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資金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資金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貨幣資金是學校的重要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為了加強貨幣資金管理,保證學校貨幣資產安全,維護結算紀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結算制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現金管理
第二條 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個人津貼
2、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3、根據國家和學校的規定發給個人的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按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5、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6、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8、其他必須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條 使用現金要在限定的范圍內,嚴格審批程序。
1、日常報銷過程中,如差旅費、零星辦公用品購置、電話費等需要支付現金的仍通過現金結算。
2、向機關、團體、部隊、企業采購商品、勞務結算、繳納稅費在結算起點以上的應采取轉帳結算。
3、在本地購買設備、家具等固定資產,必須通過銀行轉帳不得支付現金。
4、去外地采購,在同一單位采購商品支付現金限額為20xx元。因采購地點不能確定的現金借款一般不大于10000元,確有特殊原因超過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須預先經財務處領導審批,超過50000元的,須預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
5、職工因公出差攜帶現金數額應根據出差地點和任務確定,一般不大于10000元,確有特殊原因超過10000元小于 50000元的,須財務處領導審批,超過50000元的,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
6、現金的收付、結算、審核、登記等工作,不得由出納一人擔任,會計和出納要分開,出納管錢不管帳。
第四條 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出納人員應于當日業務終了后對庫存現金盤點,保證帳實相符。各科科長應組織人員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認真如實填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報財務處綜合科備案。
第五條 現金當日庫存量應控制在核定的庫存限額內,超過限額部分應于當日送存銀行。由于特殊原因,當日無法送存的,必須報告財務處領導,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條 未經財務處同意或授權,學校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學校或個人名義收取現金。所收現金應及時送交財務處入賬,不準自收自支,私設“小金庫”。
第七條 學校不得為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不得將現金借給與本校無業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
第八條 嚴禁坐支現金,嚴禁白條抵庫。
第九條 商業匯票及銀行存兌匯票視同現金管理,由財務部門出納負責保管。
第十條 嚴禁將公款以私人名義在銀行辦理存儲。
第三章 銀行存款管理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業務需要和有關開戶規定在銀行開設銀行帳戶,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結算。
1、學校財務部門負責管理銀行帳號,其他部門一律不得擅自開設銀行帳號。
2、二級核算單位需開設銀行帳戶的.,必須報學校財務處審批并備案。
3、學校的業務結算除必須通過現金結算的業務外鼓勵通過銀行結算,減少現金流通量。
4、重要的銀行票據(如支票、匯票、本票等)的領購、簽發使用要嚴格辦理領用簽發手續,并登記造冊。
5、銀行印鑒和結算票據應兩人分工保管,不得將結算票據與全部印鑒存放同一處同一人保管,簽發結算票據應分別由二位印鑒保管人審核無誤后加蓋印鑒。
第十二條 財務部門應建立健全銀行帳目,逐筆記載銀行存款收付,及時結出存款余額。出納人員應及時了解和掌握存款情況,不得開具空頭支票。當存款余額可能不能滿足日常支付需要時,應及時報告,提議調度資金。調度資金的手續按《江蘇科技大學資金調度管理辦法》辦理。
第十三條 學校的銀行帳號只能用于學校的對外業務結算,嚴禁出租出借銀行帳號。未經財務部門同意,不得將單位銀行帳號告知其他單位或個人。
第十四條 嚴格執行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空白現金支票,嚴格控制簽發空白轉帳支票。簽發轉帳支票應事先填寫簽發時間、收款單位、用途和金額。對確因暫時無法確定金額的,應注明最高限額,確定金額后,領用人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支票領用人對支票的安全負責。
第十五條 財務部門應由按排非出納人員定期與銀行對帳單對帳,每月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查明未達帳項原因。確保銀行存款的安全完整。每月編制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按規定須經財務處領導和審計處領導簽字。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凡以前有貨幣資金管理規定的,從公布之日起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七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在學校財務處。
資金管理制度2
(一)基本理念
第一條 本加盟店是依協業與分業的原則,運用近代小組織的連鎖店以實現加盟店的經營合理化,同時真正能做到充分滿足消費者所要求的店鋪為基本理念。
(二)目 的
第二條 本規章是訂定××加盟店組織活動,經營合格的零售對加盟店本部(以下稱本部)的權利義務,加盟店的營運制度、經營管理制度與加盟店的權利義務等。
(三)組 織
第三條
(1)為統轄本事務,在××企業公司內設置"××加盟店本部",并得設各種委員會,以籌謀業務的發展。
(2)(本部)
"××"商號、商標的登錄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組織的維持發展的運營方式、制度、規約,以管理統轄全體加盟店。
(3)(加盟店)
店鋪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實上的商圈內,有獨占(或優先的)營業的權利,但須在所定的整體經營體制(和店鋪形態)下,遵從本規章負有誠實經營的義務。
(4)(委員會)
關于加盟店的營運咨詢,在本部設置營運委員會,由本部從加盟者中指名擔任委員構成,并遵從另定的委員會規則營運。
(四)加盟資格
第四條 加盟店的加入資格,規定如下:
(1)與既加盟的會員主要商圈競爭。
基準在××公尺以上的離間距離(或在買賣關系,人口每×萬人設一店鋪)為原則,至于有無競爭關系則由本部認定的。
(2)要具備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鋪規模。
銷售場所面積及售貨金額的最低標準訂定:
面積:××坪以上;每月營業額××萬元以上。
(3)不得加入與本部實質上有競爭關系的其他連鎖組織。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適任經營者,必須專心經營。
(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誠實經營并接受本部的經營指導和援助。
(6)對于本規章要全面贊同,并全面參加本部為加盟店所舉辦的共同活動。
(7)經常要提出經營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動、積極為經營合理化努力。
(五)加盟條件
第五條 有前條資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條件如下:
(1)使用"××"的統一商號、商標,在店鋪安裝所訂的招牌、標識。
(2)加盟店應向本部繳納加盟金××萬元,此項加盟金不予退還。
(3)要接受本部的業務培訓。
(4)與本部締結加盟契約,并于契約書上蓋章。
(六)基本權力。
第六條 加盟店基本權力如下:
(1)使用"××"的商號商標經營店鋪。
(2)使用"××"的商標作廣告宣傳活動。
(3)經銷本部組織獨自開發的商品。
(4)施以內外包裝的統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5)接受本部的經營技術指導,并按本部的指導要領營業。
(6)接受經挑選的統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給,并使用訂定的訂貨手冊。
(7)參加本部統一舉辦的宣傳廣告,促進銷售及其他的共活動。
(8)接受有關店鋪的新設、改裝的專門技術指導。
(9)參加本部計劃的教育訓練。
(10)接受經營計劃的策定及指導。
(11)接受提供必要的情報。
(七)確保加盟店的利益
第七條 為增進加盟店的效益及確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獨有銷售技術。
(八)商品計劃
第八條 為確保前條的利益,下列事項由本部統一計劃、指導實施。
(1)商品構成計劃。
(2)商品陳列計劃。
(3)毛利計劃。
(4)銷售促銷計劃。
(5)廣告宣傳計劃。
(6)進貨補給計劃。
(7)其他關于店鋪管理計劃。
(九)商品供給
第九條 商品供給方法訂定如下:
(1)加盟店經銷貨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貨品要向本部進貨,以達進貨集中化。
(2)商品的供給,原則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統配給。
第壹拾條 有關提成計劃內容如下,提交"商品計劃委員會"統籌研究的。
(1)獨自開發共同商標的商品。
(2)加盟店屯積庫存商品的調配周轉。
(十)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 每月1日至月底所進的貨款,于次月5日以前匯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銀行,或將支票寄至本部。
(十一)退貨的處理
第十二條 由本部所供給的商品及物品類,原則上不予退貨。但有下列的情形時,調換產品。
(1)本部承認的退貨期限內的特定品,但退貨所需的運費及其他損失,如本部無過失。其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2)本部擬訂銷售計劃指定商品的配額,在本部所承認的一定期間內不能售出時,此時也準用前項協書的規定。
(3)前項退貨商品貨款的支付,應依前條的所定每月份結算。
(十二)本部營運費用的分擔
第十三條 加盟店對于本部的營運費用應依下列方法分擔:
(1)會費每月××元。
(2)每月向本部進貨金額的×%。
(十三)特定費用的負擔
第十四條 依前條負擔固定的營運費用外,加盟店應依下列基準,逐項分擔為連鎖事項的費用。
(1)共同廣告經費--實費或分擔。
(2)共同特賣經費--實費或分擔。
(3)各項活動經費--實費或分擔。
(4)調查、教育經費--實費或分擔。
(5)店鋪、廣告陳列品的設計及物品的費用--實費。
(6)其他特別指導援助的經費--實費。
(十四)保守的機密
第十五條 加盟店對于本組織的計劃、營運、活動等的實態及內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別對下列事項保守重要機密,如違反時,其所發生的損害,應由當事人負賠償之責。
(1)經銷商品及物品類的`采購廠商、價格、進貨條件。
(2)加盟店的詳細經營內容,特別對進貨、銷售、資金的計劃具體內容。
(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項。
(十五)禁止事項
第十六條 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為:
(1)從本部進貨商品,提供給非加盟店。
(2)加入本組織以外的同業連鎖店。
(3)毀損本組織的名譽。
(4)將本部所送的文件、情報無正當理由提供他人。
(十六)契約解除
第十七條 有下列各項事由時,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約。
(1)加盟店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前條的規定時。
(2)加盟店的經營虧損,繼續虧損六個月以上,經"紀律委員會"判斷無法改善經營狀態時。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經營者申請破產,或受強制執行或執行保全處分或拒絕往來處分時。
(4)與加盟店的經營者有關的加盟店發生經濟糾紛,因而加盟店的經營會受大影響時。
(5)對本部的債務履行,雖經勸告,仍不履行時。
(十七)除 名
第十八條 有下列事由時,本部得將該加盟店除名:
(1)對本規定有重大違反時。
(2)明顯妨礙本組織的信用時。
(3)妨礙正常的連鎖營運時。
(十八)退 會
第十九條 加盟店無論何時,均可退出本連鎖組織,而解除加盟契約,但至少應于三日前,以書面通告本部。
(十九)契約解除后,應處理的事項
第二十條
(1)遵從本部指示,將店鋪內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稱撤除或抹消。
(2)遵從本部指示,將經售商品目標、價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還。
(3)本部指定的商標商品應予回收,其回收價格應服從本部的查定。
(4)對本部或其他加盟會員的債務要立即償還。
(5)實施上列各項所需一切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6)由于解除契約,發生具體損害時,應予賠償。
(二十)規章的修正
第二十一條 本規章的修正,須經出席加盟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議通過的。
(二十一)附 則
第二十二條 關于加盟店的營運,本規章或另訂的各種規則無規定時,即依據本部斟酌決定的。
資金管理制度3
合作社為切實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高效運行,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專項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項使用”。
二、資金的撥付本著專款專用的'原則,嚴格執行項目資金批準的使用計劃和項目批復內容,不準擅自調項、擴項、縮項,更不準拆借、挪用、擠占;資金撥付動向,按不同專項資金的要求執行,不準任意改變;特殊情況,必須請示。
四、嚴格專項資金初審、審核、審核制度,不準缺項,各類專項資金審批程序,以該專項資金審批表所列內容。
五、專項資金利息收入年終一律轉入本金滾動使用。
八、加強審計監督,實行單項工程決算審計,整體項目驗收審計,年度資金收支審計。
九、監督委員會對專項資金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督查,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要全程參與項目驗收和采購項目接交。
十、對工程類項目專項資金所發生的隱蔽工程,負責資金結算的工作人員,必須到現場簽證認可,否則會計室不予結算。
資金管理制度4
資金付款流程及計劃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提高資金使用率,加大資金的流轉速度。同事避免公司各部門及客戶之間產生不必要的誤解,影響公司形象。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方便、可行、效率的原則,對付款流程及計劃管理作如下規定:
1 人員組織安排:
1.1財務總監及融資計劃部從公司宏觀角度負責公司資金運作和統籌調度,負責計劃的審批和計劃外資金的協調和有關批準事項。
1.2融資部負責資金的具體計劃安排,具體落實公司資金管理政策,同時負責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1.3財務部具體實施各種批準的資金計劃,辦理具體付款事宜,向融資部提供當月的資金計劃使用和客戶欠款情況。
1.4 各資金用款部門應積極配合財務部及融資計劃部,按時將當月經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資金計劃單報財務部及融資計劃部。
2 審批內容和審批權限 2.1 資金計劃的審批 資金計劃原則分為年度計劃、季度計劃(以年度計劃為準則)、月度計劃(以季度計劃為準則)和周計劃(以月度計劃為準則)。年度計劃、季度機化和月度計劃是方向目標性計劃,但周計劃必須是嚴密可執行的計劃。
年度、季度、月度計劃必須由各分管副總、財務總監、總經理書面簽字并由總經理報董事長審批,周計劃根據需要由分管副總按月計劃報總經理簽字后由財務部負責支付(原則上所有按月計劃支付項目在25號后支付)。財務部和相關用款部門依據批準的計劃嚴格落實。
2.2 付款審批單 計劃內資金項目在落實過程中,對于各用款部門按計劃提交的付款審批單,董事長不在具體審批單(周計劃)上簽字。但部門業務經辦人和部門級負責人必須在付款審批單上簽字。
財務總監或其授權人和融資計劃部經理須在具體付款審批單上簽字,特殊情況財務總監審批簽字后,無融資計劃部經理簽字或者有融資計劃部經理簽字無財務總監簽字審批,付款審批單可直接交出納辦理,事后業務經辦人必須補辦有關手續。
總之,付款審批單必須由部門的負責人和業務經辦人簽字,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人員和融資計劃部經理或其授權的主管人員書面簽字。出納才能依據批準手續齊備的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
2.3 計劃外的付款的審批 單筆計劃外付款超過5萬元以上(包括5萬元),周累計超過10萬元上的.(包括10萬元)必須由總經理報董事長并簽字后、通知財務部和融資計劃部資按手續予以及時辦理。
特殊緊急付款的可以由總經理會同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安排付款,事后業務經辦人必須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和出納承擔相關責任。
2.4 出差借款(包括備用金)的審批 借款必須由分管副總和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及總經理在借款單簽字審批后方可借款。但不得超過10000元,超過后報董事長審批后方可辦理。
所有的借款必須經財務部主管根據制度進一步審核。
特殊緊急借款的可以主管副總由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安排付款,事后業務經辦人必須及時補辦手續,否則財務總監及其書面授權的其他人員和出納承擔相關責任 2.5 其他費用支付(非采購和工程性支出)的審批 費用審核人員首先按照公司制度和有關費用標準,審查單據合理性和合法性,由主管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簽字審批,并由財務部審核簽字后交總經理審批,出納在審查以上手續齊全后上予以支付。
3 付款流程 按照以上審批權限,規定的付款流程如下:
計劃外用款按按權限報總經理和分管副總(包括其書面授權人員)審批 3.1 付款審批單流程 資金用款部門主管及相關負責人簽字審批 資金用款部門按批準簽字后的月度及周計劃填寫申請單 各用款部門計劃員或客戶按完整手續領款 出納付款 根據權限和具體情況財務總監或其書面授權人簽字 原則上資金處長或其授權的主管人員簽字審批, 業務流程中每一步由資金使用部門資金計劃員負責傳遞 3.2 借款流程 財務部處指定專人審核人簽字 根據權限財務總監或其書面授權人審批 出納付款 總經理審批簽字(10000元以上董事長簽字) 根據權限決定是否由分管副總簽字審批 借款人編制借款單 2222 3.3 其他費用流程 部門主管簽字審批 業務經辦人按規定提交費用發票或其他單據 出納付款 會計處指定專人審核人簽字 總經理或董事長簽字 根據權限決定是否由分管副總簽字審批 4 資金付款計劃的編制 4.1 編制依據 各資金用款部門根據本部門業務開展需要和項目用款緊急程度,編制資金用款計劃,資金用款必須有主管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簽字后提交給融資計劃部和財務部。
根據以下資料編制資金付款計劃:
供應部必須負責專人提供工程客戶和供應商的最新欠款余額。
財務部出納提供最新帳戶余額。
銷售部門提交收款計劃。收款計劃必須由部門負責人及主管副總審批簽字后提交給總經理及融資計劃部。
4.2 計劃編制時間 年度計劃:每年12月20日前,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年度計劃。
季度計劃:每季度末所在的月25日前,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季度計劃。
月度計劃:每月27日,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月計劃。
周計劃:
每周星期四前,各資金用款部門提交下周計劃。
相關資金用款部門必須按照合同及其他文件,結合下期業務開展情況,認真仔細編制付款計劃并經批準后,在規定的期限內報送融資計劃部。逾期引起的一切相關責任由資金付款部門承擔。
融資計劃部會同財務部按計劃安排還所用資金,同時和資金付款部門負責協調向客戶辦理付款安排事宜。
5 費用付款審批報銷:
其他尚末涉及事項按公司借款管理制度、有關費用報銷制度和資金管理制度執行。
6 責任 資金用款部門負責延報計劃引起的一切責任,同時對數據填報質量負責,填報主觀失誤及部門審核失誤,將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融資計劃部負責資金籌集和統籌調度,承擔安排失誤及反饋延誤的責任。
財務部對編制計劃所需的并且由財務部負責提供的資料負責,并對準確性負責。同時出納負責及時按計劃付款。
7 財務部及融資計劃部負責對本制度的解釋。以前與本規定的相悖的制度作廢。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資金管理制度5
良好的`資金管理制度對企業至關重要:
1. 提高財務透明度:制度化的管理使財務狀況清晰可見,增強投資者信心。
2. 優化資源配置:有效分配資源,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升企業盈利能力。
3. 控制風險:通過預先設定的風險管理機制,降低財務危機發生的可能性。
4. 支持決策:提供準確的財務信息,為管理層制定戰略和戰術決策提供依據。
5. 規范行為:防止財務舞弊,維護企業誠信形象。
資金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安全,提高貨幣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風險,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貨幣資金管理范圍包括投資性資金、籌資性資金、經營性資金。
1、投資性資金指對外投資及投資收益、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資產及其他長期資產投資等資金的收入與支出;
2、融資性資金指公司為了彌補經營過程中的資金缺額,向金融機構或其他 法律主體借入或歸還的資金等;
3、經營資金指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稅負,以及其他和經營活動相關的資金收入與支出,主要表現為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應收應付款項、存貨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的貨幣資金,其表現形式主要包括:
1、現金,是指公司庫存的現金,不包括公司各部門借用的、尚未報銷的備用金。
2、銀行存款,是指公司存入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
3、其他貨幣資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等形式的貨幣資金,以及其他包括人民幣和按國家有關法規允許公司保管或存放的外幣。
第四條 貨幣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公司負責人根據董事會批準的年度經營計劃,要求各職能部門編制本部門的資金預算,經財務部門審核、綜合平衡后編制年度現金流量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執行。
第二章 授權與批準
第五條 為提高內部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成本,對公司實際控制,并納入合并范圍內的母子公司之間,以及所屬子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授權給財務總監進行審批。
第六條 審批權限 對外支付資金的申請,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本規定所設權限的金額為同一筆業務發生費用總額,嚴禁將同一筆業務分次報銷。
第七條 財務審核。財務部門按照相關制度要求,對資金支付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進行審核。
第八條 資金支付須嚴格按照支出性質逐級上級審核或審批,嚴禁越級審核或審批。
第十條 在預算內的支出,可以根據授權范圍,由業務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使用;超過預算的支出,應由業務部門提出追加預算,按預算批準程序批準后執行。 對外投資按公司投資管理辦法執行,經審核批準后納入預算管理。
第三章 股東單位資金往來管理
第十一條 加強對股東單位的資金往來管理。由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建立對公司日常資金收支行為的監控機制,防止發生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第十二條 公司在與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發生經營性業務和資金往來時,應嚴格監控資金流向,防止資金被占用。公司不得為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墊付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期間費用,也不得互相代為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十三條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將資金直接或間接地提供給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使用:
1、有償或無償地拆借公司的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使用;
2、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提供委托貸款;
3、委托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
4、為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
5、代控股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關聯方償還債務;
6、其他方式。
第十四條 如發現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提供資金或發現有資金被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關聯方占用的情形,有可能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董事會將通過司法程序及時凍結或限制控股股東所持公司的相應股份,及時通過司法程序對控股股東有效資產采取司法保全等措施,避免或減少公司的損失。
第四章 資金調度管理
第十五條 股份公司在財務部設立虛擬的資金調度中心,按照市場化的原則承辦股份公司調度資金的具體管理工作,檢查、監督、指導成員公司資金調度管理工作。資金調度中心是股份公司財務部的內設機構,在財務總監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資金調度中心按照相應的負責股份公司整體內部資金頭寸的監控和管理,及時反饋各成員公司資金狀況,并根據資金安排和成員公司的資金余缺狀況,在股份公司總部和成員公司內合理調度資金。
第十六條 股份公司及下屬公司可以將暫不使用的資金,以季度為單位,存放在資金調度中心,資金調度中心和成員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每年協商一次存款、借款的利率。資金調度中心負責利用銀行平臺歸集內部資金并統一安排使用,隨時監控內部調度執行情況,并依此編制統計表。協助完成資金狀況專項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報表和資料。 股份公司財務部行使本部及各成員公司間的資金調度職能。其它任何成員公司都沒有相互拆借行為或資金調度的權利。
第十七條 下屬成員公司資金調度管理職責
1、負責本公司資金頭寸的管理,如實反映本公司的資金頭寸情況。
2、負責按時編制本公司資金支付申請。
3、依據融資、投資計劃與公司內部資金情況測算本公司現金缺口,提出資金需求計劃。
4、負責協助完成本企業資金狀況專項分析,提供分析所需的報表和資料。
第十八條 資金調度管理的主要內容。為滿足股份公司資金平衡和其它使用需求,調度資金的范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融資資金
2、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性富裕資金
3、為完成股份公司統一結算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生產經營性資金
4、為配合股份公司與金融機構的合作,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生產經營性資金
5、為配合股份公司重大項目運作,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資金
6、經股份公司領導批準,而需調用的各成員公司資金
7、為應對非常規使用的儲備資金,而需調用各成員公司的資金
8、 根據股份公司資金平衡需調用的其它用途資金。
第五章 內部控制
第十九條 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貨幣資金收支與記帳的崗位分離;貨幣資金收支的經辦人員與貨幣資金收支的審核人員分離。
第二十條 貨幣資金的管理遵循國家主管部門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銀行結算辦法和外匯管理辦法等各種法規和規章,正確使用各種銀行結算工具,按照規定核定庫存現金限額,按現金收付范圍使用現金。
第二十一條 按照內部控制的原則,出納員負責保管銀行支票等有編號的銀行結算憑證、庫存現金,具體辦理銀行結算和現金收付。出納員不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核算、記帳工作。銀行結算憑證上使用的印章由支票專用章和私章組成,支票專用章可由財務負責人保管,私章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的其他人保管。
第二十二條 貨幣資金的收支必須有合法、合規、合理的原始憑證為依據。經辦人員根據原始憑證填列必要的內部憑證,在預算范圍內根據授權原則由各級負責人對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合理性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收入和支出手續。
第二十三條 財務負責人或財務主管對各部門收入、支出的原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進行復核。對于非法的支出,會計人員應拒絕辦理;對于合法但明顯不合理的支出應報告公司總經理處理。會計人員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作為出納員辦理收付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控制現金坐支,當日收入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出納員每日盤點現金,并與現金日記帳余額核對相符。每月月末,會計人員必須將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總帳余額與出納員的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日記帳、其他貨幣資金日記帳核對相符。
第二十五條 財務部經理應對庫存現金不定期地進行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應每月檢查銀行存款帳單核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未達帳項組織清理,并及時處理。
第二十六條 加強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內部審計。貨幣資金的管理應納入公司內部審計的'重要內容。定期審計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審計貨幣資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合理性,審計貨幣資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六章 獎懲規定
第二十七條 股份公司及各成員公司的財務工作人員,須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履行其相應的職責。如因人為原因影響工作質量或造成股份公司利益受損的,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應追究具體責任人的相關責任;如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可給予獎勵。
第二十八 條各成員公司的財務負責人在執行本辦法有關規定時的盡職情況適用股份公司對財務負責人的考核條款;股份公司對不適用考核條款的其他財務人員有獎懲的建議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
第三十條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后實施。公司經營和管理層可在本制度下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在董事會批準該制度之前,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和本制度沖突的,應予調整。 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如與日后頒布或修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觸,則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董事會將及時對本辦法進行修訂。
資金管理制度7
集團資金管理制度流程旨在規范企業資金運作,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風險。它涵蓋了資金的籌集、使用、監控、分析和控制等多個環節,旨在實現集團資金的有序管理和有效配置。
內容概述:
1、資金籌集:定義資金來源,包括內部積累、借款、發行股票或其他證券,以及合作伙伴投資等。
2、資金使用:規定資金如何投入到業務運營、投資項目、償債及日常開支等方面。
3、資金監控:建立財務報表系統,定期報告資金狀況,監控現金流、負債率等關鍵指標。
4、資金分析:通過財務分析,評估資金使用效果,為決策提供依據。
5、資金控制:設定審批權限,制定資金預算,實施資金風險防控措施。
資金管理制度8
(一)現金管理
1、庫存現金不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有情況變化,重新向銀行申請辦理核定手續。
2、各項收入及時解繳銀行,不坐支現金。
3、辦理現金收支,以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收到現金及時開出相應的收據。付出現金,及時入帳,結出余額,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二)銀行存款管理
1、銀行存款是貨幣資金的主要部分,每筆貨幣資金的收付,包括現金的繳存和提取,都必須反映在銀行存款的帳戶中,并于月度終了時進行對帳。
2、對銀行存款收支進行嚴格控制,監督存款的使用,以便使單位的'貨幣帳支活動符合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計劃的完成要求。
3、只開設一個基本銀行帳戶,不轉讓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使用。其他貨幣資金收支活動,都通過銀行轉帳結算,不使用現金。
4、及時與銀行對帳單進行核對,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三)專項資金管理
1、嚴格劃清各項專用資金使用界限。不相互擠占,不相互留用,遵循專款專用原則。
2、專項資金按項目分別核算,分別管理,分設帳戶,以便各級管理部門的審查和監督,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
資金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項目投資運作和管理,保證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實現投資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在進行各項目投資時,均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及各成員企業的重大投資項目應由行政辦公會議決定可行性方案申報公司董事會審議。董事會批準項目,由投資單位總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組織實施。
第四條、所有投資項目在報批立項之前,有關人員應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章、項目的初選與分析
第五條、各投資項目的選擇應以公司的戰略方針和十年規劃為依據,符合國家或國際產業導和公司投資結構平衡政策。
第六條、投資項目的選擇應經過充分調查并提供準確、詳細資料及分析,以確保資料內容的可靠和有效。
第七條、投資項目的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由擬定的投資主體編寫并交公司投資管理部初審,不得越級上報。
第三章、項目的審批與立項
第八條、投資項目的審批權限,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報公司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九條、所有投資項目,由公司投資管理部在原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及實施方案的基礎上提出初審意見,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然后按項目審批權限呈總經理或行政辦公會議直到董事會會議,進行復審或全面論證。
第十條、由公司總經理主持項目論證會,對項目的'合法性、前期工作內容的完整性、基礎數據的準確性、財務預算的可行性及項目規模、時機等因素進行實地考察,或聘請專家小組對項目進行專業性的科學論證,以加強對項目的深入認識和了解,確保項目投資的可靠和可行。經充分論證后,凡達到立項要求的重大項目,由行政辦公會議或董事會審批立項。
第四章、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第十一條、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各投資項目負責人由實施單位的總經理委派,委派人對總經理負責;公司投資管理部對項目建設進行歸口管理,并對項目建設過程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和監督。
第十二條、各投資項目的業務班子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建,報實施單位總經理核準;項目經理對項目的實施情況負完全責任。
第十三條、投資項目的變更,包括發展延伸、投資的增減或滾動使用、規模擴大或縮小、后續或轉產、中止或合同修訂等,均應報審批核準。
第十四條、由項目負責人書面報告投資項目變更理由,按報批程序及權限報送公司有關領導審定,重大的變更應參照立項程序予以確認。
第十五條、項目負責人在實施項目運作期內因工作變動,應主動做好善后工作,如屬公司內部調動,則須向繼任人交接清楚方能離崗。屬個人原因離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六條、投資項目的中止或結束。項目負責人及相應機構應及時總結清理項目情況,并以書面形式報至公司,經公司統一審定后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五章、考核與獎懲
第十七條、項目投產運行后,效益良好,對立項部門和個人、建設部門和個人追加獎勵。
第十八條、實行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對在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過程中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將視情節給予撤職、降級、扣發工資、獎金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未盡事宜由公司投資管理部提出具體辦法,交公司行政辦公會議議研究決定。
資金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管理,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確保企業安全設備購置和更新、安全教育和培訓、安全技術創新和開發等的資金需求,對安全生產管理、事故隱患整改和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提取和使用能及時到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財政部下發的財企[20xx]16號文件《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3、安全資金的提取標準
根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第九條'(二)'項,公司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的1.5%平均逐月計提。
4、安全資金的使用原則
1)安全生產經費專款專用,財務設立單獨科目核算,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2)及時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所需資金;
3)為旅客投保承運人責任險(或公眾責任險);
5、安全投入費用包括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水路運輸設施設備和附屬工具安全狀況檢測及維護系統、運輸設施設備、旅客安檢設備及防恐裝備附屬安全設備等支出;
2)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船舶通信導航定位和自動識別系統、電子海圖等支出;
3)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8)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9)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10)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6、安全資金的支付審批程序
使用部門提出資金申請→安全管理人員(或委托責任人)審批→分管業務領導審批→財務部經理審核→分管財務領導審批→總經理審批。
7、費用管理
1)公司設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企業財務預算;
2)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及財務部同時建立安全費用使用臺帳。主要負責人對于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3)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跟蹤、監督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使用情況。
8、其他事項
1)公司將根據安全生產需要調整此制度;
2)公司將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部門,經理或個人給予適當獎勵;
資金管理制度11
社區資金管理制度是指對社區內部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和監督的一系列規則和程序。它涵蓋了預算制定、資金分配、收支記錄、審計監督、信息公開等多個環節,旨在確保社區資金的安全、有效和透明。
內容概述:
1、預算管理:包括年度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和調整,確保資金的合理分配。
2、資金籌集:規定社區資金的來源,如居民繳費、政府撥款、捐贈等,并明確各來源的管理方式。
3、支出控制:設定資金使用的權限和流程,防止濫用和浪費。
4、財務記錄:建立完善的財務報表系統,詳細記錄每一筆收支,便于審計和公示。
5、審計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審計,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
6、信息公開:規定資金使用情況的公開頻率和方式,增強社區居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感。
資金管理制度12
專項整治管理制度是企業為解決特定問題或改善特定領域而設立的一種臨時性管理機制。它旨在通過集中力量,對某一環節或部門進行深度清理、整改,以提升組織效率,確保業務運行的.合規性和可持續性。
內容概述:
1、目標設定:明確整治的目標,如提高生產安全、優化流程、糾正不良行為等。
2、問題識別:識別需要整治的問題,通過數據分析、員工反饋、審計報告等方式確定。
3、 方案制定:設計整治的具體步驟、責任人、時間表和預期結果。
4、實施執行:按照方案進行整治,包括培訓、指導、監督和檢查。
5、效果評估:對整治成果進行評估,以確認是否達到預設目標。
6、跟蹤鞏固:對整治效果進行持續跟蹤,防止問題反彈,并鞏固整治成果。
7、反饋與改進:收集各方反饋,對制度進行適時調整和完善。
資金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1、根據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費用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房屋建筑工程類為2。0%,也可根據房屋建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要求執行。
2、安全勞動保護資金、安全教育培訓專項資金我、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等全部按有關現行定額和國家有關規定投入使用。
3、以上所有專項資金只得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一經發現挪作他用,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罰款處罰。
二、安全生產勞保用品配備
1、各分公司或項目部應按《建筑施工作業勞動防護服務器配備及使用標準》規定供給施工人員適用、有效的防護用品,并建立健全按規定發放、保管、檢查和使用的管理辦法。
2、對下列工種,應根據工作需要,分別配備防護用品:
2。1架子工、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超重吊裝工:a、應配備靈便緊口的工作服、系帶防滑鞋和工作手套。b、信號指揮工:應配備專用標志服裝,在自然強光環境條件作業時,應配備有色防護眼鏡。
2。2電工:a、維修電工應配備絕緣鞋、絕緣手套和靈便緊口的工作服。b、安裝電工應配備手套和防護眼鏡。c、高壓電器作業時,應配備相應等級的絕緣鞋、絕緣手套和有色防護眼鏡。
2。3電焊工、氣焊工:a、應配備阻燃防護服、絕緣鞋、鞋蓋、電焊手套和焊接防護面罩。高處作業時,應配備安全帽與面罩連接式焊接防護面罩和阻燃安全帶。b、從事清除焊渣作業時,應配備防護眼鏡。c、從事磨削鈁極作業時,應配備手套、防塵口罩和防護眼鏡。d、從事酸堿等腐蝕作業時,應配備反腐蝕性工作服、耐酸堿性膠鞋,戴耐酸堿性手套防護口罩和防護眼鏡。f、在密閉環境或通風不良的情況下,應配備送風式防護面罩。
2。4鍋爐、壓力容器及管道安裝工:a、應配備緊口工作服和保護足趾安全鞋。在強光環境條件作業時,應配備有色防護眼鏡。b、在地下或潮濕場所,應配備緊口工作服、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2。5油漆工:應配備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鞋、防靜電手套、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從事砂紙打磨作業時,應配備防塵口罩和密閉式防護眼鏡。
2。6普工:a、從事淋灰、篩灰作業時,應配備高腰工作鞋、鞋蓋、手套和防塵口罩,應配備防護眼鏡。b、從事找、抬物料作業時,應配備墊肩。c、從事人工挖擴樁孔孔井下作業時,應配備雨靴、手套和安全繩。d、從事拆除工程作業時,應配備保護足趾安全鞋、手套。
2。7混凝土工:a、應配備工作服、系高腰防滑鞋、鞋蓋、防塵口罩和手套,宜配備防護眼鏡。b、從事混凝土澆筑作業時,應配備膠鞋才手套。c、從事混凝土振搗作業時,應配備絕緣靴、絕緣手套。
2。8瓦工、砌筑工:應配備保護足趾安全鞋、膠面手套和普通工作服。
2。9抹灰工:應配備高腰布面膠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備防護眼鏡。
2。10磨石工:應配備緊口工作服、絕緣膠鞋、絕緣手套產防塵口罩。
2。11石工:應配備緊口工作服、保護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2木工:從事機械作業時,應配備緊口工作服、防噪聲耳罩和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3鋼筋工:應配備緊口工作服、保護足趾安全鞋和手套。從事鋼筋除銹作業時,應配備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4防水工:a、從事涂刷作業時,應配備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鞋和鞋蓋、防護手套、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b、從事瀝青熔化、運送作業時,應配備防燙工作服、高腰布面膠底防滑鞋和鞋蓋、工作帽、耐高溫長手套、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
2。15玻璃工:a、應配備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b、從事打磨玻璃作業時,應配備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6司爐工:a、應配備耐高溫工作服、保護足踐安全芏、工作帽、防護手套和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b、從事添加燃料作業時,應配備有色防沖擊眼鏡。
2。17鉗工、鉚工、通風工:a、從事使用銼刀、刮刀、鏨子、扁鏟等工具作業時,應配備緊口工作服和防護眼鏡。b、從事剔鑿作業時,應配備手套和防護眼鏡;從事搬抬作業時,應配備保護足趾安全鞋和手套。c、從事石棉、玻璃棉等含塵毒材料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配備防異物工作服、防塵口罩、風帽、風鏡和薄膜手套。
2。18筑爐工:從事磨磚、切磚作業時,應配備緊口工作服、保護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9電梯安裝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從事安裝、拆卸和維修作業時,應配備緊口工作服、保護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2。20其他人員:a、從事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時,應配備絕緣鞋、絕緣手套和防護眼鏡。b、從事蛙式打夯機、振動沖擊夯作業時,應配備具有絕緣功能的保護足趾安全鞋、絕緣手套和防噪聲耳塞(耳罩)。c、從事可能飛濺屑渣的機械設備時,應配備防護眼鏡。d、從事地下管道檢修作業時,應配備防毒面罩、防滑鞋(靴)和工作手套。
三、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及管理
1。各分公司或項目部應選定勞動防護用品的.合格供貨方,為作業人員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應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資料,經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廠家名稱、無產品合格證、無安全標志的勞動防護用品。
2。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年限應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執行。勞動防護用品達到使用年限和報廢標準的應統一收回報廢,并為作業人員配備新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有定期檢測要求的應按照其產品的檢測周期進行檢測。
3。分公司或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管理制度。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應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4。分公司或項目部應教育從業人員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定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分公司或項目部應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場所及具有塵毒危害的作業環境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及應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標志牌。
資金管理制度14
資金預算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環節,旨在規劃和控制企業的財務活動,確保資源的有效配置。它涵蓋了預測、計劃、分配和監控等多個層面,旨在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內容概述:
1、預測與分析:對未來的收入和支出進行科學預測,分析可能的風險和機遇。
2、預算編制:設定詳細的收支計劃,包括固定成本、變動成本、投資支出等。
3、預算審批:高層管理者對預算方案的.審查和批準。
4、預算執行:按照預算計劃進行資金運作。
5、預算監控:定期對比實際業績與預算,調整偏差,確保財務目標的實現。
6、預算評估:對預算執行結果的反饋和評價,為下一輪預算提供參考。
資金管理制度15
學校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是針對學校在教育、科研、建設等領域的專項經費進行規范管理的一套規則體系,旨在確保資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資金效益,防止浪費和濫用。
內容概述:
1、資金來源與分配:明確各類專項資金的來源,如政府撥款、捐贈、贊助等,并規定其分配原則和流程。
2、預算編制與審批:規定預算編制的程序,包括需求申報、預算審核、批準等環節,確保預算的科學性和合規性。
3、資金使用與報銷:設定資金使用的'權限和審批流程,規范報銷手續,防止不合規支出。
4、監督與審計:設立內部審計機制,定期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確保資金透明度。
5、違規處理:制定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強化制度執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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