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管理制度[優秀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保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醫保管理制度1
1、參保人員持外配處方到定點藥店調劑,藥店營業員應嚴格按照國家處方調劑的有關規定給予認真調劑,定點零售藥店人員無不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參保人員按外配處方調劑的請求,若認定外配處方調配劑量有疑問時,要告知參保人員,由原開處方的醫生修改后再給給予調劑。
2、《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目錄》書中規定的藥品可以在定點零售藥店憑(職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手冊)和專用卡進行購藥,目錄規定以外的藥品只能憑現金直接購買,如果是處方藥還必須有執業醫師的處方才能購買。
3、參保人員看病就醫必須持社保局核發的.《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手冊》和專用卡等有效證卡到定點藥店就診購藥,其醫療費用結算采用以記賬為主,輔之以現金交費的結算方法,社保局核發的《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手冊》和專用卡均限于本人使用。
4、參保人員調動,死亡等要及時到社保局辦理變更和注銷手續,參保人員應將職工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手冊和專用卡妥善保管,及時更改個人帳戶密碼,如不慎丟失者,應及時向社保局辦理掛失,丟失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參保人員自理。
醫保管理制度2
1、為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的管理,規范定點零售藥店的服務,保障參保人員用藥安全,根據國家、省、市政府及社會勞動保障部門頒布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各項配套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2、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并在主管部門的下,認真遵守各項規定,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醫保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3、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規范工作行為,熟練掌握操作規程,認真履行。
4、堅持數據備份工作,保證網絡安全通暢。
5、準確做好醫保數據對帳工作,月終按照上傳總額結回費用。
7、認真做好目錄維護工作,及時上傳增、減項目,確保目錄維護工作準確無誤。
8、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銷售管理規定:
(1)在為參保人員提供配藥服務時,應核驗其醫療保險證歷本和社會保障卡,做到證、卡、人一致。
(2)嚴格執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管理規定。在提供外配處方藥購買服務時,接收的.應是由定點醫療機構執業醫師或助理執業醫師開具并的外配處方,處方經在崗藥師審核并在處方上簽字后,依據處方正確調配、銷售;外配處方不準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外配處方不準調配、銷售;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的外配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銷售,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銷售;外配處方應保存2年以上備查。
(3)非處方藥可以由參保人員直接在定點零售藥店根據病情進行選購調配。 ①非處方藥調配應當遵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配藥量,;對有
限制使用范圍的非處方藥,應按基本醫療保險限制使用范圍的有關規定調配、銷售;②參保人員選購非處方藥時,藥師應提供用藥指導或提出尋求醫師治療的建議。在調配非處方藥前,應在參保人員就醫證歷本上作詳細配藥記錄,記錄有購藥日期、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及金額,并加蓋包括藥店名稱、藥師姓名的專用章,同時還應提醒參保人員使用非處方藥的注意事項,仔細藥品使用說明書后按說明書使用。
(4)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外配處方一般不能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超過3日用量;患有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精神分裂癥;慢性腎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療;列入診療項目的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和高血壓病伴有心、腦、腎、眼并發癥之一者;糖尿病伴感染、心、腎、眼及神經系統并發癥之一者;腦血管意外恢復期(出院后一年內);冠心病;肺結核;慢性肝炎等需長期服藥的慢性病、老年病,處方量可放寬至一個月。但醫師必須注明理由。抗菌藥物處方用量應遵守衛生部和我省有關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管理規定。
醫保管理制度3
受校醫院委托,為便于廣大研究生就醫報銷,現將我校學生醫療保障制度公布如下:
一、學生基本醫療保障適用對象、范圍:
1、上海師范大學在冊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本科、專科、高職學生(包括港、澳、臺)、在冊接受全日制研究生學歷教育的非在職研究生,自辦理入學手續,并取得學校頒發的有效證件之日起開始享受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待遇。
2、留學生、繼續教育學院、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不適用本辦法。
二、校醫院就診規定:
1、學生就診須憑本人學生證、醫療卡二證掛號,一科一號,門診掛號1元,掛號費自理。不能出示二證者,醫療費用自理。
2、學生的醫療卡僅供本人使用,在校醫院就診必須出示醫療卡。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卡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將追回醫療費用,并按校紀校規記錄在個人誠信檔案上。
3、學生就診應尊重醫務人員的意見,不得自行點藥、自行提出轉診或要求進行醫生認為沒有必要的醫學檢查。
4、如果遺失醫療卡,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經所在學院出具證明后,方可辦理補辦手續。補辦時須交本人1寸照片一張,補辦醫療卡收取工本費1元,補辦病史卡收取工本費2元。補辦醫療卡時限為十個工作日,徐匯校區每周四全天在校醫院3樓防保科(303室),奉賢校區每周二、四下午在醫院收費室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5、接診醫生根據病人的具體病情出具相關疾病證明,學生未經醫院診治而自行休息者,校醫院一律不補開病假單。校外醫院的疾病病假單(急診除外)應由校醫院審核方能生效。
6、校醫院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學生如在門診時間以外就診,持本人學生證、醫療卡二證到校醫院掛號就診,并按規定支付值班掛號費2元。
7、為照顧大多數患者就診,在一般情況下不出診(特殊情況除外)。
8、普通門診、值班用藥應由醫生按病情開處方,按照醫保規定,一般不超過三日,慢性病可一至二周。就診者不得自行指定藥物,強求醫生開藥。
9、實習、課題研究、社會調查、因病等休學期間,在本市范圍的學生,應回校醫院就診或轉診。在外省市的學生,由學院向校醫保管理辦公室申報、備案后、可在外省市所在地就近的一所醫保定點機構就醫。
10、寒暑假期間外地學生患急病,可在當地就近醫保定點醫院就診(一個地區僅限一個醫院)。回校后經審核確系醫學范圍急診并符合相關規定,可報銷80%。
11、除急診外,在寒暑假及休息日患病,居住本市的學生仍應回學校就診,奉賢校區學生家住本市的可持本人醫療證在徐匯校區醫院就診。
12、學生畢業、退學或其他原因離校,由校醫院收回醫療卡和校醫院門診病史卡,并由學校及時到所在區縣經辦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三、轉診:
1、學生在本市范圍內的普通門診均應先到校醫院就診,實行本校醫院首診制度。醫生根據病情需要決定是否轉診,由接診醫生開具轉診單,轉診一次只能報銷一次費用,經轉診到定點醫院所發生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申請報銷80%,個人負擔20%。
2、學生未經轉診,在校外醫院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
3、本校定點轉診醫院為:徐匯校區轉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奉賢校區轉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奉賢區中心醫院。
4、診斷明確的慢性病原則上在校內就診。
5、費用昂貴的大型檢查、治療費用等(如CT、MRI及其它特殊檢查單項200元以上)、須經校學生醫療保障工作辦公室審核后才能進行。未經同意自行檢查者,費用自理。如屬急診,須經審核后按自負20%的比例報銷。
四、住院:
1、經轉診定點醫院、需要住院學生,憑定點醫院出具的已蓋章住院通知單,并出示學生證、身份證、學生醫療證到校醫院開具住院結算憑證,本憑證僅供一次住院使用,僅限本人使用,有效期為7天。
2、學生在外省市急診住院、門診大病(包括學校規定的實習、課題研究、社會調查期間)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由本人現金墊付。
1)在出院或治療后6個月以內,憑出院小結、病史資料、醫療費原始收據、費用明細賬單等到校醫院集中登記。
2)集中登記后由校醫院到所在區縣經辦機構申請報銷,待醫保中心審核通過后,將醫療費用撥款到學校,再由學校交付個人。
3、學生住院包括住院和急診觀察室留觀。每次住院發生的符合本市大學生醫療保障有關規定的醫療費用設立起付標準:三級醫院300元;二級醫院100元;一級醫院50元。起付標準及以下部分醫療費用由個人負擔,起付標準以上部分醫療費用由統籌資金支付。
五、門診大病
1、門診大病包括重癥尿毒癥透析(含腎移植后的門診抗排異)、惡性腫瘤化學治療(含內分泌特異抗腫瘤治療)、放射治療、同位素抗腫瘤治療、介入抗腫瘤治療、中醫藥抗腫瘤治療以及必要的.相關檢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癥、中度和重度抑郁癥、躁狂癥、強迫癥、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以及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的門診治療費用,全部由統籌資金支付。
2、憑定點醫院出具已蓋章的門診大病醫療登記申請表,并出示學生證、身份證、學生醫療卡在校醫院開具門診大病結算憑證。本憑證僅限個人專用,不得涂改、出借。門診大病憑證自開具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超過六個月后需要繼續醫療或在6個月內需要變更醫療機構的,應當重新開具門診大病憑證。
3、學生每次就診掛號和付費記賬時應向定點醫院出示門診大病結算憑證和本人學生證、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
六、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范圍和方法:
1、普通門診必須有校醫院開具的轉診單方可報銷。
2、學生憑定點醫院轉診單、學生醫療卡、病史資料、各種檢查報告單、正規發票到校醫院審核后符合規定的報銷80%,個人負擔20%。
3、學生在不屬本校定點的醫院,但屬于醫療保險定點的醫療機構的急診費用(經審核確屬醫學范圍的急性病,而不是僅憑急診掛號),憑學生證、醫療卡、病史資料、各種檢查報告單、正規發票到校醫院審核后符合規定的報銷80%,個人負擔20%。
4、審核時間、地點:
徐匯校區:每周三8:00~13:30校醫院二樓行政辦公室。
奉賢校區:每周四8:30~13:30行政樓二樓財務處。
5、報銷取款時間、地點:
周一至周五(周三下午除外)徐匯、奉賢校財務處
6、學生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范圍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7、普通門急診醫療費用由本人墊付后、應在就醫醫療機構開具正規收據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
七、不屬大學生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費用:
1、基本醫療保障規定范圍之外的費用,如救護車費、中藥代煎費、體檢費、二類疫苗費、不影響身體機能的矯形手術、心理咨詢、美容、鑲牙、潔齒、植牙、治療禿發、植發、驗光配鏡、支架、斗毆、酗酒、自殘、自殺、減肥、醫療事故、交通事故、醫學鑒定、違法亂紀造成的損傷、寵物咬傷等不納入報銷范圍。
2、所有學生在境外(包括港、澳、臺)發生的醫療費用均不報銷。
3、學生所有醫療費用(住院、門診大病、門急診)報銷參照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執行。
八、醫療保障管理:
1、學校應切實做好大學生普通門急診基本醫療保障的醫療費用報銷工作,大學生普通門急診基本醫療補助資金必須做到嚴格管理、規范審核、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并接受財政、審紀部門的監督審核。
2、為加強醫保資金管理,預防違規違法,享受基本醫療保障的大學生應講誠信,嚴格執行醫療保險各項規章制度,維護自身基本權益。如有冒名使用、謊報醫藥費等違規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根據醫保管理制度及本校規章制度,對當事人給予相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本管理實施細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以前發布的有關大學生公費醫療規定與本管理實施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4、本細則解釋權在校學生醫療保障工作小組、校醫院。
醫保管理制度4
1、臨床科室收治參保病人必須核對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頂替。
2、核對被保險人的資料后將病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附在病歷中。
3、被保險人出院后其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應附在病歷中歸檔。
4、長時間住院參保病人階段結算重新入院,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可重新復印附在運行病歷中。
醫保管理制度5
醫療機構需要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藥品和設備管理制度,以保證藥品和設備的質量和使用效益。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采購管理:醫療機構應建立嚴格的藥品和設備采購程序,明確采購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要求。根據醫保政策的要求,醫療機構應優先采購具備資質和符合質量標準的藥品和設備,以提供安全有效的醫療服務。同時,醫療機構還需要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并定期進行采購評估,對供應商的服務和產品進行績效考核。
2.存儲管理:醫療機構應對藥品和設備實行分類存放和統一管理。根據醫保政策的要求,醫療機構應制定藥品和設備的存儲規范,包括溫度、濕度、光線等方面的.要求。同時,醫療機構還需建立庫存管理制度,定期對藥品和設備進行盤點和清理,以確保其有效性和利用率。
3.使用管理:醫療機構應建立藥品和設備的使用管理制度,遵循醫療操作規程和政策要求。醫療機構需要制定藥品和設備的使用準則,并對醫護人員進行相關培訓。醫療機構還應建立使用記錄和信息管理,對藥品和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以提高使用效益和防止浪費。
4.報廢管理:醫療機構應建立藥品和設備的報廢管理制度,確保過期和損壞的藥品和設備及時處理。醫療機構應制定報廢程序和標準,對藥品和設備進行分類和記錄,并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以避免過期或損壞的藥品和設備對醫保經費的浪費。
醫保管理制度6
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對計算機系統的項目立項、設計、開發、測試、運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嚴格管理,嚴格劃分軟件設計、業務操作和技術維護等方面的責任。
(一)系統的業務需求由主管業務部門提出,應符合醫療保險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明確防范風險控制的`要求,并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主要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審核確認。
(二)系統的設計開發由網管部門負責,嚴格按照勞動保障部有關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建設的標準規范業務系統和數據庫建設,編寫完整的技術資料;在實現醫療保險業務電子化時,應設置保密系統和相應控制機制,并保證計算機系統的可稽核性。
(三)系統(含升級系統和其他商品軟件)投入運行前,必須在系統開發商測試基礎上,再經過網管、業務部門的試驗運行,提供必備的測試資料,正式投入運行應經過業務、網管部門的聯合驗收,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法人代表批準。
(四)系統投入運行后,應按照操作管理制度進行經常和定期相結合的檢查,完善業務數據保管等安全措施,進行排除故障、災難恢復的演習,確保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運行。
(五)購買計算機系統設備,合同中應明確廠商承擔的責任,租用公共網絡時,應確定經營機構承擔的責任。
(六)嚴禁系統設計、軟件開發等技術人員介入實際的業務操作。對系統的數據資料必須建立備份,異地存放。系統應具備嚴密的數據存取控制措施,數據錄入應依照合法、完整的業務憑證照實輸入。
根據業務流程和業務系統功能劃分各個部門和崗位的職能,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后,賦予業務操作人員和系統維護人員等各類人員的職責和使用權限。
原則上不得對數據庫進行操作,因業務處理需要必須對數據庫操作時,須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并由稽核部門監督執行。
系統網管人員要做好防火、防塵、防水、防磁、防雷擊等工作,落實定期維護、故障處理、安全值班和出入登記等制度,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加強網絡和計算機病毒防護,確保網絡安全。
醫保管理制度7
關鍵詞:醫院;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醫療服務行業也飛速發展。我國相繼頒布實施了相關的政策和條例,規范醫院的財務管控工作。近年來,醫院傳統的財務管理模式弊端逐漸顯露出來,內部控制制度缺乏,成為阻礙醫院發展的一大關鍵因素。這就迫切的需要加大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的建設力度,為實現醫院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并為其他醫院的發展提供參考意見。
一、醫院財務管理中的內部控制制度的概述
醫院財務管理工作最終目標的實現的一個重要依據是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該項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和規范醫院的財務管理行為,對會計信息進行研究,圍繞醫院的戰略性發展規劃和財務管理目的,制定出有效的財務管理決策,以免財務管理工作出現方向性的錯誤。由此可見,建立健全的財務內控制度意義重大,可對各項管理行為進行約束,避免違規行為的出現,確保財務管理工作的整體質量,促進醫院的發展和進步。
從本質上來看,財務內控制度歸屬于醫院規劃發展的一個重要部分,在制度建設的過程中一定要對我國現行的財政管理制度進行充分的研究,結合醫院的實際發展現狀,從價值管理的層面出發,設計出最優化的財務內控制度體系。財務內控制度中要包括內部監督制度、控制活動制度、內部環境、信息溝通制度及風險評估制度五大內容。通過針對性的措施來加強對醫院會計信息的監管,保證內控制度與行業法規的一致性,為醫院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可靠的依據,保證醫院經營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二、建設醫院財務管理中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對策研究
(一)強化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控制
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對象不僅僅是資金的流動,還需要意識到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要性。由于醫院自身特有的性質和經營模式,在為廣大公眾提供優質醫療服務的同時,應在內部進一步強化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所以建設醫院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要管理固定資產,要依據國家現行的多項法規政策,從固定資產的申請采購、招標活動及驗收、等方面入手,實施全程的控制管理,并對這部分資產的利用價值進行實時性的測算,在醫院資產管理表中規范固定資產的損益狀況,提高醫院各項資源的利用效率,以此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二)制定健全的內部激勵機制
醫院財務管理人員作為實施內部控制工作的主體,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在建設醫院財務內控制度時,還要重視對內部激勵機制的構建。借助多樣化的獎勵政策和措施,來調動廣大員工的主觀能動性,保證員工能夠主動、積極的參與到內控制度的建設中,并嚴格、認真的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醫院還需要打造一個良好的財務內控制度建設氛圍,為員工提供有效的內控制度建設平臺,合理的運用獎勵機制,使員工的個人價值能夠在財務內控制度建設工作中體現出來,并獲得相應的利益,保障醫院財務內控制度建設的完善程度。
(三)對醫院財務管理的內部審計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
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而艱巨的'任務,涵蓋多方面的內容,要想將財務內部控制工作滲透到醫院的整個經營管理過程中,實現醫院財務管理部門和其他部門的有效整合,就需要完善醫院內部審計制度。應結合當前財務管理形勢的變化狀況,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在實施管理工作過程中不斷發現問題,消除影響財務內部控制工作效率的因素,降低醫院的財務管理風險。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醫院在完善財務內部審計制度的過程中,要合理分配不同部門的職責和權益,落實監督和管控工作。然而由于一些醫院在財務審計方面缺乏較為專業的管理人員,可以將這項工作交由經驗豐富的會計事務所來完成,專門設立醫院內部的財務審計機構,保證其具有獨立而有效的執行力性,發揮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真實效用。
(四)將財務內控管理制度的建設擺在重要的位置
管理人員的規劃和協調是醫院財務內控制度建設工作能夠循序漸進開展的重要保障是,因此醫院高層管理人員要重視內控制度的重要性,發揮帶頭作用,將建設財務內控制度的理念植根于每位員工心中,提高內控制度建設工作的效率。醫院領導層首先要根據醫院的情況,把握好行業財務內控管理政策,有目的性、針對性的對內控制度進行補充和完善,確保會計信息可以真實的反應財務管理狀況,避免財產損失現象的發生[5]。除此之外,醫院管理工作者要掌握內控制度建設的要點所在,制定優化的補償控制方案,及時發現內控管理工作中隱藏的問題,并增添管控制度條款,確保醫院財務內控管理工作在掌控范圍中,消除風險隱患,增強醫院的風險抵抗、預防能力,加快醫院的現代化發展步伐。
三、結語
醫院的醫療服務質量同廣大群眾的健康狀況有著緊密的聯系,為了保障醫院經營和管理的穩定性,實現醫院的可持續發展,就必須要從根本上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結合市場的發展狀況,對醫院財務內控制度進行改革完善,依靠健全的內控制度來使醫院各項財務工作向著規范化、系統化和標準化的方向發展。在實際建設財務內控制度的過程中,醫院應基于全面的角度,對各方面的要素、內容進行統一性的把控,確保內控制度建設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更好的指導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醫保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了做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切實減輕城市低保人員的醫療費負擔,根據《甘肅省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和《武威市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政府補貼與個人繳費相結合、以大病(住院)統籌為主的社會合作醫療制度。實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應遵循“自愿參加、多方籌資,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重點、逐步提高,公開公正、強化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統籌的范圍和對象
第三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縣級統籌。
第四條在本縣境內,凡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居民,均納入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范圍。
第五條符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范圍的城市低保家庭成員原則上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三章基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六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由省、市、縣級財政補助資金、參保人員個人繳費、社會捐助資金及醫療保險基金利息等組成。
第七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按人均80元籌集。其中: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50元;市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元;縣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元;參保人員每人每年繳納10元。對在政府部門認定的城市一、二類低保人員的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民政部門提供花名冊,縣級財政部門代扣代繳。
第八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分為個人(門診)賬戶、大病(住院)統籌基金和風險基金三部分。個人(門診)賬戶基金從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主要用于參保人員門診醫療支出,個人(門診)賬戶內的基金家庭成員可以互濟使用;大病(住院)統籌基金為醫療保險基金扣除劃入個人(門診)賬戶和風險基金后的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參保人員因大病(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報銷;風險基金按總基金的5%計提,主要用于彌補參保人員大病(住院)統籌基金超支部分,統籌基金不足時,由縣財政統籌解決。
第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根據城市低保人員參保繳費情況,提出下一年度各級財政專項補助資金計劃,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第十條縣政府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合理調整縣級財政補助標準。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第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設立財政專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不得擠占挪用或調劑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財政專戶的設立由縣財政局和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
第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風險基金和個人門診賬戶分別核算,互不擠占;個人門診賬戶實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補。
第十三條縣財政局根據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提供的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支出計劃,按月將資金從財政專戶撥入支出戶,不得延誤。
第十四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實行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
第十五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共同負責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檢查。設立由人大代表、醫療機構代表、參保人員代表和有關部門組織成的醫療保險基金監督組織,加強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在每年年底前,向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民政局、衛生局等部門報送基金收支管理情況,并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審計部門以適當方式公布審計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和評議。
第十七條對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報銷及定點醫療機構服務中違規違法行為,參保人員有權進行舉報。有關部門在接受舉報后應及時開展調查,并按法律法規和機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弄虛作假、冒名住院造成醫療保險基金流失的,除追回醫療保險基金外,并對其家庭暫停六個月的醫療保險待遇。
第五章參保繳費
第十九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行年度動態管理,城市低保人員以家庭為單位按年度繳費,按期繳清醫療保險費,可享受第二年度醫療保險相關待遇。
第二十條申請參加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人員在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持戶口簿、身份證、《城市居民低保證》到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由社區負責填制《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年度參保繳費核定表》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人員信息登記表》,經縣民政局審核后,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參保手續。參保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后,縣社會勞動保險局為其開具財政統一印制的繳費專用憑證。
第二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后,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以家庭為單位核發《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就醫證》。城市低保人員參保免繳有關卡證工本費。
第二十二條當年新增的城市低保人員,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次月到所在社區辦理參保登記,經財政部門核準醫療補助后,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已參保的城市低保人員被取消待遇的,由鄉鎮、社區及時報送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備查。
第六章待遇享受
第二十三條城市低保參保人員個人門診醫療費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按每人每年15元的標準,以家庭為單位按年度一次性劃入在銀行開設的個人賬戶,符合報銷范圍的門診費,參保人員持門診費發票到開戶銀行報銷。
第二十四條參保患者住院或緊急搶救以及一些特殊疾病的醫治,在規定的病種目錄、藥品目錄、醫療設施服務項目和診療項目范圍之內,起付標準線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由大病(住院)統籌基金支付。
第二十五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起付標準為: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200元,二級醫院350元,三級醫院500元,省級及省外醫院800元。
第二十六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醫療費實行分級分段按比例報銷。
(一)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含鄉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1000元以內的.報銷35%;1001元至20xx元的報銷40%;20xx元以上的報銷45%,最高報銷限額為20xx元。
(二)參保人員在二級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1000元以內的報銷40%;1001元至20xx元的報銷45%;20xx元以上的報銷50%,最高報銷限額為3000元。
(三)參保人員在三級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20xx元以內的報銷35%;20xx元以上至4000元以下的報銷40%;4001元以上的報銷45%,最高報銷限額為5000元。
(四)參保人員在省級及省外醫院住院治療,超出起付線20xx元以內的報銷30%;20xx元至4000元的報銷35%;4001元以上的報銷40%,最高報銷限額為8000元。
第二十七條年度內多次住院的,最高報銷限額為12000元。
第二十八條參保人員在計劃內正常分娩的,每例定額報銷醫藥費80元,難產的每例定額報銷醫藥費180元。
第二十九條對被取消城市低保待遇的參保人員從下年起終止醫療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住院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參照武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病種目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兒科住院病種目錄、藥品目錄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當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在本行政區域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起付標準按三級醫院執行,報銷比例在三級醫院的基礎上降低5個百分點。
第三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大病(住院)統籌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費用:
(一)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美容、酗酒、自殺、自殘、打架斗毆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二)自購藥品、伙食費、取暖費、陪員費、洗滌費、救護車費以及與治療無關的其它費用;
(三)器官移植、安裝假肢等發生的費用;
(四)工傷(含職業病)醫療費;
(五)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未辦理轉診手續所發生的住院費用。
(六)未經審批的CT、核磁、彩超檢查費;
(七)輸血、白蛋白及營養滋補藥品費用;
(八)因各種原因在港、澳、臺及國外發生的醫療費用;
(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其它不予支付的費用。
第七章就診和轉診
第三十三條參保人員患病后,應到定點醫療機構醫治,確需住院治療的,攜帶本人身份證、《城市居民低保證》、《城市低保人員就醫證》,經主治醫生初審后,填寫《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住院審批表》,由所在鄉鎮或社區審核加注意見后,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住院審批手續,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療的,在本行政區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診的,3日內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備案,待病情穩定后轉入定點醫療機構就診。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確因病情需轉診住院治療,按照就近就醫原則,實行逐級轉診制度。由就診醫院主治醫生填寫《天祝縣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轉院審批表》,經醫院會診,業務主管院長簽字,由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審批后,方可轉院治療。
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就醫購藥時,應出示本人《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就醫證》,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必須按照《協議》規定做好登記統計工作。
第八章費用結算
第三十七條參保人員住院應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交一定數額的押金,病愈出院時自付的費用由個人結算,報銷部分由定點醫院與縣社會勞動保險局結算。
第三十八條參保人員外出因病情需要在外地住院治療、本行政區域內因特殊急癥或緊急搶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以及經批準轉往異地住院治療的,先由個人繳清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終結后,持病歷首頁、長期醫囑、臨時醫囑等資料復印件、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原件到縣社會勞動保險局報銷。
第三十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應按月及時給定點醫療機構審核撥付住院報銷費用,撥付時按10%扣留質量保證金,年終根據考核結果給予返還。
第四十條建立健全醫療結算辦法,逐步推行單病種結算和定額結算,有效控制費用。
第九章權利與義務
第四十一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受社區衛生醫療機構提供的健康咨詢和健康教育等公共衛生服務。
(二)享受本實施細則規定的醫療救助。
(三)享有對醫療保險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權。
第四十二條城市低保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時足額繳納個人應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二)妥善保管《城市低保人員就醫證》,不得轉借、涂改。
(三)遵守本細則及其他相關規定。
第十章管理機構和職責
第四十三條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主管部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組織實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省、市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根據縣政府授權,制定與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相關的各項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縣衛生局、財政局、物價局、藥品監督局等部門監督、檢查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執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收費及醫療服務質量等情況。
(三)對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四)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指導鄉鎮、社區做好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
(五)協調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工作中各部門的關系,調解和處理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運行中的各種糾紛。
第四十四條縣財政局按照省、市制定的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確保各級政府補助資金的及時到位和醫療保險基金的安全運行。
第四十五條縣民政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參保資格的確認,對醫療保險費報銷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
第四十六條縣衛生局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督促各級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質量,落實醫療機構對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的減免政策。
第四十七條縣審計局、監察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審計監督、監察工作。
第四十八條鄉鎮、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做好本轄區內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參保及住院審查等服務工作。
(二)根據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提供的資料定期公布本轄區內參保人員繳費及住院費用報銷情況。
(三)按時上報城市低保人員增減變化情況。
(四)督促社區衛生服務站(所)建立健全城市低保人員健康檔案。
第四十九條縣社會勞動保險局是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參保登記及醫療保險關系的變更和終止。
(二)編制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負責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支付、結算,按時上報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的各類財務、業務統計報表。
(三)負責建立參保人員個人門診醫療賬戶,與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簽訂服務協議,實行協議管理。
(四)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開展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宣傳等工作。
(五)定期公布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接受有關部門及參保人員的監督。
(六)為參加醫療保險的城市低保人員提供咨詢、查詢服務。
第十一章醫療服務管理
第五十條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規定管理。縣社會勞動保險局與有定點資格的醫療機構、藥店簽定服務協議,實行協議管理。
第五十一條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嚴格執行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制定和完善規章制度,規范醫療行為,因病施治、合理檢查、科學用藥、有效治療。加強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提供優質服務,保證藥品質量,合理收費。
第五十二條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設立城市低保人員醫療保險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明確職責,搞好醫療保險服務工作。
醫保管理制度9
(一)機構管理
1、建立門診部醫保管理小組,由分管主任負責,不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醫保工作。
2、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醫保的政策規定。
3、監督檢查本門診部醫保制度規定的執行情況。
4、及時查處違反醫保制度規定的人和事,并有相關記錄。
(二)醫務管理
1、中西藥品處方書寫要求有姓名、性別、年齡、日期、工作單位及家庭地址、劑型、劑量、用量、用法、醫師簽名。
2、控制藥品需嚴格掌握適應癥。
(三)藥房管理
1、按藥品采購供應制度采購藥品。
2、劃價正確。
3、醫師不得串換藥,或而無醫師簽名處方的藥品。
(四)財務管理
1、認真對參保人員的《醫保證》、IC卡,把好掛號、收費關,按市醫保中心醫療費管理的要求,準確無誤地輸入電腦。
2、配備專人負責與市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并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3、新增醫療項目及時以書面形式向市醫保中心上報。
4、嚴格執行醫保中心的`結報制度,控制各項相關指標,正確執行醫療收費標準。
5、對收費操作上發現問題,做到及時處理,并有相關處理記錄。
(五)信息管理
1、當醫保刷卡出現錯誤時,窗口工作人員及時通知信息相關人員,由信息工作人員利用讀卡程序來檢查卡的質量,如卡有問題,信息人員及時向市醫保中心匯報。
2、當醫保結算出現問題時,窗口工作人員及時通知信息人員,由信息工作人員來查帳,確保結算正確,如在查帳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向醫保中心查詢。
3、信息人員應做好醫保前置機的數據備份,同時準備好備用服務器,如果醫保前置機宕機,馬上手工把備用服務器聯上網絡,確保醫保系統的運行。
醫保管理制度10
為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改革的任務和原則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即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是: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建立醫、患雙方有效的制約監督機制,實現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克服浪費。
二、實施范圍
(一)城鎮所有用人單位,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具體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范圍,由各地(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鄉鎮企業及其職工是否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調查研究后確定。
(二)基本醫療保險以地(市)級為統籌單位,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個別地(市)確因所屬各縣(市)經濟發展水平和醫療消費水平差異較大,可以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總量平衡、適當調劑”的辦法,具體辦法由各地(市)確定。
省屬、中央屬駐榕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執行福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統一政策,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直接管理。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于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征收的要求,養老保險已由省社保局經辦的中央屬駐榕企業及其職工,其基本醫療保險也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經辦。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另行確定。
三、基金的籌集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合理分擔。
(一)單位繳費。用人單位按其職工工資總額的6%-7%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確需超過7%的,報經省政府批準,但最高不超過8%。
工資總額的構成以國家統計局規定的為準。
(二)職工個人的繳費。職工個人以其月工資額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按用人單位繳費率和職工個人繳費率之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退休后個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三)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不得低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四)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的資金來源按現行醫療費開支渠道列支。
(五)隨著經濟發展和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各地(市)人民政府可對本統籌地區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的繳費率作相應調整,但應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六)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監督檢查及處罰辦法等,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省人民政府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用人單位因宣告破產、撤銷、解散或者其它原因終止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清償其所欠繳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其利息。同時應按用人單位實際退休人數、統籌地(市)上年度職工年人均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為基數預留10年。
四、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的建立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構成。
(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依照國家技術監督局的社會保障號碼,為每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帳戶。
(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記入參保職工的個人帳戶。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分40周歲以下、41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人員三個年齡段,按不同的比例分別記入其個人帳戶;職工年齡越大,記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員個人帳戶的計入金額要給予適當照顧,具體辦法由各地(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參保職工個人帳戶只能用于支付本人的醫療費用,不得提取現金和挪作他用。職工變動工作單位,其個人帳戶隨之轉移。
五、基金的支付
(一)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要劃定各自的支付范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占。
參保職工的門診醫療費原則上由個人帳戶支付或個人自付。參保職工門診醫療費用,屬于規定范圍內特殊病種的醫療費用,達到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可由統籌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特殊病種具體項目由省衛生、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共同制定。
參保職工的住院醫療費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支付。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戶中支付或個人自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具體標準和辦法,由各地(市)人民政府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衛生、財政行政部門負責制訂《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用藥范圍》及相應的管理辦法。凡是符合以上管理辦法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可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計劃生育手術及經鑒定認定的計劃生育手術后遺癥等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全額支付。
(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或經批準緩交期滿仍未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暫停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保險待遇。
(四)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等意外風險時所發生的直接醫療費用,由同級人民政府撥付專款解決。
(五)企業職工的工傷和生育的醫療費用,分別按工傷和生育保險規定執行;機關、事業等單位職工的工傷、生育醫療費用由原渠道開支。
六、醫療服務的管理
(一)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認定和考核年檢制度。
1.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經批準開業的醫療機構和藥店,均可向所在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藥店的資格。
2.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衛生、財政、藥政、工商行政部門共同制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定辦法,各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本著中西醫并舉,基層、專科和綜合醫療機構兼顧,方便職工就醫和有利管理監督的原則,確定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并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3.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接受參保職工和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醫療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年度考核。
4.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競爭機制。參保職工可選擇若干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藥,也可持處方在若干定點藥店購藥。省藥品監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定點藥店購藥藥事事故處理具體辦法。
(二)各地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發〔1997〕3號)精神,積極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廣泛開展疾病預防工作,以較少的經費投入,使人民群眾得到良好的醫療服務,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1.建立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形成醫療服務和藥品流通的競爭機制,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水平。具體辦法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等行政部門制定。
2.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降低藥品收入占醫療總收入的比重,合理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具體辦法由省衛生、財政、物價、勞動保障等部門制定。
3.加強醫療機構和藥店的內部管理,規范醫藥服務行為,減員增效,降低醫藥成本。要加強業務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醫藥服務人員的素質和服務質量。
4.合理調整醫療機構布局,優化衛生資源配置,積極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眾的醫療衛生服務網絡。企業自辦的醫療機構要隨著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進行分離,并納入當地衛生事業發展的統一規劃。具體辦法按省政府閩政〔1997〕文193號執行。
七、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
(二)各級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各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和支付,并建立健全預決算制度、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事業經費不得從基金中提取,由同級財政預算解決。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銀行計息辦法:當年籌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息;上年結轉的基金本息,按3個月期整存整取銀行存款利率計息;存入社會保障財政專戶的沉淀資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并不低于該檔次利率水平。
(四)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及利息收入免征各種稅費,基本醫療保險利息收入并入基金。個人帳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和繼承。
(五)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要定期對醫療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各級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監督。
八、妥善解決有關人員的醫療待遇
(一)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支付確有困難的,由同級人民政府幫助解決。離休人員、老紅軍的醫療管理仍按現行辦法執行。
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醫療費用按原資金渠道解決,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單獨列帳管理。醫療費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上述人員在保證醫療待遇不變的同時,要加強管理克服浪費,具體辦法由省財政、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二)要嚴格退休審批制度。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對退休人員個人帳戶的計入金額和個人負擔醫療費的比例應給予適當照顧。
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職工和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繳費達不到規定年限的,可以補交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三)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享受醫療補助政策。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人事、衛生等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
(四)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用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均由再就業服務中心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
九、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
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允許建立用人單位補充醫療保險,也可以建立商業醫療保險,鼓勵用人單位建立互助醫療保險,提高職工的醫療水平。
用人單位補充醫療保險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職工福利費中開支,也可從工資結余和公益金中開支,企業福利費、工資結余和公益金不足列支部分,經同級財政行政部門核準后列入成本。
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統一辦理商業醫療保險辦法解決。
補充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十、組織領導和實施步驟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好宣傳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使廣大職工和社會各方面都積極支持和參與這項改革。各地要按照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和要求,要盡快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工作機構,充實加強力量,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
(一)各地(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國務院《決定》和本意見精神,制定本地(市)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二)各地(市)要在1999年6月底前完成實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并經當地黨委、政府審定后,報省政府審批。
醫保管理制度11
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為了保護醫療保險數據的安全性和機密性,確保醫療保險的正常運營及合法權益的維護而制定的。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醫院等醫療機構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其實施對于保障患者個人隱私和數據保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信息安全政策。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要制定合理的信息安全政策,明確醫院管理部門和員工的職責,規定信息使用與保護的范圍、權限、責任和義務等,制定統一的安全標準,以及定期進行信息安全審核和評估,確保醫保信息的安全。
二、醫院內部信息使用規定。醫院內部應根據保密和安全需要,對醫保信息的使用進行規范,明確對醫療保險信息的訪問權限、使用權及權限分級原則,設置訪問控制、日志審核和審計制度,定期評估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三、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規定。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規定包含電子信息安全框架、網絡及數據安全及可信性的維護、密鑰管理、安全傳輸等,對醫院內各個信息系統的安全進行盤點與管理,并采取安全增強措施,確保醫保信息不被非法竊取、篡改以及毀滅性破壞。
四、信息安全培訓及教育。為保障醫保信息安全,醫院應給予員工定期的信息安全教育和備案管理規定的操作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減少被攻擊或不當行為引起的信息安全事故。
五、風險管理。醫保信息管理制度還應該根據風險管理原則,制定全面的信息安全管理計劃及激勵措施,對醫保信息存在的風險進行監控與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更新和完善制度,確保醫保信息的安全。
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得到醫院領導的高度重視和全員的積極配合。信息安全是一個長期的工程,除了上述的安全管理制度外,防范更重要的是提高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工作素質,避免促進醫保信息泄密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我們應該從日常開展的工作中做好醫保信息的保護工作,謹防意外的信息泄露和傳播,確保醫保的正常運行和人民群眾的權益得到保障。只有嚴格遵守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才能夠有效維護醫保信息的安全。隨著信息技術及互聯網的不斷發展,醫保信息安全面臨著更為復雜和嚴峻的挑戰,例如醫療保險數據泄露、修改、濫用或篡改問題等,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保護,將使得醫療衛生機構喪失公信力和合法性,甚至對患者申請理賠產生極大的困難。因此加強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是醫院及有關部門的重要任務。
為了確保醫療保險數據的安全與穩定,我們應該注重下面幾個方面的建設:
一、實施系統與網絡安全防范措施
醫院應常規監控和審查信息系統,設置安全防護措施,對接入系統進行身份驗證,提高醫療保險數據的安全性,防范黑客攻擊及病毒侵入等安全隱患。醫院的網站和數據庫也應做好網絡安全防范和備份管理,以防止惡意攻擊和數據的丟失。
二、合理分配訪問和使用權限
醫院管理部門應保證醫院內各工作人員均按照職責和操作權限進行醫療保險數據的訪問和使用,合理分配訪問權限,并實時跟蹤監視保健數據查詢和修改情況。同時要采取訪問控制、日志審計、密碼強度及定期更換等防范措施,保障醫保信息數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加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法律教育
醫院應及時對職工進行信息安全意識和法律制度教育,改進職工工作素質,確保其能夠合理使用醫保信息數據,不濫用信息權,不違反信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此外,醫院應讓職工熟知工作操作流程,防止工作中因人為因素產生的錯誤或失誤引起醫保數據泄露。
四、加強醫療保險數據備份和恢復能力
醫療保險數據的備份是保證數據完整性和災備能力的基礎。應定期對醫療保險數據進行定期備份,增加災難恢復的機會。同時,需建立完善的數據恢復機制,以防數據意外丟失或被盜。
五、建立安全管理團隊
醫院應組織一個專門的安全管理團隊,負責制定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跟蹤、監測、評估和處理潛在的安全問題。團隊成員應包括網絡技術、信息安全、保密師等方面專業人員。此外,建立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委員會或安全專家咨詢委員會,可以實時處理醫保信息安全問題,保護醫保數據的安全性,提升醫院的'信息安全防范和災備管理能力。
綜上所述,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實是保障醫保信息安全的重要舉措,這一制度不僅要規范數據的訪問和使用,更需要依靠科學和有效的技術保證數據的安全。建設醫療保險信息化平臺,提升信息化水平,采用合理的信息技術與安全管理措施,有效加強醫保數據的安全保障,是解決醫保信息安全問題的重要手段。醫保信息安全需全員參與,加強意識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醫生及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確保醫保信息的公正、公開和透明。醫保信息安全是醫院及有關部門需要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當前,醫保信息安全面臨著更為復雜和嚴峻的挑戰,例如醫療保險數據泄露、修改、濫用或篡改問題等,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保護,將使得醫療衛生機構喪失公信力和合法性。為了確保醫療保險數據的安全和穩定,我們需要注重信息安全防范措施的建設,包括加強系統與網絡安全的防范措施、合理分配訪問和使用權限、加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法律教育、加強醫療保險數據備份和恢復能力、建立安全管理團隊等。這些措施的實施對于保障醫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我們也需要建設醫療保險信息化平臺,提升信息化水平,采用合理的信息技術和安全管理措施,確保醫保信息的公正、公開和透明。因此,醫院及有關部門要重視醫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做好相關的技術儲備和措施,共同保障醫保信息的安全和穩定,提升醫院的信息安全防范和災備管理能力。
醫保管理制度12
為確保我市醫療保險基金安全,進一步規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運行方式,提高醫療保險基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財社﹝20xx﹞144號)及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訂本制度。
一、基金管理總體原則
(一)實行“收支兩條線”原則。各項醫療保險基金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進行管理,單獨建賬、單獨計息、專款專用。
(二)實行“管辦分離”原則。各項醫療保險基金收支統一由市醫療保障局(以下簡稱局機關)統一管理,由市醫保基金管理中心具體經辦(以下簡稱醫保中心),所有收支行為均在局黨組的領導下開展進行。
(三)實行“集體研究”原則。基金大額資金撥(支)付(≧5萬元以上)必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由相關經辦人員簽字,經辦科室負責人復核,并經醫保中心領導審核后,再由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支付。對于緊急情況下撥付的資金或常規業務撥付的資金,也必須經以上審批程序辦理,但事后必須在黨組會議上通報。
(四)實行“專賬(戶)核算”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專門開設基金收支專戶,用于核算參保人員繳費收入、區縣醫保(財政)部門上劃參保人員資金收入等。醫保中心根據市財政局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及時將收入專戶資金劃轉至財政專戶,收入戶原則上在月末、年末無余額;支出專戶根據工作需要可單獨設立,也可合并設立,按險種單獨核算。每月根據基金支出計劃,于每月月初向市財政局提出撥款申請,經醫保中心領導審核后報送市財政部門審批撥款,財務部門根據資金劃入支出戶到賬情況后按程序進行支付或劃轉。
二、基金支付類型及審批程序
(一)按基金支付費用實際發生情況劃分為預撥方式、直接
支付方式和代理支付方式。
1.預撥方式是指因工作需要提前撥付資金,待實際發生后進行結算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與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待遇支付結算、異地就醫支付結算、與經辦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結算、市級兩定醫療機構支付結算等;審批程序是:業務科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資金用款計劃,財務部門進行審核,經醫保中心領導同意后上報局黨組研究。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經辦科室、財務部門、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等審核簽字同意后撥付資金。財務部門根據撥款文件通知、省局(中心)下達的上繳資金通知文件、異地結算匯總表、經辦保險公司提供的發票、市級兩定醫療機構提供的相關單據等進行支付。
2.直接支付方式是指直接對參保人員進行支付的結算方式。主要指與參保群眾待遇直接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中心業務科室提出用款資金計劃,中心財務部門進行審核,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經辦科室、財務部門、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等審核簽字同意后后撥付資金。
3.代理支付方式是指根據定點醫療機構在平臺提交的相關資料,代表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品配送企業進行付款的方式。主要指與藥品配送企業代付藥款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中心業務科室提出用款資金計劃,中心財務部門進行復核,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經辦科室、財務部門、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等審核簽字同意后撥付資金。
(二)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業務按支付對象不同分為與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待遇支付結算、異地支付結算、與藥品配送企業代支付藥款結算、與經辦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結算、與市級兩定醫療機構支付結算及與參保群眾待遇直接支付結算等。
1.與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待遇支付結算、與藥品配送企業代支付藥款結算、與經辦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中心業務科室提出用款資金計劃,中心財務部門進行審核,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由中心經辦科室、財務部門、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等審核簽字同意后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支付或劃款手續。經上述程序共同審核簽字后的相關單據作為賬務列支或沖減往來款的賬務處理依據;與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待遇支付結算,申報時間為每月5日前;與藥品配送企業代支付藥款結算,申報時間為每月15日前;與經辦醫療保險的保險公司支付結算,申報時間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情況辦理。
2.與市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市級兩定醫療機構產生費用后應及時提出撥款申請,實際發生支付時由經辦人員進行審核,業務科室負責人進行確認,財務部門進行復核后,由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支付。
3.異地支付結算審批程序是:根據省局(中心)下達的上解資金通知文件,經中心業務科室審核同意后提出用款申請,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報財政進行支付。支付依據須經辦業務科室、財務部門、醫保中心領導和局分管基金財務領導審核意見。
4.與參保群眾待遇直接結算方式審批程序是:由經辦科室按月或季提出用款計劃,報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經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審核簽字同意后,在計劃支付額度內進行支付。
三、代付藥品結算
全市各公立醫院藥款根據藥采平臺統一采購,統一代支付藥款。全市各公立醫院根據用藥需要,每月在藥采平臺統一申報采購,市醫保中心于次月對上月藥品平臺采購的金額匯總后按支出審批程序支付。經定點醫療機構、區縣醫療保障部門和市醫保中心三方簽字蓋章的單據作為財務部門支付藥款的依據。各配送企業和定點醫療機構承擔購銷合同真實性的直接責任,各區縣醫療保障部門承擔審核的初始責任,市醫保中心承擔復核和審批付款責任。代付藥品款統一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戶支出,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金不夠抵扣時,從其他醫保險種進行抵扣。
四、市級醫療費用結算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根據工作安排,部分市級醫療機構費用由市醫保中心統一支付,各區縣參保人員在市級醫療機構產生費用后,由市級醫療機構向市醫保中心進行申報,市醫保中心根據與市級醫療機構核對無誤后的相關單據作為付款的依據。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出
由市本級、各區縣自行支付市本級、各區縣定點醫療機構相關費用。由經辦科室按月或季提出用款計劃,局黨組研究同意后,經業務科室、財務科室、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在計劃支付額度內按程序進行預撥或支付。
五、待遇支付結算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市醫保中心根據每月用款計劃向各區縣醫療保障部門預撥參保人員待遇支出金額,待遇支出金額的撥付金額應扣除代付的藥款費用等。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實行市、區(縣)分級審核、基金預撥制度。業務科室辦理相關手續后,由經辦人和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經財務部門復核后報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預撥。預撥依據須經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財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同意。
(三)大病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支付
大病保險及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基金由當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籌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和其他資金組成,市級醫保部門統一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服務方式支付進行。由業務科室負責人審核確認后,財務部門進行復核,局黨組會議研究同意后,經業務科室、財務部門、醫保中心領導和局機關基金分管財務領導審核簽字同意后由財務部門辦理支付或劃款手續。經上述程序共同審核簽字后的相關單據作為賬務處理依據。
六、本辦法由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從行文之日起執行。
醫保管理制度13
職工、城鄉醫保病人住院預交金不足,易形成病人出院欠費,給醫院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為了保證正常醫療資金的需要,特制訂醫保病人預交金管理制度如下。
1、職工、城鄉醫保病人入院時,需交納住院費用中由個人支付部分的費用,即住院預交金。
2、職工、城鄉醫保病人在辦理住院手續時應交納住院預交金。預交金額不少于同病種全費病人“住院預交金”的50%。
3、平診入院病人,收費人員應從嚴掌握額度,按標準收取預交金。
4、對搶救病人和危重病人住院,可先收住院搶救的原則,但須由醫院領導或總值班簽字,隨后科室及收款應及時催促補交預交金。
5、已住院的'病人,由于住院時間和病情變化,形成預交金不足,住院收款要和有關科室取得聯系,通知病人及其家屬,及時補交預交金,以保證病人的治療和醫院資金周轉。
6、住院收款在收到病人預交金時,要給病人出據預交金收據,并告知注意保管,出院結算時交回。
7、病人出院結算時,必須交回預交金收據。因丟失或損壞時,必須開據單位證明或派出所、社區證明,方可結算,以免造成經濟糾紛。
醫保管理制度14
1.診療過程面臨的主要風險
口腔診療風險是在口腔診療服務過程中發生的風險,一旦風險出現,就會帶來很大的危害性,極易導致醫療事故、醫療差錯、醫療意外、醫療糾紛。風險的發生既與材料、設備器械、環境有關,又與從業人員的責任心、技術水平、工作態度、工作條件有關,同時還與患者的個體特質有關,按照風險的來源和成因可以把風險分為:由于高度的個人差異性而導致常規診療不確定而產生的自然風險;由于相似癥狀錯認而導致用藥錯誤產生的診斷風險;由于口腔醫院環境污染導致病人、醫生受到感染的人身風險;另外還有醫德醫術原因產生的責任風險,材料、器械和藥物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風險等等。
2.口腔診療過程中主要風險的成因
2.1部分口腔診療人員素質不高。口腔醫護人員擔負著救死扶傷,解除病人痛苦的重任,要求口腔醫護人員遵循醫德規范,謹慎工作,認真履職,而現實中,部分口腔醫生思想素質和道德作風不高,對患者誘導需求,提供不必要的過度口腔醫療服務和未經患者同意的口腔醫療活動,導致嚴重惡劣的醫患關系,從而產生責任風險和人員素質風險。還有部分口腔醫生醫療技術水平低下,因循守舊,診斷失誤,操作不規范,適應癥選擇不全,病歷書寫不詳細,從而導致診斷風險、責任風險甚至人身風險的發生。
2.2風險的超前防范意識不強。單純的口腔疾病危及生命的較少,潛在風險的預期比其他專科略低,部分患者和口腔醫生對其他因素引發口腔診療風險的認識不足,考慮不周全,成為引發風險的原因。比如:患者認為口腔疾病是小問題,往往不能及時就醫,而是等到疼痛難忍不可收拾的地步才去醫院就診,這就失去了治療的最佳時期,治療起來就更復雜,效果也不理想。此外,部分醫院開展超越自身技術水平,自己做不了、做不好,不能保證安全的口腔診療或美容項目也會增大發生責任風險的可能性。
2.3口腔診療過程操作不規范。口腔科的許多失誤都是由于操作不當導致的,比如:有的在治療過程中牙鉆、充填物誤入氣管,有的拔牙中出現大出血,或者導致頜骨骨折等,此外,操作不當還可導致感染的風險幾率增大,口腔醫療器械消毒操作不規范,將會導致血液、唾液疾病傳播;口腔醫務人員由于無菌觀念不強,圖個人方便,省略帶口罩、帽子、消毒等步驟,增加了與病人交叉感染的風險,目前已經有牙科醫生感染艾滋病的例子;口腔的消毒不規范,消毒劑選擇不合適,消毒劑濃度不合適,消毒時間不夠都有可能成為人身風險發生的誘因。
2.4管理診療風險的制度不完善。診療風險的預防需要完善的為其保駕護航,然而目前,我國部分口腔門診存在著制度不全、職責不清、醫源性感染控制力不強等現象。有些口腔門診雖然制定了從醫療人員、治療操作、設備配置到消毒滅菌、衛生學檢測一系列的程序制度,但是很多制度不能落到實處,缺乏針對性,有些制度就是照搬照抄法律條款,沒有針對口腔診療自身情況進行具體細化、內容不具體、可操作性不強,從而使制度這個重要的防治手段流于形式、形同虛設。
3.口腔診療過程中主要風險的防范措施
產生診療風險的原因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因素,口腔醫院要加強風險管理,有針對性地提出防范措施,規范診療程序,確保及時發現、處理和控制風險。
3.1提高口腔診療人員的素質。口腔診療人員擔負著救死扶傷、實行革命人道主義的責任,這就要求口腔醫生擁有較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因此口腔醫院要注重培養和選拔那些愛崗敬業、謹慎工作、認真履責、醫德醫風高尚的人員。同時,要抓好醫護人員的培訓和后繼教育工作,開展好業務培訓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時刻把醫療安全放在首位,只有全面提高口腔醫生的'政治素質和口腔醫療技術,才能有效提高口腔醫療質量,有效防范各類風險的發生。此外,醫院應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不斷強化自我質量控制意識,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醫患糾紛的發生。
3.2規范口腔診療各項程序。規范口腔的診療程序是一種主動、積極的風險對策,它盡可能地將診療項目每一種風險發生的概率降到最小,診療程序的規范貫穿于診療前、診療中和診療后,每一個環節都要慎重。診療前,口腔醫院要要求醫生要根據自己的臨床經驗、專業技能、患者的特質等事項,對預期的和潛在的風險作出評估,不但要告知醫治的主要內容,還要告知治療費用、可能的并發癥等,在此基礎上與患者作充分的交流溝通,并認真詳實填寫病歷,保存好原始記錄材料;診斷治療過程中,口腔醫院要明確對具體病癥的診療標準、操作規程,比如:拔除智齒前要拍牙片,凡接觸過病人傷口、血液、唾液的物理測量儀、口鏡、探針、鑷子等器械使用前要消毒達到無菌,口腔印模、咬合蠟、嵌體等從病人口中取出后,要先用流動水沖洗,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霧消毒等,要在診療過程中做到規范化、標準化管理,口腔醫院還應對醫院感染管理有關環節進行量化,建立一個適應醫療機構自我量化、在法律法規框架內的行業管理量化評分系統;診療后,口腔醫院要完善醫療廢棄物管理程序,對醫療廢棄物進行收集、分類、儲運、處理,防止醫用垃圾流失、泄露、擴散以減少感染風險的發生概率。
3.3建立診療風險預警機制。口腔醫院要不斷強化診療風險管理意識,建立診療風險監控預警機制,定期進行滿意度調查,認真分析原因,及時感知未來可能發生的醫患糾紛。門診病房要安排專人定期搜集各類信息,摸清患者不滿意的癥結所在,確定問題類別、性質和原因,及時反饋給醫患糾紛處理部門,醫患糾紛處理部門可以做好準備,防止糾紛升級擴大。同時,口腔醫院要建立針對各類風險的發生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用事先編制好的、目的明確的工作程序和具體措施,為現場人員提供明確的行動指南,使其在發生風險時,不至于無所適從,不至于臨時討論應對策略,而錯失處理風險的最佳時機。
3.4健全診療風險轉移機制。對一個口腔醫生來說,一旦發生醫療事故,動輒就要賠償幾萬、十幾萬、幾十萬,這對一個口腔醫生來說,可以說是傾家蕩產。針對個人來說,口腔醫院要以口腔醫生為對象進行某種形式把風險轉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證醫生工作的積極性,才能最大限度的防范風險,而風險轉嫁最主要、最常見的就是購買醫療責任保險。口腔醫生在診療過程中因意外或過失導致患者傷害,患者提出索賠,這時保險公司負責處理醫患糾紛,并進行理賠。此外,各大口腔醫院還可以聯合成立醫師行業互助保險合作社,每個自愿加入合作社的站點和個人自愿申請加入合作社成為團體社員和個人社員,按照合作社要求繳納費用,該費用形成醫療損害賠償基金,用于補償社員的醫療損害風險賠償。
3.5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健全的管理制度的建立與落實對預防和控制診療風險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口腔醫院要建立規章制度,不斷完善醫務人員培訓制度、治療操作制度、設備管理制度、診室保潔制度、醫療廢棄物管理制度等,使口腔診療從事前、事中到事后全程有章可循,使口腔診療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同時,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做到管理機制流暢、職責明確、規范運作,從而使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醫保管理制度15
醫療機構需要建立一整套醫療服務管理制度,以滿足醫保政策要求和患者的需求,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門診服務管理:醫療機構應建立門診服務管理制度,包括門診掛號、醫生出診、檢查和藥品發放等環節的規范和流程。醫療機構需要定期對門診服務進行評估和優化,提高醫生診療效率和患者滿意度。
2.住院服務管理:醫療機構應建立住院服務管理制度,包括住院登記、病案管理、手術安排、護理服務等方面的規范和流程。醫療機構應按照醫保政策的要求,提供符合規定范圍和標準的住院服務,確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療效果。
3.手術服務管理:醫療機構應建立手術服務管理制度,確保手術程序的規范和安全。醫療機構需要制定手術安全檢查表和手術風險評估,對手術前、中、后的各個環節進行管理和監控。同時,醫療機構還需建立手術后隨訪和復查制度,確保手術效果和患者康復。
4.醫療質量管理:醫療機構應建立醫療質量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措施提升醫療服務的`質量和安全性。醫療機構需要建立質量評估和監測體系,對醫療過程和結果進行評估和分析,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改進措施。醫療機構還需建立醫患溝通機制,加強與患者的溝通和協作,提升醫療服務的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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