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讓窮教師、富教師共享“陽光”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讓窮教師、富教師共享“陽光”
媒體上同一日披露了兩則消息,聯系起來令人深思。一方面,家教市場呈現一片繁榮態勢,部分拿著“外快”躋身高收入群體的教師,卻因其收入方式的隱蔽性成為稅收工作的難點,為此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將這種“灰色收入”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另一方面,據一項新的統計表明,2001年至2003年,江蘇北部地區一所全國重點中學平均每年流失近20名教師,其中多為青年骨干教師。教師外流的主要原因是當地工資收入較低,形成了“城里教師往南飛,鄉鎮教師往城擠”的惡性循環現象。(《現代快報》4月8日《教師“灰色收入”遠高于工資》、《蘇北教師“跑得快”》)
在我國,教育的需求特別旺盛,而與需求相對應的則是供給不足。教育部部長周濟最近提供的數據是:我國教育經費占整個GDP的比例,5年中已從2.45%增加到3.41%。即便如此,由于教育投入仍然不足并且在義務與非義務教育之間配置極不合理,導致的結果:一是教育投入比重至今尚未達到世界3.6%平均水平;如果再統計應接受義務教育的每個孩子,與世界平均水平差距將更大;二是在義務教育經費本來就偏低的情況下,由于地方財政狀況不同,地區間經費投入差異懸殊,實際上形成了優質教育資源在微觀領域有向城市學校和“重點學校”集中的傾向。對農村教育的投入畸低,使得教育資源配置不公正現象進一步加劇,蘇北教師的外流就是表現之一。
現在,社會各界對地區發展失衡及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導致的收入分配差異過大、貧富分化懸殊的危險性已經有了比較共同的認識。現代經濟學雖然在平等與效率的理論與實踐之間始終未能找到良策,但有一點卻是公認的,即教育會改變人的能力、改進生存的狀況、改善社會平等與公正。而教育的不平等,最終將危害社會的安定、危害民族素質的提高、危害國家的發展,必須引起政府與社會的高度重視。
筆者以為,部分地區通過行政手段限制“有償家教”的做法并不科學,面對社會市場對優質教育資源的渴求,非要將優秀教師的教學能力“束之高閣”不可,既是一種資源浪費也不利于調動教師積極性。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政策要求。我認為一是應該鼓勵教師在認真完成自身教學任務的基礎上,積極從事“業余家教”(為了防止將課堂內容轉移至課外,可以要求他對自己的學生回避),按章納稅取得“陽光收入”。二是由于稅收應該發揮調節個人收入分配,實現社會分配公平;引導資源的地區間流動,促進區域經濟的平衡發展的職能。對教師所征收的個人所得稅能否考慮其中部分專款專用(類似的有教育費附加使用),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在地區與城鄉之間實行財政轉移支付,增加類似于蘇北地區教師的“陽光工資”,從而穩定經濟欠發達和農村地區教師隊伍。
【讓窮教師、富教師共享“陽光”】相關文章:
讓窮教師、富教師共享“陽光”08-17
教師陽光心態培訓心得10-22
窮快活08-20
做陽光教師心得體會03-16
教師陽光教育心得體會03-27
做陽光型的教師心得體會05-02
教師陽光心態心得體會12-28
新教育教師隨筆——同沐四季風 共享讀書樂04-13
共享?共享!作文04-13
窮的搞笑句子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