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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時間:2024-06-26 15:40:15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薦]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薦]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快遞管理,保障快遞安全,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快遞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江蘇省郵政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快遞業務以及相關保障、服務、安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快遞服務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完善快遞業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快遞業發展,提升快遞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聯動,滿足經濟社會需要。

      第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郵政管理部門可以托市(縣)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和、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國家安全、、工商、國土資源、建設、城鄉規劃、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交通運輸、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快遞業務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用現代信息、自動化、物聯網等技術,開展技術改造和創新,高效利用交通運輸資源,降低能源消耗,發展低碳快遞。

      第六條快遞行業協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規定,制定快遞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信息、培訓等服務,促進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促進與保障

      第七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快遞服務設施布局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保障快遞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編制快遞業發展規劃,并會同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編制包括快遞園區、快件處理場所、城鄉快遞服務網點等在內的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快遞業發展規劃、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現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應當為快遞業發展提供支持。

      第九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快遞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快遞投資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標。鼓勵將工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用于快遞業發展,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的,經批準可以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第十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總部或者區域總部落戶本市;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本市總部經濟的相關政策。

      第十一條蘇南快遞產業園等快遞園區應當根據園區規劃,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完善園區功能,推動快遞產業集聚發展。

      第十二條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住宅區、商業區為設置快遞服務網點提供便利。鼓勵利用城市配送網絡、郵政網點、村郵站、城市社區工作站、農村服務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遞服務。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城鄉客運班車、客運場站等開展快遞下鄉便民服務。

      第十三條機場應當設置快件監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檢、配載、裝卸、交接、運輸通道,為快件快速通行、通關提供便利。

      第十四條新建住宅區應當設置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快遞服務場所。舊住宅區整治改造時具備條件的,應當將快遞服務場所設置納入提升性項目,滿足居民對快遞服務的需求。

      第十五條鼓勵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高等院校、車站、機場、住宅區、商業區等場所設置符合國家《智能快件箱》標準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條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通行的前提下,為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參照省有關規定制定快遞服務車輛管理辦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機動車,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統一標識。

      第十七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區、商業區、學校以及其他封閉管理的場所,應當為快遞服務提供通行、臨時停車、派送等便利。快遞收派員無法按址當面投交快件,經收件人同意交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代收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應當代收、代轉。

      第三章快遞服務

      第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推進服務質量體系建設,加強快遞服務質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的快遞服務應當符合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鼓勵提供高于國家標準的快遞服務。

      第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示服務種類、服務時限、服務價格、損失賠償、投訴處理等服務承諾事項;服務承諾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發布提示公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上門取件服務的,應當在承諾或者約定的時限內完成;不能按照約定時限上門取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第二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收寄快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指導寄件人如實填寫快遞運單;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選擇保價或者保險業務;

      (三)當場核對內件物品性質等運單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費標準、賠償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五)準確標注內件物品重量、資費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標準分揀快件,不得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不得野蠻分揀快件。

      第二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的,經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為簽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應當對包裝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簽收。快件注明為易碎品以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要求當面開拆驗收。對內件短少、損毀或者與運單不符的快件,快遞收派員應當在快遞運單上注明情況,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遞收派員共同簽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絕簽字的,快遞收派員應當予以注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四條代收貨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付款;驗收時,可以檢查內件外觀,清點內件數量,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

      第二十五條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與運單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對賠償事項未約定的,對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賠償。

      第二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于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快件,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ˇ理。

      第二十七條快遞收派員在收寄、投遞過程中,應當穿著具有企業統一標識的服裝,并佩戴工號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證件。

      第二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經營許可期內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遞服務。臨時停止或者暫停提供快遞服務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妥善處理未投遞的快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妥善應對快遞業務高峰期,制定快遞業務應急預案,做好業務量監測,加強服務網絡統籌調度,避免造成快件積壓,并及時向社會發布服務提示,處理用戶投訴。

      第三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項目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確保有關數據的真實、完整,并按時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報送。

      第三十一條提供快件代收、代轉等快遞末端公共服務的,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場所、人員以及設備,并接受市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郵政管理、國家安全、、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快遞安全保障機制,確保寄遞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生產安全。

      第三十四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和教育培訓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保存從業人員個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保護用戶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確規定或者用戶書面同意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將用戶使用快遞業務的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置快件處理場所,應當事先征詢市郵政管理部門以及有關部門意見,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預留工作場地,其設計和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機關、海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

      第三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并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收寄快件時,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應當當面驗視內件,符合寄遞規定的,應當當場封裝并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用戶拒絕驗視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條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遵守國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證明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依照國家規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關書面憑證的,應當要求其提供憑證原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收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已出具安全證明的物品時,應當如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托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遵守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與托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

      第四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的,不得繼續轉發和投遞。對于依法應當沒收、銷毀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質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向郵政管理、、國家安全等部門報告,并配合處理。對已經收寄但不需要沒收、銷毀的禁止寄遞物品以及一同查處的禁止寄遞物品之外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與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第四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實物以及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快遞運單的實物保存和電子檔案保存應當滿足快遞服務標準規定的檔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滿后,按照規定集中銷毀或者刪除。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行業信用評價體系,指導快遞行業協會實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遞行業協會應當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建立完備的自律管理制度,強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服務質量、消費維權、誠信經營的評價機制。

      第四十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質量社會監督網絡,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快遞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第四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快遞市場監管體系,規范和優化行政審批程序,加市場監管力度,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第四十六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可以采取下列監督檢查措施:

      (一)進入有關場所進行檢查;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憑證;

      (三)約談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按照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序,查封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場所,扣押用于違法活動的運輸工具以及相關物品;

      (五)經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對信件以外的涉嫌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快件開拆檢查。

      第四十七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被檢查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第四十八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申訴制度,依法及時處理用戶提出的申訴,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違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或者野蠻分揀快件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違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按照規定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報送有關數據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繼續轉發和投遞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違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快遞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1、安全生產組織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包括企業主要負責人(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職責、經營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設備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工會安全生產職責、班組(站)長安全生產職責、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安全員職責、職工安全生產職責等。

      3、安全經營目標責任書

      4、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5、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9、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0、安全生產臺帳管理制度

      11、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5、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6、設施與設備維護、保養、檢測制度

      17、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8、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9、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20、應急救援措施管理制度

      21、承包經營、租賃場地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22、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包括作業區內“十四不準”、操作工“六嚴格”、動火“六大禁令”、進入容器和設備“八必須”、機動車輛“七大禁令”、起重作業“十不吊”、預防事故“十問”、安全生產現場自律準則“20條”、員工防火“三懂”、“三會”。

      23、其它必要的安全生產制度(視企業實際增加)

      24、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主要包括總則、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后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獎懲附則等內容。

      25、生產經營單位《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編寫提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綜合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應急處置基本原則、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信息報告程序、應急處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等內容。

      26、生產經營單位《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編寫提綱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主要包括事故特征、應急組織與職責、應急處置、注意事項等內容。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1目的

      為了強化“誰管理,誰負責”的全員安全管理制度,激發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安全獎懲工作。

      3引用文件(無)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獎懲管理辦法,并負責安全獎勵資金的落實。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違章罰款及事故懲處細則的制訂,并監督實施。

      公司計劃財務中心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專用帳戶,確保專款專用。

      各級安全監察部門是安全獎懲管理的具體實施部門。

      6具體內容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應給予獎勵:

      a)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施工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b)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c)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d)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e)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對于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發生重大事故的項目部和專業公司,公司應給予其領導班子一定的獎勵。

      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單位認真開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監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且未發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應給予一定獎勵。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公司及項目部應從工資總額中預留百分之一至二作為安全專用獎金(此獎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獎金),由公司計劃財務中心建帳,公司安全監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公司應建立健全電力建設“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三項機制;制訂違章罰款和事故懲處辦法。公司應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辦法,強化個人安全風險意識。

      違章與事故罰款應納入安全獎金專戶,不得挪作它用。

      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決權。凡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取消當年參加有關評優、評先進活動或獲得其他榮譽稱號的資格。

      對發生人身、機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隱瞞不報,或歪曲、掩蓋事故真相,一經查證落實,將給予單位(部門)領導和專職安全員以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并對事故加倍給予經濟處罰。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毀的物品,均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品必須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配裝規定,對不能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有專業運輸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

      四、裝運人員應按危險品性質,配帶相應的防護用品。嚴禁隨便傾倒物料

      五、液體危險品物料裝卸時,要嚴格執行防靜電的有關規定。往貯罐內輸送物料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料管路、輸送泵和電器是否處于正常狀態,按要求啟閉閥門,并隨時檢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內灌裝物料前,要認真檢查桶是否完好,灌裝時要認真負責,灌裝完畢桶蓋應擰緊,防止跑、冒、滴、漏,灑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時清理干凈,不得留有殘液

      六、必須嚴格執行出入庫發放制度,防止危險物品流失而引發事故

      七、危險物品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等情景,應當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八、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機動車,應懸掛危險品標志,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

      九、罐區、裝置區要堅持整潔,對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應當及時清除。用過的棉紗、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

      十、裝卸易燃、易爆物品,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并應當在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十一、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帶防火罩

      十二、備有適當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消防器材附近,嚴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裝卸危險物品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體貯罐應設液面計和帶有阻火器的通氣管

      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一、沒有批準的動火證,任何情景嚴格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

      三、未經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

      四、不把周圍易燃物消除,嚴格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為了加強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企業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一天操作前,對自我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資料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景,主要資料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團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為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全面實現全鎮安全生產目標,特制定以下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1)、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景報相關部門驗收備案。

      (2)、對暫時不能整改的隱患,要采取強制性防護措施,并分別納入技術措施安排和檢查計劃內,落實限期整改。

      (3)、對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單位,安全監督部門要發出隱患限期整改指令書,限期進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規定追查職責,嚴肅處理。

      (4)、對個別重大隱患,因多方原因暫時不能整改的,要及時上報,爭取上級部門的幫忙盡快解決。

      (5)、凡不按要求及規定標準落實隱患整改任務的人員,所以而釀成不良后果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企業安全員及其它操作人員發現隱患,要認真對待,及時整改。任何部門、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諉。

      2、一般隱患必須在當日整改,重大隱患視情景在最短時間內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所需資金必須全額保證。所需原料設備采購部門必須全力配合采購。

      4、整改后必須經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或企業安全管理員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1、本企業廠長、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理解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確保有資格上崗。

      2、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企業對全體職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資料,并保證職工有資格上崗。

      4、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理解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5、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五、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1、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2、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3、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5、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6、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生產場所的噪聲強度應貼合《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的規定》;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六、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1、逢節、假日、夜間必須安排人員值班,并將主要領導的電話放于明顯位置,遇緊急情景隨時聯系。

      2、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廠區,發現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直到開除。

      3、值班人員要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定時要廠區各處巡查。

      4、遇陌生人進廠,值班人員問明來意,才決定是否放行。

      七、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1、本制度中的動火作業是指電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險作業;

      2、在廠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遠離進行動火地方最少35呎(10米)。在范圍內進行動火作業時,要先清理作業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煙感探頭的場所,要做好保護,防止誤報警,準備好應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組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

      3、安全組在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之前,要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依據許可證上所列之項目逐條核對無誤,確認不會由此引發火警事故后,才能發出危險作業許可證;

      4、動火作業現場要有相應的消防滅火措施,例如準備水、滅火筒等,以便發生火警時,能迅速滅火;

      5、動火作業人員在作業前要了解該部位的消防設施及走火通道;

      6、在動火作業過程中,安全組要全程監督,防止發生火警事故;

      7、安全組有權制止有危險的動火作業;

      8、動火作業完畢之后,要清理好作業現場,并監視現場至少30分鐘,防止留有火種,引起后患;

      對不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而進行動火作業的人員(或部門),除通報批評外,并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職責。

      八、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職工供給貼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場所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人行道、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緊急通道和出入口應設指示牌。

      3、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監測、報警、防潮、避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企業不得將生產作業場所、倉庫與職工宿舍混為一體,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5、企業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貼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堅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發生強烈噪音或震動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護措施。

      (3)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貼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4)企業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九、安全生產會議記錄制度

      1、本單位每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有會議記錄,并由專人負責記錄歸納,傳達落實。

      2、對安全生產會議中作出重大決定等重要資料不準漏記或錯記。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會議資料,各部門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終召開安全生產總結會議,總結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總結經驗找出教訓,制定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十、臨時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產需要使用臨時工時,用人單位應提前申請報,經批準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臨時工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及本地臨時居住證。

      2、臨時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勞動紀律、保密及安全生產知識教育。

      3、必須與雇用的臨時工簽定勞動合同或協議并注明安全職責。

      4、臨時工必須遵守公司內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隨意串崗。

      5、違反公司管理規定的臨時工,經教育不改者應解除雇傭關系。

      十一、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獎勵

      1、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安全生產指標,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的。

      2、對在生產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預防及發現違章操作及時制止的。

      3、安全生產管理臺賬齊全,記錄準確的。

      4、在安全教育培訓中工作突出的。

      5、各級主管領導能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中認真貫徹安全生產五同時的。

      6、一年中未發生輕傷、重傷等安全事故的單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產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及單位,公司將視情節予以獎勵。

      處罰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發生違章違紀造成損失的,按以下規定予以處罰。

      1、違反操作規程及安全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對直接領導處以100元罰款,對職責人處以50元罰款。

      2、接到違章通知書后未按期進行整改的,處以單位2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每發現一人次處以20元罰款。

      4、安全管理賬不健全或丟失的,視情節予以扣除獎金。

      5、出現各類事故未按規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并予以通報。

      6、對出現事故的職責人,按職責大小、情節輕重予以扣除獎金直至追究刑事職責。

      十二、傷亡事故管理規定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職工傷亡事故,事故單位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登記、調查、分析、處理和統計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事故單位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有關部門。

      3、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的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勞動部門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和填報職工工傷確認申請表。經勞動安全部門確認后,企業持《職工工傷確認表》到社會勞動保險部門領取工傷保險金。

      十三、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事故,任何人不準隱瞞不報,或不如實上報。

      2、事故調查報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時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3、事故調查所需數據、資料,公司各部門必須全力配合,協助調查。

      4、對于事故職責人要有獎懲,必須再培訓的則由安全生產管理員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十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資料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2、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景記錄存檔。

      3、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4、公司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理解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5、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針對行的教育。

      6、公司經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公司消防設施器材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2、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3、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景記錄存檔。

      4、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將要求賠償,并提出懲處。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2、消防安全職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3、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后,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景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職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并做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否則安全部將對職責人提來源分。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景進行全面修訂。

      2、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于二次。

      3、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人員。

      4、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資料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八)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公司將把平時演練情景、業務學習情景、日常消防工作、規章制度落實情景作為公司各部門、個人考評、獎懲的依據。

      2、每年度公司將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3、對未依規定履行職責的部門和個人,將給予相應處理。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行為,將依法給予處理。

      (九)電、氣焊防火制度

      1、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準獨立操作。

      2、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準后方可進行。

      3、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景,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采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4、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堅持必須距離。

      5、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6、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8、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墻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復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9、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十)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6、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7、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8、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9、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十五、企業事故緊急救援預案制度

      生產企業將制訂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對危險源和危險部位的管理和檢查,使生產過程中的風險降到最低程度。為了在重大事故發生時能及時予以控制,有效地組織搶險和救災,防止事故的擴大,生產企業將對本單位的危險場所和部位進行危險源安全評價。對所有被確定為重大危險源的部位和場所,應事先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的狀態和定量進行預測,評估事故發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員傷亡情景、設備破壞和財產損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災、爆炸,有毒有害物質的擴散對周圍地區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預測。依據預測,提前制訂重大事故應急措施方案,組織、培訓搶險隊伍和配備救援所需的裝備、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發生后,能及時按預訂方案進行實施,在較短時間內使事故得到控制,或按照正確的方法和程序進行救助和疏散人員,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一、企業應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機構。

      其結構規定如下:

      1、指揮系統及其職責

      (1)制訂應急指揮組織系統圖。

      (2)熟知有關應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規范規定。

      2、指揮領導機構及其職責

      (1)指揮領導小組及其職責:

      a、負責“應急救援預案”的制訂、修訂和完善工作。

      b、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c、負責組織排險隊、救援隊、醫護隊的實際訓練等工作。

      d、負責建立通信與警報系統,儲備搶險、救援、救護方面的裝備、物資。

      e、負責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檢查工作。

      (2)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職責

      a、發生事故時,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b、向上級部門、當地政府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的情景。

      c、必要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發出緊急救援請求。

      d、負責事故調查的組織工作。

      e、負責總結事故的教訓和應急救援經驗。

      3、指揮部人員分工總指揮負責組織企業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安全部門負責人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景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保衛部門負責人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產部門(或調度長)負責人: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的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系和對外聯系。機電(設備)部門負責人: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衛生部門(包括防疫站站長、院長)負責人: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傷亡、中毒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后勤(總務)部門負責人:負責搶修和搶救傷亡、中毒人員的有關必需品的供應工作。供銷部門負責人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環保部門負責人負責事故現場及有害有毒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和處理工作。

      二、建立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保障

      1、通信保障:包括有線、無線、警報、協同通訊的組成、任務和有關信號規定,保證完好暢通、聯絡無誤。

      2、運輸保障:包括救援車輛編號、數量,明確任務要求。

      3、搶險物資保障包括搶險搶救裝備物資的種類、數量、編號等要求。

      4、治安保障包括治安人員的任務分工,重點警戒目標區的劃分,保證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

      三、預測事故擴散影響范圍及潛在危險性的評估

      1、根據危險品性質評估危險性根據危險源所涉及的危險品的性質、生產工藝過程、氣象條件、地理位置等,估計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影響范圍。如事故涉及化學品,則要估計其毒性、揮發性、擴展性、氧化速度、可釋放量及預測其濃度等。

      2、根據生產工藝流程進行潛在危險性的評估對每一個已確定的危險目標要做出潛在危險性的評價。即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引起的后果,可能對周圍設備、生產工藝、環境帶來的危害及其范圍。預測可導致事故擴大的發生途徑,按可能擴大范圍的危險性大小排序,確定應急救援搶險目標,控制事故的發展。

      四、應急救援預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專業隊伍的訓練

      1、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為了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準確、有效地進行搶險救護的工作,必須制訂應急救援預案的規章制度,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對全企業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應急救援常識教育,落實崗位職責制。同時還應建立以下相應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產調度負責,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2)檢查制度:每月由企業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結合生產安全工作,檢查應急救援工作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例會制度:每季度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組織召開一次指揮小組成員和各救援隊伍負責人會議,檢查上季度工作,并針對存在問題,進取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

      2、加強對救援隊伍的培訓指揮小組要從本企業的實際出發,針對危險源可能發生事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模擬救援訓練演習。一旦發生事故,指揮機構能正確指揮,各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并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十六、企業職工勞動保護制度

      一、企業必須建立貼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二、企業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三、企業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護工作

      四、企業應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和在校學生,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五、企業應經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十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制度

      一、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機構職責

      (一)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規范,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3、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頒發有關安全規定,組織制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景;

      4、參加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專項方案的審核,現場機械設備及防護設施的驗收,及大型機具設備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

      5、組織并參與安全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6、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景,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上報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負責對企業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進取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安全管理方法;

      9、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供應和產品質量,防護性能檢查,監督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得到勞動保護;

      10、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員的技術素質。

      11、當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組織搶救,監督指導保護現場,清查人員傷害,資源損失情景,尋找證人,證物,匯集事故相關資料,填報事故快報。并督促報告公安及政府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按規定時限完成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現場復工前的整改,整頓,并負責實施驗收。

      (二)各人員職責:

      1.1.1組長

      a、負責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并于每月召開安全生產會議。

      b、落實安全生產所需的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源充足。

      c、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員。

      d、負責與安全生產監督部門聯絡。

      1.1.2副組長職責

      a、具體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安全管理員工作。

      b、對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或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員所發現的隱患及時上報,并安排整改。

      c、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

      2.1組員(安全生產管理員)

      2.1.1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a、檢查公司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整改。

      b、對公司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c、對公司安全設施進行定期檢查、保養。

      d。公司發生緊急事故時,在安全管理機構領導下及時處理險情。

      2.1.2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

      a、協助安全生產管理員檢查公司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并及時上報整改。

      b、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引起的安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c、協助安全生產管理員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

      d、公司發生緊急事故時,在安全管理機構領導下及時處理險情。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1、對本公司的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的指示。組織編制、修改、補充本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嚴格考核。

      3、主持建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4、督促制訂和實施施工生產過程的'安全生產措施。

      5、在布置、檢查生產的同時,布置、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6、主持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包括防汛防臺領導小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對重大安全問題組織討論。

      7、定期組織開展公司綜合安全大檢查和各種專業安全檢查,領導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的經驗。

      8、制定和保持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安全生產目標。

      9、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10、組織編制勞動保護措施項目,并落實物資、經費等,保證實施。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總則

      第一條 安全生產是企業的頭等大事,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群防群治的制度,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切實加強管理,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規、規定和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企業法定代表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企業的建筑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是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項目施工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負全面責任。

      第三條 企業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領導和協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各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受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

      第四條 企業和各分公司設置專職安全生產技術處(科),并向工程項目派駐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

      第五條 各級領導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在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時,同時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嚴格管理,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不斷發展。

      第六條 各級工會組織和全體職工,有權監督各級各部門對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企業安全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條 企業經理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總的責任。

      第二條 企業主管生產的副經理對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 企業的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對本企業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第四條 分公司經理對分公司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第五條 項目經理對本項目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總的責任。第六條 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第七條 企業各職能機構,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

      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

      第一條 依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或者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第二條 新入廠的職工必須進行公司、項目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教育后要填寫三級教育記錄卡,并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三級教育內容為:

      1.公司安全教育:由勞資部門組織,安全部門配合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教育主要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及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企業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重大事故教訓;發生事故后如何搶救、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報告等。

      2.項目部教育:由項目部主管生產的領導組織技術和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安全生產教育。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生產特點、設備特點、安全基本知識、預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項目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安全注意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防護用具使用基本知識等。

      3.班組教育: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班組作業特點、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班組安全活動及紀律,愛護及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設施及個人勞保防護用品,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對策等。

      第三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司爐工、超重機械司機、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等,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資格證后并再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條 工人調換工種必須進行換崗教育。換崗前,批準換崗的有關部門領導要對換崗工人進行新崗工種的操作規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經教育不準上崗。

      第五條 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造新產品時必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制新產品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按照新工藝、新設備、新產品的安全技術規定進行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

      第六條 公司對各級領導干部每年進行一次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文件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學習,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觀念。

      第七條 各分公司每年冬閑季節組織一次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不斷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

      第八條 項目經理、工長,對所屬工地的職工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

      第九條 施工班組由班長組織實施班前教育,針對班組的施工生產場所、工作內容、工具設備、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項,對全組職工進行教育,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條 各單位在雨季、冬季,要根據季節性變化,進行雨季防雨、防雷電、防洪、防坍塌,冬季防凍、防滑、防煤氣中毒的季節性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節假日前后,各單位要根據具體情況對所屬職工進行法紀教育,節后開收心會,教育職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一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月召開專門會議,總結當月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步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第二條 公司每季度組成由生產副經理任組長的安全生產檢查組,對所屬單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檢查,檢查完畢進行總結并發通報。

      第三條 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檢查中查出的事故隱患,以《事故隱患通知書》通知受檢負責人,限期整改。

      第四條 各分公司每月由主管經理帶隊,對所屬工地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指定項目經理立即或限期整改。

      第五條 各分公司的專職安全人員,根據本單位的生產安排制定巡回檢查計劃,對本所屬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通知項目經理整改,并上報分公司主管領導。

      第六條 各項目經理,除在日常檢查時,隨時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狀況外,每周六對所屬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并作為周一教育的內容。

      第七條 生產班組的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班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生產過程中巡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進行糾正。

      第八條 各分公司在雨期、冬期前做好季節性安全檢查工作。由分公司主管經理帶隊,安全、機械設備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雨期重點檢查腳手架、龍門架、電氣設備、施工用電的安全狀況;冬期重點檢查機械設備、施工用電、消防、預防煤氣和外加劑中毒以及防滑防凍措施等。

      第九條 各分公司在組織安全檢查時,必須對本單位工程分包隊伍安全生產情況同時進行檢查。

      第十條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按照“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的原則,進行整改,實行登記、消項制度,在隱患沒有排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職業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業務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主任工程師以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 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 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 對于結構復雜,作業性大,特性較強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煙筒、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還應有設計計算和詳圖。

      第七條 必須按照公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權限規定,按各部門、各人員的職責、編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未經審批的不準施工。第八條 施工方案經審批后,必須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人簽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負責人作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交底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條 施工現場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工長、項目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認符合標準、規范等要求后,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條 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要量化。存在問題必須經整改后重新驗收。

      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加強防護用品保管工作的有關規定,指導和監督管理人員作好工作。

      第二條 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及市安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三證”不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同時,必須對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進行定期抽查,發現隱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

      第三條 做好防護用品資金管理,采購計劃對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質、保量、按期組織貨源,注意點滴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確保施工生產的需要。

      第四條 防護用品庫內布局合理,儲運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類存放,上蓋下墊,防止腐爛、銹蝕。設有標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庫號、定架號、定層號、定位號”,整齊,標志明顯。

      第四條 倉庫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學化、擺放規格化、整潔衛生化。

      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第一條 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率指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育率按公司要求)。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第三條 管理目標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2.公司分公司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目標實現。

      3.項目部每承接一項工程,首先要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 明施工目標),并將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各項目指標有人抓,有人管,實現目標管理。

      4.施工管理人員要按規定進行統計安全培訓,持證上崗。5.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第四條 安全責任

      1.企業法定代表人對實現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管理目標負總責。

      2.各級生產負責人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負直接領導責任。

      3.各級各部門的管理人員按各自的安全職責,為實現安全管理目標而努力工作。4.項目經理是法定代表人在施工項目上和代理人,對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加強領導,群防群治,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 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公司接受上級考核;分公司、重點工程項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接受分公司考核;項目部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現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第六條 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中搶救有功的。

      第七條 創優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省級文明工地稱號的,公司予以成本補貼獎勵,實際補貼標準,在經營目標責任書中訂立。

      第八條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九條 經濟處罰的規定

      (一)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已經開工的工程項目無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200元;雖編制施工設計方案,但未經審批,一經查出,對工程項目負責人罰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的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消項的,對工地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5.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穿高跟鞋,不帶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帶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項目經理及管理人員罰款20元;一次發現工地有十個違紀人員,處罰工地主要負責人100元,并停工整改一次;凡停工整改的工地,對工地項目負責人另處罰款100-300元,分包隊伍等同。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20元。

      3.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架設與安裝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并履行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2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工作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公司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市級以上部門檢查,對達不到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合格等級的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100-200元罰款。受到通報批評的工地對工地負責人加倍處罰。

      9.在檢查或平時抽查中,對必備的安全管理資料管理混亂或嚴重缺項的工地負責人,罰款20-200元。

      10.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三)工傷事故

      1.單位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款50-5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事故責任者罰當月工資10-30%,免發當月獎金。

      2.單位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款3000-5000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并免發1-3月職務崗位津貼和獎金。

      3.單位發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罰款-元,罰款由事故責任者所在班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組或項目部支付,扣罰事故責任者本人月工資0-30%,并免發1-6個月職務津貼和獎金。

      4.單位發生多人事故,按規定標準分別計算合并罰款。

      5.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 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3.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3)違反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2)對于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元以下的火災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多起事故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有關規定合并處罰。第十條 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單位,單位負責人及有關責任者加倍罰款。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單位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情況。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制度

      第一條 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到“三懂三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條 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倉庫是重點防火部位,必須做到嚴禁吸煙,嚴禁煙火。

      第三條 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須設置專庫專帳,設專人管理,并嚴格出入庫檢查登記手續。

      第四條 存放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可燃物品、有毒有害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五條 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可燃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危險品應標明名稱性質。

      第六條 儲存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品的庫房,不得動用明火,必要時須采取可靠的安 全措施,經有關領導同意開據動火證,并在專人監護下方能動火。

      第七條 庫存照明燈泡不得大于60W,燈頭高出貨架50cm以上距離。

      第八條 庫存內外設置防火標志,倉庫院內要留存不得小于米寬的消防通道,并結合儲存物品性質,設置相應消防器材。

      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第一條 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電話,電報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部門、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市建委、安監站、公安局、市總工會等有關部門。

      事故的正式快速報告須在事故發生后的24小時內報到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與企業名稱,傷亡人數及人員情況,簡要經過,初步原因及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條 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發生的事故要本著嚴肅認真的態度及時準確地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一)輕傷事故:由分公司負責組織調查,公司視情況派員參加。查清事故 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報表及時報到公司。

      (二)管理體系事故:由公司負責組織,分公司派員參加調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7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安監站及有關部門。

      (三)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15日內報公司。公司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

      第三條 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轉移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記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詳圖。

      對故意破壞、仿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四條 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依照程序批準后方可清理現場。

      (一)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分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二)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分公司報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三)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有關部門批準。

      第五條 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對于事故的有關領導的責任者不查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一)真實、客觀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三)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第六條 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后果的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的規定執行。

      (二)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扣壓、拖延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三)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職業禁忌癥人員到禁止其作業的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八)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班組安全活動

      第一條 班組長要根據工作要求和本班組人員特點合理安排工作。

      第二條 班組必須設有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教育、檢查、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 班組長或兼職安全員要認真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自覺遵章守紀,反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第五條 組織好安全生產活動,開好班前安全會,并認真做好活動記錄。

      第五條 每變換一次工作內容或同類工作變換工作地點,都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記錄。

      第六條 經常自檢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不安全因素,不能解決的要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及時報告領導處理,同時做好記錄。

      第七條 班組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報告,并組織全組人員認真分析,采取防范措施。發生重大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并組織搶救工作,協助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第八條 要對本班組的新工人做好入廠安全教育,并認真填寫教育記錄卡。

      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 各公司消防器材、設備由各公司統一購置管理,保證每個工地、倉庫等部位和生產重要環節必須設有足夠的消防器材。

      第二條 消防器材由專(兼)職消防員負責檢查保養,更換藥品。保證消防器材保持 完好性能。

      第三條 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

      第四條 明火作業須使用消防器材的班組,使用前要通過專(兼)職消防員同意,方能使用。

      第六條 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第六條 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教育。施工現場作業場所禁止吸煙,吸煙要到吸煙室。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第七條 對于30m以上高層建筑物施工,要隨層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立管,設加壓泵,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加壓泵必須單獨敷設電源。

      第八條 電氣焊割作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和注意清理現場可燃物品,在高處焊割時除清理地面現場外,還要選派責任心強的人進行現場防監護。

      第九條 工地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建或堆放可燃材料,以免引起火災。

      第十條 進入冬季施工,對工地上的各種火源要加強管理,各種生產生活用 設施、動用和增減必須經項目經理或消防人員的批準,不得在建筑物內隨意點火取暖。

      第十一條 凡明火作業,要嚴格執行動火審批手續,工作前由用火班向項目部消防負責人抽出申請,經有關人員檢查現場和防火措施,作好技術交底后,方可發給“準用動火證”,作業后要嚴格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隱患。

      第十二條 現場如需用電爐子,用前必須經當地電業管理部門批準,否則一律不準使用。

      第十三條 除公司、分公司專兼職消防人員經常深入基層現場指導消防工作外,公司消防主管部門每季度到現場檢查消防安全,各分公司消防主管部門要每月對倉庫、現場等進行一次消防工作檢查,班組防火負責人堅持每日班前、班后進行自查,以落實各項防火措施,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第十四條 專兼職消防員定期對本片消防器材進行維修保修,保證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第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對兼職消防員進行一次專業訓練,專兼職消防員對義務消防小組成員每季度進行一次業務培訓,并經常向職工進行上崗前、在崗中的消防知識教育。

      第十六條 凡公安消防部門提出的火險隱患,能整改的必須馬上保質保量按期整改,對一時因故不能馬上整改的,必須有應急措施,如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改者,要追究有關人員或有關領導責任。

      第十七條 把安全防火列入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分析防火工作形勢,通報防火工作情況,針對不同季節、生產情況確定防火重點。

      第十八條 周一為安全防火教育日,總結一周的防火工作情況,組織職工學習防火知識。

      第十九條 凡對安全防火工作有特殊貢獻的,經領導批準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第二十條 凡火警、火災事故中報早警、救火有功者,核實后給予一定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違反操作規程和失職而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者,要依據 情節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第二十二條 對發生火警事故的單位,直接領導也同樣根據情節后果給予適當處罰,年終不能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推行現代管理方法,科學地組織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綜合管理,使施工現場保持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最佳施工狀態,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95-99),河北省《河北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檢查評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對策。

      第二條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領導小組,領導現場文明施工的開展。

      第三條 確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標,并將目標管理責任明確分工,分解到人,各負其責,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確保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 創建省級文明施工工地的項目工程,要在開工時列入計劃,并及時向當地安監站提出申報申請,接受安監站的監督考核。

      第五條 項目經理部要根據現場實際,結合上級規定和公司有關制度,制定本項目施工管理措施,并組織落實,主要包括:

      (一)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二)施工現場治安防范措施

      (三)施工現場消防工作安全措施。

      (四)施工現場保健急救措施。

      (五)施工現場防塵、防噪聲及施工環境不擾民措施。

      (六)施工現場宿舍保曖,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

      (七)門衛制度、食堂、廁所衛生責任等各項制度。

      第六條 檢查制度。公司在檢查安全生產的同時檢查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各分公司、項目部也要按定期檢查的規定檢查文明施工管理,并按部頒標準和省評辦法對受檢工地作出評價,檢查結果應與管理人員的獎金掛鉤。平時要做好現場文明施工的經常性檢查,通過檢查,發現不足,認真整改,使施工現場始終保持較高的文明施工狀態。

      第七條 持證上崗制度。施工現場實行持證上崗制度,進入施工現場應佩帶工作卡,特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八條 會議制度。施工現場應堅持文明施工會議制度,定期分析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文明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文明施工在現場健康地開展。

      第九條 施工現場圍欄作業

      (一)在市區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圍應用硬質材料連續設置不低于的圍檔,在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圍應用硬質材料連續設置不低于的圍檔。圍檔要堅固美觀。

      (二)圍墻要有墻帽,臨街墻面正中書寫企業名稱或宣傳標語。

      (三)施工現場進出口按規定設置標準的大門,門頭設置企業標志,門柱書寫宣傳標 語,門頭加設燈箱,夜晚要明亮。

      (四)在大門進出口處按規定設置七牌二圖(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紀律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牌、工地消防管理牌、佩帶安全帽牌、施工現場平面圖和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適當位置設置宣傳欄、黑板報、安全標語等。

      (五)現場門口設警衛室,警衛人員佩帶標志。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第十條 施工現場管理

      (一)工地主要道路、加工場所、機械基礎等要做硬化處理。施工現場的道路要暢通,排水設施要完善,保證無浮土,無積水。

      (二)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必須選購符合國家、行業規定、具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產品許可證》、《產品準用證》的產品。

      (三)建筑物主體施工必須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嚴密。

      (四)建筑材料、構件、料具要按總平面圖布局堆放整齊,并掛定型標示牌。建筑廢料,建筑垃圾要設固定存放地點,分類堆放并及時清理,易燃易爆物品要分類存放,嚴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五)施工機械設備要按總平面圖布置圖規定的位置設置,掛統一規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中小型機械要搭設符合標準的防護棚,棚內地面必須硬化,有排水措施。

      (六)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做到活完地清。

      (七)施工現場要建立消防組織,分清職責,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和義務消防人員,高層建筑要配備專用的消防管道和消防器具,要有滿足消防要求的電源和水源。

      (八)現場動火要辦理動火手續,動火時要有專人監護。

      (九)施工現場要設置吸煙室,禁止隨意吸煙。第十一條 現場生活及辦公設施

      (一)施工現場的施工工作區和辦公、生活區要有明顯的劃分界限,并設置堅固美觀的導向牌。

      (二)禁止在在建工程中安排職工住宿。

      (三)宿舍要堅固、美觀、保溫、通風、按季節設置保暖、防煤氣中毒、消暑和防蚊蟲叮咬措施。宿舍設置單人床或上下床,禁止職工睡通鋪,生活用品要放置整齊,保持宿舍周圍的環境衛生和安全。

      (四)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子或私自拉掛電源線。

      (五)現場會議室要有整齊懸掛鑲于框內的崗位責任制度。

      (六)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高層建筑應設臨時廁所,嚴禁隨地大小便,廁所要設紗門、紗窗,并符合衛生要求。

      (七)食堂內高度不低于,設透氣窗,墻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漿,灶臺鑲貼瓷磚。設置排水設施,設有防塵、防鼠害設施,并符合衛生要求。

      (八)現場應設沐浴室,夏季能保證職工按時洗浴并符合衛生條件。

      (九)現場生活區建立職工活動室,保證職工業余時間學習和娛樂。

      (十)現場要設立飲水處,保證供應衛生熱水。

      (十一)生活垃圾要袋裝或盛放在有蓋容器內,并符合衛生要求。

      (十二)工地應配備保健醫藥箱,并設置專用的急救器材和經過培訓的的急救人員,小的外傷能夠自行處理,大的傷情能夠及時正確的處置。要經常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衛生防病知識。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的治安綜合治理

      (一)加強對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治保教育,在施工現場內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二)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管理,掌握人員底數,及時按有關部門的要求辦理暫住證。

      (三)將施工現場治安保衛責任分解到人,措施落實到位,嚴防盜竊、破壞等治安案件的發生。

      第十三條 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處理泥砂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二)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套管道或者采取其它措施,處理高處廢棄物,嚴禁由高處向下拋撒。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

      (五)施工現場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做妥善處理,禁止有毒有害廢棄物用做土方回填。

      (六)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擾民和職業危害。

      (七)運輸散體、流體建筑材料或清運垃圾等,載體要嚴密,裝運要適量,運輸中不得撒漏飛揚,污染市容。建筑垃圾要清運到當地規定的地點卸放。

      (八)由于受技術、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單位,事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四條 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一)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筑施工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三)對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城市建筑施工項目,必須在開工十五日以前向當地環保部門領取《建筑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登記表》,并按要求如實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三)施工項目必須取得環保部門發放的《建筑施工噪聲排放許可證》,并嚴格按照排放許可證規定的要求施工。

      (四)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區域內,禁止夜間(晚22:00至次日早6:00)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工作的,施工單位必須辦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提前五日向當地環保部門審批夜間施工許可事宜,批準后,夜間作業還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五)嚴格執行《河北省建筑施工現場現場環境保護規程》的規定 1.合理擺放施工機械,把噪聲降低至最低點。2.嚴格按規定時間施工,即早6:00至晚22:00 3.夜間施工必須經環境保護部門批準并公告周圍居民。4.施工現場不得產生與施工無關的噪聲。

      5.在居民區施工,起床時不得吹哨及大聲喧嘩。6.施工現場不得焚燒任何廢棄物。

      7.飲水鍋爐及爐灶必須符合消煙降塵規定。8.夜間照明設備要避免照射居民住房。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第一章公司概況

      深圳寶運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9日,注冊資金為30萬元,經營范圍是倉儲;普貨運;提供搬運裝卸服務;通訊器材、家用電器、五金交電、汽摩配件的銷售。法定代表人是劉玉政。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一、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劉玉政職務總經理,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 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四、制定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貨運駕駛人行車操作規程的內容應至少包括:出車前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車注意事項、惡劣天氣下的行車注意事項、夜間行車注意事項、應急駕駛操作程序注意事項等。

      五、制定車輛動態監控操作規程:包括衛星定位系統的車載終端、監控平臺設備的檢修和維護要求,監控信息采集、分析、處理規范和流程、違章處罰信息統計報送及處理要求及程序,監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當地公安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當地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事故單位負責人除向公安等有關部門報告外,應當于1小時內以《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表》(見附件)書面向市交通運輸委總值班室(電話:83168123、83168110,傳真:83165191)報告。

      三、道路貨運企業要定期進行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和分析,總結事故特點和原因,提出針對性的事故預防措施。

      四、建立安全事故責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五、建立應急救援制度。健全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制定完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并將應急演練方案、演練結果進行記錄存檔,定期報送給主管部門。

      第五章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和勞動保護管理制度

      一、企業按照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的1%的比例提取、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經費專款專用,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及時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所需資金。跟蹤、監督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使用情況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主要用于: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

      (2)購置、安裝和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等支出;

      (3)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4)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5)安全生產檢查支出;

      (6)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7)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二、企業應建立符合國家規定及適合業務情況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壞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三、企業應根據國家標準要求及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開展勞動保護用品的計劃、購置、發放和管理工作,建立勞動用品發放記錄。

      第六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三、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四、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五、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據《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糾工作、貨運企業對貨運車輛、貨運駕駛人、運營過程等安全生產各要素和環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登記和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隱患排查治理日期;隱患排查的具體部位或場所;發現事故隱患的數量、類別和具體情況;事故隱患治理意見;參加隱患排查治理的人員及其簽字;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復查情況、復查時間、復查人員及其簽字。企業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進行的安全隱患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七章安全生產宣傳和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一、企業建立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制度。普及安全知識,強化員工安全生產操作技能,提高員工安全生產能力。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例會,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

      一次,安全例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

      二、建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制度。定期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駕駛員等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訓練、應急處置等教育培訓。道路貨運企業應當組織和督促本企業的駕駛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駕駛人員參加教育和培訓的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新入職駕駛員上崗前要經過至少24小時的安全培訓。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每年參加不少于8學時的再培訓。貨運駕駛員,每年至少進行8學時的安全教育培訓。貨運駕駛員接受教育與培訓后,企業應建立企業駕駛員安全培訓教育記錄檔案。

      三、企業配備和完善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的設施和設備,定期更新宣傳、教育的內容。安全宣傳、教育與培訓應予以記錄并建檔保存,保存期限應至少為3年。

      第八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管理制度

      1.建立企業駕駛人聘用制度。按照《勞動合同法》要求,嚴格貨運駕駛員錄用條件,嚴格審查貨運駕駛人的駕駛證件、從業資格和駕駛經歷,符合條件的,簽訂聘用合同。

      2.嚴格落實駕駛員持證上崗制度,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定期檢查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確保證件及時有效,并備案到相關服務單位。

      3.建立駕駛員日常管理制度。貨運車輛每日運行里程超過400公里(高速公路直達超過800公里)的,按規定配備兩名以上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24小時累計駕駛不超過8小時;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4.建立駕駛人檔案管理制度。企業駕駛員實行一人一檔,內容包括駕駛人基本信息、從業資質信息、安全行車記錄情況、獎懲情況、違章違紀情況、行車事故情況等。

      二、車輛管理制度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車輛安全技術狀況檢測和年度審驗制度。嚴格執行貨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確保車輛符合安全技術條件。逾期未年審、檢測或年審不合格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2.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規范對貨運車輛進行定期維護,確保貨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貨運車輛的維護作業項目和程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執行。

      3.按照國家規定建立貨運車輛技術檔案,實行一車一檔,實現車輛從購置到退出市場的全過程管理。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4.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報廢標準或者經檢測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的貨運車輛,應當及時交回《道路運輸證》,不得繼續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5.車輛持有效的《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配備三角木、警示牌、防滑鏈等安全設備,配足有效消防設備及器材。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景,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資料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職責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景,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景;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景,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景,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職責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禮貌、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景,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景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我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須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光、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依據

      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地方政府的法規和標準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其核心就是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和控制。

      3)以國際、國內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法為依據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原則

      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主要負責人原則: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3)系統性原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應按照安全系統工程的原理,涵蓋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全員、全方位。

      4)規范和標準化原則:規章制度的建立應實現規范化和標準化管理,以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的嚴密性、整體性、有序性。

      3、規章制度體系的建立

      1)綜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指標和總體原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與發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危險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2)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及特種危險作業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規范;職業健康檢查制度;現場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3)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時制度;定期巡查檢查制度;定期維護檢修制度;定期檢測、檢驗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4)環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標志管理制度;作業環境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4、規章制度建立的管理

      1)起草。根據本單位生產責任制,負責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起草

      2)會簽或公開征求意見。起草規章制度,應通過正式途徑征得相關職能部門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以利于規章制度頒布后的貫徹落實。

      3)審核。規章制度簽發前,應進行審核。由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查;應邀請相關專業技術性專家進行審核。

      4)簽發。技術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等技術性較強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一般由生產經營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或總工程師簽發;涉及全局性的綜合管理制度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

      5)發布。生產敬仰單位的規章制度,應采用固定的方式進行發布,如紅頭文件形式、內部辦公網等;發布的范圍應涵蓋執行的部門、人員;有些特殊的制度還正式送達相關人員、并由接收人員簽字。

      6)培訓。新頒布的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組織進行培訓,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還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考試。

      7)反饋。定期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或建立信息反饋此道,及時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

      8)持續改進。單位應每年制定規章制度的制定、修訂計劃,并應公布現行有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清單。對安全操作規程類規章制度,除每年進行審查和修訂外,每3-5年應進行一次全面修訂,并重新發布,確保規章制度的建立和管理有序進行。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一、安全檢查的形式

      (一)日常檢查

      1、副站長隨時地對攪拌站內生產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副站長經常檢查施工環境,機具設備運轉情景,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匯報,監督檢查攪拌機司機人員情景,確保正確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機崗位持證上崗,主司機、副司機作好自檢互檢工作,及時糾正違章作業和不規范的操作行為。

      4、操作司機班長,副班長崗崗員檢查制度。每一班作業必須設一名固定的安全監督崗崗員,負責本班次攪拌機生產的監督檢查。司機班長,副班長必須由職責心強、有經驗、有技術的崗位工人兼任,主要職責:檢查本班次人員、攪拌機的安全工作情景,監督操作過程,保證混凝土質量,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檢查

      1、副站長每月23~27日組織1次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檢查中要求進取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并作好記錄。

      (三)專項檢查

      副站和攪拌機司機人員在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進行專項檢查、驗收。

      (四)節前節后和季節性檢查

      節假日前后攪拌站站長,副站長進行安全檢查,異常是重大節假日、重大政治活動期間,防止從業人員紀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開機前的檢查

      攪拌機開機前,站長,副站長組織技術室試驗人員,攪拌機操作司機對開工前的安全準備工作做例行檢查,檢查是否攪拌機計量系統是準確,機械運轉過程中是否有異常。

      二、檢查的依據:

      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企業施工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作業指導書等。

      三、檢查的'方法:

      組織領導: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檢查人員,合理分工。

      目的明確: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資料及標準。檢查記錄:檢查記錄要認真、詳細,異常對隱患的記錄要具體。隱患部位、危險程度及處理意見等要記錄清楚。

      整改:安全檢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隱患登記、整改、復查、銷案。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登記外,要求部門限期、定人、定方法地進行整改。對有即發事故危險的隱患,檢查人員要責令停工進行整改,僅有當事故危險隱患解除后,經檢查人員確認,方可繼續生產。對于違章違章作業行為,檢查人員應當場指出,進行糾正。安全負責人對整改的部分要進行復查,經復查合格,方可進行銷案。

      二、安全生產管理教育制度

      根據國家安全監督管理局所頒發的《關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發(123號)和《關于異常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年124號)以及安監局(第20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對相關人員的培訓要求做出的規定。

      攪拌站一般工程每年理解安全再培訓時光不得少于10學時

      ㈠、攪拌站教育資料: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環保的標準。

      ②在生產過程中的基本情景和必須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攪拌站生產工作概況,生產流程,工作性質及范圍。

      ④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⑥攪拌站資料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攪拌站站內禮貌施工,員工宿舍住地周圍環境保護及衛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課教育在非作業時光,由站長主持,副站長召集全體管理人員(含班長,生活管理員)到場,由站長或副站長主講(講課或出題考試有困難時,或聘請項目工程技術,安全環保等部門去人主講,或請人講課)。講課時光,地點,主持人,講課人,講課資料,參加人姓名,必須指定人做好記錄。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設施工安全環保管理的各種板牌進行安全宣傳教育。提高施工隊全體員工安全技術操作本事,完善施工隊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講話教育。每一天班前由站長或值班負責人進行本班次員工安全生產講話,講話時光5—10分鐘。

      ④安全生產考試。站內對各崗位工種定期進行考試,攪拌站對各崗位進行不定期考試(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筆),考試成績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現場施工各工種人員,要多看多學安全技術方面的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常識和規程,增強自我保護的安全防護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崗位人員,要多看多學安全技術方面的知識,熟練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常識和規程,增強自我保護的安全防護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廣州市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保障叉車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叉車的制造。銷售。改造。維修。日常維護保養。檢驗。使用及其監督檢查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叉車使用是指工廠,碼頭,倉庫等特定區域(以下簡稱特定區域)內使用的叉車,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車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叉車的安全監察工作,區,縣級市質監行政部門負責對轄區內叉車實施安全監察。

      第二章叉車制造,改造,維修和銷售

      第四條制造叉車實行行政許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許可證的,不得制造叉車。叉車制造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進行制造活動。

      第五條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應當進行型式試驗的叉車。部件或者試制叉車新產品。新部件,必須進行型式試驗。

      第六條從事叉車改造。維修的單位應當有與特種設備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以及必要的檢測手段,并自覺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銷售叉車時,銷售者應當附有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型式試驗報告。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使用維修說明等文件。

      第八條境外企業銷售境外制造的叉車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及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并明確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代理商。代理商應當持相關資料到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并對擬在中國銷售的叉車作型式試驗,型式試驗合格的進口叉車才能在中國進行銷售,代理商對產品安全和質量全面負責。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裝。非法拼裝的叉車。

      第三章叉車使用

      第十條叉車使用單位是指具有叉車管理權利和和管理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限于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經營戶,以下合稱‘單位’),包括叉車登記單位。合同安全管理專業公司。出租單位。承租單位。終端用戶單位等。

      第十一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叉車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內,持下列資料,到所在區。縣級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核發使用登記證,領取叉車牌照:

      (一)《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一式2份);

      (二)登記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出廠合格證明與使用維修說明書;

      (四)有效期內檢驗合格報告書;

      (五)操作人員證書和安全管理人員證書(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諾書。

      第十二條叉車登記內容變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到辦理注冊登記的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相應變更。轉移手續。

      第十三條叉車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登記單位應當及時報廢,并向原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第十四條叉車使用登記證。牌照丟失或者損毀,叉車登記單位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原登記部門提交身份證明。遺失申明和申請材料。原登記部門經與登記檔案核實后,在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內補發。

      第十五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逐臺建立叉車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和資料;

      (二)叉車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三)叉車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叉車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五)叉車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十六條叉車登記單位應當對叉車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

      日常維修保養應當由有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無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叉車使用單位,應當委托有取得相應特種設備作業資格人員的單位進行日常維修保養。

      第十七條叉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叉車因使用地點變化需要通過道路轉移的.,應使用專用車輛進行運輸。

      第十八條叉車作業人員(包括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下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工作。叉車作業人員作業時,應當隨身攜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

      第十九條終端用戶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叉車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演練。叉車發生事故后,終端用戶單位和現場人員應當采取緊急救援措施,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從事叉車租賃業務的單位,應按要求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用于出租的叉車必須辦理使用登記并在檢驗有效期內。

      第二十一條叉車的承租單位應對承租的叉車使用安全負責,禁止承租下列叉車:

      (一)沒有在登記部門進行使用登記的;

      (二)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三)未經定期檢驗(含首檢)或者檢驗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條對于缺少安全管理資源的單位,鼓勵將叉車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合同形式委托給叉車維修保養專業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專業公司承擔合同范圍內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章檢驗檢測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在用叉車應當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叉車登記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定期檢驗的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叉車,不得繼續使用,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條檢驗機構在接到檢驗申請后,應當按檢規和安全技術規范等要求及時安排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檢驗機構在進行叉車檢驗檢測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告知叉車登記單位和終端用戶單位,并立即書面向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叉車制造。銷售。登記。管理。終端用戶。改造。維修。租賃等單位執行本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會同工商。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二手叉車交易市場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所稱的叉車,是指具有各種叉具,能夠對貨物進行升降和移動及裝卸作業的搬運車輛,包括內燃平衡重式叉車。蓄電池平衡重式叉車。內燃側面叉車。插腿式叉車。前移式叉車。三向堆垛叉車。托盤堆垛車。防暴叉車等。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關政策法律依據變化或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項目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大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項目部。

      二、每次例會各科室和項目部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三、會議內容

      1、由公司安全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2、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

      3、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4、各科室和項目部介紹本月的安全生產情況及事故情況,每次大型活動后交流經驗。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動內容。

      四、發放有關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關文件、技術刊物、安全簡報、各類報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3:00時為安全生產例會時間。例會時間、地點如有臨時變動,由公司安全科負責提前通知。

      為使廣大員工不斷提高對安全生產重大意義的認識,增強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自覺性,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各項建設工程順利進行,必須對員工普遍、深入、經常地進行安全生產思想、安全技術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技術的教育,特制訂本制度。

      一、三級教育:

      1、新進員工必須經過從公司級到項目級到班組級的安全生產教育或培訓。

      2、新進員工必須接受的一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內容有: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本公司生產特點;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公司安全通則和消防、急救常識等。

      3、經一級教育安全知識考試合格者,由項目部進行二級教育(項目級)。內容有:本工程項目特點、設備特點、事故預防方法;安全技術規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4、經二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進行三級教育(班組級)。內容有:崗位生產特點及安全裝臵;工器具與個人防護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崗位發生過的事故及其教訓等。

      5、經三級安全生產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二、特殊工種教育:

      從事電工、起重、電氣焊、高空作業、腳手架作業等特殊工種工人,應參加專業強化訓練班,進行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強化學習。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級領導平時要自覺學習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五同時”,特別要加強對工人進行經常性教育,教育員工遵章守紀,履

      行安全職責。

      2、各班組要根據工作性質、任務緩急、生產特點、氣候變化,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進行班前安全講話、班中安全喊話、班后安全講評,抓好典型,加強經驗交流,組織技術示范表演等。

      3、各項目部要堅持至少雙周一次安全活動,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驟,要不斷提高質量,防止流于形式。內容有:

      A、傳達貫徹上級指示、通報及有關安全生產文件。

      B、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C、分析研究事故發生情況,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對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技術、職業衛生知識的教育。

      E、交流推廣先進的安全操作經驗,進行技術示范表演。

      F、開展反事故斗爭,進行事故演習。

      G、參觀安全生產展覽,開展安全生產競賽。

      H、發動全員,討論提出解決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議。

      I、總結安全生產規律,表揚好人好事,批評各種錯誤傾向。

      四、安全考試:

      1、員工每年度進行安全技術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樣,考核成績必須記錄存檔。

      2、凡考試不合格要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要離職進行專門安全生產學習,再進行補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據情況調換工種及崗位。

      3、安全考試成績要作為員工晉級評獎和選拔干部的標準之一。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臵;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一、企業法人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總公司安全生產的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和制度,組織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安全教育和培訓的組織落實情況;

      3、監督檢查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

      4、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5、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時”監督驗收;

      6、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大機組安全監督工作;

      7、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8、對各種直接作業環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9、主管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各類報總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工傷鑒定,發生重大事故,組織到上級公司匯報;

      10、搞好企業職業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加強安全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承包項目工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對外包隊加強文明安全管理,并對其進行評定;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項目部各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或提出要求并監督實施;

      4、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并監督項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5、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的調查,認真落實指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錄用外包工隊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格用工制度與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外包工隊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三、安全科科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1、科長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在公司領導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親自抓安全生產工作,對企業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2、每周主持召開礦長辦公會議,每月主持召開安全辦公會議,貫徹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規定及指示,聽取各級領導、安監部門、專業領導分析當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重大隱患,制定解決的措施并落實到有關部門和人員,檢查上一次科長辦公會議,安全辦公會議安排的工作落實情況;

      3、對重大事故親自組織領導搶險救災,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的發生;

      4、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本企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外省市施工隊伍負責人和外省市施工隊伍務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考核;組織違章人員學習班,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持證上崗負責組織復工和轉崗人員的安全教育;

      6、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應簽發“隱患通知單”,并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7、協助領導研究企業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企業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職責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加強外包平米包干的結構安全評定及文明施工的檢查評定;

      3、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規程、標準;結合項目工程特點,主持項目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和開工前的全面安全技術交底;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應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參加每月四次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6、主持安全防護設施和設備的驗收;發現設施、設備的不正確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嚴格控制不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設備、設施投入使用;

      7、貫徹實施一圖九表法及業內資料管理標準,確保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針對性;

      8、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審查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具有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五、安全生產副經理職責

      1、對本企業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法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特殊復雜工程項目或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領導、組織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培訓、考核與審查工作;

      5、組織本企業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不安全問題;

      6、認真聽取,采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建議,保證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7、認真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在事故調查的指導下,組織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中的具體工作;

      六、項目施工員職責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特別是外包工隊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1、每周或不定期組織一次所管轄班組包括外包工隊學習安全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堅決提出的不安全問題;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包括外包工隊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認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檢查,隨時糾正作業違章行為;

      3、發現因工傷亡或未遂事故要保護好現場;

      4、對分管工程項目應用的符合審批手續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要組織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立即停止使用,并上報有關部門和領導;

      七、項目班組長職責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3、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

      4、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5、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進現場戴好安全帽;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八、項目預算員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執行國家的基本建設方針、政策、法令、和取費標準,及時準確的完成預、決算編制任務,保證施工的需要;

      2、收集整理簽證資料,及時提供未完成工程的中間結算的準確地辦好工程決算;

      3、堅持深入工地,了解現場施工情況,掌握經濟信息,及時準確、全面提供所需經濟資料,協助項目經理抓好經營管理及成本核算工作;

      3、參加分包工程合同材料采購合同和業主提供原材料、半成品、工程設備供應合同的簽,建立合同臺帳;

      4、負責提出竣工工程十二種主要材料,準確地與建設代為結算材料指標和核算單位工程材料消耗情況;

      5、參加公司組織或項目部組織的合同評審,并提出解決合同條款中相關問題的意見;

      九、項目安全員崗位職責

      1、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的指示;

      2、參與技術人員制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協助項目領導檢查安全制度的落實;

      3、深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檢查施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處理,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

      4、指導隊、班組安全員的'業務工作,協助基層搞好安全生產;

      5、隨時掌握施工生產安全動態,在生產調度會上及時進行通報并部署下周安全工作;

      6、負責現場大型設備及物資運輸安全,負責工傷事故處理和上報;

      7、負責勞保用品安全標準檢查與監督和保健費的審批發放;

      8、做好安全工作的原始記錄,按時上報有關資料和報表,并及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工作;

      十、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確保全年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實現,本人應做到以下幾點:

      1、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安全技術和操作規程、模范遵守安全生產的規章和制度;

      2、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員的正確指揮;

      2、對不安全的作業,及時提出意見,拒絕違章指揮的指令;

      3、嚴禁酒后上班,現場不吸煙,不隨地大小便,不隨意進入危險場所;

      5、發揚團結友愛的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進場職工傳授安全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做到正確使用,不擅自拆除,消防設施不任意亂動;

      6、施工中做到不隨意在高處亂拋物體,杜絕“三違”,做到“三不傷害”,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切實做好全年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材料員安全生產職責

      1、確保供應施工生產中安全設施所需的各種用具、物資和一般勞防用品;

      2、應嚴格把好安全設施材料質量關,對不符合安全質量標準的,不準用于安全設施上;

      3、負責檢查督促班組施工落手清,確保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4、加強倉庫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嚴格執行危險品的儲存、發放等規定;對專用勞防用品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存放;使用明火要嚴格檢查,符合動火規定的器具、物料才能準許出庫使用;

      5、根據施工組識設計和材料預算制度實施采購計劃,確保工程進度;

      6、熟悉圖紙,對建筑材料做到心中有數,進料應和進度同步跟上;

      7、對所購材料、構件、設備的質量、規格、型號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由于采購、保管原因而影響工程質量或造成質安事故,承擔經濟、法律責任;負責向資料員提供材料質保資料;

      8、負責按規定及時采購發放勞保用品;

      9、施工用材料工具簽發領料單,憑單發料,由領料人簽認,材料拿出工地必須經項目經理簽發;

      十二、技術員安全生產職責

      1、在工程技術總負責人的指導下,具體負責安全技術和日常生產管理工作,對每個工序施工做到心中有數,知措施、懂方法、有對策、確保安全生產;

      2、編制單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制定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進行;

      3、對工程概況,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法等在施工前有針對性的向施工員、班組長進行技術交底,對關鍵部位的安全技術措施于施工前向參予施工的全體人員進行交底;

      4、對施工中發生的一般安全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并報總工程師;對較大安全事故,經總工程師簽證后方能處理;

      5、經常深入現場指導施工,解決一般性的技術問題,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施工驗收規范,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提出改善工地施工安全環境的措施并付儲實施;

      7、對工地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8、每天深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和設備運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作業,并立即報請領導處理;

      9、負責產品的質量檢查,及時發現并解決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問題;

      10、對本室職工進行生產、安全安全操作技術與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安全生產及設備技術練兵和考核;

      11、負責安全生產和設備管理工作記錄、資料的管理、分析、匯報;

      十三、財務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2、健全財務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或實際需要,按比例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其它勞動保護經費,并且單立科目,監督專款專用;

      3、負責撥付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所需經費;

      4、負責撥付各崗位員工勞動防護用品所需經費;

      5、負責撥付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人員的體檢和療養經費;

      6、負責撥付各崗位員工防暑降溫經費;

      7、對財務部所用設備、器材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隱患;

      8、教育所屬員工自覺遵守財務制度和各項安全生產規定;

      9、掌握相關安全生產應急預案,一旦發生問題,負責保護企業現金、票證、賬目等不受損失;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1、為什么要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一個企業規章制度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法規,是統一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的法則。

      為了在企業中全面貫徹國家政策、地方規定、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并結合自身單位特點和實際,特此建立這個制度,用來統一規范員工的思想和行為,從而保護員工在的相關權益,也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

      2、什么是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它是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為核心的,指引和約束人們在安全生產方便的行為、意識、認知,是安全生產的準則。

      其作用就是明確各崗位的安全職責、規范行為、保證工作秩序。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基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建立制度的要點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領導、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

      2、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管理制度

      2、勞動防護用品(具)配備管理制度

      3、安全防護設施管理制度

      4、設備管理制度

      5、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6、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7、隱患整改管理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9、特種作業管理辦法

      10、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等等制度)

      (三)安全操作規程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安全操作法)整體編寫要點:

      2、正常生產運行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求:

      3、開、停車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求:

      4、緊急停車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求:

      5、檢修情況下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點:

      6、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規程編寫要點: 等等

      4、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制定定過程中我們要注意以下內容:

      1.依法制定、結合實際。企業制定安全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為依據。根據法律的要求,集合公司的具體情況來制度,其模式根據"管生產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來確定

      2.有章可循、銜接配套。企業安全制度應涵蓋安全生產的方方面面,使與安全有關的事項都有章可循,同時又要注意制度之間的銜接配套,防止出現制度空隙而無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復有又不一致而無可適從。

      3.科學合理、切實可行。制度是行為規范,必須符合客觀規律的,特別是操作規程,如果制度不科學將會誤導人的行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瑣復雜將難以順利進行。

      4.簡明扼要,清晰具體。制度的條文,文字要簡練,意思表達要清晰,要求規定要具體便于記憶、易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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