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機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司機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動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杜絕和減少各類車輛設備、交通事故,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證安全生產。根據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修訂本規定。
第二條各級安全部門、機電物資部門、人力資源部門、財務與產權管理部門要按職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協作,共同做好集團公司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集團各成員企業對其所購置的機動車輛,及其對所屬勞務組織、分包隊伍以及租賃的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章相關職責
第四條安全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1、歸口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或參與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3、負責車輛傷害事故的統計報告。
各單位安全主管部門:
1、負責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機動車輛及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對駕駛員持證上崗、遵章守紀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負責組織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負責組織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操作證的取證和復審,以及駕駛員駕駛執照、從業執照的年審工作;
5、負責機動車輛戶籍管理;
6、組織或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7、負責車輛傷害類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五條機電物資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機電物資部職責:
1、歸口集團公司機動車輛的實物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設備操作證”的發放、管理;
3、組織或參與重大機動車輛設備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負責機動車輛設備事故的統計報告。
各單位機電物資管理部門:
1、負責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機動車輛安全操作堆積及安全管理制度;
2、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設備安全運行及機動車輛設備管理制度落實的監督檢查;
3、協助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設備操作證”的發放、管理;
4、負責機動車輛的技術、安全鑒定及管理;
5、負責建立機動車輛檔案;
6、負責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機動車輛重大隱患整改方案;
7、組織或參與機動車輛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機動車輛設備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六條人力資源部門職責: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1、負責指導、協助用人單位招聘機動車輛駕駛員;
2、協助組織大型施工生產車輛駕駛員“設備操作證”的發放工作;
3、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
1、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的試用、錄用、解聘工作;
2、負責建立機動車輛駕駛員檔案;
3、協助、配合安全部門做好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培訓及考核工作;
4、參與車輛傷害類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七條各單位財務與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機動車輛各類費用的收繳、籌集,并監督落實。
第八條機動車輛及駕駛員所屬單位(項目部、廠隊)職責: 1、嚴格執行上級并適時建立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
2、負責對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的各項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機動車輛駕駛員聘用、解聘信息資料的提供;
4、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的組織和落實工作;
5、負責建立機動車輛及駕駛員檔案;
6、負責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及安全運行;
7、參與機動車輛設備事故及車輛傷害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8、負責機動車輛設備事故及車輛傷害類事故的統計報告。
第三章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第九條各單位要堅持機動車輛的維護、保養、檢查制度,保證車輛安全裝置、零部件等齊全完好,車輛正常運行。
第十條建立并完善機動車輛檔案(包括車輛登記證書、出廠合格證及車輛性能的相關證明、說明書等,車輛維護、檢修、自檢記錄,車輛改裝、改型記錄,安全技術檢驗、年檢、審驗記錄等)。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實行機動車輛、駕駛人員集中管理、統一調配制度。杜絕私自開車,無證駕駛,公車私用,亂停亂放等現象,規范管理,減少違章違紀行為。
第十二條停車場所要按規定劃出停車區域和通道線,保持道路暢通,并配有專(兼)職人員管理。
第十三條禁止盛裝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與其它車輛混合停放。
第十四條機動車輛和停車場所應按規定配齊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并有應急裝備和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特種車輛的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廠內車輛運輸,要嚴格執行《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公路運輸及特殊運輸(超長、超高、超寬)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個體車輛不準在任何單位掛靠和以單位名義辦理私人車籍證明和證件及上繳各類規費。
第十八條對已達到報廢條件的機動車輛要強制報廢,并及時辦理報廢、回收、銷戶手續。特殊情況需繼續使用的車輛必須報車籍所在地的車輛管理部門批準,未經批準的車輛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九條凡機動車輛產權關系發生變化(如轉讓、變賣等)時,應及時到車籍所地的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戶籍或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對機動車輛實行承包、租賃和使用外單位車輛的單位,要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將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納入本單位統一監督、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章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駕駛員實行聘任制,經資審、考試、考核、試用后,擇優錄用。不得以各種理由不實行公開招聘。
第二十二條招聘錄用駕駛員的基本條件:
(一)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輛駕駛證》和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持證上崗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大型施工生產車輛,應同時持有集團公司核發的《設備操作證》;
營運性運輸車輛應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并且具有三年以上駕齡;
大客車及危險物品運輸的駕駛員應取得國家規定的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書;
(二)身體條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無妨礙駕駛機動車輛的禁忌癥或生理缺陷;
(三)經理論和實際考核,駕駛技術滿足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職業道德,一年內無違章及其它不良記錄;
(五)試用期至少3個月,且試用期間無肇事,無違章違紀行為;
(六)愛護設備,精心保養,且滿足使用單位其它規定要求。第二十三條對上崗駕駛員的要求:
1、駕駛員要根據招聘單位錄用后所確定的車型,盡早熟悉指定車輛的設備性能,掌握車輛駕駛技術;
2、駕駛員對駕駛的車輛要進行經常性檢查,勤保養,勤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開“湊合車”、“帶病車”;
3、駕駛員要具有良好的駕駛作風和職業習慣,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不違章駕駛,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將車輛交給無證、無關人員駕駛。
第二十四條各單位對不遵章守紀、不服從管理、缺乏職業道德且性質惡劣及駕駛執照、從業資格證、操作證等審驗不合格的駕駛員實行解聘。
第二十五條聘用駕駛員單位要建立健全機動車輛駕駛員檔案(包括駕駛員個人簡歷,駕駛執照、從業執照、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復審記錄,安全培訓記錄,表彰獎勵、違章違紀、肇事處罰記錄,聘用及解聘記錄等)。
第二十六條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肇事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接受集團公司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的有關條款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各級各部門要參照機動車輛的管理職責,針對本單位實際,制訂相應規定,明確責任,落實好機動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條每年12月26日前將機動車輛明細臺帳(含新增、報廢、戶籍變更車輛)(見附表)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集團公司《機動車輛及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管理暫行規定》自行作廢。
第三十條本規定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處,以國家規定為準。與集團公司有關文件年抵觸處,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質量安全保證部。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2
第一條公務車僅限用于公司公務接待,各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納入用車人(部門)核定的車輛費用,所有人員需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第二條派車單制。公務車輛派出執行派車單制,用車人用車前需嚴格填寫統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車單》(見附表一,以下簡稱派車單),司機見派車單出車,若無派車單嚴禁出車,否則由司機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簽字并由司機在一個工作日內持派車單由車輛管理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派車流程。用車人到辦公室填寫派車單完畢后交由本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簽,后交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由行政主管簽批,最后由董事長確認后方可派車。事情緊急時經董事長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電話通知司機出車,回來后由用車人于半個工作日內補齊派車單及相關程序,否則由用車人個人負責本次出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公司公務車必須配備專職司機,嚴禁非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公務車,否則由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共同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并對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各處以1萬元/次經濟處罰。
第五條用車費用。公務車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費(見附表二),行車里程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司機報銷時需附派車單,一次一報,財務部門按派車單進行審核報支,并計入用車人部門車輛費用,沒有派車單或派車單沒有嚴格履行簽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審核報支,否則由財務部門負擔費用。
第六條其他費用。公務車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憑票實銷。
第七條差旅費。司機差旅費按普通員工出差標準憑票報銷,若一天多次往返濟南等就近地區且當天返回的,補助40元伙食補助,報支時必須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簽批,實際發生費用超出此標準者須由分管領導簽批、經車輛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財務部核查后報支。
第八條車輛維護與維修。司機要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與維修,以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車輛付費維護、維修前由司機填寫《某某公司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簡稱:《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三)經車輛管理人簽字同意并經行政主管審批,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并憑《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報銷維護、維修費用。
維修、維護費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時由行政主管簽批;超過1000元時由董事長簽批。無《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或未到指定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的不予報銷;如因司機未能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維修而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者,對司機給予1000元/次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5萬元以下經濟處罰,并同時給予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九條外租車輛。當公司公務車輛不在或不足時,須報經行政主管及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車部門自行向外租用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持單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支;外租車輛按1.35元/公里報支費用,過路過橋費用實報實銷。租車所有費用全部在用車部門費用內列支。
第十條嚴禁將公司公務車輛非派出時間開離單位,特殊情況時需經行政主管批準,否則一經發現給予司機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車輛管理人。
(一)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車輛管理。
(二)車輛管理人須嚴格審批派車單,保證派車單所填項目真實。
(三)嚴格審查用車費用。
(四)定期檢查車況,監督司機對車輛的修護和保養。
(五)負責對司機的安排與管理。
第十二條用車人管理。
(一)用車人須公務需要才可申請派車,嚴禁公車私用。
(二)如實填寫派車單,寫明目的.地等項目。
(三)外出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司機繞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須電話向行政主管請示并獲得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一經發現給予用車人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用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司機管理(對所有司機適用)。
(一)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無條件執行派出任務。
(二)司機務必保證全天手機暢通,否則依據公司手機管理制度執行。
(三)司機非出車時間必須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請假外出手續,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四)司機出車返回后務必按第二條規定到辦公室報到,否則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遲到、曠工執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機休息時間可由司機向行政主管申請于非出車時間補足。
(六)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公司企業簡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公共禮儀、青島市簡介,此項內容作為司機上崗資格的基本考核內容。
(七)司機須嚴格按照派車單所載目的地出車。出車后,及時返回,不得隨意繞行或無故拖延時間。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用車人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司機經核實后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3
各職能部(室)、分子公司:
為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車輛安全行駛,切實做好車輛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資源,節約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條款,結合本公司實際使用車輛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經營用車和分子公司經營用車,以及集團公司員工私車用于公司經營的。
一、駕駛員管理
1、機動車駕駛員是車輛管理的直接責任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掌握車輛維修保養的基本知識,認真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2、車輛駕駛員應每天準時上班,準備好車輛,隨時待命,上班時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無出車任務或主管領導出差時,不得擅自離崗,否則作曠工處理。
3、公司所有車輛駕駛員應相對固定,人車定位,避免隨意更換、轉借。嚴格遵守車隊長的車輛調度,未經同意,不得私自出車。駕駛員不服從車隊長調度或私自出車、借車的,一次罰100元,累計3次者辭退。私自出車、未經辦公室同意對外出借車輛造成車輛損壞或交通肇事及交通違章罰款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駕駛員承擔。
4、車輛日常保養責任由駕駛員承擔。保養內容:清潔車輛(車內、車外、引擎),添加工作液(電解液、水和潤滑油)、檢查車況,發現故障需維修更換重要部件的,駕駛員必須提前告知車隊長,經公司領導同意后由駕駛員進行維修或更換,預防車輛拋錨;確保車輛的安全和整潔;并做好車輛行車、加油和保養維修記錄。
5、調整車輛駕駛員時,由成隊長負責做好前后任駕駛員應做好車輛的交接工作,確保車輛證件、行車記錄、車輛狀況及必備工具設備的完整可靠,如交接后隱瞞車輛重大隱患問題而造成損失,公司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每月召開一次由車隊長組織的安全生產學習會或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專(兼)職駕駛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強化專(兼)職駕駛員安全行車的自覺性。
二、車輛的管理、使用及調配
1、公司車輛資源應優先利用,部門用車應填寫用(派)車申請單向車隊長提出申請,派車單應說明用車事由、用車部門、用車人和用車時間,由車隊長統一調配,并在每月月底由車隊統計部門用車次數及用車公里數。駕駛員憑派車單經車隊長核對后經公司領導簽字后報銷費用。
2、車隊應建立車輛調配程序,駕駛員應做好用(派)車單的臺賬記錄,內容為用車時間、用車部門、出車地點、行駛里程、用車人員簽字、駕駛員簽字等,以備核查。
3、車輛不得私自外借,確需借用時,必須經公司領導同意;擅自外借,造成后果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4、嚴禁公車私用,擅自使用車輛,造成后果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5、公司車輛停放:公車用畢后統一停放在公司辦公樓停車場。隨車證件必須與車輛分離。如遇因公差至外地,當晚不能回歸的車輛或因維修當晚無法回歸的車輛,應將車輛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場地。凡未將車輛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場地并保管不力,或擅自將車輛停在單位外的,如遇車輛受損、備件遺失,由責任駕駛員負責賠償損失。
6、因公司車輛緊張而必須用員工私車外出辦事的,事先應向車隊長說明情況,并持有車隊長簽名的派車單,產生的車輛費用由車隊長核實并上報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7、公司員工的私車確實需要頻繁用于公司日常經營事務,其車輛費用報銷由車隊長根據各車的情況制定標準,報公司經理會議同意后按相應標準實行。
三、車輛違章及事故處理
1、違反交通法規進行罰款的:因公外出:無特殊原因而違反交通法規進行罰款的,駕駛員承擔50%的罰款,公司承擔50%的罰款;因特殊原因而造成超速等違章,經用車部門人員出具證明后交由車隊長審核,由駕駛員承擔20%的罰款,公司承擔80%的罰款。未經許可私自外出違反交通法規進行處罰的,由駕駛員承擔100 %的罰款。
2、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向交警、保險公司報案,并報告車隊長,并將相關責任認定資料復印件交車隊長備案。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車隊長和駕駛員應積極配合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
3、駕駛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若事故責任因公司駕駛員造成的,公司將根據相關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部門的處罰單據,結合駕駛員書面情況匯報,公司車輛損失情況及維修費用、相關人員傷亡情況及醫療費用,以及處理事故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按以下規定酌情處理:
(1)無人員受傷:駕駛責任人應補足保險公司理賠后的差額;公司車輛損失費用在5000元以下的,扣罰駕駛責任人100--200元/次;公司車輛損失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扣罰駕駛員責任人200--500元/次。
(2)有人員傷亡,保險公司理賠費用不足以賠償事故相關費用的,視責任情況由駕駛責任人和公司補足保險理賠差額費用,并視責任情況扣罰駕駛責任人500-1500元/次。發生無責事故,有人員傷亡的,有公司承擔理賠不足的費用。
(3)發生責任死亡事故被公安交警部門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司與駕駛責任人解除勞動關系。
4、嚴禁酒后駕車,發現有酒后駕車行為導致事故發生的,賠償費用全額由駕駛責任人承擔,并與駕駛責任人解除勞動關系。
四、車輛的維修、保養和審驗
1、公司的.機動車車輛應在當地實行定點維修,對中高檔車輛應送4s維修站維修。車隊長應收集車輛維修的相關資料備公司核查。
2、車輛的維修流程:車輛駕駛員申請――車隊長確認、主管領導簽字――車輛入廠維修(駕駛員跟車監督維修)――維修費估價報車隊長――完工檢驗――維修結算單簽字確認――更換材料和結算單帶回簽字報銷。
3、車輛發動機、變速箱、差速器和空調系統等大修,無特殊情況應到公司定點維修企業進行維修,需說明原因報主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實施維修。
4、車輛的保養應按照車輛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時間和行駛里程進行定期保養,并做好車輛保養記錄臺賬,嚴格杜絕脫保,如有發現扣除車隊長和責任駕駛員各300元。如因維修、保養不及時,造成車輛非正常大修,扣除車隊長和責任駕駛員各500元。車輛駕駛員應保持公司車輛良好的車容車貌,要求車輛表面漆面不脫落,燈光部件齊全。
5、車輛駕駛員行車前、行駛中發現車輛有故障時,應立即采取措施,特別是出現發動機、底盤異響、無剎車、方向卡等嚴重故障,應立即停車檢查,明確故障部位后,立即向車隊長報告并盡快維修。
6、按時組織實施公安交警部門規定的車輛年度審驗工作以及公
路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營運證審驗工作。如無客觀原因導致車輛超時年審,被公安交警和公路運輸管理部門處理或造成事故的,或因以上原因造成保險理賠無法賠償的,費用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并進行一定的處罰。
7、公司機動車輛的保險費、公路運輸管理費等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需繳納的相關費用由公司車隊長統一購買。
五、車輛費用及油卡管理
1、車輛各項使用費用(過路費、維修費、保養費、年審費用、保險費)統一由車隊長審核,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車隊長統計并建立車輛使用臺賬,每月25日統計當月后臺賬報辦公室,并與財務部復核。
2、公司所有車輛實行油卡管理,專卡專車使用。車輛駕駛員應在用(派)車單上注明加油的時間及數量,車隊長定期檢查。
3、車輛駕駛員應將加油后的憑據交由車隊長統計,車隊長視車輛的加油情況,及時合理充值油卡。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4
集團公司作出營運客車實行定點維修、強制維護、定期檢測的重大決策,通過三年定點維修和適時更新報廢的實踐,公司營運客車的經濟效益、機務技術、車容車貌達歷史最好水平,這是公司正確領導、廣大機務管理人員共同努力的結果,同時也為公司維修企業由市場經營型向客運從屬型、保障型轉變打下良好基礎,才使得修理分公司扭轉多年虧損的局面,得以穩步發展。
隨著客運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和客運市場的公司化改革進程的加快,如何進一步完善公司機務管理制度,提高車輛安全高效運行,強化車輛定點維修,保障機務安全。我認為應從以下幾點進行闡述。
一、車輛單位要樹立機務技術安全的重要性
我們都知道運輸企業的車輛機務管理工作是一個系統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產生的效益不能直接體現,而是潛在地通過車輛的安全性、完好率、運行率來體現。車輛技術管理是以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是對運輸車輛實行擇優選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適時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綜合性管理,缺一不可。
從目前公司現狀來看,公菅車輛單位的機務管理與承包車輛單位的機務管理有著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公營車輛單位的機務管理人員主要精力都放在機務技術管理上,到修理單位跟蹤修理過程,研究解決辦法,對油材料、輪胎的管理,降低車輛營運成本,保證車輛機務技術狀況的完好性,駕駛員對車輛的安全行駛有了基本保障。相反承包車輛單位把車輛機務技術的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上轉嫁給承包主,他們只注重表面形式,不抓實質內容,機務管理人員對車輛機務管理主要是建立機務管理臺帳,至于車輛的技術狀況如何,車輛在維護作業過程中存在什么問題全然不知,對車輛維護的技術研究不聞不問,從而造成車輛的機務技術狀況下降,維修頻率高,甚至對定點維修工作的重要意義還認識不清,偏面的認為定點維修只是為了解決修理廠的吃飯問題,而忽視了車輛機務技術的安全重要性。
因此,作為每一位機務技術管理人員必須牢固樹立機務技術安全的重要性,堅持車輛定點維修、強制維護、定期檢測不動搖,排除一切因車輛機務技術引起的行車安全隱患。
二、修理單位要立足服務,狠抓制度的落實
修理分公司要圍繞集團公司的產業目標任務,定期開展各類班組例會,調度、檢驗、三包鑒定員例會,通過會議形式解決思想方面的模糊認識和偏見,確實有效地總結、協調并解決在修理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貫徹落實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江蘇省機動車維修管理條例》,建立維修檔案和用戶回訪制度。從車輛進廠接待入手,對駕駛員或車主來修車要主動熱情接待和合理安排,對駕駛員提出的一些技術問題要耐心解答,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
嚴格依據《運修協議》,規范修理作業流程、提高維修質量和檢測手段,強化現場監管,確保晝夜服務、維修及時、狀況完好,嚴格按機動車維修工藝標準規范作業,杜絕在維修車輛過程中敷衍了事、強拆、漏裝,修理竣工后,應復位的不復位,該擰緊沒擰緊,從而導致車輛出廠壞在路上,造成車主的損失和侵害了乘客的利益。
汽車修理產業不僅僅是個苦臟累的活,更重要的它是一個通過三至五年反復學習、實踐才能掌握的技術活,而且是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不斷的學習和實踐,才能使修理業與時俱進。針對公司歐三排放新車型的不斷增多,通過內培外訓的方法組織員工加快對新技術的學習、掌握和運用。
要建立和完善優勝劣汰的人才競爭機制,全面提升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促進維修業的整體發展。不斷提高機動車的維修質量,要加強車輛維修的現場管理,改變修理臟、亂、差作業環境和修理舊習慣,全面落實“三不落地、四清潔”工作,開展崗位練兵比武活動,活躍維修作業的.良好氛圍,促進從業人員的組織性、紀律性和協調性,同時調動員工學技術、樹標兵、創品牌、增效益的積極性,為公營車輛單位和承包車主營造一個和諧、誠信、優質的機動車維修氛圍,推進維修作業整體水平的向前發展,滿足車輛機務技術保障需求。
三、規范車輛維修配件管理,嚴把維修質量關
運輸企業做好車輛的機務技術維護管理,必需強調二個方面內容,一是車輛維護人員的維修質量關,二是把握車輛維修的配件材料質量關。
從目前承包車輛(包括模擬化公營車輛)的維修來看,大部分的配件材料仍然是承包車主自購的,他們把維修使用假、冒、偽劣不合格的低價配件的修理成本轉換為降低車輛機務技術狀況、增大行車安全風險的高額成本。車輛維修后,不是半路拋錨,就是磨損易常,車輛運行達不到良好的技術狀態,車輛出現故障后認為是修理質量問題。這樣的車輛乘客乘座既不舒適、也不滿意,又怎能保障車輛安全行駛要求。如果不是國家強制車輛二級維護,可能有大多數承包車主連做車輛二級維護都不太愿意。因此解決這些安全意識差的惰性,就是要靠我們加強機務管理,建立的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定點維修、強制維護、定期檢測等手段和措施來保障我們營運客車的安全、高效運行,對車輛的維修配件,必需逐步實行統一管理,特別是車輛的安全部件、潤滑系統和三濾零部件,是致關重要的。
總而言之,加強車輛機務安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落實公司機務管理規定,保障營運客車的安全、高效運行,必須轉變觀念,強化營運客車定點維修,改變現有運修雙方收費與結算模式,以車輛運行年限、類型等級、統一結算科學合理的管理模式,逐步提高修理收費標準,緩解運修雙方的矛盾,提高修理企業的經濟效益和修理工的收入水平,才能保障我公司車輛安全營運朝著穩定、更好的方向發展。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5
機械料具使用,全部執行公司內部調撥制度,凡是工程項目需要機械料具時,一律由公司機具負責人統一調配。
1、在公司沒有貨源的情況下,如果項目部急需機料具,要征得負責人同意后才能去社會上租賃,如果擅自去社會上租賃機械料具,按租賃費的10%罰責任人。
2、項目上需要大中型設備,必須提前一星期通知機具負責人。如設備閑置在工地上或無計劃要設備,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3、設備調出時,項目部必須清理干凈維修好,保證調進項目部及時正常的使用,如果設備不能正常運轉,對調出項目部的使用工長罰款200元。
4、凡是調出設備,一律辦理調撥單,重要設備由調出單位派專人押車,損失的由調出單位按原價賠償。汽車到達調出或調進項目后不及時卸車,每小時罰項目負責人50元。
5、因生產需要總部要求項目調出設備時,項目部必須無條件服從,如影響生產,大中型設備每拖延一天罰項目負責人500元。
6、凡是在使用中發生故障的設備,原則上都由各項目部機修工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需要外協單位修理的.機修工應向施工員交代原因,并由工地材料員,施工員,機修工,協助單位的修理人員談好價格,明確修理后的保證使用期。
7、使用塔吊等大型機械,必須嚴格按機械操作規范,嚴禁違章操作,如果項目部不按要求超負荷吊裝,每次罰責任人500元。
8、三大料具調撥要求項目部提前十天報送機具負責人,調撥時由需方項目派人到調出項目驗收,并在調撥單上簽字,手續完備后雙方不得扯皮。
9、所有貨物調出項目必須配合裝車,如汽車到工地后,遲遲不能安排人員,每推遲一小時,項目負責人罰50元。
10、鋼管調出時必須清理調直,彎曲鋼管每根扣5元,鋼管上帶有扣件的不記帳,亂割鋼管的每根扣10元。
11、鋼模調出時必須調直修理上油,未整理的鋼模按每平方米扣10元;發現小鋼模上打洞扣10元;在大鋼模上打洞的,每個洞扣30元;大模變形每平方米罰100元。罰款由項目分攤,其中木工工長與組長承擔70%,30%由其他管理人員承擔。
12、快拆頂托調出必須清理調直,配件齊全。未清理的,每根按2元扣除;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13、扣件調出必須靈活,螺絲齊全上油。調出后發現如需修理的壞扣件每只扣2元;不靈活的扣件,每只扣0.5元。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14、工地上遺失料具的,按總額30%賠償。根據全體管理人員的折率、時間,由項目經理負責分攤。
15、凡是新開工的項目,需要機械料具的,一律由機具負責人報總經理批準,擅自購買的,不予報支發票,由項目管理人員分攤。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6
一、目的與意義
為了更好地支撐公司日常工作正常的開展,保障機房設備與軟件系統的安全、穩定、高效運行,就公司機房管理制訂以下管理辦法。
二、機房人員與出入管理
1)機房設置專人管理,王勇作為公司機房管理員,負責機房相關管理工作。
2)機房進出進行控制,嚴禁非機房工作人員隨意無故地進入機房作業,除人事和技術人員外其他人無故不得隨意進入機房。
3)非機房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作業的,應該向人事部門或者機房管理員申請。
4)進入機房的人員領取禮品及其他物品時候注意不要損壞設施,并及時整理場地,保持機房的通暢和清潔。
5)任何人不得攜帶任何易燃、易爆、腐蝕性、強電磁、輻射性、流體物質等對設備正常運行構成威脅的物品進入機房。
6)不遵守此管理辦法者,進行警告處罰,連續2次違反者試情節輕重進行5-50元次/處罰。
三、機房設備與環境管理
1)機房管理員應統一管理機房設備,并完整保存計算機及其相關設備的驅動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隨機文件。
2)路由器、交換機和服務器以及通信設備是網絡的關鍵設備,須放置計算機機房內,非機房專職人員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換,更不能挪作它用。
3)機房設備的報廢應經相關專職人員鑒定和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申請報廢。機房設備的添置應由機房管理員申請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
4)計算機房應保持清潔、衛生,并由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維護(包括溫度、濕度、電力系統、網絡設備等)。
5)機房管理員應對公司本地局域網絡、廣域網的運行建立檔案。未發生故障或故障隱患時不可對中繼、光纖、網線及各種設備進行調試,對所發生的故障、處理過程和結果等做好詳細登記。
6)機房管理員應對網絡安全及其所涉及的服務器各種帳號嚴格保密。同時應對網絡數據流量情況進行監控,從中檢測出攻擊行為并給予應對處理。
7)機房管理員應對數據實施嚴格的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系統數據的非法生成、變更、泄露、丟失及破壞。網絡管理人員應在數據庫的系統認證、系統授權、系統完整性、補丁程序方面進行實時修正。
8)機房內嚴禁吸煙、喝水、吃食物、嬉戲和進行劇烈運動,機房工作人員應保持機房安靜。
9)定期對機房環境進行清潔,以保持機房整潔;每周進行一次大清掃,對機器設備吸塵清潔。
10)設備及衛生情況如果因為管理員責任造成事故,試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5-50元/次經濟處罰。
四、數據保密與備份管理
1)根據數據的保密規定和用途,機房管理員應確定使用人員的存取權限、存取方式和審批手續。
2)任何人員未經批準嚴禁泄露、外借和轉移專業數據信息。
3)制定業務數據的更改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更改業務數據。
4)每周五機房管理員應做好數據的備份并異地存放,確保系統一旦發生故障時能夠快速恢復,備份數據不得更改。
5)業務數據必須定期、完整、真實、準確地轉儲到不可更改的介質上,并要求集中和異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備份的數據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管理人員按規定的方法同數據保管員進行數據的交接。備份數據應在指定的數據保管室或指定的場所保管。
7)數據因為技術、操作人員造成遺失,根據情節輕重進行處罰,管理員承擔管理責任。
五、計算機病毒防范與安全管理
1)機房管理員應具備堅強的病毒防范意識,定期進行病毒檢測(特別是郵件服務器),發現病毒立即處理并通知管理部門或專職人員。
2)采用國家許可的正版防病毒軟件并及時更新軟件版本。
3)未經許可,機房管理員不得在服務器上安裝新軟件。如果確為需要安裝相關軟件,安裝前應進行病毒例行檢測,并告知上級管理人員。
4)經遠程通信傳送的程序或數據,必須經過檢測確認無病毒后方可使用。
5)機房管理員應隨時監控中心設備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按照預案規程進行操作,并及時上報和詳細記錄。
6)非機房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上機操作和對運行設備及各種配置進行更改。
7)嚴格執行密碼管理規定,對操作密碼定期更改,超級用戶密碼由機房管理員掌握。 8)機房管理人員應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種信息資料與數據。
9)因管理造成病毒侵犯,造成損失的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經濟處罰。
六、機房設備運行維護管理
1)機房環境和開發調試等環境隔離分設。未經所在單位責任人批準,任何人不得在機房設備上編寫、修改、更換各類軟件系統及更改設備參數配置。
2)各類軟件系統的`維護、增刪、配置的更改,各類硬件設備的添加、更換必需經所在單位責任人批準后方可進行;同時,必須按規定進行詳細登記和記錄,對各類軟件、現場資料、檔案整理存檔。
3)為確保數據的安全保密,對各業務單位送交的數據及處理后的數據都必須按有關規定履行交接登記手續。
4)機房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如實、詳細填寫《機房日志》等各種登記簿,以備后查。
5)嚴格按照每日預制操作流程進行作業,對新上業務及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流程的應事先進行詳細安排并書面報相關單位責任人批準簽字后方可執行;所有操作變更必須有存檔記錄。
6)機房管理人員應密切監視中心設備運行狀況以及各網點運行情況,確保安全、高效運行。
7)嚴格按規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種數據、文件的備份工作。中心服務器數據庫要定期進行雙備份,并嚴格實行異地存放、專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檔定期整理裝訂,專人保管,以備后查。
七、機房電源管理
1)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下班后,管理員需關閉3臺服務器及網絡設備及其電源,管理員關閉辦公區域電源總閘,除門禁系統外,如果因為工作需要需晚上開機的,部門需向管理員提出申請,并報人事部備案,然后晚間開通。如果管理員離開前,任然需要服務器行,需要交代接交人員關門前關閉電源。
2)星期五下班后,管理員需關閉3臺服務器及網絡設備及其電源,管理員關閉辦公區域電源總閘,及其公司所有電源,周末需要加班人員,提前申請,安排人員進行服務器開啟或者告知密碼。
3)違反上述管理要求,造成經濟損失,根據實際情況,追求責任人的管理失誤責任。
其他
1)本制度經商討通過后開始執行。
2)本制度由人事部負責解釋。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電運輸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機電運輸技術進步,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機電運輸系統安全、科學、合理、經濟運行,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電運輸管理的原則是:堅持科技進步,加強科學管理,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不斷提升機電裝備水平。
第三條機電運輸管理的范圍是:機電技術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供用電管理、礦井運輸管理、機電配件管理、機電運輸標準化管理、機電應急管理等。
第四條本制度制定的依據為:《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生產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礦井機電設備檢修標準》、《煤礦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以及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等。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生產礦井、在建礦井(其它單位參照執行)。
第六條公司所屬單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機電運輸管理分為公司、礦(廠)、部(科)室、區隊(車間)、班組五級管理,各單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實行業務歸口,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分級制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第八條公司機電動力部是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機電管理的政策、法規,制訂公司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和辦法,并監督實施。
2、負責全公司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機電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機電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3、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4、負責組織修訂和審批各單位機電運輸專業重要措施及應急預案。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報表的匯總及上報工作。
6、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工作;參與機電運輸專項工程的設計審批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7、參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參與全公司機電運輸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
9、定期對各單位的機電運輸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召開公司機電運輸工作會議。
10、監督機電配件的采購、使用、定額消耗指標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條各單位應設機電礦長(經理),全面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和指令。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機電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轉情況及事故隱患,督促有關單位采取措施,保證設備安全運轉。
3、參與審定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組織審定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編制單位機電設備的'購置、改造、大修中長期計劃和長遠規劃,并監督、檢查、實施。審核各種機電運輸專業報表。
4、組織機電運輸工程設計、大型安裝工程施工、機電運輸安全措施的審批或審查上報工作。
5、及時調查、分析,發現機電運輸方面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落實解決方案。組織召開機電專題會議。
6、指導分管部門、區隊編制實施機電運輸專業工人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員工的技術、技能水平。
7、負責機電運輸安全方面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應用,不斷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
8、參與各類機電運輸事故的調查處理。
9、對機電運輸范圍內的節能工作負責,并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條各單位應設機電副總工程師,協助機電礦長(經理)工作。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在機電礦長(經理)和總工程師領導下,協助其管理機電運輸工作,重點抓好機電運輸技術管理和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作。
2、落實上級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的規章制度。全面掌握機電運輸設備的技術狀態,處理生產過程中的機電技術問題。對機電運輸技術資料及圖紙的準確性負責,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審核并簽字。
3、定期組織召開機電運輸專業技術專題會議,總結、研究、布置機電運輸方面的技術工作。
4、組織審查、修訂月度及年度機電運輸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統計報表和有關技術資料。
5、負責機電運輸專業人員技術培訓。協助機電礦長(經理)開展技術革新,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應用。
6、協助機電礦長(經理)搞好業務范圍內的節能工作,并督促分管部門認真履行其節能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設機電部(科),各單位機電部(科)是本單位機電運輸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機電運輸綜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機電運輸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規和文件,制訂機電運輸管理制度、辦法和實施細則,并督促實施。
2、負責機電技術、機電設備、供用電、礦井運輸、配件、機電運輸安全質量標準化、機電應急等工作的落實。
3、參與機電運輸方面的遠景規劃、機電設備的更新改造,負責機電專項資金計劃的編制、機電專項工程的設計及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機電運輸專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5、參與機電運輸事故的搶險和調查工作,定期對機電、運輸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考核。
6、負責設備、配件計劃的編制與審核、到貨驗收、簽單入庫、發放審批、現場使用及回收工作。
7、負責制定電力消耗定額和配件消耗定額指標。
8、負責編制供電、設備、配件的月、季、年度報表,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9、負責機電運輸圖紙資料的填繪,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10、建立健全機電管理檔案。
第十二條各單位機電部(科)應設部(科)長一人,副部長(主任工程師)及專業技術人員若干人,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實行業務分工管理。
第十三條各礦井必須設電氣、電纜、設備、油脂、膠帶、小型電器及防爆檢查專業化管理小組。
1、電氣管理組
①電氣管理組由1—3名專職或兼職機電技術人員組成,組長由部(科)負責供用電管理的技術人員擔任。
②電氣管理組負責繪制井上下供電系統圖及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檢查,負荷審批工作。
③各種保護的計算、整定、測試和檢查,必須有整定計算資料、測試檢查數據和記錄。
④負荷增減、系統改變前應向電氣管理組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按批準的容量、接線方式和地點接用,并及時對相關圖表進行修改。
2、電纜管理組
①對礦用電纜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并負責收、發、修補、試驗等工作。
②電纜管理實行圖牌板管理,做到條條電纜有編號,電纜帳、卡、物、板四統一。
③及時了解全礦電纜使用情況及負荷變化情況,確保備用纜線數量充足。
④對修補后的電纜必須進行檢測,檢測數據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做好記錄。
⑤電纜修補用材料必須與原電纜材料性質相同。
3、設備管理組
①負責設備選型、計劃編制、調配、驗收、報廢、租賃及大修理管理。
②設備帳、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對口”,逐步實現微機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設備管理檔案。
④按時編制并上報設備報表。
4、小型電器管理組
①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井下小型電器設備及特殊機電器材管理,為管、修合一的專業化小組。
②小型電器管理組負責小型電器的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修理、安全檢查和信息資料等管理。
③小型電器設備實行編號管理,必須做到賬、卡、物、板四對照。出庫、修理、發放手續齊全。對修好的小型電器必須確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嚴格驗收,并填寫檢修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
④隨時掌握設備狀態和使用地點,作到日清月結。每季度進行一次帳、卡、物、板校對,每年組織一次設備大清查。
5、防爆檢查組
①防爆檢查組由3-5人組成,防爆檢查員必須由責任心強,熟悉技術業務,從事煤礦電氣工作時間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當于高中畢業文化程度人員擔任。防爆檢查組由機電部(科)管理,組長由機電礦長指定。
②負責對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驗收,簽發電氣設備入井合格證。
③防爆檢查組應不定期對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進行抽查,每月必須進行一次防爆性能檢查,健全檢查記錄,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④防爆檢查員檢查實行區域設備包機制,檢查后必須如實填寫記錄。發現隱患時使用隱患整改通知單形式責令有關單位立即處理。
⑤各區(隊)應配備一名專職(兼職)防爆檢查員,配合防爆檢查組工作。
⑥每月由機電部(科)組織召開一次防爆例會,通報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并及時督促整改。
第十四條各礦井根據業務劃歸情況,由對口單位制定配件、油脂、膠帶專業化管理小組,明確職責,強化管理。
第十五條各(區)隊應設分管機電的區(隊)長和機電班(組)長,負責抓好本區隊、班(組)的機電運輸現場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各礦井必須建立健全各種機電運輸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和落實。應建立的主要規章制度、圖紙和技術資料包括以下內容:
1、規章制度
(1)設備定期檢測、檢驗制度
(2)小型電器管理制度
(3)鋼絲繩安全檢查制度
(4)四小纜線管理制度
(5)修舊利廢制度
(6)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7)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
(8)設備包機制度
(9)礦用機電產品入庫驗收制度
(10)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11)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
(12)機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車運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
(15)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16)先進適用技術裝備強制推行制度
(17)設備準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雜散電流管理制度
(20)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21)供用電管理辦法
(22)機電配件管理辦法
(23)供排水系統管理辦法
(24)周轉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辦法
(25)壓風自救系統管理辦法
(26)通訊系統管理辦法
(27)機電運輸專業隱患排查與整改辦法
(28)井下信號聯絡使用規定
(29)運輸管理規定
(30)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
(31)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32)主要機電運輸設備強制檢修強制報廢標準
(33)礦井機電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4)礦井運輸專業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5)礦井主要機房(硐室)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實施細則
(36)機電工種崗位責任制
(37)機電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圖紙
(1)排水、壓風、供熱等管路系統圖
(2)井上、下通訊系統圖;井下運輸系統圖
(3)井上、下配電系統圖;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3、技術資料
⑴設備使用說明書
⑵調試安裝驗收單
⑶試驗記錄
⑷設備歷次事故記錄
⑸設備歷次性能測試和關鍵部件探傷記錄、分析報告處理及改進意見
⑹設備大修及技術改造記錄
⑺設備履歷簿和技術特征卡片
⑻大型設備安裝圖紙;易損配件圖冊
⑼各種機電設備臺帳、檢查、維修記錄
⑽檢修項目與計劃、檢修任務書和各種記錄、資料、圖紙和檢修總結
⑾安全活動記錄及事故分析報告
⑿質量標準化檢查、考核、評級資料
⒀職工考核、獎懲、技術比武、勞動競賽活動資料
⒁職工培訓計劃及培訓總結
⒂上級文件貫徹執行情況備忘錄
⒃各項機電工程設計、施工資料
4、試驗報告
⑴人車試驗報告
⑵主通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⑶提升機性能測定報告
⑷主壓風機性能測定報告
⑸主排水泵性能測定報告
⑹固定設備主要部件探傷報告
⑺電機車年審報告
⑻各種電氣試驗報告
⑼防雷接地測試報告
⑽鋼絲繩及連接裝置檢驗報告
⑾特種設備及其相關附件試驗、年檢報告
⑿跑車防護裝置試驗報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8
一、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三、司機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四、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五、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行政主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六、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禁止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路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七、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期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八、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十、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自理。違章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十一、因司機原因造成甲方責任,車輛損壞視情節須要賠償部分或全部損失。
十二、車內不準吸煙。公司員工在車內吸煙時,應有禮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車內吸煙時,可婉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員,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三、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
十四、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十五、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等候出車。有要事確需離開時,要告之行政主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回來應立即到行政主管處報到。
十六、司機對行政主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后可向行政主管反映。
十七、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行政主管并說明原因。
十八、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攜帶手機。對公司領導或行政主管的呼叫,應盡快接聽。情況特殊確實不能接聽的,事后一定說明原因。
十九、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二十、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員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二十一、司機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獎勵500元。
二十二、行政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審核,將審核等級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對于工作勤奮、遵守制度、表現突出的,可視具體情況給予嘉獎;對工作怠慢、違反制度、發生事故者,視具體情況給予一般、嚴重過失單直至除名處理。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9
崗位職責(標準工時制管理層)
1、熱愛公司,愛崗敬業,自覺維護公司的和諧、團結和穩定,自覺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①嚴格履行公司崗位職責,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②嚴禁任何惡意破壞公司形象的言行,如散布謠言、拉幫結派、制造混亂等;
③嚴禁以任何方式惡意對抗公司管理;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部門及公司技術管理的規章、制度、定額標準,并組織監督實施;
3、在分管領導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組織公司設備選型、購置、啟用、檢測、維護、修理、改造、更新、報廢的全過程綜合技術管理;
4、推廣現代化管理方法,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備;
5、認真做好公司計量、標準化工作,落實質量管理、定額管理、輪胎管理和技術檔案管理以及設備檢驗、維護制度,積極開展愛車、節油、節胎、節料和技術革新活動,組織技術交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6、及時組織技術責任事故的分析、處理,開展質量評優活動;
7、車輛維修保養及質量:督促分部車輛一保、二保、安檢;跟蹤車輛維修質量,按公司規定“除發動機大修和配件供應不到位外,其他維修不過夜”的.要求督促維修中心及時維修。
8、督促分部及時上報二級維護保養計劃,對臨時加工、車輛外修進行初步審查。
9、環保車技術性能掌控:全面掌握車輛使用、維修、保養情況、根據車輛運行情況及時制定整改措施,降低車輛運行成本、保證車輛技術性能良好。
10、油耗、胎耗考核標準管理:時刻關注、掌握油、胎、料消耗情況,對消砂情況異常的要及時研究、分析、及時調整油耗、胎耗考核標準,為公司成本考核提供重要依據。
11、機務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檢查的結果在公司進行通報;
12、日常管理:每月下到維修中心、分部檢查各項工作4次,每月查閱維修中心、分部工作記錄4次,每月下到分部向駕駛員了解維修質量4次,每次詢問5名駕駛員,每月參加分管領導主持的機務工作例會1次、維修中例會1次。
13、按相關職能部門的時間要求,完成環保車的各種證照的審驗工作,完成環保車的尾氣、技術性能檢驗工作,確保公司正常運營;
14、按購買車次、分車型建立環保車車況登記臺帳,每半年登錄一次;及時更新車輛維護保養、小修、駕駛員更換、證照審驗等機務管理基礎信息。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0
為加強車輛管理,確保各部門用車及時,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質量,嚴格控制費用,特對公司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的管理做出以下規定:
車輛管理
一、機動車輛的管理和調度
1、日常調度由行政部經理負責。遇特殊情況時由行政部統一調度。
2、公司配給專人使用的車輛,使用人因出差、探親及事假(三天以上),需將車輛停回公司,到行政部辦理交車手續。
3、機動車輛年檢、保險等手續由行政部負責辦理。駕駛員須按時將車及證件交行政部,以保證車輛按時年檢。
4、各部門需用車離開本市辦事,要提前一天(緊急公務除外)填寫《出車單》并由部門經理簽字,行政部經理派車。
5、公司機動車輛,未經董事長同總不得擅自外借或調換。否則,車輛發生任何意外,一切責任自負。
6、各部門使用機動車輛因違反交通規則,被扣證、扣車,由駕駛員本人盡快將車、證取回,罰款自行承擔。
7、汽油票應由經辦人、部門經理、行政部經理簽字后方可報帳。
8、機動車輛被盜竊,駕駛員應立即通知行政部。因行駛證一起被竊造成保險公司免賠10%的損失額,應從駕駛員工資中扣除,扣除額為損失額的10%。
9、司機每次出車前應填寫《出車單》,用車人每次用車前查看當時里程數,用車完畢,按實際用車里程數給司機簽字。司機每次出車后將填寫完的《出車單》交行政部審核、保存。
二、機動車輛的保養、年檢、保險
1、保養、年檢、辦理保險工作由行政管理員完成,駕駛者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行政部。
2、機動車輛因操作不當致使機械的損壞而造成的損失,由駕駛者承擔。
3、行政部建立車輛及駕駛員檔案和定期保養維修登記薄。
三、機動車輛的維修
1、審批:車輛發生事故,立即通知行政部現場檢查。確需修理的`,行政部提出意見,交董事長審批方可執行。
2、報定價:到多家維修廠了解、商談、確定維修價格。
3、報銷:修理發票(附修理明細表、審批表)經經辦人、行政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簽字方可報銷。
4、未經審批,私自將車輛送往修理廠修理,費用自行承擔(長途車除外、但應補辦手續)。
四、機動車輛交通事故的處理
1、公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應保護好現場,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應及時趕到出事現場,并通知交警隊、保險公司及有關部門前往現場處理,肇事司機應協助行政部處理交通事故。
2、未通知行政部、交警隊前往肇事現場處理的交通事故,一切費用由肇事者自行承擔。
3、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后的損失額(包括事故處理費用),從肇事者工資中扣除,扣除額為交警隊事故裁決責任所承擔比例減掉保險公司的賠付額。
4、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由行政部將事故處理結果書面呈報。
駕駛員的管理
一、駕駛員調度
2、駕駛員由行政部統一管理、調度。
3、駕駛員未經領導同意,私自開車外出,發現一次,扣其當月工資的10%。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責任自負。
二、駕駛員守則
1、駕駛員必須熟悉車輛性能情況,并保證車內配套設施完好;車內工具、配件由駕駛員自行保管,如有損壞和丟失由駕駛員賠償。
2、嚴禁無證行車、酒后行車和私自出車,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駕駛員自行負責,公司概不承擔任何經濟和刑事責任,且每次違規出車,罰款100元,從駕駛員當月工資中扣除。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要加強各類機動車輛的維修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加強駕駛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務質量與水平,確保順利完成各項行車準備,促進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章機動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的運行技術條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條各種機動車輛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集中管理,統一控制使用,并負責車輛的申領牌照、驗車、更新等事宜。
第五條公司機動車輛的使用應堅持最大限度利用現有資源,方和滿足工作需要,確保公司領導用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均不得使用公司車輛。凡路線較近、乘坐公交車比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車。
第六條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填寫公司《用車登記》,并于實際用車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用車。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在安排用車時,將根據路線長短、攜運物品、《用車登記》送交的時間先后等情況進行合理調配、統一安排,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
第八條如遇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可由用車人向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口頭申請。經情況核實后,行政人事部可以臨時調整用車,并由該負責人直接通知駕駛員,說明用車人、用車時間、地點和路線。緊急用車人事后應補填《用車登記》,并由駕駛員于第二天交辦公室保存。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憑《用車登記》出車,用車人不可直接向駕駛員要車。
第十條專職駕駛員出車前后應認真做好車況的檢查工作,并在《用車登記》備注中予以注明。
第十一條員工因住院、婚喪等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司車輛時,一般應盡量提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響工作用車的情況下,行政人事部將予以安排。
第十二條外借機動車輛,應由我位安排駕駛員駕駛,有特殊要求的,必須經地產常務副總經理批準,簽訂有關協議,并由駕駛員做好車輛的交接手。外借車輛所耗用的汽油,一般由借車位自行解決,或收取汽油費(票)。外借期間車輛若有損壞,由借車位負責修復,并酌賠損失。
第十三條機動車輛的年度檢查,須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并做好檔案記錄。
第三章機動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第十四條要加強機動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雨后須及時清洗擦拭,車身常打蠟、座套常換洗,保持良好車況和整體清潔。
第十五條各種車輛的.大、中、小維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駕駛員不得擅自聯系修理和自己采購配件。
第十六條車輛的一、二級保養,由駕駛員按實際行駛公里數或規定時間進行。一般一級保養為10000公里;或“一保”每季度一次,“二保”一年一次。
第十七條公司每年進行一次車況考核評定,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第四章機動車輛的使用
第十八條公司領導用車須確保。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應于實際用車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用車。
第十九條行政人事部一般按各部門送交用車時間的先后安排用車。如遇緊急要車,可臨時調整,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路程較近、公交車輛比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車。
第二十條駕駛員須憑《用車》出車,無《用車》的一律不得出車。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住院、喪事等特殊情況需借用車輛,一般應提前1天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響公司工作用車的前提下,行政人事部將予安排。
第五章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條例》、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駕駛員操作規程,保證行程安全。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自覺參加規定的安全學習活動。學習出席率必須達到80%以上,在百日安全競賽及審證期間則不低于90%。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應遵守市公安局規定的年度審證制度,無故逾期不辦致使駕駛證自行失效的,后果自負。因保管不善而遺失駕駛證、行車證及車上物品等,由其自行補辦各種手,補證費自理。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必須注意自身儀表舉止,講禮貌,守紀律,從調度,文明行車;不得公車私開,不得索要禮品和其他費用(收受禮品一律上交公司)。無出車任務時,須在公司留守等候;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外出。
第二十六條車輛行駛途中發生各種事故,駕駛員不得私自處理,須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凡涉及人事故,須主動及時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如拖延不報,造成后果自負。
第六章安全行車
第二十七條為加強安全行車管理,駕駛員須做到:
1、遵紀守法。行駛途中,禮讓三分,不超速,不超載,不強行超車。
2、出車前須全面檢查車況,作好各項行車準備工作,不帶故障出車。
3、行車時要集中思,不和乘客閑談,不開“英雄車”、“賭氣車”,不準叼著煙開車。
4、上班時間不喝酒,參加宴請不喝酒,有值班任務時不喝酒。
第二十八條、附則:
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2
設備器材科是醫院醫療設備管理的專業部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中的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實施醫院的設備管理。
一、參加醫院醫療設備的全過程管理,醫療設備的規劃調研、立項審查、設備選型、購置驗收、安裝調試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負責醫院范圍內醫療設備的業務管理。組織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設備臺帳及設備維修保養記錄,按固定資產臺賬貼標識卡統一管理。
三、負責編制落實醫療設備的維修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組織醫療設備調撥、報廢的鑒定及報批工作。
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上報醫療設備的購置、更新計劃。積極推廣應用設備狀態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不斷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科學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回檢查設備的使用及完好情況。
七、分類建立健全設備臺帳明細,建立設備管理數據庫。
八、按規定上報統計報表資料,做好年度大型醫療設備的效益分析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努力提高設備的使用率。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益。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3
1.公司機房及機房內服務器硬件設備、網絡設備由公司網絡管理員負責管理維護,機房內服務器進機柜的,要保證機柜上鎖。
2.公司機房要按規定安裝空調,機房內要保持整潔、干凈。要保證服務器、網絡設備上無積塵。
3.機房內要安裝溫濕度計、溫度要根據機房溫度變化進行適當調整,保持機房適宜機器設備正常運行的溫度。機房內要安裝滅火器、煙霧感應器、報警器等安全設備,保證機房處于安全狀態。
4.機房門窗要保持封閉狀態,防止外部灰塵進入機房。
5.非機房管理人員進出機房要申請主管領導批準,并填寫進出機房登記表方可進出。
6.進入機房要注意保持機房內衛生,禁止在機房內抽煙、吃東西、亂扔紙屑等雜物。
7.離開機房時要仔細檢查,確保窗戶關閉、房門上鎖,人走燈滅。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公司的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業務工作的順利進行以及員工的人身、財產的安全,結合國家與地方的有關交通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xx公司及所屬公司。
二、車輛管理部門及職責
1、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及所屬公司機動車輛的安全及業務管理。
2、工作職責:
a、負責建立各項機動車輛與駕駛員管理制度,并對其落實情況實施監督;
b、負責機動車輛的牌證申領、審驗、車輛轉籍等工作;
c、負責駕駛員的培訓、增駕、轉正等手續辦理;
d、負責對駕駛員的考核工作;
e、負責對車輛安全的考核;
f、每月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常識及有關交通規定;
g、負責辦理公司及所屬公司車輛的購置、轉賣、報廢等相關手續。
h、負責辦理轉賣、抵欠車輛的過戶手續。
三、車輛的管理
1、凡屬公司及所屬公司的各種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部門檢查合格,領取牌號、行駛證后方準行駛;
2、對檢查出的車輛故障或不合格處應及時維修、排除,不準帶故障行駛和強行出車;
3、不準轉借、涂改車牌號和行駛證;
3、車輛晚間必須停放在有正規管理的停車場內,并將停車場地址報公司行政部備案;
5、車輛的保養和維修
a、公司行政部負責建立公司各部門單車技術檔案(所屬公司自行建立),詳細記錄車輛技術資料和維修記錄,并且按規定對車況及保養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
b、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公司的車輛需維修時必須填報維修單經車輛所在部門及所屬公司負責人同意后,報公司行政部核準到公司指定修車廠進行維修。公司行政部對定點修車廠每年進行一次評定,報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確定。
6、車輛的保險
a、公司及所屬公司的車輛應按有關規定參加各項保險,保險公司的選定及險種的選擇,由公司行政部提報經理會討論決定;
b、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各部門車輛保險手續的辦理;
c、各所屬公司車輛的保險手續可自行辦理。
7、車輛費用管理
a、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公司辦公車輛的年度維修費、停車費、耗油費,由行政部按車況及車型不同制定出相應的標準,進行單車核算(所屬公司費用自行核算)。上述費用必須嚴格按標準執行,超支時,需由駕駛員出具合理的書面材料,否則一切費用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b、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公司辦公車輛的養路費、保險費、審驗等固定費用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申請交納。(所屬公司費用自行交納)
四、車輛的使用
1、公司辦公車輛的'使用,由行政部統一調度;各項目組的車輛使用由項目組行政主管負責按排;所屬公司的車輛使用自行規定;
2、各部門使用辦公車輛,應事先填寫《派車單》,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后需提前交車輛管理部門進行統一按排。如第二天上午用車,需在前一天下班前申請;下午用車,需上午申請;
3、司機在接到《派車單》后方可用車,并有監督車輛使用人是否按規定用車的權利和義務。若發現車輛使用超出規定范圍,司機有權予以拒絕,否則,將視情節對當事人及司機進行處罰;
4、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公司員工因個人或家庭有急事確需用車時,可向公司行政部申請,行政部將視車輛使用情況適當給予安排,嚴禁個人直接找司機用車;
5、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或工作時間以外用車需提前申報,經各分管副總同意后由公司行政部統一調派;(所屬公司參照執行)。
6、如有特殊情況,經公司領導同意,行政部可臨時調用公司領導的公務車輛;
7、公司如有大型活動,需集中使用車輛,公司行政部可對各部門及所屬公司車輛進行統一調度使用;
8、車輛的外借
a、公司各部門及所屬公司的車輛原則上不允許外借。
b、因工作需要,車輛必須外借時,由外借申請人或部門填報《車輛借用審批單》經車輛所在部門或所屬公司負責人同意后報公司行政副總審核,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借;
c、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批準將公司車輛私自轉借他人使用者,按借出時間每小時100元的罰款,且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燃料費、修車費等)由出借人承擔。并同時追究駕駛員、部門負責人及主管領導的責任。
五、駕駛員的工作職責
1、車輛維護:駕駛員應保持車輛內外清潔,每日對車輛運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按規定對所駕車輛進行各種保養;
2、工作要求:駕駛員應熱愛本職工作,服從主管領導的調度指揮,在無用車指令時,應在指定位置休息待命;
3、行為規范:駕駛員應著裝整潔,講文明用語,服務態度熱情,文明行車;
4、安全保障:駕駛員應嚴格按交通法規的要求規范駕車,嚴禁酒后駕車或疲勞駕車,在患病且影響行車安全時,應主動提出休息,不準超載、超速,不準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
5、應急處理:在出現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并在當日提交書面說明材料;對涉及到人身傷亡的重大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內搶救內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六、駕駛員的違章處罰
1、將公司車輛未經批準而作為私人用車使用的,按使用時間每小時罰款50元,且在此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燃料費、修車費等)由使用人承擔,并視情節予以處罰;
2、在安全月(周)、宣傳月(周)活動中發生的各種違章均按交通隊的處罰金額給予加倍處罰;
3、對因我方責任發生交通肇事的駕駛員,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保險公司賠付外,余額由肇事者承擔。并扣罰當月10-50%的薪金;
4、對發生交通事故后,故意拖延、謊報、逃逸現場的駕駛員,除按國家(或地方)交通法規予以處罰外,應予以辭退并承擔相關損失。
七、本規定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
八、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公司司機管理制度15
機動車輛(主要有鏟車、農用車等)是礦山主要裝運工具,為確保安全行駛,規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運輸安全管理規定:
1、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并取得“廠內機動車輛操作證”。
2、嚴格按照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要求進行運輸作業。
3、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違規駕車。
4、嚴禁車輛“帶病”運輸。發現車輛存在問題要及時進行檢查、維修,保證車輛車況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車輛都必須安裝尾氣凈化裝置,減少尾氣對井下空氣的污染。(安裝普通“水箱型”凈化裝置)
6、運輸礦碴時,不準超出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駕駛室按規定乘座人員外,車輛的其它部位一律不準乘坐人員。
8、井下車輛行駛速度最高不得超過20公里每小時,在通過交叉路口、拐彎、路況較差、照明較暗等地段時應減速慢行。
9、井下行駛中遇見行人時,應在相距10米處停車避讓,必須堅持“先過人,后行車”的'原則。
10、下坡時要緩慢行駛,嚴禁空檔滑行;在上、下坡時,要根據車載情況和坡度大小,選擇合適的檔位,嚴禁車輛在陡坡行駛中換檔。
11、在車輛行駛中,兩車之間應保持5米的間距,以防發生碰撞。
12、在料場、溜井口、鎊房等車輛密集場所,應按秩序行駛,以防車輛擁擠發生事故。
13、車輛駕駛員要對本車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車況良好。
14、所有車輛必須配備1個3公斤的干粉滅火器。
二、車輛檢查制度
1、檢查內容:方向、剎車、燈光、輪胎、發動機、儀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證情況。
2、檢查規定:
⑴駕駛員應在每日上班開車前、班中、班后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⑵分公司車間主管車輛的隊長或硐長,對本隊的所有車輛每旬應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應對本單位的車輛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⑷當班安全員要對本班車輛駕駛員持證情況和尾氣凈化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⑸對檢查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應及時進行處理和整改,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
⑹對違反運輸規定和存在隱患問題不進行整改的,要按有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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