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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標識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標識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標識管理制度1
一、導管按風險程度分類:
1、高危導管:(口/鼻)氣管插管、氣管切開套管、T管、腦室外引流管、胸腔引流管、動脈留置針、吻合口以下的胃管(食道、胃、胰十二指腸切除術后)、鼻膽管、胰管、腰大池引流管、透析管、漂浮導管、心包引流管、鼻腸管、前列腺及尿道術后的導尿管。
2、中危導管:三腔二囊管、各類造瘺管、腹腔引流管、深靜脈置管、PICC。
3、低危導管:導尿管、普通氧氣管、普通胃管、外周靜脈導管。
二、導管評估、記錄要求
1、評估內容:留置時間、部位、深度、固定、是否通暢、局部情況、護理措施(包括宣教)等。
2、評估:高危導管——至少每4小時評估一次,有情況隨時評估。
中危導管——至少每班評估一次,有情況隨時評估
低危導管——至少每天評估一次,有情況隨時評估
3、記錄:評估內容應及時記錄于護理記錄單上,發生導管滑脫、拔除各類導管必須及時記錄。
4、上報要求:高危、中危導管發生滑脫者,24小時內上報護理部。
三、導管標識
高危導管用紅色標識、中危導管用黃色標識、低危導管用綠色標識,一律使用圓珠筆標明導管名稱。
管道標識管理制度
1、目的:讓護士快速識別各種管道,為病人提供高效、安全的'護理措施,降低護士的風險,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2、標識放置及填寫:由置入護士選擇相應的管道標識后在標識上填寫管道名、稱置入長度、日期并簽名,手術中置入的管道則由巡回護士征得手術醫師確認管道名稱后選擇相應的管道標識后在標識上填寫管道名稱、置入長度、日期并簽名,標識統一安放在離管道的末端3~4cm處(如留置導管外露過短,酌情考慮固定位置),將標識揭下后,對齊包裹導管將兩層貼緊固定好標識。
3、管道護理知識宣教:置管道標識前,向患者及陪護人員說明管道標識的意義、目的及注意事項,讓其理解并配合。管道標識到位后,讓患者及家屬注意保護標識,盡量避免污染,并防止破損。對輪換的陪護人員也要進行管道標識的認知宣教,并告知其相關的注意事項。
4、管道管理:護士在進行管道護理時,首先應核對管道名稱,管道是否移位,并認真觀察標識是否完好在位、字跡是否清晰、標識是否正確,檢查管道的固定、連接、通暢情況。護士長每天和護士共同床頭交接班時,檢查患者管道情況,查看標識是否正確、管道有無脫落、護理措施是否正確等。特別強調,在同一患者同時置入2條以上相似的管道時,如果為相鄰,在進行各項操作時更引起高度重視,防止連接錯誤,所以,標識更顯得重要。
標識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的職業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公司員工權利,加強監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圍
公司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各工段部門負責對本工段的危險源進行評估標示匯總。
3.2、設備部負責對一些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進行安裝。
4、內容
1.2、本制度所稱的職業病危害告知是將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和防護措施如實告訴公司員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勞動合同、公告欄和培訓,職業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場所設置可以使員工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線條、相關文字、信號、報警裝置及通訊報警裝置等。其中圖形、線條和相關文字統稱為警示標識。
1.3、將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公司員工,并按gbz158-20xx設置警示標識。
1.4、依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選用并設置相應的防護標識。
1.5、在工作場所中公司員工應嚴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進行防護。
1.6、安環部、生產技術部及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有權對各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2、告知
2.1、存在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噪音等職業病危害的車間部門必須將工作過程中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種類、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等情況通過崗前培訓、崗位培訓和公告等方式如實告知公司員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2.2、公司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時,應當依照前條規定,向員工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2.3、定期對員工進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和警示規定方面的培訓,主管部門應了解其設置和使用方法。
2.4、各車間部門要對公司員工進行崗前培訓,使他們了解和掌握被告知的內容、識別警示標識的含意和應對措施。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標識內容列入在崗職業衛生培訓范圍。
2.5、設置公告欄:
2.5.1、在公司門口、作業場所醒目位置設置;
2.5.2、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電話號碼要發放到相關崗位;
2.5.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標準及檢測結果公布于崗位;
2.5.4、公告內容應準確、完整、字跡清晰、及時更新。
3、警示
3.1、存在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必須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警示線、警示信號、自動報警和通訊報警裝置。
3.2、警示標識分為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和警示線。
3.2.1、術語
3.2.1.1、禁止標識:禁止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文字符號;
3.2.1.2、警告標識:提醒對周圍環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文字符號;
3.2.1.3、指令標識:強制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護措施的圖形文字符號;
3.2.1.4、提示標識: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的圖形文字符號。
3.2.2、基本形式
3.2.2.1、禁止標識的基本形式是紅色圓環加斜杠;
3.2.2.2、警告標識的基本形式是黃色等邊三角形;
3.2.2.3、指令標識的基本形式是蘭色圓形;
3.2.2.4、提示標識的基本形式是綠色正方形和長方形。
3.3、警示語句
警示語句是一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的詞語。警示語句可單獨使用,也可與圖形標識組合使用。
3.4、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
3.4.1、在有毒崗位設置《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簡稱告知卡)。針對某一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護措施。
3.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欄、有毒物品名稱、健康危害、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應急處理和理化特性等內容。
3.4.3、設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
3.5、設置
3.5.1、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警示標識的設置
3.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入口或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根據需要,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告標識,“戴防毒面具”、“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和“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提示標識。
3.5.1.2、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發生故障時,或者維修、檢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產裝置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置“禁止啟動”或“禁止入內”警示標識,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3.5.2、其他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警示標識的設置
3.5.2.1、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所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
3.5.2.2、在可能產生職業性灼傷和腐蝕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腐蝕”警告標識和“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等指令標識。
3.5.2.3、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和“戴護耳器”指令標識。
3.5.2.4、在高溫作業場所,設置“注意高溫”警告標識。
3.5.2.5、在可引起電光性眼炎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弧光”警告標識和“戴防護鏡”指令標識。
3.5.2.6、存在生物性職業病危害因索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感染”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3.5.2.7、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裝置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電離輻射”警告標識和相應的指令標識。
3.5.3、設備警示標識的設置
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3.6、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
3.6.1、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要設置指示標識。
3.6.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設置指示標識。
3.7、使用的警示標識、警示信號、報警裝置,應當符合要求。設置的警示標識應當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號、報警裝置保持功能完好。
4、警示標識設置和使用規范
4.1、警示標識的設置高度
警示標識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懸掛式和柱式的環境信息警示標識的下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標志的設置高度應視具體情況確定。
4.2、使用警示標識的要求
4.2.1、警示標識應設在與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有關的醒目地方,并使大家看見后,有足夠的時間來注意它所表示的內容。環境信息標識宜設在有關場所的入口處和醒目處;局部信息標志應設在所涉及的相應危險地點或設備上的醒目處。
4.2.2、警示標識不應設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警示標識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4.2.3、警示標識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小夾角不低于75度。
4.2.4、警示標識應設置在明亮的環境中。
4.2.5、警示標識的固定方式分附著式、懸掛式和柱式三種。懸掛式和附著式的固定應穩固不傾斜,柱式的警示標識和支架應牢固地聯接在一起。
5、檢查與維修
5.1、保持警示標識牌整潔、清晰;
5.2、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6、采購
6.1、各車間部門根據gbz158-20xx要求,對本轄區的職業病危害進行辨識,并根據實際情況將所需的警示標識報安環部。
6.2、安環部根據各車間部門申報情況,審查核實后,向生產廠家采購合格規范的標識。
標識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大力發展節能建筑,推行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制度,規范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管理,根據《重慶市建筑節能條例》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業建設項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的能效測評與標識,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筑能效測評,是按照建筑節能有關標準和技術要求,對單體建筑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依據設計、施工、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等資料,經文件核查、軟件復核計算及必要的檢查和檢測,綜合評定其建筑能效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建筑能效標識,是按照建筑能效測評結果,對建筑能效進行明示的活動。
第四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監督管理。
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受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負責市管建筑工程的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組織實施,對區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進行指導。
區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管理權限,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市管建筑工程外的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組織實施與監督管理,也可委托其所屬建筑節能管理機構從事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市管建筑工程是指以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為主負責實施建筑管理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業建設項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
第二章建筑能效測評
第六條
建筑工程項目竣工且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填寫《重慶市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申請表》(見附件一),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建筑能效測評,提供以下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初步設計審批意見;
(二)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建筑、暖通、電氣、給排水專業設計圖及節能設計模型,節能計算報告書,空調熱負荷及逐項、逐時冷負荷計算書);施工圖建筑節能專項審查意見及設計單位的回復資料;施工圖建筑節能工程設計變更文件(包括變更圖說、建筑節能設計模型、節能計算報告書和相應的審查文件);
(三)重慶市民用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
(四)涉及建筑節能分部工程的竣工圖、施工變更、施工質量檢查記錄、驗收報告等相關資料;
(五)與建筑節能相關的設備、材料、產品(部品)合格證、進場復驗報告,和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節能性能檢測報告;
(六)已由法定檢測機構進行了工程圍護結構熱工性能檢測的,應提供檢測報告;
(七)采用建筑節能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情況報告及按照有關規定應進行評審、鑒定及核準、備案和技術性能認定的有關文件。
第七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后,對資料不齊備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齊相關資料;對資料齊備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受其委托的建筑節能管理機構,依據《重慶市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技術導則》(見附件二)和相關規定,15個工作日內完成建筑能效測評工作。經測評達到建筑節能強制標準要求的,根據測評結果發給相應的建筑能效標識和證書;經測評達不到建筑節能強制標準要求的',應當出具建筑能效不合格意見。
建筑能效測評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應整改后重新申請能效測評。
第八條
建筑工程項目未經建筑能效測評,或者建筑能效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第三章建筑能效標識
第九條
建筑能效標識等級分為Ⅰ級、Ⅱ級、Ⅲ級。節能率≥70%,標識為Ⅰ級;節能率≥65%且<70%,標識為Ⅱ級;節能率≥50%且<65%,標識為Ⅲ級。
第十條
建筑能效標識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建筑能效標志;
(二)建筑能效標識等級;
(三)編號;
(四)頒發單位;
(五)頒發日期。
第十一條
建筑能效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并加蓋“重慶市建設委員會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專用章”,或者“xx區縣(自治縣)建設委員會(建設局)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專用章”。
(一)項目名稱;
(二)編號;
(三)建設單位;
(四)建筑能效標識等級;
(五)頒發單位;
(六)頒發日期。
第十二條
建筑能效標識、證書的式樣、制作標準、編碼規則(見附件三、四、五),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區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受其委托的建筑節能管理機構應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編號,并依照管理權限分級制作、發放建筑能效標識、證書。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將建筑能效標識置于每棟建筑主入口等顯著位置。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建筑能效測評申請及能效標識、證書發放應統一辦理。市管項目納入市建委政務中心統一辦理,實行一站式窗口服務。
第十五條
對建筑能效測評結果有異議的,建設單位可在收到測評結果后,15個工作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核。
第十六條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重新進行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
(一)造成建筑節能措施損壞或失去作用的;
(二)對建筑的圍護結構進行改造的;
(三)對建筑的用能系統或用能設備進行改造的。
第十七條
區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的組織實施情況,每季度報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市建設技術發展中心匯總后上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
實施節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的能效測評標識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2月13日起施行。
標識管理制度4
制定《標識、標牌、標語管理制度》。
標識、標牌由公司統一管理,按照公司cis《企業形象識別手冊》與《iso9002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制作與設置。
a、十牌二圖:
公司簡介
工程概況
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防火須知
項目管理網絡圖
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施工進度計劃表
“警鐘長鳴”牌
工地衛生須知
員工文明守則
安全生產
以上圖牌均按中天集團cis形象識別手冊要求制作、設置。
b、施工區域安全標志醒目
安全標志有:(1)當心觸電;(2)必須戴好安全帽;(3)嚴禁煙火;(4)禁止通行;(5)當心吊物;(6)必須系安全帶;(7)當心落物;(8)安全通道等,分別懸掛于相應位置。
c、危險區域禁令標志明顯
在預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邊、危險機械等區域設置明顯的禁令標志牌與防護欄,在配電室、電焊氣割場所設置明顯的禁令標志牌與防火設施(如干砂、滅火器等)。
d、設備一機二牌
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機械設備均做到一機二牌制,(即操作規程牌與驗收合格牌),配置一機一箱一漏一閘一鎖。在箱門內側設置線路布局圖。
e、文明標語
a)在進入工地大門,設置有“施工期間,諸多不便,敬請原諒,謝謝合作!”;“進入施工現場請戴好安全帽!”等精美不銹鋼文明標牌。在宣傳欄內,有美觀生動的建筑效果圖,并以“今天的.目標,明天的現實!”這一響亮的口號激勵每一個中天人。
b)在生活區、生產區及施工樓層上,均張掛大幅宣傳標語,如“立志中天,爭創一流!”、“中天建設愿將至美產品奉獻給廣州市人民!”等,以此提高員工的集體主義意識與工作責任感,樹立項目部良好的精神風貌。
f、施工人員掛牌上崗
項目部所有管理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和一線職工(包括后勤)均持證上崗。上崗證由公司按cis形象識別系統一制作、發放。
g、安全帽分色管理
管理人員——深黃色;一般職工——白色;
特殊工種——紅色;機修工及安裝班組——藍色
標識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對服務進行監控,區別不同類型的物資、服務,便于管理,防止混淆,以便需要時對所出現的問題能及時地查找出其發生的地點、場所、部位、班次等,并及時糾正。
2、范圍
適用本酒店的所有服務標識。
3、職責
3.1銷售公關部負責酒店所有標識的管理,包括企業標識(CI)在工作中的運用,服務場所標識,服務設施標識、內部辦公場所標識的設計、制作。
4.2人事部負責員工服務標識的審定、發放。
4.3財務部負責各類物資原有標識的入庫檢查及庫存標識的建立。
4.4餐飲部負責各餐桌的確定及臺號夾的正確使用與保存。
4.5客務部負責所轄范圍、公共區域標識及鑰匙標識位置的確定及管理。
4.6康樂部負責所轄區域標識位置的確定及管理。
4.7保衛部負責安全消防等標識的實施。
4.8工程部負責實施樓層走廊、層號的指示標識。
4.9當值員工負責崗位標識的維護與清潔。
4.10主管負責檢查崗位標識的狀況,使之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5、程序
5.1標識的方法、要求和內容
5.1.1倉庫貯存標識。
物資以分供方原始標識進行標識。
5.1.1.1原始標識:即物資的原有標識,庫管員須于物資入庫前檢查確認其原有標識。注:此類標識所含項目應有:名稱、重量或凈含量、生產日期、保質期、生
產廠家、進口食品衛生檢疫標志等。
5.1.1.2庫存標識:即物品入庫后建立的庫存卡,庫管員須于物資入庫后逐一為其建立庫存卡。注:庫存卡應含有如下項目:名稱、供貨廠家、單位、包裝率、出/入庫日期、出/入庫數量等。
5.1.2客房及公共區域標識方法及要求。
5.1.2.1樓層號碼及房間號碼、房間電話號碼。
5.1.2.2清理、維修狀態指示牌。
5.1.2.3樓層號碼、房間號碼、房間電話號碼須標識于各樓層及各房間統一位置且字體、顏色一致。
5.1.2.4服務場所及服務設施標識須執行LB/T001—1995《旅游酒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5.1.2.5消防安全通道、消防器材標識和停車場標識須使用固定字體且顏色一致。5.1.2.6客房鑰匙的標識由前廳部實施。
5.1.3餐飲服務標識方法及要求。
5.1.3.1各餐廳、會議廳標牌須統一設計并置于正門之固定位置。
5.1.3.2用餐及會議舉辦場所的'指示牌由公關部統一設計制作,餐飲部負責布置、更換及收回。
5.1.4康樂部服務標識方法及要求。
5.1.4.1各處提醒告示牌,如:客人須知。
5.1.4.2各場所指示牌,如:男女更衣室指示牌。
5.1.5酒店標識內容。
5.1.5.1企業形象標識系統,按賽特酒店CI系統要求執行。
5.1.5.2辦公場所的標識要統一設計且標識位置一致。
5.1.6人員標識:酒店對各級員工分別以工服、名牌標識。
5.1.6.1員工入職后由人事部制作名牌。5.1.6.2客務部按酒店工服制作標準及相關規定為員工配發工服并統一編號。
5.1.7酒店對客人財產的標識分別按OP—MH—07《顧客財產控制程序》的相關規定執行。
5.2標識的檢查
5.2.1各類物資入庫前,庫管員必須對原始標識進行檢驗,核對無誤后方可入庫。
5.2.2庫管員每日檢查庫存卡并保證其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或遺失須及時補充。
5.2.3客房服務員須每日對樓層、房間及電話號碼等進行檢查,保持標識的清潔與完好。
5.2.4保衛部須經常檢查消防安全標識,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5.2.5公共區域員工須每日對服務標識進行檢查,保持標識的清潔與完好。
5.2.6餐廳、大堂吧經理每日對所轄范圍的標志牌、指示牌的完整及正確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5.2.7各服務場所標識由其所在區域之主管每日檢查,保證標識處于正常狀態。
5.2.8辦公場所的標識須由各相關場所主管每日予以檢查,發現損壞及時報修。
5.2.9工服房須每日檢查洗凈后的工服號碼是否清晰,如有模糊不清須補號清楚。
5.2.10對員工名牌的檢查由人事部負責,員工名牌丟失或損壞須由本人向人事部提出申請修復或復制。
5.3標識管理
5.3.1銷售公關部須建立所轄酒店標識臺賬及圖示,定期對酒店標識實施檢查并填寫標識檢查記錄,記錄標識狀況。
5.3.2銷售公關部須對標識的方法、內容做出規定,各相關部門執行。
5.3.3各部門如需放置、制作標識須提出申請,由公關部設計圖樣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5.3.4各服務場所、服務設施及企業形象系統標識的修補,復制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銷售公關部負責實施。
5.3.5標識損壞,及時向工程部報修。
5.3.6標識丟失或報廢,上報部門經理申請更換或采購。
5.3.7各部門須建立本部門所轄標識臺賬,填寫標識檢查記錄。
6、相關/支持性文件
LB/T001—1995《旅游酒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OP—MH—07)《顧客財產控制程序》
(OP—MH—28)《不合格服務控制程序》
7、記錄
《標識臺賬》(FM—SM—11)
標識管理制度6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102號令,《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將于20xx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公布的《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規定》同時廢止。《食品標識管理規定》是在現行食品標識標注有關規定及相關標準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對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規定的重申和補充。該規定共五章四十二條,主要從標識內容和標識形式兩方面對食品標識進行了規范,適用于在我國境內生產(含分裝)、銷售的食品。該規定還增加了對食品產地、分裝者、警示說明、最小銷售單元等標識標注要求,明確規定了食品標識的禁止標注內容和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禁止性義務,強化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責任。
一、食品標識及《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修訂的原因
食品標識是生產商向消費者介紹食品成分、特點、廠名、使用方法等的簡要說明,是消費者選擇、食用食品的依據。按照《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總則第三條的規定:食品標識是指粘貼、印刷、標記在食品或者其包裝上,用以表示食品名稱、質量等級、商品量、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等相關信息的文字、符號、數字、圖案以及其他說明的總稱。我國原有食品標識管理主要依據的是1995年6月20日由原國家技術監督局公布的《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的規定》。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原規定無論從政策管理的理念上還是法規適用的范圍上,都難以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現狀。且由于過去體制上存在一些原因,質檢、商檢、衛生、工商都曾制定過內部標識管理的規章制度,法規的施行上存在一定的混亂現象,因此制定一部統一的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二、解讀新法規修訂的內容
新法規對原《查處食品標簽違法行為的規定》的主要部分進行的類劃。除附則外,分為總則(規定了引用法規,適用對象、管理機構),食品標注內容、標識的標注形式、法律責任四個部分。
1.總則
總則根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對法律依據部分進行了修改。在維持原規定適用范圍的前提下,將食品標識的概念寫入法規要求,并規定了《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的監督管理部門及管理職能。
2.食品標識的標注內容
標注內容中修訂了對食品標識的規范化要求。規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食品名稱有規定的,應當采用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名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對食品名稱沒有規定的,應當使用不會引起消費者誤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稱或者俗名;采用自創名稱標識的食品標簽應按上述兩條規定加注類屬名稱,采用模擬工藝制作的食品,包括動植體相似模擬、人造合成物模擬等應在名稱前冠以“人造”、“仿”、“素”等字樣。
我國是食品業生產加工大國,生產加工的門類十分繁雜,為達到宣傳目的,食品名稱上注以俗稱的名、特產品不在少數。對這類產品,一方面國家要加以規范化管理,以免消費者在選購產品時發生誤解;另一方面也要對傳統文化及創新工藝進行保護鼓勵。類(屬)的規定要求即是這一方針的具體化體現。
為增強對食品生產源頭的追溯能力,標識內容中還特別規定食品標識應標注食品產地,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受委托生產加工食品的,還要注明委托企業的名稱、地址;分裝食品應當標注分裝者的名稱和地址。
標識內容中增加的部分還有對食品安全的要求。在食品中使用的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危害的甜味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必需標注具體名稱、分類代碼、用量等信息。食品中含用可能對消費者產生特定或不特定危害,如轉基因食品、輻照食品等要在標識中以中文標識加以說明。體現了國家管理機構對消費者身體健康的關注。
食品標識中對企業誠信宣傳也進行了規定,要求不得在食品說明中明示或暗示該食品可能具有某種藥理作用、保健作用;不得以欺騙或誤導的方式描述或介紹其生產的食品;不得變造、偽造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得冒用其他合法生產加工企業的身份標記或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考慮到通用標識的相關要求,規定還特別指出食品標識中不得出現民族歧視、國家象征或其他法律法規中禁止標注的內容。
3.食品標識的標注形式
隨著我國進出口貿易的發展,在出口食品大幅增長的同時,進境食品的上架率也逐年增加。食品標識規定中對這種情況進行了適時變通,不再單純規定食品標識只能以漢語或拼音的形式加以說明,增加了可同時使用中文、拼音、少數民族文字、外文的條款,但為方便我國消費者對食品標識的判讀,其他非中文形式的標注必須與中文有對應關系,且所用外文不得大于相應的中文。
食品標注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食品標識不得與食品或其包裝分離,食品標識的最小單元應是食品銷售中所能獨立區別的'最小單位。這樣,食品標注就可以產生與食品一一對應的身份關系,避免了因大包裝的分離造成對食品性能判定的誤解,尤其對有特殊食品需要的群體和對食品物理、化學、生物安全敏感的老人、兒童適用。
4.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由原規定的六大類9條擴展為14條,增加了《質量法》、《計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三個法規的相關要求。同時對違反上述標注內容、標注形式中新增的事關食品安全及源頭追溯體制建設的相關要求的違法行為制定了處罰措施的補充規定。
通觀《食品標識管理規定》,是在我國食品安全質量管理體系逐步走向正規化、系統化的前提下出臺的一部管理法規,是對GB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延伸和補充,是國家質檢總局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的又一重要舉措。有利于我國食品標簽標注的進一步規范,促進我國食品安全生產管理的提高和完善。
標識管理制度7
1. 本制度適用于在公司各作業場所安全標識的使用管理、控制;
2. 安全部負責作業場所安全標識的設計,并監督作用。
3. 工作范圍、要求
3. 1安全色的分類和用途
紅色——作業禁止標志;或者作為停止信號(如機器上的緊急停止按鈕);紅色也表示防火。
藍色——作為指令標志,表示必須遵的規定(如必須佩帶個人防護用品),但需與幾何圖形同時使用方表示指令。
黃色——作為警告標志和注意標志,用于提醒人們引起警示的場所;
綠色——作為提示標志,對人們的行動作出提示,也用作表示安全、通行標志等。
3.2對比色的分類和使用
3.2.1對比色規定為黑白兩色。
3.2.2如安全色需要使用對比色時,應注意:
1)紅色、藍色、綠色可與白色作為對比顯示,黃色與黑色對比顯示;
2)黑色用于安全標志的文字,圖形符合和警告標志的幾何圖形,白色既可以用作紅、藍、綠的背景,也可用作安全標志的文字和圖形符號;
3)紅色和白色、黃色和黑色的間隔條紋是兩種比較醒目的標志,用于:
紅色和白色條紋——用于道路上的'防護欄等,表示禁止超過;
黃色和黑色條紋——用于防護欄桿等應予以特別注意的危險點。
3.3安全標志
3.3.1安全標志是由安全色,幾何圖形和圖形符號所構所,用以表示特定的安全信息,可輔以必要的文安說明。
安全標導的作用,主要是在于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生,但不能替代安全操作規程和必要的防護措施。
3. 4安全標志的類別和使用范圍
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等四類。
3.4.1禁止標志
禁止標志的含義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動,一般以白色為底色,黑色為圖形色,紅色為禁止符號(圓圈加斜杠)及文安色,常用的如:禁止啟動、禁止吸煙、禁止煙火、禁止通行、禁止攀登、修理時禁止合閘等。
3.4.2警告標志
警告標志是人們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一般以黃色為底色,黑色為圖形,警告符號(三角形)及文字顏色;常用的如:當心火災、當心觸電、注意安全、當心中毒、當心吊物、當心機械傷人、當心滑跌等。
3.4.3指令標志
指令標志的含義是告訴人們必須遵守的意思,一般以藍色為底色,以白色為圖形顏色,如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戴防護眼睛、必須系安全帶等。
3.4.4提示標志
提示標志是向人們提示目標的方向,一般以綠色為底色,白色為圖形及文字顏色,而其中包括消防的提示7個,以紅色為底色,白色做圖形與文字顏色。
3.5根據對公司職業健康安全情況的調查結果,對公司活動、施工過程,設施和設備,工作場所的危險識別和評價結果,(對安全風險的識別具體參見《危險源辯識、評價和控制策劃程序》的相關規定),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
3.6各倉庫對存在危險特性的物品,需按照要求進行標識,并負責標識的完整性。
3.7安全標志的設計,使用必須按照本程序規定和GB2893-1982《安全色》標準、GB2894-1996《安全標志》標準的規定執行。
3. 8安全部在日常的工作檢查中,對各個工作場所的安全標識使用進行檢查,發現與
本程序規定不符合的安全標識使用,應及時提出糾正或糾正措施,具體參見《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的相關規定。
標識管理制度8
一、目的與范圍
為認真執行安全標志標準,加強標志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發揮安全標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本單位施工現場、生產、生活、辦公場所的安全標志的管理。
二、定義
安全標識是向工作人員警示工作場所或周圍環境的危險狀況,指導人們采取合理行為標志的。安全標志能夠提醒工作人員預防危險,從而避免事故發生;當危險發生時,能夠指示人們盡快逃離,或者指示人們采取正確、有效、得力的措施,對危害加以遏制。安全標志不僅類型要與所警示的內容相吻合,而且設置位置要正確合理,否則就難以真正充分發揮其警示作用。
三、職責
1、安保部門負責對安全標志的采購、發放、入庫、使用、管理
2、各部門負責所在區內安全標識的維護和保養
四、工作要求
1、安全標志牌應設置在醒目和施工現場危險部位與安全警示相對應的地方,使施工人員及相關人員注意并了解其內容。遇有觸電危險場所,應使用絕緣材料的標志牌。
2、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標志牌須移動或拆除時,安保部門工作人員和部門安全員負責組織將安全標志牌收起,上交安保部門統一保管。
3、安全標志牌未經安全保衛部門允許,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拆除。
4、安全保衛部門應及時對變形、污損的安全標志牌進行整修和更換。
五、安全標志的設置
1、安全標志應設置在與安全有關的明顯地方,并保證人們有足夠的時間注意其所表示的內容。
2、設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標志應被牢固地安裝,保證其自身不會產生危險,所有的標志均應具有堅實的結構。
3、當安全標志被置于墻壁或其它現存的結構上時,背景色應與標志上的主色形成對比色。
5、對于那些所顯示的信息已經無用的安全標志,應立即由設置處卸下,這對于警示特殊的臨時性危險的標志尤其重要,否則會導致觀察者對其它有用標志的忽視與干擾。
六、安全標志的安裝位置
1、防止危害。首先要考慮:所有標志的安裝位置都不可存在對人的危害。
2、可視性,標志安裝位置的選擇很重要,標志上顯示的信息不僅要正確,而且對所有的觀察者要清晰易讀。
3、安裝高度。通常標志應安裝于觀察者水平視線稍高一點的`位置,但有些情況置于其它水平位置則是適當的。
4、危險和警告標志。危險和警告標志應設置在危險源前方足夠遠處,以保證觀察者在首次看到標志及注意到此危險時有充足的時間,這一距離隨不同情況而變化。例如,警告不要接觸開關或其它電氣設備的標志,應設置在它們近旁,而大廠區或運輸道路上的標志,應設置于危險區域前方足夠遠的位置,以保證在到達危險區之前就可觀察到此種警告,從而有所準備。
5、安全標志不應設置于移動物體上,例如門、因為物體位置的任何變化都會造成對標志觀察變得模糊不清。
6、已安裝好的標志不應被任意移動,除非位置的變化有益于標志的警示作用。
七、安全標識的顏色類別
安全色是表達安全信息的顏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意義。應用安全色使人們能夠對威脅安全和健康的物體和環境作出盡快的反應,以減少事故的發生。安全色用途廣泛,如用于安全標志牌、交通標志牌、防護欄桿及機器上不準亂動的部位等。安全色的應用必須是以表示安全為目的和有規定的顏色范圍。安全色應用紅、藍、黃、綠四種,其含義和用途分別如下;
紅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險的意思。禁止、停止和有危險的器件設備或環境涂以紅色的標記。如禁止標志、交通禁令標志、消防設備、停止按鈕和停車、剎車裝置的操縱把手、儀表刻度盤上的極限位置刻度、機器轉動部件的裸露部分、液化石油氣槽車的條帶及文字,危險信號旗等。
黃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需警告人們注意的器件、設備或環境涂以黃色標記。如警告標志、交通警告標志、道路交通路面標志、皮帶輪及其防護罩的內壁、砂輪機罩的內壁、樓梯的第一級和最后一級的踏步前沿、防護欄桿及警告信號旗等。
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規定。如指令標志、交通指示標志等。
綠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可以通行或安全情況涂以綠色標記。如表示通行、機器啟動按鈕、安全信號旗等。
國家標準GB289382《安全色》對安全色的含義及用途、照明要求、顏色范圍以及檢查與維修等均作了具體規定。
國家標準GB6527。286 《安全色使用守則》作了進一步說明,并給出了具體使用實例。
八、安全標志的使用
1、危險標志只安裝于存在直接危險的地方,用來表明存在危險。
2、禁止標志用符號或文字的描述來表示一種強制性的命令,以禁止某種行為。
3、警告標志通過符號或文字來指示危險,表示必須小心行事,或用來描述危險屬性。
4、安全指示標志用來指示安全設施和安全服務所在的位置,并且在此處給出與安全措施相關的主要安全說明和建議。
5、消防標志用于指明消防設施和火災報警的位置,及指明如何使用這些設施。
6、方向標志用于指明正常和緊急出口,火災逃逸和安全設施,安全服務及衛生間的方向。
7、交通標志用于向工作人員表明與交通安全相關的指示和警告。
8、信息標志用于指示出特殊屬性的信息,如停車場,倉庫或電話間等。
9、強制性行動標志用于表示須履行某種行為的命令以及需要采取的預防措施。例如,穿戴防護鞋,安全帽,眼罩等。
九、安全標志的維護管理與分類
為了有效地發揮標志的作用,應對其定期檢查,定期清洗,發現有變形,損壞,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現象存在時,應立即更換或修理,從而使之保持良好狀況。安全管理部門應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另外要經常性地向工作人員宣傳安全標志使用的規程,特別是那些須要遵守預防措施的人員,當建議設立一個新標志或變更現存標志的位置時,應提前通告員工,并且解釋其設置或變更的原因,從而使員工心中有數,只有綜合考慮了這些問題,設置的安全標志才有可能有效地發揮安全警示的作用其分類如下:
1、在有車輛出入的大門需要設置限高、限寬的相關標志。
2、“禁止吸煙”標志。
3、根據工廠情況設置安全防護標志。如:“必須戴安全帽”,“必須戴防護眼鏡”,“必須穿防護鞋” 。
4、在配電室、開關等場所設置“當心觸電” 。
5、在易發生機械卷入、軋壓、碾壓、剪切等傷害的機械作業車間,設置“當心機械傷人” 。
6、在易發生飛濺的車間,如焊接、切割、機加工等車間,設置“必須戴防護眼鏡” 。
7、在噪聲超過85dB的車間,設置“必須戴護耳器” 。
8、用警示條紋帶區分不同的工作場所
9、用圓點和箭頭標出逃生路線的方向。以最近的“出口”為準。
10、用標貼貼于有棱角,坡度,扶手和把手等位置,以顯出層次感。
11、有臺階,坡度或易滑的位置,可使用防滑貼加以預防
12、所有“出口”都應在顯著位置加貼“出口”標識(有要求可安裝應急燈或采用熒光標識)
13、在配電房,空壓房等設備室房門上加貼“不準進入”和其它警示標識,以示說明。
14、在所有應急設備旁,如“119”“消火栓”等,加貼說明標識。
15、在各種管道上加貼標簽,標明層次、管道中的介質以及流向。
標識管理制度9
為了確保手術患者的醫療安全,防止手術過程中患者及手術部位出現識別差錯。特制定本制度。
一、涉及有雙側、多重結構(手指、腳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術室,對手術側或部位應做標記。
二、臨床醫生在醫療活動中要嚴格執行《術前討論制度》及《手術過程管理規范》。
三、經治醫生在術前要明確手術切口位置、手術方式及手術目的。
四、手術患者在離開病區到手術室前,經治醫生必須在即將手術的.患者身體切口位置用記號筆對患者手術部位進行“+”形體表標識、標示,并與患者或家屬共同確認及核對。
五、手術室工作人員到病區接患者時必須查看即將手術患者的身體切口位置是否有記號筆標示,若無標示,禁止將患者接到手術室。
六、麻醉醫生在為手術患者進行麻醉術前,嚴格遵守《查對制度》,同時必須查看即將手術的患者身體切口位置是否有標示,并查對術前切口標示是否和患者即將的手術部位一致。若無標示或標示與手術部位不一致,麻醉醫生拒絕為患者進行麻醉手術,直至經治醫生標示清楚方可進行麻醉。
標識管理制度10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科技的不斷發展,項目管理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必要手段,也是進行物質建設的一種必要手段。然而,在進行項目管理時,很難避免出現許多問題。為了保證項目順利進行,保證項目的質量和效率,增加項目的安全性和信任度,項目部管理制度標識牌應運而生。
項目部管理制度標識牌是在工地上標明項目部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的一種標識牌。它的作用遠遠不只是做一個標記,而是對項目進行有力的管理和監督。我們不難發現,在一個大型的工地上,有很多條條框框的制度和規定,很多時候卻很難做到有序管理。而項目部管理制度標識牌,通過標識的方式,把制度和標準化的管理方式貫穿在項目建設的各個方面中,以便確保項目的質量和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增強項目的信任度。
項目部管理制度標識牌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1.標識牌的名稱和編號
2.項目部工作職責和部門職責介紹
3.項目管理制度和標準的介紹和使用
4.生產安全標準和管理制度介紹與運用
5.人員管理制度的介紹
6.簽到、考勤制度的使用
項目部管理制度標識牌的使用對于工地管理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因為它能夠充分發揮管理制度的作用,提高工地內工作效率、優化勞動力的利用,同時能夠讓管理者及時了解工人狀態并及時采取措施化解風險問題,確保工期的進度及項目質量。再者,標識牌所規范的制度能夠使項目管理規范化,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交通安全標準,實現了科學管理,有力地維護了工人和項目部管理人員之間的關系,增加了協作和溝通的效率,提高了項目的效益和管理水平。
但是,項目部管理制度標識牌的制作要求必須符合有關的標準,并且要定期更新,以保證它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同時,對于標識牌管理制度的執行,也要具有細致耐心、以身作則的精神,確保制度的執行力度,認真開展相關工作,并及時反饋問題及時處理。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標識牌所要達到的目的,起到更好的'作用。
在建設項目中,項目部管理制度標識牌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夠有效規范建設現場的工程行為和管理方式,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提高建設效率,降低工程事故和糾紛的發生。因此,將標識牌的使用和制度遵守作為工程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建設工程質量和管理文化的建設的必要環節。
綜上所述,項目部管理制度標識牌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實現了科學化、規范化、統一化的管理方式,提高了建設工程的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項目的信任度,使得建設過程更加有序、安全、高效。因此,建設工程必須重視對規范管理的重要性,加強對項目部管理制度標識牌制定和實施的貫徹落實,為工程的健康、有序發展、科學的管理和高水平的技術和服務做出應有的貢獻。
標識管理制度11
物業機房是物業設備設施重點管理內容之一,為方便讀者了解機房軟件和硬件配備標準,本文通過上墻制度、安全器具、專用工具、安全標準和硬件配置五個方面為您解析各類機房配置標準。
一、配電室
(一)上墻制度
①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②供配電設備操作規程、③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④巡視檢查內容與標準、⑤停電處理應急預案、⑥火災應急處理預案、⑦高壓電工上崗證。
(二)安全器具
①絕緣手套、②絕緣靴、③高壓驗電筆、④接地線、⑤防毒面具。
(三)專用工具
①兆歐表、②萬用表、③鉗形電流表、④紅外線測溫儀、⑤直流雙臂電橋。
(四)安全標識
①禁止合閘有人工作、②正在運行、③禁止煙火、④高壓危險、⑤配電重地閑人莫入、⑥已接地。
(五)硬件配置
①空調、②除濕機、③溫濕度計、④檢修專用工具、⑤配電室專用鑰匙、⑥滅火裝置、消防電話。
二、電梯機房
(一)上墻制度
①電梯設備操作規程、②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③巡視檢查內容與標準、④電梯困人應急預案、⑤專職人員上崗證。
(二)安全器具
(無)
(三)專用工具
①電機盤動手輪、②緊急開門鑰匙。
(四)安全標識
①電梯告示牌、②正在運行、③正在檢修、④機房重地閑人莫入、⑤禁止煙火。
(五)硬件配置
①空調、②溫濕度計、③消防報警、滅火器、④應急燈、⑤防鼠板。
三、水泵房
(一)上墻制度
①水泵操作規程、②水泵房管理制度、③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④巡視檢查內容與標準⑤爆管、停水應急預案、⑥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⑦員工健康證。
(二)安全器具
(無)
(三)專用工具
①熔接機、②潛水泵、③套筒扳手、④手鋸、⑤切刀、⑥疏通器。
(四)安全標識
①閥門常開、②閥門常閉、③正在運行、④正在檢修、⑤地面安全標識、⑥配電柜標識。
(五)硬件配置
①通風設施、②消防、報警設施、③溫濕度計、④應急燈、⑤防鼠板。
四、中監控室
(一)上墻制度
①消防設備操作規程、②消防設備管理制度、③消防應急處理規程、④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⑤巡視檢查內容與標準、⑥火災應急處理預案、⑦治安事件應急處理預案、⑧建(構)筑物消防員證。
(二)安全器具
①防毒面具、②消防頭盔、③耐火靴、④消防電話、⑤消防斧、⑥消防繩、⑦消防手套、⑧消防應急包。
(三)專用工具
①8寸活扳手、②強光燈、③DN15球閥、④DN15內接、⑤槍頭。
(四)安全標識
①監控室標識、②監控畫面標識、③設施設備標識、④機房重地閑人莫入、⑤禁止煙火、⑥地面標識、⑦操作臺面標識。
(五)硬件配置
①UPS不間斷電源、②電梯三方通話機、③空調、④溫濕度計、⑤周邊防盜報警及巡更、⑥備用鑰匙柜、⑦消防報警、⑧應急燈。
五、發電機房
(一)上墻制度
①發電機開停機操作規程、②加注防凍液、機油、柴油操作規程、③發電機房管理制度、④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⑤油庫管理制度、⑥巡視檢查內容與標準、⑦停電應急處理預案、⑧專職人員上崗證。
(二)安全器具
①耳塞、②油桶。
(三)專用工具
①專用套筒、②相序表。
(四)安全標識
①設施設備標識、②禁止煙火、③嚴禁吸煙、④機房重地閑人莫入、⑤禁止合閘有人工作、⑥正在運行、⑦高壓危險。
(五)硬件配置
①通風設施齊備、②消防、報警設施、③溫濕度計、④工具柜。
六、污水站
(一)上墻制度
①污水站開停機操作規程、②污水站管理制度、④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制度、④巡視檢查內容與標準、⑤事故應急處理預案、⑥專職人員上崗證。
(二)安全器具
①絕緣手套、②絕緣靴、③試電筆
(三)專用工具
①萬用表、②鉗形電流表、③測振儀、④紅外線測溫儀、⑤套筒扳手。
(四)安全標識
①設施設備標識、②禁止煙火、③嚴禁吸煙、④機房重地閑人莫入、⑤禁止合閘有人工作、⑥正在運行、⑦高壓危險。
(五)硬件配置
①通風設施齊備、②消防、報警設施、③溫濕度計、④工具柜。
標識管理制度12
1、目的:
為了保證變電所標識符合實際,確保標識的正確性。
二、范圍:
適用于各變電所對標識的'管理。
三、職責:變電所長負責標識的管理、值長、值班員負責標識的檢查。
四、管理要求
1、變電所長負責對所內設備標識、安全標識進行識別、維護管理,標識必須正確與實際相符。
2、標識要字跡清晰,設備名稱、編號要準確,不得隨意涂改,易于識別。
3、所長每周對標識進行檢查,當班值長每班對標識進行檢查,以保證其正確完整,記在運行記錄中。
4、變電所電能計量裝置、繼電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部分標識,分別由相應專業識別標記,變電所所長檢查。
5、絕緣工具的檢定狀態標識由高壓段負責標識,變電所長檢查。
6、變電所設備的運行狀態標識由所長負責標識和檢查。對“備用”、“停用”設備應有明確標識。
7、變電所設備財產標識由設備管理員每年核對一次,變電所負責填入設備檔案并檢查。
四、考核辦法:
1、標識脫落、不完整、字跡不清晰每處扣所長5元。
相關記錄:
1、值班運行記錄
2、標識統計表
標識管理制度13
設備標識管理制度是對企業內部所有設備進行系統化、規范化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設備的安全、高效運行,提升生產效率,降低維護成本。它涵蓋了設備的`分類、編碼、標識制作、安裝、維護以及更新替換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設備分類:根據設備的功能、用途、重要程度等因素進行科學分類,便于管理和跟蹤。
2. 設備編碼:制定統一的編碼規則,為每臺設備分配唯一的識別碼,便于信息檢索和追蹤。
3. 標識制作:設計符合安全標準和企業形象的標識,包括設備名稱、型號、責任人等信息。
4. 安裝位置:確定標識的合理安裝位置,確保其清晰可見且不易損壞。
5. 維護更新:定期檢查標識的完好性,及時更新破損或過時的標識。
6. 培訓與執行:對員工進行標識制度的培訓,確保全員理解和遵守。
標識管理制度14
養豬場動物標識使用制度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及《動物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農業部67號令),制定本制度。
二、實行動物免疫證、免疫記錄、養殖檔案三位一體的管理制度。
三、養殖場獸醫負責生豬標識的管理工作,對生豬標識信息數據進行監管和審核,做好生豬標識的領取、保管、使用、登記工作。
四、不得向動物防疫部門以外的企業購買使用生豬標識。
五、按照下列規定對生豬加施免疫標識:新生豬,在出生后30天內加施標識,在左耳中部加施標識,需要再次加施動物標識的.,在右耳中部加施。在免疫加施標識的同時,填寫免疫證或養殖檔案。
六、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七、不銷售、購入、運輸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的生豬。
標識管理制度15
標識標牌管理制度是一套規定企業內部或公共場所中標識標牌的設計、制作、安裝、維護和更新的規范體系,旨在確保標識系統的統一性、清晰性和功能性。
內容概述:
1. 設計規范:包括標識標牌的形狀、顏色、字體、大小、圖案、信息內容等方面的統一標準。
2. 制作流程:涵蓋設計審批、材料選擇、生產制作、質量檢驗等環節的具體操作步驟。
3. 安裝管理:規定標識標牌的安裝位置、高度、角度等,以及安裝過程中的安全規定。
4. 維護保養:設定定期檢查、清潔、維修和更換的制度,確保標識標牌的`完好性。
5. 更新機制:當企業信息變更或法規要求改變時,如何及時更新標識標牌的內容和形式。
6. 使用規定:明確標識標牌的使用權限、使用目的,防止濫用或誤導。
7. 培訓與監督:對員工進行標識標牌知識的培訓,以及對執行情況的監督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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