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臨時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臨時工管理制度1
臨時設施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管理,確保施工安全、高效進行,同時保障員工的.生活質量和工作環境。該制度涵蓋了臨時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維護及拆除等全過程,旨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風險,并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內容概述:
1. 設施規劃:明確臨時設施的種類、數量、布局,以及與施工進度的匹配性。
2. 建設標準:規定臨時設施的建筑規格、材料選擇、安全設施配備等。
3. 使用管理:設定設施的使用權限、使用規則,以及日常管理責任人。
4. 維護保養:制定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的程序,確保設施良好運行。
5. 拆除處理:規定設施在工程結束后如何有序、安全地拆除和處理。
臨時工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和加強本公司臨時性工作的管理,確保生產安全穩定運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職工的安全,結合本公司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企業臨時性工作是指除正常生產運行工作以外的臨時作業。
3、本制度適用于臨時作業人員及公司職工的臨時性工作。
二、細則
1、臨時性工作必須遵守公司現行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
2、不得亂拉電線,在電線連接處應做好保護措施,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3、不得亂堆放,材料工具必須擺放整齊。
4、臨時性仁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交通,如確實需要必須事先向主管領導請示,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5、臨時性工作應注意做好防護措施,并配備足夠的設備、工具及勞動防護用品。
6、臨時性工作完成后必須做好清理工作方可離開。
7、臨時作業人員是指本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本公司臨時作業人員應具備以卜二個基本條件:
a、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b、遵紀守法,無犯罪前科。
c、具有適合本崗位工作需要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特殊崗位技術工人要求持證上崗)。
8、臨時作業人員聘用的程序
a、應聘人(包括被推薦人)填寫臨時作業人員審批表,綜合部審查后報總經理批準。
b、臨時作業人員上崗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后由用人部門提出錄用意見報綜合部,綜合部負貴考察,考察通過報總經理批準即被錄用。
9、臨時作業人員的'管理
a、臨時作業人員的工資標準分為固定工資和其它工資,由綜合部根據用人部門意見,結合勞動強度、技術要求高低等情況確定(試用期工資為固定工資)。
b、臨時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用人部門要加強對臨時作業人員崗位職責、勞動紀律、服務態度、職業道德、規章制度、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負責臨時作業人員的目標管理和出勤管理。
c、杜絕臨時作業人員無謂加班,如特殊情況臨時加班,應采取自愿免酬原則。
d、臨時作業人員在下列情況下應予辭退:
(1)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4)其他應予辭退的情況。
e、辭退臨時作業人員,用人部門須及時報請綜合部辦理相關手續。
臨時工管理制度3
臨時工管理制度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臨時工作人員的招聘、管理、考核與解雇等環節,確保企業運營的高效與穩定。本制度將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招聘與選拔
2. 工作職責與權限
3. 培訓與發展
4. 薪酬與福利
5. 工作時間與休息
6. 行為規范與紀律
7. 考核與評估
8. 解雇與終止合同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選拔:明確臨時工的招聘渠道、面試流程、入職條件和背景調查要求。
2. 工作職責與權限:定義臨時工的'工作內容、期望成果和工作權限,避免職責不清導致的問題。
3. 培訓與發展:提供必要的崗前培訓,以及為臨時工提供技能提升和職業發展機會。
4. 薪酬與福利:制定合理的薪酬標準,明確加班費、獎金等額外收入的計算方式,以及福利待遇。
5. 工作時間與休息:設定合理的工作時長,確保臨時工的休息時間和勞動權益。
6. 行為規范與紀律:規定臨時工應遵守的企業規章制度,包括行為準則、保密協議等。
7. 考核與評估:建立定期的績效評估機制,用于評估臨時工的工作表現。
8. 解雇與終止合同:明確解雇條件和程序,確保合法、公正地處理合同終止事宜。
臨時工管理制度4
一、要嚴格遵守質監局的一切規章制度。
二、臨時工要與局辦公簽訂合同,一年一簽。視工作表現可以續簽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
三、臨時工每年要體檢一次,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四、所招收的'臨時工,年齡男不超過55周歲,女不超過50周歲。
五、要服從領導,聽從安排,堅守責職,有問題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反映。
六、同事間要團結協作,對服務對象要親切、自然,禮貌對人。
七、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中途離崗、辭職,否則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臨時工簽訂合同時要提供必要的身份證,居住證及有關證件。
九、臨時工在工作期間及社會上要遵紀守法,恪守道德。
臨時工管理制度5
為認真貫徹執行電力部《關于安全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強承包工程及外包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杜絕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內容與規定:
1、不論采取何種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確的安全要求和質量標準,以及發包和承包雙方對安全應負的責任,并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安全技術措施。
2、在進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主辦部門應有安監人員參加。
二、安全要求:對外單位的安全要求:
1、承包單位應有上級勞動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安全合格證和施工合格證),具有法人資格。在進行資格審查時,必須有安監人員參加;
2、承包單位應有能勝任承包任務的領導班子,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現場有關安全要求的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以及完善的施工機具和安全防護設施;
3、承包單位必須準確認真執行發包方有關規程制度、安全要求和技術措施;
4、要有安全監察機構和施工質量監督系統;
5、接受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6、對有可能造成觸電、停電、誤動和其它事故的任務,應同發包方共同制定施工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明確責任,經安監人員審查,主管熱電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7、開工前要履行工作票手續。必要時在發包方指定的.監護人監護下進行工作;
8、外包工程施工隊伍進入生產現場前,要進行安全教育,經安監部門認定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三、對外包工、臨時工的安全要求:
1、各專業所用外包工、臨時工,經部辦理用工手續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工作。用工部門必須明確專人負責安全管理,每天對其進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發生不安全情況按“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統計考核用工部門;
2、用工部門要對外包工、臨時工加強管理,并給予必要的關心和支持。外包工、臨時工應自覺遵守公司各級安全制度,接受安監人員的檢查指導。如有違章作業,安監人員有權制止,直至停止其作業,并予以處罰。由此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損失由承包單位負責。
臨時工管理制度6
為加強公司臨時務工人員的宿舍管理,改善居住條件和環境,確保臨時務工人員宿舍的用火、用電和治安管理秩序,保障臨時務工人員的人身和財物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臨時務工人員的宿舍實行分級管理,具體管理職責如下:
1、公司一級由生產品質部負責管理。具體負責宿舍資源的分配、收回和再分配;負責宿舍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例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對有關責任單位執行經濟處罰或考核處罰。
2、車間一級由臨時務工人員的使用車間負責管理。具體負責向生產品質部申報宿舍需求量,向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分配宿舍資源;臨時務工人員離廠后收回宿舍資源并向生產品質部銷號;負責對所屬臨時務工人員的宿舍進行每月兩次的例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對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執行經濟處罰。
3、臨時務工人員承包人(含作業隊伍管理人,下同)的負責宿舍日常管理。具體負責宿舍資源分配給具體的臨時務工人員,并登記在冊(包括住房人員的姓名、電話、身份證號以及房號、內部設施情況等);負責周進行一次的宿舍日常管理檢查;負責制止臨時務工人員違反本制度的不良行為,并對違規人員執行經濟處罰;接受生產品質部以及車間的檢查和處罰。
(二)臨時務工人員宿舍具體管理要求如下:
1、凡在瑞金萬年青公司就住的臨時工必須由用工部門申請報生產品質部統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轉調床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罰款2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100元。
2、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謹防遺失和被盜,嚴禁把門鑰匙轉讓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因本人保管不善,發生現金、貴重物品被盜事件,由臨時工和承包人自行負責。
3、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劇烈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入房存放。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罰款100至5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100至3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由公司生產品質部、保衛部將違規臨時工、承包人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4、遵守法律法規,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斗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不準傳播淫穢的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傷風敗俗的不法行為。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罰款100至5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100至3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由公司生產品質部、保衛部將違規臨時工、承包人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5、愛護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嚴謹私下搭建棚屋等違章建筑,嚴禁損毀住房墻壁或改變住房結構,嚴禁損毀和拆除窗戶(及玻璃)、房門(及鎖頭)、燈具(及開關、線路、插座)、電風扇(及線路和調速器)、供水管路(及水龍頭)等,如有損毀,按購置原價從臨時工承包人的勞務費中扣除,并視情節輕重給予100—500元/次的罰款。
6、講究文明禮貌,維護社會公德,不得從室內從上往下隨意傾倒和投擲垃圾廢物和剩菜剩飯,不得隨地亂扔垃圾(垃圾必須進垃圾池),不得隨地大小便,保持臨時務工人員宿舍內部和周邊空坪衛生、整潔。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一處)罰款50至2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50至2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
7、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各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必須配置足夠的防火設施、器材,并自行組織管理、維護防火設施、器材,保證其完好有效。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將防火專用水源挪作它用。根據生產品質部和車間的'檢查情況,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在規定時限內組織實施火險隱患整改。如未按時整改,視情節輕重每次對臨時務工人員的承包人罰款100至500元。
8、嚴格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內外亂燒廢紙、垃圾;不準在宿舍內臥床吸煙、生火取暖;不準私自亂拉亂接電源(臨時工因生活需要必須另接電源的,必須得到承包人批準,并由承包人登記在冊);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燒飯炒菜;不準用用電燈烘烤衣物。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一處)罰款50至2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50至2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情節嚴重者,上報公司領導終止承包人的臨時用工勞務合同)。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等處堆放障礙物。如違反本條規定,對違規臨時工一次(一處)罰款50至100元,對臨時工所屬承包人一次罰款50至100元(視情節輕重處理)。
10、遇有火災險情,臨時用工承包人必須迅速組織撲救、報警(119)。
11、住宿人員要經常對用電電器,電線等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現象,必須及時向臨時用工承包人報告;臨時用工承包人接到報告后,必須在8小時內向生產品質部報告。屬于人為損壞的,由臨時用工承包人及時修復;屬于自然老化的,由生產品質部安排人員進行及時更新、維修。
12、住宿人員要每天離開房間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問題后方可出門。
13、臨時用工人員以及承包人要提高警惕,留意觀察外來人員,發現可疑人員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況,必要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報告。
14、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生產品質部、保衛部、責任車間有權處理,并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取消用做工等處罰,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三)以上管理制度從20xx年4月1日起執行,由生產品質部負責解釋。
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xx月
臨時工管理制度7
1.主題內容及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對臨時工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內容
2.1因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公司綜合部,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2.2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3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2.4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責任。
2.5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2.6臨時用人單位負責臨時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關管理部門有權對臨時工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處理結果通知公司綜合部及有關部門,罰款可直接從雇用臨時工單位扣除。
2.7臨時工不得進入公司安全重點部位、要害部門,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審查批準,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8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臨時工管理制度8
臨時工作管理制度是對企業內部臨時性、短期性工作任務的管理規范,旨在確保這些工作能夠高效、有序地進行,同時保障員工權益和企業利益。
內容概述:
1. 工作定義:明確臨時工作的性質、任務范圍和期限。
2. 招聘與選拔:規定臨時工的招聘流程、資格要求和選拔標準。
3. 崗位培訓:制定臨時工的崗位培訓計劃和考核標準。
4. 工作分配與管理:設定臨時工的工作分配原則和日常管理規定。
5. 薪酬與福利:確定臨時工的薪酬計算方法和福利待遇。
6. 工作時間與休息:規定臨時工的'工作時間、休息和休假安排。
7. 績效評估:建立臨時工的績效評價機制。
8. 解雇與離職:設定臨時工解雇條件及離職程序。
9. 法律合規:確保制度符合勞動法規,保障雙方權益。
臨時工管理制度9
臨時工管理制度標準旨在規范企業對臨時工的雇傭、管理、考核及權益保障等方面,以確保企業運營的有序性和臨時工的合法權益。
內容概述:
1. 雇傭程序:明確臨時工的招聘標準、面試流程和合同簽訂規定。
2. 工作職責:定義臨時工的工作范圍、任務分配和責任界定。
3. 培訓與指導:規定臨時工的.入職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及工作指導。
4. 工作時間和休息:設定合理的工作時間、休息日和加班政策。
5. 薪酬與福利:明確臨時工的薪資計算、支付方式和福利待遇。
6. 行為準則:制定臨時工應遵守的企業行為規范和職業道德。
7. 績效評估:建立臨時工的績效考核機制,包括評價標準和反饋流程。
8. 解雇與離職:規定臨時工的解雇條件、離職程序和權益保護。
9. 糾紛處理:設立臨時工與企業間的糾紛解決機制和申訴渠道。
臨時工管理制度10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生產,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編制依據:國電公司《電力建設安全與健康與環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四川省岳池電力建設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1、公司、項目部對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負有監督、指導的責任。發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必須列入本工程正式管理范圍,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2、公司、項目部負責本單位招用臨時工及包工隊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納入重要議程。
3、臨時工及包工隊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管理規定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4、招用臨時工,必須通過組織辦理手續,并簽訂施工(生產)安全包保合同。
5、本工程招用的包工隊,項目部對其安全資質審查批準后,將資質審查的有關資料上報公司安全監督部。
6、公司、項目部對招聘的'包工隊的安全資質必須嚴格審查,安全資質審查時,必須由分包單位如實填寫“包工隊安全資質審查表”一式五分,備齊審查的有效證件和資料,經項目部審查驗證簽字后,分別報公司安監、計劃、人力資源部門各一份。
8、施工單位招聘的包工隊嚴禁再轉包。
9、用工單位招用臨時工,必須是身體健康者。
10、必須嚴格控制包工隊的施工范圍,變電工程主要設備安裝、調試等項目不得由包工隊單獨承建。
11、在安全施工(生產)管理上,對臨時工、包工隊實行“安全管理四相同”。即:
(1)組織上相同,建立安全組織機構,要求其層層有人抓安全工作、層層體現第一安全員負責制,超過30人要設立專職安全,不足者兼職安全員。
(2)管理上相同。一切施工(生產)及其它活動、如: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安全作業各種安全活動會、安全檢查、安全評比的實施等。
(3)安全教育上相同。入廠的安全教育、考試、發證、參加各種宣傳教育活動。安全文件學習,各種安全座談、競賽、演講等。
(4)獎懲上相同。按規定對違章及肇事者與員同樣處罰,對保證安全施工(生產)、消除事故立功者,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12、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及其它事故,應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規定》中的“事故調查處理”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
13、對安全工作突出貢獻的包工隊單位,集體和個人,發包單位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或防止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予以重獎。
臨時工管理制度11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生產,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編制依據:國電公司〈〈電力建設安全與健康與環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xx建設總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1、公司、項目部對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負有監督、指導的責任。發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必須列入本工程正式管理范圍,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2、公司、項目部負責本單位招用臨時工及包工隊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納入重要議程。
3、臨時工及包工隊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管理規定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
4、招用臨時工,必須通過組織辦理手續,并簽訂施工(生產)安全包保合同。
5、本工程招用的包工隊,項目部對其安全資質審查批準后,將資質審查的有關資料上報公司安全監督部。
6、公司、項目部對招聘的包工隊的.安全資質必須嚴格審查,安全資質審查時,必須由分包單位如實填寫“包工隊安全資質審查表”一式五分,備齊審查的有效證件和資料,經項目部審查驗證簽字后,分別報公司安監、計劃、人力資源部門各一份。
7、施工單位招聘的包工隊嚴禁再轉包。
8、用工單位招用臨時工,必須是身體健康者。
9、必須嚴格控制包工隊的施工范圍,變電工程主要設備安裝、調試等項目不得由包工隊單獨承建。
10、在安全施工(生產)管理上,對臨時工、包工隊實行“安全管理四相同”。即:
(1)組織上相同,建立安全組織機構,要求其層層有人抓安全工作、層層體現第一安全員負責制,超過30人要設立專職安全,不足者兼職安全員。
(2)管理上相同。一切施工(生產)及其它活動、如:安全施工技術交底、安全作業各種安全活動會、安全檢查、安全評比的實施等。
(3)安全教育上相同。入廠的安全教育、考試、發證、參加各種宣傳教育活動。安全文件學習,各種安全座談、競賽、演講等。
(4)獎懲上相同。按規定對違章及肇事者與員同樣處罰,對保證安全施工(生產)、消除事故立功者,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11、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及其它事故,應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規定》中的“事故調查處理”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
12、對安全工作突出貢獻的包工隊單位,集體和個人,發包單位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或防止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予以重獎。
臨時工管理制度12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及外來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總務處備案。
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臨時工管理制度13
1施工單位對自己管轄的包工隊,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責任,必須將包工隊安全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
2施工單位招用包工隊,由本單位的安監科嚴格按照原國家電力公司頒發的新“規定”中102條內容(見表三)標準審查其安全施工資質,未經審查不得錄用。對于連續使用的包工隊,每年初進行審查一次。對個別的安全管理混亂、事故頻發,不得連續使用。
3對本單位錄用的包工隊、臨時工,施工單位安監科應配合勞動部門,對招用的人員進行自測,嚴禁招用老、弱、病、殘人員及童工。要配合本單位勞動工資部門,對包工隊、臨時工進行體格檢查,然后進行安全三級教育考試,合格者發證上崗。對已注冊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4施工單位在與包工隊簽定承包合同時,須將承包合同總價的5%(或予留5-10萬元),作為安全、文明保證金。發生一人死亡事故,全部扣除保證金并終止合同。發生重傷一人次,扣發50%保證金。發生輕傷和嚴重隱患及習慣性違章,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
5包工隊、臨時工人員招用手續全部合格,應發給帶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上班必須佩戴。胸卡證嚴禁轉借他人。
6包工隊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須接受發包單位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發包單位安監科匯報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7包工隊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在發包單位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發包單位安監科、技術部門審查合格簽字后,方可施工。對一些特殊危險作業,發包單位的工程、安監部門要在現場進行指導和監護。
8施工單位的安監部門要組織包工隊參加安全檢查活動及安全例會。安監科有責任向包工隊傳達并組織其學習、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文件或通報。
9包工隊必須執行國家規定,及時發給本隊人員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10發包單位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包工隊或個人,可參照本單位獎勵制度進行獎勵,以便鼓勵帶動較差的包工隊。
11嚴格按照“包工隊與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逐條監督、檢查分包單位實施情況。對執行不力的單位,按照處罰細則進行處理。
臨時工管理制度14
1.0 普通臨時工管理
1.1 錄用
根據經營情況,各部門可依據工作需要使用臨時工。
1.1.1 用工原則:
1.1.1.1 根據工作數量、工時安排,在編制內確定用工人數。
1.1.1.2 臨時工編制納入部門總編制范圍。
1.1.1.3 能使用臨時工的崗位,盡量使用臨時工,而不用正式工。
1.1.1.4 用工部門要隨時調節臨時工數量,以保證工作滿負荷,避免人員浪費。
1.1.2 招錄程序:
1.1.2.1 由用人部門提出用工申請,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交辦公室。
1.1.2.2 辦公室按編制審核、組織人選推薦至部門。
1.1.2.3 辦公室和使用部門面試合格,由總經理批準后,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費自理。
1.1.2.4 具體依照《人事調配工作程序》執行。
1.1.3 用工條件:
1.1.3.1 單位不景氣而提前退休下崗待業者優先錄用。
1.1.3.2 招用臨時工的年齡限制:男50歲以下,女45歲以下。已錄用者視身體狀況,適當延長年齡限制,但最長不得超過2歲。
1.1.3.3 原則上不錄用外地及農村戶口人員做臨時工。保潔工、保安員崗位,經總經理批準可適當招用臨時工。
1.1.3.4 臨時工政治狀況、現實表現以及根據國家規定是否符合錄用條件,由辦公室負責考核掌握。凡刑滿釋放,有違法亂紀行為,有盜竊行為,被單位開除及有慢性病,傳染病和明顯殘疾的人員不得使用。
1.2 合同
1.2.1 被錄用的臨時工上崗前與辦公室簽訂《勞務合同書》,如發生勞動爭議,按合同有關條款辦理。
1.2.2 合同期滿后,如雙方滿意,應重新簽訂勞務合同。
1.2.3 合同期:
1.2.3.1 合同期限原則上為壹年。
1.2.3.2 合同期內企業有權根據經營、編制情況的變化終止合同,但企業須提前7天通知本人。
1.2.3.3 臨時工因工作表現欠佳,不能達到用人部門要求,或因違紀被辭退無需提前通知。
1.2.3.4 合同期內臨時工因個人原因終止合同,必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用人部門及辦公室,經批準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2.3.5 體檢合格證明一年內有效。
1.3 待遇
1.3.1 臨時工實行日工資標準,具體按《工資福利管理規程》的相應規定執行。
1.3.2 免費提供工作餐,根據工種發給工作服。享受加班工資及其他勞動保護等待遇。
1.3.3 根據工作崗位,發放必要的勞保用品。
1.3.4 臨時工加班費按小時計算,可以同等時間安排補休。
1.3.5 臨時工工作期間,患小病可到辦公室就診。大病或由于人個疏忽大意,或違反操作規程或技術失誤造成傷亡,企業不負責。
1.3.6 工傷待遇按公司正式員工待遇處理。
1.4 紀律
1.4.1 臨時工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合同條款。
1.4.2 臨時工須服從部門領導,工作認真,按時按質完成工作。
1.4.3 認真執行上下班刷卡和簽到制度,不得遲到或早退,病事假提前向部門主管和經理請假,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按曠工處理(具體按《考勤管理規程》的相應規定執行)。
1.4.4 遵守客人優先的原則,禮貌待客,盡量滿足客人要求,不允許乘座客梯和使用為客人提供的其他設施。
1.5 獎懲
具體按《員工手冊》的相應規定執行。
2.0 特聘臨時工管理
2.1 公司與特聘臨時工《特聘(臨時)勞務合同書》。
2.2 特聘人員的'招聘、試用、培訓、考核、獎懲、升降、辭職、解聘等程序參照公司正式工的有關程序實施。
2.3 特聘人員的醫療費、養老統籌、大病統籌、失業保險等與普通臨時工待遇相同。
2.4 特聘臨時工的工資比照公司正式工的有關方案套定和執行。
2.5 《特聘(臨時)勞務合同書》期限為一年,不享受年假、婚假、喪假、懷孕假、產假、計劃生育假。
臨時工管理制度15
一、凡從市區以外(含榆中、永登、皋蘭、紅古)來我所干活的臨時工,必須持有關證件,在轄區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市內人員須持常住戶口本,并有專人介紹,交付治安擔保金后,方可辦理入所工作手續。
二、憑證件出入指定部位,服從管理,在指定區域工作。
三、遵守法紀和本所治安管理規定,不得偷拿公物,不準酗酒、賭博、打架斗毆和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四、不得轉借、涂改證件和使用過期證件。
五、注意用火用電,防止火災。愛護公物和花草樹木,無故損壞,照價賠償。
六、臨時工的.介紹人應對臨時工的行為負責,如臨時工違犯上述規定,視其情節,除對違犯者處罰外,并對介紹人處以治安擔保金50元。
七、用工主管人應加強對臨時工的管理和進行所規所章的教育,如因主管者失于管理教育,造成違章違法事件或事故,對用工主管人處以30元責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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