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評估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風險評估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1
1.目的
識別企業在生產(管理)、服務、活動過程中能夠控制與可能施加影響的危害,評價和確定一級風險、二級風險和重大風險,以確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基礎與依據,并進行有效控制。
2.范圍
本廠生產活動區域和全體員工。
3.內容
3.1評價組織及職責
(1) 本廠成立風險評價小組
組長為本廠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成員。
(2)職責
組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審批《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風險評價工作。負責風險評價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進行風險評價定期評審;
成員:對各單位上報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本廠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2風險管理
(1) 危害識別
1)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
①火災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時間或事故的活動或行為
②沖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③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同位素輻射);
④暴露于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⑤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設備的腐蝕、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包括水、氣、聲、渣、廢物等污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時還應考慮:
①人員、原材料、機械設備與作業環境;
②直接與間接危險;
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及緊急狀態;
④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及將來。
(2)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類別: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3)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物質:火災、爆炸性物質;毒性物質;
2)物體: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4)有害作業環境:
1)作業場所缺陷:間距不足;信號、標志沒有或不當;物體堆放不當。
2)作業環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濕度不當;外部噪聲;風、雷電、洪水、野獸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設計、監測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糾正措施不當;(人機工效學);
2)人員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訓不足;雇用不當或缺乏檢查;超負荷;禁忌作業等;
3)工藝過程、作業程序缺陷;
4)相關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識別的范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10)后期服務活動。
3.4危害識別的方法
危害識別以事先分析為主的思想為指導,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檢查表(scl)、現場觀察法等多種方法,可單獨或聯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檢查表(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3)現場觀察法:由專家和咨詢師組成現場調查組,通過現場實地觀察、詢問、交談,從而快速識別出部門的環境因素;
3.5危害識別的步驟
(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設計危害識別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寫《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管理部門;
(3)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4)安全管理部門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小組討論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6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范圍
1)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裝置;
3)儲存設施;
4)檢維修作業;
5)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
6)拆遷工程;
7)后期服務活動。
(2)評價準則的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3)評價準則
采用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嚴重性s及風險度r進行,r=l×s
1)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參照表1來制定
表1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
等級
標準
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作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防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危險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發生后果的嚴重性s參照表2來制定
表2事件后果嚴重性s判別準則
等級
法律、法規
及其他要求
人
財產
(萬元)
停工
環境污染、資源消耗
本廠
形象
5
違反法律、法規和標準
死亡
>50
部分裝置(>2套)或設備停工
大規模、
本廠外
重大國際、國內影響
4
潛在違反法規和標準
喪失勞動能力
>25
2套裝置停工、或設備停工
本廠內嚴重污染
行業內、本廠內
3
不符合本廠安全方針、制度、規定等
截肢、骨折、聽力喪失、慢性病
>10
1套裝置停工或設備
本廠范圍內中等污染
地區影響
2
不符合本廠的安全操作程序、規定
輕微受傷、間歇不舒適
<10
受影響不大,幾乎不停工
裝置范圍污染
本廠及周邊范圍
1
完全符合
無傷亡
無損失
沒有停工
沒有污染
形象沒有受損
3)風險的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和實施期限參照表3來制定
表3風險等級判定準則及控制措施
風險度r
等級
應采取的行動/控制措施
實施期限
20-25
巨大風險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繼續作業,對改進措施進行評估
立刻
15-16
重大風險
采取緊急措施降低風險,建立運行控制程序,定期檢查、測量及評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慮建立目標、建立操作規程,加強培訓及溝通
2年內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慮建立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但需定期檢查
有條件、有經費時治理
<4
輕微或可忽略的風險
無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記錄
(4)風險等級的確定
1)在進行風險評價時,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①火災和爆炸;
②沖擊和撞擊;
③中毒、窒息和觸電;
④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⑤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機工程因素;
⑦設備的腐蝕、缺陷;
⑧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2)在確定重大風險時,應考慮:
①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②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嚴重性;
③企業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3)按風險度r=可能性l×嚴重性s,計算出風險值。
風險值r≤8的確定為一級風險;
風險值r在9~12的確定為二級風險;
風險值r在15~16的.確定為三級風險;
風險值r在20~25的確定為重大風險。
3.7危害的分級管理
(1)危害管理分為二級:
對判定為一級風險和二級風險的危害,作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進行控制管理;
對判定為三級風險和重大風險的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報本廠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控制措施進行整理、匯總,形成本廠《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報本廠評審小組組長批準。并將批準后的本廠《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反饋到各單位。
(2)對確定為重大風險的應制定《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序號
危害
潛在事件及后果
風險等級
部門、裝置、工藝、設備
改進措施
操作、技術人力資源需求限制
評估
負責人
備注
1
2
(3)對確定為重大隱患的項目的風險,本廠應制定隱患治理方案,明確責任人、責任部門、技術方法、資源、時間表,并定期對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隱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實施。重大隱患項目治理結束后,有關部門應進行驗收,形成報告。
本廠對重大隱患的項目應建立檔案,對項目的立項、治理、竣工驗收等過程進行管理。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評審意見;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竣工驗收報告。
3.8風險的控制
(1)本廠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采取措施消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本廠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該先考慮消除危害,再考慮抑制危害,修訂或制定操作規程,最后采用減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風險;同時還應考慮: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企業的經營運行情況、可靠的技術保障和服務。
(2)控制措施的選擇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危害。
3.9風險信息更新
本廠應不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1)識別、評價的時機
1)對于常規的活動每隔一年應組織一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
2)對于非常規性(如拆除、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項目、開停車、較重要的隱患治理項目和較重要的工藝變更、設備變更項目等)的危險性較大的活動,在活動開始之前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等),并經有關領導嚴格審批。如果有發生嚴重事故可能的作業活動,還應制定應急措施、編寫應急預案,并且要在活動或施工之前進行演練。
3)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2)危害(風險)的更新按以下原則進行:
1)各部門將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和《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交本廠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人員(或評價小組)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判定,修改后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2)安全管理部門、對口部門分別保存危害更新所產生的記錄。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風險管理,及時識別、系統分析經營活動中與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合理確定風險承受度和風險應對策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風險是指公司經營活動中與公司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風險,包括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等。
本制度所稱風險評估是指通過對基于事實的信息進行分析,就如何處理特定風險以及如何選擇風險應對策略進行科學決策。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各部門為公司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責任機構,具體職責:
(一)對公司經營活動中的風險進行識別;
(二)對識別的風險進行評估,辨識評估出風險等級并將中、高風險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管理層,上報內容應包括:風險發生地、發生原因、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擬采取的應對措施等。
(三)執行審批后的風險應對預案,并及時反饋風險的應對、解決結果;
(四)對識別的風險進行監控,發生變化時重新評估,并根據新辨識評估的風險等級進行相應的處理;
(五)年中、年度對風險評估管理工作進行總結。
第四條公司企劃部門為公司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具體職責:
(一)負責制定公司的風險評估方案;
(二)負責組建風險評估工作小組;
(三)負責審核風險清單、應對預案;
(四)擬定公司風險評估報告,上報公司管理層。
(五)負責建立經營環境監控體系,切實監控并記錄內、外部經營環境和條件的變化,以修正風險識別與評估。
(六)負責建立風險預警指標體系,要求各具體部門定期提供數據,進行指標分析;對于超過風險預警值的指標,應確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第五條財務部門的風險評估
(一)負責建立流程識別和應對會計法規、準則、制度的變化,評估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二)負責建立溝通渠道和流程參與公司業務操作流程的變化,評估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第六條公司管理層主要職責為:
(一)審定公司各部門風險管理工作職責;
(二)批準風險應對預案;
(三)研究、確定公司重大風險事項及應對預案;
(四)審定內部審計部門提交的公司風險管理方面的報告,并報董事會審議。
第七條董事會負責審議公司管理層提交的公司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批準風險管理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章風險評估的頻率
第八條風險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根據實際需要增加評估的頻率。
第九條當出現下述情況時,應考慮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一)企業經營模式發生重大變動;
(二)企業所使用的信息技術發生重大變動;
(三)關鍵人員變動;
(四)企業所適用的會計準則發生重大變動;
(五)購并的.發生、金融工具的使用等等涉及到復雜的會計處理要求的事項發生;
(六)其他。
第四章控制目標的設定和傳達
第十條企業董事會應當按照戰略目標,設定相關的經營目標、財務報告目標、合規性目標與資產安全完整目標,并根據設定的目標合理確定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的風險水平。
第十一條公司董事會應定期更新和修正公司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風險管理目標;
第十二條公司管理層應向各部門清晰傳達了公司的戰略目標、經營目標和風險管理目標(如通過工作準備會等),并進行目標分解。
第十三條公司企劃部負責風險評估方案的制訂,風險評估方案須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后執行,風險評估工作由企劃部組建風險評估小組負責風險評估的具體工作。
第五章風險識別
第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評估方案的要求,全面系統持續地收集相關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及時進行風險評估,準確識別與實現控制目標相關的內部風險和外部風險。
第十五條公司各部門在進行風險識別時,可以采取座談討論、問卷調查、案例分析、咨詢專業機構意見等方法識別相關的風險因素,特別應注意總結、吸取企業過去的經驗教訓和同行業的經驗教訓,加強對高危性、多發性風險因素的關注。
第十六條各部門及子公司應廣泛、持續不斷地收集與本公司風險和風險管理相關的內外部信息,包括歷史數據和未來預測。風險信息的收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戰略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戰略風險失控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國內外宏觀經濟政策以及經濟運行情況、行業狀況,國內外產業政策、項目工程市場需求與供給狀況等與戰略有關的信息;
2.財務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財務風險失控導致危機的案例,重點收集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質量、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現金流量、成本核算、資金結算等方面的信息;
3.市場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市場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主要客戶資信、競爭對手等方面的信息;
4.運營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運營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與企業治理、投資決策、項目管理、人力資源等各方面的信息;
5.法律風險方面,收集國內外企業忽視法律法規風險、缺乏應對措施導致企業蒙受損失的案例,重點收集國內外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往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七條公司識別內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董事、監事、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職業操守、員工專業勝任能力等人力資源因素。
2.組織機構、經營方式、資產管理、業務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開發、技術投入、信息技術運用等自主創新因素。
4.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財務因素。
5.營運安全、員工健康、環境保護等安全環保因素。
6.其他有關內部風險因素。
第十八條公司識別外部風險,應當關注下列因素:
1.經濟形勢、產業政策、融資環境、市場競爭、資源供給等經濟因素。
2.法律法規、監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穩定、文化傳統、社會信用、教育水平、消費者行為等社會因素。
4.技術進步、工藝改進等科學技術因素。
5.自然災害、環境狀況等自然環境因素。
6.其他有關外部風險因素。
第六章風險分析
第十九條公司各部門應當針對已識別的風險因素,從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兩個方面進行分析。企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的風險類別確定科學合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標準。具體如下:
表一: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程度 | 描述 | 說明 |
I | 大致確定 | 事件可能在多數情況下發生 |
II | 可能 | 事件有時可能發生 |
III | 可能性不高 | 事件只在少數情況下可能發生 |
IV | 罕見 | 事件僅在很少的情況下發生 |
V | 極不可能 | 事件極少的情況下發生 |
表二:風險的后果或影響
程度 | 描述 | 說明 |
1 | 微不足道 | 沒有經濟損失 |
2 | 輕微 | 輕微經濟損失 |
3 | 中度 | 可以得到控制,經濟損失不大 |
4 | 高度 | 經濟損失較大 |
5 | 災難性 | 經濟損失巨大 |
第二十條企業應當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依據風險的重要性水平,運用專業判斷,按照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對企業影響的嚴重程度進行風險排序,確定應當重點關注的重要風險。
風險程度定性分析表
可能性 | 后果 | ||||
微不足道 1 | 輕微 2 | 中度 3 | 高度 4 | 災難性 5 | |
大致確定I | C | C | D | E | E |
可能II | B | C | C | D | E |
可能性不高III | A | B | C | D | E |
罕見IV | A | A | B | C | D |
極不可能V | A | A | B | C | C |
注:
E =極高;要立刻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在風險減低前有關工作須完全禁止進行。
D =高風險;要停止有關工作,直到風險減低。如有關工作現正在進行中,須提供有效監控及緊急應變程序。
C =中等風險;須規定有關管理職責及指引把危害控制,或在可行下進一步減低風險,如有關風險可能產生嚴重的危害,應作進一步危害評估及加強控制。
B =可接受的風險;按正常運作程序管理,在不影響成本下可作進一步改善。
A =微不足道的風險;無須作任何行動,按慣常運作。
第七章風險匯總及應對預案
第二十一條企業各部門應當根據風險分析情況,結合風險成因、企業整體風險承受能力和具體業務層次上的可接受風險水平,確定風險應對策略。風險應對策略主要包括風險回避、風險承擔、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擔經營。
第二十二條公司各部門應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編制風險清單,并制訂相應的應對預案,風險清單、應對預案須報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審核后,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八章風險評估報告及執行
第二十三條公司風險評估工作小組負責編制風險評估報告,風險評估報告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核后,報公司董事會審議。
第二十四條風險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風險評估的范圍;
2、風險評估的方法;
3、風險清單;
4、風險應對預案;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應根據董事會批準的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實施,對風險應對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并及時反饋風險應對、解決的執行情況。
第二十六條內部審計部門(或協同風險管理部門或小組)負責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具體部門風險控制措施的實施、整改情況,形成檢查記錄。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如與國家日后頒布的法律、法規或經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并及時修訂本制度,報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3
一、引言
過去企業始終沒有停止過風險管理的實踐與討論,不同地區的企業對風險及風險管理的熟悉深度及廣度也不相同。水泥生產企業作為重要的原材料生產企業處在這種動態變化的市場環境之中,如何做好風險管理是我們必需要考慮到的問題。
二、風險管理的內涵及其意義
所謂風險管理,是指企業面對風險時,實行科學有效的方法,以便用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平安保障利益的管理活動。美國國家虛假財務報告委員會贊助機構討論小組對企業風險管理的定義是:企業風險管理是由企業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實施的從戰略層面開頭并貫穿整個企業的一個過程。這個過程的設計是為了準時識別可能影響企業的潛在大事并按企業接受風險的態度管理風險,為實現企業目標供應合理的保證。由于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企業的經營活動難免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企業必需而且準時實行必要的措施對風險進行掌握,才能避開或降低風險給企業帶來的損失,從而確保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因此,有效地對各種風險進行管理對企業來說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1、有利于企業做出正確的決策
在世界經濟全球化進展的今日,企業所面臨的經營環境越來越簡單,不確定的因素越來越多,決策更加簡單和困難。企業只有建立起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實施有效的風險管理,充分分析各種風險,才能在變幻莫測的經濟環境中做出正確的決策。
2、有利于愛護企業資產的平安和完整
企業為了保證有足夠的資源進行經營生產,實現預期的利潤,必需實行各種有效的風險掌握措施,實施風險管理,才能保證企業各項資產的平安和完整,否則企業的資產將會遭到巨大的損失。
3、有利于實現企業的經營活動目標
企業經營活動的目標是追求股東價值最大化、利潤最大化。但在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不利因素的影響,從而影響到企業經營活動目標的實現。因此,企業必需進行風險管理,化解各種不利因素的影響,以保證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
三、水泥生產企業風險管理中的問題
水泥生產企業現在的風險管理活動有以下特點:一是沒有特地的人員或機構進行企業風險管理活動,每個人或部門往往只針對自己工作中的風險獨立地實行肯定對策,缺乏系統性、全局性。更有一些企業及部門根本就沒有風險及風險管理概念及意識;二是企業中的風險管理基本上是一種被動式的管理,只有消失影響企業生存和進展的重大問題時才查找緣由,制定對策,而且大多流于形式,不能解決實際問題;三是缺乏系統、科學的風險管理理論方法指導。
四、水泥生產企業風險管理的對策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國水泥生產企業風險管理的現狀的確不容樂觀。本文認為,加強風險管理可以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建立具有水泥行業特色的合理的組織結構以便對企業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進行有效整合
合理的組織結構是企業內部環境的核心要素,假如它都存在極大的缺陷,那么,其它因素即使構建得再完善,也難以保證內部環境的作用得以有效實現。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組織結構可以認為是公司治理結構在企業里面從制度方面轉化到管理方面的詳細落實。它既包括從董事會到高級管理人員再到一般員工等的層級支配,還包括授權界定、權限劃分以及相關的報告體系等制度支配。這一組織結構應能夠準時地任命風險責任人,連貫并有效地實施溝通方案,并且在風險管理領域恰當地配置資源,通過這種方式實現風險管理在企業內部的各個層次和部門中的整合應用,從而確保風險管理成為滲透于企業各項活動(如生產經營活動,戰略管理活動,其它的職能管理等)中的一系列行動。此外,組織結構的建立還應能分清風險管理與風險監控的特定作用與責任。詳細來說,合理的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系統,應分為幾個層次,各層次及其人員具有不同的地位和職責。
(1)董事會。設有關風險管理的特地委員會,它總攬全局,對企業的風險管理負有監督職責,執行批準對策、評估效率的風險管理任務。風險管理委員會可以同董事會的其他委員會(戰略、薪酬、審計等)職能交互進行,保證風險管理的權威性,同時必需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第三方作用。
(2)總經理。企業的總經理應對企業的風險管理最終負責,并且應全面執行風險管理任務,主要包括評估風險優先次序、協調及解決沖突、協調業務與風險、戰略與政策的管理任務。
(3)風險管理職能部門。本部門設風險主管,它對風險管理的執行進行詳細支配,協調各部門、各機構的決策,指派風險責任人并設定相應的業績評價方式,配置資源與資本、管理風險與收益等,并保持與風險管理委員會進行適時地溝通。
(4)風險管理的內部監督部門。它的主要職能體現為對風險管理職能部門的日常風險管理活動進行監控的職能,并且應保持與風險管理委員會的溝通。
2、推行一套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方法體系
所謂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方法體系,主要包括對風險的描述,各種類型風險因素的識別,各個風險因素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所造成的影響大小,以及對風險的分析、評價、反饋報告等所采納的各類科學的方法。通用的風險管理的方法體系是有效完成風險管理的前提,能夠保證企業在一個完整的風險管理過程中對風險進行口徑統一并且精確的考察與監控,其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企業常見的基本風險種類進行界定。界定的立足點由戰略管理層次再進一步到不同的職能管理部門以及業務流程,界定的重點是風險的來源、重要性及帶來的影響。接下來,結合企業所處的內部和外部環境對風險加以更為直觀的描述,進行風險因素分析、采納相應的方法(層次分析法、蒙特卡洛模擬法、敏感性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價法等)評價風險的大小并且結合企業的風險偏好。這樣可以對企業的風險管理進行定性的說明與定量的評價,從而為企業進行有效的風險管理供應依據。
(2)擬定企業風險管理的目標。將企業風險管理的目標進行詳細的細分,列成圖表的形式,其中包括對人、財、物、供、產、銷等的職能管理的風險管理目標,還包括戰略層面的風險管理目標,這樣可以指導企業對需要改進的各類風險準時實行適當措施。當然,在選擇管理措施時也應依據目標對風險進行評估。
(3)風險績效管理。當風險管理到達一個階段性的時刻,企業可以通過風險反饋報告來了解風險管理的結果,從而為相應的績效管理供應基礎數據。風險反饋報告中應包含風險管理責任人的目標、初始狀態、工作過程以及工作成果等。
(4)在不斷進展的動態過程中推動風險的管理。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由于風險所依據存在的內外部條件在不斷進展變化,風險本身也要發生變化。因此,企業應保持動態的思維方式,以便持續地學習和更新風險管理力量。風險的動態管理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理解:一是對風險的識別與衡量應持續地進行;二是對于每一個既定的風險,其管理過程始終隨時間向既定目標不斷邁進。這兩個層面是前后承接的。毫無疑問,風險管理方法體系會給企業帶來多方面的好處,既包括將企業的業務活動與風險管理的有機結合,也包括溝通效率的改善以及組織結構前瞻性、應變性的增加。
3、吸引人才
風險管理的詳細工作是靠人來完成的,所以在人、財、物的配置方面要有一個合理的規劃,在人員的配置方面肯定要選擇那些既懂水泥生產技術,又懂管理的人員來完成這個工作,由于風險管理涉及到許多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內容,一般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是完不成這個工作的。我國水泥生產企業的現狀還是以生產經營為主,由于受到自身條件的限制,很難吸引到相關的專業人員,這就要求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肯定要有戰略的眼光,把吸引人才作為關系到企業生死存亡的大事來抓,由于企業要進展,不能永久依靠現有的資源和環境,要真正把企業做成世界級的優秀企業是需要人才的。在資金的配置方面要優先考慮風險管理部門所需的資金,滿意他們的需要,而目前我國水泥生產企業普遍存在資金緊急的狀況,受傳統的只抓生產經營思想的影響,風險管理部門所需資金多數還有問題,更不用說開展詳細的工作了。
因此,水泥生產企業要進展,要做出屬于我們國家的世界級的水泥生產企業,達到能夠引領世界水泥生產的技術創新和高水平的管理,都需要我們重視水泥生產企業的風險管理工作。
哈爾濱三發新型節能建材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4
為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規范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醫院工作秩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內涵
(一)概述
1.醫院風險是指所有可能影響醫院目標實現的事項。
2.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是醫院通過風險組織建設、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處理等一系列活動來發現、了解、處理風險,促成醫院減少失敗、降低不確定事項、實現目標的一種方式。
它是由一個不同部門不同層次人員共同參與的過程。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是指在我院工作范圍內與社會群眾、廣大患者和醫院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以及與社會公共秩序相關的重大活動等重大事項在制定出臺、組織實施或審批審核前,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開展系統的調查,科學的預測、分析和評估,制定風險應對策略和預案。這是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最重要的工作。
二、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堅持的原則
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穩定是硬任務,建立健全醫院風險化解制度,準確預測、提示、規避和化解風險,防止和克服因決策、政策、項目、改革、醫患糾紛等引發不穩定隱患,實現由被動保穩定向主動創穩定的轉變。
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應包括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組織架構、組織人員、制度設計(修訂)流程及方法、評估流程和處置方法及措施、控制管理制度及職責等內容。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度。醫院建立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分三級機構組成,一級管理機構為領導小組,二級管理機構為專業組,三級管理機構在二級機構下根據工作職能由若干部門構成。
1.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院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任成員;
負責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整體組織的建立,并督促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綜合協調、組織工作的落實。辦公室設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2.專業組:根據分管領導分工各負其責,由各分管院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分別成立醫療管理、護理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經濟管理、黨群工團及服務管理等5個專業組,負責所屬專業組范圍內的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
3.工作小組:在二級管理機構下,由分管領導牽頭,由主辦部門負責人任組長,協同部門及相關工作人員任成員,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成立具體的工作小組。如成立醫療管理專業組下設醫療質量管理、醫保管理、醫療缺陷管理、感染管理、外科管理、內科管理、醫技管理工作小組;黨群工團及服務管理專業組下設醫德醫風管理、星級服務管理、黨務管理、工會管理等。
根據風險的涉及范圍,可分別由一級、二級或三級機構負責完成,一般多鼓勵由三級工作小組開展活動,解決身邊現場的風險問題。
(二)建立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崗位職責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體系具體應對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組織架構及職能、組織人員及職責權利與義務、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體系設計、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考核評價、風險數據庫建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培訓、風險文化建設、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監督、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報告等處出詳細的規定。
因此,對醫院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體系的建設,由各專業組及工作小組負責本工作組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的擬報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制度建立的綜合協調、修訂完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制度的審議工作。
三、建立醫院風險識別、評估體系及風險數據庫體系識別、評估醫院潛在的各項風險,并建立風險數據庫,這是醫院推行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關鍵。
醫院風險識別的目標是要做到識別醫院每一部門、每一崗位、每一業務、每一事項、每一流程可能存在的重大風險。因此,需要全院各部門按照部門工作取能權限、工作事項范圍、業務工作流程、崗位職責同步進行,并最終交叉匯總形成風險數據庫。
(一)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可由管理工作小組采用頭腦風暴法將醫院目前所存在的風險逐一列出,也可按照業務流程圖組織架構逐一清理風險。按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規范,通過業務流程圖清理是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其具體的工作流程如下:
1.按每一部門、科室、班組、崗位、業務事項,將醫院所有業務工作按流程進行分類并編號,建立醫院全部業務流程圖編碼目錄。
2.對業務流程圖目錄進行多層次的組織、拆分,以檢驗其流程劃分的恰當性,并對全部業務流程圖目錄進行調整和修訂完善。
3.按每一業務流程中的節點進行風險分析,盡可能尋找出每一業務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風險事項。
4.按每一業務流程建立風險文檔,并對各風險發生的原因、可能生、影響程度、可能的結果和后果、風險控制措施進行記錄和描述,即建立風險說明書(可按照崗位說明書格式擬定),經專業組審核后,統一交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最后提交領導小組審議。
(二)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包括事前評估、事中評估、事后評估。
1.事前評估:在進行風險識別時,要做好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發生的前提、發生的后果程度等進行分析和評估。此項評估要作為風險說明書的構成要素一并納入。
2.事中評估:在風險發生時,首先就需要對風險產生的原因、可能帶來的影響進行預估,并啟動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將風險納入處理渠道,進行早期干預;
在深入了解風險發生的根源、執行干預的具體效果后,評估如何對風險采取承擔、轉移、轉換、對沖、補償、控制等多種方式進行處理,力爭把不良影響降到最低。
3.事后評估:風險處理完畢后,由工作小組對風險發生、處理全過程進行分析,以規避此類風險的再次發生。
風險評估的一般流程:定義流程、目標風險;確定風險評估報告基礎;識別風險;確定每一風險形成原因及后果;確定每一風險的影響程度;確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確定風險級別;確定風險處置策略及策略的有效性;修訂風險評估各要素;最后形成風險評估報告。
領導小組可通過綜合安全檢查表法(SCL)、LEC評價法來建立風險評估量表(如下),以此來對風險進行評估分級。如根據風險發生的后果按無關重要、較小、中等、較大及空難性順序來定性量度(按1至5級);
根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按幾乎肯定、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及罕見的順序來定性量化(按5至1級)。分別將橫向和縱向等級相乘,乘積表示風險的大小。注:可在此表基礎上再綜合風險發生的頻繁度。
四、風險的控制處理
風險的控制處理包括鑒定處理風險的各種選擇范圍,對這些選擇進行評估,制定風險控制處理的具體計劃措施并加以實施。
(一)風險的控制處理過程可選擇的模式不繼續進行可能產生風險的活動;
降低發生的可能性;
減小后果;
風險轉移;
保留風險。選擇最適合的實施方法,使其成本需要與所得到的利益相稱。如果風險程度很高,但此風險可能得到相當大的機會(如新技術、新業務的開展),此時需要根據對風險處理的成本和糾正風險潛在后果的成本,相對此情況可通過增加對風險損失的提前告知、嚴謹的科學態度、嚴格的工作流程,來減少風險及風險到來時的損失。
例如在高危患者手術及新技術應用時,為了治愈病人及衛生事業的發展均采取接受風險方法來處理;
在考慮其風險的大小及可能原因后,可采取嚴格的操作流程,由高水平富有經驗的專家來實施,以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性;
并在事先實施會診簽字、知情同意簽字等,一方面讓患者了解發生風險的可能性、達到理解支持及轉移風險,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實施者的責任感,準確預見可能發生風險的情況,以分解轉移風險,使風險降到最低。
(二)風險的實時監控處置
充分發揮風險工作小組的作用,適時了解掌握風險發生時的實際情況,隨時掌控風險發生的進程,適時發布處置命令,以化解風險或減少風險可能帶來的不良后果。
五、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的持續改進
(一)修訂完善
通過對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實際效果進行評估,對達到控制效果、減少或降低風險后果的辦法、措施,予以保留;
對未達到控制效果的,總結產生的問題所在及形成原因,每年進行修訂完善。
(二)考核獎懲對風險事后評估的情況納入考核獎懲或績效考核,及時予以兌現(具體細化納入獎懲體系統一管理)。
(三)標準固化對經過實際運行,較為成熟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納入醫院管理標準的工作手冊,規范為管理辦法、工作指南,使風險處理納入規范化、標準化處置程序。
六、相關工作要求加強工作協調,建立工作機制。
(一)整體聯動,協調配合。各部門、科室要牢固樹立風險防范的工作觀念,相互配合、相互協調,建立整體分析、評估、處置、改進的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信息預警超前,做好苗頭問題及早發現。實現信息預警工作制度化、經常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組、工作小組及部門要注意收集整理風險信息資料,供領導決策參考,切實做到隨時掌握情況、隨時報送信息、隨時解決問題。
(三)將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納入綜治季度工作會議,實行信息預警工作制度化,定排查風險,建立工作臺賬、目錄。做到每月必須排查突出性矛盾和普遍性問題。
(四)嚴格考核,嚴明獎懲。加大對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力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納入綜治目標管理內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釀成重大風險問題的,實行責任追究制,促進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工作取得實效。
(五)抓住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關鍵,強化社會穩定風險控制。始終將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因素作為管理的重點,努力維護社會穩定,將可能引起社會穩定的風險控制在萌芽狀態。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切實抓好項目公路橋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工作,在施工階段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開展定向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風險估測,增強施工安全風險意識,改進施工措施,規范預案預警預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風險,嚴防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降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路橋梁、隧道施工建設安全。
2、編制依據
依據《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20xx年4月),結合項目工程實際,特制度本制度.
3、術語定義
風險:某一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的組合。
施工安全風險評估:針對工程施工過程中各項作業活動、作業環境、施工設備、危險物品等所潛在風險進行風險源辨識、風險源分析、風險估測的系列工作。
4、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目公路橋梁、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管理。
5、職責
5.1各施工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結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對項目施工過程實施預警控制。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的風險控制,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5.1.1重大風險源的監控與防治措施、應急預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論證和復評估。
5.1.2施工單位應建立重大風險源的監測和驗收、日常巡查、定期報告等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5.1.3施工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在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與交底;施工現場應設立相應的危險告知牌。
5.1.4適時組織對典型重大風險源的應急救援演練。
5.1.5當專項風險等級為ⅳ級(極高風險)且無法降低時,必須提高現場防護標準,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視情況開展第三方施工監測;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5.2監理單位在審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時,應同時審查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無風險評估報告,不得簽發開工令。
5.2.1工程開工后,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安全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并以記錄。對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隱患應及時指出并督促整改,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及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5.3風險評估報告經監理單位審核后應向建設單位報備。建設單位應對極高風險(ⅳ級)的施工作業,組織專家或安全評估機構進行論證和復評估,提出降低風險的措施建議;當風險無法降低時,應及時調正設計、施工方案,并向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5.4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5.5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6、評估范圍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范圍,由各施工單位根據自身工程建設條件、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工程建設經驗,并參考以下標準確定。
6.1橋梁工程
6.1.1多跨或跨徑大于40m石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150m的鋼筋混凝土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350m的鋼箱拱橋,鋼桁架、鋼管混凝土拱橋;
6.1.2跨徑大于或等于140m的鋼式橋,跨徑大于400m的斜拉橋,跨徑大于1000m的懸索橋;
6.1.3墩高或凈空大于100m的橋梁工程;
6.1.4采用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技術的特大橋、大橋工程;
6.1.5特殊橋型或特殊結構橋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6.1.6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橋梁工程。
6.2隧道工程
6.2.1穿越高地應力區、巖溶發育區、區域地質構造、煤系地層、采空區等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隧道,黃土地區、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6.2.2淺埋、偏壓、大跨度、變化斷面等結構受力復雜的隧道工程;
6.2.3長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級圍巖連續長度超過50m或合計長度占隧道長度全長度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6.2.4連拱隧道和小凈距隧道工程;
6.2.5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隧道工程;
6.2.6隧道改擴建工程;
6.2.7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隧道工程。
7、評估方法
7.1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分為總體風險評估和專項風險評估。
7.1.1總體風險評估。橋梁或隧道工程開工前,根據橋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質環境條件、建設規模、結構特點等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橋梁或隧道工作施工期間的整體安全風險大小,確定其靜態條件下的安全風險等級。
7.1.2專項風險評估。當橋梁或隧道工程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時,將其中高風險的施工作業活動(或施工區段)作為評估對象,根據其作業風險特點以及類似工程事故情況,進行風險源普查,并針對其中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量化估測,提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7.2評估方法應根據被評估項目的工程特點,選擇相應的定性或定量的風險評估方法。具體評估方法的選擇,可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
8、評估步驟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制定評估計劃、選擇評估方法、開展風險分析、進行風險估測、確定風險等級、提出措施建議、編制評估報告等方面。評估步驟一般為:
8.1開展總體風險評估。根據設計階段風險評估結果(若有),以及類似結構工程安全事故情況,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項目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施工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確定項目總體風險等級。
8.2確定專項風險評估范圍。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高度風險)及以上橋梁或隧道工程,應進行專項風險評估。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或隧道工程可視情況開展專項風險評估。
8.3開展專項風險評估。通過對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中的風險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基礎上,確定重大風險源和一般風險源。宜采用指標體系法等定量評估方法,對重大風險源發生事故的概率及損失進行分析,評估其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與嚴重程度,對照相關風險等級標準,確定專項風險等級。
8.4確定風險控制措施。根據風險接受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應明確重大風險源的監測、控制、預警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隧道工程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確定相應的風險源控制措施。
9、評估組織與評估報告
9.1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原則上由項目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當被評估項目含多個合同段時,總體風險評估應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專項風險評估工作仍由合同施工單位具體實施。
9.1.1當施工單位的經驗或能力不足時,可委托行業內安全評估機構承擔相關風險評估工作。
9.2評估工作負責人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經驗,并有參與類似工程施工的經歷。
9.3風險評估工作應形成書面報告。評估報告應反應風險評估過程的主要工作。報告內容應包括評估依據、工程概況、評估方法、評估步驟、評估內容、評估結論及對策建議等。評估結論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可能發生事故的關鍵部位、區域或節點、事故可能性等級、規避或者降低風險的建議措施等內容。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6
通過安全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減少安全風險的影響,以合理有效的管理行為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為做好本項目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組織機構及相應職責
成立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領導小組,明確人員職責。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組長負責安全風險評估的全面領導工作。
副組長負責指導組織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風險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的搜集和編制以及施工中的動態風險管理工作。
組員負責制定計劃和策略,確定風險評估對象及目標、風險等級標準和接受準則,提出風險識別和評價方法,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風險評估報告等相關資料;具體落實本制度規定的相關內容,積極開展安全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組員有權要求其他相關部門參與配合安全評估與管理工作。
第二條風險評估與管理原則
1、隧道風險評估應主要對造成人員傷亡、環境破壞、財產損失、工程經濟損失、工期延誤等風險事件進行評估;
2、風險評估是風險管理的基礎和重要工作內容,風險管理是風險評估的目的,均應隨著項目建設各階段的推進而動態地進行;
3、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目標為安全風險、環境風險、工期風險等;
4、隧道風險評估與管理應遵循以下基本流程:
第三條風險評估
1、確定風險的來源并分類,建立適合的風險指標體系。風險識別應提出風險指標和風險清單等結果。風險識別方法可采用核對表法、專家調查法、頭腦風暴法和層次分析法等。
2、風險估計和評價應建立合理、通用、簡潔和可操作的風險評價模型,并按下列基本程序進:
(1)對初始風險進行估計,分別確定各風險因素對目標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風險概率難以取得時,可采用風險頻率代替;
(2)分析各風險因素對目標風險的影響程度;
(3)評價初始風險等級;
(4)根據評價結果制定相應的風險處理方案和措施;
(5)對風險進行再評價,提出殘留風險。
3、風險估計和評價方法可采用專家調查法、風險矩陣法、層次分析法、故障樹法、模糊綜合評估法、蒙特卡羅法、敏感性分析法等。
第四條風險管理
1、風險管理應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將鐵路隧道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類風險降到可接受的水平,在此基礎上最大保障安全、保護環境、保證工期、提高效益。
2、風險管理是動態的過程,應根據施工環境的變化、工程的推進情況及時進行修正、登記及監測檢查,定期反饋,隨時與建設、監理單位溝通。
3、風險管理應首先針對工程特點、上階段風險評估成果、接受準則等制定風險管理計劃。
4、制定風險管理計劃應包括下列內容:
(1)確定風險目標、原則和策略;
(2)規定相關報告的內容及格式;
(3)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范圍、方法與評估標準;
(4)明確工程參與各方的職責;
(5)組織開展各方自身與相互之間的風險管理及協調工作。
5、風險處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1)根據項目的風險評估結果,按照風險接受準則,提出風險處理措施。風險處理基本措施包括風險接受、風險減輕、風險轉移、風險規避。
(2)根據風險處理結果,提出風險對策表。風險對策表的.內容應包括初始風險、設計或施工應對措施、殘留風險等。
(3)對風險處理措施結果實施動態管理。當風險在接受范圍內,隧道風險管理按預定計劃執行至工程結束;當風險不可接受時,應對風險進行再處理,并重新制定風險管理計劃。
6、制定風險管理實施細則及應急預案,形成安全風險評估報告。
7、風險監測應符合下列規:
(1)制定風險監測計劃,提出監測標準;
(2)跟蹤風險管理計劃的實施,采用有效的方法及工具,監測和應對風險;
(3)報告風險狀態,發出風險預警信號,提出風險處理建議。
8、風險管理的目的應使建設、監理單位等各方了解風險現狀,保證相關單位各方共同利益,合理的分擔風險,避免重大損失。
9、在施工期間對可能發生的突發風險事件,應劃分預警分級。根據突發風險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影響性、危害程度、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可可控性等情況,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嚴重)和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第五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要求執行;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試行。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7
1、目的
識別企業在乳膠基質和現場混裝生產活動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害,確認風險等級,以便于確定防治對策,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基礎與依據,并進行有效控制。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評價組織及職責
(1)本企業成立風險評價小組
組長為本企業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安全生產部長,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安全。
(2)職責
組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審批《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風險評價工作。負責風險評價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進行風險評價定期評審;
成員:對各單位上報的《lec評價法》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企業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2風險管理
(1)危害識別
1)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
①火災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時間或事故的活動或行為
②沖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③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
④暴露于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⑤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設備的腐蝕、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包括水、氣、聲、渣、廢物等污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時還應考慮:
①人員、原材料、機械設備與作業環境;
②直接與間接危險;
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及緊急狀態;
④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及將來。
(2)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類別: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3)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物質:火災、爆炸性物質;毒性物質;
2)物體: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4)有害作業環境:
1)作業場所缺陷:間距不足;信號、標志沒有或不當;物體堆放不當。
2)作業環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濕度不當;外部噪聲;風、雷電、洪水、野獸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設計、監測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糾正措施不當;
2)人員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訓不足;雇用不當或缺乏檢查;超負荷;禁忌作業等;
3)工藝過程、作業程序缺陷;
4)相關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識別的范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10)后期服務活動。
3.4危害識別的方法
lec評價法: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lec法,定量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公式為d=lec(其中d-生產作業條件的危險性,即風險值;l-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e-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c-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3.5危害識別的步驟
(1)安全辦負責設計危害識別所用的《lec評價法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寫《lec評價法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生產部;
(3)安全部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小組討論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6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范圍
1)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裝置;
3)儲存設施;
4)檢維修作業;
5)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
6)拆遷工程;
7)后期服務活動。
(2)評價準則的'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3)評價準則
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即lec法,定量計算每一種危險源所帶來的風險,公式為d=lec(其中d-生產作業條件的危險性,即風險值;l-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e-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c-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分值取值見表1。
序號
分值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性(l)
1
10
完全會被預料到
6
相當可能
3
不經常,但可能
1
完全意外,極少可能
0.5
可以設想,但高度不可能
0.2
極不可能
0.1
實際上不可能
2
分值
人體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e)
10
連續暴露于潛在危險環境
6
逐日在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幾次暴露在潛在危險環境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3
分值
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c)
100
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
40
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財產損失
15
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財產損失
7
嚴重,嚴重傷害,或造成較小的財產損失
3
重大,致殘,或造成很小的財產損失
1
引人注目,需要救護,不利于基本的安全生產要求
根據公式計算風險值d,確定危險源風險級別的界限值和危險程度,風險評價結果分為ⅰ~ⅴ(或1~5)從高至底五級,為風險控制策劃提供依據。
風險值見表2。
危險源風險等級
風險值(d)
危險程度
ⅰ(或1)
>320
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ⅱ(或2)
160~320
高度危險,需要立即整改
ⅲ(或3)
70~160
顯著危險,需要整改
ⅳ(或4)
20~70
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ⅴ(或5)
<20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4)定性評價
根據運行經歷及現有的控制能力對作業活動區域內的設備設施、人員、生產工藝、材料、能源、作業環境、管理情況及相關方等進行定性判斷某種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以及一旦危險事件發生后所帶來的后果,并確定該危險源的風險級別,對下述情況可直接定為較高級別的風險:
——不符合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易發生較大事故的,評為ⅰ(1)級;
——符合gb18218《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源,評為ⅰ(1)級;
——曾經發生過事故而至今未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評為ⅰ(1)級;
——上級或本單位最高管理層特別關注的風險或事故;評為ⅰ(1)級;
——緊急狀態下的風險或事件,評為ⅰ(1)級或ⅱ(2)級;
——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評為ⅱ(2)級;
——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危險的錯誤,且無適當控制措施的,評為ⅱ(2)級。
(5)風險控制
a)風險控制策劃原則
根據風險評價結果,對于可接受風險(ⅴ級風險),應維持管理,通過有效措施保障其處于有效控制狀態;對于不可接受風險(ⅳ級及其以上級別風險),應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即安全對策措施),消除或降低風險,最終使其變為可接受風險。制定的風險控制措施應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性,對象是事故隱患,重點是安全設施,不能以安全管理措施替代安全設施
b)風險控制措施制定的基本要求
各單位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應從兩方面制定,一是安全技術對策措施;二是安全管理對策措施。
安全技術對策措施按下列等級順序優先選擇:直接安全技術措施、間接安全技術措施、指示性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管理和個體防護。具體應遵循先后順序:消除、預防、減弱、隔離、連鎖、警告。
制定風險控制措施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一是單元的技術、布局、工藝、方式和設施、設備、裝置方面;二是單元配套和輔助工程方面;三是應急救援措施方面;四是職業健康方面;五是安全管理方面。
4、風險信息更新
本企業應不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4.1識別、評價的時機
1)對于常規的活動每隔一年應組織一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
2)對于非常規性(如拆除、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項目、開停車、較重要的隱患治理項目和較重要的工藝變更、設備變更項目等)的危險性較大的活動,在活動開始之前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安全生產方案,并經有關領導嚴格審批。如果有發生嚴重事故可能的作業活動,還應制定應急措施、編寫應急預案,并且要在正式生產之前進行演練。
3)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4.2危害(風險)的更新按以下原則進行:
1)各部門將更新的《lec評價法記錄表》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交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或評價小組)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判定,修改后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2)安全生產部保存危害更新所產生的記錄。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了明確風險辨識與評估的職責、方法、范圍、流程、控制原則、風險信息更新、持續改進等,同時評價和確定一級風險、二級風險和重大風險,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對風險進行控制、防范危險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適合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和控制管理(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分析、評估、管制,以及對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安全評估、控制管理)。
三、職責
1.總經理負責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領導、組織、協調、分工等職責,由總經理批準發布《重大危險源清單》。
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的策劃、實施、檢查與監測工作,審查風險評價,組織制定、審核《重大危險源清單》,必要時及時更新清單。
3.人事行政部(安全辦)對各單位上報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危險源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風險辨識、風險評價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內容
1、風險識別的范圍
1.1公司常規活動和非常規活動(如生產、起重、運輸、登高、高溫、維修作業、辦公活動等)。
1.2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合同方人員、外來人員)。
1.3工作場所的所有設施/設備。
1.4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將來)。
1.5三種狀態(正常、異常、緊急)。
1.6危險因素的種類
a)按能量分七種:機械能、電能、熱能、化學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機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參考GB/T13861-20xx《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代碼》4種類型分類(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參照GB/T6441-19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的二十種類別分類。
1.7按層次辨識:廠址、廠區布局、建筑物、生產工藝過程、生產設備、裝置等。
2、風險識別的方法
風險識別以事先分析為主的思想為指導,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檢查表(SCL)、現場觀察法等多種方法,可單獨或聯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檢查表(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c.現場觀察法:通過現場實地觀察、詢問、交談,從而快速識別出部門的環境因素;
3、風險識別的步驟
3.1人事行政部(安全辦,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辦”稱道)負責設計風險識別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3.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按“風險識別的范圍”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工序與工序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人與人之間,上級與下級之間等皆存在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寫《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辦;
3.3安全辦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3.4安全辦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9
1目的
危害識別、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是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的核心。為加強公司風險管理,預防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和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裝置、設備、設施、貯存、運輸的風險評價與控制,適用于作業現場、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和非正常情況,包括新、改、擴建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拆除、報廢各階段的風險評價、風險控制、風險信息更新等。
3職責
3.1公司行政總監直接負責風險評價領導工作,組織制定風險管理制度,成立評價組織,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風險等級。
3.2安全部是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風險管理的培訓工作,負責公司巨大風險和重大風險的評價分析,負責公司各單位風險評價記錄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建立、更新危險源檔案,定期進行風險信息更新。
3.3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低風險即等級判定為重大風險以下(不包括重大風險)各級風險的風險分析、記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
3.4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負責組織、參與風險評價工作,提供相關資料,要求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5風險評價和控制主要為從事該工作的人員服務,要求該項工作的從業人員參與評價。評價初期,可由各級管理人員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指導,進行示范,逐漸轉變由從業人員自行評價,從業人員風險評價可與技能考核相結合。
3.6非本公司施工單位到公司從事某項工作時,風險評價和控制由施工單位為主、公司為輔一起進行討論、分析,分析人員簽字也應包括兩部分人員。審核審定由施工單位管理人員負責。
4管理程序
4.1風險的分級管理
4.1.1風險評價依據本制度附錄《風險評價準則》進行分級。
4.1.2各部門負責對所轄范圍內所有的直接作業、操作崗位、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進行風險評價。
4.1.3作業風險。巨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經安全部復檢簽字后,報公司領導終審批準;重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后,報安全部終審批準;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或該部門專(兼)職安全員終審批準。
4.1.4崗位(裝置、部位等)風險。巨大風險和重大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門作為重點部位和關鍵裝置按照《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應由所在部門采取隔離、防護、制定操作規程等措施降低風險。
4.1.5風險評價、分析職責:
4.1.5.1項目規劃,設計前應由有資質的機構做安全預評價;
4.1.5.2項目的建設應由項目部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3項目投產運行后,常規和非常規活動風險應由各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4生產系統的開停車風險由生產技術部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5較重要的工藝改變應由安全部負責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6設備新增或拆除的風險應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7事故及潛在緊急情況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評價,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8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活動,均由所在部門進行作業風險分析;
4.1.5.9原材料、產品的運輸、貯存和使用過程的風險應由供、銷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10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11安全防護用品應由相應的采購部門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12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2風險評價方法選擇
4.2.1直接作業的風險評價方法為工作危害分析(jha);
4.2.2崗位、部位、裝置等風險評價方法的首選工作是危害分析(jha),其次為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
4.2.3重要設備、關鍵設備的'風險評價為安全檢查表法(scl);
4.2.4新生產工藝線路的設計評價方法為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hazop)。
4.2.5經公司領導批準的其它方法。
4.3 評價準則
公司定性風險評價按附錄《風險評價準則》進行,需進行定量的風險評價由風險評價小組采用合適的評價準則。外部評價由相關資質機構自行選用評價準則。
4.4風險評價活動的實施步驟
4.4.1行政總監主持風險評價活動,成立評價組織。組織成員由有安全評價工作經驗和安全生產管理經驗豐富的人員組成。評價組織編制評價大綱。
4.4.2各相關部門收集、整理風險評價所需資料,提交評價組織。
4.4.3危害辨識,實施現場檢查、識別危險有害因素。
4.4.4通過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評價目標的風險等級。
4.4.5根據評價結果,提出控制措施。
4.4.6得出評價結論。
4.4.7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3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4.4.7.1火災和爆炸;
4.4.7.2沖擊和撞擊;
4.4.7.3中毒、窒息和觸電;
4.4.7.4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4.4.7.5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4.4.7.6人機工程因素(指人員、設備、工作環境合理匹配,使設備、環境適應人的生理及心理特征,從而使操作簡便準確、失誤少);
4.4.7.7設備的腐蝕、缺陷;
4.4.7.8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4.5確定重大風險
4.5.1依據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4.5.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嚴重性;
4.5.3公司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4.6風險控制的內容
4.6.1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4.6.1.1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4.6.1.2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4.6.1.3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公司的經營運行情況;
4.6.1.4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4.6.2控制措施應包括:
4.6.2.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4.6.2.2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4.6.2.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6.2.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4.6.3風險控制管理
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落實所選定的風險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對于確定為重大風險的項目,需建立檔案,內容包括:
4.6.3.1風險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4.6.3.2評審意見;
4.6.3.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6.3.4治理時間表和負責人;
4.6.3.5竣工驗收報告。
4.7風險信息更新
不間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風險評價的的頻次一般每年一次,當下列情形發生時,公司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4.7.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4.7.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4.7.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7.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4.7.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4.8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
重大危險源的辯識。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xx)規定,識別公司生產區域范圍內的不存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9風險管理的宣傳、培訓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風險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價方法、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通過培訓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使其認識到所在崗位的風險,并掌握控制風險的技能。
5相關記錄
《作業活動清單》
《重大危險源辨識記錄》
《工作危害分析記錄表(jha)》
《安全檢查分析記錄表(scl)》
《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記錄表(lec)》
《預先危險性分析記錄表(pha)》
《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記錄表(hazop)》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10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主要內容)本規定適用于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構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原則、范圍、程序和結果處理等工作。
第三條(職責職能)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組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監測、檢測、通報和監督措施。
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的要求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
第四條(原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監測信息和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為基礎,遵循科學、透明和個案處理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依據本規定和章程進行風險評估,可以委托有關技術機構具體承擔相關科學數據、技術信息、檢驗結果的收集、處理、分析等任務。
風險評估經費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六條(獨立性)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以及承擔風險評估任務的機構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果的科學、客觀和公正。
第七條(評估范圍)以下情形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
(一)為制定或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的;
(二)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進行檢驗后認為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
(三)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并提供有關信息和資料的;
(四)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風險評估的建議,并同時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
(一)發現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隱患的;
(二)因科學技術發展,需要對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進行重新評估的;
(三)為確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的需要的。
第九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建議應提供《風險評估項目建議書》,并盡可能提供相關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第十條(與食用農產品風險評估關系)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已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等相關資料,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通報。
第十一條(不予評估的情形)對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提出意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作出不予評估的決定:
(一)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通過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決的;
(二)對于食品安全風險較低或者可以通過簡單的風險管理措施解決的而缺乏評估必要性的;
(三)國際已有風險評估結論且適于我國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發現有新的科學數據和有關信息證明仍有必要開展風險評估的,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重新做出風險評估的決定。
第十二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確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計劃和優先評估項目。
第十三條(任務說明)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時,應向提出風險評估建議的部門收集以下信息:
(一)危害的性質、涉及的食品種類、食品數量和分布范圍;
(二)危害進入食品的途徑和含量;
(三)危害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
(四)危害涉及的人群和數量;
(五)國內外現有的監督管理措施;
(六)其它與風險評估相關的信息。
第十四條(任務下達)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以《風險評估任務書》的形式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風險評估任務書》應包括風險評估的目的、需要解決的問題和結果產出形式等內容。
第十五條(制定評估方案)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根據評估任務提出風險評估實施方案,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對于需要進一步補充信息的,可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數據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議。
第十六條(實施評估)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按照評估方案,遵循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和風險特征描述的結構化程序開展風險評估。
第十七條(風險交流)風險評估過程中,受委托承擔風險評估具體任務的風險評估機構應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需要,及時提交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
對于風險評估過程中需要進一步補充數據才能進行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做出報告和工作建議。
第十八條(評估結果)風險評估機構應當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要求的時限內提交風險評估結果,經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和有關風險評估機構應對風險評估結果和報告負責。
第十九條(應急評估)發生下列情形,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立即研究分析,對需要開展風險評估的事項,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當立即成立臨時工作組,制定應急評估方案。
(一)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眾高度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盡快解答的;
(三)國務院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應急評估建議的;
(四)處理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國際貿易爭端需要的;
(五)其它需要通過風險評估解決的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十條(進行評估)臨時工作組按照應急評估程序和應急評估方案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風險評估結果報告。
第二十一條(公布結果)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用語定義如下: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等。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狀況。
危害識別:指對食品中可能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某種危害的定性描述。
危害特征描述:指定性或定量分析危害的量效反應關系或危害作用機理。
暴露評估:不同人群攝入某種危害的定性或定量分析。
風險特征描述:根據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評估的結果,綜合分析該危害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嚴重性和可能性。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11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電網建設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電網建設安全施工水平,加強和規范施工風險的評估管理,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結合廣東電網公司電網建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新建、擴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110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參照此辦法進行。具體規定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依據和參照文件
2.1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南方電網計[20xx]27號
2.2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
2.3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規范》(gb/t28001-20xx)。
2.4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3、定義
3.1輸變電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擴建和改造的輸電線路工程和變電站工程。
3.2運行管理部門――指承擔諸如電力、公路、鐵路、航道、通信等各種設備、設施、物業管理等的有關部門。
3.3建設單位――指受廣東電網公司(業主)委托的承擔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
3.4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指在電力生產設備附近或在帶電區域內施工、與運行設備有關聯或因施工改變運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為指導工程項目或施工項目、作業活動按預定目標實施的書面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業指導書等。
4、職責
4.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各類施工項目的施工方案,評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提出處理措施。
4.2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3各建設單位負責對已經監理單位審查的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或批準,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或者由建設單位通知有關部門,監理單位組織方案審查會,經各方通過的方案,由監理批準實施。)
對不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經監理單位審查后,報建設單位備案。
4.4建設單位對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或安全風險等級評為5級的施工方案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和協調,并報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5省公司運行管理部門、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為最終批準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資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在輸變電工程建設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動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項目和重要施工項目、危險及特殊作業項目、惡劣氣候及惡劣條件下的施工作業項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運行的其他施工項目(見《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附錄a和附錄b),必須編制含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對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是評價當施工方案失敗或不能按預期目標實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嚴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風險等級根據預計的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來劃分,見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嚴重程度評估表
事故嚴重等級
事故后果
參考標準
輕微
人員輕傷事故
施工機械一般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
10萬元以上
一般
人員重傷事故
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文《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
施工機械嚴重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一般
50萬元以上
嚴重
人員死亡事故
施工機械重大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事故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重大
100萬元以上
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1、區域電網解列
2、負荷損失10萬千瓦時以上。
表二風險等級評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嚴重程度
極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輕微
1級
2級
3級
一般
2級
3級
4級
嚴重
3級
4級
5級
注:1級-可忽略風險2級-可容許風險3級-中度風險4級-重大風險5級-不可接受風險
5.3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對事故的可能性,必須考慮施工時的氣候條件、作業環境條件(如夜間施工等),對人為失誤、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緊急等情況應考慮在內。
5.4施工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
5.4.1施工方案編制前必須識別現場風險源(危險點)、施工項目涉及的相關方對施工項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現場風險源的識別: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5.4.2施工方案選擇應綜合考慮現有的施工技術水平、資源能力水平和相關方對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設目標要求。
5.4.3施工方案編制必須識別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可能對電網設備、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增加的新的風險,并提出相應控制措施或應急措施。
5.4.4在審批施工方案時,應把滿足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為優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風險等級水平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及以上時,應重新選擇和評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確沒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查后,分別報請相關的運行管理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5.5監理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查
5.5.1監理單位應對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觀性。
5.5.2監理單位應對重要項目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從“人(施工單位資質、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施工人員熟練技能、精神狀態等)、機(機械設備、電源設備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貨商資質、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進場復測報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藝、作業指導書、規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環(地質、氣候、雨季、臺風、夜間施工、周圍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個方面評估。
5.5.3經監理單位審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凡涉及運行安全的,施工單位必須報送建設單位備案,需有關部門協調的還要進行協調,其中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或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施工單位還必須報請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審查和批準方可施工;對不涉及運行安全的,經監理審批后報送建設單位備案。
5.6各級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
5.6.1工程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運行等有關部門對涉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或由監理組織,建設單位召集,協調意見后監理批準。)
5.6.2根據工程特點(工程項目的物點、性能、工程進行的條件、內外環境等),對安全風險項目進行定性分析確定,找出施工實施中有可能對人身及電網安全影響最大的風險項目,對其發生的后果進行定性分析。
5.6.3以確保人身、電網安全為前提,進行風險成本及風險處理成本評價,確立是否可以接受風險,進行權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建設單位還必須報請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批準。
5.6.5規避安全風險,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對嚴重危害人身及電網安全的方案,予以否決,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另行編制新的方案,重新報審。
5.6.5.2要求運行等相關部門提供充分條件,制訂相應的預案,降低安全風險等級至3級及以下后再批準方案實施。
6、附錄
6.1附錄一:《評估流程圖》
6.2附錄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流轉單》(表1、表2、表3)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項目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優化施工組織方案,組織方案,提高施工現場安全預控有效性,根據《關于開展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試行工作的通知》(交質監發[20xx])217號)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目的與適用范圍
第二條公路橋梁和隧道施工環境條件復雜,施工組織實施困難,作業安全風險居高不下,一直是行業安全監管的重點環節。在工程實施前,開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風險估測,能夠增強安全風險意識,改進施工措施,規范預案預警預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風險,嚴防特大事故發生。
第三章評估范圍
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范圍,可由各地根據工程建設條件、技術復雜程度和施工管理模式,以及當地工程建設經驗,并參與以下標準確定。
第三條橋梁工程
一、多跨或跨徑大于40m的石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150m的鋼筋混凝土拱橋,跨徑大于或等于350m的鋼箱拱橋,鋼桁架、鋼管混凝土拱橋;
二、跨徑大于或等于140m的梁式橋;
三、墩高或凈空大于100m的橋梁工程(巖根河大橋);
四、采用新材料、新結構、新工藝、新技術的特大橋、大橋工程;
五、特殊橋型或特殊結構橋梁的拆除或加固工程;
六、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橋梁工程。
第四條隧道工程
一、穿越高地應力區、巖溶發育區、區域地質構造、煤系地層、采空區等工程地質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隧道,黃土地區、水下或海底隧道工程;
二、淺埋、偏壓、大跨度、變化斷面等結構受力復雜的隧道工程;
三、長度3000m及以上的隧道工程,ⅵ、ⅴ級圍巖連續長度超過50m或合計長度占隧道全長的30%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四、連拱隧道和小凈距隧道工程;
五、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隧道工程;
六、施工環境復雜、施工工藝復雜的其他隧道工程。
第四章評估方法
第五條施工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分為總體風險評估和專項風險評估。
一、總體風險評估。橋梁或隧道工程開工前,根據橋梁或隧道工程的'地質環境條件、建設規模、結構特點等孕險環境與致險因子,估測橋梁或隧道工程施工期間的整體安全風險大小,確定其靜態條件下的安全風險等級。
二、專項風險評估。當橋梁或隧道工程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等級)級以上時,將其中高風險的施工作業活動(或施工區段)作為評估對象,根據其作業風險特點以及類似工程事故情況,進行風險源普查,并針對其中的重大風險源進行量化估測,提出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六條評估方法應根據被評估項目的工程特點,選擇相應的定性或定量的風險評估方法。具體評估方法的選擇,可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
第五章評估步驟
第七條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包括制定評估計劃、選擇評估方法、開展評估方法、開展風險分析、進行風險估測、確定風險等級、提出措施建議、編制評估報告等方面。評估步驟一般為:
一、開展總體風險評估。根據設計階段風險評估結果(若有),以及類似結構工程安全事故情況,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初步分析本項目孕險環境與孕險因子,估測事故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確定項目總體風險等級。
二、確定專項風險評估范圍。總體風險評估等級達到ⅲ級(高度風險)以上橋梁或隧道工程,應進行專項風險評估。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或隧道工程可視情況開展專項風險評估。
三、開展專項風險評估。通過對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中的風險源普查,在分析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基礎上,卻大重大風險源和一般風險源。宜采用指標體系法等定量評估方法,對重大風險源發生事故的概率及損失進行分析,評估其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與嚴重程度,對照相關風險等級標準,確定專項風險等級。
四、確定風險控制措施。根據風險接受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應明確重大風險源的監測、控制、預警措施以及應急預案。其他風險等級的橋梁、隧道工程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成本效益原則確定相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第六章評估組織與評估報告
第八條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及專項風險評估由項目具體負責實施。
第九條評估工作負責人應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管理經驗,并有參與類似工程施工的經歷。
第十條風險評估工作應形成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反映風險評估過程的主要工作。報告內容應包括評估依據、工程概況、評估方法、評估布置、評估內容、評估結論及對策建議等。評估結論應當明確風險等級、可能發生事故的關鍵部位、區域或節點、事故可能性等級、規避或降低風險的建議措施等內容。
第七章實施要求
第十一條項目應根據風險評估結論,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對項目施工過程實施預警預控。專項風險等級在ⅲ級(高度風險)及以上的施工作業活動(施工區段)的風險控制,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重大風險源的監控與防治措施、應急預案經項目總工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由建設單位組織論證或復評估。
二、項目應建立重大風險源的監測及驗收、日常巡查、定期報告等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項目在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技術教育與交底;施工現場應設立相應的危險告知牌。
四、適時組織對典型重大風險源的應急救援演練。
五、當專項風險等級為ⅳ級(極高風險)且無法降低時,必須提高現場防護標準,落實應急處置措施,試情況開展第三方施工監測;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不得施工。
第十二條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應遵循動態管理的原則,當工程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施工隊伍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重新進行風險評估。
第十三條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費用應在項目生產費用中列支。
第十四條施工安全風險評估參照《公路橋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指南(試行)》要求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如有與國家頒布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相一致的,以國家頒布的為準。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項目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加強我廠風險管理,預防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和科學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檢測裝置、維修設備設施、維修作業現場的風險評價與控制,適用于作業現場,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和非正常情況,包括新改擴建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拆除、報廢各階段的風險評價、風險控制、風險信息更新以及危險源的管理。
3職責
3.1廠長組織建立危險源控制系統。
3.2廠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領導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和指導書,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范圍。成立評價組織,進行風險評價,確定風險等級,主持年終全我廠的風險評審工作。
3.3安全科是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查各部門確定的風險評價準則,負責我廠重大風險分析記錄的審查和控制效果的驗收,建立、更新危險源檔案,定期進行風險信息更新。
3.4各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低風險〔等級判定為重大風險以下(不包括重大風險)各級風險〕的風險分析記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
3.5我廠各級管理人員應負責組織、參與風險評價工作,提供相關資料,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4控制程序
4.1風險的分級管理
4.1.1我廠的風險根據《風險評價準則》進行評價分級。
4.1.2各部門負責對所轄范圍內所有直接作業、操作崗位、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進行風險評價。
4.1.3作業風險:巨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經安全科復檢簽字,報我廠領導終審批準;重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后,報安全科終審批準;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作業由所在班組班組長或班組安全監督員終審批準。
4.1.4崗位(裝置、部位等)風險:巨大風險和重大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由我廠作為重點部位和關鍵裝置按照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安全管理要求進行管理;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應由所在部門采取隔離、防護、制定操作規程等防范措施降低風險。
4.1.5風險評價、分析的范圍及職責
4.1.5.1項目規劃,設計前應由有資質的機構做安全預評價;
4.1.5.2項目的建設應由安全科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3維修工藝改變應由技術質檢科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4設備新增或拆除的風險應由生產部負責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4.1.5.5事故及潛在緊急情況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評價,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6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均由所在部門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措施的記錄;
4.1.5.7維修車間的設施、設備的風險應由所在技術質檢科進行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措施的記錄;
4.1.5.8安全防護用品應由安全科進行風險分析并做好風險控制措施的記錄;
4.1.5.9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記錄;
4.1.5.10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應由評價資質的機構進行風險評價。
4.2風險評價方法選擇
4.2.1工作危害分析(jha)風險評價方法。
4.2.2崗位、部位、裝置安全檢查表分析(scl)風險評價方法。
4.2.3經廠長批準的其他風險分析方法。
4.2評價準則
我廠需進行定量的風險評價由風險評價小組采用合適的評價準則。外部評價由相關資質機構自行選用評價準則。
4.2風險評價活動的實施步驟
4.2.1廠長主持風險評價活動,成立評價組織。組織成員由各部門分管領導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評價組織編制評價大綱。
4.2.2各相關部門收集、整理風險評價所需資料,提交評價組織。
4.2.2危險源辯識,實施現場檢查,識別危險有害因素。
4.2.4通過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評價目標的風險等級。
4.2.5根據評價結果,提出控制措施。
4.2.6得出評價結論
4.2.7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a.火災和爆炸
b.沖擊和撞擊
c.中毒、窒息和觸電
d.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e.其他化學、物理性危害因素
f.人機工程因素
g.設備的腐蝕、缺陷
h.對環境的可能影響
4.5在確定重大風險時,應考慮:
4.5.1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4.5.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性
4.5.3我廠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4.6風險控制的內容
4.6.1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 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我廠的經營運行情況
d.可靠的技術保障和服務
4.6.2控制措施應包括:
a.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b.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d.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4.3風險信息更新:不間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風險評價的頻次一般為每年一次,當下列情形發生時,我廠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a.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b.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c.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d.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e.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4.4危險源控制系統
危險源的辯識:按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09)和《關于開展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04 56號)規定,識別我廠生產區域內的危險源。
4.9風險管理的宣傳、培訓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風險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價方法、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使其認識到所在崗位的風險,并掌握控制風險的技能。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編制依據為加強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大力減少各類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以及項目的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項目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六鎮高速3標項目經理部橋梁工區。
第三條、橋梁工程安全方針和目標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落實質量、安全、工期、優質、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項目施工任務,規范我標段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業行為,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工地。
二、橋梁工程安全管理目標
1、杜絕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責任事故。
2、杜絕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
3、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
一、為加強橋梁工區安全管理工作,項目經理部成立了以項目經理任組長、副經理及總工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橋梁工程建設過程中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工區成立了以工區主任為組長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區主任是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全面責任;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日常工作,對橋梁施工安全生產負有監督、檢查及管理責任;其他負責人及成員,按照各自分工負有相應安全責任。
第五條、安全教育和檢查
一、安全教育
1、堅持安全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制度,加強對各級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基礎教育和技術培訓。
2、對擔負橋梁重點工程項目和重要崗位的人員如焊接、登高作業、起重等,要重點培訓、持證上崗。
3、抓好橋梁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宣傳教育,要設立固定的安全宣傳標語、安全警示和安全警告標志。
4、建立施工安全準備工作驗收制度,每項工程開工前驗收內容主要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機械設備是否符合技術和安全規定,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是否有預防措施等。
二、安全檢查
1、定期安全檢查項目部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項目經理主持,質檢安全科牽頭,工程科、物資裝備科、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參加。
2、不定期安全檢查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施工任務、氣候環境等情況,工區要進行不定期安全檢查,同時專職的安全員進行日常的巡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防洪、防火、防觸電、防物體打擊、防盜、防高空墜落等;安保部組織,各部門參加。
3、專項安全檢查對橋梁工程不定期地進行專業性安全檢查。檢查由項目質檢科主持,各部門參加,檢查的內容和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施工安全檢查針對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術、施工安全作業等認真檢查仔細并做好記錄。對安全檢查發現的不符合規定的情況,簽發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跟蹤驗證。
第六條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基本安全要求工地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圍護設置,入口處一般應有(特殊工程工地除外)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牌,并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概況表(或稱“施工公告”)、安全紀律(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使進入該工地員工,能對該工程的概況有一個基本了解和注意安全忠告。
2、道路運輸工地主要道路應與主要臨時建筑物道路連通。場內運輸道路應盡量減少彎道和交叉點。頻繁交叉處,必須設有明顯警告標志。
3、材料堆放施工器材(包括建筑材料、預制構件、施工設施構件等)都應該按施工平面布置圖規定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各類材料堆放不得超過規定高度。
4、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安全設施如安全網、洞口蓋板、護欄、防護罩、各種限制保險裝置都必須齊全有效,并且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因施工確實需要移動時,必須經工地施工管理負責人同意,并需采取相應的臨時安全措施,在完工后立即復原。
5、安全標識、標牌施工現場除應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外,危險部位還必須懸掛按照《六鎮高速施工標準化管理手冊》規定的標牌。夜間有人經過坑洞等處還應設紅燈示警。
6、安全防護內容參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起重機械超載保護裝置安全技術規范》(gb12602-90)、 《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92)、《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xx)、 《現場施工安全防護用品標準與使用》(gb2811-1989、gb5725-1997、gb6095-1985)、有關規定執行。
7、安全文明施工根據環保的要求,做好防污降塵工作,不準亂排、亂倒污水和施工垃圾,防止棄碴堵塞河道。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有條件或有要求的道路與場地應平整、硬化、暢通,并有交通標志。
8、施工機械設備對進入現場施工的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并在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查;檢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應定期對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等進行維修保養,保證各類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具的完好、有效。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15
1.目的
識別企業在生產(管理)、服務、活動過程中能夠控制與可能施加影響的危害,評價和確定一級風險、二級風險和重大風險,以確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為制定安全標準化目標的基礎與依據,并進行有效控制。
2.范圍
本廠生產活動區域和全體員工。
3.內容
3.1評價組織及職責
(1)本廠成立風險評價小組
組長為本廠安全第一責任人,副組長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成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成員。
(2)職責
組長:直接負責風險評價工作。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序;審批《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風險評價工作。負責風險評價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進行風險評價定期評審;
成員:對各單位上報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確定本廠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風險并編制《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和重大隱患項目治理方案;負責相關方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3.2風險管理
(1)危害識別
1)在進行危害識別時,應充分考慮:
①火災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時間或事故的活動或行為
②沖擊與撞擊;物體打擊,高處墜落,機械傷害;
③中毒、窒息、觸電及輻射(電磁輻射、同位素輻射);
④暴露于化學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環境;
⑤人機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環境條件或位置的舒適度、重復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設備的腐蝕、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包括水、氣、聲、渣、廢物等污染物排放或處置以及能源、資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時還應考慮:
①人員、原材料、機械設備與作業環境;
②直接與間接危險;
③三種狀態:正常、異常及緊急狀態;
④三種時態:過去、現在及將來。
(2)人的不安全行為:
違反安全規則或安全常識,使事故有可能發生的行類別:
1)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2)安全裝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設備。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體(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當。
6)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9)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清掃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11)不使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裝束。
13)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等。
(3)物的不安全狀態:
使事故可能發生的不安全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產場地環境不良。)
1)物質:火災、爆炸性物質;毒性物質;
2)物體: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4)有害作業環境:
1)作業場所缺陷:間距不足;信號、標志沒有或不當;物體堆放不當。
2)作業環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風不良或缺氧;溫度過高或過低;濕度不當;外部噪聲;風、雷電、洪水、野獸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設計、監測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糾正措施不當;(人機工效學);
2)人員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訓不足;雇用不當或缺乏檢查;超負荷;禁忌作業等;
3)工藝過程、作業程序缺陷;
4)相關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識別的范圍
(1)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2)常規和異常活動;
(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7)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8)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置;
(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10)后期服務活動。
3.4危害識別的方法
危害識別以事先分析為主的思想為指導,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檢查表(scl)、現場觀察法等多種方法,可單獨或聯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從作業活動清單中選定一項作業活動,將作業活動分解為若干個相連的工作步驟,識別每個工作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然后通過風險評價,判定風險等級,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檢查表(scl):安全檢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種經驗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員針對擬分析的對象列出一些項目,識別與一般工藝和操作有關的已知類型的危害、設計缺陷以及事故隱患,查出各層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確定檢查項目。再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以便進行檢查或評審。
(3)現場觀察法:由專家和咨詢師組成現場調查組,通過現場實地觀察、詢問、交談,從而快速識別出部門的環境因素;
3.5危害識別的步驟
(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設計危害識別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表格,發至各部門;
(2)各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從本部門班組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識別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寫《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報送安全管理部門;
(3)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識別出來的危害進行整理、匯總、分類,分類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類;
(4)安全管理部門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核實、補充完善,經風險評價小組討論后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3.6風險評價
(1)風險評價范圍
1)生產經營活動;
2)生產裝置;
3)儲存設施;
4)檢維修作業;
5)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工程;
6)拆遷工程;
7)后期服務活動。
(2)評價準則的依據
1)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2)行業的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4)合同規定;
5)企業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3)評價準則
采用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嚴重性s及風險度r進行,r=l×s
1)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參照表1來制定
表1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判斷準則等級
標準5
在現場沒有采取防范、監測、保護、控制措施,或危害的發生不能被發現(沒有監測系統),或在正常情況下經常發生此類事故或事件。
標準4
危害的發生不容易被發現,現場沒有檢測系統,也未作過任何監測,或在現場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執行或控制措施不當,或危害常發生或在預期情況下發生。
標準3
沒有保護措施(如沒有保護防裝置、沒有個人防護用品等),或未嚴格按操作程序執行,或危害的發生容易被發現(現場有監測系統),或曾經作過監測,或過去曾經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或在異常情況下發生類似事故或事件。
標準2
危害一旦發生能及時發現,并定期進行監測,或現場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執行,或過去偶爾發生危險事故或事件。
標準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監測、保護措施,或員工安全衛生意識相當高,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極不可能發生事故或事件。
3.7危害的分級管理
(1)危害管理分為二級:
對判定為一級風險和二級風險的危害,作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進行控制管理;
對判定為三級風險和重大風險的危害,由其所在單位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并報本廠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上報的控制措施進行整理、匯總,形成本廠《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報本廠評審小組組長批準。并將批準后的本廠《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反饋到各單位。
(2)對確定為重大風險的應制定《重大風險及控制措施清單》。
(3)對確定為重大隱患的項目的風險,本廠應制定隱患治理方案,明確責任人、責任部門、技術方法、資源、時間表,并定期對方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確保隱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實施。重大隱患項目治理結束后,有關部門應進行驗收,形成報告。
本廠對重大隱患的`項目應建立檔案,對項目的立項、治理、竣工驗收等過程進行管理。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評審意見;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竣工驗收報告。
3.8風險的控制
(1)本廠應根據風險評價的結果及經營運行情況等,確定優先控制的順序,采取措施消減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生。
本廠在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該先考慮消除危害,再考慮抑制危害,修訂或制定操作規程,最后采用減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風險;同時還應考慮: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進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經濟合理性及企業的經營運行情況、可靠的技術保障和服務。
(2)控制措施的選擇應包括:
1)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2)管理措施,規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4)個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危害。
3.9風險信息更新
本廠應不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應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
(1)識別、評價的時機
1)對于常規的活動每隔一年應組織一次危害識別和風險評價。
2)對于非常規性(如拆除、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項目、開停車、較重要的隱患治理項目和較重要的工藝變更、設備變更項目等)的危險性較大的活動,在活動開始之前進行危害識別風險評價,在此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等),并經有關領導嚴格審批。如果有發生嚴重事故可能的作業活動,還應制定應急措施、編寫應急預案,并且要在活動或施工之前進行演練。
3)當下列情況發生時,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1)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2)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3)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
4)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認識;
5)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2)危害(風險)的更新按以下原則進行:
1)各部門將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記錄表》和《安全檢查(scl)分析記錄表》交所在部門領導審核后,交本廠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人員(或評價小組)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判定,修改后發放至各相關部門。
2)安全管理部門、對口部門分別保存危害更新所產生的記錄。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04-07
風險評估管理制度通用(15篇)04-08
評估管理制度10-15
安全風險評估自查報告(精選14篇)08-25
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2-10
安全風險評估自查報告實用【12篇】09-28
企業風險控制管理制度08-07
醫療安全風險管理制度08-30
風險管控管理制度09-18
(實用)風險控制管理制度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