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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我國發展風險投資的探討
關于在我國發展風險投資的探討一、風險投資的概念
對國內大多數人來說,風險投資恐怕還是一個陌生的概念。一提起風險投資,可能會有許多人把它和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聯系在一起。的確,無論是股票投資還是基金投資都具有一定風險,因此給它們戴上風險投資的帽子似乎沒有什么不妥。但是我們這里指的風險投資卻有著特別的意義。
根據美國全美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由職業金融家投入到新興的、迅速發展的、有巨大競爭潛力的企業中的一種權益資本的行為;根據歐洲風險投資協會的定義,風險投資是一種由專門的投資公司向具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成長型、擴張型、重組型的未上市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并輔之以管理參與的行為;聯合國經濟合作和發展組織24個工業發達國家在1983年召開的第二次投資方式研討會上認為,凡是以高科技與知識為基礎,生產與經營技術密集的創新產品或服務的投資,都可視為風險投資;《關于盡快發展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提案》中認為,風險投資是一種把資金投向蘊藏著失敗危險的高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進高技術成果盡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投資行為。
二、風險投資的特點
1、高風險,高回報。從國外的情況看,大體上是成三敗七,靠3個項目的高回報彌補7個失敗項目的損失,并且還可以給投資人帶來高回報。在美國,一個成功的風險投資人,投資的項目一般三分之一成功,三分之一持平,另外三分之一失敗。2、組合投資,"不能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3、長期投資,從投入到產出大概是3——7年,這個投資項目一般經歷四個階段:創立、開拓、成長、成熟。以美國為例,創立階段要投入大約300萬——500萬美元。以后每個階段的投資大概要翻一番。4、風險投資是權益投資,投資者的著眼點是權益的增長而不是短期的利潤。風險企業的創始階段現金流基本為負,屬于虧損,投資者著眼的是將來的收益,如美國著名的網上書店亞馬遜,1998年的營業額是2.93億美元,虧損6170萬美元,但其股票價值仍很高。5、風險投資屬于專業投資。與一般的投資不同,風險投資是利用風險投資家的經驗、學識、管理能力幫助創新者創業,只把資金投在風險項目上不能稱之為風險投資。不具備這5個特點的投資不能稱為風險投資。
三、在我國發展風險投資的重要意義
1、發展風險投資是適應世界經濟發展趨勢的需要
幾十年來,風險投資以舉世矚目的業績開創了美國等國家的高新技術產業,成為牽引這些國家經濟、科技發展的“火車頭”、“創新、創業、創造奇跡”的化身,也使世界經濟發展呈現出新的特征。先進工業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發展高新技術及其產業是提高綜合國力的關鍵所在,而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的發展又依賴于科技風險投資事業的活力。因此中國必須加緊發展風險投資事業,使中國經濟匯入世界經濟潮流,參與全球范圍的科技與經濟競爭,否則仍會處于被動的局面。
2、發展風險投資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需要
一個科研成果從最初構想到形成產業,一般要經過研究、開發、試點和推廣四個階段。風險投資支持的重點是開發和試點這兩個階段。通常研究與開發所需資金量的比例是1:10,開發與試點所需資金量的比例也是1:10.由于這兩個階段風險較大,收效較慢,資金需求量又較多,故銀行通常不愿提供貸款,一般投資者也不愿出資支持,因此科技成果的轉化迫切需要風險投資給予支持。在我國科技成果轉化率十分低下,國家科技部和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有關資料表明,我國每年僅專利技術就有7萬多項,但專利技術的實施率只有10%左右,科技成果轉化為商品并取得規模效益的比例約為10-15%,而發達國家這一比例一般為60-80%.雖然造成這一結果的原因很多,但缺乏風險資金的支持不能說不是一個重要原因。據原國家科委《科技成果轉化的問題與對策》課題組所作的調查表明,在已經轉化的成果中,風險投資只占2.3%,而在美國則占到50%以上。因此大力發展風險投資是加快我國科技成果轉化,實現科技經濟一體化的需要。
3、發展風險投資有助于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長期以來,我國的投資始終體現了政府行為,而風險投資則使投資由政府行為轉變為市場行為;風險投資公司必須獨立承擔風險,投資決策必須堅持市場導向,并善于在風險和回報之間作出優化抉擇;對被投資企業的篩選體現了市場競爭和優勝劣汰的準則;不僅如此,風險投資也有利于提高全社會資源的利用效率,因為風險投資家通過綜合評價,力求降低風險,取得最佳效益,這就會促進資源向優勢產業流動,從而也有利于經濟結構的調整。
四、發展我國風險投資的重點
從行業重點來看,普遍認為信息技術特別是網絡技術,以及生物技術是熱點。爭議主要反映在到底對哪個階段進行風險投資。有人講風險投資要支持最初的企業創立階段;有的人講應支持企業成熟階段,通過資金支持,加快上市,很快得到回報。據了解,美國的成功經驗表明,風險資金應主要投入在第二、三階段,即開拓期和成長期。一般來說,第一階段種子資金不超過基金總量的5%,這時投資風險最大;企業成熟階段,風險小,當然利潤也較少,通常由一些投資銀行和大公司參加投資,只占風險投資基金總量的百分之十幾;80%的風險投資是放在第二、第三階段的,第二階段,技術稍微成熟,投資于完善技術,開拓市場,第三階段市場開始接受產品,進一步增加投資,擴大市場。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五、我國風險投資存在的問題
1、資金來源有限,資本結構單一。雖然在全國技術創新大會的推動下,各地投入大量資金建立了一批以政府為主要出資人的風險投資基金或公司,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資金短缺問題。但這一方面限制了我國風險投資的資金規模,另一方面也使風險得不到有效分散。而目前西方各主要國家的創業資本中,來源于官方的只占一小部分,約8.3%。我國居民儲蓄有6萬億元,但他們很少把資金投資于高新技術企業。保險、養老等各種基金尚未開展風險投資業務,也缺少民間資本進入風險投資領域的渠道和運作保障機制。
2、風險投資的運作機制有待完善。一是投資方式需要調整。風險投資的投資方式通常是采取股權投資的方式,而我國有相當多的風險投資公司則以貸款的方式運作資金。二是完善評價機制。目前,我國風險投資項目評價體系帶有濃厚的人為色彩,缺乏嚴肅性、科學性。這些公司如果不在體制和運作機制等方面進行大膽改革,如果不能逐步轉到政府引導、企業主體投資、運行市場化方面來,這批資金將或不能有效地投入高科技,或不能持續健康發展,從而不能帶動高新技術產業持續穩定發展。
3、缺乏相應激勵和約束機制。許多風險投資公司基本上沿用傳統國有企業管理模式,還沒有建立起適合風險投資運行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這造成風險投資機構自身的人員素質、管理經驗都很欠缺,大部分投資公司對投資項目的后期跟蹤和輔導都跟不上,從而無法與國際上有實力的風險投資機構競爭。被投資方與投資方在投資理念方面存在差異,投資效率較低。
4、風險投資撤出機制尚未完全建立,風險資本出口不暢。風險投資追求超常規的股權投資收益,這種主動承擔風險的投資動機,在客觀上要求有一個順暢的退出通道。目前風險投資的出口有上市、回購、并購、清算等幾種方式。這幾種方式在法律保障和操作可行性方面均存在問題,這對未來的國內證券市場,乃至整個資本市場參與國際競爭形成了很大的壓力。
5、知識產權與無形資產沒有得到充分重視和保護。由于對知識產權保護不夠,使風險投資不敢涉足風險較大的中試前期的投資。影響風險投資公司對技術價值的肯定,也限制了風險投資對企業無形資產運作空間。
6、中介機構服務質量和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與風險投資相關的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科技項目評估機構、技術經紀機構、投資顧問機構等力量薄弱,缺乏相應的高素質專門人才隊伍。中介機構缺乏足夠的職業約束機制和理念,甚至有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報告。
7、法律未給予風險投資充分保護。在我國現有經濟法律法規中,有許多地方與風險投資運作規則相沖突。雖然《投資基金法》、《風險投資法》已列入國家立法規劃,但從總體上講,法律法規不健全和不成體系的滯后效應,仍是政府面臨和應解決的現實問題。
六、影響我國風險投資業發展的因素
風險投資業在我國投資業中尚屬起步行業,由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慢,所以投資的邊際收益率比較低,而且資本市場不夠健全,風險投資業的機制不夠完善等原因,造成風險投資業發展緩慢,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高科技儲備不足。
亞洲金融危機無情地摧毀各國金融系統的同時也提醒各發展中國家應注意提高高科技儲備。亞洲國家出現的“四小龍”、“五小虎”在追求高速發展的過程中主要是利用大量的資本擴張及大規模的資源投入,而不是依賴技術進步和高科技發展創造的新資源,因而形成金融泡沫,表面上經濟繁榮、資金勢力雄厚,遭到投機資本侵襲時不堪一擊,從而形成一場經濟危機。我國屬于發展中國家,雖然國家已經提出“科教興國”的基本國策,而且也在致力于科技革命,提高教育水平,但我國高科技研究與發展起步比較低,科技水平發展比較慢,而且科技成果轉化率低,科技進步在經濟增長中的貢獻率低,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科技成果推廣率一般在15%-25%之間,而發達國家高新科技的推廣率為60%-80%,可見差距較大,這是阻礙風險投資業快速發展的主要原因。
(二)資本市場不夠完善。
風險投資業的資金主要來源于社會居民,而社會居民傳統形式的投資方式主要是儲蓄,所以資金來源一般由銀行提供。近年來,我國政府對銀行利率連續調整,極大地刺激了居民消費,同時也鼓勵社會居民進行其他方式的投資,從目前國家對社會居民存款的分析來看,居民儲蓄存款尚有巨大的投資能力,如果說這部分資金沒有能更好地投資到各種產業中去,那么主要原因只能是目前金融渠道和金融工具不能滿足城鄉居民的投資要求,因此完善資本市場是當務之急。
(三)不規范競爭的危害。
風險投資業雖然是高風險行業,然而因具有較高的回報,因此,吸引了大量投資者,一方面投資者受高收益的誘惑,紛之沓來,盲目投資;另一方面由于風險大,投資者不可能長期保存風險企業的股票,為了通過股票交易達到資本增值的目的,投資者可能長期不斷轉讓股票,這樣造成風險更大,股價波動大,需要一種規范的機制來約束風除企業的投資行為。無序競爭是風險投資者的最大危害,風險投資企業由于追求巨額的利潤,都冒風險投資高科技行業,形成無序競爭,這種無序性表現為兩個方面:其一,往往一種產品有很多投資者一齊加入,無論生產、銷售均形成激烈競爭,如彩電、冰箱、VCD等民用電器,由于有前途、利潤高,所以很多企業爭相加入,更多的企業則是技術水平低,形成巨大浪費。其二,為追求高額利潤、減少風險,大多數企業不是在開發新技術、創新高科技上下功夫,而是紛紛使用國外成熟的高科技產品進行重復生產,從短期行為來看,確實創造了高額利潤,但由于缺乏長遠目標,產品壽命期短,而且總是步人后塵,對社會進步貢獻小。由于無序競爭對社會生產力的浪費、自然資源浪費危害大,因此可以說不規范競爭是風險投資者的障礙。
(四)風險投資業機制不健全。
由于風險投資業起步較晚,機制不健全是可以想象的,但正是不健全的機制,阻礙了風險投資的發展,這種阻礙首先源于風險投資對象是怎樣規模的企業,我國風險投資企業一般是對大、中型企業進行高科技創新和改造后進行投資的,而西方發達國家的風險投資主要集中于中、小型企業,對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投資有利于減少風險,靈活投資形式。而我國中、小型企業一方面缺乏資金,需要投資者加入;另一方面也缺乏高科技技術促成其發展,所以投資中、小型高科技企業應該成為風險投資業的主要對象。其次,我國風除投資業的資金來源只是憑借目前資本市場的籌資方式,而缺乏專門的資本市場和多層次、多樣化的金融體系扶持,因而要健全風險投資業必須健全金融機制。再次,資金退出能力差,導致投資者對回收投資的恐懼感,影響投資者不斷投入的積極性,特別是社會居民,希望有立竿見影的投資效果和靈活的投資方式,所以完善投資機制成為必然。
七、完善和發展我國風險投資的對策
(一)完善風險投資運作和退出機制。風險資本由職業風險投資人從社會募集而來,風險資本的退出機制是風險投資成功的基本保障。投資者之所以從事風險投資活動,最重要動因是成功的風險投資活動能帶來高回報。為實現這種高收益,風險投資活動需要可靠的運作和退出機制,如公開上市、企業兼并、出售和清算,為風險資本安全退出、實現價值提供保證。如果沒有可行的方案,投資者不會向風險企業投資,風險投資活動也將因難以籌集到社會資本而無法運行,投入——退出——再投入的風險資本有效循環就無從建立。
(二)發揮政府對風險投資的扶持作用。風險投資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各方面條件尚不成熟,因此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1)法律保障。高新技術風險投資的健康發展必須受法律的保護、制約和引導,而目前我國還存在知識產權法不完善、執法力度不夠,缺乏與發展風險投資相適應的中小企業管理法規等問題。必須盡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通過立法確定投資的優先發展領域,明確規定鼓勵、允許、限制、禁止的投資方向,對投資予以引導和調控。同時還要修改《公司法》中與風險投資相抵觸的內容。對某些暫時不便立法或不需立法的事項可用法規或暫行辦法進行規范,如制定建立風險投資基金、對風險投資公司及風險企業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法規,小型高科技企業在公司運作體系中的資本出資方式、出資額、對外投資限制、稅收、法人股處置方面的暫行規定等。(2)信用擔保。由于高科技風險投資風險大,許多國家為保護風險投資人的利益,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信用擔保體系。歐洲和日本的信用擔保機構基本上由政府設立,一般不以盈利為目的,主要目的是配合政府的產業規劃和高科技發展規劃。擔保的風險項目大多集中于本國或本地區有發展潛力的高科技項目。各國政府還設立信用擔保基金,對銀行向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貸款提供一定比例的擔保,鼓勵銀行向風險性大的高技術項目提供先期貸款。我國可以考慮由政府出資、銀行參與,成立專業性信用擔保機構;對較大型的風險投資項目,實行多家擔保機構聯保,以分散風險。(3)稅收優惠。80年代后,美國政府為促進高科技風險投資,進行了稅制改革。風險投資額的60%免征所得稅,其余的40%減半征收所得稅,使風險投資稅率由49%下降到20%,有力地推動了美國風險投資的發展。我國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對風險投資的促進作用不明顯,應加大稅收優惠力度,如適當減免風險投資收益的所得稅,對尚未實現的資本收益免稅,對其投資損失實行一定的稅收抵補,進一步改革增值稅計征辦法,允許高新技術企業按技術開發費、新產品轉讓費等的一定比例計算進項稅額進行增值稅抵扣,提高其投資回報率。
(三)大力培養熟悉風險投資業務,綜合素質高的風險投資人才隊伍。是否具有高素質的風險投資人才是決定風險投資成敗的關鍵因素。風險投資需要大批精通金融知識、(www.baimashangsha.com)懂得經營管理、有一定科技知識的復合型風險投資企業家,作為風險投資的靈魂,他們是聯接投資者和創業家的橋梁,風險投資的成功與否與風險投資家的素質高低密切相關。
眾所周知,高新技術的商業化問題非常重要,然而如何評估一項成果的商業化前景,則需要懂得技術、管理、金融等相關知識的復合型人才,特別是風險資本運作主導型人才、企業管理主導型人才、財務分析評價主導型人才、風險控制規避主導型人才等四類人才。目前我國還十分缺乏全面具備以上能力的風險投資從業人員。因此必須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完善的風險投資人才教育培養體系,同時提供包括經濟的、政治的、科技的等各方面完善的配套機制,為風險投資人才的快速成長提供必要的機會,建立涵蓋經濟、金融、管理、科技等多層次、高素質的人才網絡。另外,還要加快風險投資人才市場建設,建立一個風險投資人才流動和升遷的市場機制,為風險投資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創造一個寬松的市場環境。
(四)完善中介服務體系。推動證券公司、投資銀行等積極介入風險投資領域,提供戰略制定、產品定位、市場研究、資金籌措等中介服務,充當高科技投資項目供求雙方中介,溝通資金所有者與項目所有者,積極推動風險企業在的股票上市,充當風險資本退出的重要中介。大力培育各種代理、顧問機構,為投資者、風險投資機構和風險企業提供市場信息、決策咨詢和代理談判等服務。發揮律師事務所在風險投資機構建立、運營及退出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會計師事務所等評估機構在財務審計、技術估價、業績評估等方面的作用。此外,還需進一步優化風險投資的社會環境和科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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