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很多事項都需要使用申請書,申請書是我們平時提出請求的一種書信。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申請書很難寫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1
申請人:xxx,xxxx,出生于 年 月 日,x族,身份證號:xx 住址:xxx
聯系方式:xxx
被申請人:xxx
單位負責人:xxx 地址:xxx
聯系方式:xxx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xx年xx月xx日,申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到被申請人處就診。
入院時的診斷為:xx年xx月xx日下午被一正在倒車的面包車撞倒,造成申請人面部外傷,左上肢腕關節以上,胳膊肘以下骨折,左腿小腿骨折,由120救護車送至被申請人處,被申請人安排申請人拍片子、各項化驗,診療結束后,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骨科住院治療,門診住院號為xxx。
第二天也就是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給申請人檢驗的生化檢驗報告單上明確顯示,申請人的肌酐CRE的檢驗結果為675H、尿素氮BUN為19.5H。而正常成年女性的腎功能檢測指標為肌酐(CRE)正常參考范圍:0~159μmol/L。尿素氮(BUN)正常參考范圍:2.6~8.3mmol/L。血尿素氮與肌酐比值(BUN/CRE)正常參考范圍:15~24:1。很顯然,申請人的肌酐值已經很高,在肌酐值高的'情況下不能使用藥物甘露醇。但是被申請人在這樣的情況下,二十多天的時間持續使用該藥物,直到xx年xx月xx日晚上八點造成申請人休克。被申請人組織內科醫生進行會診,會診后就給申請人家屬下達病危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家屬就使用甘露醇的治療單簽字,并告知申請人家屬使用甘露醇可能造成生命危險。申請人無奈只好轉到山大醫院進行治療。至xx年xx月xx日0:30分申請人轉院時的檢查結果顯示,除了入院時的受傷情況后還多了一項,腎功能不全。
被申請人不當的治療方案、錯誤使用藥物,造成申請人的病情嚴重惡化,現申請人向貴院提起申請,要求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此致
xxx區衛生局
申請人:xxx
年 月 日
申請人的受托人:
聯系方式:
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2
申請人:xxx,男:漢族,出生年月:1962年1月23日,地址:河南省清豐縣紙房鄉李家莊村55號,聯系電話:1548578941
被申請人: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治療經過:
20xx年10月6日 申請人被打傷面部,20xx年11月2日到被申請處入院診斷治療,經被申請處CT檢查診斷意見為:左側下頜骨骨折,20xx年11月8日下午,被申請處醫師龔建民為申請人進行手術,術后,申請人一直無法張嘴,張口愛限,住院22天,申請人一直未見好轉,而且面部已無感覺,但被申請人卻執意讓申請人回家休息,20xx年11月24日,申請人輸出院手續,申請人回家后,病情越來越嚴重,后于20xx年xx月14日,申請人到北京中國人民解放軍醫院進行檢查,給該醫院步榮發及布靜秋醫生診斷為:左側髁狀突粉碎性骨折伴張口受限及疼痛,左側面褆神經損傷。現在申請人已面癱而且聽力明顯下降,張口受限。
在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入院診斷記錄專科檢查已寫明,口腔狀張口受限,開口型正中,頜面部,雙側頜面對稱,給過診院手術后,申請人傷未治愈,而且病情加重,又因為手術導致申請人增加了新的病癥,被申請人處手術明顯存在嚴重錯誤。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3
申請人:xx,別名xx,女,現年1歲,漢族,原住址:新鄭市城關鄉小占莊村,現住址:新鄭市辛店鎮魯樓村。
法定代理人:xxx,男,19xx年2月23日生,漢族,農民,住新鄭市辛店鎮魯樓村;
法定代理人:xxx,女,漢族,19xx年x月29日生,住新鄭市辛店鎮魯樓村。
被申請人:新鄭市第一人民醫院 法定代表人:李向陽,系該院院長
申請事項:
1、對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住院期間,腸道穿孔及失診、誤診造成人身損害做出正確醫學鑒定。
2、本案的費用及醫療等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元月28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單位出生住院期間,由于被申請人單位醫療技術差,沒有準確檢查與診斷。醫務人員在對申請人治療期間造成腸道穿孔,導致申請人在人身、精神及經濟造成創傷,被申請人沒有盡職盡責,為此,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申請醫療鑒定機構做出正確結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4
申訴人:(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電話、郵編)
被訴人:(單位名稱)
請求事項:(具體寫明申請仲裁的要求和事項)
事實和理由:(具體寫明爭議發生的.事實經過,有關證據和證人的姓名、住址,請求事項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等內容)
xx法院
申訴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入住被申請人婦產科分娩,于____日0時55分接受被申請人施行子宮下段剖宮產術,1時03分順利產下一男嬰,并安全返回病房,嬰兒于1時08分轉被申請人兒科治療,轉科診斷:1、早產極低體重兒,2、新生兒肺透明膜病。鑒于嬰兒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機械通氣機(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治療,在醫護人員告知后,申請人當即簽字同意被申請人采取該措施治療。但因被申請人缺乏充足的治療設備(其呼吸機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請人束手無策,一直沒有對嬰兒進行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更甚的是,直至3時05分,被申請人才遲遲告知申請人建議轉茂xx市人民醫院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申請人為搶救孩子,使其能及時得到治療,二話沒說,亦當即簽字同意轉院。可是,直至4時,被申請人才遲遲辦理轉至xx市人民醫院。市人民醫院收治嬰兒后,由于被申請人沒有出具轉院記錄,需要重新化驗、診斷,確診病情,至5時,才使用呼吸機治療。
被申請人在嬰兒病歷中記錄使用固爾蘇治療,有諸多疑點:
一是固爾蘇價格昂貴,被申請人使用固爾蘇沒有記錄使用時間,其記錄順序反而出現在出院以后;
二是被申請人醫囑與處方為不同醫生書寫,偽造假處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請人在要求申請人購買固爾蘇時并未開具處方,只是書寫一便條,申請人憑該便條到收款處交款,憑收款單到藥房取藥,整個過程從來沒有過處方的出現;
三是申請人領取的藥品性狀與固爾蘇不符,固爾蘇為低溫保存的水劑,申請人所領的藥品為常溫狀態下的粉劑;
四是固爾蘇的使用需要與呼吸機配合,沒有呼吸機顯然不能使用固爾蘇,即是說,在病房沒有呼吸機情況下使用固爾蘇是違規的;
五是如果使用了固爾蘇,在8小時內不能吸痰,被申請人在轉院前沒有出具轉院記錄,實為掩蓋其沒有使用固爾蘇的結果。
嬰兒到xx市人民醫院后,經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因嬰兒出生后需要及時使用呼吸機輔助治療,而被申請人沒有該設備,使嬰兒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長期處于低氧狀態,最終導致肺出血死亡。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為了更加清晰、明確的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特向貴局提出醫療鑒定申請,請求貴局依法給予鑒定。
此致
xx市衛生局
申請人:
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6
申請人:黃xx,女,1969年9月14日生,住xx縣響石鎮新河街21號。聯系電話:150824xxxx
被申請人:xx縣中醫院。住址:xx縣康復中路
法定代表人:張xx聯系電話:0832-391xxxx13990xxxx
被申請人:xx市第一人民醫院。住址:xx市沱中路31號。
法定代表人:李xx聯系電話:0832-210xxx
申請事項:請求省醫學會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再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申請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醫療糾紛一案,經xx市醫學會于xx年9月14日作出xx醫鑒[xx]05號《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結論為本病例屬三級甲等醫療事故,xx市第一人民醫院負輕微責任。申請人不服xx市醫學會的鑒定結論,理由如下:
鑒定書的“分析意見”成因不清,自相矛盾,鑒定結論不能令人信服。本醫療事故應由xx市第一人民醫院和xx縣中醫院對該醫療事故承擔連帶完全責任。
一:申請人對鑒定書“分析意見”的第一項“xx縣中醫院于xx年3月對病員黃xx患急性腸梗阻的診療過程,由于xx縣中醫院不能提供當時的完整的病歷資料,無法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有異議,而是xx縣中醫院根本沒有提供黃xx第一次住院腸梗阻造瘺手術的病歷資料,造成不能對xx年3月黃xx患急性腸梗阻住院,xx縣中醫院違反醫療常規對黃xx做造瘺手術進行醫療事故鑒定。xx市醫學會鑒定書中的爭議要點:“患方xx縣中醫院第1次手術處置不當行造瘺術”錯誤,黃xx一直主張的是xx縣中醫院違反醫療常規對其做造瘺手術是醫療事故。
xx年3月黃xx患急性腸梗阻住院,xx縣中醫就應該要黃xx禁食和禁服藥物,應該為黃xx檢查胃腸減壓和肛管排氣,xx縣中醫院沒采取上述措施,在不該做造瘺術的情況下為黃xx做造瘺術,也沒對黃xx做病理檢查。相反xx縣中醫院是讓黃xx口服嗎丁啉和幾大瓶甘露醇,氯化鈉,造成黃xx病情加重,違反醫療常規對黃xx做造瘺手術。
二:申請人對鑒定書“分析意見”的第二項前半部分“xx年9月黃xx第二次手術,由于xx市第一人民醫院快速石臘切片的病理報告將病人炎性組織誤診為“低分化腺癌”,直接影響了手術醫生對病人的預后判斷,從而放棄了糞瘺閉合的最佳手術時機”,沒有異議。但是對后半部“xx縣中醫院出院醫囑“門診隨訪”,而患者沒提供門診隨訪記錄,與疾病的延誤也存在因果關系。由于十年前醫療技術限制及快速冰凍切片檢查的局限性。而xx市第一人民醫院快速石臘切片診斷結果與病人黃xx的損害后果有一定的`因果關系,應負輕微責任”,有異議,現從以下幾方面論證。
1:xx市醫學會認定了“xx市第一人民醫院快速石臘切片的病理報告將病人炎性組織誤診為“低分化腺癌”,直接影響了手術醫生對病人的預后判斷,從而放異了糞瘺閉合的最佳手術時機”,就應得出與病人黃xx的損害后果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應負完全責任的結論,怎么能說成有一定的因果關系,應負輕微責任呢?可謂xx市醫學會成因不清,自相矛盾,偏袒醫院。
2:申請人黃xx認為“十年前醫療技術限制及快速冰凍切片檢查的局限性”,不是本病例醫療事故的原因,不能作為醫方將黃xx誤診為低分化腺癌的其它因素,除非醫方能證明xx年黃xx的快速冰凍切片的病理分析在當時的技術能力下,就只能診斷為低分化腺癌,否則xx市第一人民醫院“低分化腺癌”的誤診就是本病例醫療事故的唯一原因。
就如xx市第一人民醫院在第一次鑒定會上引用《手術中病理診斷圖鑒》總論“…..冰凍切片準確率多報告為94%一97%”來說明其沒有責任一樣,申請人認為《手術中病理診斷圖鑒》是學者編書的觀點,它不是國家權威部門衛生部的文件,所以不具有公信力。退一步說就算《手術中病理診斷圖鑒》的這種說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做為患者黃xx是不懂醫學的,黃xx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黃xx看到的是病理診斷報告上清晰的五個字“低分化腺癌”,那么作為醫院,當時院方就應該在病理診斷報告上注明其低分化腺癌準確率為94%一97%,以及快速冰凍切片檢查有局限性,并建議復查和做其它檢查(比如做腫瘤系列檢查、ct鋪助檢查及建議到上級醫院檢查)以確診,xx縣中醫院同樣沒有建議黃xx復查和做其它檢查以確診,而僅僅根據xx市第一人民醫院錯誤的病理診斷報告,也就認定黃xx是低分化腺癌,終止了黃xx的腸道貫通手術(見xx縣中醫院黃xx腸道貫通術的病歷),所以這不是醫方能減輕責任的理由,其責任主體是xx市第一人民醫院和xx縣中醫院,兩家醫院對該醫療事故應承擔連帶完全責任。
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7
申請人:
被申請人:醫院,地址,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醫院院長。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xx年11月11日下午,申請人之子xxx(病人)因身體不適到被申請人處就診,并住院治療。至11月13日下午,經檢查,診斷為“肺血栓”,并將病情告知病人。至11月14日凌晨,申請人接到醫院病危通知后,趕到醫院時,看見病人躺倒在離病床2米遠的地上,左臉有一傷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腳冰涼,已死亡。因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護理常規,草率治療,未及時做轉院處理,搶救不力,導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請人工作人員違反醫療常規,未給病人進行病理檢查就讓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11月12日已經在給病人用肺血栓針(已經證實得了肺血栓,當天費用清單為證),第三天下午,才檢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誤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時救治,而不治身亡。不僅如此,被申請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不僅沒有及時給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時,采取的均為二級護理,病房中無任何救治設備放置,且病人死亡時,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離自己病床2米遠的地上,且臉上有血。從以上情形不難看出,院方未盡到應盡的醫治和護理義務,嚴重違反醫療常規,對病人未給予及時救治和護理,是導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請人診斷出病人的病情為“肺血栓”后,根據診療常規,在明知自己無醫治條件的情況下,對病人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或特級護理,也未及時通知申請人陪護,亦未及時將病人病情嚴重的'情況告知申請人(即下發病危通知書)。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惡化,且搶救不力,也是導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請人未履行告知義務。被申請人在診斷結論出來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嚴重的情況下,還不及時告知病人家屬可能導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療和護理,造成病人身體損害,病情迅速惡化,最終導致死亡。
四、被申請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員對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釋前后不一致,先前說是“肺血栓”,過后又不承認(此有病人的親屬及校方、同事的質詢為證)。對院方的此做法,讓人難以理解,使申請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對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醫責的嫌疑。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違反醫療護理常規,搶救不力,未及時做出轉院處理,并且未履行告知義務,造成病人病情惡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關系明顯。鑒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現申請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此致
區衛生局
醫療事故申請書范文8
申請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x年10月4日入住被申請人婦產科分娩,于6日0時55分接受被申請人施行子宮下段剖宮產術,1時03分順利產下一男嬰,并安全返回病房,嬰兒于1時08分轉被申請人兒科治療,轉科診斷:
1、早產極低體重兒,
2、新生兒肺透明膜病。鑒于嬰兒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機械通氣機(呼吸機)進行機械通氣治療,在醫護人員告知后,申請人當即簽字同意被申請人采取該措施治療。但因被申請人缺乏充足的治療設備(其呼吸機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請人束手無策,一直沒有對嬰兒進行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更甚的是,直至3時05分,被申請人才遲遲告知申請人建議轉茂x市人民醫院呼吸機輔助通氣治療。申請人為搶救孩子,使其能及時得到治療,二話沒說,亦當即簽字同意轉院。可是,直至4時,被申請人才遲遲辦理轉至x市人民醫院。市人民醫院收治嬰兒后,由于被申請人沒有出具轉院記錄,需要重新化驗、診斷,確診病情,至5時,才使用呼吸機治療。
被申請人在嬰兒病歷中記錄使用固爾蘇治療,有諸多疑點:一是固爾蘇價格昂貴,被申請人使用固爾蘇沒有記錄使用時間,其記錄順序反而出現在出院以后;二是被申請人醫囑與處方為不同醫生書寫,偽造假處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請人在要求申請人購買固爾蘇時并未開具處方,只是書寫一便條,申請人憑該便條到收款處交款,憑收款單到藥房取藥,整個過程從來沒有過處方的出現;三是申請人領取的藥品性狀與固爾蘇不符,固爾蘇為低溫保存的水劑,申請人所領的藥品為常溫狀態下的粉劑;四是固爾蘇的使用需要與呼吸機配合,沒有呼吸機顯然不能使用固爾蘇,即是說,在病房沒有呼吸機情況下使用固爾蘇是違規的.;五是如果使用了固爾蘇,在8小時內不能吸痰,被申請人在轉院前沒有出具轉院記錄,實為掩蓋其沒有使用固爾蘇的結果。
嬰兒到x市人民醫院后,經人民醫院的全力搶救,因嬰兒出生后需要及時使用呼吸機輔助治療,而被申請人沒有該設備,使嬰兒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長期處于低氧狀態,最終導致肺出血死亡。這一損害結果,完全是被申請人的過失行為所致。
為了更加清晰、明確的證實被申請人的過錯,特向貴局提出醫療鑒定申請,請求貴局依法給予鑒定。
此致
x市衛生局
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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