批準后,教師持假條到教導處登記、調課,安排人代課或代班,職工到總務處登記,合理調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請;急病來不及請假的,一定要及時電話通知(最遲不得超過當日)嚴禁先斬后奏,否則,一律按曠工對待。假滿返校要及時履行銷假手續。
(1)病假:
a、每月允許半天(空堂)到醫院看病,不扣出勤獎。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醫院診斷書。需續假時,再次履行手續。一學年內,累計請假在半年以上者視為長期病休人員,列為編外休息。
(2)事假: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每學期事假時間不得超過十天(法定婚喪產假除外)。
下列情況不扣除當月出勤獎:
a、婚假3天,晚婚18天。
b、喪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市縣內3天,市縣外5天。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視同直系對待。
c、產假:3個月,難產、晚育酌情另增15天。
d、流產:(采取上環措施失敗者)休息15天,其它原因流產的以病假對待,一年內流產兩次者,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并扣1個月考評獎;
e、做上環手術3天;
f、一月內教職工因獨生子女生病請假半天,或教職工本人是獨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請假半天;
j、教職工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來探親時,準假2天;
h、教職工子女結婚準假1天。
發當月出勤獎和當月考核獎;曠工三天,停發當月出勤獎和本學期考核獎;對長期曠工者要令其在教職工大會上深刻檢討,情節嚴重者,報市教委處理。
2、教師因公出差,市縣內由分管校長和教導處安排,市外由校長審批,并報教導處備案。出差超過預定時間的,須經學校同意,否則,不核銷逾期差旅費并按事假處理。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堅持坐班制,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閑聊,不互串辦公室,不干私活。按時參加會議、培訓、教科研活動和學校組織的各種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需要晚來,早走或中途離校者,要向年級組長及活動主持人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任課教師必須進入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課間、課外時間不準授課,要給予學生充分的活動、鍛煉和娛樂時間。
5、教師考勤教導處按月匯總。
(二)考勤細則
1、年級組長及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或分管行政的副校長審批。
2、請假期間若遇節假日,假期連同節假日合并計算。
3、外單位借調人員,停發學校一切獎金,不再享受學校的任何福利。
4、教職工申請調動,在辦理調動手續前,應在校堅持工作,如擅自離崗,按曠工對待;接到調令后,應迅速辦理移交手續,還清公物,結清各種帳目,再到校長室辦理有關手續。
(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1、缺勤考核
⑴病、事假均停發假內的課時津貼(按日平均數計算),并分別按每天1。5元、2元扣發出勤獎;月累計事假達4天者,扣發當月出勤獎的50%。
⑵函授學習請假,只停發假內課時津貼(按日平均數計算)。經學校批準的培訓學習,按平均數發放課時津貼。
⑶50歲以上(含50歲)的教師,每月因病可休息1天。(不扣除獎金)
2、在崗考核
⑴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⑵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確因病、因事臨時外出,教師必須向值勤行政領導口頭請假,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請假手續,否則發現一次扣5元。
⑶因特殊原因遲到者,教師需向值勤行政領導說明情況(其他人員按管理層次履行),不說明的發現一次扣5元。
3、根據獎優罰劣的原則,學校對惹是生非、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影響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處罰。
⑴無故缺課1節扣10元。
⑵私自調課扣5元。
⑶在培訓、會議、教科研活動和公益活動時間,遲到或早退1次扣罰1元,月累計3次按3元/次扣罰;缺席1次,扣罰3元,月累計3次按8元/次扣除。
⑷課內發生事故,視情節輕重,扣罰任課教師當月10~50元津貼,并酌情給予其紀律處分。
⑸對惹是生非、打架鬧事、體罰學生等造成不良影響者,一律書面檢討,批評教育,扣除當月考評獎,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扣除本學期考評獎,并報縣教委按有關規定處理。
4、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應詳細記載,教導處按周統計,按月公布。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2
一、學習制度:
1、教工大會學習時間原則上為每周星期五15點30分開始。
2、教職工必須安排好工作,準時、認真參加學習。
3、有事向黨支部辦理請假手續(一般無特殊情況不予準假).
4、學習時間一律不安排其他工作,不接待來客、家長等。
二、工作制度:
1、學校實行坐班制。
2、教職工在正常工作日須加強組織性、紀律性,按時上、下班。
上班時間:7:30(班主任7:20到校)
下班時間:16:30
三、請假制度:
上班時間內不做私事,因私事出校門半天之內(不影響上課和工作)由年級組長批準,報人事室備案;一天由人事干部批準;二天及以上由校長室批準。
請假(病、事假)一天及以上者扣除當月全勤獎;不辦理請假手續而離校者除扣除當月全勤獎外,還另作違反師德要求處理。
(一)病假:
1、憑醫生證明。
2、因病就診(除急、重診外),一般應不影響工作。行前須得到年級組長同意。若就診醫院路線遠,須半天時間到人事室備案。
3、因病不能按時上班,應及時通知人事干部,由人事干部通知教導處、政教處安排相應工作。特殊情況者事后及時補假,不辦理請假手續作曠工處理。
①教師病假扣款規定:
病假期間,能堅持上完課,基本完成學校安排的工作,只扣全勤獎,不扣課時獎;半天以上(不含半天)扣除全勤獎外,同時扣除病假期間的課時獎。(飯帖+書報費+班主任費)÷22天x病假天數。
②干部病假扣款規定:除上述①規定扣除外,同時扣除干部津貼(干部津貼÷22天x病假天數)。
③職工病假規定:病假每月按22天計算(職工每月獎金總數÷22天x病假天數)。
(二)事假:
1、涉及調課的須事由人事室通知教導處、政教處安排相應工作。
2、教職工請事假,除按上述①②③規定扣除相應的津貼外,還須扣除崗位工資的1/6,薪級工資和職務工資的1/30。事假超過3天按以上辦法執行外,再扣發當月教齡津貼。
(三)婚、喪、產假、探親假:
1、須事先到人事室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及時補假。
2、具體規定:
(1)婚假:符合法定年齡結婚的,給予三天假期,晚婚(男25足歲,女23足歲)給予十天假期。
(2)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給予3天假期;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1-3天假期,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
(3)產假:正常順產者給予105天,晚育(初生)增加15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增加15天,其中:①產前假:指預產期前的.休假15天,產后休假105天,除提前生育者外,不得放在產后休息;
計劃生育假:凡因采取了“放環”穩定措施而失敗造成人流的作公休處理,并給以適當經濟補助。凡無穩定措施而造成人流的,初次作病假處理,扣除相應工資獎金,第二次起作事假處理,扣除相應工資獎金。
(4)探親假:
探親配偶每年享受三十天,工作滿一年的未婚職工探親父母每年享受二十天,路費按規定報銷;已婚者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給予二十天假,路費報銷為本人工資30%的超出部分,路程假均另加。探親時間一般限于寒暑假。
3、婚、喪、產假及探親假均屬公休。
(四)、曠工:
處理辦法:
1、凡曠工半天者扣除本人日平均工資的2倍,四天之內以天累計。
2、曠工五天至二周者只發給當月工資的50%及國家有關補貼。
3、曠工兩周以上者學校作嚴重違背學校崗位職責處理,視情況作違反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3
一、學生(含新生)應當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親自報到注冊,未經批準逾期回校注冊者,要求進行書面檢討,并經批準后才準予注冊。自每學期開學第一天起執行考勤。
二、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學生上課、實驗、社會調查、實習、軍訓、 勞動、政治學習以及學校規定必須參加的會議等,都應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未經請假或超過假期者,一律按曠課處理。
(一)按規定出勤時間完整地參加學習與活動全過程的為全勤。
(二)學生自上課預備鈴響二十分鐘內到教室上課或參加活動者,為遲到。
(三)學生在規定出勤時間,提前離開的,為早退。
(四)學生在規定出勤時間內無故缺課或不參加活動者,為曠課;下列情況按曠課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而缺勤者;
2、請假未獲批準而缺勤者;
3、超假未及時辦理補假手續者;
4、開學未如期注冊而未請假者;
5、冒仿家長簽名請假者;
6、偽造假證明請假者;
7、學生上課時不按指定位置就座、實習時不按指定工位操作者;
8、在規定的出勤時間無故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允許進入教室上課,但按曠課記入考勤;
9、學生遲到或早退兩次折算為曠課一節;
(五)經學校批準,已經辦理免聽、免修手續的,不記入考勤范圍。
(六)學生要按時參加規定時間內的學習與活動,因事或因病不能參加者應當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1、學生請假審批權限。
(1)請假1天以內,由輔導員批準。輔導員一天內批假原則上不得超過5人;
(2)請假1天以上、1周以內,經輔導員簽署意見后,報學生科負責人批準;
(3)請假1周(含)以上,須主管校領導批準;
(4)凡遇考試需請假者,須經教務科批準,并辦好緩考手續,否則按擅自缺考處理;
(5)外出教學活動期間(如實習等)請假,須經領隊教師或指導教師批準同意,獲準后才能離崗,并報學生科備案;
(6)學生請假獲準后,將《學生請假審批條》交紀律委員,再由紀律委員向任課老師出示;
(7)重大節假日前后原則上不允許請假,若家里真有事需要請假者,要求學生家長同意后,再經學生科負責人批準。
(8)紀律委員因事假、病假或者其它原因不能出勤考勤的,各班應該做好考勤人員的臨時變動安排,以確保考勤工作的正常進行。
2、事假及其辦理手續。
學生在學習期間一般不準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事假的,須有家長證明或電話聯系。學生請事假時,應當提前提出書面申請并在上面注明家長真實聯系電話,提供家長有關證明,填寫學校學生科統一印制的'《學生請假審批條》,按規定審批權限報批,獲準后方準離校。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周;審批手續一般不得事后補辦。
3、病假及其辦理手續。學生在學習期間因病不能參加學習,可以請病假:
(1)請病假一周以內的,應當有醫院病歷證明;請病假一周以上的應當有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
(2)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而需要休學的,按《廣州城建技工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3)因病或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課的,應當向輔導員和體育老師講清原因,獲準后,免上體育課。一個學期內都不能上體育課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附帶有關證明送教務科審批;
(4)學生在家因事因病不能事先請假者,或者請假期滿因事因病需要續假者,應當電話告知輔導員,回校后提供家長證明或者有關證明方可補假。不準由其他學生代請假。
三、 考勤采取記錄的方式。記錄內容分全勤、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等。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4
為了全面加強學校管理,不斷提高管理質量,規范學生進行為,提高辦學質量,經校會研究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同學,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并認真上好每一堂課。
二、中途外出,提前離校請假的必須填寫假條,由班主任簽字,德育處準假后方可離校,假條一式2份,一份學校存檔,另外一份回家后由家長簽字,返校銷假時交班主任保存。
三、病假事假必須本人或其監護人親自到校請假,填寫假條由班主任保存以備核查。
四、班內必須設有考勤本,要求記錄準時,真實,每月總結并向全班通報。
五、學生無故不到校或未按要求辦理請假條手續的一律按曠課處理,累計曠課半天的,批評教育并保證不再違,累計曠課1天以上(含1天)的通知學校給予紀律處分并通知其家長,曠課3天以上按自動退學處理。
六、學生請假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按曠課處理。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說明:
1、學生無故不到校,按曠課處理。
2、學生遲到15分鐘或早退15分鐘而未請假的記曠課1節。
5、學校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范圍包括課程表安排的課時以及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等。
二、考勤標準:
1、請假未獲準和超過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學校規定時間返校者)為曠課;
2、老師點名或開始講課后進入課室者為遲到。
3、上課時未經任課老師允許而先行離開課室者為早退。
4、檢查人員檢查時學生不在現場可確定為曠課。
三、請假審批
請假需書面手續,學生先到校辦公室領取假條,分別找班主任、教務主任、校領導簽字并交負責生活的老師,請假期滿后應及時找生活老師銷假,假條歸入學籍檔案。
四、考勤程序及獎懲辦法:
1、全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并獎勵學分,遲到、早退、曠課予以扣分。
2、上課時考勤由任課老師負責填寫。
3、早操、課間操,早、晚自習由班主任負責填寫。
4、每周六報校辦公室統計備案。每月底連同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向家長通報。
5、未經批準擅自離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長通報或請家長來校,三次者勸其退學。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5
為了進一步推進實行學校"質量為本、量化管理"的治校方針,加大教師的考勤管理力度,嚴明校紀校規,增強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管理水平,樹立良好師表形象,辦人民滿意的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考勤方案
全學期出滿勤者量化積分100分,下列扣分扣完100分止。
一、考勤制度
1、請假制度:每位教職員工,都要認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本人書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手續。因突發事件,事前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需及時通知相關領導,事后補辦請假手續。
2、請假審批制度:請假1天以內,副校長審批;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審批;需在開會、考試、指令性等工作時請假,還需向相關部門的最高負責人請假。
3、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準假后,請假期間不扣分。婚假,7天以內;產假,遵守計劃生育政策,正常年齡生育的,90天以內,男配偶護理假,7天以內;直系親屬喪葬假,3天以內。(以上都包含節假日,需教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酌情給予路程假);函授學習等。
4、每天按8課時計算,每節扣考核基礎分0、5分。
5、長期病假: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堅持工作,出示三級甲等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按上級文件精神扣發工資,可準予長期病假。
二、缺勤考核
1、曠課:指有課,未給學生上課,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5分。
2、曠工:指無課,坐班時間不在校,每節扣除考核基礎分2分。
3、遲到:指晚到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脫崗:指未經準假,擅自離開校園15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早退:指上早離崗15分鐘之內。每次扣扣除考核基礎分0、5分。遲到、脫崗、早退超出15分鐘,均按曠課或曠工處理。
4、值班:節假日、雙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時上課執行,若出現盜竊、安全事故等,依據情節,追究相關值班人員責任。
5、一年以內,曠工累計超過10節課以上,視情節輕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評優及晉級、晉職稱資格;一年以內,考核基礎分累計扣除超過60分者,同時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優秀"等次資格。
三、相關說明
1、有事不經請假,擅自相互代課者,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考試監考期間,不得隨意外出,違者按曠課處理。
3、會議、考試、指令性等工作,及學校安排的活動,均按正常上課考勤;在寒暑假、節假日期間,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及業務部門統一組織的活動以及學校的相關安排,視為正常工作時間,按照正常上班考勤。不經準假,無故缺勤,均按曠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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