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匯總(3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購銷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購銷合同 篇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型號、計量單位、單價、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標準執行。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包裝應保證產品到交貨地完好無損,包裝費由供方承擔,不回收。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標準:需方提供時在提貨地點依據雙方協商標準對所需貨物進行驗收。若有問題請在自提貨日起10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第七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
第八條運輸及保險_________。
第九條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后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10%的違約金。
2、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征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后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雙方使用網上交易平臺進行玉米交易,根據網上交易標書內容及交易結果,就 (以下簡稱甲方)銷售,并由玉米給 (以下簡稱乙方)作為第三方貿易監管服務一事達成共識,并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下簽署本合同,合同條款及各方權利義務如下:
一、(一) 品名:
(二) 數量:+/-5%) 合同總條款:
(三) 包裝:
(四) (特殊指標參數:產地水分) (四) 品質: 參見(□站臺 □到站 □平艙 □其他) (五) 單價:根據網上交易結果,合同價為/運輸方式及運費:
(五) 交貨地點及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為
(六) 到貨通知:貨到指定交貨地點后,由通知乙方到貨信息,到貨信息將以電話或傳真形式進行通知。
(七) 質量檢驗方法:乙方接到到貨通知后,應于兩天內進行驗貨。如對品質無異議,乙方 根據合同價格付款提貨。如存在異議,則可提請由委托第三方檢驗。如兩天內未進行檢驗,視為認同甲方檢驗結果。
(八) 數量檢驗方法:數量檢驗以目的地檢驗數量為準。如果目的地不具備稱重條件,且使用編織袋包裝,則雙方同意根據出庫件數為依據,每件60公斤計算。
(九)貨款支付:乙方于交貨地對品質認可后兩天內將該批次余款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開具發票后,將乙方保證金充抵貨款后支付給賣方。
(十)提貨:應在支付貨款后于交貨地免租期( 天)內盡快提貨。如因買方未及時提貨造成的損失由買方自行承擔。
(十一)發票:乙方支付甲方貨款后,甲方應于乙方匯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開具發票。付款時間以銀行賬單為準。
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及時供貨: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到貨,將按照該批次貨款金額1%的比例處以罰金,該罰金由代為扣繳并支付給乙方。
(二)品質爭議:如雙方對品質出現爭議,則可由北京富強在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檢驗機構( )進行品質認定,雙方均認可該檢驗結果,并以此為仲裁依據。如其中一方對品質提出異議,經檢驗后確認品質存在問題,則相關檢驗費及由此產生的`滯期費用由另一方承擔,如果檢驗結果符合合同規定,則相關檢驗費及由此產生的滯期費用由提出檢驗方承擔。
(三)檢驗滯期:如雙方因品質爭議而涉及第三方檢驗,由此引起檢驗費、延期提貨及其相應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該賠償由北京富強在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作為監管機構予以執行。
(四)貨款支付:乙方應于確認品質后兩天內將余款付清,確認后,乙方提貨,如乙方沒能在該期限內付款,則視為乙方放棄此單交易進一步執行,甲方有權委托北京富強在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處理該批次貨物,并由扣繳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作為甲方損失。付款時間以銀行付款單為準。
(五)提貨:如乙方支付貨款后未按時提貨,致使整個提貨時間超出站臺免租期所以引起的站臺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發票:如乙方要求發票,在乙方支付甲方每批次貨款后,甲方未能按時分別開具發票(十個工作日內),如超出規定期限,將從乙方所繳納保證金(已充抵甲方貨款)中扣繳稅款差作為支付乙方的補償。
三、罰金額度: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所致罰金總金額不超過保證金總額,即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四、不可抗逆:如遇不可抗逆因素(如自然災害、地震、強風、陰雨天等)造成甲方不能按時交貨,則交貨時間可以順延。
五、本合同制定以平臺交易結果及交易發布時標書內容為依據,不是交易結果且沒有在標書中提及的事項以此合同為執行依據。
六、爭議仲裁:合同各方本著協商的原則處理貿易當中出現的問題,若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由留存一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各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3
賣方:
買方:
一.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二.交提貨方式及合同期限
1.交提貨方式:秦皇島港港口平倉交貨。
2.合同期限:20xx年07月起至20xx年07月31日止。
三.質量、數量驗收標準和方法
1.質量以雙方共同委托秦皇島SGS監督抽樣,以秦皇島SGS船采化驗為準(船采)。
2.數量以秦皇島港方水尺計量數為準。
四.煤炭單價及獎懲
1.煤炭價格均按甲方向乙方開具下水作業單當天的秦皇島低位掛牌價下浮20元/噸為裝船平倉價,增值稅一票結算。
2.以低位發熱量5500大卡/kg 為基礎,每增加或減少一個大卡/kg ,單價也相應增加或減少0.15元/噸;高于5700大卡/kg不再加價。低于5300大卡/kg拒收。如灰分高于20%拒收。揮發分小于24%或大于32%時拒收。含硫超過1%時拒收。如全水份大于16%,則超過部分每高于1%重量減1%。若煤炭質量屬于拒收標準,而買方同意接受,雙方重新議價。原煤中不可有機械雜質,如石塊,木塊或鐵塊,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由賣方負責。
五.結算方法:僅能接收中國銀行、中信銀行180天信用證。
1.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買方通過中國銀行開出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可議付180天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伍仟萬元(5000萬元)信用證交給賣方銀行,在3個銀行工作日內由賣方銀行開出信用證總金額度2%(100萬元)的履約保函給買方,賣方在此信用證生效之日起20日內必須交付第一船貨物(5萬噸),10日內再交付5萬噸。如需調整每批的結算數量,則由雙方另行商定。
2.買方憑賣方出示裝船下水單后,買方按每船煤炭下水單數量支付80%的貨款給賣方, 待平艙后,賣方憑質量以秦皇島港商檢或SGS(船采)檢驗報告單和數量以秦皇島港商檢或SGS裝船水尺報告單為依據開出增值稅發票一票買方結算20%余款,多退少補,一船一結清貨款。買方有權進行單船配載。
3.銀行議付:賣方憑雙方確認的結算單、賣方開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向銀行議付貨款。
4. 賣方需在備足一船五萬噸貨物到港之前提前四天通知買方。
5.在秦皇島SGS的檢驗費用由買方承擔。
內貿煤炭合同
六.結算票據;
1. 賣方開具的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全額增值稅專有發票一份。 2.質量以秦皇島港商檢SGS(船采)檢驗報告單正本一份; 3.數量以秦皇島港商檢SGS裝船水尺報告單一份。
七.違約責任:
1.如買方在合同簽訂后5個有效工作日內開不出信用證,本合同作廢。
2.賣方在收到信用證30天內無法供貨,則買方有權向銀行申請撤銷信用證,并收取信用證金額2%的保函金額。
3.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的后果不屬違約。 4.信用證開出后5個銀行工作日內,買方未從賣方收到信用證額度2%履約保函,買方有權向 銀行申請撤消信用證并終止本合同,賣方賠償信用證額度5%的經濟損失。
八.爭議解決:
1.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未果,訴諸法律。由合同簽約地法院裁決,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為最終裁定。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執二份。
2.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蓋章后生效。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合同后雙方互換五證,賣方提供鐵路大票,如賣方不能提供本合同作廢。 4.本合同面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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