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管理制度15篇【優秀】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水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水電管理制度1
1、白天學生上課期間,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員在值班室值班,職責是:接聽電話、接待家長來訪,防止閑雜人進入宿舍等。
2、上午學生放學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學生。學生午休后進入教學區(除值班人員外)其余管理人員休息。
3、下午學生放學后進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員全部上班。首先組織學生簽到,對未到宿舍的.學生查明原因,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系,以防學生外出。
4、晚上學生上晚自習后,宿舍管理人員要全員上班,鎖好大門,隨時處理學生出現的問題,并在生活區院子進行巡查,以防閑雜人進入院內,保證生活區財產安全。
5、晚9:40熄燈后,管理人員要在宿舍內外巡視,確保學生全部就寢后,公寓樓留一名管理員值班巡查,舊樓兩名管理員分前半夜、后半夜進行值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學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員對廁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開啟閥門沖洗廁所,每次不得超過30分鐘。分早、中、晚,其余時間關掉閥門。檢查發現閥門未關,一次處罰當班人員50元罰款。
7、生活區院內燈及樓道燈由每天值班人員負責開、關,宿舍燈由管理人員統一開、關。晚上宿舍熄燈后。要保證樓梯、樓道及廁所燈亮,確保學生夜間上廁所安全。
8、雙休日要求宿舍有兩名管理人員值班。從周五上午學生放學后至周日下午學生到校前,主要負責雙休日路遠留校學生及初三補課學生的管理。
9、以上各條要求宿舍管理人員遵照執行,學校領導隨時進行檢查,如發現值班脫崗、巡查不到位、水電管理未按制度要求辦等情況,發現一次處罰值班人員或宿舍管理人員30—50元罰款。
水電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學生區水電設施及水電使用的`管理,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增強學生的節能意識,依照《西北大學水電管理辦法》結合學生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學生宿舍安裝限電裝置及電表,供電采取限時限量管理。每天早上6時—8時,中午2時—14時,晚上18時—23時30分,節假日延長到晚上24時。研究生宿舍限量250w內,本、專科學生宿舍限量150w內。
二、已安裝電表的宿舍,專、本科生宿舍每樓第一層每月每舍免費使用電18度,二層以上宿舍每月免費使用15度,超過部分電費自負。有電腦宿舍電費由電腦持有者交納。
未安裝電表的宿舍,使用電腦交納電費每月30元,一學期交一次,一學期5個月,共計150元。
三、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電爐、電褥子、臺燈和各種電熱器。違章宿舍和個人罰款100—500元,并對違章造成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四、學生宿舍要做到人走燈滅、插座上無插頭,因超量用電造成斷電,應到公寓中心找修理工進行維修,并交納配件費1元。嚴禁學生私自維修。
五、學生要有節約意識,用水要做到人走龍頭關,打開龍頭無水時要關好水龍頭,謹防來水后出現長流水現象。對故意破壞用水設施者酌情予以處罰100—500元,并通報批評。
六、教工5—6樓住宿學生水電管理辦法另行通知。
七、水電費按月交費,由公寓管理中心統一收費,不得拖欠。無故拖欠者,停止供電供水。
八、宿舍樓內供電、供水設施出現故障時,學生應及時反映到公寓管理中心,便于修理和維護。公寓管理中心辦公室電話;維修值班室電話。
水電管理制度3
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為安全、經濟、合理使用水電,結合我校水、電用量、費用支出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一、管理原則
1、合理用水用電、計劃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
2、全校用水用電裝表計量,按消耗量計價收費。
3、保證教學、行政工作、師生員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堅持節約用水、用電教育,對不遵守用水、用電管理辦法,浪費水、電的現象進行批評教育。
二、管理職責
學校水電管理由總務處水電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其職責是:
1、管理全校各部門用水用電工作,負責和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相關工作的協調;
2、組織全校各部門水電表具的安裝,按時抄表,并報財務和有關部門;
3、組織用水用電制度的實行,檢查全校水、電設備的.完好情況,減少線路損耗,組織實施節水、節電的獎懲工作;
4、組織節約用水用電的宣傳工作。
三、管理責任制
1、教學樓用電由管理員負責管理,及時關電源總閘。
2、教學樓、由各管理員負責管理。
3、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員負責管理。
四、校內各部門用水用電都安裝水、電表、按月計量,按實計收費,學校安裝的水、電表具屬學校的財產,不得擅自移動改裝,不得損壞。
五、校內基建和大修需用學校水電表,經過批準安裝水、電表后才能使用。設備費、安裝費由用戶承擔,并按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的標準交納水費、電費。
六、學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電爐取暖器等電熱設備。否則,按違章用電處理。
七、水費、電費收繳辦法。
1、總務處水電管理員按期抄水、電表,填寫水、電費賬單,按期送達計財處。
2、各用水、用電住戶對抄表數、收費數有疑問時,應在付款規定日期內,向總務處水電管理員進行查詢,如有差錯,予以糾正。
八、違章用水用電處理辦法。
1、公共場所辦公室集體宿舍不得私拉電線、使用電水壺、電爐等電熱設備,一經發現,按電熱器設備功率1—3月的電量交納電費,私拉電線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私拉電線者承擔全部責任。
2、損壞水電設備按價賠償工料費;故意損壞水電設備除按價賠償工料費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工料費I一3倍的罰款。
水電管理制度4
為保證教職工宿舍生活用水用電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學校按季度向教職工收取水、電費,抄表及收費時間定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周內。
二、各住戶在規定的`時間內務必配合抄表人員認真核實所用數量。
三、水電費核實后,請各住戶按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到學校財會繳納。
四、如在規定的抄表時段內,住戶不予配合者,或不按時繳費,學校將采取斷電斷水處理。
五、受學校斷水斷電處理的住戶需要接通時請到總務處交清欠款后,本人需寫出申請,報學校同意后并交納通電、通水所產生的人工、材料費后,總務處及時派人安裝。
六、如教職工發現自己的水電表損壞,請及時告知總務處落實,否則結算時將按最高用量核算收費。
七、凡已取得房產權的住戶如水電設施需要更換維修的,人工、材料費自行負責。
為了方便教職工,各住戶需按每季度最后一周內將自己的水表噸位數粘貼在自家門上。根據年底所查水表底數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若有不清楚的或需要咨詢的,請及時與學校總務處取得聯系。
水電管理制度5
根據《xx學院水電暖管理辦法》、《xx學院后勤社會化改革方案 》和《水電暖維修中心目標責任書》的有關規定,水電暖維修中心對全院的水、電、暖實行規范化管理、按學院確定的收費標準,進行合理的計量收費。
一、運行管理
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負責物業公司合同范圍外的水、電、暖運行管理,住宅區、教學樓內由相應的物業公司負責維護。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堅守崗位,履行職責,確保水、電、暖保質、保量、安全準時地送達用戶。各物業中心水電工也要認真履行職責,對于運行中出現的問題以及用戶提出的意見要認真作好記錄,及時作好善后處理和匯報工作。
二、收費管理職責
1。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設專職水、電、暖計量收費小組。小組負責計量、抄報、收取用戶的水、電、暖費用。每個小組成員負責抄報教職工家庭的水表,對于學校經濟獨立核算單位、商品房、基建工地等單位的水、電、暖計量收費須兩人以上參加。小組成員在抄報過程中要認真聽取用戶意見并做出合理的解釋。要把發現的跑、漏、壞表等問題及時向負責人匯報。對于在水、電、暖抄報中不履行職責、有舞弊的行為將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2。各實體中心及二級表的抄表計量工作在每月底進行。學苑小區住戶的水表每學期抄錄結算一次。暖氣費要在供暖開始前收取。抄表員在抄報過程中要向用戶送達收費通知單,標明表底數、用量等,并要求用戶在存根中簽字認可。
3。在職教職工家庭的水費用由計劃財務處從工資中扣出;各實體單位的水、電費在經費劃撥中扣除;對于退休教職工、遺屬、非本單位職工等用戶,要求直接到水電暖維修管理中心繳費;商品房、施工工地、移動電信等單位的水電暖暖費用由水電暖維修中心負責收取,然后交計劃財務處。對于外單位臨時用水、電的.情況,要根據估算用量收繳押金,定期查抄水電表,參照有關標準采用按實結算的辦法。
4。用戶計量表損壞的,由后勤管理處按有關規定更換,更換時材料費、人工費由用戶承擔,在計量期間的費用按平均用量計收。
三、收費范圍
1。學院經濟獨立核算實體單位、沿街商品房、教職工家庭、移動電信機房。
2。學院內建筑安裝工程,外單位臨時用水、用電等。
四、收費標準
參照市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及學院的相關規定,特制定如下收費標準:
1。電費
基建、辦公照明0。80元/度
居民照明0。547元/度
動力電0。80元/度
公寓、餐廳用電0。547元/度
2。水費
公寓、餐廳用水:2。75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
自來水2。75元/立方米
自備水1。55元/立方米
3。暖氣費
參照xx市價格執行,新入暖氣管網的收取開戶費30元/平方米,暖氣費23元/
水電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水電管理工作,規范管理和服務行為,保障教學、科研、生活的正常用水、用電,強化水電節約意識,建設節約型校園,依據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通過學校供水、供電設施用水、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均適用本規定。
第二章管理部門及其職責
第三條、總務處為學校水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維護學校供水供電系統的正常運轉,具體落實學校水電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水電設施的規劃與建設,水電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檢查,水電指標的核定,水電費的收繳與支付,校園水電節約宣傳、教育和獎懲,聯系協調市供電供水部門等工作。
第三章用水用電管理
第四條、學校對總務處實行水電任務經費目標管理。全校師生員工及各水電用戶應切實遵守學校相關規章制度,自覺履行節約用水用電職責,共同維護校園水電使用秩序。
第五條、學生宿舍用電用水全部實行“核定指標,超支自負,節約留用”的管理辦法,按照《山東CJ大學學生公寓用電管理暫行辦法》文件規定實施管理。
第六條、圍繞水電任務經費目標管理,學校逐步完善校內各單位水電計量裝置,逐步實現能耗監測數據化,促進水電新技術、新設施的引進與推廣,進一步推進水電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建設,條件成熟后,教學、行政等用水用電全部實行“核定指標,超支自負,節余留用”的管理辦法。
第七條、全校水電設施實行統一規劃,凡涉及學校水電系統的所有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程項目,須到總務處辦理審批手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竣工,應由總務處參與共同進行驗收。有關資料及圖紙須同時報總務處備案。
第八條、水電用戶新開戶、變更性質、變更戶名、暫停或停用、移表或遷址,均須向總務處提出申請,辦理相關手續。新增的用水、用電設施,其產品必須符合相關技術質量標準、安裝要求和節能要求。職工住宅出售后,新房主是非校內職工的,需向總務處申請安裝磁卡表。
第九條、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出校園各高、低壓配電房、水場,不得直接指揮值班人員或者擅自進行停、送水電操作。
第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改動供水供電公共部分線路、接入點的開關及計量表計,也不得擅自轉供水電。
第十一條、校內凡新增空調器及功率大于5KW的電器、用水量在5T/h以上的設備,應事先提出申請,報總務處辦理審批手續,需對供水、供電可能性先行論證,經批準后方可增用。
第十二條、未經總務處同意,在學校供水、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管、接線用水用電的.,或私自拆封、故意損壞水、電表的,均視為盜竊水電行為。其中盜竊水量按相應口徑最大流量乘以實際盜竊用水時間計算,盜竊電量按所接設備額定容量乘以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盜竊水、電時間無法查明時,按最大可能竊用時間計算。
第十三條、盜竊水電者,除按上述規定補繳水電費外,還需承擔3倍應交水電費的罰款。對拒絕補交水電費和罰款的,總務處將依照相應管理規定采取停水、停電措施。情節特別嚴重的將上報學校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凡違章用水用電造成供水供電設施、線路損壞以及挖斷電纜或供水管網造成經濟損失或人身傷害的,除對肇事者處以經濟處罰外,視情節輕重可追究肇事者相應的責任。
第四章水電計量及收費管理
第十五條、根據濟南市有關規定實行分類水價、電價,學校對教學、行政、生活、施工、經營等不同類型的用戶實行不同的水價、電價。對超指標用水、用電的單位實行超指標加價收費。
第十六條、教職工宿舍水電費由總務處抄表,學校財務處從本人工資中扣除,人事關系不在校內的由總務處負責催繳。
第十七條、經營性單位、施工企業以及實行獨立核算的校內各單位,由總務處負責抄表,使用單位按照實際使用量繳納水電費。維修工程難以按表計量的按濟南市建委頒發的有關規定扣繳水電費。
第十八條、凡收取上機費的微機室、實驗室、電子閱覽室、信息查詢室等用電實行裝表計量,按實際用量收費。
第十九條、年度教學計劃外使用教室的辦班、培訓、講座、社會考試等一律收取水電費,不具備裝表計量條件的,收費標準可按照規模、天數、以及使用教學儀器的多少進行測算交費。
第二十條、用戶發現水電表異常應及時報修,否則按當月總表與分表的差值計算該用戶的水電量(無水電總表時,水電量可按該用戶同期最高用量計算)。
第二十一條、各用戶應按有關規定交付水電費,逾期不交者加收滯納金。滯納金從總務處發放的催繳費通知單之日起7日后每日按水電費總額的千分之五計收,對拒不交納的用戶可作停水停電處理。
第二十二條、回收的水電費由總務處統一交學校財務處。
第五章節水節電制度
第二十三條、各辦公室、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等處要盡量使用自然光,室內亮度足夠時,不再開燈。做到無人不開、不用不開,白天原則上一律不開燈照明(陰雨天和房屋光線不足時除外)。同時,在自然光線充足的情況下,教師和學生應自覺做到不開燈和隨手關燈。
第二十四條、養成“節約能源、人人有責”的好習慣,離開辦公室、工作場所、下班時必須關燈。長時間不用或下班后應及時關閉微機、打印機、復印機、開水器、空調、電風扇等電器,盡可能拔掉電源插頭,減少待機耗電;不允許使用“長流水”沖洗衣物、冷卻食物或沖洗地面、車輛等。
第二十五條、合理設置空調溫度,辦公室、會議室等辦公區域的夏季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攝氏度,做到無人時不開空調,開空調時不開窗。提倡每天少開一小時空調,下班前提前半小時關閉空調。有取暖設施的場所,冬季取暖期間不得使用空調、電暖器等取暖。
第二十六條、盡量減少電梯使用次數,提倡三樓以下不搭乘電梯。
第二十七條、辦公樓、教學樓、學生宿舍、實驗室等場所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用電器;照明使用節能燈具;走廊、洗漱間、廁所的照明燈一律不準使用超過25W的燈泡,禁止“長明燈”。
第二十八條、公共場所的燈具、開關、插座等器具均由專管部門維修,不準隨意調換、改裝。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要制定適合本單位的水電管理辦法,并由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做好節水節電工作。
第三十條、本規定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水電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共場合水電費公攤管理,保證公共資源的公平合理利用,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管理的各類公共場合,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區、商業綜合體、辦公樓宇等。
第三條我公司承擔公共場合水電費公攤管理的職責,確保各項費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分攤。
第四條公共場合的水電費公攤管理原則上采取統一計費方式,即按照用量進行費用分攤,除非特殊情況需要另行協商。
第二章費用計算
第五條公共場合的水電費公攤計算周期為每月,具體計費日期由物業管理公司制定,并提前通知住戶或商戶。
第六條公共場合水電費公攤采用涉及計費儀表進行測量,具體可以選擇智能電表和水表等設備。
第七條每個計費儀表必須與該公共場合的專門管理系統對接,確保數據的準確記錄。
第八條根據各項公共設施的需求,對公共場合水電費進行分類,如冷水費、熱水費、公區照明費、電梯用電費等。
第九條每個分類的費用,需明確計算方法,以確保費用的精確計算。
第十條每個計費儀表的使用人(業主、租戶等)需確保儀表的'正常使用,如果出現故障,應及時上報物業管理公司,并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維修或更換。
第三章費用分攤
第十一條公共場合的水電費分攤采用比例費用分攤方式,具體分攤比例由各個使用單位(業主、租戶、商戶等)按照合同約定或相關規定確定。
第十二條各使用單位應按時交納分攤費用,并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相關費用繳納協議,并記錄費用繳納情況。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公司應按照約定周期向各個使用單位提供費用分攤明細,確保費用的透明度和可查性。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公司應建立公共場合水電費公攤管理專項賬戶,將各使用單位交納的費用按比例劃入該賬戶,用于支付公共場合的水電費用。
第四章監督與違約處理
第十五條物業管理公司應定期檢查公共設施的使用情況,確保計費儀表和設施的正常運行。
第十六條物業管理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費用分攤記錄和歸集系統,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十七條各使用單位有義務配合物業管理公司的檢查工作,并提供相關材料和信息。
第十八條對于拒不繳納費用或者違約的使用單位,物業管理公司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催繳、停止公共服務等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物業管理公司應定期進行公共場合水電費公攤管理制度的檢查和修訂,確保制度的適用性和實施效果。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公司應加強與業主委員會、租戶委員會等相關組織的溝通與合作,共同解決公共場合水電費公攤管理中的問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經公司高層批準后生效,并在公司內進行宣傳和培訓。
第二十二條若果公共場合水電費公攤管理中出現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果,可依法向有關部門申訴。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歸我公司所有,如有修改或調整,須經公司高層批準。同時,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管理的所有公共場合,各使用單位須嚴格遵守。
水電管理制度8
一、為加強管理,保證水電設備正常運行,減少浪費,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使職工養成節約用水、電的良好習慣,結合車站實際,制訂本制度。
二、水電設施由專職人員管理,專職人員負責日常維修工作,并配合站辦對電源線路進行安全檢查。
三、水電管理員應經常到各班組、崗位以及租賃、承包場所檢查用水、用電情況,任何人不得干涉。
四、水電設施自然損壞,由班組負責人及時申報,水電管理員負責維修和更換。
五、各租賃戶和承包戶用水、用電,均按表計算收取水電費,水、電表出現誤差和損壞,應查明原因,系設備故障的,由水電管理員及時處理,不準私自改動水、電表,違者按偷水、電處理。
六、各班組、崗位要節約用水、用電,水電設施損壞及時申報,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停”。
七、違反上述規定的,按車站《獎懲實施細則》處理。
水電管理制度9
為節約學校用電、用水,努力爭做“節約型校園”的光榮使者,全校師生充分認識開展節水節電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節約意識,養成節水節電的良好習慣,做到節約人人有責,人人有為。學校特制定以下制度供全體師生遵守:
1.全校師生必須主動建立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的意識,做到人離燈滅,杜絕無人燈現象。
2.由專人對學校供電設備設施線路系統定期檢查,尤其對接線樁頭確保禁固,以防發熱耗能及燒壞電器設備,各班級、部門應每周檢查用電使用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與總務處聯系,以便及時維修。
3.學校定期檢查各年級組各學科部門節電情況,發現違規內網公布。
4.根據學校通知精神,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實施各種有效的節水節電措施,做到領導有力、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一、辦公室、班級節水、節電制度
1.學校倡導節電、節水全體總動員,節電、節水是每一位師生的共同責任。
2.學校倡導教室、辦公室等場所無人時需關閉相關電器,自來水不用時需關掉所有龍頭。
3.辦公室、班級應確定專門人員隨時關燈。
4.辦公室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經查實學校將內網通報。
5.以下幾種情況應關閉電燈:
(1)天氣晴朗,教室光線明亮時;
(2)上、下午大課間、吃中飯、晚飯時,晚自習后;
(3)全體師生整體離開辦公室、教室到其它場所上課或活動時;
(4)如有學生因病因事不能離開,可酌情開燈;
6.用水倡導全體師生隨走隨關,發現有自來水龍頭開著時,應幫助關閉,如發現水電開關有故障,須及時上報總務處。
7.學校安排人員隨時檢查各班用電、用水情況,如發現一天中一次未關燈就在“班級考核中”中扣除1分,兩次2分,以此類推。
8.學校將對節約用電、用水管理較好的班級學期結末進行表彰,并對班主任考核實行加分。(如果班級一個月未扣分,班主任月考核加2分)
二、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1、冬季制熱:室內溫度在5℃以下時可開啟空調
(1)室內溫度不能定得太高,設在18℃為好,即感覺很舒適。
(2)風速不要放在“強檔”而應該先放“自動檔或弱風檔”。
(3)由于熱空氣較冷空氣輕,風門朝下,才能使空氣形成循環,讓整個屋子都暖和起來。
(4)在使用空調時,禁止門窗通開。如室內空氣混濁,可使門窗留小縫隙。
(5)空調在制熱運行中,當室外機熱交換器上有霜形成時,空調將自動除霜數分鐘,室內外機都不運轉(寒冷天除霜時間更長),除霜結束后,空調將自動恢復制熱運轉。
2、夏季制冷:室內溫度在30℃以上時可開啟空調
(1)室內溫度不能定得過低,設在25-26℃感覺很舒適,因室內外溫差小,不會出現空調病或身體不適。
(2)風速應放在自動檔或強檔。
(3)由于冷空氣較熱空氣重,風門應朝上,才能使空氣形成循環,讓整個屋子都清涼起來。
(4)在使用空調時禁止門窗通開,如室內空氣混濁,適當使門窗留小縫或電扇開小檔。
3、維護保養:
(1)總務處在每季節使用前對室內機、清潔空氣濾清器、濾塵器網進行清潔、清洗,并進行開機測試,是否正常。
(2)使用部門在長期不使用時,將空調器關機,然后切斷電源,取出遙控器內的電池。
(3)空調不能正常啟動時要檢查:電源開關是否接通?線路供電是否正常?是否按要求調節運轉遙控器?濾塵器是否太臟?空調是否處在15分鐘的除霜過程中?
三、浴室管理規定:
1、浴室由專人負責管理,定時開放。
2、浴室水龍頭使用要合理,嚴禁在洗澡同時清洗衣物。
3、浴室開放時間:
每周一、二、三、四、日16:30~18:30
4、浴室停止開放時,專職管理人員要切斷水源、電源,杜絕浪費。
四、宿舍用電管理規定:
1、住宿學生要愛護水電設施,保證學生宿舍正常的水電供給。
2、住宿學生要節約水電、隨手關燈、關水龍頭,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3、宿舍管理員要經常檢查本樓的水電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聯系維修。
4、學生宿舍按標準配用照明電器、空調,使用時注意安全,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私設燈頭,嚴禁使用電熱毯、電加熱器和各類家用電器設備。一經發現,按學校規定一律沒收,由總務處統一處理。
五、食堂水電管理制度:
1.節電規定:
(1)師生一日三餐用餐開燈規定如下:天氣晴好關閉照明電源,開燈、開電風扇時間一般在用餐時間前3分鐘開啟,由食堂派專門人員負責開啟與關閉,用餐結束立即關閉。
(2)食堂操作間的排氣系統,鼓風系統操作結束后立即關閉。
(3)學生晚自修下課前5分鐘由各宿舍樓層管理員將本樓層照明電源開啟,熄燈鈴響后,本樓層值班管理員立即督促關閉宿舍電燈
(4)學生宿舍除允許使用空調外,其余時段空調電源總開關不得開啟。
六、節水節電獎懲辦法:
每個部門每月基本分10分,發現一天中違規一次就扣除1分,兩次2分,以此類推,扣完為止,每天檢查通報。
1、在節水節電工作檢查中對節水節電工作成績優秀的部門責任人每月50元獎勵,學期結束統一發放。對由于個人節約意識不強,工作不到位的部門每月進行通報批評和教育。
2、對于損壞水電設備者,按價賠償工料費;故意損壞水電設備除按價賠償工料費外,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節約水電管理制度篇5
1、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
2、嚴禁學校水電向校園外接用。
3、水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學校的供電網絡及給排水網絡圖。 4、每天要有水電工值班,負責停送電以及常規檢修。
5、公共場所的`路燈、自來水閥、水嘴、廁所水箱等,水電工要定期巡視,保證燈亮,無泄漏水和堵塞現象。
6、加強用水衛生、水池、水箱均要加蓋蓋嚴,定期消毒,每年利用假期清洗一次。
7、為防嚴寒低溫水管上凍,應及時做好室外供水管、水嘴、室外高位水箱的防凍工作。
8、加強對供電設備的檢查維護,做到安全供應。配電房要按供電部門規定,定期檢修保養,雨季要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檢修次數。
9、加強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節約水電管理制度篇6
一、保證學校正常的水電供應。
二、嚴禁學校的水電向校外接用。
三、必須熟悉學校的供電網絡及排水網絡。
四、每天要按時上班,晚上要值班,負責停送電及常規檢修。五、公共場所的路燈,自來水閥、水嘴,廁所的水箱等,水電工要定期巡視,保證燈亮,無泄漏水和堵塞現象。
六、加強供電設備的檢查維護,做到安全供電,供電房要定期檢修保養,雨季要加強日常維護,增加檢修次數。
七、培強節約意識,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水電管理制度10
1、每日按時關、送照明用電,除特殊情況外,不準提前送電或延時關電。
2、每日清房、查房時,發現有亂接電源線、使用充電池、電熱器的',立即收繳,并查處違規者。
3、經常巡回檢查宿舍內外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和處理,消滅大燈泡、長明燈、長流水、節約用電用水,杜絕浪費現象。
4、寢室有衛生設施的房舍,實行學生上課時間一律把水總閘關掉,以防水的浪費。
5、發現有破壞水電設施,違規用電者及時處理:
故意損壞照明設施、自來水設施者,責令照價賠償,通報批評,并報學院處理。
亂接電源線、插座者,報系、部處理。在電源上接充電池、音響、照明燈具、電熱器者,除沒收外,報學院通報批評。
水電管理制度11
為了確保工程的順利完成,特對水電安裝班組制定以下制度,班組須嚴格遵守。
一、安全管理:
1) 班組人員進場施工前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及施工現場安全交底。
2)班組須設立兼職安全員一名,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該人員以書面形式上報項目部)。
3)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意識,嚴格遵守工地安全制度,服從管理人員指揮,無操作證人員一律不準操作機械,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項目部,以便及時組織整改。
4) 班組必須遵守“生產服從安全”的原則,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重大安全隱患或生產與安全相沖突時,在有項目部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在項目部專職安全員的指導和監督下方可施工。
5)班組安全員每天上班前必須對職工進行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每周進行安全講評,并做好記錄。
6)班組應杜絕違章指揮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發生。
7)項目部安全員對施工現場安全具有監督權和處理權,對違規行為有權加以制止、教育、處罰和勒令限時整改,班組應無條件執行。
8)嚴禁酒后施工,嚴禁帶病施工,施工現場禁止打鬧,個人防護用品需佩戴齊全。
二、文明管理
1)進場人員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必須辦理相關手續。
2)班組人員必須遵紀守法、講究社會公德,宿舍保持清潔、整齊、文明有序;嚴禁亂拉亂接;嚴禁使用大功率電氣;嚴禁堆放危險物品,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不能有剩料現象產生。
3)施工現場不得有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賭博、偷盜等現象。
4)尊重甲方、監理及相關領導,虛心接受批評、教育及建議;主動協調與其它工種的配合。
三、質量管理
1)班組嚴格按設計圖紙及有關驗評標準施工,質量驗收以建設、監理、項目部等單位驗收為準。
2)當技術人員員提出質量整改措施時,班組須及時、認真整改,如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造成損失,對班組采取賠償、罰款直到退場等處理。
3)班組必須具備與所施工工程的技術水平和技術力量,杜絕盲目施工,由此造成的材料和其它損失由班組承擔。
4)由班組負責的資料須及時準確按規范要求完成,并與施工日志相吻合。
5)施工過程管理:(1)主體施工過程中,預留、預埋必須及時、準確到位;管線走向合理,點位準確,管徑不得隨意更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班組承擔,并視情況給予處罰。(2)所有給水管隱蔽之前必須進行第一次試壓,二次配管后進行第二次試壓,竣工驗收之前進行第三次試壓。排水管隱蔽前必須進行滲水試驗,所有隱蔽工程必須由監理旁站檢查驗收合格。(3)所有明裝設備必須符合規范要求,統一、整齊、清潔,如須貼標識(標牌)的設備要張貼齊全、統一、整齊。
6)班組應配合和提醒項目部技術員、質檢員、資料員組織各部位的驗收和資料的填寫。
四、材料管理
1)班組長須提前5天書面申請材料,交項目部技術人員審核后由項目部技術人員交予材料負責人,如由于班組申報不及時或不完整造成工期拖延,班組須承擔項目部所有損失,班組長不能私自與采買人員溝通。
2)班組必須對進場材料及時搬運入庫,按要求堆放整齊,不能入庫的按照項目部指定位置碼放整齊,不得隨意亂放,不服從管理的將相應班組撤場。
3)班組領用材料須由技術人員同意并出具領料單,按施工員出具數量領用。
4)施工現場水電安裝材料分項分類堆放有序,施工時實行長材長用,短材短用,廢料再利用的原則,完工后材料清場登記入庫,廢料及時收集,不得隨意亂丟。
5)工程完工后由材料人員負責清點水電班組剩料情況。如有剩料按照材料價格的40%扣相應班組的工程費
五、班組管理要求
1)班組長必須常駐現場,親自管理本班組事務,如需外出須向項目經理請假,并妥善安排好班組工作。
2)班組成員必須服從項目部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在質量、安全、文明、技術、進度等方面必須達到項目部的要求。
3)班組必須愛護公物,保護成品,強化與其它班組的協調,樹立“土建、水電本一家,成品保護靠大家”的思想意識。
4)班組整體應具有組織性、紀律性,有足夠的技術力量和施工人員,有強大的突擊能力,無條件服從項目部的.進度計劃和臨時加班搶工安排。
5)每次澆筑混凝土時,必須安排專業水電工值班,如 值班不到位造成管線堵塞,一切損失有班組負責,后期發生的任何剔鑿修補工時項目部一概不予承擔。
六、獎罰制度
1)對排除工地重大安全事故發生的特別貢獻者給予獎勵500元。
2) 對保護工地財物免遭損失的貢獻者給予獎勵500元。
3)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每次罰款50~200元。如發生事故,全部責任和費用由班組按照施工合同承擔。
4)不服從項目部指揮的班組,罰款200元。
5)人為浪費材料或破壞成品,按損失的雙倍予以處罰。
6)無正當理由影響工期罰款,每次罰款500元。
7)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或配戴不正確,不戴安全帽50元,不系帽扣罰款50元。
8)現場隨地大、小便罰款100-500元。
9)宿舍文明衛生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次。
10)工地發生打架斗毆罰款雙方隊組各500元,嚴重者送當地派出所處理。
11)偷盜工地材料、設備者送當地派出所處理,開除工地永不錄用,并扣除當月工資。
12)下班后現場設備電源不切斷,罰款100元/次。
13)其它違規行為視情節給予處罰。
水電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了加強四川電網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和所控廠站的調度管理,保證電網運行、操作和故障處理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2、并入四川電網運行的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設計、建設和調度運行管理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技術支持系統調度功能要求
1、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設計和建設方案應符合有關規程、規定和技術標準,涉及電網調度功能要求的設計方案,應通過電網調度機構的評審。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必須具備完善、可靠的技術支持系統,采用雙機雙備份等模式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并實現下列基本功能,滿足集控中心和調度機構對所控廠站一、二次設備進行實時遠方運行監視、調整、控制等調度業務要求。
(1)應實現“四遙”功能。具備遠方操作拉合開關、刀閘等一、二次設備,遠方控制機組開停機、調整有功和無功出力等手段遠方控制機組運行狀態,實現pss裝置與機組同步投退等功能,具有為適應遠方操作而設立的防誤操作裝置。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應具備自動發電控制(agc)和自動電壓控制(avc)功能,具備與系統agc和avc一體化運行的功能,同時預留新業務擴充功能,以滿足將來可能出現的電網調度運行及控制新要求。
(3)集控中心應實現對所控廠站的繼電保護、pmu、安全自動裝置等二次設備,以及勵磁等涉及電網安全運行裝置的運行狀況、定值、投退狀況、跳閘報告等信息進行遠方監視。
(4)集控中心應具備對所控廠站的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遠方投退、遠方測試(包括通道)、遠方修改定值等功能。不具備此功能者,需在現場留有專業人員。
(5)集控中心應具備控制不同廠站、發電機組組合等多種控制運行模式,調度機構根據各廠站在系統中的地位、電網運行方式和安全運行要求等進行選擇并通知集控中心。
3、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自動化系統功能要求
(1)根據直調直采的原則,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調度自動化信息(包括功角測量裝置pmu信息)必須直接從各廠站站端系統以串行和網絡通信規約上送調度機構,不經集控中心轉發,以確保自動化信息的實時性和準確性。
(2)集控中心監控系統同時須將各廠站調度自動化信息(包括pmu信息)匯集后以串行和網絡通信規約上送調度機構,作為各廠站自動化信息的備用數據源。
(3)各廠站和集控中心均應配置調度數據網絡接入設備。
(4)調度機構以單機、單電廠及多電廠等值三種控制方式實現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自動發電控制(agc)。各廠站或集控中心監控系統應可以直接接收并及時處理調度機構下發控制命令值。各電廠響應性能須滿足調度機構要求。
(5)調度機構對集控中心所控廠站的自動電壓控制(avc)以下發各電廠的高壓母線電壓設定值/增量值的方式實現。各電廠或集控中心監控系統應能直接接收并及時處理調度機構下發的avc控制命令值。各電廠響應性能須滿足調度機構要求。
(6)集控中心監控系統對所控廠站的無功電壓調整必須按恒電壓閉環控制方式調整,嚴禁采用恒無功閉環控制方式。
(7)集控中心所控廠站均應配備單獨的電量采集裝置,站端電量采集裝置相關信息應通過調度數據網絡、撥號網絡或gprs方式直接上送調度機構電能量計量主站系統。
(8)集控中心應建有繼電保護運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統分站,各受控廠站應建立繼電保護運行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統子站,集控中心的保護信息系統分站和各受控廠站的信息系統子站應與省公司主站聯網,子站所采集的信息可以完整地傳至調度機構主站和集控中心分站。
(9)集控中心投運前必須建成流域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實現自動采集雨水情信息,并與四川電網水調自動化系統中心站聯網,按規定向調度機構報送水情信息。
(10)集控中心二次系統必須滿足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總體方案的相關規定。
4、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系統通信要求
(1)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通信設備接入四川電力通信網,必須符合四川電力通信網的技術標準和接口規范,光傳輸設備和調度交換設備及網管應與四川電力通信網主網統一,減少通信網和設備的復雜性。
(2)集控中心與調度機構間應建立兩條獨立的sdh光纖系統通信通道。集控中心與所控廠站間應建立兩條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優先采用光纖通信系統,盡可能組成光纖自愈環網。
(3)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至調度機構的調度電話應具有兩條以上獨立通道,調度電話須具備可靠的自動錄音功能。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應按有關要求設置調度交換機,并與調度機構的調度交換機聯網。
(4)集控中心通信電源應配置雙套,不間斷供電時間應不少于8小時。
(5)集控中心及接入集控的各廠站的光傳輸設備應具有相應的網管系統,同時還應具備對通信動力及環境的監測監控手段。
5、集控中心應具備防御各種故障和抵抗自然災害能力,建立和制定完備的通訊中斷、集控失效等異常故障發生后的應急措施和技術保障體系,滿足異常故障處理的需要。
三、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投運規定
1、集控中心投運前應完成各項試驗、調試和安全評價工作,確保滿足電網調度運行,并經有關單位或部門驗收合格,方可申請并網運行。
2、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廠站投運前應提前1月向調度機構辦理投運申請手續,應提交如下技術資料:情況報告或驗收報告、反事故預案、調度聯系及運行負責人員名單、運行值班制度、調度聯系制度、操作制度、應急處理制度等,經調度機構批準后開始試運行,試運行期為3個月。試運行期滿后,向調度機構提交試運行報告,由調度機構批準后投入正式運行。試運行期間,所控廠站應保持正常的運行值班。
四、梯級水電站集控中心調度運行管理規定
1、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屬調度機構直接調度,調度機構對各廠站的調度業務內容、調度管轄單元和范圍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并負責下達集控中心的調度命名和調度管理模式。
2、集控中心代表所控廠站與調度機構統一進行運行、操作、檢修和故障處理等調度業務聯系,并直接對所控廠站設備進行遠方操作,正常情況下,所控廠站不再同調度機構直接聯系。在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時,應注意明確設備所屬的廠站名稱,使用“三重名稱”,如“××(廠站)××(設備)××(編號)”。
3、集控中心統一管理所控廠站發電計劃申報和接收工作,各廠站應嚴格執行調度機構下達的計劃曲線。
4、涉及集控中心所控廠站設備的檢修業務可以由集控中心統一與調度機構進行協調和聯系,但設備的檢修計劃,檢修申請、異動報告和新設備投運手續等仍應以廠站為單位分別辦理。
5、接入集控的各廠站機組啟停、負荷調整、倒閘操作等,由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下達調度命令給集控中心。
6、集控中心應建立高效的操作制度,能夠正確、迅速地執行各項調度命令,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指令要求正確完成所控廠站一、二次設備的控制操作和運行狀態調整等任務。
7、要求集控中心所控廠站每天24小時配置足夠的現場運行值班人員和設備維護人員,并建立相應的運行值班和設備巡視、維護制度。
8、集控中心應制定合理的運行值班制度,配備足夠的運行值班人員,加強對所控廠站設備遠方和現場的運行監視及控制調整,滿足正常運行和異常故障處理的需要。
9、集控中心及各所控廠站的運行值班(留守)人員均應參加調度機構組織的調度業務聯系資格培訓和考試,取得調度機構頒發的《調度運行值班合格證書》,持證上崗。
10、集控中心應按照《四川電網220kv及以上系統繼電保護定值“四統一”管理規程》中對廠站值班室的要求,在集控中心及其所控廠站均應存放完整、齊全、正確的繼電保護定值單,并應按照調度機構要求,按期完成繼電保護定值核對工作。
11、集控中心應實時監視各所控廠站的雨水情,積極開展水情信息收集、處理、整編和水文預報工作,及時向調度機構匯報水情變化和所控廠站發電運行方案建議,確保電站水工建筑樞紐及設備發電運行和防洪度汛安全。水情信息和發電運行報表按單站統計,集控中心統一報送,各所控廠站不再單獨報送。
12、集控中心應按照調度機構下發的相關規范開展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繼電保護、自動化和通信系統/設備的配置信息及運行缺陷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定期向調度機構相關部門統一報送,各所控廠站不再單獨報送。
13、集控中心應設置通信管理專責,負責廠、站內通信系統的日常管理及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
五、故障和異常處理要求
1、發電企業應制定有關規定和制度,確保在電網或集控中心出現異常或故障情況下,應能夠立即恢復各廠站現場值班(留守)人員對相應廠站設備的控制權和調度聯系權,并迅速進行故障及異常處理。
2、集控中心及所控廠站須有完善的現場運行規程、應急處置機制和預案,確保在發生異常、故障時能迅速控制事態的發展,盡快恢復運行。
3、集控中心所控廠站應編制電站黑啟動方案和保廠用電方案,并完成機組現場黑啟動試驗和進行保廠用電措施的事故演練。
4、集控中心不能正常行使集中控制時,集控中心應立即匯報調度機構申請退出集中控制模式,將控制權和調度聯系權移交所控廠站,并由現場值班(留守)人員直接與調度機構進行調度業務聯系。故障、異常處理完畢,集控中心具備投運條件可以恢復正常控制時,集控中心向調度機構提出恢復集中控制模式申請,由調度機構下令將所控廠站轉為集中控制模式。
5、所控廠站發生故障,集控中心和所控廠站不能及時消除,可能影響到其它電網運行設備時,集控中心應聯系調度機構將其與系統隔離。為避免故障進一步擴大危及人身、電網、設備安全,調度機構值班調度員有權采取斷開對側開關將故障廠站解列等非常措施,迅速隔離故障點,有效防止故障發展,同時各廠站設備安全由發電企業負責。
6、在集控中心agc/avc投入調度機構遠方控制期間,當下列故障情況發生時,集控中心所控廠站一次設備應保持故障發生前的運行狀態,并立即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到現場排除故障。
(1)集控中心或所控廠站監控系統故障。
(2)集控中心或所控廠站至調度機構的通道中斷。
(3)集控中心至所控廠站的通道中斷。
7、發生電網故障后,集控中心應收集并向調度機構繼保專業報送所控廠站有關繼電保護裝置動作報告及故障錄波報告。
8、水情自動測報系統和水調自動化系統發生故障后,集控中心應立即派人到現場巡視檢查,及時將水情和水庫運行信息報送調度機構,同時采取措施盡快恢復系統。
水電管理制度13
為適應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需要,加強水電管理,杜絕水電的浪費,節約資金,規范水電使用行為,現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職工及公共場所用水用電
1、教職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有關安全用水用電等有關制度,愛護學校水電設備,做到“不亂接”、“不亂裝”、“不亂拆”。自覺維護學校水電管理制度。
2、公共場所采取自控,專人負責或區域內部分管的管理辦法,各處室、機房等,由負責人管理,對運行故障及時報修,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3、辦公場所的照明及電器設備,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要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或監守的情況下要關閉電源。
4、禁止任何辦公或工作場所使用熱得快和電炊壺燒開水(學校批準的除外)。
5、對違反上述規定,每次給予處室人員及負責人罰款10—5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電線短路或者引發火災事故,一切后果由該處室成員承擔。
二、教學樓用水用電
1、主要指教室樓用水用電,學校以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2、教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專人負責供電,按時開關供電。
3、教室禁止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以及任何單體大于100W的.電器(學校批準用于教學除外),禁止私拉亂接線,禁止擅自啟封電器設備,如發生上述行為,經查獲,除沒收物品外,每次扣班分5—20分,因上述原因造成電線損壞或事故,每次扣班分10—30分,同時追究當事人責任并罰款。
三、 施工和經營性用水和電
1、施工時用水用電除按規定裝、驗、封表外,要按用電安全規程安裝漏電保護裝置和懸掛警示標,確保用電安全。
2、施工用電用水隨時接受學校水電工檢查、監督和指導。
3、經營性質的用電用水一律按有計量,按上級標準收取水電費。
4、各經營主必須按照學校批準的經營范圍使用符合規定的電器設備,嚴禁違反用電性質的行為發生和在經營門面內私自拉亂接電線。違者,每次罰款100—300元。
5、施工隊與經營業主如因水、電表計量失準而影響使用,需要啟封水、電表,應申報總務處,由學校水電工處理。如私自啟、封、拆、卸水電表,按偷盜行為論處,每次罰款300—1000元。
四、管線及設備檢修
1、水電工負責對全校水電線路定期進行檢查(每兩周一次),對線路及管道等相關設備有故障的要及時進行維修,所需更換器材報主管處審批。
2、學生在校期間,水電工要堅守崗位,在接到報修情況后,及時出動趕到現場排除故障,應迅速查明原因,通報相關領導和使用部門(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過夜。
3、遵守操作規程,水電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防護安全,同時按技術規范要求進行管線、設備的安裝,維護和檢修,嚴禁敷衍塞責,馬虎行事。
4、對水電工的違紀、違規及怠工行為,經查實,按《崗位考核實施辦法》處理,由此而釀成事故隱患或引發事故,按上級政策及學校相關規定處罰,并追究責任。
五、其它
1、以上規定如有違犯,需要賠、罰款或處分,由總務處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2、實行用水、用電監督、舉報有獎制度,對違規行為,教職員工均有權舉報。經查實者,如有罰款,在對舉報人予保密同時,所得罰款的50%獎勵舉報人。
3、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試行。本規定解釋權在總務處。
水電管理制度14
1、凡由某地委機關供水、供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自覺遵守本制度,接受某地委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管理,按時交納水電費。
2、用電單位和個人安裝供電、供水設施,須經某地委機關后勤服務中心批準后方可實施。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私自扯拉電線和亂接水管、拆改電表等,違者給予停水、停電和罰款處理,并在大院內通報批評。
3、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滅。堅決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發生。院內所有住戶,一律禁止使用電爐子、電暖器等高耗電生活用具。
4、各單位辦公室、會議室及院內住戶如需安裝空調器,須由單位或個人寫出書面申請,經某地委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研究同意后,由機關電工統一布線安裝。
5、每季度交納一次水電費,對不按時交納水電費的單位、住戶,水電工有權給予停水、停電處理。如有妨礙水電工執行公務者,視情節給予罰款和停水停電等處罰。
6、水電工必須照章辦事,搞好供水、照明設施及公用電器的管理、維修與保養,并做到服務質量好,工作效率高。如造成人為停水、停電,將追究水電工的'責任。
水電管理制度15
1. 學校的水電供應以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辦公為優先,水電供應的總體調度工作由總務處水電工負責,物業工程技術人員應認真按總務處的規定管理好水電。
2. 節約用水、用電是學校每位教職員工,全體學生的責任,全體師生均要以學校主人翁的態度,厲行勤儉節約的作風,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習慣,做到離開辦公室隨手關水、隨手關電。
3. 全校師生應注意用電安全,為保證用電安全,學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接電線,隨意更改電路,嚴禁師生在校內使用電爐、電熱棒等大功率電熱設備,嚴禁學生在宿舍、教室燒開水。學校有關處室管理人員及住戶應經常注意檢查室內線路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室內如有存在安全問題應及時通知學校總務處安排人員進行整改。供電線路及供水管道發生突發安全問題時應及時關閉總開關和總閥門,并報告學校總務處。物業公司工程部每年應至少組織二次對學校用電設施進行大規模檢查。
4. 在校外市電供電中斷,學校使用備用電進行供電時,嚴禁學校教師宿舍使用電熱器具(如電飯鍋、電炒鍋等)進行煮飯、炒菜。
5. 學校配電房由專人負責管理,嚴禁任何人未經同意私自進入電房,堅決不允許任何人私自動用配電房的.配電設施,否則,發生責任事故,當事人應負一切刑事責任。
6. 學校教學樓教室用電實行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分配管理,教室白天照明供電時間一般為早自修時間,其它時間如需供電由總務處視實際情況進行安排,教室用電管理由班級負責,各班班主任應按排學生做好節約用電工作。
7. 學校水電工必須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持證上崗,樹立服務意識,以較強的責任心管好學校的水電供應,確保學校正常的生活用水和教學用電,應經常性深入檢查學校的用水用電情況,減少漏水、漏電的發生,杜絕用電的安全隱患,定期檢查設施設備及維護,及時向學校總務處反映水電的供應情況。
8.專用場館的水電關閉有使用分管處室主任負責,考試教室水電管理由最后一場監考教師監考結束后負責關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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