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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食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院食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院食管理制度1
一、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服從安排。
二、樹立服務意識,愛崗敬業。
三、愛護公物。
四、工作時嚴禁嬉笑玩打,食堂內嚴禁吸煙。
五、所有餐具每餐后必須消毒。
六、工作人員做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工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七、安排好職工就餐排隊問題,縮短排隊時間,按時開膳。
八、嚴禁職工穿工作服進入食堂。
醫院食管理制度2
一、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衛生部門頒發的《健康證》、《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否則不能上崗。
二、必須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衛生意識,嚴格按照各項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三、個人衛生應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發、勤換工作衣。
四、工作時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并置于帽內,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須戴口罩、一次性手套。
五、工作前、上廁所、處理食品原料后以及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凈并消毒雙手。
六、不得穿戴工作衣帽進入廁所及與工作無關的場所。
七、不得在操作間內吃食物、吸煙和隨地吐痰,不得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及個人用品。
八、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操作過程中,不得佩戴戒指、手鐲、手鏈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
九、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工具售貨。手部化膿性感染時,不得直接接觸食品。
十、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礙衛生監督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應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衛生部門。
醫院食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保證診療工作及時性、連續性、有效性、安全性,提高醫療質量。
(二)適用范圍
全院各臨床科室、執業醫師。
(三)定義
首診負責制度: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診醫師(首診醫師)在一次就診過程結束前或由其他醫師接診前,負責該患者全程診療管理的制度。醫療機構和科室的首診責任參照醫師首診責任執行。
(四)基本要求
1、明確患者在診療過程中不同階段的責任主體。
2、保障患者診療過程中診療服務的連續性。
3、首診醫師應當作好醫療記錄,保障醫療行為可追溯。
4、非本醫療機構診療科目范圍內疾病,應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議患者前往相應醫療機構就診。
(五)內容
1、原則
(1)首診醫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診治就診者。
(2)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特別是急、危重患者時,有組織相關人員會診、決定患者收住科室等醫療行為的決定權,任何科室、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
(3)首診醫師下班前,應與接班醫師交接,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項交待清楚,并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2、門診:
(1)接診:首診醫師對門診患者進行病情評估,完成門診病歷。
(2)診斷明確的患者:按照診療常規及進治療。
(3)診斷尚不明確的患者:請上級醫師會診或邀請有關科室醫師會診,診斷明確后給予進一步治療或及時轉有關科室治療。
(4)診斷為非本科疾病患者:與患者溝通,轉診至對應科室就診。
(5)涉及多學科疾病的患者:申請全院多學科會診,具體參見《全院多學科會診制度》。
(6)轉診患者:按照《轉院、轉診制度》轉診。
(7)危重患者:首診醫師必須先搶救患者,病情允許后陪同轉送至急診搶救室或上級醫院。
(8)交接:對危重、體弱、殘疾的'病人,若需要進一步檢查或轉科或轉院治療、首診醫生應與有關科室聯系并親自或安排其他醫務人員做好病人的護送及交接手續。
3、留院觀察
(1)接診:對新留觀患者,首診醫師完成留觀評估并完成留觀病歷文書書寫,制定診療計劃。
(2)診斷明確的患者:積極辦理出觀手續轉相應科室或上級醫院治療。
(3)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在對癥治療的同時,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有關科室醫師會診。
(4)急、危、重患者:首診醫師應立即采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
(5)非所屬專業疾病或多科疾病:應組織相關科室會診或多學科會診。具體參見《全院多學科會診制度》。
(6)轉院患者:按照《轉院、轉診制度》安排轉院。
(六)監管
1、科室應設立醫療核心制度落實情況檢查記錄本,醫務人員應嚴格執行醫師首診負責制度,要求醫務人員知曉率達100%。
2、醫務科負責對全院醫師落實首診負責制情況進行醫療質量檢查,每月一次,并現場詢問醫師2人知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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