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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3 10:25:43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人事管理制度常用(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人事管理制度常用(15篇)

    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富有競爭和效益、充滿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根據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錦都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由公司人事部負責督促實施、完善和解釋。

      第三條人事部經理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人事部的工作,負責對培訓部、員工餐廳部經理的領導、檢查、督導和考核。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人事調配、工資、獎懲、勞保福利、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等政策法規。

      2、負責制訂并建立健全的人事、勞資、晉級、聘任、辭退以及獎懲等各項規章制度,辦理公司中層領導的聘任和解聘手續。

      3、負責制訂并建立人才信息庫,掌握并控制好各部門的定崗、定員,合理調整管理人員和職工隊伍的結構,真正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制定員工培訓計劃,做好公司人力資源的預測和統籌管理。

      4、抓好對公司管理人員、職工的文化教育及各種業務技術的培訓,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

      5、抓好對員工餐廳部的日常管理和督導,保證員工吃得好,吃得飽。負責員工宿舍的督導管理,改善員工的住宿條件和工作環境。

      6、密切與各部門的聯系,協助總經理做好人事、培訓、員工工資及福利、獎懲等工作。

      7、負責抓好本部門員工業務培訓、考核、評估工作,不斷提高綜合素質。負責對本部門的員工職務的聘任及解聘。

      第四條人事部主管崗位職責

      1、熟練運用人力資源科學管理知識,做好勞動人事管理工作。

      2、掌握公司各部門的人員定編、工資和工作時間安排等情況,確保各項勞動人事經濟指標如期完成。

      3、負責員工檔案的管理、人事資料的統計工作。

      4、掌握人力資源的運用狀況,提出人事工作建議,供領導參考。

      5、協助培訓部擬定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培訓計劃和組織實施。

      6、根據公司結構和人員配備情況,制定員工的需求計劃并做好招聘工作。

      7、負責辦理員工離職的有關手續。

      8、負責對本部行政、業務工作的檢查督導和員工的考勤和考核工作。

      第五條人事部質檢主管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質量管理部的工作。

      2、據公司經營方針和各項工作目標,制訂公司的質量管理計劃和開展質量管理小組活動方案,并組織實施。

      3、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全面質量管理的考核標準和獎罰條例。

      4、負責組織建立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健全質量管理網絡,開展一系列的質量管理活動,使公司的質量日趨完善,達到經常化、標準化、制度化。

      5、負責幫助、指導、協調各部門開展質量攻關活動,培育、推薦,不斷總結推廣全面質量管理的成功經驗。

      6、負責對公司內外質量管理信息的收集、處理、傳遞、儲存和選用,以確保質量管理信息為公司帶來活力和效益。

      7、負責愛衛會、安全生產的協調管理工作,協助總經辦主任抓好公司車隊的安全行車教育,避免出現交通責任事故。

      8、負責物價、計量的管理工作,確保質、量相一致,維護公司的信譽和消費者利益。

      第二章勞動管理制度

      第六條勞動制度

      一、勞動條例

      1、公司招收員工,貫徹公開招收、自愿報名、擇優錄用的原則。部分崗位(特殊工種)需經筆試或技術考試合格,方可錄用。

      2、員工必須到公司指定的醫院檢查身體合格后,方可錄用為本公司員工。公司每年為員工體檢一次,凡發現員工患上傳染性疾病,公司將酌情調整患者的工種或停職治療。

      二、試用期及合同期

      1、試用期為三個月(也可視情況縮短或延長),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其中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須在一周前通知對方。

      2、凡符合公司錄用條件的,可錄用為合同制員工,并簽訂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勞動合同,如一方要提前終止合同,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三、發薪方式

      員工薪酬每月在指定日期以銀行轉帳方式或現金支付。

      四、薪金調整

      公司將視員工的崗位(職位)確定其工資等級,并視公司業績狀況考慮按年調整員工薪金。

      五、調整—晉升

      1、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可被調任或提至其他崗位(職位)或部門。

      2、各級行政管理技術職務均實行聘任制,公司將根據員工工作業績調升至現有空缺職位或更高職位。

      六、辭退

      若員工觸犯公司規則或嚴重失職,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辭退。

      七、辭職

      員工如有正當理由需要辭職時,須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申請書,經公司批準后,方可辦辭職手續。若員工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而擅自離職,公司將不發給任何書面證明,并按有關規定索賠一定的損失費。

      八、裁員

      公司因業務或管理條件發生變化,要辭退員工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按有關規定發給補償金。

      九、離職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出國、出境定居者,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三章員工培訓及發展制度

      第七條培訓制度

      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員工,尤其是各級管理人員、各級領導,都要在工作崗位上努力學習,自覺接受各種培訓,不斷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各級領導都要抓好培訓,提高酒店員工整體素質、提高經濟效益。

      一、培訓組織機構

      由公司主要領導及總經辦、人事部、培訓主管組成公司人才培訓領導小組,負責策劃、組織全公司培訓工作。領導小組每年不少于2次討論和研究公司員工培訓教育工作,制定規劃,確定任務及各個時期培訓計劃領導小組每年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總結和布置培訓工作。

      二、培訓內容

      1、入職培訓

      ⑴凡本公司招收錄用的新進員工,在進入工作崗位前,必須經

      過入職培訓。入職培訓由人事部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⑵本制度所謂新進人員指公司各部門的試用人員、臨時員工、

      臨時雇用人員及其他需接受入職培訓的員工。

      ⑶年度入職培訓計劃應配合年度員工招聘及甄選計劃組織實

      施。臨時招聘的新進員工的入職培訓,由人事部斟酌新進人員每批報到人數組織安排培訓時間、形式及內容。

      ⑷入職培訓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a、介紹公司的概況、現狀及發展前景,并提出對新員工的要求,

      激勵新員工積極工作,為公司的繁榮作出努力;

      b、介紹公司內部的組織機構各部門之間的服務協調網絡,并帶

      新員工參觀公司環境及各部門位置,使他們了解和熟悉各個部門職能,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按照上級的要求準確地與各個有關部門取得聯系;

      c、介紹公司主要業務、市場、顧客需求及心理等,幫助新員工

      了解公司所處地位;

      d、介紹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使他們在工作中自覺地遵

      守公司的規章,一切工作按酒店規定的標準、程序和制度辦理。

      e、介紹與員工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公司人事制度,包括薪酬制

      度,加班制度及福利制度,工作績效評估制度,晉升制度,休假及考勤制度等;

      f、介紹公司的服務意識、團隊意識、個人發展意識、開發溝通

      意識以及相互配合意識等,使他們接受并融合本公司文化;

      g、介紹公司對員工禮儀,儀表和著裝的要求,并訓練員工的舉

      止和服務用語。

      (5)入職培訓應達到以下目標:

      a、幫助新進員工了解本公司主要業務,行業特征,組織架構

      及規章制度,使他們盡快了解并融入本公司;

      b、建立新進人員與企業之間的認同與感情,讓他們知道自己的個人利益和未來發展是與公司的前途緊密聯系在一起的,促使他們愿意為公司目標忠心效勞,全力以赴;

      c、傳遞企業文化,加強團隊精神,使新進員工與老員工迅速

      增進友誼,以提高他們的合作和服務精神;

      d、培養新進人員職務上的特定技能,了解工作的內容與方法,

      并掌握新技能,從而能勝任自己的工作;

      e、進一步考察新進人員的理論水平、專長、品德、量才錄用,

      充分發揮其潛能。

      2、專業培訓

      (1)為了幫助員工不斷更新完善專業知識,及時了解各自領域內的最新知識,與社會經濟技術發展相適應,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需的知識、技能,本公司根據市場要求、崗位要求及員工自身發展的要求,組織安排員工進行專業培訓。

      (2)本制度所指專業培訓包括對員工實施的崗位培訓及其他與崗位及專業相關的繼續教育及培訓。專業培訓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a、營銷和服務專業培訓,包括:專業化銷售流程、網絡銷售、戰略和戰術銷售、活動管理、銷售管理、客戶管理、信息研究與服務、服務理念與技巧等;

      b、與其他崗位及專業相關的專業培訓,酒店包括:財務管理、內部審計、法律、信息開發及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專業知識、技能及法律法規常識等;

      c、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相關的專業培訓。

      (3)專業培訓主要針對對口部門及崗位的員工實施,但在費用預算允許的情況下,亦可安排相關部門的員工參加,以幫助員工了解其他部門的操作、促進各崗位之間的溝通和協調,使全體員工可以從公司整體出發共同合作。

      (4)員工為鞏固或提高工作和技術能力,主動選修學習課程,包括有關專業和技術資格的課程,經部門經理同意,人事部批準,公司給予支持。

      3、管理能力培訓

      (1)為保證現有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并有計劃地培養有發展前途的管理人員,發展及儲備充分的管理后備力量,本公司對現職管理人員及潛在管理人員進行管理能力培訓。

      (2)本制度中的管理人員是指處于管理部門或業務部門,其崗位職能中包括管理職能的,需要接受管理能力培訓的人員及其他需接受管理能力培訓的員工。

      (3)管理能力培訓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a、組織工作的`能力:如解決問題和作出決策、計劃和控制、樹立目標、創造性思考、更好地利用時間等方面;

      b、傳播信息的技能:如主持會議、演說、寫報告、談判、說服、提供咨詢等方面;

      c、管理人員與職工的關系及人際關系:如領導能力、調動職工積極性的能力、協作能力、指導和培訓技術、建立良好工作關系、妥善處理個人問題等方面。

      5、管理能力培訓應達到以下目標:

      (1)教會管理人員有效地運用他們的經驗,發揮他們的才能;

      (2)幫助管理人員及時掌握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的變化,組織管理人員學習政府的政策法規,幫助管理人員了解政治、經濟、技術發展的大趨勢等;

      (3)幫助管理人員掌握一些必備的基本技能,如處理人際關系、主持會議、分權、溝通等方面的技能;

      (4)對新上任的部門領導人員,應幫助他們迅速了解公司的經營戰略,方針、目標、公司內外關系等等,以使他們盡快適應新的工作;

      (5)建立一支充足的合格的后備人才隊伍,選派最佳合格人員擔任關鍵的管理職務。

      4、綜合素質培訓

      (1)為提升員工綜合素質,建立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培養員工對公司的忠誠,使員工具備應有的精神準備和工作態度,增強員工集體主義精神,本公司對員工進行綜合素質培訓。

      (2)綜合素質培訓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a、文化素質培訓,包括學歷教育,外語水平等方面;

      b、品質素質培訓:包括政治品質、思想品質、職業道德品質

      等方面;

      c、其他個人素質培訓:包括工作態度、禮儀、心態、團隊合

      作精神等方面。

      二、人事部在培訓工作上負有組織、管理、指導、檢查、協調、

      服務的職責。負責擬定培訓規劃及年度計劃,組織編寫審定各種教材,組織各種培訓學習活動,檢查、考核培訓質量,總結交流

      培訓經驗隊伍,鼓勵他們熱愛職工教育工作,積極授課,為提高員工素質多作貢獻。

      對成績優異的都給予獎勵。

      第四章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第八條考核制度

      一、組織領導及分工

      1、定期對員工進行考核是提高員工綜合素質的重要措施。要作為公司及各部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2、根據不同專業、不同崗位、不同考核內容,由培訓部與各有關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對相關專業技術業務人員的考核評議工作。成立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議小組負責此項工作。

      3、員工轉崗、入崗前操作技能和崗位業務考核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培訓部進行監督、檢查、審核。

      4、新員工錄用考核、等級考核,技師、高級技師任職資格考核由培訓部負責組織。

      二、考核范圍及主要內容

      1、考核分入職上崗培訓考核、轉崗考核、等級和定級考核、崗位規范業務知識、業務操作技能考核、晉升考核、管理人員任期內定期考核、專業技術職稱考核、任職資格和崗位資格考核、外語考核。

      2、管理人員特別是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要圍繞德、能、勤、績四方面進行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業務水平、領導才能、工作效率、工作業績、工作作風、廉潔自律、同事關系等內容。

      3、一般員工主要是考核思想品德、工作技能及《崗位規范》三、考核方法

      1、新任職、上崗轉崗、晉升的員工上崗操作應按“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進行。情況確實特殊的,可先上崗實習,但在三個月內必須完成該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才轉正。逐步做到所有員工憑《崗位合格證》上崗,技術崗位員工憑技術業務等級證或特殊工種考核合格證上崗。

      2、技術等級要按初級、中級、高級的順序進行考核晉升。技師、高級技師分別從高級技工、技師中考核晉升,其考核、評審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個別技術能力明顯高于現有等級的,可提前申請或跳級考核晉升。

      3、技術業務等級考核定期或不定期進行。

      4、由公司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議小組負責制定初級、中級及其他崗位業務考核題目、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5、有關技術業務理論和崗位規范、業務知識、業務操作基本理論、安全生產知識、衛生等級考核以筆試為主,操作技能考核以選擇操作性強、典型工種項目進行。

      6、凡從事直接為客人服務崗位的人員,每年需進行外語考核,已達到基本要求的員工可免培訓,但要參加外語考核。

      7、已獲得各種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人員,每年要接受繼續教育和個人業績等進行考核。

      8、部門副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

      (1)、每年末填報《工作報表》;

      (2)、由總經理進行考核;

      (3)、每年要向所在部門員工或職工代表述職一次,接受評議和民意測驗。在述職中要實事求是地總結一年來的成績和存在問題,要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計劃和設想,要進行自評并接受評議和民意測驗。

      9、領班、主管由各門定期進行思想品德及工作業績考核。

      10、新錄用的大、中專生,要安排到基層不同崗位實習鍛煉,定期以課題研討和工作業績等內容進行考核。

      四、工資與待遇

      員工培訓實行建檔管理,每年由公司或部門對員工進行綜合性考核。考核成績記入“培訓登記卡”中,并將考核成績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檔”,供人力資源開發部及用人部門作為對員工錄用、使用、晉升、調整工資或崗位的依據。

      1、堅持考核上崗、易崗易薪的原則,考核成績為優秀者,要給予調整工作崗位或給予一次性獎勵;如達到本崗位技能最良檔工資的,下年度可晉升一檔工資。

      2、考核成績為優良者,工資未達到崗位技能工資最高檔次的,下年度可給予晉升一檔工資。

      3、考核成績為合格者,保持其原有崗位技能工資等級。

      4、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給予易崗位易薪或離崗等處理。

      5、凡是晉級的員工,必須是當年培訓考核成績合格以上并在新崗位工作滿三個月者。

      1、技術等級與工作崗位對應,且能發揮技術專長并做出突

      出貢獻的,給予崗位特殊津貼。

      第四章勞動福利制度

      第九條勞動福利

      一、休息日

      員工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享有2天休息,該休息日由部門或班組按工作需要預先安排。

      二、法定假日

      員工每年均可享受以下的法定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國際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及當地政府規定地方性節日。

      三、年假

      1、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實行。

      2、凡在一年內累計曠工3天(含3天)、請病、事假累計超過24天的,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3、凡當年留酒店察看處分或刑事拘留者,當年不得享受年假。

      4、員工休年假必須提前15天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并由部門根據工作情況上報人事部,安排休假。

      5、凡利用工作時間參加學歷、證書、職稱晉升培訓學習全年

      累計超過15天者,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6、當年年假要當年享受,不得跨年累積。

      四、結婚假

      員工可憑結婚證書申請3天有薪婚假,符合國家規定晚婚年齡的員工(女23、男25歲)可獲另加7天的有薪婚假。

      五、分娩假

      員工請分娩假時須呈交有關醫院證明,可享受假期的天數是:國家規定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六、病假

      員工請休病假必須持有本公司醫生的證明書或公司指定醫院建議書,并按公司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后,方可獲準病假。

      七、事假

      1、員工不能無故缺席,若有特殊情況須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批準無故缺席或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事假1天以內由主管批準,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3天以上須經公司人事部審批。

      3、各部門的主管請事假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副經理以上請事假須經總經理批準。

      八、醫療福利

      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執行。

      九、生日賀金

      員工在生日當月均可獲得公司發給的生日賀金。

      十、工傷或死亡

      1、員工因工負傷應立即送醫療室或就近醫院治療,并報部門經理,事后填寫工傷報告,報總經辦和人事部,工傷治療費按照國家《勞動法》及相關的政策條例執行。

      2、員工因公致死亡者,將按政府有關勞動保護條例規定辦理補償。

      十一、膳食安排

      公司設有員工餐廳,免費為員工提供規定范圍內的伙食補助,每次用餐時間為半小時。

      第五章薪酬分配制度

      第十條工資結構

      根據公司經濟效益情況,貫徹“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確定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工資關系。本公司實行的崗位技能工資,由崗位職務基本工資、崗位職務浮動工資、工齡補貼、崗位津貼四部分組成,它的特點是檔次細分、按崗就位、操作方便。

      一、崗位職務基本工資

      1、崗位職務基本工資

      按不同崗位份成五大類別:管理類、技術類、廚(點師類)、服務類。各類崗位又細分若干檔次。

      管理類分高級管理人員、中級管理人員、初級管理人員;

      職員類分為秘書、行政職員、銷售代表等;

      技術類分為醫生、高級技工、中級技工、初級技工、學徒工。

      廚(點)師與廚工、初級廚工;

      服務類分為高級、中級、初級服務(保安員、清潔工)等。

      2、崗位職務浮動工資

      崗位職務浮動工資實行工效掛鉤的考核辦法,與經濟效益、服

      務質量掛鉤。

      3、工齡補貼:基數為20元,1-4年內,每年遞增5元,5年

      以上每年遞增20元,工齡補貼按月支付,上限數為10年,酒店工齡計算從入店之日算起。

      4、崗位津貼:依據《國家勞動法》和《錦都大酒店勞動及福

      利制度》執行。

      凡晉升職務或經考核達到上一級崗位業務技術并擔負該崗位工作的人員,從次月開始執行新的崗位工資等級。對不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經培訓仍不合格降低工資級別或檔次。

      試用工的試用期定為一至三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進入本崗位初級崗位工資。

      二、假期工資

      1、員工請事假,不發工資,以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為基礎,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工資。

      2、病假工資:以崗位工資、生活補貼為基礎,按國家規定病假工資計算辦法計發。

      3、凡曠工者按公司的獎懲條例處理。

      三、試用期工資

      無工作經驗的試用工,執行崗位職務基本工資300元。

      第六章員工獎懲條例

      第十一條獎罰條例

      一、獎勵條件

      1、對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在服務(生產)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3、為賓客提供最佳服務,工作積極熱心,受到賓客表揚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5、為保護國家財產,保護人民及賓客生命者。 6、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經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7、維護公司和社會秩序,挺身而出與壞人壞事作斗爭者。 8、拾獲客人貴重財物交出者。

      二、懲罰條件

      1、輕微過失:口頭警告

      (1)不保持儀表的整潔及制服整齊;

      (2)當班期間聚堆閑談、聊天、打鬧;

      (3)下班后無故逗留在公司范圍內,造成騷擾;

      (4)不遵守更衣室或值班宿舍的規定。

      (5)當班吃東西;

      (6)當班辦理私人事務、打私人電話;

      (7)隨地吐痰或亂拋雜物;

      (8)在公司工作場所范圍內打撲克、麻將賭博;

      (9)對客人無禮(視乎嚴重性可列為嚴重過失);

      (10)遲到或早退;

      (11)未按規定佩戴員工證;

      (12)上下班不打鐘卡;

      (13)違反規定攜帶私人物品上崗;

      (14)工作或服務效率不佳;

      (15)違反安全守則或部門規定;

      (16)當班時打瞌睡或當班擅離職守,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17)在公司范圍內粗言穢語;

      (18)因疏忽或過失損壞公司財物程度較輕;

      (19)違反公司有關制服管理的規定;

      (20)拒絕公司授權人員檢查手袋、包裹;

      (21)挑撥打架事件情節較輕;

      (22)在公司范圍內售賣私人物品;

      (23)不服從上級合理指令;

      (24)提供假資料,假報告或隱瞞事實,情節較輕;

      (25)擅自標貼、涂改或搬移公司財物;

      (26)酒后當班帶有醉態;

      (27)散布謠言或誹聞;

      (28)不按照公司規定享用工作餐;

      (29)擅取公司物品自用;

      (30)接受賓客禮物。

      口頭警告:適用于前三次觸犯輕微過失者。由部門領班、主管發出警告,須記錄在案。

      2、乙類嚴重過失:書面警告

      (1)向客人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

      (2)對客人粗暴無禮;

      (3)唆使他人或代他人打鐘卡(簽到);

      (4)恐嚇他人;

      (5)拾遺不報;

      (6)曠工;

      (7)故意破壞公司財物;

      (8)在公司范圍內聚賭;

      (9)擅自調價或有意短斤缺兩,損害公司或賓客利益;

      (10)未經批準,擅自使用客人物品;

      (11)未經批準,私配公鎖鑰匙。

      3、甲類嚴重過失:即時辭退或開除

      (1)因在外兼職而影響本職工作,私人經營與本職有關的業務,對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

      (2)打架或危害他人;

      (3)造文件,以圖行騙;

      (4)私換公司營業收貨幣;

      (5)攜帶或帶有違禁品;

      (6)泄漏公司機密;

      (7)調戲或欺侮他人,涉及不道德行為;

      (8)偷取公司及他人財物;

      (9)受賄或行賄;

      (10)參與任何違反國家憲法的政治活動;

      (11)觸犯任何刑事罪案及違反國家法令有關規定,造成刑事責任;

      (12)違反公司及國家計劃生育有關政策、規定;

      (13)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造成嚴重后果;

      (14)惡意破壞公司聲譽。

      4、停職調查

      (1)員工因觸犯工作規則而須受調查者,公司有權即時對其停職、停薪(時間不超過十五天),以作審查應否辭退、開除或執行其它處分。

      (2)等待刑事審查結果,公司將按情況決定停職期限。

      (一)紀律處理程序

      輕微過失由領班、主管簽《過失單》;嚴重過失由部門經理簽批后報人事部備案;辭退、除名、開除由人事部簽批后報總經理批準。

      (二)員工申訴

      員工不服紀律處分,可直接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申斥,由人事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查、核實和裁決。

    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為使本公司員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任 用

      第三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

      高級主管——總經理、副總經理、 子公司經理

      部門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銷售主管

      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四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分為四職等

      (一)一等:總經理、副總經理。

      (二)二等:子公司經理、部門經理、秘書。

      (三)三等:部門主管、助理。

      (四)四等:業務、美容師、內勤等辦事職員。

      (五)試用員、臨時雇員、實習生等均不列等級。自過試用期,升任辦事職員時為正式職員。

      第五條 每一職位均設置“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

      第六條 職員之任免、調遷、獎懲等事項,均以正式文書發布。

      第七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以“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八條 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九條 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二)經理——由總經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員——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報請總經理任免。

      第十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考選事宜。程序:部門申請單→行政部審核→總經理核準→招募培訓。

      第十一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至少不得低于一個月。

      第十二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業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七日者,不給工資。

      第十三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戶口復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 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 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四) 試用同意書。

      (五) 人事資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證件。

      第十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 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 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八) 與公司員工有血緣關系親戚關系者。

      第十五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訂“工作協議書或勞務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保 證

      第十六條 凡本公司員工,應一律辦理保證手續。

      第十七條 填寫保證書應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條 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不得擔任保證人。

      第十九條 被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證人應付賠償及追繳的責任。

      (一) 營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為,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損壞公物者。

      (三) 竊取機密技術資料或財物者。

      (四) 拖欠賬款不清者。

      第二十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后,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并應于下列事情發生后十五天內,另外找到連帶保證人。

      (一) 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 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 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二十二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后,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四章 工 作

      第二十三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 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職務。

      (三) 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 不得泄露業務或服務上的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情必須會客時,應經主管人員批準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六)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七) 不得攜帶公物(包括資料及復印件)出公司。

      (八) 未經主管或負責人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得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該注意保持工作地點及更衣室、宿舍的環境衛生。

      (十) 員工在工作開始時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間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志、電視、抽煙,以期增進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險。

      (十一)員工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或互相聊天閑談、搬弄是非或擾亂秩序。

      (十二)全體員工必須了解,只有努力生產,提高品質,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的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滿意度水平,使員工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有重要事情,應經主管核準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二十五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七小時為原則,營業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布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六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七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員工考勤管理細則》處理。

      第五章 待 遇

      第二十八條 本公司依據勞資兼顧互助互惠的原則,給予員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遇分為:

      (一)基本工資。視從業人員的學歷、經歷、技能、體質及其工作性質而定,從業人員的年度工資調整方案由人事部門擬訂,呈總經理核定后調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貼:崗位津貼、通訊津貼、工作津貼等。

      (三)獎金:效率獎金、目標獎金、全勤獎金、年終獎金。

      第三十條 員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員。月薪人員,每月五日發放一次;日薪人員每月發放兩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發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資。新進人員自報到日起記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并按日計算。

      第三十一條 臨時性、特定性或計件等工作人員的待遇,另按“臨時、計件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處理。

    人事管理制度3

      一、人力資源發展戰略:

      1、公司原則上自己培養企業骨干;

      2、公司每年從操作層員工中培養出至少一名管理層員工;

      3、公司每年從管理層員工中培養出至少一名主管級員工;

      4、服務中心經理任職前原則上要求從事過品質員、客服主管、環境事務主管、公共秩序主管崗位工作或在這些崗位上經過公司安排的鍛煉。

      二、崗位設置及管理

      1、崗位級別:

      序號

      級別

      具體崗位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 總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監

      3

      部門經理

      職能部門經理、主任,服務中心經理

      4

      主 管

      培訓師、人力資源主管、會計主管、工程師、經營主管,服務中心副經理、經理助理、各主管

      5

      管理員

      培訓員、人事專員、辦公文秘、后勤、采購、公司倉庫管理員、品質員、客戶助理、經營管理員、會計、出納,服務中心管理員、核算員、水電班長、公共秩序隊長

      6

      普通員工

      廚師長、保潔班長、公共秩序班長、司機、服務中心倉庫管理員

      7

      操作員

      廚師、保潔員、公共秩序員、維修工、綠化工

      2、其他未明確的崗位級別,由總經理確定。

      3、管理層員工是指“總經理~管理員”級別員工,操作層員工是指“普通員工~操作員”。

      4、崗位任命權限:

      ①“總經理”由董事長任命;

      ②“副總”報董事長同意,由總經理任命;

      ③“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④“主管”、“水電班長”由部門經理提名,總經理任命;

      ⑤“管理員”、“普通員工”、“操作員”由主管提名,部門經理任命,報總辦備案。

      三、制度建設與管理:

      1、制訂公司中長期人才戰略規劃;

      2、制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3、核定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

      4、定期進行市場薪酬水平調研,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5、指導、協助員工做好職業生涯規劃。

      四、機構管理:

      1、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人才儲備、籌備設立等方面工作;

      2、公司系統各級機構的設置、合并、更名、撤銷等管理;

      3、制訂公司機構、部門和人員崗位職責;

      4、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與解聘管理;

      5、監督、檢查與指導分支機構人事部工作。

      五、人事管理:

      1、員工招聘、入職、考核、調動、離職管理。

      2、公司后備干部的選拔、考察、建檔及培養;

      3、公司干部和員工的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管理;

      4、協助組織各專業序列技術職務的考試與評聘;

      5、管理并組織實施公司員工的.業績考核工作。

      六、薪酬福利管理:

      1、薪酬政策設計與管理、實施;

      2、福利政策制訂與管理、實施。

      七、培訓發展管理:

      1、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實施;

      2、監督、指導公司各部門的教育培訓工作;

      3、管理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培訓、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4、開發培訓的人力資源。

      八、其他工作:

      1、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開發溝通渠道;

      2、協調有關政府部門、保險監管機關及業內單位關系;

      3、聯系高校、咨詢機構,收集匯總并提供最新人力資源管理信息;

      4、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

      5、人事檔案管理。

    人事管理制度4

      人才招聘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公司能夠吸引、篩選和保留最優秀的.人才。它涵蓋了從職位分析、招聘策略制定、候選人評估到錄用決策等一系列環節。

      內容概述:

      1. 職位描述與需求分析:明確每個職位的職責、技能要求和資格標準。

      2. 招聘渠道選擇:包括內部晉升、網絡招聘、招聘會、獵頭服務等。

      3. 廣告發布與宣傳:設計吸引人的招聘信息,提高招聘廣告的曝光率。

      4. 候選人篩選與面試流程:設定初步篩選標準,進行電話面試、面對面面試等。

      5. 績效評估與錄用決策:制定評估體系,確保公正、公平地選拔人才。

      6. 新員工入職與培訓:為新員工提供必要的引導和支持,幫助他們快速融入團隊。

      7. 法律法規遵守:確保招聘過程符合勞動法規,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

    人事管理制度5

      本《服裝人事管理制度》旨在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提升員工工作效率與滿意度,確保企業運營的高效與穩定。制度涵蓋招聘、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福利、員工關系及離職管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招聘管理:定義招聘流程,明確職位描述、招聘標準和面試程序。

      2. 培訓與發展:制定新員工培訓計劃,定期進行技能和職業發展培訓。

      3. 績效考核:設立公正、公平的'績效評價體系,與薪酬調整、晉升機會掛鉤。

      4. 薪酬福利:設定合理的薪資結構,提供具有競爭力的福利待遇。

      5. 員工關系:維護和諧的工作環境,處理員工關系問題,促進團隊協作。

      6. 離職管理:規范離職流程,處理離職員工的權益保障與交接事宜。

    人事管理制度6

      第一節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規范公司用人管理行為,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政策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司所需人員對外公開招聘,嚴格實行公司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條 公司對所有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化管理。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第四條 綜合部負責公司的人力資源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工作的具體實施,并辦理員工的錄取、聘用、調度、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 崗位編制管理

      第五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定薪管理。

      第六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及崗位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 因公司生產經營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及崗位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須按公司相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八條 生產部門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至少一周向綜合部作出計劃,報總經理審批,用人部門按核準的指標及用工性質協助綜合部對外招聘人員。嚴禁無計劃雇用臨時工人。

      第九條 綜合部負責編制年度人力資源使用計劃及方案,其他部門無條件配合,以供公司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 員工聘用管理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對聘用員工應本著精簡用人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十一條 公司所有聘用的員工一律按《勞動合同管理制度》規定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 公司所有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聘用權限

      1、公司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公司副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總經理助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等高級職員,部門經理(經理、總監),由總經理提名報請董事會同意;

      3、公司財務人員直接由董事會聘任;

      4、一般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部組織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別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第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確需增加用人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由綜合部與用人需求部門協商,先在部門內部進行調整;

      2、部門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綜合部在全公司內調配。

      3、在公司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部門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部進行對外招聘。

      第十五條 新聘員工,受聘人必須填寫 “員工入職審批登記表”,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綜合部審查考核,符合聘用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三個月,最長不得超過半年。

      第十六條 新聘人員聘用規定

      1、公司所需所有工作人員,按公司規定的崗位編制,由綜合部負責草擬,各部門配合,提出公司階段性人力資源計劃方案,總經辦討論同意,由公司綜合部按批準后的計劃方案組織實施,以保證公司用人需求。

      2、各部門須積極配合綜合部,對新招聘人員進行面試、考核,以保證部門所需工作人員的質量。

      3、公司農場所需要的一線農技工,由生產部按公司臨時用工的相關規定執行。

      4、新進人員到公司報到試用前,應到綜合部辦妥相關入職手續方可上崗:簽訂試用期合同;身份驗證、學歷驗證及相關復印資料;公司員工簡歷表;特殊崗位需要的健康證明等;其他必要手續。

      5、新進人員經面試、復試或測驗及審查、培訓合格后到部門主管報到。先行試用三個月,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表現良好、工作成績優異者可提前轉為正式聘用。若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績欠佳或無視公司制度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試用未滿七日(含七日)者,不計發工資(一線農技工除外)。

      6、新進人員辦妥相關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崗位工作后,不得無故拖延或請示更換,分派試用工作后三天內無故拖延不到崗者停止試用。

      7、新進人員試用期滿后,寫出書面工作總結送交本部門主管,經相關部門按規定考核合格后,向公司寫出書面轉正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到綜合部辦理轉正手續,成為公司正式聘用員工。新員工的合同期限暫定一年。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可與公司優先續簽合同。

      8、試用人員正式聘用時,到綜合部繳驗以下表件:試用期滿考核表、身體狀況檢查表、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其他必要資料等。

      9、公司所有新進人員面試通過后,必須參加由綜合部會同相關部門主管統籌組織的入職培訓后方可上崗,培訓內容為:公司介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講解、業務知識和作業規范及崗位工作要求的說明、技能輔導等。

      10、試用期間的工資,按轉正工資的80%發給。

      第五條 員工調動

      1、因生產經營管理需要,經總經理核準,綜合部可隨時調動公司任一員工,被調動的員工不得借故推諉。

      2、員工接到調動通知后,部門主管應在七日內,一般員工應在三日內辦妥相關移交手續,到新職能部門報到,不得無故拖延。

      3、調離人員在接任者未到崗前離職時,暫由主管或公司指定人員代理。

      第六條 員工解聘規定

      1、公司員工解聘分為開除、辭退、辭職三種。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隨時予以辭退:

      ⑴試用期間不合格人員;

      ⑵考核不合格員工;

      ⑶員工對所承擔的工作不能勝任的;

      ⑷不服從公司領導工作安排的;

      ⑸在工作中出現多次失誤的;

      ⑹搬弄是非,不能與員工和睦相處的;

      ⑺謾罵領導,打架斗毆情節較輕的;

      ⑻員工其他行為公司認為應予以辭退的。

      3、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開除,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

      ⑴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⑵其言行損害公司形象的;

      ⑶偷竊公司財務的;

      ⑷搬弄是非,謾罵領導,打架斗毆情節嚴重的;

      ⑸擅自變動技術方案,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⑹不遵守公司勞動紀律,經教育不改的;

      ⑺品行惡劣的;

      ⑻吸毒者;

      ⑼虧欠或挪用公款者;

      ⑽員工其他行為公司認為應開除的。

      4、員工自動辭職的,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報請部門主管和總經理核準后,應立即辦妥工作移交手續;重要崗位的員工自動辭職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報請部門主管和總經理核準;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自動辭職的,至少就提前60天向以書面形式報請總經理及股東會核準。

      5、公司所有員工不論暫時或永久離開公司,均應辦妥相關工作移交手續,由公司綜合部核定移交事項完畢后,方可離開公司。如因工作移交不清或未經核準即擅自離職,致使公司發生損失的,均應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條 員工崗位工作移交規定

      1、下列情況之一者需要進行崗位移交

      ⑴崗位變動的(包括晉升、降職和平級調動);

      ⑵因個人私事或疾病需要離開崗位30天及以上的;

      ⑶按照公司相關規定獲準辭職的;

      ⑷被公司辭退的(包括開除)。

      2、員工崗位移交的內容

      ⑴所負責崗位事務的各種文件、材料、資料(包括所用計算機內屬于公司內部文檔與密碼)等;

      ⑵員工所使用的下屬公司的各種證件及領用的辦公用品等;

      ⑶與公司有關的各種辦公鑰匙;

      ⑷近期需要處理的事務及正在處理中的事務情況;

      ⑸所保管的各種公司財物(包括借款、備用金、未報銷的各種票據等)。

      3、員工崗位移交程序

      ⑴離職員工在被核準離職三日內必須辦理完相關移交手續,否則該員工未領薪資不予發放;

      ⑵辦理移交員工按《員工崗位移交表》所列項目進行移交,各部門主管或指定專人經辦移交事項,由所涉及的部門主管對移交過程進行監督;

      ⑶移交事項完成后,由移交人、接管人、監交人、部門主管、財務總監、綜合部主管在移交清單上簽字后,移交完畢;

      第四節 員工薪酬管理

      第十七條 公司根據各崗位工作性質、責任大小、個人職業素養決定所屬崗位員工的工資、待遇。

      第十八條 公司嚴格執行每年經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各崗位工資標準。

      各崗位工資標準由公司總經辦負責擬訂,報董事會批準同意。

      第十九條 公司按照以“崗位定責、以責定薪、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 所有員工的工資,由綜合部按公司相關規定的標準結合個人考勤和崗位考核標準核定,財務部門所此按時發放。

      第二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作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部門可將材料公司綜合部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或獎勵。

      第二十二條 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第二十三條 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公司員工均享有相應勞保待遇的權力。

      第二十四條 公司員工的年度獎金根據公司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五節 員工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條 員工考核分為新進員工試用期滿錄用考核、培訓考核、月度業績考核、年度業績考核、專業技能等級考核。

      試用期滿錄用考核內容為:理論知識、實際工作能力、公司制度、企業文化、責任心、服從性等。

      月度業績考核內容為:月度工作任務書工作項目完成情況,日常工作完成情況,勞動紀律情況,質量及安全環保情況,工作服從性,工作現場整理、整頓情況等。

      年度業績考核內容為:主要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勞動紀律情況,質量及安全環保情況,工作服從性,工作現場整理、整頓情況,綜合治理情況等。

      專業技能等級考核內容為:理論知識、實際工作能力、平時工作表現、責任心、服從性等。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滿錄用考核適用公司所有新進員工;月度業績考核適用除計件工外的公司所有員工;年度業績考核適用公司所有員工;專業技能等級考核適用公司財務人員、營銷員、工程師、技術員、機修工、電工、設備操作員。

      第二十七條 考核管理體系及組織

      考核體系為:直接領導考核下屬員工,直接領導的上級領導對考核結果予以審核。

      公司成立考核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經理:公司總經理;考核管理委員會下設綜合部。綜合部經理:公司綜合部經理;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考核管理委員會職責:負責考核辦法的制定和修改;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評價;負責處理員工考核質疑申訴。

      第二十八條 新進員工試用期滿的錄用考核

      新進員工試用期滿錄用考核分為崗前公司級培訓考核、崗前部門級培訓考核和綜合考核,三項考核任意一項不合格即予以辭退

      崗前公司級培訓考核由綜合部組織,部門級培訓考核由部門自行組織。

      第二十九條 培訓考核是指公司舉辦培訓后對參加培訓的員工進行考核,以驗證培訓的有效性。公司級培訓考核由綜合部組織,考核記錄由綜合部保存;部門級培訓考核由各部門組織,考核記錄由各部門保存。

      員工因不勝任原崗位工作,參加轉崗培訓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對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公司予以再培訓,給予一次補考機會,如考核還不合格,則該員工年終業績考核總成績扣三分。

      第三十條 月度業績考核

      每月底或月初公司對各部門負責人工作進行考核,各部門對本部門各崗位員工工作進行考核。

      1、對各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業績的考核

      ①綜合部做好每月月度、周工作例會議記錄并將月度、周工作例會上經領導班子確定的各部門當月、周工作計劃以任務書的形式下發至各部門,各部門予以簽字確認。

      ②各部門嚴格按工作任務書要求完成當月、周工作任務,嚴格按公司規定格式完成月度、周總結,并對當月、周工作進行自評。

      ③每月30日公司據當月下發的任務書和各部門的工作總結,視其工作量與質量完成情況,對各部門負責人進行業績考核。

      ④具體考核辦法:

      工作任務未完成,按當月工作任務書中該項工作任務分值扣分。完成工作任務質量未達標,每項扣2分。

      部門負責人違反勞動紀律,每次扣3分。

      部門日常工作完成情況,按各部門日常工作考核細則考核,日常工作考核相關資料由工作產出接受方收集、提供,由領導班子考核。

      部門勞動紀律情況,按公司勞動紀律考核細則考核。

      部門負責人工作服從性差,每次扣2分。

      部門負責人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該項考核扣全分。

      部門工作現場整理、整頓情況,按各部門工作現場整理、整頓考核細則考核。

      ⑥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業績考核成績95分及以上為優秀,當月業績工資滿額計發并視當月考核情況予以適當獎勵;月度工作業績考核成績85分-94分為良好,當月業績工資滿額計發;月度工作業績考核成績70分-84分為合格,當月業績工資按標準1/2計發;月度工作業績考核成績70分以下為不合格,當月業績工資不予計發。因業績考核不合格而未發放的'業績工資總額,作為對業績考核優秀的獎勵基金。

      ⑦對部門副職的考核按權重計算:部門考核得分占該崗位考核總分的60%,部門正職對其考核得分占該崗位考核總分的40%。

      2、對各崗位員工月度工作業績的考核

      ①各部門負責人收到本部門當月工作任務書后組織本部門員工召開會議,將工作任務分解至本部門各崗位員工并以工作任務書的形式予以下發,各員工予以簽字確認。

      ②嚴格按任務書要求完成當月工作任務。

      ③寫出月度工作總結,并對自己當月工作進行自評。

      ④具體考核辦法:

      工作任務未完成,按當月工作任務書中該項工作任務分值扣分。完成工作任務質量未達標,每項扣2分。

      違反勞動紀律,按公司勞動紀律考核細則考核。

      工作服從性差,一次扣2分。

      不服從領導工作安排,該項考核扣全分。

      工作現場整理、整頓情況按工作現場整理、整頓考核細則考核。

      ⑤員工月度工作業績考核成績95分及以上為優秀,當月業績工資滿額計發并視當月考核情況予以適當獎勵;月度工作業績考核成績85分-94分為良好,當月業績工資滿額計發;月度工作業績考核成績70分-84分為合格,當月業績工資按標準1/2計發;月度工作業績考核成績70分以下為不合格,當月業績工資不予計發。因業績考核不合格而未發放的業績工資總額,作為對業績考核優秀的獎勵基金。

      第三十一條 年度業績考核

      每年對在職員工的年度業績考核時間由綜合部通知。

      第三十二條 對公司領導班子的考核按董事會相關考核決議執行。

      第三十三條 對各部門負責人的考核

      1、綜合部將年初經公司制定的各部門年度工作目標以任務書的形式下發至各部門,各部門予以簽字確認。

      2、各部門嚴格按任務書要求完成當年工作任務,年終寫出書面年度工作總結并對全年工作進行自評。

      3、年終,公司成立業績考核小組,考核小組以各部門工作總結、各部門本年度工作任務書內容和公共考核項目為考核內容,結合各部門月度考核情況,對每個部門進行考核,部門考核結果作為該部門負責人考核成績,考核成績將直接與部門以及部門負責人年終業績工資掛鉤,公司根據考核結果作出繼續聘任、調崗或解聘的決定。

      4、具體考核辦法:以各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結合部門月度考核情況對其進行考核,年度工作目標和月度考核情況分別占70%和30%。

      5、工作目標未完成,按當年工作任務書中規定的分值扣分。(考核細則見每年各部門考核細則)

      6、目標完成情況得分×70%為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分值。

      7、12個月的平均分×30%為月度考核情況分值。

      8、對部門副職的考核按權重計算:部門考核得分占該崗位考核總分的60%,部門正職對其考核得分占該崗位考核總分的40%。

      9、根據月度考核情況、受到公司級以上嘉獎、處罰(與生產經營相關)情況將作為該部門負責人年度業績考核加分、減分依據。具體辦法:

      10、月度考核優秀1次加1分;月度考核不合格1次扣1分;

      11、受到上級單位嘉獎1次加2分;受到公司嘉獎1次加1分;受到上級單位處罰1次扣2分;受公司處罰1次扣1分。(同樣事件受公司及上級單位嘉獎或處罰1次加減分取最高分值,不重復計算。)

      第三十四條 員工寫出年終工作總結,并全年工作進行自評。各部門負責人以各崗位目標責任結合員工月度考核情況對其進行考核,年度崗位目標和月度考核情況各占50%。

      年度崗位目標成績為崗位職責考核得分×50%;月度考核情況得分為12個月的平均分×50%。

      考核成績將直接與該員工年終業績工資掛鉤,公司根據考核結果作出繼續聘任、調崗或解聘的決定。

      員工月度考核情況、受公司以上嘉獎、處罰(與生產經營相關)情況將作為該員工年終業績考核加分、減分依據。具體辦法:

      月度考核優秀1次加1分;月度考核不合格1次扣1分;

      受到上級單位嘉獎1次加2分;受到公司嘉獎1次加1分;受到上級單位處罰1次扣2分;受公司處罰1次扣1分。(同樣事件受公司及上級單位嘉獎或處罰1次加減分取最高分值,不重復計算。)

      第三十五條 需要對專業技能考核的,按專業技能執行。

      第三十六條 公司的所有考核結果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可靠資料,用于調動、晉升、提薪、獎金分配、培訓、續聘、解聘等方面作為參考。

      第三十七條 對考核結果或成績質疑的申訴程序

      1、以筆試方式進行考試的考核,被考核方質疑考核結果可向組織考核的部門申請查閱試卷,主管部門有義務配合,如主管部門不予配合,被考核方有權利向考核管理委員會申訴,考核管理委員會應于接到申訴起7日內予以裁定并將裁定結果通知申訴人。申訴人對裁定結果不服,應于1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訴,逾期不申訴公司視為其認可裁定結果。

      2、以筆試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進行的考核,被考核方質疑考核結果可向組織考試的部門詢問原因,主管部門有告知義務,如主管部門不予配合,被考核方有權利向考核管理委員會申訴,考核管理委員會應于接到申訴起7日內予以裁定并將裁定結果通知申訴人。申訴人對裁定結果不服,應于10日內向公司注冊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訴,逾期不申訴公司視為其認可裁定結果。

      第三十八條 對于考核合格與否的規定:公司所有考核70分以上(含70分)為合格。

      第六節 勞動合同管理

      第三十九條 公司的勞動合同文本由公司統一擬定或購買當地政府勞動管理部門印制的標準范本。

      第四十條 勞動合同類型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 簽訂《勞動合同》相關規定。

      1、新招聘的普通員工,簽訂合同期限二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新招聘的各部門主管級及其以上員工,簽訂合同期限五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續簽合同的,簽訂合同期限四年以下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以完成臨時生產任務而使用的勞動人員,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5、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續簽勞動合同時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由公司董事會安排組織簽訂。

      7、公司部門主管級員工及普通員工由綜合部組織簽訂。

      8、公司新進員工勞動合同在正式轉正后一個月以內簽訂。

      9、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必須保證與其他單位不再有任何勞動關系。

      10、新員工試用期合同可單獨簽訂或在正式勞動合同中約定。

      第四十二條 勞動合同變更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的內容須以書面形式重新簽訂。

      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公司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崗位和待遇。變更的內容須以書面形式重新簽訂。

      第四十三條 員工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文本的存檔由辦公室負責保存。勞動合同文本存入員工檔案長期保存。

      第七節 員工作息與請假休假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員工工作作息時間采用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標準工時制適用人員范圍:各部門行政管理一般工作人員。標準工時制為: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工時制。

      不定時工作制適用人員范圍:領導班子成員、部門主管、營銷部全體人員、技術人員、駕駛員、采購員、倉庫保管員、駐外工作人員以及實行計件制的員工。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適用人員范圍:基地農技工、鮮切車間生產工人、鮮切車間質量巡視員、鮮切車間材料員、在線質檢員、公司直營店員工、門衛、清潔工人。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半年或一年綜合計算工作時間。

      第四十六條 公司根據各崗位工作性質確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四十七條 員工加班管理規定

      1、因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安排相關崗位人員加班,須由部門主管安排或批準,并將加班情況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交綜合部備案。

      加班情況分為: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加班、節假日加班。

      2、經批準安排員工加班的,必須給予同等時間補休。

      3、若屬當天應完成而未完成工作既定任務導致自行加班的,不作為加班計算。

      4、加班費計算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執行。

      5、公司所有員工原則上每年的2月份結束后綜合計算加班費用,平常采取累計調節與合理安排補休的辦法。

      第四十八條 員工請假

      員工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喪假、產假六種。

      1、事假:員工因個人私事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的,可以請事假,但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整體工作安排的,主管領導不得準假。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2、病假: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假期間工資標準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3、工傷假:因工負傷治療后需休養的。工傷休假天數按醫院證明核給。工傷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8周歲、女25周歲)假7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5、喪假:配偶、祖父母、父母(含養、繼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逝世。根據路程遠近,公司核給喪假3—10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6、產假:

      ⑴女25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宮產、III 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⑵女25周歲及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⑶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申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

      ⑷產假期間,按標準工資計發。

      7、探親假: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⑴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⑵與配偶不住同一城市的,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⑶與父母都不住同一城市的,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1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⑷員工探親報銷往返路費(限汽車和火車);

      ⑸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統籌安排,經綜合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部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⑹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8、年休假: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綜合部會同各部門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300%日工資。

      第四十九條 請假程序

      所有員工請假必須填寫《員工請假單》。請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員工輪休由自己提出或主管領導安排且按請假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請假審批程序:

      1、普通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的(含三天),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時間在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含七天),經本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請假時間在七天以上的,經本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并報總經理審批。

      2、部門副職主管以上人員請假時間在五天以內的(含五天),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請假時間在五天以上的,由分管副總簽署意見后報總經理審批。

      3、請假人員在獲準請假后,立即將假條送綜合部備案。

      4、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者,應利用其他通訊方法及時向主管領導請假。假滿回單位后應按請假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第五十條 銷假規定:員工假滿回公司后應在當日向綜合部銷假,否則從假滿之日起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一條 公司所有員工因公外出,均須主管領導同意,并報綜合部登記備查,否則,按事假處理。

      第八節 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解釋與完善。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7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科學人才觀,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勇于實踐,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重點,以推行人員聘用制度、崗位管理和綜合配套改革為主要內容,堅持整體推進與分行業實施相結合,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相結合,按照“統籌規劃、分類實施、完善政策、穩步推進”的總體思路,成熟一批,推進一批,規范一批。用3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市建立起較為規范的符合事業單位自身特點、科學分類、管理自主、充滿生機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實施范圍和主要內容

      實施范圍是我市除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和擬轉制為企業以外的所有事業單位。改革的內容以推行人員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推進綜合配套改革。由市出臺制定崗位設置、競聘上崗、公開招聘、內部分配制度改革、未聘人員安置、聘后考核與獎懲、合同鑒證、人事爭議處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各級各部門要互相配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編制、分配、財政、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要與新型人事制度相銜接。重點抓好以下環節:

      (一)建立規范的人員聘用制度。按照市政府《印發〈關于在全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本著“先入軌,后完善”的原則,加大人員聘用的推進力度,年年底以前各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要簽訂規范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要在科學設崗的基礎上通過競爭上崗簽訂。完善聘任制度,實現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與崗位聘用的統一。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聘任,引入競爭機制,推行公開招聘、選舉聘任、考任、招標聘任等多種任用形式,按照人事管理權限任命后與任命機關簽訂聘任合同。事業單位的黨群組織專職工作人員,在已與單位明確了聘用關系的人員范圍內,按照各自的章程或法律規定產生、聘任。

      (二)實行公開招聘制度。事業單位有空缺崗位需要進人的,除崗位、政策性安置人員及高層次、特殊人才外,要實行公開招聘,通過考試考核的辦法,擇優聘用。新聘人員一律實行合同管理,并實行人事。聘用人員應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并享受相關待遇。

      (三)實行崗位管理制度。打破身份界限,實行崗位管理。要結合事業單位各自特點,科學合理地設置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三類崗位。建立固定崗位與流動崗位相結合的用人辦法。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以及部分由財政支持的事業單位,在人員經費能夠自理的前提下,根據工作需要采取固定崗位和流動崗位相結合的辦法設置崗位;經費完全自理的事業單位,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崗位。事業單位無論聘用固定崗位或流動崗位人員,均應與受聘人員簽訂文本統一的聘用合同。

      (四)改革內部分配制度。按照人事部《關于印發〈關于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工資待遇等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的通知》要求,建立與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適應的分配制度。確定受聘人員的工資待遇,要與其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緊密結合,堅持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根據其工作崗位、所任職務、工作業績重新確定,受聘人員崗位變化后,按所聘崗位確定其工資待遇。可試行工資總額包干、工效掛鉤、項目工資、年薪制等分配辦法。單位搞活內部分配后,可實行檔案工資與實際工資相分離的工資管理辦法。

      (五)多渠道安置未聘人員。堅持內部消化為主的原則,對未聘人員要盡量在本單位、本系統內妥善安置。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安置未聘人員。允許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辦高新技術企業或其他經濟實體,或到企業轉化科技成果;鼓勵未聘人員辭職或聯系新的用人單位調出;對符合唐政發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可實行提前離崗退養。對未聘人員,在一年的待聘期內,單位要積極組織轉崗培訓,并至少提供兩次上崗機會。對待聘滿一年,不服從單位合理安排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可辦理辭退手續。

      (六)加強聘后管理。聘用合同簽訂后,經主管部門核準,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門進行合同鑒證,作為審批所聘崗位工資、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以及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在聘用期間,各單位要按照規定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和聘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解聘、獎懲和確定工資福利的依據。合同到期時,要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三、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

      我市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先入軌、后完善,統籌規劃、分別突破,有步驟、分階段的方法進行。

      (一)準備階段

      成立改革組織機構,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唐山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召開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動員大會,進行部署(年5月底前完成)。

      (二)實施階段

      1、宣傳動員。各級各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深入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召開多層次多形式座談會,摸清思想底數,把改革政策宣傳到全體人員,統一思想認識。

      2、制定方案。各縣(市)區和市直主管部門制定改革實施方案,于今年7月底前報市人事局審核同意后,由各縣(市)區、市直主管部門部署本地、本系統的改革工作。各事業單位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征求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3、組織實施。各單位按照《方案》要求,認真開展好崗位設置、競聘上崗、簽定聘用合同、合同鑒證、安置未聘人員和聘后管理等項工作。全市所有事業單位要以建立健全人員聘用制度作為改革的主要標志,于今年10月底前,單位與職工簽定聘用合同,確立單位同職工的人事關系,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并于年底前完成合同鑒證工作。在此基礎上,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積極研究探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法,力爭在某些方面或環節取得突破。國家已經出臺具體實施方案的高校、中小學、衛生、文化、廣播電視、科研等系統,要抓好系統改革方案的全面落實。其中衛生系統的醫院、廣播電視系統所屬事業單位,要探索按需設崗、競聘上崗、公開招聘、以崗定酬、人事等方面的經驗;文化系統要根據文化事業單位的不同職能實行分類管理,遵循文化行業專門人才成長的規律,探索多種聘用管理形式、分配形式和辦法等方面的經驗;高校系統要探索建立教學、科研、管理關鍵崗位制度、崗位聘任、解聘辭聘、人才資源開發等方面的經驗;中小學系統要以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為核心,探索公開招聘校長、實行校長任期制、完善聘任制度、健全考核制度等方面的經驗;科研系統要圍繞建立以競爭為核心的用人制度,探索科研項目課題選人用人公開招聘、人員聘用管理方式、建立體現技術價值的科學合理的分配辦法及通過拓寬業務活動領域、創辦經濟實體和大力發展與科技進步相關的產業安置未品人員等方面的經驗。其他系統也要結合實際,在本系統選擇1-2個方面,特別是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重點突破。各縣(市)區要圍繞建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事業單位人事制度與管理體制、編制、分配、財政、社會保障等方面政策相銜接、相配套,研究不同事業單位實行分類管理的新辦法,探索地方區域內未聘人員安置的辦法與途徑,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機制等內容進行改革。

      (三)總結檢查階段

      各縣(市)區、各單位及主管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在此基礎上,市將根據改革的進展情況適時進行檢查,并做好總結完善工作。

      四、加強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8

      物業人事管理制度是規范物業公司內部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文件,它涵蓋了招聘、培訓、考核、福利、晉升、離職等一系列環節,旨在確保物業公司的運營效率和員工滿意度。

      內容概述:

      1. 招聘管理:定義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安排、錄用決策等。

      2. 培訓與發展:制定新員工培訓計劃,持續提供職業發展機會和技能培訓。

      3. 考核制度:設立績效評估標準,定期進行員工工作表現評價。

      4. 工資與福利:明確薪酬結構,設定福利政策,如保險、假期、獎金等。

      5. 員工關系:處理員工關系,解決內部沖突,維護和諧的.工作環境。

      6. 晉升機制:設立晉升通道,為員工提供職業發展路徑。

      7. 離職管理:規范離職流程,包括解雇、辭職、離職面談等。

    人事管理制度9

      酒店培訓管理制度是確保員工具備專業素養和服務水平的關鍵環節,旨在提升員工能力,提高客戶滿意度,推動酒店業務持續發展。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培訓目標設定:明確培訓的目的',如提升服務質量、增強團隊協作、提高工作效率等。

      2. 培訓內容規劃:涵蓋酒店運營的各個方面,如客戶服務、餐飲服務、客房管理、安全知識等。

      3. 培訓方式選擇:包括入職培訓、定期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結合理論教學和實踐操作。

      4. 培訓師資選定:選拔有經驗的內部講師或聘請外部專家進行授課。

      5. 培訓效果評估:通過考核、反饋、觀察等方式,評估培訓效果和員工進步。

      6. 培訓制度執行與監督:確保培訓計劃的實施,及時調整和完善培訓策略。

      內容概述:

      1. 新員工入職培訓:介紹酒店文化、工作流程和基本技能。

      2. 在職員工培訓:針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供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

      3. 領導力培訓:培養管理層人員的決策能力、團隊建設能力和溝通技巧。

      4. 客戶服務培訓:強調禮貌、專業和個性化服務,提升客戶滿意度。

      5. 專題培訓:針對行業變化或新技術,進行短期的專項培訓。

      6. 持續教育:鼓勵員工自我提升,提供學習資源和支持。

    人事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全體員工的職業道德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促進公司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公司有權視實際情況,將其內容修訂和補充,經修訂及補充之條款,將以通知形式傳達所有員工。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和錄用

      1.原則:根據本公司特點,本著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注重各類資格證書積累,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錄用;

      2.條件:

      (1)具有專業學歷本科以上人員或高中級專業職稱人員;

      (2)試用期間能獨立完成本職工作,經考核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3)公司需引進的其它專業人員。

      第五條員工推薦

      1.員工信息通過現場招聘、網上招聘、內部推薦及待崗人員等方式建立,辦公室確定并負責審查;

      2.各部門所需員工確定后,辦公室匯總,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公司人員由辦公室填寫《公司員工調配介紹信》并備案。

      第六條公司機關人員招聘

      1.部門經理直接提交用人方案或人選的,人選由辦公室進行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2.辦公室通過院校或其他渠道提供信息的人選,由部門經理進行初步確定后,會同辦公室共同進行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七條公司工程項目人員招聘

      1.項目部根據公司項目施工具體情況,結合公司現有的人力資源狀況,可以自行挑選,也可以從社會臨時選聘;

      2.項目部對臨時選聘人員進行工作評價和全面考核,把擬錄用的優秀人員報公司辦公室考察、面試、匯總后上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簽訂

      第八條試用

      1.新進人員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公司與新進人員雙方均有權提出解除或辭職,而不負擔任何補償;

      2.試用期滿前,由部門出具意見,報辦公室考察、面試、匯總并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勞動合同簽訂

      1.公司與受聘人員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須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勞動合同遵循合法、信用原則;

      2.公司與所錄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須全面告知被錄用人員公司的管理制度、勞動規章、崗位職責等;

      3.受聘人員應書面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愿意全面履行勞動義務或特殊崗位在勞動合同中可增加約定之后,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勞動合同解除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并依法辦理相關解除手續;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經一次安排后仍不能適應者;

      2.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者;

      2.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公司因調整生產任務或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與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者。

      第十一條辭職

      試用期滿并已轉正的員工,辭職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第十二條自動離職

      凡無故擅自曠工一天以上者,均視為自動離職。第十三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2.計薪到終止日止。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合同當事人一方確有變換工種、職務、工作期限等正當理由,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員工因終止、解除、辭職等原因離開本公司,須與公司結清相關手續,并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六條人員管理

      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

      2.公司機關人員管理:崗位設定經部門經理提議,報辦公室考察、匯總后報經理辦公會討論總經理審批。審批后,人力資源部備案,待遇按公司制定方案實施。

      3.工程項目人員管理

      3.1凡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項目按公司有關規定由項目部自行組建。人員名單報由公司辦公室備案。

      3.2工程項目人員工作期間的崗位安排、工資待遇、工作考核、勞動紀律由項目部負責管理。

      3.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的人員項目部有權解聘,并上報公司辦公室核定后對所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3.3.1員工不服從分配的;

      3.3.2內部流動不去報到的;

      3.3.3每月累計遲到早退二次的;

      3.3.4連續或累計曠工達到一天以上者;

      3.3.5待崗人員在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仍無崗位的;3.3.6事假月累計超過十天以上的;

      工程項目結束后,項目人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項目分公司進行調配并報人力資源部辦理調配備案手續。

      第十七條培訓

      1.入職、易崗培訓:凡新進或崗位調整員工,必須接受以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為主要內容的規章制度學習、以安全生產為主要內容的三級教育;以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培訓;

      2.執業資格培訓:對執業資格、定期復審、崗位技能、特種作業等執業資格能力的考試考核;

      3.項目開發培訓:致力于企業發展、理念提升、管理進步的拓展性培訓;

      4.培訓協議:員工參加投資較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協議內容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

      5.培訓檔案:公司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受培訓的成績及檔案由辦公室存檔。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八條考勤內容包括按時到崗、遲到、早退、事假、病假、曠工等。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實際崗位實行相應的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作息時間按公司規定。

      第二十條全體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曠工。凡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按曠工一天論處,早退與遲到處罰相同。

      第二十一條曠工一天扣當月工資的10%,曠工一天以上者,從第二天起,視為自動離職,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

      第二十二條全月按規定之工作日上班,無遲到、早退、曠工視為全勤。

      第二十三條請假

      1.員工請假須由本人填寫假條,按規定程序審批,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無特殊原因不可口頭請假,如電話、捎話請假等;

      2.員工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含市級)醫院出具的休息證明,并經主管領導簽字,沒有證明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3.實行員工事假上限制度。原則上每年最多休假一個月計算,月累計不超過十天,超過規定限制仍要求請假的,公司有權以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4.員工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準,病假十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十日由總經理審批;部門主管病假、事假二日以內的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超過二日由總經理審批;

      5.假期終止時,應向批準人銷假,以便及時安排工作。若要續請,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續假以一次為限;

      6.逾期未到崗上班或未批假,擅自不上班或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對發生曠工行為的員工,公司有權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公司各部門設考勤員一名,負責部門的考勤記錄,考勤表應由考勤員和部門負責人簽名。

      1.每月1-5日,各部門將上月考勤送交辦公室,逾期不報影響工資核算發放的,由部門負責人負責;遇節假日,可延期報送,以辦公室的通知時間為準;

      2.考勤員應及時填寫當日出勤情況,公司辦公室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考勤記錄,人力資源部根據考勤記錄核發工資。

      第五章薪資及福利

      第二十五條工資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工資支付:按月支付。

      第二十七條保險金制度按照國家法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行為規范和考核

      第二十八條員工須遵守下列行為規范:

      1.員工必須認可、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公告及通告,維護公司的權益;

      2.員工應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完成安排的工作,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履行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

      3.員工對本工作區域內的節能環保安全文明負責;4.員工在對外業務交往中不得接受招待、饋贈或其它不法利益。不得營私舞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不得侵占或者盜竊公司財物;

      5.員工上班時不遲到,不串崗,不怠工,不務私。下班時不早退,不得在休假期間在外另謀他職。

      6.嚴禁在工作環境中尋釁鬧事,嚴禁上班時飲酒、嚴禁酒后進入工作現場,不得在工作區域無理取鬧、謾罵、打架,故意妨礙他人工作、干擾正常工作秩序;

      7.不得從事或者與他人合伙經營與本公司相同或相關的經營活動。不得占有屬于公司利益的信息或資源活動。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商務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8.不得虛報冒領、擬造證明(謊報病假單、發票及虛報加班等)、隱瞞事故實情,謊報情報,誣陷他人;

      9.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給公司經營和聲譽造成損失者;

      10.不得瀆職,嚴重損害公司聲譽。在單位或以單位名義參加會務活動時,應體現企業形象,維護社會公德,保持文明風度,遵守會場規定;

      11.未經公司授權,不得在新聞發布會等公共場合發布言論、散布信息;

      員工違反以上規定情形之一或其它違反公司各項規章紀律,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的,經公司調查核實后,公司可以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公司每年對員工的德、勤、績、能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由辦公室存檔,作為確定薪酬、培養晉升、獎勵、調職的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11

      人事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提升效率:明確的工作職責和流程能減少溝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維護公平:規章制度確保所有員工在同等條件下競爭,消除潛在的偏見和不公平。

      3.降低風險:嚴格的勞動合同和紀律處分能避免法律糾紛,保護企業利益。

      4.人才培養:通過培訓和發展機制,企業可以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

      5.促進和諧:良好的企業文化能增強員工歸屬感,提高員工滿意度和忠誠度。

    人事管理制度12

      房地產人事管理制度是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進行規范的重要文件,旨在確保組織運營效率,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它涵蓋了招聘選拔、員工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福利、勞動關系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明確招聘流程,包括職位發布、簡歷篩選、面試安排、錄用決策等環節,確保人才引進的'透明度和專業性。

      2. 員工培訓:設立系統的入職培訓和持續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提高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

      3. 績效管理:制定客觀公正的績效評估標準,定期進行考核,將結果與晉升、薪資調整掛鉤。

      4. 薪酬福利:設定合理的薪酬體系,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等,確保員工待遇與市場競爭力。

      5. 勞動關系:明確勞動合同簽訂、變更、解除和終止的規定,處理勞動爭議,維護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6. 員工發展:規劃員工職業發展路徑,提供晉升機會,鼓勵員工自我提升和職業成長。

      7. 企業文化:強調公司價值觀,通過各種活動促進團隊建設,增強員工歸屬感。

    人事管理制度13

      急診科醫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確保患者安全:嚴格的制度能減少醫療差錯,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2. 提升服務質量:通過標準化流程,提升醫療服務質量,增強患者滿意度。

      3. 優化資源分配:合理的人力、物力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4. 維護醫院形象: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塑造醫院的專業形象,增強公眾信任度。

    人事管理制度14

      教學醫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醫療水平:通過規范化的教學,培養出具備扎實理論基礎和臨床技能的醫生。

      2. 保障患者權益:確保醫療服務的質量和安全,增強患者對醫療系統的`信任。

      3. 促進科研創新:良好的科研環境和倫理規范能激發醫生的科研熱情,推動醫學進步。

      4. 塑造良好醫德:強調醫德醫風,培養醫生的責任感和職業道德。

    人事管理制度15

      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不管是在集團公司還是中小型企業中,都是完善企業制定的重要一步。以下整理了詳細的小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一)第一節

      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呈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執行國家在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呈部門規定的范圍內有權自行招收員工,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四、公司勞動人事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二節

      一編制及定編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六、公司職能及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七、下屬公司、企業屬下機構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經理提出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八、因工作及生產,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之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九、下屬公司、企業需雇用臨時工人的,必須提前2個月作出計劃報勞動人事部審批,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統一向勞動管理部門申請指標,按核準的指標及指定的地點雇用臨時工。嚴禁無指標雇用臨時工。

      十、勞動人事部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

      第三節員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十二、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總會計師等高級職員,部門主任(部長)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

      3。部門副主任(副部長)、下屬公司、企業副經理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及下屬公司、企業經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十五、各部門、下屬公司、企業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報請勞動人事部在公司系統內調配。

      3。本系統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單位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進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員工,用人單位和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勞動人事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勞動人事部和用人單位共同負責。

      員工試用期間,由勞動人事部會同用人單位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作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下調一級發給。

      十八、員工試用期滿15天前,由用人單位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勞動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訂聘(雇)用合同;決定不錄者試用期滿退回原單位。

      十九、臨時工由各下屬公司、企業在上級核準的指標內雇用。報勞動人事部備案。

      第四節

      工資、待遇二十、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二十一、

      公司執行董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二十三、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由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二十四、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所在單位可將材料報監察部及有關部門審核,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二十五、公司按照國家有產在規定為員工辦理退休、待業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二十六、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二十七、員工的獎金由公司、下屬公司、企業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二十八、員工享有公費醫療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規定憑縣級以上醫院報銷憑證核準報銷。第五節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增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三十、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探親待遇。具體如下: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1年后,開始享有探親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實際需要經予路程假;

      3。與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團聚的,未婚員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員工4年1次20天,另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4。員工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往返路費,超過規定的費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6。員工請假探親必須由所在單位統籌安排,經人事部核準;未經核準的按曠工處理。生產單位員工探親盡可能安排在春節統一放假。

      7。員工探親期間的伙食費、住宿費、行李托運費經及參觀游覽等費用,均由員工處理,不得報銷。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異地結婚可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照發。

      三十二、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2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間內已辦理“獨生子女證”者另增加90天;產生女結扎的另增加21天;

      4。產假期滿后若有實際困難,經本人申請,單位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至嬰兒1周歲,哺乳期間發給75%的工資。

      5。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節育手術假:

      1。取環休息1天;

      2。放環休息3天;

      3。男結扎休息7天;

      4。女結扎休息21天;

      5。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休息15—30天;流產后結扎增加21天;流產假期1年內不能超過2次;

      6。懷孕4個月以上引產休息42天;引產后結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內工資津貼照發。

      三十四、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3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三十五、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勞動人事部會同各單位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發100%日工資。第六節辭職、辭退、開除

      三十六、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三十七、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勞動人事部提出辭職報告,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職手續。

      用人單位辭退試用期人員,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經批準后到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

      三十八、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三十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用人單位簽署意見,經原批準聘(雇)用的領導批準后,由勞動人事部經予國理辭職手續。

      四十、國家干部、職工要求調離本公司,必須經勞動人呈部同意,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十一、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二、員工或用人單位認為其現工種不適合的,可向勞動人事部申請在公司內部調換另一種工作。在調換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三、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四十四、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填報“辭退員工審批表”,提出辭退理由,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對符合聘用的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勞動人事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勞動人事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被辭退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公司不與之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員工如系經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調入的干部、職工,由勞動人事部負責聯系有關的人事、勞動部門另行分配工作。四十七、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四十八、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勞動人事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十九、公司對被辭退及未獲公司續聘的員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1個月工資。不滿1年的按1年計。

      第七節附則

      五十、公司屬下各公司、企業的人事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勞動人事部負責執行。人事部可依據本制度制訂有關實施細則,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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