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的規章制度大全[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團的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團的規章制度1
1、在社團里,絕對不能容忍那些抱有隨便玩玩態度的人,禁止在社團里,做任何一切違反校規校紀的事情。如有發現,一律請社團,毫不留情面,所以請大家自重。
2、社團里大家應該和睦相處!這個是進入街舞社的基本條件。
3、在社團里,每次都按時訓練,認真著,據情況給于一定的加分。
4、上課時,如有不認真的情況,按情節扣除分數。
5、根據街舞社,社長和副社長的規定。
6、學校把排球房旁邊的舞蹈房分配給我們,每周三的下午放學以后。必須要準時到
7、如有事情需要請假,應當事先聯系社長,或者社長。沒有原因而不到者,一律扣除分數,累計一定的次數,則自動退出出社團,具體次數(等我們討論出來)
8、社團每個月都會舉行一次斗舞活動,所有人都要參加。讓大家感受下街頭文化,更好的學習他人的優點,彌補自己的.不足。(具體的時間和地點,由社長另行通知!)
社團的規章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為了有序并高效地對戰狼進行管理,增加團隊的凝聚力和執行力,發揮每個人的工作能力與特長,故制定以下團隊管理制度,并按其嚴格執行。
第一條 團隊名稱————《+++++++》
第二條 團隊文化
團結一致,積極向上;執行有力,令行禁止。
第三條 團隊標語
眾狼一心,齊力斷金!征戰四方,一呼百應!
第二章 團隊的義務與要求
第一條 自覺遵守望公司與團隊日常管理制度,并執行團隊決議。
第二條 以團隊利益為先,個人利益為后,以集體榮譽感為出發點,決不影響團隊團結和拖團隊后腿。
第三條 踴躍參加團隊的各種集體活動與會議,熱情參與及積極與其它成員溝通。
第四條 助人為樂,團隊的每一個成員都是最親密的戰友,不拋棄,不放棄!
第三章 團隊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條 團隊的每個成員都應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與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每個目標。
第二條 服從上級命令,一切行動聽指揮。
第三條 每天的例會,無特殊情況,要求人人必須參加,并極積響應。
第四條 無故不得請假,早退,遲到,團隊的每個會議。遲到或缺席三以以上者,提出嚴歷批評并交由公司處理。
第五條 為打造一支高效執行力的團隊,工作執力過程中,不允許出現嬉笑打鬧的情況,提出警告無效者,提出嚴歷批評并交由公司處理。
第六條 上班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允許交頭接耳,來回走動影響辦公室環境氣氛,打亂正常工作。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
第七條 硬性工作指標責任到人,團隊任何一個人都要為之努力工作,工作熱情與成績都沒有達到要求的,要作出深刻反省。
第八條 團隊隊長與副組長要嚴格執力公司的每一個決策。拒絕欺上瞞下而做出有違團隊利益的事情。同樣,團隊成員的工作都要向隊長與副組長負責。
第九條 團隊要求每月初作出工作計劃,月底作出工作總結,任何人都不得推委找介口。
第十條 溝通:所有成員要求以QQ,郵箱,電話MSN等方式進行交流或溝通,促進團隊和諧和凝聚力。
第十一條 每月制定一次戶外拓展訓練或者集體活動,要求人人必須參加。
第十二條 不得對團隊的成員進行背后或是人身攻擊,不得刻意針對某人某事。一經發現,立即清出團隊,永不錄用。
第十三條 團隊任何成員都可以對團隊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提出自己的個人看法和建議。
第四章 附則
當團隊管理日常工作中,遇到極個別屢教不改,心態與工作都不達標合格的組員,相應進行行政或者是物質上的處罰,情況嚴重作請辭處理。如果在團隊日常工作中表現特別突出的成員,可以優先向公司推薦管理人候選和提供物質及精神上的獎勵。
供參考。
社團的規章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性質:本組織全名是“刺繡協會社團”,以校內喜愛次序的學生為基礎而創建的社團組織。接受院團委直接領導和統一管理。
第二條 社團目的: 為愛好刺繡的廣大同學搭建一個交流的平臺。
第三條 社團宗旨:豐富校園文體娛樂活動形式,積極開展活動,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充分發揮學生第二課堂作用,為校園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社團口號:“用激情書寫針尖上的青春” 。
第二章 成員
第五條 成員資格:本校在籍學生,對刺繡有濃厚興趣的學生均可申請加入,審核成員基本準則;有足夠的熱情和自信,善良,文明,有責任感,努力上進,遵守徐州工業學院學生守則和本社團章程。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
(一)獲取參加本社團的`培訓班和舉辦的活動資格。
(二)社團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向協會指導老師和會長提出意見或建議。
義務
(一)遵守本社團章程,接受本社團領導。
(二)積極參加本社團的活動,聽從社團安排。
(三)對外積極樹立本社團的良好形象,為社團的發展出謀劃策。
(四)會員中途退出,需上交說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社團設社長一名。社團成員分為初級、中級、高級組,隊長各一名。
第八條 社長產生辦法:
社長在校學生會社團部監督、考核下,經社團全體大會選舉產生。確定后,報院團委備案。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會成員,采取直接罷免方式;
(一)組織的活動違背社團章程。
(二)在社團內部拉結派,造成社團內部不團結的。
(三)將社團經費作不當使用的。
(四)作風不正派,嚴重影響學院社團名譽的。
(五)累計三次無故不參加社團舉辦的活動或會議的。
(六)以社團名義謀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九條 每學期全體成員大會
學期初召開全體大會:新成員作自我介紹,技術展示交流。社長發言,布置本學期社團日常訓練及活動內容。的一些工作要求。
學期末全體成員大會:會長作學期工作總結報告,聽取各會員提出的要求或意見,對一些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各會員展示本學期學習到的技術動作。
第十條 連續三次無故缺席訓練及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 社團成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內活動,聽從安排,私自在規定之外的時間及地點活動的,產生的后果自負。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歸徐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刺繡社團。
第十三條 社團章程未免有簡略或不盡之處,日后由理事討論通過盡可能把章程更完善。
第十四條 本章程批準之日起實施。
社團的規章制度4
1學校社團規章制度
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學生社團的管理體制,促進和保障學生社團積極健康的發展,進一步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培養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特此針對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會費管理以及考核標準作如下規定:
第一部分 學生社團的申請和成立
1、凡自愿發起成立社團者,首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請書、學生社團成立登記表、業務主管部門 或主管部門或主管人的推薦書、學生社團的章程、辦事機構地址或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簡歷、社團人數等。
2、學生社團的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名稱、宗旨、經費來源、組織結構、負責人產生程序和職權范圍、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學生社團的終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項。章程應與團委的日常活動保持一致。
3、社團發起人應持掛靠單位的介紹信(函)及指導教師的鑒定意見到社團指導部領取《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申請人登記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掛靠單位意見表》、《長春工程學院社團組織審批表》、《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 干部審批表》,逐向填寫,履行正式審批手續。
4、經社團指導部審查,院團委批準后,社團方可正式成立。社團指導部將《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社團組織登記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衛處、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備案;學生社團的印徽、成員證件模本應保管理機構備案。
5、社團批準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對未獲批準的成立申請,社團指導部必須提出不予批準的書面意見。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開學初,由學院組織各協會統一納新,所有會員要認真詳實填寫會員登記表.每年納新后,各協會對全體新會員進行注冊.
2、每學期開學第二周,由各協會將會員證統一上繳社團指導部進行注冊,逾期不予注冊,按退會處理.注冊后會員按長春工程學院《本科人才培養方案》有關規定每學期加社會實踐分0.5學分。
3、每學期初第二周,由各協會根據各自情況制定并上繳詳細的工作計劃和本學期的活動支出預算。每學期各協會須于第十七周前由組織機構對本學期活動進行總結,并上繳至社團指導部。對于各協會臨時增開的大型活動及跨校活動,須于活動前兩周向社團指導部提出申請,待批準后,方能開展活動。
4、各協會開展活動前,須認真填寫《長春工程學院社團活動登記表》,對活動前未填寫者,取消該活動的評比資格。
5、各協會組織機構每兩周至少開一次例會,對前一階段活動進行總結,對下一階段活動進行計劃。
6、每學期各協會內部組織機構對會員進行評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結果須上繳社團指導部存檔備案。
7、學生社團創辦刊物,須報團委、黨委宣傳部批準;不得創辦面向校外的刊物。學生建立跨校、跨地區的團體和舉辦面向校外的刊物,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學院禁止非法組織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團指導部統一組織各協會進行組織機構換屆選舉活動,如有特殊情況,組織機構須臨時變更的,須由協會上繳申請,待批準后,方可換屆。
9、每學期末,社團指導部對各協會組織機構進行任職評定。
10、每學期第十八周各協會將本學期活動資料上繳社團指導部,社團指導部每學年對學生社團進行評比,對特色鮮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學生社團,給予重點扶持和表彰。詳見本條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財 務 管 理
為了更好的監督各協會經費使用情況,發揮學院團委社團指導部的宏觀調控作用,本著對會員負責的宗旨,針對各協會的實際情況,學院團委特頒布此制度。
1、學生社團自行籌備經費。各學生社團經費主要包括會員費和捐贈、贊助等方式獲得的資金或實物。
2、各學生社團可依據本協會實際情況,收取一定的會費,會費可以每學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齊。會費的收費標準由學院團委社團指導部,結合該學生社團的具體情況確定。
3、各學生社團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允許范圍內加收或提高會員費,但須提前向院團委提出書面申請,說明變動原因,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審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會費標準收取會費。
4、會費必須用于社團的基本建設和活動,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個人名義報銷。
5、各學生社團可以接受校內外企業或單位的資金或實物,但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捐贈。接受捐贈時,不得承諾學院規定范圍以外及有損學院社團形象的條件。
6、各學生社團秘書處管理社團財物,秘書長管理經費,應建立清晰的財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協會財產登記。經費支出前,由社團主要負責人討論通過,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學生社團每學期注冊一次,須向團委社團指導部匯報上學期的財務收支情況,同時上交本學期的會費支出預算計劃。
8、各學生社團負責人定期、不定期的檢查本社團財務管理,學院團委將對各社團財務管理進行不定期抽查。對財務管理混亂的學生社團,團委將對其限期整頓,情節嚴重者,院團委及有關部門將給與嚴肅處理。
9、會費使用過程中必須有兩名以上主要負責人在場,索要正規發票或收據(收據應有經手人簽名)。會長、經手人及秘書長在會費記錄本上簽字方可。
10、各學生社團對會費的管理必須做到公開透明,讓會員及時了解會費花銷情況。
11、各社團負責人換屆時,上屆負責人應把明確的會費記錄本和剩余會費轉交給下屆負責人并在組織調整大會上做詳細介紹,如果在會費交接過程中出現問題,上屆負責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部分
評 比 制 度
為了規范社團活動,促進社團發展,加強院團委社團指導部對各學生社團的管理與監督指導,同時使社團評優更加規范科學,特制定此制度。
一、總 則
量化考核基礎分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對管理有方,活動積極的學生社團予以加分,不按規定行事或出現錯誤予以減分,各社團應嚴格按照《長春工程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匯編》及有關規定開展活動。考核分數達到60分視為合格,考核成績在80分以上的學生社團可參與社團評優,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社團及社團干部取消其評優資格,并且酌情對學生干部予以通報批評或免職。
二、細 則
一、社團負責人大會出席情況 各社團負責人每學期按通知出席社團負責人大會,遲到一次減1分,無故缺席或早退減3分,無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報批評或免職。
二、會員招收情況 各社團在招收會員時按照院團委的有關規定執行。違反章程及有關規定者,視情況減2-5分。納新宣傳有力者加2分。
三、活動上報和完成情況
1、各社團舉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動必須提出申請,經團委批準后方可舉行。沒有上報私自活動的,一經查出每次減2分;上報后未經批準擅自活動者每次減5分;出現嚴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評優資格,給予主要負責人處分直至注銷其社團評比資格。
2、活動上報并經批準后執行情況良好,經查實后根據活動規模及影響,酌情加2-5分。大型活動并且社會影響極佳,酌情加8-10分。
3、社團工作有創新的、工作成績突出的加5分,在對外活動中獲得省級表彰的社團活動一次加10分;獲得市級表彰的社團活動一次加5分;活動在校級宣傳資料上有報道的加3分。
四、各社團內部建設
1、社團內部組織機構完善、運作良好者加5-10分,組織機構不完善或有其它的問題者減10-15分。
2、各社團必須建立自己的財務管理條例,帳目清楚加5分;帳目不清楚者減5分;出現問題者減10分,問題嚴重者追查負責人責任。
五、活動次數
各學生社團每學期至少開展5項活動,不足5項者缺少一項減5分,每項活動須上交社團指導部活動計劃,活動總結。(納新、例會和講課不算活動)
六、各社團例會制度
各社團應每月舉行一次全體會員大會,社團組織機構一周例會一次,商討和交流協會活動及管理問題,無故不舉行者每次減3分。
七、各社團換屆應提前上報換屆時間及名單,不上報者學校對其新一屆組織機構不予承認,問題嚴重的協會由團委整頓且減5分。
八、按時參加團委社團指導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得請假,按時遞交工作計劃、總結以及主動上交賬本等資料,不按時交者每次減3分。
三、說 明
1、院團委有權修改完善本條例。
2、對違反本條例的學生社團負責人,視情節給予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不予發畢業證及學位證。
3、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4、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院團委所有。
2學校社團規章制度
現社團共包括:廣播站、海韻文學社、未名話劇社、英語俱樂部、NINE-X動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攝影社、極影輪滑社、等。
規章制度具體如下:
一、社團組建。
1、各社團必須有確定的社長及社團成員。社團人數在20人左右。
2、組建新社團須先寫創社申請書,上交到實踐部,經實踐部、團委書記審查批準后方可正式創建。
二、社團活動。
1、各社團須在每學期初向實踐部上交一份本社團該學期的活動總計劃書(包括社團成員名單、社團活動安排等)。
2、活動申請。各社團在組織活動時,必須事先向實踐部上交一份活動申請書,經團委批準后方可組織進行。
3、活動組織。
(1)、活動宣傳海報必須張貼在宣傳欄中,不得隨意張貼在諸如走廊墻壁等處,不得覆蓋其他張貼文件。
(2)、活動期間,不得違反學校規章制度,造成不良影響。
(3)、活動期間保持活動場地清潔,不得損壞學校設施。
(4)、任何社團、社團成員不得在非活動期間滯留在活動室。
4、活動總結。各社團每次活動結束后,須向實踐部上交一份活動總結及活動照片。
三、社團考核。
1、每學期末,各社團須向實踐部上交一份該學期社團活動總結。團委實踐部將根據各社團總結、平時社團活動考察記錄及違規情況對各社團進行考評。
2、每一學年終結,實踐部將對各社團進行學年考評。對表現突出的社團給予表揚,評定為先進社團,對表現糟糕的社團,將取消社團資格。
3學校社團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現教育的“三個面向”,努力培養“四有”人才,進一步規范學校學生社團的管理,推動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繁榮校園文化,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豐富學生第二課堂,更好地促進校園文化建設和人才培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學生社團是具有共同志向、興趣愛好的`同學自發組織起來的群眾性團體。學校鼓勵學生根據自己的特長和愛好參加各類社團,建設受歡迎的社團,發揮個人的特長培養綜合素質,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能力。
第三條 指導方針:弘揚主旋律,開展具有思想性、學術性、娛樂性活動,豐富課余生活,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四條 承認各社團章程,對某種社團具有濃厚興趣,均可申請入會。
第五條 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如:儀容儀表必須合格,做事做人必須文明)
第六條 學生社團的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中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二)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服務和凝聚學生。
(三)發揮共青團基層組織建設的載體作用,開展內容豐富、形式靈活的團組織生活。
第七條 本校學生社團受學校黨總支的領導,學校團委受黨總支的委托,在學校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承擔本校中學生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條 本校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自籌。需聘請人員,自己聯系。
第九條 學生社團成立,應當經學校團委審查同意,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登記備案。
第二章 學生社團的成立
第十條 學生社團登記時,均需按照學生社團的相關類別進行申請。一個社團只能進行一類申請登記。
第十一條 學生社團的登記管理部門為學校團委。
第十二條 成立學生社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至少一名社團負責人;
(四)有規范的章程;
(五)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學生社團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學校團委負責下列監督管理工作:
(一)負責學生社團的成立、變更、注銷的登記和備案;
(二)對學生社團實施學期檢查;
(三)對學生社團聘請校內外專家擔任顧問的申請進行審查批準;
(四)對學生社團違反本條例的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
第十四條 學生社團接受捐贈、資助,必須向學校團委報告接受、使用捐贈、資助的有關情況,并向全體社團成員公開。
第十五條 學生社團可以創辦內部刊物,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它相關規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行必須由學校團委審查通過。學校團委有權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社團刊物進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學生社團的組織機構
第十六條 學生社團會員會議由會員組成,會員會議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 會員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二)審議批準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三)對社團變更、注銷等事項作出決定;
(四)修改社團章程;
(五)監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十八條 各社團應當不定期召開會議,并將會議形成的決議報學校團委批準和備案。
第十九條 會員會議作出決議,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社團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二十條 社團執行機構是會員會議領導下的社團日常事務處理機構。執行機構由社團負責人組成。
第二十一條 學生社團負責人由學生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由本社團成員通過會員會議選舉通過,經學校團委審查后產生。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中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在校期間曾經受到校紀校規處分的;
(二)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三)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有關事項。
第五章 學生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內部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條 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和組成機構,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二十五條 學生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和校紀校規,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登記機關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二十六條 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二十七條 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并有權向社團建設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的健康發展。
第六章 學生社團的活動
第二十八條 學生社團應按照本社團宗旨,樹立“精品意識”、“品牌意識”,積極開展具有社團特色,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活動,發揮社團“自我發展、自我鍛煉、自我服務”的功能,為繁榮校園文化服務。
第二十九條 社團活動以校內為主,要堅持業余、資源、小型、多樣、服務的原則。
第三十條 各社團需在每學期初修訂好本社團章程,并分別在學期初和學期末向學校團委交一份本學期的活動計劃和總結以及每次活動的教案。學期末各社團要組織一次成果匯報展示,學校將評選出優秀社團和優秀社員。
第三十一條 中學生社團跨校進行交流活動,必須經學校團委審核并報校長批準。
第七章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
第三十二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學校團組織申請注銷登記:
(一)完成學生社團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會員會議決議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團被責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三十三條 學生社團應當向學校團委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四條 學生社團的變更和注銷,應當在報批后盡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有權責令其停止活動,進行整頓。
(一)活動范圍與內容與社團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條例規定或各校的有關規定和指導;
(三)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的;
(四)社團執行機構有嚴重違紀行為;
(五)其他應當進行整頓的情形。
第三十六條 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有權將其解散。
(一)社團活動違反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
(二)社團執行機構知道或應當知道有成員利用社團名義從事非法活動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棄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四)應當進行定期注冊而未注冊,進行整頓后仍未注冊的;
(五)社團成員連續兩學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團連續一學期未進行活動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行使及解釋權歸學校所有。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本辦法已明確規定的內容,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各社團自行制定細則進行規定。
社團的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會名稱:x大學大學生國際交流協會
第二條協會性質:大學生國際交流協會是一個以青年學生為主體的學生志愿服務類組織
第三條協會宗旨:拓寬學子的全球化視野,營造國際化校園氛圍,培養學生的國際化意識,為有意向留學的同學提供更多的機會與資源。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管理
第四條協會內部管理實行民主集中制和部門負責人責任制原則。
第五條協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最高管理機構是常務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構成常委會,分管各分會。常設部門有辦公室、宣傳部、策劃部、國際學生部和留學咨詢部。
第六條協會的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責如下:
1.會員大會:
1)選舉和更換協會負責人;
2)審批協會的工作報告;
3)對協會變更、注銷等事項做出決定;
4)修改協會章程;
5)審批協會財務制度、經費預算及其他臨時性重大財務開支報告。
2.常設部門:
1)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協調各分會工作,加強各分會的溝通及信息交流;負責組織各分會的培訓;定期收集各分會的活動策劃,及時掌握各分會的動向;定期進行會員考核評定及公示,管理協會經費,做好財務記錄,并定期匯報;負責協會歷史資料的分類和管理。
2)宣傳部:負責發布海外合作院校的信息、各類留學項目的信息;負責傳達校級與院級留學展會、留學宣講會等相關活動的通知。
3)策劃部:為協會各項活動做出具體的活動安排,包括協會內部的聯誼會、素質拓展訓練等,協會為我校師生提供的留學展會、宣講會等;同時,積極協調其他部門工作,保證活動有條不紊的進行。
4)國際學生部:成為促進我校中外學生交流與溝通的橋梁,既幫助在校留學生學習漢語、漢文化,了解和適應在中國的生活,又幫助在校的中國學生提高外語水平、了解外國文化。
5)留學咨詢部:收集留學方面的信息并進行整理,在老師的指導下對各個留學項目進行深入了解,為有意向出國學習的學生提供項目咨詢。
3.分會:
下設若干分會,目前有會計學院分會、國際學院分會、金融學院分會、麥廬園分會、現經管分會,今后可根據發展需要而增設或合并相關分會。不同分會應根據各校區或學院下設各職能部門,包括但不限于以上5個部門。
第七條會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并將大會形式的決議報告登記管理部門批準和備案。會員大會做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會員半數以上通過;對協會變更、注銷和修改章程做出決議,必須經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三章會員資格及其權力義務
第八條會員須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努力學習,團結同學,積極向上,遵紀守法。
第九條會員一般為x大學在校學生,榮譽會員除外。
第十條會員資格的取得由本人自愿參與,通過一定的考核(通常為面試),合格者則成為正式會員。
第十一條會員資格的取消由本人遞交書面申請退出或由常委會做出開除決定,由會長批準,會員資格的取得或取消須向全體會員公布,沒有書面申請的視做開除。
第十二條會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為協會管理人員的權利。
第十三條會員享有對協會內日常工作和重大事務的知情權和質詢權。
第十四條會員享有發表意見,提出建議、批評和申訴的權利,有要求有關部門五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或改正的權利。
第十五條會員享有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包括培訓、講座、觀摩、排演、戶外活動等)的權利。
第十六條會員有參加本協會召開的各類會議、活動、演出及培訓講座的義務。
第十七條會員在工作時按時到場,例會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情況的須向負責人請假后離席,或會前實行請假手續。無故缺席三次者,勸退。
第十八條會員有遵守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和協會內各項規章制度的義務。
第十九條會員有盡職盡責,積極主動完成各項本職工作的義務。
第二十條會員有服從組織領導和安排,團結廣大會員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會員有反映協會內不良現象和不正之風,時刻維護協會良好形象的義務。
第四章獎懲制度
第二十二條凡工作表現突出者,應根據其考核成績授予“杰出工作者”“優秀工作者”等榮譽稱號并頒發證書。工作突出者可向學校推薦授予“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協會干部”等榮譽稱號。
第二十三條表揚或獎勵的方式有:口頭表揚,通報表揚,發獎狀、獎品、榮譽證書等。
第二十四條對影響協會正常工作和重大活動的會員或部門,常委會可視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或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如有攻擊本協會的言論和行為,以及組織和煽動鬧事,破壞協會正常工作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六條無故不參加協會會議活動,累計三次者,給予開除處分,請假三次按一次缺席計;但在第三次前連續三次按時到會者將抵消前一次缺席。
第二十七條違反國家法令、法律、法規、條例,被追究刑事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八條偷竊、詐騙、挪用、貪污協會及會員公私財物或破壞公共財務者,除追回贓款、贓物或賠償損失外,還應給予相應行政處分;情節較輕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情節較重、危害性大的,給予開除處分,并上報學校有關部門。
第二十九條協會成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的,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1.利用職務便利,私自在網上發布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與協會無關的消息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2.未經用戶授權,向他人泄露用戶資料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3.未經常委會授權,私自篡改、刪除、增加影響正常工作的數據文件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1.在招聘新會員過程中,徇私舞弊招收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2.在評優、提干、處分成員過程中,徇私舞弊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3.故意散布、張貼有關未經公開或虛假信息,造成對協會負面影響者,給予記過以下處分;
4.由于準備不充分,造成活動現場混亂者,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第三十一條犯下列情形者,加重一級處分:在協會內擔任干部職務者,違紀后拒不承認錯誤,或處分后借口申訴,無理取鬧者;受處分一年內又重犯同樣錯誤者。
第三十二條受處分者附加下列規定:
1.本學年內不得參與校優秀協會干部和協會內的任何評優;
2.撤消其當年所受的榮譽稱號,追回證書及獎金;
3.免去其在協會內擔任的干部職務。
第三十三條給予處分的會員,由常委會召開會議研究決定,會長簽發處分決定。
第三十四條凡涉及處分賠償問題,由秘書處負責處理。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沒有列舉的違紀行為,確應給予處分的,可比照相近條款處理。
第三十六條對會員的獎勵和處分均應由秘書處記錄在其檔案上,除經常委會討論或會員大會投票決定外,協會內其他任何成員均不得擅自涂改或撤消。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的經費來源包括主管部門的行政撥款,社會贊助等。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的財務工作由各分會秘書長具體負責。秘書長獨立管理賬本,凡財務收支狀況(額度、時間、事項及經手人等)須明確,真實記錄在冊,同時須附有書面憑證(有水印、財務專用章)方可予以報銷。主席團的秘書長負責審計各分會的財務情況。
第三十九條實行財務公開制度,每次活動后的總結會上須向常委報告財務收支狀況并隨時接受常委和會員的監督與質詢。
第八章活動開展
第四十條本協會活動開展以會長年度工作計劃為藍本,參考實際情況由常委會決定。
第四十一條各分會可自由展開適合各自分會的活動,報常委會備案。
第四十二條聯系國際交流處的教師開展系列培訓。
第四十三條與我校其他協會保持友好聯系,注重與校外同類協會的交流與學習,關注留學最新動態,發展自身特色。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與解釋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由常務工作委員會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出,并經過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以上或全體會員的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即可。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常務工作委員會。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自20xx年十一月十日起施行。
社團的規章制度6
為了實現對社團的科學管理,保證社團高效、有序地運作,提高社團活動質量,更好地發揮我校社團在建設特色校園文化中的重要作用,營造良好的社團發展環境,促進社團發展,同時加強院團委社團聯合會對學生社團的管理,規范社團之間的競爭,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綱
1、社團評優切實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客觀”的原則;
2、凡符合評比條件的社團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上交年度評優材料,參加評比;
3、學生社團成立須滿一年以上,社團各項規章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完善;
4、社團經費管理嚴格,使用合理;
5、參加評比的學生社團,社團成員不少于25人;
6、學生社團年度無違紀現象;
7、該評比細則將25個協會分為五大類,按類別進行評分,分別為:
藝術類(7個):DC舞社、交際舞協會、瑜伽協會、微視角話劇社、吉他協會、茶道協會、動漫協會
實踐類(5個):攝影協會、企業模擬經營協會、創業協會、誠弈棋社、彩妝協會
競技類(5個):龍獅武術團、跆拳道協會、花樣跳繩協會、雙節棍協會、輪滑協會
體育類(4個):羽毛球協會、足球協會、排球協會、乒乓球協會
文學類(4個):星雨文學社、書法協會、微博協會、櫻花協會
二、 資格審查
凡是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律取消社團參評資格:
1、違反《福建對外經濟貿易職業技術學院社團管理細則》及相關規章制度;
2、每學期開學第一周未注冊的;
3、組織機構不健全,規章制度雜亂無章,財務不清晰;
4、社團社長超過三次無故不參加社聯重要例會的;
5、會員權益投訴年度內三起以上并得到證實的;
6、年度內社團有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或做出有損學校榮譽行為的。
三、評分標準
總分為100分,因各協會性質不同,故采用不同的評分標準給予評分
藝術類(7個):DC舞社、交際舞協會、瑜伽協會、微視角話劇社、
吉他協會、茶道協會、動漫協會
1、配合度考核(10分,占總分10%)
①出席社聯會議及活動的考勤 2分
②抽查社團內部會議及活動的考勤 2分
③能夠按時準備資料并上交 2分
④能夠積極配合社聯開展活動 2分
⑤能夠及時回復各項通知事項 2分
2、社團內部建設評分(10分,占總分10%)
①有詳細的工作計劃和學期總結,并在學期中有實施 2分
②協會有完善的制度和會議記錄 2分
③上交的材料具有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 2分
④社團有凝聚力,會員踴躍獻策,積極性高 2分
⑤每學年社團會員需達30人以上(微視角話劇社需達15人以上)
3、社團日常上課情況與會員參與度(15分,占總分15%)
①一周至少開2節課 5分
②每節課參與課程的會員需達到社團會員總數的60%以上 5分
③上課內容必須符合社團的性質 5分
4、社團活動評分(30分,占總分30%)
①有完整詳實的活動計劃 3分
②活動的宣傳力度5分
③有50%以上的會員參與活動5分
④能夠突出社團特色 3分
⑤活動籌備的優劣表現5分
⑥活動效果 3分
⑦活動的詳細記錄3分
⑧能夠及時完成活動總結 3分 2分
①有嚴格的執行社聯的財務制度 2分
②收取會費有明確詳細記錄 3分
③報銷發票寫明用途并由經辦人簽字 2分
④賬本能詳細記錄每筆財務的收與支 2分
⑤賬本內容詳實,數據真實,憑證完整 3分
⑥社團公共設備的完好無損 3分
6、舞臺表演評分(20分,占總分20%)
①凡分有參加由社聯認定的活動一次2分
②凡有參加社聯舉辦的活動 1次3分
③凡有參加院級大型活動 1次5分
(以上評分以次為數,累計加分,最高加15分)
競技類(5個):龍獅武術團、跆拳道協會、花樣跳繩協會、雙節棍協會、輪滑協會
1、配合度考核(10分,占總分10%)
①出席社聯會議及活動的考勤 2分
②抽查社團內部會議及活動的考勤 2分
③能夠按時準備資料并上交 2分
④能夠積極配合社聯開展活動 2分
⑤能夠及時恢復各項通知事項 2分
2、社團內部建設評分(10分,占總分10%)
①有詳細的工作計劃和學期總結,并在學期中有實施 2分
②協會有完善的制度和會議記錄 2分
③上交的材料具有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 2分
④社團有凝聚力,會員踴躍獻策,積極性高 2分
⑤每學年社團會員需達30人以上(花樣跳繩協會需達15人以上) 2分
3、社團日常上課情況與會員參與度(15分,占總分15%)
①一周至少開1節課 5分
②每節課參與課程的會員需達到社團會員總數的60% 5分
③上課內容必須符合社團的性質 5分
①有完整詳實的活動計劃 3分
②活動的宣傳力度 5分
③有50%以上的會員參與活動 5分
④能夠突出社團特色 3分
⑤活動籌備的優劣表現5分
⑥活動效果 3分
⑦活動的詳細記錄3分
⑧能夠及時完成活動總結 3分
5、社團財務管理(15分,占總分15%)
①有嚴格的執行社聯的財務制度 2分
②收取會費有明確詳細記錄 3分
③報銷發票寫明用途并由經辦人簽字 2分
④賬本能詳細記錄每筆財務的`收與支 2分
⑤賬本內容詳實,數據真實,憑證完整 3分
⑥社團公共設備的完好無損 3分
6、舞臺表演評分(10分,占總分10%)
①凡分有參加由社聯認定的活動一次1分
②凡有參加社聯舉辦的活動 1次2分
③凡有參加校級大型活動 1次3分
(以上評分以次為數,累計加分,最高加10分)
7、社團非校內比賽得獎評分(10分,占總分10%)
社團在校級以上的評選中獲獎可酌情加分,由各社團上交獲獎證書復印件: ①一等獎:6~10分,按國家、省級,市級、區級,酌情加分;
②二等獎:4~8分,按國家、省級,市級、區級,酌情加分;
③三等獎:2~6分,按國家、省級,市級、區級,酌情加分;
④優秀獎或其它:1~4分,按國家、省級,市級、區級,酌情加分;
集體獎項按此標準加分,如無集體獎項,只取一個最高名次個人獎項,最高加10分
實踐類(5個):攝影協會、企業模擬經營協會、創業協會、誠弈棋社、彩妝協會
①出席社聯會議及活動的考勤 2分
②抽查社團內部會議及活動的考勤 2分
③能夠按時準備資料并上交 2分
④能夠積極配合社聯開展活動 2分
⑤能夠及時恢復各項通知事項 2分
2、社團內部建設評分(10分,占總分10%)
①有詳細的工作計劃和學期總結,并在學期中有實施 2分
②協會有完善的制度和會議記錄 2分
③上交的材料必須具有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 2分
④社團有凝聚力,會員踴躍獻策,積極性高 2分
⑤每學年社團會員需達30人以上(攝影協會與誠弈棋社需達20人以上)
3、社團日常上課情況與會員參與度(15分,占總分15%)
①一周至少開1節課 5分
②每節課參與課程的會員需達到社團會員總數的50%以上 5分 ③上課內容必須符合社團的性質 5分
4、社團活動評分(40分,占總分40%)
①有完整詳實的活動計劃 5分
②活動的宣傳力度 5分
③有50%以上的會員參與活動 5分
④突出社團特色 5分
⑤活動籌備的優劣表現5分
⑥活動效果 5分
⑦活動的詳細記錄5分
⑧能夠及時完成活動總結 5分
5、社團財務管理(15分,占總分15%)
①有嚴格的執行社聯的財務制度 2分
②收取會費有明確詳細記錄 3分
③報銷發票寫明用途并由經辦人簽字 2分
④賬本能詳細記錄每筆財務的收與支 2分 2分
社團的規章制度7
學生社團是培養和鍛煉學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園地。為促進學生社團正常和健康地發展,更好地發揮其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學生社團的成立
1、我校學生社團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廣東省有關規定和我校的校紀校規,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權利。
2、學生社團成立,須經團委審查通過,報學校教學處批準,并在教學處備案。
3、學生社團成立條件:
(1)有規范的社團名稱。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學生社團名稱中應冠有所屬學校的名稱。
(2)有不少于5名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3)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確定的負責人;新成立的社團,其第一負責人由社團發起人民主推舉產生,并報校團委批準,教學處備案。
(4)至少配備一名指導老師。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備開展社團活動所需的其它基本條件。
4、學生社團成立審批程序:
(1)申請成立學生社團須上交基礎材料,包括:活動報告、活動時間、發起人名單、指導老師簽名。
(2)校團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核,提出審核意見。
(3)材料審核通過后,報教學處批準。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成立社團:
(1)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第1條的規定;
(2)校內已經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
(3)發起人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4)申請材料中有弄虛作假情況。
二、學生社團的管理
1、我校學生社團日常管理工作由學校團委具體負責。
2、學生社團如需更換負責人,吸收新社(會)員或作其它方面的調整,必須先指導老師認可,然后報校團委同意,并報校團委備案。
3、學生社團每學期必須開展五次以上的活動,活動前必須辦理申報手續。校內活動校團委審批;跨校級活動報校團委和教學處審批,校團委備案。活動必須包括時間、地點、方式、人員、負責人、內容、經費等。
4、學生社團在每學期開始,必須制訂出學期工作計劃,學期末必須有書面工作總結,工作計劃和總結均須向校團委和教學處備案。
5、學生社團每學年必須在公共場合向全校師生舉辦一次成果匯報展覽,各社團須有較完善的檔案管理。
6、學生社團創辦的內部刊物,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和其他相關規定。內部刊物的編印和發行須由團委審查通過并批準。團委有權整改、停刊違反規定的社團刊物。
7、社團指導老師職責:
(1)經常深入學生社團,了解社團成員思想、學習,加強與各社員的溝通交流,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專業理論指導。
(2)指導社團制定每學期工作計劃,確定工作重點;每學期定期參加全體社團成員或(理事會)會議。
(3)檢查社團工作開展情況,提高社團活動的層次與質量,指導社團活動,對社團中存在的問題予以分析解決。
(4)各社團導師每學期課時安排不少于6課時,時間由導師和社團協商安排。
(5)各社團導師每學期至少開一次學術講座。
(6)認真完成組織交給的其它任務。
三、學生社團的獎懲
1、獎勵
(1)校團委每學期對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估,授予一批“優秀社團”、“社團優秀干部”、“社團優秀會員”、“社團優秀指導教師”等稱號。
(2)校團委為“優秀社團”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一定的活動基金獎勵。
(3)各學生社團內部每年評定1~2名“優秀社團干部”向學校推薦,由校團委、教學處評定3~5名優秀社團干部,并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優秀社團干部在學年評優中可享受與學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團優秀會員“由校團委頒發“學生社團優秀會員”證書。對“社團優秀指導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并予以獎勵。
(5)社團積極配合學生會工作,積極參與并高質量完成社團部所組織安排任務的,代表學校參加重大比賽或活動取得較好成績,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由社團部視情況決定并上報團委批準后給予加分獎勵獲授予榮譽稱號。
2、處罰
(1)社團虛報活動,舉辦的活動性質與報評不相符的,補報的'活動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均屬于虛報。虛報三次的,取消社團評優資格,暫停審批處分。
(2)社團連續兩月無任何活動的,一律予以暫停審批處分;連續三月無任何活動的,予以注銷。
(3)社團違反有關規定,舉辦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違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有損學校聲譽內容的活動或者未經批準的政治性、純商業性活動的,一律予以注銷并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有其他違規活動并導致重大違規事件發生或造成重大損失的,一律予以注銷并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社團的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輪滑社是由學校內對輪滑運動具有興趣的在籍學生本著自愿加入的原則組成的一個學生社團,堅持全心全意為師生服務的宗旨,不計個人回報。社團的所有活動都是免費的,面對全體同學,堅持非盈利的原則。
我社以“保證社員安全為前提下,展開活動”
①鍛煉身體,增強體質
②豐富大學的業余生活,增加人際交往
③培養個人興趣,提升輪滑專業技能”為宗旨
第一條:為加強輪滑社的組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輪滑社是在北京聯合大學旅游學院團委領導下的學生組織。
第三條:輪滑社以健身娛樂為目的,旨在推動輪滑運動作為一種體育方式的魅力。同時,倡導一種優秀人才需要健康體魄和良好的學習能力的正確觀念。并以此為導向,向會員傳遞一種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幫助大家以一種健康的心態來面對繁忙的生活和學習。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是我們追求的兩大目標。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四條:社長——是社團的負責人,負責組織和安排協會的日常工作和活動。每學年注冊費用20元。
副社長——協助社長更好的進行社團活動的展開。每學年注冊費用20元。
實習副社——新學期伊始,擇優選取一到兩名新社員參與社團管理,促進社員之間的良好溝通與活動開展。每學年注冊費用15元。
1.公正執行本協會的章程和工作條例。
2.協調并規范各部門的工作
3.規范財務管理。
4.建立協會檔案(各項決策、會員檔案、會議紀錄、活動總結)。
5.加強會員間的聯系和技術交流。
第五條:技術安全部——技術安全部是協會的中堅力量,由會內具有一定帶隊經驗、技術過關、安全意識和責任心強的會員組成。具體權責如下:
1.外出活動中,技術路段的絕對領導權。
2.對違紀隊員批評教育的權利。
3.提供對會員最基本的安全培訓;
4.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協助會長并監督會員安全。
5.服從活動組織者指揮(技術路段除外)
第六條:社團骨干——是社團活動的中心力量,由活動出勤率決定。
第三章協會安全守則
第七條:輪滑運動是一項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但是輪滑運動又是一項技巧性的運動。在沒有得到技術指導和缺乏安全意識的情況下可能發生一些身體損傷和事故。所以輪滑運動存在不小的損傷系數。為確保每一個參加輪滑社的社員的人身安全,社員必須認真閱讀此守則。
1.練習輪滑前,應先做好準備活動,尤其是手腕和下肢各關及韌帶,要充分活動開。
2.戴好防護用具,如輪滑專用的護腕、護肘、護膝及頭盔等。
3.練習前檢查輪滑鞋的螺絲等緊固部件,以免滑行中因設備問題而受傷。
4.初學者應在規定范圍內練習,或盡可能在人少的地方練習,不要任意滑行。初次學習輪滑時,要有滑行熟練的同伴或技術部人員進行輔導。
5.禁止做危險或妨礙他人的動作,特別是在人多的公共輪滑場內,如幾人拉手滑行,在速滑跑道上逆行或與大家滑行方向逆行,在場內橫插亂竄,追逐打鬧,突然停止等。在公路上滑行時,注意交通安全,在人少車少的地方練習。
6.活動中高度集中注意力,若發現有障礙物及時避讓或減速。
7.學習輪滑時摔跤是不可避免的,但要學會在摔跤時做自我保護。方法是:當要向前或向側摔倒時,要主動屈膝下蹲,用雙手撐地緩沖,減小摔倒的力量;當要向后摔到時,也要主動屈膝下蹲,降低重心,盡量讓臀部先坐下,并且要注意尾骨處,同時低頭團身,避免頭部向后仰嗑地;摔到時應該盡量避免直臂單手撐地,以防損傷手腕。
8.夜間練習時要佩帶發光條或者反光條等醒目裝置,并且要在燈光明亮的地方進行。
9.運動過后不宜立即休息,宜做些擴胸,高抬腿等運動,及時穿上外套,以防感冒。
10.患有嚴重疾病的人(如有心臟病、高血壓等)不得參加激烈的輪滑活動,最多可以慢速滑。此外,飲酒后和過度疲勞的人也不得參加輪滑活動。
11.社員必須嚴格遵守社團的安全規章制度,服從活動組織者的管理,協會活動期間嚴禁單獨活動,違規者若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12.社員在校內外進行非協會活動中若有意外發生,協會將不承擔責任。
第四章社員
第八條:普通社員
(一)會員資格:凡在校各院系學生,只要對輪滑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輪滑社。每學年注冊費10元,對此費用做如下說明:
1.此費用非盈利手段
2.此費用均用于購買社團公用產品(例:平花用的樁,音箱,大型活動時的場地布置,飲用水等,如有剩余,則用來購買獎勵物品)
3.此費用均由歷屆副社保管,必須與個人存款分開
4.此費用收入與支出明細在每學期末公布在社團群里。
(二)會員權利:
1.在輪滑社內部享有被選舉權。
2.監督輪滑社工作并提出批評和建議。
3.優先參加輪滑社組織的各種活動。
4.享有輪滑社為會員提供的其他便利服務和設施。
(三)會員義務:
1.自覺遵守輪滑社的章程,維護輪滑社以及學校的榮譽。
2.積極參加輪滑社各種活動以及活動的組織工作。
3.參加每學期初的輪滑社例會。
4.積極輔助組織者,以更好的開展社團活動。
(四)關于退社制度
1.凡每學年注冊的社員,向社長說明理由,允許退社,但所繳納的注冊費不予退還。
2.每學年的注冊費不交者視為退社處理,若該社員本不想退社,經核實可以補交
3.每學期大約20周,每周一天的社團活動日,連續六次或累計十次無故缺勤者視為自動退社。
第六章附則
第九條:活動場地及形式。
1.活動地點:校內的'空曠場地——旅院小廣場
2.活動時間:每周一天社團活動日,無故者不得缺勤。其他時間自由活動。周一到周四,每天下午4:30-22:00,周日不定
3.活動方式:集體活動,交流輪滑技術動作,外出刷街,定期舉行表演,不定期和其他學校的輪滑社聯誼。大型活動另行通知。
第十條:本章程的解釋及修訂權屬于北京聯合大學旅游學院輪滑社。
社團部內部管理制度
第一條: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德和校園文明,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舉辦合乎學校規定和法規的活動。第二條:維護校團委的榮譽和利益。
第三條:維護社團部的榮譽和利益。
第四條:維護社團部內部的團結和統一,發揚友愛精神,互相幫助。第五條:完成社團部的工作計劃,致力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第六條: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學校社團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團他人行使權利
第七條:執行并遵守社團部的各項決議,完成社團部交辦的業務范圍內的工作,必要時,向社團部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八條:部長負責協調統籌社團部與學校、社團及各位社員間的關系。代表本校社團部和社團與校團委、青志協、各院系及各組織商討聯合進行活動。代表本校社團部和社團出席相關會議,與外校社團聯合會、社團部、社團交流等。
第九條: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分管具體工作,處理相應事務。受部長委托,全權行使部長所具各項職權,在部長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職權時,代理部長工作。
第十條:干事履行應盡義務。協助部長副部長做好本職工作。值班時按時到崗,認真負責。工作態度積極主動,處理社團事務合理得當。第十一條:例會制度,所有人員按時出席例會,無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內通報批評及1000字檢查(病假事假及時向分管副部報告)。經常無故遲到早退者,收到部內通報批評。第十二條: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條件,遵守校規校紀的同學。招新干部要秉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得夾雜個人感情色彩。
附:學生干部勸退辦法
具體辦法如下:
一、學習方面
1、有一門不及格現象者,予以警告
2、有兩門或兩門以上不及格現象(包括選修課),予以勸退
3、綜合績點未達2.5者,予以勸退
注:有突出貢獻獲工作突出者,進行談話,在進行酌情處理
二、紀律方面
1、無故缺席會議(請假理由非正當、事后請假或事先并未請假),兩次,予以警告;三次,給予勸退;
2、組織、部門例會遲到十五分鐘,且無正當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勸退;
3、負責簽到人員并未如實記錄情況,一次,予以警告;兩次,予以勸退;
4、值班人員遲到、早退、中途無辜離開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以勸退;
5、值班人員無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關人員、部門請假者,兩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勸退;
6、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違反“不準大聲喧嘩”“不準吃零食”“不準未經允許私自借用公共財產”等《共青團北京工商大學委員會》條款的規定,屢次勸說無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無故不到,且找人代為簽到的,一經發現,予以勸退;幫別人簽到者,予以警告;兩次,予以勸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態度不認真,且屢次勸說無效者,予以勸退;
2、影響到組織、部門正常工作,良好風氣,組織、部門之間團結的人員,予以勸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內完成,并對后續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兩次,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勸退;
附則:
被勸退者不得參加“績效考評”、“學生卡片填寫”等考核性活動
社團的規章制度9
自強社日常規章制度
一、凡本社團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二、社團成員必須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義務感,熱愛自強社。
三、會議制度
(一)社員應積極參加活動及會議,參加時不遲到,早退。有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時,必須請假。
(二)本社團每兩周于周六上午9:00召開一次集體會議,全體成員必須參加。
四、社員必須服從社團的安排,認真完成部署的任務,工作認真負責。
五、各部門社員在本社舉辦的活動中須互相幫助,團結友愛,積極主動服務同學。
六、每個成員必須維護社團的`榮譽,嚴格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禮貌用語,不得做損壞社團形象的事情。
七、愛護公共財產,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以社團的名義對設備進行操作,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社團資產。
八、各部門成員具有監督本部門負責人的義務,對不稱職的行為必須向社長或指導老師反映。
九、社團成員由于必須原因須退社應遞交退社申請書,不得無故退社。
社團的規章制度10
為了進一步規范社團部工作,加強各協會團結合作,鼓勵各協會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推進各協會工作的順利進行,作出以下規定:
一.部門:
1.社團部新干事招聘都要經過面試、實踐考查等幾個方面的系統考核,接受公文、禮儀等培訓。
2.每個星期社團部干事至少要簽到2次,辦公室值班一次。
3.每次部門例會(逢雙周三中午12:30)各委員、會長、干事都必須參加。如果有特殊事情必須提前請假,說明原因并征得部長的同意。例會缺席、遲到者,一律罰抄部門規章制度一遍,并于第二天交到部門。(缺席3次或3次以上,將自動取消會長、干事資格)
4.經社團部批準參與部門活動的非部門內人,部門須幫他們記名表彰。
二.協會:
1.出版刊物都要加上社團部指導老師(謝文勝)
2.每學年開始,各協會要交一份這學年的新生培訓目錄。各協會每次培訓課的名單都要上交(包括主講人,課程名,參加培訓新生的名單)。社團部將不定期派人去各協會交流、學習,監督各協會工作情況。
3.每次大型活動,都必須邀請社團部指導老師(謝文勝);邀請部門的各兄弟協會,讓兄弟協會之間有更多的'交流機會。
4.每次活動的計劃書要盡量寫詳細,并且在活動3周前交社團部策劃組審批,后交外聯組,幫各協會去拉贊助。
5.每次活動的所需品(包括場地、道具、物資等),都必須在活動前一星期進行申請或登記。
6.協會每舉辦一次活動,都要寫一份總結,而且要上臺演說,讓兄弟協會一起交流、學習成功經驗。共同探討不足之處。
7.各協會與外校交流都必須寫一份外聯活動反饋表。(書面)
8.各協會每月要交一份月總結,交電子稿。
社團的規章制度11
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本社社員明確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項活動順利開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條:本社以加強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學生的專業水平、擴大音樂教學的影響,使學生有展示自我的園地,展現音樂特長生多姿多彩的學習實踐生活風貌為宗旨,把合唱團打造成一流的音樂社團。
第三條:本社是受學校領導,有音樂特長和興趣學生參加的`學生群眾組織。
第四條:凡承認本社章程,所有對唱歌有興趣,且有一定的音樂素養的學生都可以參加。本著擇優錄取的原則,尋找優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級推薦的音樂特長生選拔構成。報名后經機構成員審議通過,即可加入本社團。
第五條:本社社員的權利
(1)社員有參加本社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社員有對本社提出評論和建議的權利;
第六條:本社社員的義務
(1)社員有自覺遵守章程、執行本社決議、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務的義務;
(2)社員有積極表演、積極參加本社各項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與本社經常聯系、積極反映情況的義務;
(4)社員有自覺維護本社利益和聲譽的義務。
活動內容和形式:
第七條:每周下午進行活動。
第八條:每兩個月進行一次小匯演。
第九條:社員積極參加本社舉辦的活動,每學期評出優秀社員若干名,并給予一定的獎勵。符合學校規定者,在綜合測評中也可相應加分。
第十條:社員作品在參加校級以上的比賽和各項活動中獲獎的,也相應加分,并作為評優的依據。
社團的規章制度12
1、本社是由校政教處組織管理的學生團體,是提高廣大學生書法水平,引導他們學書法、愛書法的專門組織,是我校社團的.重要組成部分。
2、本社團只招收本校的學生。
3、申請入會的學生必須行為端正,熱愛學校,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承認本社章程,并且有上進心。
4、凡申請入會的學生,都必須填寫一份申請表,并由班主任簽字,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成為本社團正式會員。
5、會員必須愛護社團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將公有財產給予他人。
6、會員必須按時參加社團召開的會議以及組織的各項活動,三次無故不到者,取消會員資格,其他視情節嚴重性給予相應處理。(特殊情況除外)
7、凡本會會員不得拉幫結派,不得聚眾鬧事,不得參加各種非法的團伙組織,如被發現,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會員資格。
8、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團,必須寫一份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團。其他會員畢業后自行退出本社團。
社團的規章制度13
(一)總則
1、為規范本社團聯合會的經費管理,提高經費的利用價值,特制定本制度。
2、經費管理應本著手續齊全,嚴格管理的原則。
(二)經費來源
本聯合會經費的主要來源為各社團的注冊費,校團委的撥款以及企業的贊助費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經費使用
經費用于為發展本聯合會及校內各社團發展而舉辦的學術,宣傳,福利等各種活動及日常辦公支出,不得用于與本聯合會宗旨無關的活動。
(四)管理細則
一、經費,帳務管理
實行錢帳分管,設立帳務主管和財務主管各一名,分別由財務正,副部長擔任。
二、經費入帳管理
1、社團注冊費:校內每個社團在成立時向本聯合會交納成立注冊費25元,每學年開學后的第一個月內向本聯合會交納年度注冊費25元。帳務主管和財務主管應及時做好入帳和登記工作。
2、學校通過校團委對本聯合會活動經費撥款入帳管理。
3、企業活動贊助經費經常委會審核后直接交帳務主管和財務主管入帳,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數量和形式的回扣。
三、經費支配管理
1、各部門需要支出50元以上費用前,應先向財務部提出申請,經財務部進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則不予報銷。
2、收支嚴格進行書面登記,原創:并保留詳細的清單和發票,憑據作帳,做到帳目明確,清晰,無誤。
3、節約社團聯合會內部的資金,提高經費的利用價值,避免不必要的開支。做到專項資金專項使用。
4、嚴格遵守財務報銷和資金申請的手續制度。
5、每次活動的資金預算方案經團委審批后,應交到財務部存檔備案。
6、每次活動結束后,各部門應盡快把發票交到財務部。財務部應及時對該次活動的收支情況進行整理,報帳和總結。
四、開支說明
1、本聯合會的`經費按用途和性質可分為日常辦公開支,專項活動開支和特殊開支。
2、日常辦公開支為本聯合會配備必要辦公用品,宣傳用品等的開支。
3、專項活動開支為本聯合會舉辦經學校批準的大型活動的開支。
4、特殊開支為本聯合會與外校同種性質學生組織,外界企業進行聯系的開支。
5、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非經校團委或常委會批準,工作餐支出不得作為本聯合會得開支。
6、根據校團委有關規定,資料的打印,復印支出不得作為本聯合會的開支。
7、帳務主管每月作一次財務總結,于社團聯合會全委會上公布,并上報校團委。
8、學期結束,財務部作學期財務總結報告,公布帳目,并作書面存檔。
9、本聯合會的經費使用情況由財務部委托主管財務的常委在社團代表大會上進行公布,接受監督。
10、本聯合會換屆時,應將所有物資交接清楚,列出物資清單,由新舊財務部長,主管常委及指導老師簽名認證后存檔備案。
社團的規章制度14
社長:
副社長:
社員:
社團規章制度
社團規章制度
總則
第一條社團作為一個新生的團體,在學員學習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為了完善社團的管理制度,進一步活躍學習氣氛,培養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特擬訂本章程。
第二條社團是由我校在籍學生按照自愿的'原則組織和參加的群眾性組織。社團應遵守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的基礎等。利用課余時間學習,開闊學習范圍。
活動內容
1.發揮橋梁紐帶作用,開拓同學們的思維,促進同學之間的友誼。 2.收集社員在學習方面有關問題,定期進行交流、總結,開闊社員的知識方面。 3.根據實際需要,開展其它有益活動。
總負責機構
社團聯合會(有本班各個社團社長副社長等共同組成)
社長紀律
1、自覺帶頭遵守黨和國家的各種法律法規,嚴格遵守校紀校規,日常的行為應以《大連市102中學學生行為規范》的規定為基準
2、干部在工作過程中,應自覺嚴格遵守社團各種規章制度。
社長要求
一、本社團干部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積極上進。
2、熱愛社團工作,能嚴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則,在學生中起模范帶頭作用。
3、工作認真負責、勤奮踏實、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所負責的各項任務。
4、作風民主、團結同學、自覺接受監督、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社員要求:
一、本社團社員必須具備條件
1.組織紀律性
2.奉獻精神
3.整體精神
4.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5.對本學習有興趣的學生
二、社員入會的程序
1.提交入社申請。
2.經本社負責機構討論通過。
3.經登記,即為本社正式社員。
三、社員享有下列權利
本社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以本社名義舉辦的活動。
3.對本社的工作有監督、批評、建議權。
4.遵守協會章程,執行本社決議,接受協會監督。 5.積極參加協會組織和各項活動。
四、社員的紀律處分條例
社員退社以書面申請為準,四次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2.社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社章程行為或有嚴重損害本社團聲譽的行為,予以開除。 (若有特殊情況須對正副社長或組長請假)
3.開社團及部門會議時社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須先向部門負責人提前請假,未經請假,遲到早退達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4.社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不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分別處于警告、批評、辭退;
5.社團團員不交團費,給予開除社團,并給予“警告處分”。
社團的規章制度15
一、須知
1、文學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員要求退社的應提前兩周向文學社提出書面申請,辦理退社手續,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納新”辦法處理。
2、社員有參加社員會及社內各類活動的義務。
3、社員有嚴格遵守文學社各種規章制度的義務,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教育形式:批評、警告、除名。
4、社員有按時向文學社交稿的義務。
5、社員有服從社內各級干部安排工作的義務。
6、社員有在社外宣傳文學社、發展新社員的義務。
7、社員必須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履行應盡義務,服從學校主管部門的管理與指導。
8、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和集體觀念,搞好合作關系,不存在偏見和矛盾,不應有個人主義,應服從安排。工作中遇到困難和疑問,應及時向社長,副社長,或各部門負責人及指導教師映,以求解決。
9、日常工作實行操行分制度。
二、獎勵
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的工作人員,工作特別認真負責,有特出表現者將給予獎勵。
三、違章(違紀)處分方法:
1、各位社員應認真遵守本章程,對存在有個人主義,不服從安排,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的社員,將按違的程度給予下列處分:
(1)社內批評
(2)社內警告
(3)建議其自動退社。
2、對干涉編審部審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影響程度的輕重給予處分,具體處分同上。
3、各部門應認真工作,按文學社及本部的計劃完成任務。違者同以上處分。
4、每次社務會議應準時參加(必要時應出示社員證),有事不能參加者,應在會前請假,并把請假單放在文學社簽到夾內,也可托各部部長請假;凡無故不參加會議次數達3次者,給予勸退處分。凡每次會議開始后遲到5分鐘者,給予社內警告處分。凡請假6次不參加會議者給予勸退處分(特殊情況除外)。
5、其他違章(違規)行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圍內的,將依照本校有關制度,從嚴處理。具體方法由社長提出建議,由社員會議研究確定恰當的處分,并報指導老師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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