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精]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減少和避免廚房發生工傷、火災事故以及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廚房工作人員。
3.生產操作規則
3.1廚房地面的油污、積水要及時清理,時刻保持地面整潔干凈;工作期間要穿防滑工作鞋,嚴禁穿拖鞋或赤腳作業。
3.2用完的刀、叉具及其它利器,應立即放回刀架處,以免意外割傷。
3.3使用大刀切砍排骨時嚴禁身后站立他人。
3.4滾燙的菜、湯、開水及稀飯,應由兩人配合搬抬,保持平穩。
3.5操作中接觸油、開水、湯等高溫液體時必須加強個人防范,避免被燙傷肌膚。
3.6操作使用碎肉機、和面機、壓面機時要保持手與機械危險部位有足夠的距離,以防范手指壓、割傷;并嚴禁帶手套操作。
3.7開爐工作期間,必須有人監察爐火,以防湯水溢出熄滅火陷,引發氣體泄漏,引起中毒或火災事故。
3.8定期檢查電氣設施,避免因油污積聚,產生漏電危險。
3.9切勿用濕手或濕布觸摸電掣開關,以免發生觸電傷害。
3.10清洗餐具時,要留意破損餐具或鋒利的邊緣割傷手部。
3.11定期清洗爐臺及抽油煙罩的油污,以免油污積聚發生火災。
3.12嚴禁用開水對煤氣瓶加溫或將煤氣瓶倒置使用;
3.13工作人員生產操作時必須嚴格認真,嚴禁在廚房內嬉戲打鬧、你推我趕。
3.14下班后必須將煤氣及電源總閥開閉。
4.個人衛生要求
4.1廚房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健康體驗及衛生知識培訓,取得《食品從業員健康證》方可上崗作業。
4.2廚房工作員生產操作前必須先用洗潔精清洗干羲幀/p>
4.3廚房工作員禁止留長指甲、長頭發、涂指甲油,并注意講究個人衛生。
4.4工作員上班期間必須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加工或分派食品時必須佩戴口罩。
4.5廚房內嚴禁人員吸煙。
5、食品采購及貯存要求
5.1采購人員必須通過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并索取相關食品的出廠合格證,嚴禁采購過期食品。
5.2必須采購新鮮
5.3嚴禁采購來歷不明或腐敗變質的禽畜肉或其它無產品標簽、檢驗報告的散裝食品。
5.4廚房應當設置有防鼠、防蟑螂、防蒼蠅及其它有害昆蟲的'防護措施。
5.5干貨原料必須離地隔墻、分類分垛貯存于干燥通風的倉庫內。
5.6廚房內嚴禁使用和存放滅鼠藥、殺蟲劑等有毒有害物質。
5.7食品存放嚴格做到生熟食分開,避免交叉污染。
5.8剩余食品必須在冷藏條件下的保存。
6.清洗及加工要求
6.1動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必須分池清洗。
6.2生產加工所使用的各種工具、容器、砧板、設施等必須天天清洗。
6.3魚蝦等海鮮類不準與畜禽類肉食混合清洗。
6.4餐具清洗必須做到一洗二過三消毒四保潔。
6.5蔬菜瓜果必須按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的順序操作,且浸泡時間不應少于2小時以上。
6.6冷凍肉類在烹調前必須先完全解凍。
6.7所有食品必須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塊食物的中心溫度不可低于70℃;豆漿煮沸后仍需持續加熱5-10分種。
6.8嚴禁使用發芽的馬鈴薯、野蘑菇、葫蘆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物質加工食品。
6.9廚房內嚴禁加工食用冷葷涼菜、四季豆。
6.10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必須高溫徹底加熱。
6.11妥善處理廢料殘渣、剩飯剩菜,每天定期清掃、清潔、消毒廚房內外,保持良好的環境衛生。
7.附則
7.1廚房必須指定專門的安全衛生責任人,每天監督檢查以上措施實施。
7.2廚房內發生工傷、中毒等突發事故時發現者必須及時有效地采取救援及向上級部門報告。
7.3違反上述條款者,初次給予警告處分,并處罰金10元;重犯者給予記過處分,并處罰金30元;屢教不改者將給解雇處分,并處罰金60元。
7.4本制度由廠部安全辦及廚房負責人共同貫徹落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一、為確保師生在校內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二、切實加強對同學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育同學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做到教育“常規化、細實化”。
三、校外行走嚴格遵循道路交通規章;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趕、不打鬧;按時上、下學;發生意外準時求助,同學間要相互關心。
四、校內不準追趕,上下樓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擠、不推、不搶,按次序行走。
五、年齡不滿十二周歲不準騎車,家校路程不超過1000米不準騎車。
六、定期檢修保養車輛,確保騎車安全。
七、校內不準騎自行車,進入校門后一律下車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擺放整齊有序。
八、進出學校的汽車必需減速慢行,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上下學時禁止車輛通行;校內禁止按喇叭;車輛到指定車位停放。
九、定期進行同學上下學出行狀況調查,杜絕乘坐“黑車”現象。
十、每位老師要做好管理工作,發覺問題準時對同學進行教育,關心同學改正錯誤。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一)市場營銷部(或相關部門)
1、在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前,必須查驗承租方的有效證件即:法定資格。并復印留存備查。
2、在與租賃方簽訂租賃合同時,要附簽治安、防火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
3、應關心和了解租賃方所開展的經營活動是否遵守政府的法規、是否履行與公司簽約的租賃合同及安全責任書,并及時與保安等有關部門溝通聯系。
(二)保安部
1、應把租賃場所的安全管理納入于公司安全防范的護衛體系。
2、要幫助租賃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確定安全管理的專(兼)職人員,并經常予以業務聯系和指導。
3、賃場所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
4、定期召開租賃場所負責人會議,及時把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的要求、任務以及公司的貫徹意見進行傳達和布置。
(三)租賃方
1、租賃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承租場所治安和消防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場所的安全工作負責。
2、承租場所必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租賃方需對承租場所進行改建和裝修,必須經公司審核同意,并報政府有關部門(治安、消防、文化)批準。
4、承租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電器,需要增添電器設備應向公司提出申請,得到許可后方能安裝和擴大容量。
5、場所在營業結束時,必須進行安全檢查;員工下班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6、各項經營活動必須遵紀守法,發現客人中有違法活動應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司保安部門或公安部門報告。
7、租賃方對上級主管部門(含政府職能部門)公司保安部門開展的業務工作和安全檢查,必須予以支持和配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規范公司治安、消防及其它安全工作。維護公司正常、穩定的辦公環境。
1、堅持“誰管理,誰負責”與群防群治相結合的原則
2、人事行政部歸口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門及各門店負責人為部門直接治安負責人。對所管范圍的治安消防負全面領導責任。
3、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防范意識,積極配合開展工作:
3、防火、防盜、防劫、防破壞、防詐騙、防爆炸及防治安害事故。
4、重要票據、單據必須入保險柜,現金原則上不過夜存放;20xx元以上必須存入銀行。
5、下班最后離開工作現場的員工,必須做好電、門及窗戶的檢查。
6、倉庫主管每周必須2次以上對倉庫的`門窗、貨梯等地方進行常規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發現事故苗頭、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及時向上級報告。遇緊急情況直接報警,同時報告上級負責人。
8、倉庫重地嚴禁外人進入;公事或工作聯系必須倉庫主管同意后方可進入。
9、具體處罰內容參照《人事管理制度》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道路貨物運輸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XXXX物流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公司概況
XXXX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XX日,注冊資金為XXXX萬元,經營范圍是:普通貨物運輸,專用運輸(集裝箱)。
法定代表人是:XXX
核準成立公司名稱:XXXX物流有限公司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副總經理XX,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 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二、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確保安全行車,杜絕和減少事故發生。
1、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學習,提高駕駛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2、嚴格執行安全行車“三檢測”,經常對車輛進行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在運輸過程中發現車輛故障或道路、現場影響安全行駛時,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以便得到及時解決。
4、加強對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做到車輛定期保養,及時維護,降低消耗,確保車輛安全技術性能良好。
5、按時進行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檢測工作。
6、停放車輛應選取安全的地點和位置停放,嚴禁在危險路段停放車輛。嚴格執行“安全第一”的指導方針,做到不開疲勞車、帶病車,不超速行車、酒后行車,不將車輛交無關人員駕駛。
7、發生交通事故,不得逃離現場,應立即向當地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事故情況迅速報告車隊長、安全員,積極配合進行事故調查和事故處理工作,并在規定時間內報保險公司。嚴格執行上級交通管理部門和運輸管理部門以及公司其他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規定。
第一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第二章方案安全生產管理
為認真落實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市交通局貨運分局與我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等相關規定和具體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市交通局貨運分局與我司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為依據,進一步加強公司內部安全管理,重點整治事故隱患,努力降壓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一是要狠抓對駕駛員的交通違法和事故的管理;二是要繼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三是要努力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確保年內不發生重、特大行車死亡責任事故,設備責任事故,嚴格控制事故指標在規定的范圍內,并低于本行業平均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由總經理蔣新建同志任組長,覃璞同志任副組長,其成員由韋會芬、劉義、費明等同志組成。具體職責是組織、領導、管理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和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以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形成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管理機制。
2、建立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檢查實行分級分層次進行,具體劃分為公司組織的安全檢查,部門單位的安全檢查,停車場、車隊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安技部,安全員的日常安全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實現安全生產。
3、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4、制訂《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增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責任感,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落實責任,真正做到各負其責,獎優罰劣。
5、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每季度組織駕駛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進行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6、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完善各類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抓好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檢測、綜合性能檢測和二級維護工作以及到期報廢處理車輛的處理工作。
四、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
1、為了加強車輛運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產作業系數,保證公司運輸業務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細則。
2、安全生產管理目標:重大事故為零;杜絕特大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追求無事故、無傷害、無損失。
3、駕駛員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作業時要嚴格遵守用戶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簽訂《交通安全承諾書》。
4、所有駕駛人員,聘用前必須經過公司規章制度、貨運知識、港口、堆場作業規則,工廠內作業規定、運輸線路熟悉及相關教育。通過實際駕駛操作,機械性能常識考試,以及綜合素質考查后,方可上崗作業。
5、嚴格執行安全行車“三檢制”,重點是危機行車安全的部位(如:轉向、制動系統),增強工作責任感。不按規定執行,一次罰款100元。
6、駕駛員在行車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反應,如發現隱瞞不報,處100—300元罰款。
7、行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報告,發現一次不報罰款300元。
8、行車過程中發生等級事故,按駕駛員聘用協議條款執行。公司規定不允許報銷的費用,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由駕駛員個人支付。
9、在視線不良的作業現場行駛,應注意觀察車輛、行人動態,時速應在15km/小時以內。
10、駕駛員每天交接班時,必須對車輛的重點部位,如: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傳動部位、燈光、照明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如發現漏檢,一次對兩班當班駕駛員各罰款100元。
11、公司每月將對運輸車輛進行一次全機檢查處理,以保持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12、車輛進出作業現場(堆場)時,應減速慢行,按規定進出,嚴禁逆行,發現一次超速行駛罰款50元。
13、叉車作業時,運輸車輛應與其保持10m以外的安全距離,裝箱作業須待叉車停穩后,運箱車輛方可進入作業區,根據叉車信號調整車位,嚴禁同時起動車輛。
14、車輛在堆場內行駛,不得緊靠集裝箱堆放區行駛,應保持5m以外安全距離,如發現違章操作造成刮箱,碰箱事故發生,當事人承擔全部損失。
15、工廠內作業,應注意避讓小車和乘座車,不得搶道行駛,如發現因違反規定發生事故,對責任人加重處理。
16、駕駛員在堆場內或廠區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公司主管部門處理,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如發現因此尋畔茲事,挑起事端者,除賠償損失外,將立即予以辭退。
17、事故調查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負責,相關人員應積極配合,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做到查不清原因不放過,不吸取教訓不放過,不采取措施不放過。
第三章安全檢查制度
為使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特制訂此制度。
一、安全檢查概述
1、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實行分級、分層次進行,具體劃分為公司總部組織的安全檢查,各經營單位組織的安全檢查,停車場、車隊組織的安全檢查和各單位安全員實行的日常安全檢查。
二、公司安全大檢查
1、公司總部組織的安全檢查,每年實施二次(即安全月活動的安全檢查和中秋、國際期間的安全檢查),由董事長或總經理帶隊,成員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各分管副總、公司辦公室和業務部部長、安技部全體人員組成。
2、公司安全檢查小組將深入各經營單位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各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機構是否健全、人員配備是否落實、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否良好,各項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完好,安全學習培訓有無按規定進行,各項安全檢查記錄是否齊全,對各經營單位的現場進行檢查,并由安技部人員做好檢查記錄。
3、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或安全隱患,由檢查小組即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書面報告安全檢查小組,安全檢查小組將委托安技部進行驗收、復檢,驗收合格,由安技部口頭向檢查小組組長匯報;如驗收不合格,由安技部重新開具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對經營單位負責人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實行定點跟蹤,直至整改合格。
4、安技部日常安全檢查。安技部對各經營單位的日常檢查,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時間在每月14日前后,檢查內容與公司安全檢查小組的檢查項目相同。
三、運輸經營單位的安全檢查
1、運輸經營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應每月組織一次對本部門的安全檢查,由第一安全責任人帶隊,成員由直接安全責任人、安技部全體成員、安全員等組成。
2、檢查小組檢查內容包括車輛審驗、維修記錄,各項安全檢查記錄,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駕修人員安全培訓、學習記錄,駕駛員違章情況及學習交通法規的記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狀況,指定專人對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3、對要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安全隱患,應即時開具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并指定專人跟蹤檢查,整改完畢后,由第一安全責任人或直接安全責任人驗收,至合格為止。 四、綜合經營部門的安全檢查
1、公司及其綜合經營部的第一安全責任人應每月組織一次對本單位的安全檢查,由第一安全責任帶隊,成員由直接安全責任人,安全員及其他工作人員組成。
2、檢查小組要深入各個運作場點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各項安全檢查記錄,員工安全培訓、學習的記錄,各種安全設施、設備的狀況,車輛回場必檢的記錄以及車輛出場記錄、供電線路等,指定專人對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3、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是安全隱患,應即時開具整改通知書,要求有關責任人限期進行整改,并指定專人跟蹤檢查,整改完畢后,由第一安全責任人或直接安全責任人驗收,至合格為止。
4、車輛的安全檢查。運輸經營部門下屬的各運輸車輛,其實際經營人應每月組織一次安全自查,自查的內容包括車輛的審驗及維修情況,運行車輛的狀況,車輛及駕駛的違章情況,違章駕駛員的培訓學習情況,車輛回場必檢及出場檢查的情況,發現隱患要即時整改,對自查情況要指定專人做好記錄,以備查驗。
5、各營運車輛駕駛員應按照職責及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日常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如果一時處理不了,要馬上報告公司管理人員,由公司管理人員組織人力進行整改,同時做好檢查記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為了預防事故發生或事故發生后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把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此預案。
一、重大事故的應急措施
1、一旦發生特、重大事故(指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迅速弄清出事地點、時間、傷亡情況等第一手資料,并及時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即董事長、總經理)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
2、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召集有關人員開會,研究有關善后工作的事宜,并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同時將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迅速派出安全專業小組和協調聯絡專業小組的有關人員及車隊長趕赴事故現場,一方面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另一方面協助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原因的調查及事故處理工作,同時請求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做好傷員的送治、搶救工作。
事故領導小組的負責人和有關成員要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以便使事故得到順利、及時的解決。
二、死亡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指死亡二人以下的事故),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立即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在弄清事故情況后,馬上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正、副組長及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安技部,同時將事故情況上報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2、運輸部的負責人、安全員等有關人員應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搶救傷員、協助交警部門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即時將情況報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三、一般事故的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死亡),安全員在獲情后,應將情況盡快
報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應立即報告安技部。
2、運輸部負責人應帶領車隊長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理,并與保險部門進行聯系,做好索賠理賠工作。
四、小事故的應急措施
發生小事故,車隊長、安全員在獲知情況后,應盡快報告運輸部負責人,運輸部負責人接報后,可委托車隊長、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前往事故現場進行處理,處理完畢后,應將情況報安技部備案。
第五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5、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6、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7、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8、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9、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二、車輛管理
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第六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一、管理人員的培訓
1、公司中層以上干部的培訓。
公司中層以上干部每年應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這項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負責,每次的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常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法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現代安全管理概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深圳市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等。
2、基層管理人員的培訓。
安全員的培訓。安全員應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知識的專業知識培訓學習。公司每年應組織安全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這項工作由安技部負責。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二、其他人員的培訓
1、駕修人員的培訓。每年對駕修人員進行兩次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3小時。安全員每月組織駕修人員進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1小時。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法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2、調度員的培訓。公司每年應對調度員進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深圳經濟特區消防條例》等。
三、新員工的培訓
1、新員工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2小時。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及安全生產的有關內容,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等。
2、新聘司機上崗前應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16小時。培訓的內容為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消防安全知識、汽車安全行車教程,培訓的教材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現代安全管理概論》、《汽車安全行車教程》、《駕修人員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落實責任,真正做到各負其責、獎優罰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市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追究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此辦法:
1、凡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安全生產抓得好,未發生任何事故的單位,可參加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評比,對評上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的部門,由公司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2、凡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未發生任何事故的第一安全責任人,直接安全責任人,可評比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由公司發給證書,并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3、未履行或未完成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而造成發生特大交通傷亡事故或特大火災傷亡事故,取消該單位評比一切先進的資格,對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直接安全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0元的經濟處罰。同時視程度給予警告、記過、降職、撤職等行政處分。
4、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而造成發生重大交通傷亡事故或重大火災傷亡事故,取消該單位評比一切先進的資格,對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直接安全責任人給予罰款5000—10000元的經濟處罰。同時視程度給予警告、記過、降職、撤職等行政處分。
5、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而造成發生交通傷亡事故或火災傷亡事故,取消該單位評比一切先進的資格,對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直接安全責任人給予罰款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同時視程度給予警告、記過等行政處分。
6、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而造成發生交通事故,雖未有死亡但經濟損失嚴重,對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
7、術語解釋。本辦法中所指特大傷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傷亡事故是指一次死亡2人以下的事故。
8、附則
本管理規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與本管理規范的規定有沖突的其他規章制度或條款,以本管理規范規定為準。
(蓋章)簽字:
重慶外經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一、總公司責任:
1、制定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2、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3、組織人員的培訓,再教育;
4、委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5、組織每半年、年終大檢查;
6、對責任人實施獎罰;
7、組織年終總結評比;
8、承擔國家規定的法律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責任。
二、分公司責任:
1、督促落實公司制度;
2、對每項工程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
3、協助總監落實監理部人員并督促到位;
4、每月向公司報告各項目的監理進展情況;
5、對項目的監理部進行考核和獎懲;
6、承擔公司規定的相應責任。如受到有關部門經濟處罰,按分成比例承擔相關責任。
三、總監理工程師責任:
1、本公司實行現場監理總監負責制,全面組織、領導、負責現場的具體監理工作并承擔相關責任。
2、嚴格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中的3.2.2規定執行,認真做好監理工作。
3、組織編制監理規劃和實施細則,做好五項審查,六方面檢查督促工作,正確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時報告。
4、做好工地現場巡視,大型項目到位率在80%以上,中型項目到位率在50%以上,一般小項目每周不少于一次。做好與項目經理的聯合周檢安全生產工作。
5、每月召開不少于一次監理部工作回顧、分析、總結研討會,不斷改進和提高自身素質。
6、每月向公司報告項目監理情況,
7、向分公司提交對項目組成員年度考核獎罰意見。
8、承擔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規定的相關責任。
四、總監代表職責:
1、嚴格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中3.2.3規定執行。
2、除規范3.2.4中規定不得行使之外的工作,凡總監不在現場時,均應認真代理總監工作。
3、協助總監做好安全生產聯合周檢工作,及時處理安全隱患的苗頭,防止事故發生并及時報告。
4、承擔公司制度規定的相關責任。
五、專業監理工程師職責:
1、嚴格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中3.2.5規定執行。
2、做好本專業范圍內的安全監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碰到難題及時報告。
3、承擔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規定的相應責任。
六、監理員職責:
1、嚴格按《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中3.2.6規定執行。
2、認真做好現場監理,發現問題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總監或公司報告。
3、承擔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規定的相關責任。
七、專職安全監理員職責:
專職安全監理員應當配合總監理工程師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監理委托合同實施安全監理,對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具體包括: (一)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監理工作
1、根據《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xx)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安全監理規劃分篇,明確安全監理的范圍、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2、對中型及以上項目和建質(20xx)87號規定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3、配合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審查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2)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與邊坡防護、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尤其是深基坑支護與土方開挖、高大模板、超高腳手架工程是否經專家論證通過。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5)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
4、檢查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上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監管機構的建立、健全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情況。
5、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6、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合法資格,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
7、審核特種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是否合法有效。
8、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二)施工階段安全監理工作(具體工作及重點檢查內容詳見附件)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2、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3、核查施工現場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
4、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并檢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
5、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1、安全性評價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更好地開展安全性評價工作,提高反事故工作的預見性和安全投資效益,實現安全生產的“可控、預控、在控”,減少和消滅一切不安全情況,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安全性評價的組織機構與管理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等內容。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組織機構
1、公司設立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各部門經理擔任。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是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的領導機構。
2、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下設安全性評價辦公室(歸口安健環部),安全性評價辦公室由安全監察專責和相關人員組成,辦公室主任由設備技術部經理擔任。
第四條職責
1、安全性評價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公司安全性評價的'組織、策劃、驗收、考核。
2)負責組織安全性評價結果發布,并提出考核意見。
2、安全性評價辦公室的職責:
1)負責公司安全性評價工作的計劃、實施、檢查、匯總、總結工作。
2)負責公司安全性評價基本知識、基本方法的教育培訓。
3)負責依據專業組查評結果和各項扣分的主要原因,填寫安全性評價檢查發現問題及整改措施表、安全性評價結果明細表、安全性評價總分表、安全性評價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整改建議及分項評分結果表、安全性評價扣分項目整改結果統計表,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4)負責安全生產主要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
5)負責安全性評價工作中生產設備技術管理。
6)負責生產設備運行是否符合安全條件。
7)負責各級反事故技術措施落實情況。
8)負責處理生產現場裝置性違章技術工作。
9)對各部門安全性評價工作進行評價,提出整改措施及獎懲意見。
10)負責對各部門安全性評價整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11)負責組織本專業技術人員對生產設備、安全生產技術進行全面評價并提出考核意見;對全公司主要生產廠房、建筑物進行抗震鑒定及制定抗災、防災預案。
3、總經理工作部的職責
1)負責防火、防爆、防汛、防震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消防主要規章制度建立、健全和執行情況檢查工作。
3)負責交通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 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 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 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 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 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 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 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 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條進入廠區嚴禁吸煙禁止攜帶打火機、火柴及其他火種進入廠區。需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管理制度”辦理動火手續。
第二條機動車輛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路線行駛需要通過“機動車輛禁止通行區時”必須按規定辦理“機動車輛通行證”并佩帶防火帽。
第三條化工生產裝置易燃易爆物品貯罐區輕質油品等易燃物質裝車臺嚴禁穿帶有鐵釘子的鞋以上這些崗位的工作人員禁止穿戴合成纖維服裝以防靜電。
第四條易燃、易爆物質生產、運輸、貯存區域在生產過程中嚴禁用石頭或鐵器敲打設備。
第五條嚴禁在生產裝置內和油罐區私自灌取油品和物料需要時需經車間主任或安全員批準并嚴禁在以上區域用汽油等輕質油品擦洗衣物、設備、零部件等。
第六條正常生產中不準隨便排放物料、油品、易燃、助燃和有毒氣體緊急狀態排空時必需按排好現場監護人停止周圍的一切火源有計劃地排空或安排在夜間人少時進行并做好防火措施。
第七條操作崗位上發現不正常氣味或其他可疑現象時應立即查找物料跑漏處進行處理采取緊急防火措施。
第八條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在生產過程中一般不準動火必須時除按規定辦理“用火票”外還必須采取特殊防火措施。
第九條在易燃易爆生產裝置中動火必須做到
1、焊接的火花焊渣不能飛濺到易燃易爆的貯罐、機泵和其他容易泄漏的設備上。
2、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得小于米。
3、嚴禁用氧氣倒吹乙炔管。
4、任何設備不準帶壓焊補。
第十條設備上的安全閥、壓力表、也面積、阻火器、報警器等必須保證完好不得隨意切斷或停用發生故障的要及時修復。
第十一條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區、易燃品罐區、易燃品倉庫區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和燒水做飯。
第十二條嚴禁在生產裝置區的高溫管線、加熱爐等設備上烘烤衣物、棉紗、抹布和食物。
第十三條生產區的一切消防設備應有在崗人員保管和維護并把這些設備納入交接班內容要班班交接保持完整好用。
第十四條崗位上的人員必須學會使用簡單的小型滅火器了接他們的性質和用途及滅火方法。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要求及內容。其目的是為了增強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掌握保證安全生產和消除事故隱患的技能,確保企業生產活動有序進行。
本制度適用于xx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保教育的領導工作。
2.2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環保教育的實施及宣傳工作,并對各部門安全、環保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2.3設備安全課負責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2.4管理部負責新進廠員工的安全、環保教育組織工作。
3術語和定義
3.1三級安全、環保教育
指對新進廠公司員工及工傷傷愈后重新上崗員工進行的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
4管理內容
4.1中層干部教育
4.1.1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和技術,有關行業的專業管理知識;
c)本職安全生產負責制,主要是在“三同時”、“五同時”中實現安全、環保的技術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
d)安全、環保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e)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f)典型事故和經濟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組長教育
4.2.1班組長教育由各單位負責自行組織進行,采取授課或答卷的形式。
設備安全課、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
4.2.2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相關標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和規范;
b)安全、環保的技術常識;
c)崗位危險源、危害因素、環境因素控制要點等;
d)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
e)本崗位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線路;
f)相關事故案例等。
4.2.3班組長教育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2.4目標值為100%。
4.3新進廠員工安全、環保三級教育
4.3.1對新進廠的員工(含工人、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等)都要進行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的安全、環保教育。員工入廠后到生產科領取《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員、各部門、班組分別負責進行相應內容的安全、環保教育,經考核合格,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簽字認可后,并將《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員存檔,方可辦理上崗手續,辦理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手續。未經安全、環保三級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工作。
4.3.2安全、環保三級教育的內容:
a)公司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基本知識;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公司安全、環保工作的一般狀況;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發生事故后應如何自救、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有關事故案例等。
b)部門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本單位的生產概況;安全、環保工作狀況;本單位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生產規則;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必須遵守的操作規程、緊急情況下的處置和疏散;有關事故案例等。
c)班組級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班組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范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生產設備、安全裝置、危害因素的種類、工作地點的環境及塵源、毒源、危險機件、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確使用的方法;發生事故時的緊急救護措施和安全撤離路線;事故案例等。
4.3.3新員工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3.4目標值為100%。
4.4變換工種和“四新”教育
4.4.1員工因工作需要變換工種(包括調整工作崗位),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下達《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JHAJ008),我公司負責組織變換工種教育,并報安技員備案。一般工種變為特殊工種,則由生產科組織,并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可上崗,享受相應的勞保待遇。轉為從事有害工種作業人員,具體按Q/PG G19G.014-20xx《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4.4.2變換工種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新崗位的操作規程;
b)新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知識;
c)新崗位設備常見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該崗位發生的事故案例及應吸取的教訓。
4.4.3采用“四新”作業時,由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環保教育,以答卷或實際操作的形式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實際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a)“四新”的基礎知識;
b)“四新”的性能、特點及其可能帶來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業人員避免事故的發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選用正確的勞動防護用品;
e)采用“四新”后發生異常情況時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f)安全、環保的有關要求。
4.4.5目標值為100%。
4.5復工教育
4.5.1員工因病假、事假、產假等離開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組織對其進行分廠(部門)級和班組級教育;工傷傷愈重新上崗,需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同“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并填寫《復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標值為100%。
4.6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訓教育
4.6.1安技員負責配合集團設備安全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復訓、考核發證。
4.6.2目標值為100%。
4.7全員教育
4.7.1集團公司采用電化教育或統一答卷等方式進行,教育周期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答卷,并統計建檔,將教育效果評價結果報安技員。
4.7.3培訓的主要內容是: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新政策、新知識、新技術;
b)安全、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
c)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標值為80%。
4.8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教育
4.8.1除參加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的專業培訓外,由設備安全課負責組織公司內部培訓。
4.8.2培訓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安全、環保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b)安全、環保管理以及技術、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識,有關行業管理的經驗;
c)傷亡事故、職業病、污染事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d)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e)重大危險源、重要環境因素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方法;
f)國內外先進的管理經驗;
g)本企業職業危害作業點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據其理化特性應采取的防護技術、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崗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于12學時。
4.8.4目標值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員工三級教育由管理部會同安技員進行,填寫《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JHAJ007),憑此卡領取個人勞保用品,該卡片由安技員存檔。
4.9.2安技員、管理部、公司工會應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環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簡報、黑板報、播放錄像等,不斷提高員工的認識。
4.9.3安技員、綜合科應配合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定期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做到特種工作人員持證100%,未經考核培訓人員,不準從事特種工作。
4.9.4在采用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時,技術科以及相關部門負責及時對有關員工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崗位教育。
4.9.5安技員負責制定年度安全、環保培訓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9.6安技員負責建立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檔案,新員工三級教育檔案要長期保存,其他教育檔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相關文件
GB/T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規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
GB/Z19579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
6記錄(表格)
JHAJ006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通知單
JHAJ007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員工變換工種通知單
JHAJ009復工安全教育卡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1范圍
手持式電動工具種類繁多,應用廣泛。挪動性大、振動較大,容易發生漏電及其他故障。觸電的危險性較大,故在管理、使用、檢查、維護上應給予特別重視。本制度規定了xxx水電有限公司各種常用手持電動工具保管、使用、試驗、維護檢查要求,以保證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GB3787-xxx)
《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電力生產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xxx試行版)》
《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A版)》
3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分類
Ⅰ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xxx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接地)導線連接起來,以這樣的方法來使可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Ⅱ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不僅依靠基本絕緣,而且它還提供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附加安全預防措施和沒有保護接地或依賴xxx條件的措施。Ⅱ類工具分絕緣外殼Ⅱ類工具和金屬外殼Ⅱ類工具,在工具的明顯部位標有Ⅱ類結構符號“回”。
Ⅲ類工具
工具在防止觸電的保護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電壓供電和在工具內部不會產生比安全特低電壓高的電壓。
4選購
所購買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須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認證。
工具出廠時,必須附有隨帶的詳細的產品使用說明書,說明書中應有獨立的章節說明工具使用時的安全要求,其內容必須包括必須注意的事項,可能出現的危險和相應的預防措施等。
工具的銷售和使用單位所經銷和使用的工具必須具有安全認證標志。
在正常運輸中,必須保證工具的安全技術性能不受震動、潮濕等的影響。
5保管
工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和腐蝕性物質的場所。
各使用部門、班組需將手持式電動工具分類進行編號,制定清冊,定置存放,明確責任人。
部門、班組安全員應按檢查試驗周期對部門及班組的工具進行定期檢查,需做試驗的應定期進行試驗并記錄備案。
部門及班組安全員負責統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臺帳。臺帳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冊、定期檢查試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等
6使用
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應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或安全操作規程,詳細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確使用方法。
在一般場所,為保證使用的安全,應選用Ⅱ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采用其他安全保護措施,如漏電保護電器,安全隔離變壓器等。整潔則,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在潮濕的場所或金屬構架上等導電性能良好的作業場所,必須使用Ⅱ類或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Ⅰ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xxx秒的漏電保護電器。
在狹窄場所如鍋爐、金屬容器、管道內等,應使用Ⅲ類工具。如果使用Ⅱ類工具,必須裝設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15毫安,動作時間不大于xxx秒的漏電保護電器。Ⅲ類工具的安全隔離變壓器,Ⅱ類工具的漏電保護電器及Ⅱ、Ⅲ類工具的控制箱和電源聯接器等必須放在外面,同時應有人在外監護。此類場所嚴禁使用Ⅰ類工具。
在特殊環境如濕熱、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使用的工具必須符合相應的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和電氣檢查
外觀檢查:
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緊固件是否齊全有效;
軟電纜或軟電線是否完好無損,保護接零(地)是否正確、牢固,插頭是否完好無損;
開關動作是否正常、靈活、完好;
電氣保護裝置和機械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工具轉動部分是否靈活無障礙,卡頭牢固。
電氣檢查:
通電后反應正常,開關控制有效;
通電后外殼經試電筆檢查應不漏電;
對于旋轉工具,通電后觀察電刷火花和聲音應正常。
手持電動工具在使用場所應加裝單獨的電源開關和保護裝置。其電源線必須采用銅芯多股橡套軟電纜或聚氯乙烯護套電纜;電纜應避開熱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電源開關或插銷應完好,嚴禁將導線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掛鉤在開關上。特別要防止將火線與零線對調。
Ⅰ類工具電源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或拆換。當電源離工具操作點距離較遠而電源線長度不夠時,應采用耦合器進行聯結。
工具電源線上的插頭不得任意拆除或調換。
插頭、插座中的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只能單獨聯結保護線。嚴禁在插頭、插座內用導線直接將接地極與中性線聯結起來。
工具的危險運動零、部件的防護裝置(如防護罩、蓋)等不得任意拆卸。
操作手電鉆或電錘等旋轉工具,不得帶線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轉動部分或電線,使用過程中要防止電線被轉動部分絞纏。
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完畢,必須在電源側將電源斷開。
在高空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時,下面應設專人扶梯,且在發生電擊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7檢查維護
工具必須由專職人員按以下規定進行定期檢測
每季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
在濕熱和常有溫度變化的.地區或使用條件惡劣的地方還應縮短檢查周期。
工具的定期檢查,除外觀檢查外,還必須測量工具的絕緣,用xxx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xxxMΩ,Ⅱ類不低于xxxMΩ;Ⅲ類不低于xxxMΩ。
長期擱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須測量絕緣電阻。如果絕緣電阻小于上表的規定,必須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工具如有絕緣損壞,電源線護套破裂、保護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進行修理,在修復前,不得繼續使用。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檢修應由專職人員進行,同時應配備必要的檢驗設備或儀器。
修理后的工具,不應降低原有防護性能。對工具內部原有的絕緣襯墊、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調換或漏裝,工具的電源線不得任意調換。檢修后的工具其絕緣電阻,經用xxxV兆歐表測試,Ⅰ類不低于xxxMΩ,Ⅱ類不低于xxxMΩ;Ⅲ類不低于xxxMΩ。工具絕緣部分經過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應進行交流耐壓試驗,試驗電壓標準分別為:Ⅰ類—xxxV,Ⅱ類—xxxV,Ⅲ類—xxxV。
使用部門和維修部門不得任意改變工具的原設計參數,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與原規格不符的零部件。
在維修時,工具內的絕緣襯墊、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裝,
工具如不能修復或修復后仍達不到應有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辦理報廢手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安全管理___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___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___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___、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___、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
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
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范本)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___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___、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
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___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___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
(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___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食品進口前,必須向省檢驗檢疫局申請備案,并保證所提供備案信息準確、真實。
二、公司在向省檢驗檢疫局申請備案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制準確完備的收貨人備案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證明書等的復印件及原件;
3、企業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4、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組織機構設置、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
5、擬經營的食品種類、存放地點相關材料及證明;
三、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時,應按規定通過備案管理系統填寫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備案申請表。提供收貨人名稱、地址、聯系人姓名、電話、經營食品種類、填表人姓名、電話及承諾書等信息,并確保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可以通過備案信息與本公司相關人員取得聯系。
四、若公司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等發生改變時,將及時通過備案管理系統提出修改申請,由省檢驗檢疫機構審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第二章食品標簽管理制度
為加強進出口食品標簽管理,保證進出口食品質量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應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積極配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省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本公司承諾進出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符合國家規定,誠實守信,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三、本公司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時,按照報檢規定提供正確完善的材料,如下:
四、若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涉及安全、健康、環境保護項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將配合檢驗檢疫機構銷毀或者退貨,由本公司相關負責人辦理退運手續,其他項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諾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督下進行技術處理,不能進行技術處理或者技術處理后重新檢驗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將銷毀或退貨。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訓
一、培訓目的:
1、強化員工的食品安全意識,增強職業素養,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2、通過對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和學習,強化員工自身的安全責任,確保公司食品經營安全。
二、培訓對象:
本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經營人員及經營活動有關人員,均應參加食品安全培訓。
三、培訓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規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培訓方式:
公司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以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和員工自學方式為主,以外部培訓為輔,任何人無正當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訓,并自覺完成學習計劃。
五、培訓時間: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季度組織員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制定年度員工培訓計劃。按照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六、培訓要求:
1、參加培訓人員不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還應掌握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的具體制定。
2、對新錄用員工及轉崗員工在上崗前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培訓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參加的需向公司請假,食品安全培訓將納入考勤管理,對無故缺席的按照勞動合同給予處罰、待崗和解聘的處理。同時,公司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有關崗位人員聘用、晉級、加薪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培訓組織:
公司食品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并對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及學習情況建立培訓檔案,對組織和參與情況、學習情況進行匯總、歸納、整理并進行歸檔。檔案保存期限不低于兩年。
第四章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檔案制度
第五章食品進貨查驗制度
一、票證查驗
公司采購食品時,應按照《食品索證索票規定》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并保存原件或復印件。向供貨方索取的具體票證如下:
二、外觀查驗
公司采購食品時,應對每批次食品進行外觀查驗,具體外觀查驗內容如下:
三、查驗問題處理
1、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采購部門負責辦理退貨;
2、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行銷售,由品管部負責進行無害化處理。
四、進貨查驗執行管理:
第六章食品倉儲管理制度
一、倉庫管理責任人:
倉庫管理員負責公司倉庫管理工作。
二、倉庫管理員崗位職責:
三、庫管員工作內容:
1。按送貨單驗收公司采購貨物,驗收內容如下:
2。驗收問題處理:
對于驗收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反饋給采購部。由采購部按公司采購制度處理。
3。驗收合格后的商品入庫管理:
4。商品儲存管理。
(1)分類存放:
(2)安全管理:
5。商品出庫管理:
6。庫存盤點管理:
庫管員每半個月要對庫存商品進行全面盤點,以核對實際庫存數,盤點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找原因,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七章進口和銷售記錄管理制度
一、食品進口記錄管理
1、食品進口記錄內容:各批次的進口食品需做好以下記錄:
2、食品進口記錄責任人:
二、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管理
1、進口食品銷售記錄內容:銷售記錄的內容包括下列信息:
2、銷售單據的填寫要求如下:
3、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管理方法:
進口食品銷售記錄由銷售部負責管理,具體要求如下:
第八章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制度
一、食品退市處置預案:
(一)當公司經營的產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止銷售:
(二)處置措施:公司員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于上述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二、食品召回釋義
(一)食品召回定義: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者按照規定程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
為保障食品安全,公司每季度組織銷售部和品管部對在售食品進行一次安全調查及評估,檢查所有在售食品是否有上述不合格項或潛在危害。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三)食品召回等級劃分: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1、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2、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3、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公司應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并按下列方法進行處理: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確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時處理和有效救援,公司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具體規定如下: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義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貯藏、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或者中毒人數超過30人以上(含30人)的;
2、食品安全事故影響范圍跨越縣(市、區)級行政區域,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3、其他以食品為載體,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責任人
公司總經理為本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第一責任人。
三、食品事故報告程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現或發生部門或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總經理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食監局報告;報告應采取電話、傳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如下:
1、初次報告:
2、階段報告:
3、總結報告:
四、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紀律:
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對發生或發現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均有義務直接報告總經理,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有隱瞞、緩報、謊報事件發生,公司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部門或個人經濟和法律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為規范職工食堂安全行為,保障食品衛生安全,確保職工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管理處所有職工食堂餐飲安全的控制。
處機關食堂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各單位負責本單位食堂的管理。
1 食堂工作人員
1.1 食堂工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 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換衣,嚴禁佩帶手鏈、戒指等裝飾物品。
1.3 要注意安全操作,嚴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戲打鬧,不得在廚房吸煙。
1.4 在廚房和餐廳內嚴禁穿拖鞋、短褲和赤膊。
1.5 嚴禁在操作間內隨地吐痰,亂扔廢棄物。
1.6 生病時應及時就醫,不準帶病上崗。
2 食品制作場所環境
2.1 應設置標志,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品制作區。
2.2 應設置紗簾、紗門、紗窗、防鼠墻裙及門擋板,配置滅蠅燈。
2.3 飯、菜、湯等食物應加蓋或紗罩,以防蚊蠅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 食堂內嚴禁存放化肥、農藥、強酸、強堿等有害物品。
2.5 食堂應配備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設備,垃圾箱和泔腳桶要加蓋,并當天清理。
2.6 操作臺、地面保持全天無積水、整潔;排油煙器要定期清潔,不得有明顯的積油流淌現象。
2.7 廚房間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和滅火毯。
2.8 堅持每餐餐后清掃,每周一次大掃,保證室內外清潔;
2.9 下班時,要關閉煤氣、水電,在確保無異常情況后鎖好門、關好窗。
3 食堂炊食用具
3.1 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 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著地存放。
3.3 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應在使用后應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 食品原料的采購
4.1 定購熟食品應當確認生產經營者有有效的食品衛生許可證,把好食物采購關。嚴禁腐爛、變質和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入庫。
4.2 購買肉類及其制品時,必須購買衛生免疫部門檢驗合格的。
4.3 嚴禁購買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產制品。
4.4 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5 食品加工過程
5.1 蔬菜清理后,應先洗后切,菜要洗凈,防止泥土或昆蟲夾雜在菜中。
5.2 對直接入口的食品,應使用專用餐具盛裝、發放。
5.3 在切制食品時,應生熟分開,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潔。
5.4 食品必須燒熟煮透,隔餐隔夜須回燒。
5.5 使用明火時,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6 食品存放
6.1 食物應在專門的庫房存放,實行“三隔離”,熟與生隔離;成品與半成品隔離;食品與雜物隔離。
6.2 食品入庫后應分類、分架、離墻離地存放,并定期對食品進行檢查,發現變質、過期食品應及時處理,出庫時要做到“先進先出”。
6.3 需冷藏的.原料、食品應進行冷藏。
7 刀、機具的操作
7.1 刀具操作時應注意力集中,防止切割手指;刀具應放置在刀架上并防止刀具掉落,不得放置在櫥柜或抽屜內,以免誤傷;不得以刀具代替開瓶器;破損的玻璃器皿及陶瓷器皿或遲鈍的刀具,不得勉強使用。
7.2 要熟悉機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裝置及知識,使用壓力鍋、蒸飯箱要正確開啟,防止蒸汽燙傷。
7.3 熟悉電氣用具用電常識,濕手不得操作帶電設備和接觸電源插座及開關,以免觸電。
7.4 嚴格遵守液化氣、煤氣安全使用規定,做到勤檢查、不泄露,使用后關閉氣閥,防止火災。
8 監督檢查
8.1 食堂管理人員對食品質量衛生、食堂衛生及工作人員衛生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8.2 辦公室及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餐飲衛生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相關記錄,對提出整改的問題應跟蹤解決。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為落實本公司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并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準入制度
本公司經營的預包裝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范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系,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準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采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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