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管理制度1
1、確定一名單位負責人專門分管實驗(實習)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2、非工作需要或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
3、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頒發的實驗室管理法規、制度,經常對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4、嚴格遵守環境保護工作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排放廢氣、廢液、廢物。
5、落實防火、防盜、防放射源污染、防意外傷害事故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備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用電必須保證安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不得用銅絲代替保險絲;實驗室使用大功率電器或電爐須經保衛處批準,并有專人負責。
7、實驗結束或下班前必須做好安全檢查,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
8、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定期檢查并進行記錄;發生事故時,要積極搶救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9、對違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事故,丟失器材(設備)的直接責任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學校管理制度2
為加強學校管理,加強師德修養,加強崗位責任制,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結合我校實際制本制度。
一、考勤內容
1、全體教職工務必增強工作責任感,以人民教師的職業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考勤制度。
2、教學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守工作崗位,凡未準假而不上課、不輔導、不參加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者視為曠課。
二、考核辦法
學校實行領導值日制度。值日領導必須堅持早、午按時到校,檢查校園紀律、衛生、安全,并按考勤內容對教師的上班情況檢查登記,按月匯總填表于宣傳欄上公布,學期結束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
三、考勤規定
(一)作息時間要求:
1、上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必須于7:50前到崗,全體教師必須于8:10前準時到校。
下午:值日領導、值日教師、全體教師于14:00(春秋冬季)、14:30(夏季)前需準時到校。
2、教師工作例會為周一下午第二節課上課開始,臨時會議另行通知。
(二)請假
1、請假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教師公假和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長請假。注:請假期間所耽誤的課時在假前或假后必須調好。
2、教師病假、事假一天以內者必須持本人請假條向校長請假;一天以上向中心校請假。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續,請人代假、事后補假等,學校不予認可。
4、課堂教學、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曠課節次按實數計算。
5、學校會議、教研活動及學校要求參加的其他活動因事、因病請假者,按課時計算,累計7節視為請假1天(例會請假按3節計算)。
6、凡經學校同意參加的函授、自學考試等業務進修,離崗前3天須按請假程序履行請假手續。
7、婚、喪、產假按局規定執行,但須履行請假手續,超假者以曠工或事假論處。
8、教師因公出差,填好調課單,不計缺勤。
四、教師值班。
為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現制訂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類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上崗,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值班者,必須事先請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員。
2、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對于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當時無法處理的,要落實好應急措施,第二天通知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10元。
2、事假每天扣活津貼20元;
3、病假每天扣活津貼10元;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元獎金,并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并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后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學生早操管理制度篇1
為了規范早操工作,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培養集體榮譽感,特制定學生早操管理辦法。
一.要求
1.學生不準無故曠操,因事、因病應在早操前向體育委員請假,并且要有書面假條。
2.出操時,同學們應該以上體育課的位置(或是依出操時固定位置)站好,隊列整齊。遲到者,同學們應把他(她)的`位置留出來,作好記錄。若站錯位置,后果自負。
3.不準遲到、早退。早晨6:55分以后才到者算遲到,早操未結束就退場者視為早退。
二.檢查方法和內容
1.方法。早操檢查的對象是班級和個人,采用打分的辦法。對于班級,由院學生會體育部隨機檢查評分。對于個人,由該班干部評分。每天的評分情況公開,若有班級或個人對打分有疑問,可向年級輔導員反映。
2.內容。對于班級,檢查的內容為學生出勤情況,隊列整齊情況,做操質量三個方面。對于個人,檢查的內容包括動作、態度、精神面貌三個方面。
三.獎懲辦法
(一)獎
對于在早操中表現突出者,可作為考核記實的內容,在綜合測評時單項(體育)成績上予以酌情加分。表現優秀的班級,授予流動紅旗。
(二)懲
1.曠操一至四次,單項(體育)成績評分時,減1—5分
曠操五至七次,單項(體育)成績評分時,減5—10分
曠操八次以上(含八次),當年所評定的體育成績必須低于70分。
2.遲到或早退,當天評定成績以“中”記,時間過長者,當天以“差”記。若遲到或早退兩次以上,記曠操一次。
學校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校餐廳的管理,提供安全、衛生、美味的餐飲服務,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學校餐廳是為學校師生提供飲食服務的場所,所有師生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學校餐廳管理委員會負責學校餐廳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學校餐廳管理委員會由學校領導、食品安全專家、營養師、廚師長等組成,定期會議并制定并修訂餐廳管理制度。
第五條學校餐廳應采購新鮮、衛生、安全的食材,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確保提供的餐飲產品符合相關標準。
第六條學校餐廳應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風險防控機制,確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購和驗收
第七條學校餐廳應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購制度,規范食品采購過程。
第八條學校餐廳采購的食品應有合格供應商提供,并簽訂供貨合同。
第九條學校餐廳應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計劃食材采購量,降低食品浪費。
第十條所有進貨食品應按照餐廳負責人的要求,配備必要的驗收人員,進行驗收檢查。
第十一條進貨食品的驗收應檢查食品的產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是否完好等,如發現問題應立即退換。
第十二條定期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評估其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
第三章:餐飲設施和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學校餐廳應配備干凈整潔的餐具、灶具、飲水設備和餐臺椅。
第十四條餐飲設施應經常進行清潔消毒,確保衛生。
第十五條廚房內的環境應保持潔凈,不得橫放雜物,避免火源和污染源。
第十六條廚房內的垃圾應按規定分類,及時清理,不得堆積垃圾。
第十七條學校餐廳應有充足的通風設備,保證廚房內的空氣流通。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儲存
第十八條學校餐廳應制定健全的食品加工操作規程,嚴格執行。
第十九條廚師長和員工應持有健康合格證書,定期進行體檢。
第二十條加工食品的原料應符合衛生和食品安全標準,儲存期限不得超過保質期。
第二十一條餐廳內的食材應儲存在干燥、通風、涼爽的地方,避免擺放在陽光直射的地方。
第二十二條對于易腐食材的'儲存,應采取適當的措施進行保鮮。
第二十三條學校餐廳應根據進貨食材的數量,合理規劃庫存量,避免食材浪費。
第二十四條食品加工過程中應注意個人衛生,按規定穿著工作衣、戴口罩、帽子和手套。
第五章:食品銷售和服務
第二十五條學校餐廳應制定合理的菜單,提供多樣化的餐飲選擇。
第二十六條銷售的食品應清晰標明名稱、價格、原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
第二十七條餐廳的餐飲服務人員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潔。
第二十八條學校餐廳應提供干凈的餐具和飲品杯,餐后及時清洗消毒。
第二十九條學校餐廳應提供充足的餐位,解決師生就餐問題。
第六章:食品安全培訓和監測
第三十條學校餐廳應定期開展員工的食品安全培訓。
第三十一條餐廳員工應具備食品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參加崗前和在職培訓。
第三十二條建立食品安全監測機制,對進貨食材、加工食品和餐廳環境進行監測和檢查。
第三十三條對于食品安全問題應及時報告,并追蹤原因、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第七章: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對于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餐廳要立即停售相關食品,追蹤原因,進行整改。
第三十五條對于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應報告學校領導,并及時向師生公布。
第三十六條餐廳要與相關衛生、食品監督部門配合,提供相關信息和配合調查。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餐廳管理委員會有權對本制度進行解釋和修訂,學校領導有權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對于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餐廳管理委員會有權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管理制度4
1、負責全校教師和學生的課本、教參、教輔的訂購、分發、留存與核算。
2、負責教師、教學的各種材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匯總、歸檔保存,管理好教學檔案。
3、收集管理校級以上(含校級)教育科研課題的實驗報告、數據資料、課題組會議記錄、研究報告及工作報告等與科研課題有關的資料。
4、統計教師工作量。
5、完成招生考試、市(縣)統考、月考、期中、期末、學科競賽等各類考試考務工作的'安排準備、布置。
6、負責教師的公事、私事、請假或病休請假的記錄,并在教務主任的指導下安排調課、代課。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校管理制度5
(1)校長(園長)負責制和法制副校長制度。
(2)值班巡查制度。
(3)夜間巡邏及門衛制度。
(4)校(園)內安全定期檢查整改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
(6)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資定點采購、索證和登記制度,飯菜留驗和記錄制度。
(8)實驗室、儀器藥品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動安全審批制度。
(11)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12)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13)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4)易燃易爆、劇毒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管理制度。
(15)教學場地設施器材和體育運動安全管理制度。
(16)學校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7)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18)學校外包、外協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9)學校各項應急預案。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領導組,校長為第一責任人,明確一名副職分管。
2、學校、處室、班級層層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
3、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分析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安排安全工作
4、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徹底消除。
5、每月對學生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各班級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6、開設安全宣傳教育專欄,每月更換一次內容,校內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標語、標牌7制定校園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救援預案,每學期開展兩次應急疏散演練。
學校管理制度6
1、學校食堂必須按國家規定,辦好食品衛生許可證和工作人員健康證。無證人員不準上崗。健康證必須張貼在食堂里,隨時接受檢查,到期限,要及時復審。
2、各種主、副食品和菜肴采購必須保證質量、新鮮、衛生。不準購進腐爛、霉變食品。不準購進已過保質期的食品。對所采購的肉類、水產類、豆制品要索證、登記。
3、不準采購成品菜肴。不準采購國家禁止的海產品。不準進人情貨、假貨、劣貨。
4、食品加工必須嚴格把好衛生關,做到揀、切、洗、燒、售流程清楚,不相互交叉。已洗好的食品不準直接放置地面。已加工好的食品,必須立即進入防蠅間。冰箱內儲存食品必須生、熟分開。
5、主、副食品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干燥,并有一定高度的.儲存架,防止霉變。
6、師生每天每樣菜肴必須保留不少于100克的留樣菜,放于冰箱內,并作好記錄,保留時間不少于48小時。
7、對各種餐具、用盆均要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
8、工作人員操作時必須穿好工作服,戴好帽子,進入防蠅間時必須戴好口罩。工作衣要保持潔白,操作前手要消毒。
9、食堂內各種物品、用具要置放整齊、有序。個人物品不準放到工作場所。
10、要保持工作場所整潔,定期打掃衛生。工作人員要勤洗頭、洗澡、洗衣、洗手,剪除指甲。工作時不準戴金銀首飾。
11、平時多清除死角,要加強防四害工作。除四害藥品要嚴格安放,不得靠近主副食品,以免引起中毒事件。
12、要認真管理公物,不準無故損壞,更不得將公物占為已有。未經校長同意,不允許任何個人在食堂加工食品。
13、要保證食堂安全,及時關斷水、電、燃氣、燃油閥,關好門窗,嚴禁閑人進出。
14、每天結清食堂開支,做到帳目清楚、明細。學生食堂盈利不得超過上級規定。保證師生吃得滿意、放心。
15、食堂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隨時接受上級檢查。若有因個人操作不當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則由個人負責。發生嚴重中毒事故的,則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學校管理制度7
一、各部門負責人是日常水電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所在部門有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負責人應承擔相關的經濟責任。
二、各部門需要新增或更換水電設備,須向后勤中心書面申請,由后勤中心報處領導批準后,方可更換或新增。
三、干部、職工要愛護水電設備,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良好習慣,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四、各部門發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后勤中心報修,由后勤中心安排專業人員維修。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水電管線進行維修改造。
五、嚴禁亂拉亂接水管和電線。外單位或個人使用本處水電,必須經后勤中心領導批準,并按規定交納水電費用。
六、嚴禁使用電爐和自備大功率電器設備,違者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使用不當、違規操作、亂拉亂接水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經濟損失,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用水后沒有關閉水閥或無人在崗時未關閉電燈、電器,造成水電浪費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當月工資20元。
八、水電管理部門應盡職盡責,保障各部門水電正常供應,因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善,造成斷水斷電,影響日常工作的,應追究水電管理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電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校水電設備的安裝、維護、費用收取、結算、日常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
學校管理制度8
一、財務工作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國家的財政方針、政策,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工守法、不徇私情。
2、合法收入、嚴格支出。凡該收的要抓緊收回,凡不貼合財務開支標準和開支計劃的要拒付。臨時必須暫支的應按審批手續辦理。
3、學校對外的所有開支均應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據、原始憑證由經手人、驗收人簽字后由校長審批才能付款結算。
4、嚴格掌握存庫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未經批準不準透支,不準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
二、財產管理制度
1、各室場負責人把財產物品逐項登記,造表冊。建立學校固定總帳,室場明細帳,帳物相符,每學期要逐項檢查財產情景、新增財產要及時入冊,自然損耗的要申請報廢,審批后注銷。
2、低值易耗品用量較大,所以每位教師復印、速印要登記。
3、領發制度。領取物品必須辦理領物登記手續,以明職責,防止校產流失,掌握校產的去向及用途,校產一般不能外借,若需外借,由校長審批。
4、愛護公物。注重管理,做到防濕、防曬、防銹、防腐。合理使用,人為損壞、遺失校產者照價賠償。
5、學校貴重器材由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如DV攝錄機、復印機、速印機、數碼相機)。
三、采購工作制度
1、學校所有采購工作必須在校長的領導下,由學校指定相關有專長的人員購買。
2、遵循“質量優良、價格合理”的原則采購,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利益。
3、凡是學校組織采購的物品,都必須經校產管理員、相關室場負責人、使用人同時簽收,確保如數收貨、入庫。
四、水電管理制度
1、學校水電由學校統一管理,學校水電安裝、維修由指定人員實施,線路安裝必須規范化,做到定期檢查,及時維修,確保安全。
2、節儉用電,出操、集會或室外授課必須關燈、關風扇,放學時要關燈、關風扇、關電腦、電視,切斷電源,放假要關總電源。
3、珍惜用水。如廁后沖水、洗手要關好水龍頭,防止滴水或水長流現象,養成節儉資源的習慣,增強環保意識。
五、學校綠化、衛生管理制度
1、學校綠化要系統地整體規劃,持之以恒地搞學校綠化建設和管理。
2、師生要愛護花木、草坪,嚴禁攀樹折木,采摘花果,掏鳥窩。
3、保護樹木生長、凈化、美化,綠化學校,嚴禁在學校內焚燒枯葉、廢紙、雜物等。
4、學校內的一切花草樹木,任何人不能私自更動,如需要更動必須征得校長同意。
5、定期對花草樹木進行除蟲、施肥、澆水、修剪。
6、各班每一天對學校衛生包干區進行兩次清潔,主要掃除垃圾、清楚雜草、清理積水,確保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工作、活動環境。
7、堅持學校環境整潔、美觀,請不要隨地吐痰、口香糖,不要亂扔垃圾、紙屑、瓜皮果殼、食品飲料包裝袋。
8、做禮貌學生,大小便后要沖水、洗手,不亂涂亂刻亂寫,不做有損禮貌形象的.事。
六、門衛管理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規定:
1、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必須主動到門衛值班處登記,并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后方能進校。否則,門衛工作人員有權加以阻攔。
2、騎自行車出入校門,一律下車。自行車入校必須在指定地點停放。非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應停放在車棚內。任何人的自行車不得駛入教學區。
3、非本校機動車輛入校必須經門衛同意。所有車輛進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鳴笛,不得駛入教學區。
4、各類商販不得以任何借口進入學校或在學校門口擺攤叫賣。
5、攜帶物品出校(如電視機、收錄機等)必須主動到門衛值班處登記,并說明情景。屬學校財產必須持有學校總務處發放的證明。否則,門衛有權追問并扣留。
6、上課期間,學生不準外出(如需外出,必須由教師或家長陪伴)。家長接送小孩,車輛不要開進學校(下雨天除外)。
7、在學校內進行大型活動,需學校領導批準方可使用,但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
8、任何人進入學校,都要遵守上述規定。對拒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情節嚴重者,學校保衛人員將采取必要的強制手段維護學校治安,或將其送社區治保室處理。
學生入校時間:上午7:30,午時2:00
學生離校時間:上午11:50,午時6:00
學校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學校發展的需要,使學校資金做到合理分配及有效運用,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以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相關規定,按照學校管理制度、發展目標和管理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XX職業培訓學校。
第二章
財務組織體系
第三條
機構設置
一、學校法定代表人對學校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以及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學校財務工作在董事會領導下由總經理組織實施,學校財務總監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
二、財務部門工作分為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兩類,會計核算負責會計政策、核算方法、憑證、報表等核算內容準確、及時、完整;財務管理負責銷售、成本、預算等分析、反饋、控制等管理工作,為生產經營提供財務支持。
三、學校設立財務部,負責和組織學校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財務會計崗位根據業務需要設置,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并實行定期輪崗。各崗位應按照《崗位職責》要求聘用及考核,會計崗位的任用采用回避制度,不得聘任與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利益關聯方的親屬。
四、學校對子學校財務會計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根據子學校情況予以委派財務總監,并依照規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四條
財務部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務、金融、外匯、財務會計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負責依照有關規定制訂全集團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組織實施全面財務決算工作。
三、負責組織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工作,組織擬定財務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及各項考核辦法并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所屬學校會計基礎工作、會計信息化工作,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組織實施全財務預算工作,編制學校本級財務預算并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所屬學校的預算進行審核、匯總并上報學校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審批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參與核定下達所屬學校年度生產經營經濟責任目標工作;按期檢查、考核各項經濟效益指標的完成情況,督促所屬學校按期完成生產經營計劃,從財務管理角度,搞好生產經營預測與決策,為企業生產經營決策提供可靠信息。
六、負責全學校銀行賬戶監管和資金監管工作,指導所屬學校的資金管理工作,擬定資金管理制度;負責學校本部及所屬學校上繳稅、費的協調工作,監督所屬學校及時上繳稅費。
七、會同資產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全學校的資產清查工作,辦理全集團資產報損的申報和審批手續;負責學校本部費用的開支、審核、報銷、納稅、職工工資和福利費發放工作。
八、負責管理和編報全學校各類財務報表;督促所屬學校按時上報各類財務報表,準確編制學校本部財務報表,準確編制全學校的合并財務報表。
九、負責組織全學校財會人員的培訓(包括后續教育)、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審核與發放,對所屬學校財務負責人的推薦、任免提出建議。
十、參與學校對外投資等工作,負責協調和承辦學校對外投資等工作中涉及的財務、資產、稅務等工作。
十一、統一協調學校本部及所屬學校籌資與融資、集中組織安排建設資金;依照財務制度的規定配合資產管理部,規范對外投資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
十二、配合有關部門搞好工資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違法、違章、違紀問題進行查處。
第五條
會計人員職業道德
一、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二、敬業愛崗,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辦理會計事務,堅持原則,廉潔奉公。
四、熟練運用國家會計法規,保證所提供的會計核算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五、熟悉學校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財務管理方法,改善單位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六、保守學校財務及商業秘密,除學校授權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會計信息。
七、自覺接受審計部門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情況的檢查、監督、指導。
第六條
財務會計人員因徇私舞弊、重大失職、泄露機密等對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重大影響,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罰制度等對其追究刑事、民事責任。
第三章
會計核算基礎規范
第七條
按照國家統一執行的企業會計準則,結合學校實際情況設置會計科目和制定會計政策,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第八條
學校發生的下列事項,必須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財物的收支、增減和使用。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九條
原始憑證是學校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最初記載和客觀反映,每一項經濟業務都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填制、取得、審核、簽署原始憑證,會計人員必須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對記載不正確、不完整、不符合規定的憑證必須退回補填或更正;對偽造、涂改或經濟業務不合法的憑證,必須拒絕受理,并及時報領導處理。
第十條
原始憑證需按照學校授權規定經業務經辦人、部門主管復核后,由財務負責人根據預算限額審核,領導審批后,出納方能付款。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在信息系統軟件中生成或填制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所附的原始憑證單據齊全,如原始單據數量過大不利于裝訂時采用另行存放。
一、采購付款業務記賬憑證后通常附有的原始憑證包括:請購單、采購合同、入庫通知單、入庫單、賣方發票、付款申請單等。
二、銷售收款業務記賬憑證后通常附有的原始憑證包括:銷售訂單、銷售出庫單、發運單、銷售合同、銷售發票等。
三、費用報銷業務記賬憑證后通常附有的原始憑證包括:費用報銷單、合同、發票等。
四、非經營性資金往來事項記賬憑證后通常附有的原始憑證包括:與資金往來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付款申請單等。
五、自制原始憑證主要包括:收款收據、請購單、手工入庫單、出庫單等,均應連續編號。
第十二條
記賬憑證由記賬會計、復核、主管人員簽字蓋章,會計主管制作的記賬憑證由會計機構負責人復核簽字蓋章。會計憑證一個月裝訂一次,由專人保管,存放在財務檔案室。會計檔案在財務部存放滿一年后,移交學校檔案室保管。
第十三條
出納人員應每日及時記錄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所有的經濟業務發生后應及時入賬,會計憑證的摘要內容應清楚反映經濟業務事項,對于經溝通的外部審計機構中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調整事項應及時調賬。
第十四條
會計人員每月在軟件系統中根據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過賬、結賬,生成會計賬簿和財務報表,會計人員必須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據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往來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一、財務部門與倉儲部門定期進行賬實核對,包括月度抽查、半年末及年末盤點,核對物料收發記錄、倉庫實物、系統賬存數量,并由倉管員、部門主管、會計人員及財務經理在抽查表和盤點表上簽字確認。
二、財務部門與銷售部門、客戶定期進行賬務核對,每月由會計人員制作對賬單和賬齡分析表,通過傳真或郵件提交客戶及業務員確認,對未簽章確認對賬單的客戶,根據情況停貨催款或現款現貨。
三、財務部門與采購部門、供應商定期進行賬務核對,每月由采購人員制作對賬單、經會計人員審核,通過傳真或郵件提交供應商確認,按結算期付款。對未確認對賬單的供應商,暫停付款。
四、財務部門與資金往來個人定期進行賬務核對,每月由會計人員出具對賬單通知借款人,敦促及時報銷或還款,對于應銷賬而未銷賬的個人,停止借款并在工資發放中扣除借款。
第十五條
年度終了通過軟件系統打印的會計賬簿必須連續編號,經審核無誤后裝訂成冊,并由會計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工作負責人簽字并歸檔。
第十六條
財務報表
一、財務部門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表,財務報表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及附注。
二、財務報表按照編報主體的不同分為個體財務報表和合并財務報表。凡學校擁有被投資企業實際控制權時,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
三、財務報表必須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按時報送。會計人員不得延后或提前結賬,不得任意估計數字,更不得篡改或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數字。
四、財務報表應依次編寫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學校章,并由單位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編報人簽名。財務報表均應及時留檔,未經審批及公開披露,不得泄露給任何機關團體或個人。
第十七條
會計檔案的內容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及其他財務會計檔案,財務部門應設立專柜,并指定專人按照相關法規要求負責會計檔案的歸檔和保管工作。
第四章
會計政策管理
第十八條
學校會計政策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制定在會計確認、計量、報告中所采取的原則、基礎和處理方法;會計估計是對結果不確定的交易或事項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為基礎所作的判斷。
第十九條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均應經學校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如需變更,應履行變更申請、董事會批準、對外披露等程序。
第二十條
子學校應執行與學校統一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對同一經濟事項在會計核算原則、基礎和方法上與學校保持一致。
第五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
內部控制制度
一、財務負責人負責資金調度,資金計劃、控制及融資業務,出納,負責銀行結算業務和現金收付業務。
二、資金的保管、記錄與盤點清查崗位實行分離,現金收支、保管由專職出納人員負責辦理,非出納人員不得經管現金;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每月末由會計主管、出納人員共同盤點現金,簽字確認現金盤點表。
三、資金的支付審批、復核與執行崗位實行分離,資金的支付審批按照學校資金預算及審批權限管理程序執行,經會計人員審核、財務負責人審批后,由出納人員據以執行支付。
第二十二條
資金計劃管理
一、按照年度資金預算和月度預算申報,制定月度資金計劃,在計劃內執行與反饋,嚴格控制計劃外付款,保證學校資金流轉有序、風險可控。
二、財務部應按時編制資金日報表與月報表,及時、系統、全面反映學校的資金動態、資金存量情況,為學校強化資金管理提供信息。
三、財務部應根據學校資金需求計劃進行融資,擴大融資渠道、降低資金成本,保證融資信譽,同時合理使用無風險銀行理財產品,提高資金使用價值。
第二十三條
付款審批管理
一、學校對于資金支付建立分級審批制度,按照不同職位級別設定不同的審批責任權限,在業務和財務層面按照審批權限執行資金支付業務。
二、付款記賬憑證后通常附有付款申請單、發票、合同、請購單、入庫單、對賬單等原始憑證,付款申請單應經過全部經授權審批人和復核人的簽名或蓋章。
三、學校向外單位借出款項時,除需依據學校章程履行相應決議以外,需由學校授權人審批并簽訂借款協議后執行;合同預付款項超過合同約定款項時,應由業務部門重新簽訂合同,并重新履行審批程序后執行支付。
第二十四條
銀行賬戶管理
一、學校開設銀行賬戶必須由財務總監審批后開學校開設銀行賬戶須經學校財務部批準才能開立,并有出納人員辦理銀行單據收付、取得銀行對賬單工作。
二、財務部于次月10日內核對上月銀行賬戶往來并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會計主管、財務負責人進行復核并簽名,對超過一個月的未達賬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追查原因。
三、網上銀行業務必須在經濟事項經過適當的審批權限后,由網上銀行經辦人、初級審批人、終級審批人依次審核后支付,終極審批人一般由會計主管或財務負責人擔任。
第二十五條
票據和現金管理
一、學校使用的票據包括支票、電匯單、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等,票據實行專人負責、集中保管,設立票據登記簿,詳細登記購買、使用數量和起訖號碼,對票據購買、領用、注銷、轉入、轉出、到期等進行記錄和定期檢查,防止丟失或發生營私舞弊現象。
二、學校嚴格控制現金適用范圍和額度,嚴禁現金坐支,每月末定期對現金進行監盤并編制現金盤點表,盤點人、監盤人、審批人均予簽名。
第二十六條
財務印鑒管理
一、學校的財務印簽主要包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銀行收訖、銀行付訖、現金收訖、現金付訖章等。其中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專用于銀行印鑒等財務事項;發票專用章由財務部負責的人員保管,專用于開具發票;銀行收付訖、現金收付訖章由出納保管,專用于資金收付業務。
二、銀行印鑒包括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私章,銀行印鑒不得由一人保管,應分別授權不相容崗位負責人保管、使用。
第六章
應收賬款管理
第二十七條
應收賬款是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應向客戶收取的款項,包括貨款、代客戶墊付款項等,主要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銷售部負責信用管理工作,對客戶信用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根據信用程度實行不同的信用政策。
第二十八條
銷售部門負責應收賬款的回收,按年度預算回款計劃進行考核,實行目標責任制。貨款不能回收的第一責任人為業務經辦人,第二責任人為部門經理。若經辦人調離,部門經理應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負責的應收賬款。
第二十九條
銷售合同簽訂后,業務經辦人應全程跟進,及時掌握合同進展情況,督促相關部門履行學校應盡的義務并辦理相關手續,經常與客戶溝通,及時反饋客戶信息,解決客戶提出的問題,確保應收賬款回收。
第三十條
財務管理部門負責應收賬款的管理,監督應收賬款的回收。財務部門按會計準則的規定及時確認和記錄應收賬款,動態掌握款項到賬情況,及時提供應收賬款回收、對賬情況和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提請責任部門采取相應措施,降低風險、減少壞賬損失。
第三十一條
建立應收賬款對賬制度。財務部門每月應出具對賬單,協助銷售部門與客戶核對賬務,對于逾期超過三個月的應收賬款根據情況停貨追收或進入法律訴訟程序。
第三十二條
業務人員辭職或調動工作,原則上應收回經手的責任債權,如有特殊情況尚有責任債權未收回,須報銷售部門負責人批準,在取得客戶承諾、聲明并將情況交接清楚后,有關部門才可為其辦理離任手續。
第三十三條
呆賬、壞賬的劃分及控制必須嚴格按照學校要求執行,已確認為壞賬的,經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核報董事會批準后,由財務部門轉銷,并設備查賬薄明細記錄,同時不放棄追收賬款。
第七章
存貨管理
第三十四條
存貨是指學校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或者耗用而儲備的實物資產,包括各種原材料(含輔助材料)、包裝物、半成品、產成品、外購商品、在產品、委托加工材料、備品備件、燃料等。
第三十五條
學校存貨實行歸口管理的'原則:
一、學校原材料、包裝物、半成品、產成品、外購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備品備件、燃料由倉庫管理。
二、在產品由生產部門管理。
三、辦公用品、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管理。
四、財務部門對學校存貨周轉率與存貨占用合理性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定期提供存貨分析報告,并協助歸口管理部門提升存貨管理水平。
第三十六條
對存貨必須建立明確的計量驗收制度,入庫、領用、轉移必須辦理相關手續,并由財務部門據實核算。計量器具每年度由技術監督部門校驗。
第三十七條
學校采用永續盤存制進行存貨盤存,建立定期與不定期盤存制度,定期盤點時間為每半年、年度終了時,由財務部門組織進行存貨盤點;不定期盤點應每月由各部門組織。對于盤盈、盤虧、毀損以及報廢的存貨,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履行必要報批程序后進行處理。
第三十八條
學校對存貨實行有償占用和定額管理。按月末存貨資金的占用余額,計算歸口管理部門的資金占用費,對歸口管理部門下達存貨考核指標,按規定實行獎懲。
第八章
固定資產及工程項目管理
第三十九條
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有形資產。工程項目,是指企業根據經營管理需要,自行或者委托施工方建造工程項目的建設活動,是形成學校固定資產的主要途徑。
第四十條
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歸口分級管理,將固定資產投資完成和使用效果納入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以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歸口管理部門的職責如下:
一、生產維修部是學校生產、動力及公共設備的綜合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所屬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和技術改進設備的建造;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審查和使用狀態的技術鑒定;監督各部門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維護;對修理費使用情況進行考核;建立和完善學校設備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行政部門是學校房屋、車輛、公共辦公設備的綜合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所屬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對安全合理使用負責,對使用費、修理費進行考核。
三、資產管理部負責建設工程投資項目的收集、分析和立項,組織項目研討、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論證和上報審查;工程項目部負責實施項目建設,包括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報建設項目開工申請、設備采購供應、施工管理以及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整理等工作。
四、財務部是學校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部門,參與審核固定資產投資的可行性分析并負責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所需資金及資金使用管理;參與工程項目概算研討、審核和投資效益的分析、確認;按照投資項目和投資計劃進行財務核算;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情況,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的財務審批手續;檢查和考核固定資產的投資及其修理費用的使用和管理情況;完善學校固定資產財務管理規定和辦法。
第四十一條
在建工程項目單位在項目竣工投運后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必須提報項目驗收申請,財務部門為項目投資控制審核、項目效益核準提供財務資料,按照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決算審定報告進行項目報決、轉資。學校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后,應當在最長不超過一個年度的時間內辦理竣工決算。對已達到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財務部門應當按照估計的資產價值入賬并計提折舊。
第四十二條
在固定資產的使用中,按照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各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卡和臺賬,做到賬、卡、物三相符,各部門負責人為固定資產使用的責任人,做好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固定資產折舊實行分類計算、按月計提。學校固定資產折舊統一采用平均年限法,即根據固定資產原值、5%凈殘值率和分類折舊年限計算確定。
一、下列固定資產提取折舊:
(一)房屋等建筑物。
(二)在用的各類設備。
(三)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設備。
(四)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二、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一)已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
(二)房屋等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三)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四)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五)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六)提前報廢和淘汰的固定資產。
(七)國家規定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折舊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20年;
(二)機器設備10年;
(四)電子設備3年;
(五)辦公用家具5年;
(六)交通運輸設備4年。
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從停用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第四十三條
各部門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和清查,每半年、年度終時,由財務部會同資產管理部組織進行全面盤點和清查,對盤盈或盤虧固定資產由學校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及時查明原因,履行學校審批程序后,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
各單位固定資產的報廢、清理、拆除、出租、出借、變賣或轉移,必須報學校財務總監和總經理批準,并按規定及時辦理有關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報廢、拆除、出租、出借、變賣或轉移固定資產。
第九章
對外投資管理
第四十五條
對外投資是學校以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或以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對外投資按回收時間的長短分為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一年內(含一年)可以變現收回的投資為短期投資,超過一年的投資為長期投資。
第四十六條
學校對外投資應按照學校《章程》規定,履行學校必要的研討與決策程序后,方可辦理學校對外投資。
一、學校對外投資,由學校資產管理部組織有關部門評估論證后,報董事會批準后才能執行。未經董事會審批,任何學校、部門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投資。
二、資產管理部會同財務部按投資協議監控投資回報,對投資效益做出評價,未經董事會批準,任何學校、部門無權減免投資回報。
三、各所屬學校必須在工商局注冊三十天內向學校資產管理部和財務部提交批準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等文件復印件。學校生產經營期間,投資人增資、轉讓投資權益或改變合作條件,需經學校董事會批準。在辦完相關法律文件后,向學校資產管理部和財務部提交變更文件復印件。
四、學校對外投資要取得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證明和被投資學校開具的出資證明。
學校未經批準或授權,不得辦理對外投資業務。
第四十七條
學校對外投資應建立在市場調查和可行性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市場調查要有規劃、生產經營、技術、市場銷售、財務等部門共同參與,并就投資風險、效益預測等形成書面的可行性調研報告,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或股東大會討論、審議。
第四十八條
學校財務部門根據總經理辦公會、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投資方案辦理資金支付或實物資產的劃撥手續,并對投資項目的籌建和經營過程實施財務監控,及時收回投資收益和到期投資。
第十章
無形資產管理
第四十九條
無形資產是指學校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學校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不確認為無形資產。
第五十條
學校對無形資產實行歸口管理,學校研發技術中心是學校無形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無形資產的申請、申報及產權管理工作,學校法律事務部門負責無形資產的侵權糾紛處理和專利訴訟工作,學校財務部門負責無形資產的價值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條
學校員工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或技術成果,知識產權歸集體所有。各學校應重視無形資產的產權保護工作,職務發明、技術成果的發明人及設計人,在離開學校時應將從事相關工作的全部技術資料、實驗資料、樣品及產品等交還學校。一切歸屬單位的職務智力勞動成果及其重要的技術資料、數據等,未經學校同意,不允許任何人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占為己有或私自處置。無形資產一經生成,應積極組織專利和版權申報、專有技術的鑒定工作,對無形資產給予客觀認定。
第五十二條
學校內部研究開發支出分為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在同時滿足一定條件時,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予以資本化。
第五十三條
財務部門應做好無形資產的價值認定工作,監督其收益實現情況,同時應定期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減值測試,至少于每年年末檢查一次。
第十一章
資產減值、損失及處理管理
第五十四條
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發生市場價值低于賬面價值的情況,資產損失準備或減值準備包括: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
第五十五條
學校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應根據會計準則的要求,針對不同資產性質對減值準備的計提比例或方式形成相關會計政策,經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六條
學校在每年年度終了時,在完成核對對賬、全面盤點的基礎上,對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從技術和財務兩個方面對存在減值跡象資產的可變現凈值進行測試,并與其賬面價值相比較,確定是否發生減值。對發生減值的資產,應計提減值準備,并按照相關權限報學校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
第五十七條
資產損失是指學校實際發生的各項資產的滅失,包括貨幣資金損失、壞賬損失、存貨損失、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損失、無形資產損失、對外投資損失、擔保損失、外匯交易、委托理財等高風險業務的損失等。資產損失的一般處理程序如下:
一、學校內部有關責任部門經過取證,提出資產損失報告,說明原因和責任。
二、學校內部審計部門經過責任追究,提出結案意見。
三、涉及未決訴訟的資產損失,應當委托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重大資產損失應由中介機構出具經濟鑒定證明。
四、學校財務部門經過審核后,對確認的資產損失提出財務處理意見,按照學校授權制度的規定,提交財務總監、總經理、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批執行。
第五十八條
資產處理是學校對有權處理的資產以出售、租賃、抵押、置換、封存和報廢等方式進行處理的行為。學校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對資產處理的審批權限、損失細則、財務審核及責任追究做出明確規范。重大資產處理是指學校為了調整經營方向或者實施財務重組處理主營業務所用的關鍵設備、設施、房屋等固定資產的行為。學校重大的資產處理行為依照《學校章程》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籌資管理
第五十九條
學校的籌資管理,主要包括權益資本籌資和債務資本籌資。權益資本的籌集由學校董事會辦公室負責牽頭,經董事會、股東大會等審批、核準程序后實施;債務資本的籌資工作由學校財務部門負責牽頭,經法定審批程序后實施。
一、學校各級財務部門根據董事會批準的預算,結合學校經營規模和投資計劃編制資金籌集計劃,并按照經董事會批準的年度籌資計劃分層次、多渠道地組織籌資工作。
二、學校籌集資金采取逐筆審批制度,各級學校未經學校董事會批準不得對外舉債(經營性結算資金如應付賬款、預收款除外)。
三、學校因經營需要,可向學校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部、資產管理部和審計與風險管理部評估論證簽署意見并報董事會審批后,方可對外辦理借款手續。
四、學校各部門未經董事會書面批準一律不得用學校名義或資產對外提供擔保和抵押。對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立即報董事會嚴肅查處。
第六十條
學校的籌資應充分考慮資金需求、資本結構、期限、成本等因素,控制籌資風險。
一、以長期投資和營運資金的需要決定籌資的時機、規模、成本和組合。
二、籌資應充分考慮學校的償債能力,全面衡量經營現金流水平。
三、籌集的資金運用有利于股東收益水平的提高。
四、籌資應考慮學校合理的資本結構和信用規模。
五、籌資應考慮國家金融政策、稅收減免及社會條件的制約。
第六十一條
籌集資金的使用
一、嚴格按照籌集資金的用途合理使用資金,不得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如需變動必須經過法定程序審批后執行。
二、財務部門應建立資金臺賬,詳細記錄各項資金的籌集到位、支出運用、和本息歸還情況。
三、籌集資金的支付應按照專項制度或學校審批權限進行審核,確保支付資金安全。
四、財務部門應及時計提、支付債務利息并實行崗位分離。
五、財務部門應依據學校經營狀況、現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償還借款的資金來源,保證良好的信用記錄。
第十三章
成本與費用管理
第六十二條
學校成本管理是指生產制造成本管理,包括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費用;費用管理是指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期間費用管理,包括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
第六十三條
學校應建立成本費用控制體系,實行成本費用歸口分級管理責任制。學校成本費用管理的基本目標是:通過預算、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費用的潛力,努力降低成本費用。
第六十四條
成本核算必須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符合生產工藝特點和成本管理的實際情況,正確劃分、分配成本開支,不得以計劃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不得在各核算期間內人為平衡或調劑成本。
第六十五條
根據學校成本和經濟效益目標,按照先進性原則編制年度成本計劃,加強目標成本控制,加強過程監督,推行適合的成本控制方法和控制手段,對產品成本進行控制、監督和考核。充分揭示和分析偏離“目標”的原因,以深入挖掘成本潛力,不斷降低成本。
第六十六條
加強成本管理基礎工作,主要包括加強定額管理,健全原始記錄,加強計量驗收管理,加強財產清查盤點管理工作,制定合理內部價格,推行內部經濟核算和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增強產品整體對外競爭力。
第六十七條
學校對期間費用實行預算控制。每年年初財務部門根據學校年度費用預算,向各部門下達費用計劃,各部門負責人為預算責任人,在預算內開支,對執行結果承擔考核責任。
第六十八條
學校對期間費用的審批按照預算支出審批權限制度執行,明確審批人對費用的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各部門應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費用支出申請、審核、審批、支付程序。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四章
財務預算管理
第六十九條
學校實行全面預算管理,財務預算應圍繞學校未來年度經營計劃開展,是反映預算年度預計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等價值指標的各種預算總和。
第七十條
財務預算以銷售預算為起點編制生產預算、人工預算、原材料消耗及采購預算、經營及管理費用預算、投資預算及資金預算等,形成預算財務報表。
第七十一條
財務部門在預算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于每年十月份啟動全面預算編制工作,根據學校下達的經營計劃和目標,組織各部門、各學校編制下一年度財務預算,年底前完成合并預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工作。
第七十二條
財務預算是各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績效考核部門應將預算內容作為各預算單位的量化考核指標,牽引各單位完成層級預算。
第七十三條
財務部門是學校預算的日常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月度預算申報、審批、執行、預算調整、分析與考核工作。
第十五章財務報告及分析管理
第七十四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準則和要求定期編制,按月、季、年及時對內對外報送,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
第七十五條
財務報表
一、月度報表:至少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等,月度報表必須在每月規定日期前報送。
二、季度報表:至少應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應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并按規定提供比較財務報表。
三、半年度、年度報告:除應報送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附注外,還需提供集團報告格式下各項明細表,編制合并報表,財務報告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格式編制。
四、財務部門由專人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和附注,在各合并范圍主體學校完成個體報表、合并主體完成往來對賬的前提下,以學校報表為編制基礎,進行合并抵消內部交易事項,完成合并報表的編制及附注編寫,并經財務總監審核后確定。
第七十六條
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
一、月度財務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季度財務報表應于季度終了后30天內報出,半年度財務報表應于中期終了后60天內報出,年度財務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120天內報出。
二、學校的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0天內報送母學校,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60天內報送母學校。
第七十七條
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應當依次編定頁碼,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當注明:單位名稱,單位地址,財務報告所屬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由企業負責人、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制表人簽名或蓋章。
第七十八條
財務報告如需審計,學校應委托具有執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并將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第七十九條
財務分析
一、結合實際情況編制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報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報告期內生產和經營情況、資產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構成分析及變化因素、主要財務指標與預算的差異分析等。
二、財務分析報告應運用財務分析的技術和方法,對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和重要財務指標的構成和趨勢分別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月度、季度財務分析報告應于財務報表報出后15天內提交,年度財務分析報告應于年度財務報告報出后30天內提交。
三、財務部門應定期組織召開財務分析會議,向經營管理層報告分析內容,提出風險預警和需改善狀況,促進經營目標的實現。
第十六章
財務信息系統管理
第八十條
財務信息系統建立于學校企業資源管理系統中的財務相關模塊,是所有業務流程的集成與結果。學校及學校應在統一聯網的企業資源管理系統下操作。
第八十一條
信息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一、學校信息中心配備系統管理員和ERP專員進行軟件的管理與維護,定期進行數據備份和數據庫檢查,并將備份件與原件分開存放。
二、會計數據的修正和恢復操作必須由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管理人員對修正或恢復后的數據確定準確無誤后通知系統操作員。
第八十二條
信息系統授權管理
一、學校信息中心設置專人負責系統的授權管理工作,系統使用者根據具體崗位職責經申請、審批后被賦予相適應的操作權限。
二、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不同業務模塊數據增加、修改、審核、刪除等的權限授權,以保證內控程序的有效運行,防止不恰當的授權。
三、系統管理員每周定期進行上機日志檢查工作,對于異常時間、異常修改、異常刪除等記錄進行有效跟蹤和追查。
四、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時,經系統授權管理員簽字確認已關閉操作權限方可結算工資。
五、由業務模塊自動生成的憑證無修改、刪除權限,應由責任會計填制調賬申請單,按照調整事項性質、金額大小經會計主管、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進行調賬。
第十七章
財務人員培訓管理
第八十三條
財務部門負責組織財務人員業務培訓,建立學習型組織,不斷提高在職人員專業素質與職業道德,更新與擴充知識與技能,儲備財務技術和管理人才。培訓對象包括所有財務人員及倉管、統計等二級財務人員,培訓內容包括會計準則、財稅政策、財務分析、財務制度與業務流程、崗位作業指導、各類疑難問題解決辦法等。
第八十四條
內部培訓
一、財務部門擬定年度財務培訓計劃,由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或具備一定專業水平的財務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撰寫培訓材料,每季度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培訓。
二、對于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編寫治理文件,組織財務人員學習。
三、對于二級財務人員必須至少組織一次年度培訓。
四、鼓勵財務人員利用業余時間自學,形成良好的學習氣氛。
第八十五條
外部培訓
一、接受會計從業資格培訓(或自學),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保證持證財務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合理安排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三、通過外派或自學要求特定崗位的財務人員持有各級職稱證書和資格證書。
四、安排財務人員參加稅務、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及政府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時掌握新政策、新信息。
第十八章
子財務管理
第八十六條
學校以持有子學校的股權,享有對學校的股權及其衍生權利的占有、使用、處置和分配等權利。學校應承擔組織經營、取得經營利潤、合法有效地運作學校法人財產、保證股東投入資本保值增值的責任。
第八十七條
學校對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歸口垂直管理,由學校財務部門對學校財務進行業務管理、指導與監督考核。
第八十八條
學校應統一執行學校制定的會計政策,對同一經濟事項的會計核算保持一致。學校可參照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經子學校董事會批準后向學校財務部備案。
第八十九條
對子學校財務人員的管理
一、學校對學校財務負責人實行委派制,人員由學校財務部門選聘,經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后向子學校委派,全面負責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二、學校財務負責人應定期向學校財務負責人報告經營及財務情況,按照學校要求提交財務報告、工作總結、重大專項報告等,接受學校績效考核和內部審計。
三、學校其他財務人員由學校財務部門自行選聘,報學校財務部門備案。
四、學校財務部門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學校財務人員集中培訓,以內部培訓、經驗交流、外部講師培訓相結合的形式。
第九十條
對學校全面預算的管理
一、由學校預算管理委員會領導、財務部門具體組織學校全面預算管理學校,學校財務部門應根據學校要求,于每年年底前完成下一年經營計劃、財務預算編制,提交學校預算委員會批準。
二、學校財務部門負責管理預算執行情況,按照月度分解預算審批資金支出、監控日常執行差異,每季度向學校財務部門提供預算季度執行分析報告,集中分析檢討預算差異。
三、學校預算調整于每季度按照審批權限報批,超過學校總經理審批權限的必須報學校財務部門及預算委員會批準。
四、學校預算是學校經營管理層績效考核的主要項目,預算指標是否達成與評價管理層工作業績、績效獎勵、風險承擔直接掛鉤。
第九十一條
對學校資金的管理
一、學校資金管理應按照資金預算計劃執行,超過預算范圍的重大資金支出項目必須申報學校財務總監、總經理審批。學校財務部門定期對子學校銀行帳戶使用情況、資金支出的審批權限控制、資金計劃的制定和控制是否有效執行等情況進行檢查
二、學校可通過資金有償使用的方式向集團學校申請借款,原則上不允許學校之間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嚴格禁止學校未經申報、審批程序向外單位提供借款或對外擔保事項。
三、學校向銀行或其他單位融資,必須經過集團學校審批,并按照子學校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九十二條
對學校的重大事項執行報審制度。學校財務負責人應就融資、對外擔保、投資項目、重要固定資產或生產經營設施投資、產權變更以及重大經濟損失等影響經營的事項及時向學校財務部門報審。
第十九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九十三條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
要史料和憑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
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財務分析,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納稅申報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及其他應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九十四條
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后,移交學校檔案室統一保管。
第九十五條
會計檔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印,并辦理登記手續。
第九十六條
會計檔案存檔手續:打印輸出的憑證、賬冊、報表,必須有相關人員簽章后才能存檔保管。
第九十七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根據其特點,分為永久和定期二類。
一、永久類包括: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年度財務報告及其他主要會計文件。
二、定期類分為:
(一)五年期:納稅申報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及固定資產報廢清理表。
(二)十五年期: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日記賬、明細賬、總賬、輔助賬簿、會計移交清冊。
(三)廿五年期: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第九十八條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報經學校領導審批后,按照規定程序銷毀。對于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保管人員保管到債權債務了結為止。
第二十章
會計工作交接
第九十九條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工作移交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開原工作崗位。
第一百條
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需要整理移交資料,編制移交清冊,移交過程必須有監交人員監交。
第一百零一條
交接完畢,交接雙方和監交人需在移交清冊上簽字或蓋章,移交清冊應注明:學校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及監交人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等,移交清冊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持一份,學校存檔一份。
第二十一章
附
則
第一百零二條
本制度經董事會批準后,即日起實行。
第一百零三條
本制度的修訂、廢止由集團學校財務部提出,修訂權、廢止權歸董事會。
第一百零四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歸集團學校財務部。
學校管理制度10
1.幼兒園收費工作統一由財務人員負責,其他任何部門和個人都無權擅自向幼兒家長和其他單位、人員收取任何費用。
2.向幼兒收取費用,必須符合財政、物價部門的規定,向幼兒家長收取的一切費用均要做到“統一”,即:
(1)統一根據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收取;
(2)統一使用財政收費收據;
(3)統一入學校財務帳目。
3.幼兒園保教費、伙食費收費時間為每年的12月和6月,新生收費時間為5月中旬。伙食費采用預收制,每月按實結算,報賬員每月認真核實結算后,將結算情況貼在宣傳櫥窗中公示,并于每月中旬發短信與家長核對。
4.除保育教育費、伙食費外,幼兒園不得收取其他費用,幼兒園在園時間內(上午8時---下午4時,每天為8個小時),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支教費等。
5.幼兒園應實行常年教育收費公示制,要在園內外的宣傳欄和網站將收費的項目和標準對幼兒家長公布,以便家長監督。
學校管理制度11
各教研組設教研組長一人,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教務處任命。教研組長的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帶領全組教師認真鉆研《新課程標準》、《考試說明》、《德育大綱》,端正教育思想,認真執行學校計劃,擬草并實施本組教研工作計劃,指導備課組及教師制定計劃。
2、每學期開學階段,根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與要求,組織教師討論、制定教研工作計劃。根據計劃具體實施,期末認真做好教研工作總結。
3、支持教研活動,組織集體備課、觀摩教學、相互聽課等活動,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努力形成本學科的教學特點,不斷提高本學科的教學水平和質量。
4、協助教務處、教科研室安排本學科教師的教學教研任務,檢查、評價本組教師的教學質量。有計劃地了解掌握本組教師的教學情況,并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教師進行必要的工作指導,要組織對本組教師全面聽課,一學期內至少聽每個教師一節課。
5緊密結合本學科特點,組織本組教師積極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學之中。
6、組織本學科各年級“月考”、期中、期末考試的`閱卷和試卷分析工作,對改進教學、提高質量提出指導性意見。
7、組織本組教師指導本學科課外活動和學科竟賽活動。
8、組織好本組教師的教育理論學習和業務進修,全面提高教師的業務素質。
9、關心本組教師思想、工作、生活及健康情況。
10、經常聽取教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并向校長室、教務處及時反映,匯報教研活動和各年級學科教學工作情況。
學校管理制度12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執行。
學校管理制度13
1、學生食堂餐廳衛生管理制度
保持食堂干凈、整潔,具有良好的環境衛生,是保證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為保證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食堂的環境衛生,并作好檢查記錄。
二、學校分管領導或行政值周領導至少每天不定時檢查一次食堂的衛生情況,并作好記載。
三、檢查內容:
1.食堂內的環境衛生:地面是否有殘留的食物殘渣等垃圾,地面坑洼處是否積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蓋。水池內外、排污地溝等處有無堵塞,是否有飯菜殘渣。灶臺,操作臺等處是否干凈、整潔。
2.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從業人員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確穿戴工作衣帽,有無戴首飾上崗,有無在工作區或操作間吸煙,有無在操作間內高聲喧嘩,有無不良衛生習慣。
3.食堂的“三防”設施有無損壞情況,是否充分發揮“三防”設施的功能和作用。
4.從業人員是否按流程進行規范操作,做到生熟、葷素分開,有無不規范操作現象。
5.庫房是否通風、整潔、整齊、明亮。衣物掛放是否整潔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規定和要求進入配餐間存放保潔。
2、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學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僅用量大、周轉快,而且與進餐者直接相關,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潔,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過就餐環節,病菌或病毒就會進入體內,造成腸道傳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發生與流行。為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應當遵守國家制訂的操作規范及衛生要求,嚴格按照洗消程序進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熱水洗去食物殘渣(水溫以50~60℃為宜);第二步是溫水清洗,去除殘留油脂等(水溫以30℃左右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學法殺滅餐具上的殘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沖洗,即用清潔衛生的清水沖洗掉餐具上的殘留藥物;第五步是保潔,即將洗凈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潔設施內備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滌消毒人員應掌握的常用消毒方法
餐具如何進行消毒呢?目前國內外餐具消毒方法一般有兩類:一類是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熱力滅殺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紅外線等;另一類是化學消毒法,就是利用化學消毒劑滅殺滅病原微生物。但后一類有一定副作用,對人體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國家對用于餐具的化學消毒劑實行嚴格管制,必須經省以上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審查批準方能生產、使用。目前,經國家批準常用于餐具的消毒毒劑有滅菌片、Te-101片、84肝炎消毒液等。其中,滅菌片有含氯量高、穩定易保存,入水后易崩解等優點,成為餐具消毒的首選毒劑。以上兩類中,以物理消毒法最理想。
幾種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衛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鍋應呈桶狀、鍋底稍平,水量適度,以竹籃盛裝餐具,當水沸時,將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時,取出備用,就是沸進沸出。
(2)蒸汽消毒法。這是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種多樣,有簡易蒸汽消毒法、鍋爐蒸汽法、電熱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溫度在80℃上,保持30分鐘即可。
(3)滅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藥物兌自來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將洗凈的碗盤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內,浸泡3-5分鐘。
(4)84肝炎消毒劑消毒法。用自來水配制成1%84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來水加入84肝炎消毒劑10毫升),將洗凈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鐘,取出備用,配制均用自來水,不得用熱水。
三、加強餐具洗滌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員負責餐具容器、用具洗滌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經常化。并可通過以下檢查方法檢查其工作質量:1)感官檢查。首先檢查洗滌人員是否按洗滌程序操作,有無弄虛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檢查消毒設備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無消毒液,消毒柜的溫度等;最后檢查備用餐具的衛生質量,一般來講,衛生質量較好的餐具應當是內外壁和底部無油膩,呈現本色。
3、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直接影響師生的健康。為此,特制定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質好,有健康的身體,責任心強。
二、食堂從業人員由學校一年一聘,秋學期初,學校與食堂從業人員簽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有效健康證明持證上崗,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到法定機構體檢一次,體檢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發給健康證,方可從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從業人員一旦患上傳染性疾病(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成滲性皮膚病等)不得從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銷售工作。
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應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六、從業人員不能穿拖鞋上崗,不能戴首飾上崗。
七、每天早上上崗前由學校行政領導或食堂負責同志對從業人員進行認真檢查,凡是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崗。
4、食堂從業人員業務知識培訓制度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必須了解食品衛生知識,學校必須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確保學校食堂的食品衛生。為此,特制定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應堅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相關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和安全法律意識。
二、學校每學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二次,做到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培訓內容落實。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積極認真參加培訓,認真作好學習記錄。
四、每次培訓之后,組織食堂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培訓衛生知識考核,凡不及格者,進行補考。如補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學校應收集好培訓資料,作好培訓記錄,將考試試卷收集好,整理存檔備案。
5、食堂大宗物品陽光采購管理制度
1、食堂采購工作堅持以集中采購為主要形式,所有物品及原材料一律由學校領導和食堂監管教師、食堂采購員統一購買。
2、采購過程應貨比三家,對質量和價格綜合比較,廣開貨源,采購質優價廉的物品。
3、大宗物品,如面粉、大米、食用油、雞蛋、豬肉等全部采用公開招標的辦法進行采購,堅持陽光采購。每種物品選定兩家以上供貨商,減少中間環節,降低價格,讓利餐廳。
4、外地采購或現場付款的要符合財務管理手續,一人管帳,一人管錢,不準錢帳一人統管,并索取發票及有關合法證件。
5、經常了解市場信息,準確掌握市場行情和動態,勤跑多問,力爭節約每一分錢。
6、樹立為第一線服務的思想,經常深入食堂聽取炊事員對采購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采購工作,主動熱情地為食堂搞好采購供應,提高服務質量。
7、成立由分管主任、監管教師、事務長組成的采購監督小組,每周不定期到市場進行調查或跟蹤采購,對采購工作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和價格問題及時做出糾正。
8、采購手續要齊全完備,價格公示,購物單據要統一編號使用,妥善保管,并按規定簽字,校長牽頭組成清理小組,兩周一結賬,公示結果,并要求學校會計及時扎帳、報帳。
6、原料采購索證登記制度
學校食堂的原料采購是保證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了保證學校師生食品衛生安全,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規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購索證制度:
一、食堂采購人員采購原材料時,為保證全校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必須定點采購食品。
二、不采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購農貿市場的食品及原材料應當新鮮,價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譜所定數量合理采購,嚴禁購買病死畜禽等動物食品。
五、采購食品,必須向食品經營者索取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食品檢驗合格證復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標志(質量安全認證)。
六、食品采購回來,要有人驗收,并有驗收記載。
七、凡無人驗收或無驗收記錄,均視為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7、學生營養食譜及價格公示制度
本學期我校后勤工作任然以堅持“以人為本、服務教育”為宗旨,踐行服務理念,提高服務技能,確保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領導:
組長:伍昌雄
副組長:李清寧
成員:李磊、高雨波、監管教師
二、工作責任:
1、學生營養食譜講究科學性、適應性。小學生正是長身體的階段,因此,每天必須安排有雞蛋或者豆制品;
2、每天中、晚餐要做到:“兩菜一湯”;
3、早餐花樣不能單一,要有饅頭、稀飯、花卷、米粉、面條,蛋湯、肉絲湯、交換進行;
4、營養食譜每周更新、及時上傳總支、班級張貼;
5、物品價格一天一公示,做到先對比(即與沙洋縣教育局公示的價格相吻合)再實施。
8、操作間管理制度
操作間是烹調食品的重要場所,也是保證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制定操作間管理制度。
一、負責烹調加工的廚師要認真學習《食品衛生法》和相關衛生知識,提高其法制意識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
二、廚師要加強業務學習,熟悉各種烹調技藝,提高業務能力。
三、廚師要根據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調方式,盡量不破壞食物的營養價值。
四、烹調的菜肴盡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狀俱佳,增進用餐者食欲。
五、學校食堂嚴禁加工涼菜、涼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經高溫煮熟燒透后才能食用。烘、燒、炒要掌握火候,且數量不宜過多,要翻鏟均勻,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員在加工時要嚴格按衛生要求操作,養成良好衛生習慣,加工食品時不能對著飯菜咳嗽、打噴嚏,不能用手摳鼻屎、耳垢,上廁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調味時要嚴格按烹調衛生要求進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湯品嘗,不能用湯勺、鍋鏟盛湯汁放入口中品嘗。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潔、衛生消過毒的容器盛裝,不能用抹布或圍裙擦試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異物帶入容器對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鍋蓋、防蠅罩等要保持清潔,分類使用。
十一、充分發揮"三防"設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臺上的調味品要分類擺放,并及時加蓋。
十三、未經食堂管理人員允許,從業人員不能隨意換崗,不得隨意增減廚師。
十四、煮熟的飯菜要及時進入配菜間。
9、食品試嘗留樣管理制度
食品試嘗留樣,是預防師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檢驗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樣試嘗制度。
一、每餐堅持飯菜留樣,并在留樣容器盒上標明菜名、日期、時間等。
二、飯菜留樣應留足數量(不少于100克),儲存于專用冰箱,溫度保持在2-8攝氏度左右。
三、每天堅持飯菜試嘗,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試嘗,并按《食品留樣試嘗情況登記表》進行逐項登記。
四、飯菜留樣必須堅持24小時。
五、學校分管領導不定期進行抽查并按食堂當天菜譜記載情況,逐一對照檢查,若發現食堂沒有堅持飯菜試嘗留樣,應按學校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和食堂衛生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0、庫房管理制度
學校食堂的庫房是儲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場所,規范的庫房管理也是保證師生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環節。為此,特制定食堂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庫房必須保持清潔,每天清掃,保護良好的環境衛生。
二、庫房要保持干燥、通風、整潔,防止物資因受潮而霉爛變質。
三、食堂庫房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做到隨手關門,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任意進出。
四、任何人員不私自動用庫房內的物品,保管員應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五、庫房物品應按標記標識有序存放,食品與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裝,食品必須隔墻15厘米,離地面20厘米。
六、在庫房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滅蠅、滅鼠藥、農藥及個人用品。
七、超過保質期或霉爛變質食品要及時銷毀,不得存放在庫房內。
八、食品原材料進出庫房必須有完整的記錄。
11、食堂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食堂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關系到學校全體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關系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為了保證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學校食堂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由食堂管理人員負責。每天作好進出庫登記,精制飯菜存放不得超過2小時,每天由管理人員指定專人分別進行試嘗,并作好飯菜試嘗記錄。
二、每天堅持作好飯菜留樣和記錄,飯菜留樣應存放于冰箱,溫度應在2-8攝氏度,具體管理由食堂管理員負責。
三、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的食品衛生安全。班上準備肥皂,要求學生飯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鐘以上。
四、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立即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再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報教委和區疾控中心,并組織人員將中毒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
五、粗加工區,操作間,配餐間要責任落實到人,嚴格按流程進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避免出現混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員指定專人負責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潔工作,要求嚴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進行消毒和保潔。
七、凡不負責任,檢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學校將按有關規章制度追究其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報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12、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食品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食品衛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一、食品衛生預防處理領導機構:組長:伍昌雄(校長)
副組長:李清寧(后勤主任)、侯姍姍(安辦主任)成員:王雅娟、陳關強、王明、高雨波、彭運林、李磊
二、預防措施: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食品衛生安全,學校必須加強對食品衛生安全的學習、宣傳、教育,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教育、宣傳,堅持上好健康教育課,定期對學生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安全知識教育。
2.教育學生講衛生,勤洗手、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
3.教育學生堅持飯前便后洗手,堅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堅持"兩掃一揀",每周進行一次大掃除,不留衛生死角。學校公共場所、食堂等堅持定期消毒,作好記載。
5.食堂采購食品必須在取得合法經營權的、手續齊全的正規經銷攤點定點采購。采購的蔬菜要新鮮,要用清水浸泡多次沖洗清除殘留
14農藥。不得加工變質腐爛的蔬菜,不得加工涼拌菜。每天堅持試嘗、留樣制度,并作好詳細、準確的記錄。
6.嚴禁他人隨意進出食堂,要有進出、檢查記錄,生熟食品存放要分開,熟食配餐間由專人負責。
7.從業人員加工食品時,必須穿戴清潔衛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長指甲,不留長發,不吸煙,要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8.嚴禁采購和加工霉爛變質、污染、未經檢疫的物品,特別是未經化驗鑒定許可的野生動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加工食用。
9.制作食品應當燒熟煮透。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應當分開,并有明顯標識,剩余食品應冷藏保鮮,食用前應仔細檢查并高溫加熱。
10.食品儲藏柜應當保持干燥、陰涼、通風,防止食品霉爛變質,嚴禁將非食品、有毒物質與食品存放在一起。
三、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學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會和家庭的穩定。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設想。為了確保學校教育秩序的穩定和師生的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學校食物中毒處理預案。
1.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學校行政領導迅速趕赴現場,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2.立即用電話向區疾控中心、衛生執法監督所、縣教育局、當地政府匯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等。
15 3.全力保持學校的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告。
4.嘔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么情況便于及時匯報、解決和處理。
5.學校領導應派有關人員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教育局、區衛生執法監督所的要求進行處理。
6.學校領導和有關人員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工作,對發生食物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癥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24-4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7.后勤處迅速通知班主任、后勤教師到現場,安撫本班學生,校醫到現場指導急救辦法。并由校長報教育局申請該班或全校停課。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車能迅速運輸患者。后勤人員、保安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疏導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員涌入學校影響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組織其余學生回到教室,并從心理學角度疏導學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體臆病現象,等待學校領導的通知。
10.患者送往醫院后,當班行政、德育處人員留守學校外,其余行政人員、涉及班的班主任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學校管理制度14
1、廚工按時上下班,準備充分時間更換制服,以便準時到達工作崗位。
2、嚴禁廚工替代他人簽卡,嚴格考勤。
3、服從上級領導,認真按規定要求完成各項任務。
4、員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臺上。
5、為保證清潔,良好的工作環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時間不得在工作區內吸煙、不得高聲喧嘩、聊天。
6、工作時間需穿整潔、大方、得體的'工作服,圍裙、工作帽,男員工不可留長發。
7、工作時應在指定位置工作。
8、廚房內嚴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將廚房食品交與他人,不得借口食物變質而丟掉。嚴禁人為浪費。食物變質后應登記。
9、廚房為生產重地,沒有經管理人員同意,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具體由廚工組長負責執行。
11、自覺養成衛生習慣,保持工作崗位及衛生包干區的衛生整潔。
12、嚴格執行廚房內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
學校管理制度15
人們常說,有一個好校長就意味著有一所好學校。這就是說,校長是學校管理的重心人物,而學校管理又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想把一所學校管理好主要靠一校之長。作為一所學校的校長如何才能把一所學校管理好呢?我認為應該從“善”字上下功夫.
一、校長要善于把自己的“理念”明明白白地告訴教師、學生和家長,并在工作中得到有效地實施。何謂“理念”,“理念”就是一個人具有的準備付諸行為的信念,它是一種觀念,是行動的指南。校長的管理“理念”,怎樣才能將它全面、正確、有效地在學校具體的工作中實施呢?首先要求校長既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又要取得社會各方面對教育的大力支持,更重要的是應該得到廣大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知名人士的理解和支持。其二,校長要虛心向人家學習,在向人家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的同時,還要根據本校的具體情況,結合本地方的經濟發展形勢,因地制宜地突出自己的優勢,避開自身的弱勢,辦出有自己的特色學校,而不是盲目地把別人的先進管理經驗生搬硬套地搬到本校加以實施。
二、校長要善于學會講道理。作為學校的最高領導者――校長,要在自身的管理中學會講“道理”。眾所皆知,有理才能服眾,有理才能走天下,無理寸步難行。因為在管理學校的過程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怪現象。比如,出現“吃力不討好”,或者“好心沒好報”等等。假如出現這種不良現象,要求校長要認真對待,并針對具體的人、事、物分別采用不同的講理方式,解釋一定要到位,理由一定要充分。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也不能專橫跋扈,更不能以校長的身份壓人。因為學校管理是一項需要高度耐心的活動,要達到管理的順暢,就必須讓教師真正理解校長的良苦用心,理解校長的管理理念。校長不僅要善于講理,而且還應該深入了解全體教職工的疾苦,知道教師需要的是什么,追求的又是什么,要求校長要像春風化雨般地為教師排憂解難,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充分地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但對于一些不利于團結,又不利于工作的言行,校長要帶頭疾言厲色,堅持抵制。所以,作為當校長的人要以師為本,增強學校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這樣才能取得全體教職工的理解與支持,以謀求學校的發展,得到社會的認同。
三、作為一校之長,要管理好一所學校,還應善于充分發揚民主,鼓勵教職工、學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知名人士多提意見,學校要設立“意見箱”,校長要親自過問及時收集有關資料,要關注“意見箱”里的信件,看看身邊的人都提了哪些建議和要求。同時,學校的教代會對學校工作也非常重要,要充分發揮其作用。校長應在教代會的監督下開展工作,教代會的成員應該是業務精通,參政議政能力強的教師。校長要定期召開教代會,以座談會的形式舉行,虛心聽取他們對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聽取它們對學校工作的熱點、疑點、難點問題的看法,同時也要聽取學生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因為學校的發展壯大與社會的評價是密不可分的,而教育的主體又是學生,這就要求我們的校長要尊重學生的發展需求,虛心聽取學生家長的建議。這樣,校長將廣泛征求的意見和建議綜合成文,利用教代會或者教師會的時間及時反饋給教師,要求學校各部門所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向學生公布.
四、校長還要“知人善用”。所謂“知人”,就是了解知道他人有哪些專長、特點。“善用”,就是合理地分配他人的工作任務,以便達到出色地完成。一所學校辦得好與差,光幾個班子人員是不夠的,必須要有一批德才兼備的合格人才。只要組織得好,他們就會人盡其能;反之,就會見風使舵,積極性調動不起來,變為被動運轉,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學校管理》一書明確指出:“學校領導者具有識才之眼、愛才之心、容才之量、用才之膽、擴才之意”。這里告訴我們,當校長必須成為選拔人才、啟用人才的明鏡,要發現人才、利用人才,讓他們的才能有用武之地,得到發揮,這些人大都年富力強,有沖勁,思想活躍,是一支教育教學的生力軍,學校管理工作也后繼有人。要求校長要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工作能力強,在學生心目中有威信的教師要加以培養,委以重任。把對教學工作有特長的教師要放在重要的位置上,使人才各盡所能,各得其所。用人應該顧全大局,千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以自己的好壞為標準來衡量他們。校長還應該做到待人又誠,重用賢才。真正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大膽地使用人才,合理地使用人才,愛護地使用人才,讓教師在工作中不斷得到鍛煉,從而增長才干,在教書育人的崗位上大顯身手,真正做到“英雄”有用武之地。但是,在引用人才的同時,也要做到膽大而心細,要慎重、詳察。假設用的不當,就是浪費學校的資源,造成學校的損失,從而引起教師的不滿.
五、校長還應該做到“以人為善”。“以人為善”的原義是贊助他人好學,現在多指善意幫助人。“以人為善”不是做一個“老好人”,不是不敢得罪人,更不是沒有原則地去討好人,而是當別人有了缺點、過錯時,要善于給他指出,使對方知道你在幫助他。有時候,對方的缺點、過錯你給他幫助指出,有時可能會使他一時不高興,但只要你是善意的,其一時不快,事后便有利于促其向好的、完善的方面發展。對于年輕的教師,校長更應該鼓勵他們積極向上,激勵他們的主動性,促使他們做好工作,同時,也要對他們嚴格要求。另外,特別要強調的是“以人為善”的目的是促使全校形成一種善于幫助人的良好氛圍,以便促進學校成長,教師進步,最后達到師生共同發展。
六、校長要不斷完善學校管理制度,古人言:“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制度就是規矩,制度就是學校教育、教學的準繩。科學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促進學校的發展,因此,作為校長,應該高瞻遠矚、統籌全局,不斷完善學校的管理制度。制定學校管理制度必須集思廣益,立足本校實際,要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盡量避免伸縮性和徇私傾向性,做到合理化、科學化、完善學校管理制度其重要含義在于“完善”,也就是說,制度不是一成不變的,應根據時代的發展,實際的需要,不斷充實,不斷修正管理制度。有了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更重要的是執行、實施,執行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使全體教職工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心服口服。
七、校長要做到自我完善。當校長說來容易,真正當好校長就難了。一校之長,要理順縱橫方面的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人員的關系,妥善處理好各種新舊矛盾,正確評價教學領域里的功過,牢固把握教育發展的方向,沒有多方面的知識才能是行不通的,只有不斷地學習和進取,繼續進行思想更新,方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方能把學校辦好,辦出特色。許多專家都認為一所學校的校長管理學校的優劣與其的責任感、領導能力、政治思想、文化水平是息息相關的。能夠走上管理崗位的人大多是具備了較強的管理能力與獨特的個人魅力。我也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如今教育事業的飛速發展,新形勢下,我們的教育管理也在不斷地變化革新。作為一校之長,更應跟上時代的步伐,自我學習,自我提高學校管理水平,不斷地自我完善
總而言之,校長要管理好一所學校,就應該在“善”字上下功夫。這就要求我們的校長不斷地學習,不斷地拓展自己的知識面,不斷地自我修養,不斷地提高管理能力,這樣才能適應當今教育管理形勢發展的需求,才能更好地管理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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