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3.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并設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4.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5.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6.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7.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8.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后方可上崗;
2.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3.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4.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5.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2
一、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解除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六、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首飾、涂指甲油、不穿潔凈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七、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核,具優者給與表揚或獎勵:對總和考核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九、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3
一、健康管理的范圍和要求
1、健康體檢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范圍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職工作人員。
2、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組織辦法
1、管理職責:對所有進入本店工作的員工將安排其到當地的防疫站進行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本店工作,將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
2、上崗體檢: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員均須上崗體檢,到本店制定的市衛生防疫站進行體檢,并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范圍包括料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據體檢結果上崗:如果體檢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進入本店開始上崗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將不予安排進入本店上崗工作。
4、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店內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的健康證,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的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店經理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安排員工到指定市防疫站進行統一年檢。
6、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工作。如員工在職工作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如果屬于暫時性的,管理組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復檢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愈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組應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觸的崗位上。
7、監督檢查:店經理對每年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員應立即指出責令作出正確處理,并對違規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扣罰。
三、員工其它衛生管理規定
個人衛生要求: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發、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衛生。食品生產操作人員進行操作接觸食品前以及接觸污染物后必須將手洗凈,方可進行從事操作或接觸食物。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4
為了規范公司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加強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根據有關法規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監護制度,保證職業健康監護工作的落實。
2、公司安環部組織對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發現職業禁忌或者有與所從事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4、及時掌握本單位各崗位職工的實際情況,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有關危害的作業。
5、公司安環部組織定期職業健康檢查,周期為一年,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承擔。
6、公司安環部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員工,發現健康損害或者需要復查的,及時通知本人,并做出處理意見;員工有權查閱復印其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未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8、體檢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病人后通知公司和勞動者,按規定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公司及時向安監部門報告。
9、公司安環部組織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每人一檔,長期保管,不得丟失和轉借;并負責將職工健康人員體檢情況進行統一匯總。
10、安環部負責將各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監測結果告知各單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并將檢測、評價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按規定上報政府主管部門,并在作業場所醒目位置進行公告。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5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或者專業人員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制定本制度。
一、門店食品安全員負責門店的.日常食品安全自檢自查并負責報告。自檢自查內容包括個人衛生、清潔與消毒、溫度控制、蟲害控制、交叉污染、標識和可追溯性、產品監控、記錄等。
二、門店收貨部負責收貨區的自檢自查,包括產品的標識、質量、包裝、清潔、包材、添加劑等,并配合門店食品安全員的檢查。
三、營業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區域內的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每日檢查表》上,并填寫行動計劃進行整改。
四、門店防損部負責門店整體公共區域和蟲害控制的自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匯總記錄,配合門店食品安全員的檢查。
五、門店工程部負責門店各種設備設施的自檢自查,必須保證設備設施正常運轉,并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每日維修記錄表中。
六、門店食品安全員應定期對門店所有食品安全相關工作進行審計,并形成審計報告,報告給門店店長。
七、門店店長應仔細閱讀審計報告中的問題,并跟進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6
目的:
為保證我司的食品生產安全,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對食品從業人員實施統一的健康管理,為規范操作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適用范圍:
適合公司所屬的各生產,及各部門與食品有接觸活動的相關人員的健康管理。
管理規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圍和要求
1、健康體檢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范圍包括:生產、食品的分公司和生產包裝容器等相關產品的生產車間的一線生產人員、質檢人員、設備維修人員、原輔材料和成品倉庫保管人員、食堂工作人員,倉庫保管人員,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員,質檢科從事檢驗的工作人員,質檢科、設備科從事技術服務需要進入分公司生產車間的工作人員等。
2、食品從業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組織辦法
1、管理職責:管理職責:廠辦負責聯系開發區衛生防疫站負責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門的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年檢等工作。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直接解除食品飲料的崗位,將追究部門、生產車間正職領導的責任。
2、入廠體檢:入廠體檢: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圍內的食品從業人員,均須經過入廠體檢。如果有員工調往需直接接觸食品的崗位,也應立即辦理健康證方可上崗。由廠辦指定開發區衛生防疫站為定點單位,進行入廠體檢,并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范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據體檢結果上崗:根據體檢結果上崗:上述人員如果檢查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入廠從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分公司辦公室應通知所屬部門,并申報分公司質檢科,由所屬部門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廠。
4、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分公司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健康證,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具體見附表《員工健康證信息臺帳》。
5、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分公司辦公室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健康證的年檢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分公司辦公室聯系當地疾控中心的授權指定單位,統一組織健康年檢。
6、年檢結果的處理: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飲料生產的員工在任職過程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公司將有權將其調離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崗位,員工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分公司辦公室將健康證年檢情況及時通知所屬部門,如查出不合格人員應上報總經理。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人員,如果屬于暫時性的,管理者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復檢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愈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應安排其他適合的崗位,決不可繼續留在原崗位。分公司辦公室應將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情況和相應人員安排情況詳細記錄在《員工健康證信息臺帳》中。
7、監督檢查:監督檢查:質檢科對每年的健康證年審情況進行監督管理。重點檢查是否從事直接接觸食品崗位的人員都納入了健康證的管理,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人員,是否進行了妥善的安排。如果發現不合格的情況,應立即指出并責令做出正確處理,并對違規的部門或生產車間進行考核扣罰。
三、員工其他衛生管理規定
個人衛生要求: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衣著應外觀整潔,做到常剪指甲、常理頭發、經常洗澡等,經常保持個人衛生。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在進行操作接觸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觸污染物以后必須將手洗凈,方可從事操作或接觸食物。食堂中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時,除將手洗凈,還必須使用工具售貨。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7
一、從業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四、對新參加工作及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在職從業人員應進行衛生培訓,培訓情況應記錄。
五、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六、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應進行消毒。
七、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1、開始工作前。
2、處理食物前。
3、上廁所后。
4、處理生食物后。
5、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6、咳嗽、打噴嚏、或擤鼻子后。
7、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8、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9、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八、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宜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九、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人食品處理區。
十、食品處理區內不得有抽煙、飲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十一、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8
為規范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鑒定與診斷、職業病人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職責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1、負責職業健康監護的管理,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其管理檔案,并按規定妥善保存。
2、負責職業病人的診斷與職業病鑒定工作的組織協調。
3、負責制定職業健康檢查年度計劃和經費預算。
4、負責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和人數的核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的制定。
5、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結果,確定員工的作業工種。
6、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為職業病的,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二)人事主管部門
配合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開展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第二上崗前體檢的管理
(一)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錄用人員、轉崗到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人員和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臨時工。
(二)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健康檢查不合格的,發現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第三職業禁忌證的管理
(一)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
(二)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接觸噪聲和有機溶劑的作業;
(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第四在崗期間體檢的管理
(一)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
1、直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
2、雖不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但由于作業場所未隔開,防護設施未到位,導致與直接接觸員工同樣的或幾乎同樣的接觸的`員工。
(二)職業健康檢查周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如實告知員工。
(四)對健康損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員工,應當妥善安置;
(五)對需要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員工,應當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
第五離崗時管理
(一)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為:準備退休、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
(二)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離開公司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本公司如實、無償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四)準備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崗位時,如最后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離崗后仍有可能產生慢性遲發性健康損害的員工,要安排離崗后的醫學隨訪。
第六應急體檢的管理
生產過程中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可能導致勞動者急性健康損害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及時組織進行應急健康檢查。
第七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的管理
(一)公司承擔員工職業健康檢查、醫學觀察、醫學隨訪的費用。
(二)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第八職業健康檢查的準備
必須委托取得資質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并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1、基本情況;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接觸人數、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濃度或強度資料;
3、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及原輔材料、產品名稱等情況;
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及其他有關資料。
第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管理
(一)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的基本內容包括
1、職業危害申報材料;
2、公司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出具的的委托書;
3、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結果、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
4、、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計劃;
5、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評價報告書”;
6、對職業病(疑似)患者、健康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救治診療資料;
7、對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證者處理和安置的記錄;
8、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從業人員體檢結果告知的相關證明材料、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的相關資料;
9、其他相關資料。
(二)公司建立接觸職業危害員工個人職業健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9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2、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3、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詳細記錄。
5、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6、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
7、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并熟記本崗位衛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8、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后必須洗凈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
二、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三、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餐飲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程。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廁,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
3、遵循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從事食品原料處理后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堅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從業人員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礙食品安全的首飾。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的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0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采購員、庫管員、廚師(學徒工)、洗碗工、洗菜工、傳菜人員、售菜人員、服務員及食品安全管理員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1
目的:
為保證我司的食品生產安全,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對食品從業人員實施統一的健康管理,為規范操作特制訂本管理辦法。適用范圍:適合公司所屬的各生產,及各部門與食品有接觸活動的相關人員的健康管理。
管理規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圍和要求
1、健康體檢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范圍包括:生產、食品的分公司和生產包裝容器等相關產品的生產車間的一線生產人員、質檢人員、設備維修人員、原輔材料和成品倉庫保管人員、食堂工作人員,倉庫保管人員,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員,質檢科從事檢驗的工作人員,質檢科、設備科從事技術服務需要進入分公司生產車間的.工作人員等。
2、食品從業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組織辦法
1、管理職責:廠辦負責聯系開發區衛生防疫站負責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門的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年檢等工作。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直接解除食品飲料的崗位,將追究部門、生產車間正職領導的責任。
2、入廠體檢: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圍內的食品從業人員,均須經過入廠體檢。
如果有員工調往需直接接觸食品的崗位,也應立即辦理健康證方可上崗。由廠辦指定開發區衛生防疫站為定點單位,進行入廠體檢,并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范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據體檢結果上崗:上述人員如果檢查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入廠從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分公司辦公室應通知所屬部門,并申報分公司質檢科,由所屬部門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廠。
4、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分公司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健康證,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具體見附表《員工健康證信息臺帳》。
5、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分公司辦公室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分公司辦公室聯系當地疾控中心的授權指定單位,統一組織健康年檢。
6、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飲料生產的員工在任職過程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公司將有權將其調離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崗位,員工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分公司辦公室將健康證年檢情況及時通知所屬部門,如查出不合格人員應上報總經理。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人員,如果屬于暫時性的,管理者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復檢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愈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應安排其他適合的崗位,決不可繼續留在原崗位。分公司辦公室應將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情況和相應人員安排情況詳細記錄在《員工健康證信息臺帳》中。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2
1.0目的
確保員工的健康與個人衛生處于受控狀態,以預防可能引入的生物性(如傳染病等)、化學性(如化妝品等)、物理性(如飾物等)食品安全危害。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特制定本要求。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與包裝材料、食品原料、生產線和成品直接接觸的員工的健康、衛生控制。
3.0職責
3.1廠部負責編制本制度,各相關部門嚴格執行。
3.2辦公室負責安排員工身體健康檢查工作,生產科及各生產班組負責當班組工人的衛生控制工作。
4.0程序
4.1生產、檢驗及生產管理人員上崗前,須先經過衛生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公司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衛生監督員1次/月檢查,填《定期衛生檢查表》。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食品加工車間工作:
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每年檢查一次,1次/月,新聘員工時。
4.2發現工作人員因健康可能導致產品、原料污染時,應及時將可疑的健康問題匯報告衛生監督員。衛生監督員應檢查工作人員有無可能污染產品、原料的受感染的傷口,填《日常衛生檢查表》。每天開工前檢查次。
4.3個人衛生:
1)食品加工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得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勤理發,勤洗澡,勤換衣。
2)進車間前,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并洗手清潔。
3)食品加工人員上崗后遇下述情況之一者,各班組長監視執行洗手消毒:
上廁所之后;
處理被污染的物品之后;
從事與生產無關的其他活動之后。
4)不得將手表和各種飾物及與生產無關的個人用品帶入車間。
5)不得穿工作服、鞋進入廁所或離開車間。
6)食品加工人員上崗前應洗手消毒,其工作服、工作帽應定期清洗消毒。
7)嚴禁在車間內吸煙、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8)進入生產加工車間的其他人員(包括參觀人員)均應遵守上述規定。
車間領班上班時負責考核人員的個人衛生遵守情況,并下班時填寫《日常衛生檢查表》。
5.糾正措施
a)未及時體檢的員工應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調離原工作崗位或不許上崗,未參加培訓的員工應及時組織進行食品衛生相關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b)受傷者應調離原工作崗位或重新分給其不接觸產品的工作。
c)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糾正,班長或副班長應針對不符合情節影響程序采取適當措施,如上廁所之后或處理被污染的物品之后未按要求洗手消毒而進入車間作業時,報質量負責人確定處置方案。
6.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需建立相應記錄,并保存兩年以上。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3
人民醫院藥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l、對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實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確保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符合規定的健康要求。
2、凡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包括藥品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審核、調配、院內制劑生產的人員,應每年定期到進行健康檢查。
3、新職工進藥劑科的工作,必須體健合格后方可上崗。
4、健康檢查的項目有:內科、眼科、皮膚科、精神科、胸透、肝功能、腸道致病菌等;質量管理、藥品驗收和養護崗位人員應增加辨色障礙(色盲和色弱)的體檢項目。
5、發現有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的疾病由相關部門提出立即停止工作的建議,并報藥劑科負責人批準后調離崗位;颊呓浿委熑,需重返原崗位,經本人提出申請后,應經檢查合格后,由相關部門確認后,提交藥劑科負責人安排。
6、建立職工健康檔案,歸檔保存。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4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方可上崗,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并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帶首飾、假發、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噴灑香水、化妝、涂抹指甲油;離開工作崗位時,要換下工作服,不得將工作服穿離工作崗;工作服及工作帽應經常換洗...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5
為了提高食品在我公司各個環節的安全性,保證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避免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根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主要內容如下:
一、食品安全事故的環節包括:
1、供貨商或生產商的食品經營的相關資質不健全(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相關證照不齊全。
2、食品貯存、運輸等環節環境設施簡陋、有污染源、防鼠防蟲設施失效等。
3、散裝變質食品(或無法辨別其質量)、過期食品、污染食品、色素或添加劑超c標食品、腐壞食品等。
4、國家或者地方有部門已經嚴令禁止生產和流通的相關食品。
二、上述各類相關食品經過發現或者認定其具有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對有可能發生嚴重事故隱患的可以直接向食品主管部門上報。保證廣大消費者的健康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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