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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財務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
第一章 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2、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第二章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不得將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非工作原因不得攜帶公款;收繳的公款及時入庫或存入銀行;違規造成公司資金或財產損失的,責任人負全責;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一)借款制度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二)、日常費用報銷的審批: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3、日常費用報銷,由總經理初審簽字,再由董事長(執行董事)審核簽字后予以報銷。無董事長(執行董事)審核簽字的費用報銷單一律不予以報銷。
第五章 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的保管制度
1、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董事長(執行董事)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由會計負責保管,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2、 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第六章 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都江堰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主管領導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① 房租標準:
A、部門經理及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
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
② 伙食補貼每人30元/日;
③交通費標準按照路程和選用的交通工具報銷;
④辦公費用或招待費用根據具體工作安排制定。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第七章 公司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 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第八章 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2、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制度第四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3、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九章 工資的發放
1、根據公司的《出勤管理制度》規定,完成財務審核、工資表制定及核算、工資及福利發放等工作;
2、每月8日前核算完成員工工資、各類補貼、獎金等,交由總經理簽字審核,9日報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審核,每月10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順延);所有工資、補貼、獎金等必須有公司領導簽字的憑據,否則不予以核算;
3、嚴格按照考勤表審核上月工資,對有疑問的,要求綜合部予以明確,并補齊相關材料;
4、員工工資通過網上轉賬形式支付,統一收集公司員工工資卡號碼,及時更新;
5、員工轉正或離職,必須有相關領導簽字文件,按照規定核算工資;
6、離職員工在辦理完成所有交接手續,經總經理簽字審核后,予以結算工資。
第十章 違反制度處罰辦法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但未造成公司損失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或罰款的處罰:處罰金額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100-500元不等的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予以賠償,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不按照規定審核各項報銷費用;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但及時歸還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十一章 附 則
1、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2
為了規范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財務管理,加強財務控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室),是處理各類財務事項的規范標準。
第一章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內部財會管理體制,計劃財務部是公司獨立的財務會計機構,在總經理及總會計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總會計師協助總經理管理好整個系統的財務會計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執行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主持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指導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經營成果,對總經理負責并報告工作;在建設期內,根據公司基建要求、計劃目標和預算方案,組織建設項目的經濟核算,督促和檢查公司各項財務指標的落實情況。
2、負責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或董事會簽署后執行。
3、參與各種計劃審定和重要經濟合同審查,檢查計劃、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考核投資效果。
4、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加強工作考核,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二、計劃財務部經理在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領導下主持公司的財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執行總經理和總會計師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成本費用,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經營效益,按月、季、年度編制各種財務報告,向總會計師、總經理、董事會提交財務分析報告;
2、定期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反饋。
3、籌劃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報批和銀行借、還款工作,協調相關方面關系。
4、負責編制會計報表,主持清查財產;
5、執行財經法令、制度、決定,堅持原則,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6、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帳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財會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上級財務部門報告。記帳、算帳、報帳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潔,按期報帳。
四、公司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公司支持財務人員堅持原則,按財務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于堅持原則的財會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五、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
財會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司印鑒、實物及未了事項等。
移交交接必須監交。一般財會人員的交接,由計劃帳務部經理進行監交;計劃財務部經理的交接,由總經理會同總會計師進行監交。
第二章會計政策與報表體系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財產清查等事項的規定。采用《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基建業務有關會計處理辦法》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記帳方法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位幣。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二、公司收益與費用實行統一核算。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后。
三、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公司股東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四、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和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作為固定資產。
(一)分類:
1、公路及構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橋梁(跨線橋和跨河橋)、涵洞、隧道、防護工程等。
2、安全設施:包括標志、標線、護欄、護網、燈桿、燈具配電控制柜等。
3、通訊設施:包括數據傳輸設備、業務電話系統、指令電話系統、緊急電話系統、電纜光纜外線路系統等。
4、監控設施:包括外場設備、控制中心設備等。
5、收費設施:包括中心設備、收費站設備、車道設備等。
6、機械設備:包括清掃車、壓路機、灑水車、攤鋪機、路緣機等。
7、車輛:包括巡邏車、生活用車、拖車、工程搶險車等。
8、房屋及建筑物:包括服務區房屋、收費站房屋、管理控制中心房屋、道班房、車庫、油庫等。
9、電子設備:包括復印機、打字機、計算機、攝像機、錄音設備等。
10、其他
(二)公司下列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公路及構筑物,安全、通訊、監控、收費、機械設施,車輛,房屋及建筑物,儀器儀表,非生產用設備及器具,中小企業融資租入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季節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資產;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以及以前已經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等。
(三)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不計留殘值。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類別折舊年限
a、公路及構筑物
1、路基、橋梁、隧道25年
2、排水及擋防構造物XX年
3、水泥混凝土路面20年
b、安全設施
1、防護欄XX年
2、道路照明設施5年
3、標志標線5年
4、其他安全設施XX年
c、通訊設施
1、通信線路XX年
2、電源設備6年
3、通信設備5年
4、其他通訊設施5年
d、監控設施5年
e、收費設施5年
f、機械設備XX年
g、車輛5年
h、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0年
2、建筑物20年
i電子設備5年
j其他5年
(四)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五)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五、壞帳損失
1壞賬的確認標準
(1)債務人破產或死亡,以其破產財產或遺產清償后仍無法收回的貨款;
(2)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其償債義務,且有明顯特征表明無法收回的貨款。
2、壞賬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采用備抵法核算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壞賬損失。實際發生壞賬時,將確認為壞賬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沖減壞賬準備。
3、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和計提比例
壞賬準備按年末應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的5%計提。
本公司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債務單位已撤消、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經董事會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六、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利潤表(年、季、月);
3、現金流量表(年度);
4、基建工程明細表(年度);
5、基建投資情況表(年度);
6、基建借款情況表(年度);
7、利潤分配表(年度);
8、成本明細表(年度);
9、其他業務收支明細表(年度)
第三章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計劃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一、銀行帳戶管理
(一)銀行帳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二)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法人章由出納保管,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三)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二、現金管理
(一)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現金。一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污論處。
除1000元以下零星開支外可采用現金支付外,其余結算均應通過銀行結算。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并經財務部同意后,方可支付現金。
(二)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一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一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一起上報。
四、信用卡管理
因工作需要開立個人銀行卡的,必須報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核定存款限額,納入其他應收款管理。持卡人使用卡內款項后,須及時按規定報帳。
五、資金支付報銷制度
財會人員辦理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帳及現金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及相關單證應附入付款憑證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并按規定向財務部門提供合法的憑證,要求發票正規,客戶名稱填寫本公司全稱,大、小寫金額相符,日期清晰,并整齊的粘貼于公司統一印發的原始憑證粘貼單上,寫明日期、項目、金額,單據張數要大寫,由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財務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報銷和支付手續。
(一)、財務報銷票證的規定:
1、財務報銷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白條一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購買貨物金額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或單據,由經辦人寫出緣由,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2、所有發票或收據的報銷,必須業務內容完整,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可認,簽章齊全,合法、有效,匯總發票或單據還須附有清單。
3、支付建筑工程及安裝、調試設備工程的發票,必須是合法、合規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建筑安裝工程發票入賬,還必須附有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合同等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
(二)、審批程序:
1、辦公物資(包括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柜等家俱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的購置應遵從“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由辦公室統籌計劃,編制“采購計劃”,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實施采購,同時“采購計劃”報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負責采購資金的準備。采購員在實施采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資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采購后要由辦公室主任驗收確認,并將相關憑證由財務部審核后,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2、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附件1、“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出差人員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財務部門審核,部門負責人確認,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
3、通訊費
固定辦公電話費用由銀行劃轉,經財務部審核報銷。
移動電話費憑據在限額內據實報銷,限額標準見附
4、車輛維修、使用費
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簽字,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字報銷,所有罰款一律不予報銷。
5、購買支票、匯票憑證、支付匯費及其他財務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報銷。
6、職工教育費
職工在不影響工作并經領導同意的前提下接受相關教育發生的費用,在完成舉辦單位規定的課程,并取得相應證書后,憑有關證書,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7、工資福利費用
由人力資源部和辦公室審核,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開支。
8、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費用開支,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報銷。
9、工程支出
工程性支出,由相關部門按工作安排和工程進度情況,提出用款計劃,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申請支付時,經辦人根據業經批準的計劃,填寫“工程付款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主管副總簽署意見,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后,將有關憑據交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合同約定,計劃安排,視資金情況安排付款。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現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三)暫借款管理
因工作需要暫借現金或限額支票,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帳日期,借限額支票還需填列對方單位、開戶行及帳號,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并報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支付。借款人應在事項完成后及時報帳。
(四)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并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第四章稅收及利潤分配
一、公司依法向國家繳納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二、稅后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一、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劃雙紅線并蓋章進行更正。
二、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
采用電子計算機記帳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帳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三、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六章附則
一、本制度經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執行,并報財稅機關備案。
二、如遇國家相關制度修改變更,本制度與其相抵觸的,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
三、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3
第一條為了加強會計檔案管理,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更好地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根據和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規定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
第三條各級人民財政部門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五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一)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二)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三)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四)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第六條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會計機構保管一年,期滿之后,應當由會計機構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統一保管;未設立檔案機構的,應當在會計機構內部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移交本單位檔案機構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機構應當會同會計機構和經辦人員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七條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條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所列期限執行。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具體名稱如有同本辦法附表所列檔案名稱不相符的,可以比照類似檔案的保管期限辦理。
第十條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銷毀:
(一)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列明銷毀會計檔案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毀時間等內容。
(二)單位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三)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國家機關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財政部門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當由同級審計部門派員參加監銷。
(四)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第十一條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第十二條采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單位,應當保存打印出的紙質會計檔案。
具備采用磁帶、磁盤、光盤、微縮膠片等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條件的,由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并報財政部、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十三條單位因撤銷、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終止的,在終止和辦理注銷登記手續之前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由終止單位的業務主管部門或財產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關檔案館代管。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四條單位分立后原單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由分立后的存續方統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后原單位解散的.,其會計檔案應當經各方協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檔案館代管,各方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單位分立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相關方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單位因業務移交其他單位辦理所涉及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原單位保管,承接業務單位可查閱、復制與其業務相關的會計檔案,對其中未結清的會計事項所涉及的原始憑證,應當單獨抽出由業務承接單位保存,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五條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解散或一方存續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由合并后的單位統一保管;單位合并后原各單位仍存續的,其會計檔案仍應由原各單位保管。
第十六條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期間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在辦理竣工決算后移交給建設項目的接受單位,并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單位之間交接會計檔案的,交接雙方應當辦理會計檔案交接手續。移交會計檔案的單位,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內容。交接會計檔案時,交接雙方應當按照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所列內容逐項交接,并由交接雙方的單位負責人負責監交。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經辦人和監交人應當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八條我國境內所有單位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出境。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簡稱境外單位)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十九條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應當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部門、檔案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業務主管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辦法,報財政部和國家檔案局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1999年1月1日起執行。1984年6月1日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發布的自本辦法執行之日起廢止。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4
1、根據公司中/長期經營計劃,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財務計劃;
2、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體系,負責公司財務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全面控制;
3、主持公司財務報表及財務預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提供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4、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完成稅務申報以及年度審計事宜;
5、精確監控和預測公司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并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融資/并購等經營活動提供建議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7、負責與財政/稅務/銀行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機構建立并保持良好的關系;
8、負責本部門的員工隊伍建設及日常/培訓/考核;
9、完成總經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5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準。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準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后一周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6
1、參與制訂公司中長期發展戰略;根據總體發展戰略制訂財務戰略;
2、利用財務核算與會計管理原理為公司經營決策提供依據,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戰略,并主持公司財務戰略規劃的制定;主持對重大投資項目和經營活動的.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財務風險控制;
3、財務報表的審查;全面負責公司財務工作;
4、負責公司與金融機構、投資機構聯系,尋找融資資本,全面規劃融資項目;
5、輔助總經理制定投、融資發展戰略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并向總經理提供相關的解決方案;
6、協助總經理進行投資業務管理,優化項目結構,提高投資回報率,保障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達成;
7、負責組織完成引進戰略投資者、資產重組、并購、信托等投資事宜;
8、負責進行項目的投資談判、簽約等工作;
9、負責投資方案和投資報告的審核;
10、負責拓展并維護公司與資本市場的關系。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7
1、財務管理實行綜合概算制、科室包干制和節省激勵制相結合的機制。財務室對全年經費支配要作好綜合預算,預算方案報部務會討論打算。
2、以州財政對本部的預算總額對項目經費、包干經費和公共經費進行綜合預算,經費開支優先保工作運轉,年度節余和超支都結轉下年。和財政共管的專項經費由相關科室報審后實施。
3、各科室包干經費以職能與職數為依據計算,主要用于辦公、出差、會議、調研、接待、培訓、用車等開支。經費使用要優先保證調研、會議支范圍。財政預算外爭取或聯系贊助支持的項目經費,必需經會計核算中心進部里賬戶,為厲行節省,部里預留20%,其余經費由科室憑工作實際開支發票報帳。涉及科室收費的,須由部財務人員開具收款收據。爭取財政預算外資金必需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才能蓋章。凡年初財政已預支配預算經費的工作項目,依據實際工作需要,報部務會討論審定列入項目開支范圍。
4、嚴守財務紀律。財務審批實行分管財務副部長一支筆審批,大額支出須報部長同意或部務會討論打算,其中,凡價值10000元以上的固定資產的購置、處置必需經部務會討論;各科室辦公用品的購置,須先報辦公室備案,經分管財務副部長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經費列支需按預算科目和撥款項目進行,嚴禁挪作他用;每月向部長和分管財務的.副部長報送一次財務收支狀況;實行適當方式對各科室及相關人員包干經費使用狀況進行點對點通報;因公出差必需先報告,再辦理出差借款手續,并嚴格按州財行文件規定準時報銷差旅費。
5、經費開支憑發票報銷。科室包干經費支出,科室負責人簽字后,報送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專項經費需科室負責人報分管副部長簽批后,再經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字報銷。發票上必需有經辦人簽“經手”,分管副部長簽“屬實”,分管財務副部長簽“同意”后才能報銷,否則,財務室拒絕報銷。
6、本部各項收款,經手人必需在收到款項的次日,足額向財務室交帳,任何人不得坐支、拖欠、代付和提前支取。
7、經費開支堅持做到日清月結,凡差旅、活動、辦公、借款等經費開支,必需在公務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完成報賬,逾期不再簽字報賬,特別狀況除外。
8、每三年組織機關婦女同志在“三八”節期間外出考察一次,每二年組織機關全體人員體檢一次。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8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會計檔案管理,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預防丟失和泄密,根據《公司法》、《企業財務管制度》及《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結合我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有分支機構。
第三條管理部門
1、集團各分支機構檔案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共同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會計檔案的具體管理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在專門地點保管。保管地點應具備完善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盜等條件。
2、集團財務部及內部有關的分公司、子公司,必須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丟失和泄密。
第四條會計檔案歸檔范圍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財務分析、財務政策、管理制度等專業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公司經濟業務的重要材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票據類: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支票、銀行匯票等。
5、其他類:財務預算及分析材料、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會計政策、管理制度、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
第五條會計檔案的裝訂和保管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當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憑證用綿紙封口并蓋章,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
2、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資料的裝訂,裝訂要符合國家會計檔案要求,內容齊全,便于查閱。
3、會計檔案的保管:會計檔案由財務負責人指定專人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1年,期滿后應由財務部門編造清冊移交本公司檔案部門保管。
4、檔案部門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會同財務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六條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提供利用,原則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須經公司負責人或集團相關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批準方可借閱。
2、公司以外的部門借閱會計檔案時,借閱人應持有所屬單位正式介紹信,經被借閱單位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集團總部部門因工作需要須借閱各分子公司會計檔案時,應經集團財務總監和被借閱單位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財務部應建立借閱登記清冊,所有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單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詳見附表)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不得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本單位領導和財務主管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
5、借出的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管理人員要按期如數收回,并辦理注銷借閱手續。6、
所有內外部會計檔案借閱,一律須被借閱單位財務部檔案管理員全程陪同,借閱地點僅限本單位檔案室或財務部。
第七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1、會計憑證保管15年。
2、會計賬簿保存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保存25年。
3、會計報表保存10年,其中年度決算表永久保存。
4、會計移交清冊15年。
5、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永久保存。具體保管期限詳見附表“會計檔案保管期限”。
第八條會計檔案的銷毀
1、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滿,需要銷毀時,應由本單位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本公司負責人審查,報請集團總裁、董事長批準后銷毀。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
2、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項目逐一清查核對;各單位銷毀會計檔案時應由檔案管理部門和財會部門共同派員監銷,上級主管部門派員監銷。
3、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負責人,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第九條獎懲辦法
對會計檔案保管較好,有突出貢獻者,予以獎勵。對違反會計檔案管理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罰,情節較嚴重者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附則
1、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按集團相關制度執行。
3、本管理制度由集團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9
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統一會計檔案工作制度,更好地為集團經濟業務核算服務,以保證財務核算資料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辦法。
2.應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財務部負責集團總部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財務核算檔案的使用與保管工作,必須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完整。
3.2因保管需要,財務部需定期將財務檔案移交總裁辦檔案室,檔案室要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并隨時保證財務部門的查詢語調檔。
4.具體規定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核算業務的重要史料和依據。集團財務部負責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毀等管理工作。
4.2集團財務部各子公司財務會計人員對本公司的財務核算資料,必須按照會計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低柜架擺放,超過一年以上的'會計檔案應存放到高柜架擺放。三年以上的會計檔案,全部移交到集團總裁辦的檔案庫保管,并辦理規定的交接手續。
4.3檔案部門對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認真負責保管,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裝訂,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原財務會計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對所管檔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
4.4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批準,但不得拆散原卷冊,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攜帶隨同辦理,借出檔案必須在當日歸還,次日再借。
4.5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起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6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本單位會計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并報集團董事會同意后方可實施銷毀。
4.7監銷人在銷毀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毀后,在銷毀清冊上簽字蓋章,并將銷毀情況向集團董事會報告。
4.8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如下:
4.8.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匯總憑證保管期限15年;其中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永久保存。
4.8.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保管期限3年。
4.8.3會計賬簿:日記賬、明細賬、總賬輔助賬簿保管期限15年;其中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帳簿永久保存。
4.8.4會計報表:月、季度財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保存期5年,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保存。
4.8.5會計移交清冊保管期15年;會計檔案清冊保管期25年。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0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部由會計和出納組成。
第四條 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 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條 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條 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一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到月底按第二十條規定處理。
凡一周內收入款項累計超過10000元或現金收入超過5000元時,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凡與公司業務無關款項,不分金額大小由承辦人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 凡1000元以上的款項進入銀行賬戶兩日內,會計或出納人員應文字性報告總經理。
第二十三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七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八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二十九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二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四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五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六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三十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三十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促進母公司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規范外經貿企業的財務行為,根據《企業財務通則》和有關的行業企業財務制度,結合外經貿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外經貿部所屬的中央外經貿專業總公司及其在境內的各級公司,同時也適用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主管部門所屬的地方外經貿專業公司及其在境內的各級公司;上述各類公司在境內投資控股的合資、合營企業及其在境內的公司,也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第四條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職責是: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法規和財會制度,認真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預測、核算、控制、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五條 本規定所稱的母公司,是指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并且擁有一個或若干個子公司的企業。
第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投資設立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
二、明確財務關系
第七條 母公司所設立的子公司是母公司的所屬公司,其所有者是母公司,母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享有其所有權。
第八條 母公司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依法決定子公司的收益分配和勞動工資的分配。母公司有權決定子公司的重要財務事項,并根據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辦法。
第九條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實行監督和控制,即母公司對子公司的財務活動進行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管理、監督和控制,對子公司的財務指標進行核定和考核。
第十條 母公司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向子公司收取(七分攤)必要的管理費。
第十一條 母公司有權任命子公司財會負責人員,并為子公司配備合理必要的財會人員。
第十二條 子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享有企業自主經營的權利,按照國家財務制度規定和上級公司制定的財務管理辦法,做好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如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依法向國家繳納稅收,維護投資者的權益。
第十三條 子公司在財務管理上接受母公司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并按財會制度規定及時、準確地向母公司報送會計報表和有關會計資料。
三、加強資產管理
第十四條 母公司依照有關規定享有對子公司財產的所有權,并行使其所有者權利。母公司是子公司財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有對子公司資產管理的責任。子公司享有財產的支配權和經營自主權,并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十五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的國有資產管理,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及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切實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切實保證國有資產的完整與安全,促進子公司提高經濟效益,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十六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的檢查、監督并加以考核,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要作為評價子公司領導人經營業績的一項主要內容。
第十七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與監督。母公司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及子公司的具體情況,規定子公司購置、處理固定資產的數額權限,實行固定資產購置和處理的審批或報上級公司備案的制度。嚴禁用公款以私人名義購置固定資產,企業所購置的固定資產都必須納入帳內管理和核算,確保固定資產完整與安全。
第十八條 母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子公司的流動資產的管理,督促子公司合理、有效地使用各項流動資產,做到節約使用,提高資金綜合使用效果,杜絕資產閑置和浪費。
第十九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各項收入的管理與監督。子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業務收入、聯合經營收入、傭金、回扣以及各種手續費收入等,都必須全部、及時地納入帳內核算,不得將收入轉出私設小金庫。有違反規定的,要追究企業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的存貨管理,幫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存貨管理制度。嚴格商品物資出入庫制度和盤點制度,做到商品物資入庫有驗收,出庫有手續,定期有檢查盤存。嚴防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存貨損失和浪費。
第二十一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現金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要嚴禁以任何名義和借口將公款私存,嚴禁企業出租或出借銀行帳戶。母公司要經常對子公司的現金使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關聯法規:國務院部委規章(1)條
第二十二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各種往來帳款的管理,尤其要加強對子公司應收帳款的管理和監督,要督促子公司及時清理和收回各項應收帳款,加速資金周轉,對確實無法收回的各項呆帳、壞帳的報損,要嚴格按照規定,實行層層報批制度,不得越級批準。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的出口收匯管理,嚴格按國家的規定,加強外匯管理,嚴禁以各種名義套匯、逃匯或在境外結匯,要建立一套嚴密的結匯稽核和監督制度。
第二十三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的出口退稅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出口退稅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按規定的出口退稅政策和程序辦理出口退稅,要加強對出口貨物進貨、報關及其他重要出口環節的管理、審核,嚴防上當受騙,嚴禁騙退稅行為。有騙取出口退稅的,要追究企業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加強對外投資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母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外投資的管理,建立健全對外投資的立項、審批、控制、檢查和監督制度,規范投資行為。
第二十五條 母公司要統一控制子公司的對外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以利于與母公司的整體發展規劃相一致。為保證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子公司對外投資時,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進行立項,并報母公司審批。母公司要嚴格規定子公司的投資權限,并實行投資項目的審批或備案制度。
第二十六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已立項投資項目的管理。對投入資金或占控股地位的投資項目,母公司必須派一些懂業務、懂管理、懂財會的人員參與項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資項目的跟蹤管理制度,嚴防只投資不管理的現象發生。
第二十七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投資項目的事后管理,所有的投資項目的收益或損失都必須納入當期的投資損益,即對盈利的項目,要及時地收回投資權益;對虧損的項目,要進行整頓;對那些產品不對路,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的項目,按國家法律規定和企業章程規定予以解散、破產。對確定為解散或破產的投資項目,要按國家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發生的財產處理收益、虧損,要全部計入清算損益,納入帳內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義將清算損益轉作他用,清算虧損應按財務制度規定作財產損失處理。
第二十八條 母公司要規定所有對外投資項目都要納入帳內核算,不得以任何名義和形式搞帳外投資。嚴禁以對外投資的名義搞集體“小金庫”。違反規定的,要追究領導人和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五、規范分配行為
第二十九條 母公司要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子公司的各種分配的管理,嚴格規范子公司的分配行為。
第三十條 母公司要督促子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有關稅法,準確計算應稅所得額和應納各種稅款,并及時納稅。
第三十一條 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工資、獎金分配的管理,根據工效掛鉤的原則,制定出科學合理的工效掛鉤辦法,對子公司的工資、獎金的分配實行總量控制,規范子公司工資、獎金的分配行為。子公司要嚴格按照母公司所規定的工效掛鉤具體辦法,計提工資總額,在核定計提的工資總額范圍內自主分配。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對下級公司工資、資金分配的考核、檢查制度。
第三十二條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資者。按照“誰投資、誰擁有所有權”的原則,母公司擁有子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并享有對子公司稅后利潤分配的決定權。
母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有權決定子公司有關分配事項:
1、子公司任意公積金和公益金的提取;
2、子公司盈余公積金補虧;
3、子公司法定公積金轉增資本;
4、子公司上交母公司利潤。
六、加強對財會工作的檢查和監督
第三十三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財會工作的檢查和監督,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幫助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用規章制度來規范子公司的財務行為。同時,母公司要幫助子公司建立一套科學的、合理的財務指標考核體系,并對子公司的經營成果進行有效的考核,以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三十四條 母公司要幫助、督促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會計人員工作守則、崗位責任制和內部稽核制度,明確財會人員的職責,加強企業的內部管理。同時,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
第三十五條 母公司要大力加強對子公司的財會基礎工作的管理。嚴格要求財會人員按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規范地進行記帳、算帳和報帳,以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準確、及時和完整。母公司要經常組織財會人員對子公司的財會基礎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評比,對財會基礎工作好的子公司要予以表揚、獎勵,并加以推廣;對財會基礎工作差的,要對其進行整頓、限期改正;對因財會基礎工作差或弄虛作假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財會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并予通報。
第三十六條 為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母公司要幫助子公司開發、推廣會計電算化。按外經貿部規定,外經貿部直屬企業在1997年以前、地方外經貿企業在2000年以前,全部實行會計電算化。母公司要按規定對子公司的會計電算化推廣和運用作出安排。
第三十七條 為確保企業的資金安全,母公司要加強對子公司銀行開戶和財務印章的管理。子公司在銀行開戶必須報經母公司審核批準。所開銀行帳戶必須由財會部門統一管理,其他業務部門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開設銀行帳戶。
第三十八條 母公司要對子公司建立健全各項經濟指標的考核和檢查制度,作到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考核,要組織力量,經常深入子公司,對其財務工作和各項經濟指標和財務管理基礎工作進行考核、檢查,以提高子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條 母公司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充實和配備必要的審計人員,根據本企業和子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每年審計計劃,尤其要加強對子公司的財務收支、財會管理、繳納稅款、出口退稅等進行全面審計,把問題解決在內部審計之中。
七、附則
第四十條 各級外經貿企業要認真做好本規定的落實工作,將財務管理水平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第四十一條 外經貿部所屬各外經貿專業總公司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規定,結合本企業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外經貿部備案。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從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第四十三條 本規定由外經貿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1
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范財務操作,根據公司財務工作現狀,并結合公司今后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項財務收支管理原則
公司員工應本著高效、節約的原則經辦各種事項,有計劃、有控制地安排各項開支。鑒于公司目前處于初創階段,各項財務支出,一律實行總經理審批制度。在此基礎上,公司的各項開支,采取計劃管理和定額管理相結合的具體管理方式。
1、各項工程款項、材料設備款項、業務款項,必須由各職能部門每月按項目編制詳細的資金預算方案,報公司審批,并按照用款情況納入每月資金用款計劃。
2、各項辦公費用,由公司辦公室、財務部共同核定月度費用額度,報總經理審批。辦公室在定額范圍內按月編制計劃,并落實到各部門。財務部門按照審批后的有關計劃安排資金。
3、每月資金計劃,由各部門按照以下具體要求編制,財務部門在綜合各部門計劃的基礎上,匯總編制公司總的資金計劃:
(1)、工程款項、應按工程項目、合同項目及施工單位列出明細,由工程部門和預算部門編制
(2)、設備和材料款項。應按合同單位、工程項目等列出明細,由采購部門負責編制。
(3)、辦公費用。包括辦公費、水電費、車輛費用等。
(4)、工資。由人事部門會同財務部門統一編制。
(5)、固定資產購置。列出固定資產清單,并注明使用部門等。
(6)、低值易耗品購置。同固定資產購置要求。
(7)、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等其它費用。按專項費用單獨填報和列支。
4、預算報告的審批。
(1)、由使用或管理部門提出詳細的預算報告,經該部門主管認真核實。
(2)、財務部審核匯總。
(3)、報經總經理審批。
(4)、財務部安排資金和監督執行。
5、公司將另行單獨制定預算管理辦法。
二、用款制度
1、已列入當月用款計劃的款項按正常審批程序辦理審核簽字手續后交財務辦理付款。各項預付款項,在未取得發票等合法報銷憑證之前,按照規定一律先記入經辦人的個人往來,經辦人員應及時向對方索取合法的報銷憑證并及時報銷沖帳。
2、計劃外用款,需另補報告,報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按審批意見執行。
3、超過50000元的大額現金需求,按照銀行現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提出申請,以便財務部門準備。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2、借款數額要求嚴格預算,不準寬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辦理完有關業務后一周內到財務報帳。特殊情況需由借款人出具書面說明,報總經理審批。
4、前款不清,后帳不借。
5、確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請,財務審核,總經理批準,可借給一定額度的備用金。
四、差旅費制度
1、市外差旅費報銷實行費用包干、超支不補、節約歸己的'原則。
(1)、住宿費實行在標準范圍內,憑有效發票,實報實銷。
(2)、伙食補助、交通補助,按照定額標準據實發放。
實行包干后,審批人員嚴格按“定任務、定地點、定人數、定時間”的“四定”原則執行,如遇特殊情況,需經原負責人批準方可報銷。
(3)、各部門在安排出差任務時,在定任務、定時間、定人員的基礎上,核定費用額度和借款金額。
2、凡不宜實行總額包干的出差任務由公司領導審定。
3、有關補助的具體規定:
(1)、自帶車出差的不予發放交通補助。
(2)、出差期間,如遇業務宴請,取消當天伙食補助。
4、市內交通費。因公市內辦事,交通費用據實報銷,并由財務部會同各部門負責人嚴格審核把關。
5、司機市內出車補助。
6、有關差旅費的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電算化的管理,保證會計數據的真實、完整、安全,以及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規及蒙牛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各分、子公司的會計電算化工作,應當符合本制度的規定。
第三條各分、子公司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本制度的規定,加強會計電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二章電算化崗位職責
第四條公司實施財務電算化后,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作如下劃分:電算主管、數據錄入員、審核記賬員(可由電算主管兼任)、系統維護員、數據管理員、數據分析員等崗位。各公司財務部門可根據自身情況,對上述崗位作適當調整。
1、電算主管一般由財務部長或經財務部長授權的核算主管擔任。
2、數據錄入員由負責具體業務的相關財會人員擔任,但系統維護員不得兼任數據錄入的工作。
3、審核記賬由負責憑證或票據等審核及登帳的人員擔任,但系統維護員不得兼任審核記帳的工作。
4、系統維護員由具有網絡維護經驗的人員擔任,但電算主管不得兼任系統維護工作。
5、數據管理員由會計檔案保管人員兼任。
6、數據分析員可由電算主管或負責財務分析的財務管理人員兼任。
第五條 電算化主管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全面負責本公司會計電算化的工作,并對軟件的正常運轉及數據的真實、安全負責。
2、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會計電算化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
3、根據會計制度和本單位的核算要求,建立適合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操作流程及核算方法。
4、負責對計算機輸出的帳、證、表等數據進行審查,確保帳帳、帳證、帳表核對相符,各業務模塊與總帳模塊核對相符。
5、根據本公司財務部門的實際情況,合理分配電算化各崗位的操作權限。
6、會計電算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任職條件:
1、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
2、大中型企業從事財務核算與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能熟練應用計算機進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3、具有較強的組織、溝通與協調能力,有一定的團隊組織管理經驗,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六條 數據錄入員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原始單據的錄入及機內記賬憑證的編制,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科目正確、摘要簡明規范,所制憑證符合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
2、有核算業務發生,須及時錄入或制作機內憑證,不得積壓。
3、負責對所錄入單據和生成憑證的正確性進行校驗。
4、負責打印所生成的憑證或報表,簽章后連同原始憑證或其他有關資料,傳遞到電算主管或審核記帳員處審核。
5、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助理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七條 審核記賬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已錄入計算機內的憑證或數據、打印輸出的憑證或報表以及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正確性進行審核,確保入賬數據完整、正確。
2、負責合法憑證、數據的審核、過帳工作,審核時如發現錄入或其他錯誤,應通知錄入人員修改,待修改后再行審核。
3、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從事會計工作二年以上。
2、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八條 系統維護員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會計電算化硬件和軟件故障進行及時處理,確保會計電算化工作的正常運轉。
2、按制度規定做好財務數據的備份及電腦病毒的防御工作。
3、定期檢查硬件設備和軟件運行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并做好詳細記錄。
4、除實施特殊數據維護外,未經電算主管同意,不得打開數據庫操作,更不允許修改數據庫結構。
5、負責軟件的安裝、調試和新上崗人員的培訓工作。
6、執行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專科以上學歷,會計電算化、計算機應用專業畢業。
2、從事網絡維護或會計電算化工作二年以上,熟悉網絡操作系統和大型數據庫系統的維護。
3、溝通、協調能力較強,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九條 數據管理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按規定的期限,向相關人員催交各種備份數據及存檔資料。
2、做好備份光盤以及打印輸出的帳、證、表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數據的安全和保密工作負責,不得擅自出借。
3、按有關制度規定負責光盤、資料的定期歸檔工作。
4、負責機內上機日志的打印、裝訂和歸檔工作。
(二)任職條件:
1、具有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助理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溝通協調能力較強,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十條 數據分析崗位職責
(一)職責內容:
1、負責對電算化財務數據進行分析,并為決策者提供管理數據。
2、在經電算化主管授權同意的情況下,將統計、歸納、分析得出的各種數據打印輸出。
3、不得修改或篡改任何原始數據,不得將分析數據透露給無關人員。
4、會計電算化其他規章制度規定的職責。
(二)任職條件:
1、財經類大專以上學歷,國家會計師以上資格,或會計學本科以上學歷。
2、大中企業從事財務核算與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能熟練應用計算機進行日常工作。
3、具有較強溝通與協調能力,初級以上英語水平。
第三章 電算化上機操作制度
第十一條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上機操作,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財政部門統一簽發的`《會計電算化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二條電算主管、數據錄入員、系統維護員、審核記帳員、數據分析員和經授權的其他人員有權上機操作,非指定及未授權人員不得上機操作,以保證數據的安全。
第十三條電算化操作人員必須對自己的口令或密碼保密,口令或密碼應經常修改、更換,以防泄密。上機操作時,操作人員必須使用自己的真實用戶名,除征得本人及電算化主管同意外,嚴禁盜用他人姓名和密碼上機操作。電算主管須根據工作需要,對操作人員合理授權。
第十四條上機操作人員不能擅自修改他人制作的機內憑證及原始單據,如發現錯誤應立即通知電算主管或制單人員。
第十五條未經電算主管同意,一切外來軟件不得裝機運行,禁止在計算機上使用游戲軟件,嚴禁修改、刪除、拷貝硬盤上電算化系統的目錄文件,在軟件運行過程中,一旦出現運行不正常的情況,上機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電算主管或系統維護員,不準擅自處理。
第十六條操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上機操作,操作完畢應及時退出系統,以防非授權人員上機操作。
第十七條上機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會計電算化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電算主管有權提醒注意和制止,直至取消操作權。
第四章電算化數據備份管理制度
第十八條財務數據的備份工作由系統維護員完成,每日運行財務軟件前,必須啟動軟件自帶的自動備份功能。
第十九條只要當天進行了數據錄入及處理,工作完畢后應及時進行數據備份。
第二十條 系統維護員在進行任何維護操作前均應先做好數據備份的工作,以防誤操作毀壞財務數據。
第二十一條 每月結賬后要及時在硬盤和光盤上做兩套相同數據備份,備份光盤須放置在專用的盤盒內,并作好必要標識,交數據管理員作為檔案資料保管。
第五章電算化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系統維護員在每次啟動服務器時,必須先打開ups(不間斷電源),以避免意外斷電造成數據丟失。
第二十三條 服務器及客戶機要安裝正版殺毒軟件,系統維護員必須每星期對病毒庫進行升級,網絡系統運行后要激活殺毒軟件自帶的實時監控系統,以防電腦病毒對電算化系統進行攻擊。
第二十四條 系統軟件的日常維護只能由系統維護員來進行,所有上機操作人員不得對已安裝并投入使用的軟件程序進行刪除、重裝等操作,電算化軟件的升級由計財管理中心統一安排,各公司財務部門未經許可不得自行升級。
第二十五條 會計電算化專用硬件設備由各公司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計算機及其附屬硬件須保持清潔,系統維護員應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對系統硬件設備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六條 各分、子公司的電算化主管在金蝶財務軟件和winserver操作系統中都必須具有系統管理員的操作權限,系統維護人員除了在winserver操作系統和金蝶財務軟件的中間層中具有系統管理員的權限外,財務軟件的其他各業務系統只能具有查看權,不能具有增刪及修改的權限。財務電算化各相關崗位(包括系統維護員)的操作權限必須由電算主管統一授予,為了防止他人盜用密碼上機操作,電算主管、系統維護員以及其他崗位的電算化操作人員應視情況需要隨時變更自己的上機密碼。
第二十七條 為了確保計算機不受病毒干擾,財務局域網嚴禁使用任何外來軟盤及光盤,客戶機上的軟驅及光驅須全部屏蔽掉,財務數據的傳遞使用計財中心統一購買的u盤,系統維護員從服務器上拷貝數據前必須清空u盤中殘留的數據,防止病毒感染服務器。
第二十八條 服務器硬盤嚴禁設置共享,如因系統維護需要暫時設置了共享,系統維護員在完成維護工作須及時取消。
第二十九條 系統維護員可根據數據備份量和硬盤剩余空間的大小每隔一段時間(如半年或一年以上)清理一次硬盤備份,以利于提高機器的利用率和運行速度,但沒有做過備份的硬盤數據不得刪除。
第三十條 系統維護員應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對服務器及客戶機進行病毒檢測,專用u盤向服務器拷貝數據前必須先殺毒,如發現感染病毒,維護員應及時采取措施清除病毒,防止病毒蔓延。
第六章 電算化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嚴格執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二條 電算化會計檔案,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硬盤中的會計數據、存儲在光盤上的會計數據和計算機打印出來的書面形式的會計數據。對會計電算化文件、資料、軟件、備份應當建檔管理,管理方式視同會計檔案。
第三十三條 電算化會計資料的輸出:
1、記帳憑證即時打印
2、現金、銀行日記帳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3、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4、科目匯總表每月結帳后打印一次。
5、總分類帳和各種明細分類帳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3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檔案的管理,建立、健全檔案的,完善財務檔案管理,使其規范化、系統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用于財務部檔案的管理。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完整、保密負責,對于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的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資料和證據。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一)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書面證明。它包括自制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原始憑證表、記賬憑證、記賬憑證匯總表、存款(xx)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等。
(二)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是一定、相互聯結的賬頁組成,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連續、系統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它包括按會計科目設置的總分類賬、各類明細分類賬、現金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及輔助記備查簿等。
(三)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是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性書面文件,有主要財務反映指標快報,月、會計報表、中期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四)其他會計核算資料
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屬于經濟業務范疇,與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緊密相關的,由財務負責辦理的數據資料。如:經濟、財務數據統計資料、財務清查匯總資料、核定資金定額的'數據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等。會計電算化存貯在磁盤上的會計數據、程序文件及其他會計資料均應視同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檔案的裝訂:會計檔案的裝訂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文字資料的裝訂。會計憑證的裝訂,一般每月裝訂一次。裝訂好的憑證按年分月妥善保管。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如訂書釘、大頭針、回形針),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便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3)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再檢查附件有否漏缺,領料單、入庫單、工資、獎金發放單是否隨附齊全;
(二)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1)裝訂盡可能縮小所占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盡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于后查閱。
(2)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制,封面規格略大于所附記賬憑證;
(3)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厘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三)會計憑證裝訂后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
(2)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后,裝入會計憑證檔案盒以便妥善。按編號順序入柜,并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于調閱。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要求。
(1)會計檔案室應選擇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
(2)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柜里,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找。
(3)會計檔案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以防蟲蛀、防鼠咬。
(4)會計檔案室保持通風透光,并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以利查閱,并防止潮濕;
(5)設置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泄密;
(6)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五)檔案保管期限
(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15年。
(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3)日記賬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25年。
(4)明細賬、總賬、輔助賬15年。
(5)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6)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7)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8)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9)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10)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永久。
(1)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的涵義:財務信息化檔案指存儲在計算機、磁盤、光盤、打印出來的書面等形式的會計數據;會計數據是指科目體系、各類編碼、各種應用、記帳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包括報表格式和計算公式)等數據;
(2)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的查閱、外借和拷貝必須經本財務負責批準,重要數據必須經總批準。重要數據是指對公司具有重大影響的數據。
(3)對財務信息化會計檔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塵工作,重要會計檔案應準備雙份,存放在兩個不同的地點。
(4)采用磁性介質保存會計檔案,要定期進行檢查,定期進行復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質損壞,而使會計檔案丟失。
(一)財務因工作需要查閱財務檔案,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二)公司所屬集團及下屬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財務檔案,須經本單位批準,經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三)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財務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計劃財務部負責人同意后,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財務檔案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財務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四)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涂改抽換、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準后方能攜帶外出或復制原件),并限期歸還。
(五)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原因,財務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毀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鑒定、編造會計檔案銷毀清冊,經公司領導審查,報請上級單位批準后方可予以銷毀。
(2)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其中未了結的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結清債權債務時為止;單位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3)銷毀檔案前,應按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的逐一清查核對;由財務部和部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毀后經辦人在“銷毀清冊”上簽章,注明“已銷毀”字樣和銷毀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一式兩份,一份報本單位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1)本制度有財務部負責制定,解釋和修訂;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4
一、業務發生時,必須由承接業務的負責人開具《業務流程單》,并收取50%定金(固定簽單客戶除外,簽單客戶須與公司簽定長期《定點簽單協議》),特殊情況需要協調的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字批準。定金和業務流程單及時交給財務部。
二、每天分類整理存放好當日《業務流程單》,定時接受工程部負責人和制作部責任人的業績查詢;
三、次日十點以前出納必須將當日所收現款入帳,支票類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入賬。
四、未簽定《簽單客戶申請表》的零散客戶謝絕簽單;
五、簽單合作單位當月底扎賬,經辦人和副總經理在對方的業務明細單據上簽字確認后提交總經理審核后,辦理付款前應核實是否有其它業務往來賬目需要抵扣,收回對方的業務單據。不付現款的由財務部門出具欠條,加蓋公司公章;
六、副總經理督促財務部每月月底(與客戶有特殊約定的除外)整理好簽單客戶的業務對賬單,分別提請各部門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核并簽字后再發給客戶方相關負責人,并整理好其大它相關的.結算資料后及時催收欠款;
六、每月22日前由執行部做好上月工資表,副總審核后上報總經理簽字確認后28日發放。
七、對報銷原始憑證的規定及審核:對原始憑證的技術性要求:報銷憑證必須填寫金額大寫,大寫與小寫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除經辦人在憑證上簽字外,必須交給實物保管人員或使用人員進行驗收并在憑證上簽字。報銷憑證上至少有三個人的簽字方可報銷。
八、財務部每月18日前整理好詳細準確的財務報表提請所有股東審核簽字存檔。
九、年終扎賬時,財務部在股東會要求的時間內做好年終財務報表提請股東會審核簽字;
十、當月無違反以上規定者獎b分20分,違規者每次扣b分20分。
公司財務規章制度15
一、期間費用類報銷
1、管理費用報銷
費用報銷時需填制費用報銷單,注明事由、經辦人,由部門負責人審核業務的真實性,合理性后簽字,并經財務負責人、主管副總、及董事長審批簽字。
審批手續齊備后交給出納方可付款、報銷。
費用報銷限定在費用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履行報銷手續。
2、銷售費用報銷
銷售費用核算的是本公司銷售部門人員工資及項目的后續維修服務。
后續維修費用是公司完工項目發生的后續支出,這種支出一般在項目的質保期內。
后續維修的審批手續為:項目經理、主管副總、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
3、財務費用報銷
本公司的財務費用核算的是財務利息、財務手續費,財務利息由財務部門直接進行賬務處理。
財務手續費按照實際發生取得的相關票據進行報銷。
審批手續為:經辦人、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
二、成本類報銷
1、材料費
材料部根據項目經理下發的材料計劃單來采購工程所需材料,首先項目經理下發計劃單時,必須將項目名稱書寫清楚、準確(包括零星維修項目,材料部采購材料取得發票填寫報銷單,根據計劃單填
寫項目名稱。
材料費審批手續為:經辦人(雙人雙簽)、驗證人、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主管副總、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
工隊長必須在材料清單上注明貨已收到。
計劃單上的項目名稱和發票上的名稱、報銷單上的名稱、合同上的名稱必須一致。
材料費用報銷的期間為拿到項目竣工驗收單后1個月,必須報銷完本項目所有材料費,預期財務將不支付,由材料部長和主管副總全權負責。
2、人工費
人工費的報銷由項目經理直接出具工費結算單,工人根據工費結算單編制工資表和考勤表,通過項目經理、主管副總、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到財務部辦理結款。
人工費的結算期限為拿到項目竣工驗收單后1個月,必須報銷完本項目所有人工費,預期財務將不支付,由項目經理和主管副總全權負責。
質保金部分在結算工費時候一起入賬處理,質保期到工人直接來領款。
三、借款規定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與監督工作,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保證公司各項資金正常支出,規范暫付款的管理工作,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借款需要填制借款單,由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部、主管副總、總經理及董事長的簽字審批,手續齊全后到出納處辦理借款手續, 在實際辦理借款時應堅持“一事一借,一借一清,前款不清,后款不
借”的基本原則。
四、材料登記類規定
材料登記員根據材料報銷清單上逐項審核材料計劃單、發票、報銷單的一致性,根據審核無誤的票據進行材料賬的登記,項目竣工后與會計核算一次,確保項目材料的準確性。
五、合同的簽訂
為了規范公司經濟業務,材料采購和人工費需要簽訂合同,需要仔細規定合同相關條款。
(預付款、結款方式、支付條件、質保金等條款)
六、手續辦理完財務暫時沒有款項支付,代理商提前提供發票 如果相關單位手續辦理完公司財務款項無法支付的時候,財務先收取票據進行賬務處理,等到資金充足的時候在進行支付,支付的時候需填寫領款單進行支付審批,審批手續為:經辦人、部門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副總、財務主管、總經理、董事長。
方可到出納處領款。
代理商提前提供發票的不需要審批手續,財務直接接收并做財務處理。
七、收到款項的手續
公司在收取工程款的時候需要總經理、董事長簽字,財務方可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