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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11 15:03:00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推薦]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第一節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目標。

      第3條

      財務管理工作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第二節

      財務機構和財務人員

      第4條

      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配備專職財務人員。

      第5條

      公司的財務機構:財務科,是公司的財務管理部門。

      第6條

      財務科主要職責:

      1、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編制公司的財務計劃、資金計劃和會計報表等,落實完成計劃的措施,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監督各項財務活動,考核生產經營成果,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2、審查公司基建、投資、貿易等發展項目及重要經濟合同,對可行性報告提出評估意見。

      3、負責全公司的資金融通調拔決策工作,經總經理簽署后執行。

      4、監督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活動。

      5、監督本部門會計人員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財經紀律,制止不符合財經法令、不講經濟效益,不執行計劃和違反財經紀律的事項,并向總經理報告。

      6、對財務人員的調動、任免、晉升、獎懲等提出建議、評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7、負責本部門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和業務水平。

      第7條

      計劃財務科科長領導計劃財務科的工作,在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8條

      財務科科長的職責:

      1、主持計劃財務科的工作,領導財務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切實完成各項會計業務工作。

      2、執行總經理有關財務工作的決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經營成本,審核監督資金的動用,及時、準確、完整地核算生產經營成果,考核計劃執行情況,按期(月、季、年度)向總經理提供數據、資料和財務分析報告。

      3、籌劃經營資金,負責公司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批,報批和資金的籌措工作。

      4、編制審核各種會計報表,主持公司的財產清查工作。

      5、參與公司的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6、協調處理對內對外的關系。

      第9條

      財務部門建立稽查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項目的登記工作。

      第10條

      財務人員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

      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第11條

      公司領導要切實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12條

      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報銷或執行,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嚴禁任何人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堅持原則的財務人員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13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也不得中斷會計工作。

      移交交接具體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必須進行監交,一般財務人員的交接,由計劃財務科科長進行監交;計劃財務科科長的`交接,由總經理進行監交。

      第三節

      會計核算原則

      第14條

      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中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財產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項的規定。

      第15條

      公司采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第16條

      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17條

      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的各種文字記錄必須用中文記載;數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18條

      公司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須一致。

      第四節

      資金管理

      第19條

      計劃財務科要加強對資金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合理運用,提高效益。

      第20條

      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套取現金。

      第21條

      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第22條

      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2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定代表人私章由本人保管,不準由1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23條

      單位庫存現金不得超過3000元,超過部分當日下午下班前送存銀行,嚴禁坐支現金。

      第24條

      一切現金收付,必須收付有憑據。

      第25條

      嚴禁私設小金庫,嚴禁公款存入私人賬戶,嚴禁使用兩本賬或賬外有賬。

      第五節

      工資及獎金

      第26條

      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27條

      員工的工資標準及獎勵方法由企管科提出方案,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計劃財務科執行。

      第六節

      庫存物資管理

      第28條

      倉庫部門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范,每月向計劃財務科報送一份庫存報表。

      第29條

      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保管人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并與賬面結存數進行核對。

      第30條

      對庫存物資的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進行處理,必須查明原因后,報總經理審批后進行處理。

      第七節

      會計憑證和檔案管理

      第31條

      公司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保管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虛開發票。違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32條

      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涂改、挖補,如事后發現差錯,必須由經辦人員負責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

      第33條

      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保管時間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保管。

      第34條

      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銷毀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財政部門、稅務機關等同意后,才能銷毀。

      第八節

      其他

      第35條

      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原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度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度,結合公司相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1、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現金管理

      1、所有現金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存入銀行。

      4、出納收取現金時,須立即開具一式三聯的收據,由繳款人在右下角簽名后,交繳款人、出納、會計各留存一聯。

      5、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董事長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五天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超過還款期限從當月工資扣還,原則上試用期內不允許借款,特殊情況經董事長批準方可借款。

      6、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財務審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二)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

      2、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核簽字,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3、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4、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順序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5、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6、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董事長批準。如果董事長不在公司,應以電話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董事長批準;

      4、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董事長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5、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7、公司對貨幣資金支付的審批建立以"誰批準,誰負責"為原則的責任追究制度,審核人、批準人要對由本人審核、批準支付的貨幣資金負責任,以防范貨幣資金風險,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對于違反公司財務制度的規定而批準支付的單據,各相應審核人或審批人以失職論處;

      8、報銷人營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規違紀金額不予報銷,對已經報銷的,除退回違規報銷金額外,同時對報銷人予以違規報銷金額5-10倍的罰款,情節嚴重者一律開除并做進一步處理;

      9、財務人員在收到報銷單據后應審核報銷單據是否填寫、粘貼規范,是否經過有效批準,所附附件是否合法合規等,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應及時制作報銷憑證并交與出納處付款,對不符合要求的應退回報銷人并向報銷人說明退回理由;

      10、出納收到報銷單后應檢查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會計簽名是否齊全,對審批手續齊全的報銷單據應及時給予報銷,對于不符合審批手續的報銷單出納有權拒絕報銷或付款。

      (一)各部門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臺帳,由領用人簽字;

      (二)不準轉借、轉讓發票,發票只準本單位的開票人按規定用途使用;

      (三)發票啟用前,應先清點,如有缺聯、少份、缺號、錯號等問題,應整本退回;

      (四)填開發票時,應按順序號,全份復寫,并蓋單位發票印章,各欄目內容應填寫真實、完整,包括客戶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應劃上"○"符號封頂,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廢"字樣;

      (五)嚴禁超范圍或攜往外市使用發票,嚴禁偽造、涂改、撕毀、挖補、轉借、代開、買賣、拆本和單聯填寫;

      (六)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情況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七)使用發票的部門和個人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于丟失當日用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八)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稅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一)報銷人必須取得相應的合法票據(相關規定見發票管理制度),且發票背面有經辦人簽名。

      (二)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項目認真填寫,注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三)報銷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備款或以轉帳形式轉入工資帳戶由員工自行提取。

      (四)差旅費報銷

      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注明出差隨同人員、事由、地點、天數、時間、所需資金,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憑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報批后到財務部預借差旅費,原則上之前出差借款沒報銷的,這次出差不予借款;

      2、凡與原出差申請單上的時間、地點、人數等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增加天數、人數等需經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方可報銷;

      3、出差期間發生的共同費用報銷,報銷單上需同行人員簽名確認;

      4、出差人員應在回公司后五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事宜,根據差旅費報銷標準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后附出差申請單及原始報銷憑證,按程序審批后交財務部,由會計審核借款金額,出納開收據沖抵借款;

      5、出差報銷標準見行政相關規定。

      (五)電話費的報銷

      1、普通員工手機通訊補助見行政相關規定;

      2、固定電話實行定額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報銷。

      (六)交通費的報銷標準

      普通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應盡量乘坐公交車,特殊情況經部門經理以上(含)事先批準,可以乘坐出租車,報銷憑證上需注明時間、路程起始點、外出工作內容。市場人員交通費補貼見行政相關規定。

      (七)辦公費及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報銷

      由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統一采購,填寫購買辦公用品借款單,后附"辦公用品請購單",執行公司借款流程,行政部采購專員在借款之后3個工作日內,必須采購完成并辦理報銷事宜,執行公司費用報銷流程(月結另議)或是不借款先采購后報銷付款給供應商。

      (八)招待費報銷

      1、公司招待費用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安排,統一結算。

      2、部門因公需招待時,應事先申請,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招待。

      3、進行招待申請時應填寫"業務招待申請單",應詳細注明招待時間、地點、對方人員、己方陪同人員等信息。

      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由個人承擔。

      (九)教育經費及培訓費報銷

      1、教育經費及培訓費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預算、統一管理、統一安排。

      2、費用發生前使用部門應向人事行政部門申報員工培訓計劃、培訓時間、所需經費,經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后傳一份至財務部門。

      3、費用使用部門應嚴格按照計劃在申請范圍內使用費用。

      2、報銷單封面與封面后的托紙必須大小一致,各票據不得突出于封面和托紙之外(票據過大時應按封面大小折疊好);

      3、若報銷票據面積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車票等),需有層次序列張貼;

      4、報銷單據金額、類型相同的(如車票等),應盡量張貼在一塊,并按金額大小排列;

      5、報銷票據在粘貼時,確保審核人能夠完全清楚地審閱到報銷金額;

      6、報銷單據一律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使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

      7、報銷單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并經部門領導有效批準;

      8、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須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需入庫的實物單據應附入庫單;

      9、出租車票據需注明業務發生時間、起至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10、在空白報銷單上將原始報銷憑證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從右至左呈階梯狀依次粘貼;若票據較少,可直接在正式報銷單的反面粘貼(原始憑證的正面與報銷單的正面同向);若票據較多,可在多張空白報銷單上粘貼。

      11、以下情況不予報銷:違章罰款及其它因當事者過失造成的損失浪費,其它不符合國家開支標準的單據,無理由跨年度的單據。

      1、送貨人員在為客戶送完貨驗收完成后,應要求收貨人員簽回《送貨單》。

      2、原則上現金支付必須由財務人員親自辦理,若送貨人員接受委托在收取客戶現金貨款后,必須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并填寫《現金繳款單》,與公司出納進行交接,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坐支公款。

      3、出納應在收款后第一時間知會會計,便于應收帳務處理。

      4、會計應定期統計整理欠款客戶名單、欠款金額、欠款時間、預處理方式等。

      1、對于月結付款客戶或者欠款客戶,由會計建立應收賬款管理臺帳,列出明細,月結時間之前一周由會計向客戶發出《請款單》傳真,由會計向對方相應人員催欠。

      2、收到貨款的同時寄送貨款發票或是收款人攜帶發票上門收款,如需要進行現款回收時公司派出收款人員收款,以下為公司委托員工向客戶收取貨款的規定:

      ①有關人員進行收款業務時,須先到財務處辦理客戶回簽白單的領出登記以及有關委托手續。對于未收到款項的白單在回到公司后及時返還給財務,并作出還單登記;對于已收到的款項,收款人要憑有出納蓋章確認的《現金繳款單》到財務處進行銷單手續。

      ②有關人員收到的貨款,必須在回到公司后第一時間上繳到財務部,不得私自坐支公款。

      ③如所收款項屬打折收取的,必須經得董事長簽名認可,否則財務部將按單據的實際金額向收款人收繳。

      3、在公司發出《請款單》且對方無法明確貨款清結時間時,會計將此項貨款催欠工作移交給該項業務聯系的業務員,進入欠款處理流程。

      1、采購部必須根據多途徑,少環節,貨比三家,適時、適質、適量、適價保證原物料的供給,提供報價單至少有三家可選擇比較。

      2、采購部必須有完整的采購結算檔案,并建立有效的采購分析檔案。采購部應在每批原料收貨后一周內及每月底與供應商核對帳務,防止出現差錯。采購部和財務部應于每月末與供應商核對供貨數量、應付貨款和商務處理等資料,采購部應對供貨市場,供應商情況,需購原物料質量、價格、數量、運輸資料、進銷數據、原物料庫存、原物料耗用情況等作出定期分析,并及時提交原物料的市場行情、月原物料采購計劃、外欠貨款及資金需求計劃給董事長(部門負責人)。

      3、一批原物料驗收完畢,采購部應及時整理各種單據,打印"付款申請單"一并送財會部做為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有:采購申請單、合同、驗收單、發票;

      (1)必須是信用良好的固定供應商,對貿易公司性質的供應商不得采用預付貨款的結算形式。

      (2)必須事先派專人或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如派采購、品管人員一起去實地調查,供應商的實物供應,質量保證情況和目前的經濟狀態等情況,并將調查報告提交董事長。

      (3)必須有完整的正式合同,重要合同須經國家認可的公證機關予以公證。在合同中必須有明確的交貨地點,交貨期限,質量標準,和在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范圍內履約。

      (4)原物料預付貨款支付以后,采購部和財會部必須同時明確專人負責該項原物料和貨款的追蹤記錄,直至該合同履行完畢。

      5、如發生付款后進貨量不足等情況造成公司多付款或供應商欠款,財務部要責成具體經辦人員盡快追回,必要時應采用法律手段追回。

      6、經辦人員根據采購憑證、入庫單或相關協議(合同)與財務部確定付款方式,由經辦人員填寫《付款申請單》,按財務權限審核。要求供應商或請款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同會計審核請款手續。

      8、對于頻繁業務往來或超過一定金額的應付款,公司原則上進行月結或分批付款,特殊情況由董事長批準后進行。

      (四)其他付款管理1、公司人員工資、獎金的發放,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每月的工資、獎金由人事主管部門填寫發放表,經會計、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同意后,財務部審核發放。

      2、需交納的各項稅,,按國家稅法有關規定辦理,經財務部會計審核,董事長批準后繳納。

      3、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生產、技術和管理人員外出培訓費用由財務負責人、、總經理、董事長按管理預算費用標準嚴格控制批準。

      4、所有付款憑證必須由財務部負責人(或被授權人)簽字、總經理、董事長審批后才進行辦理。

      5、經辦部門持發票報銷時,發票內容必須與付款申請表內容相同,且金額不得超出付款申請表金額。發票必須有效、填寫齊全、規范,不符合財務報銷規定時,必須更換發票,否則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6、經辦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付款憑證,由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未注明相應合同編號、訂單編號以及不按合同規定辦理預付款和結算款的,財務人員不予受理。

      1、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保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整理裝訂后按順序立卷登記。

      2、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復印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并限期歸還。

      3、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證類:(1)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匯總憑證15年。(2)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和銀行對賬單5年。

      會計帳簿類:

      (1)日記帳15年,其中: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

      (2)明細帳、總帳、輔助帳15年;

      (3)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固定資產卡片及清單保管5年。

      會計報表類:

      (1)主要財務指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會計報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其他類:

      (1)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及銷毀清冊永久;

      (2)財務成本計劃3年;

      (3)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合同、協議永久。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為適應公司管理要求,規范財務操作,指導各部門辦理涉及財務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則,根據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與規定,以及財務工作現狀,并結合公司今后發展需要和財務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項財務收支管理原則

      公司全體員工應本著高效、節約的原則經辦各種事項,有計劃、有控制地安排各項開支。鑒于公司統一管理需要,各項財務支出,一律實行總經理審批制度。在此基礎上,公司的各項開支,采取有計劃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結合的具體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購及其他正常開支項目按正常審批程序辦理審核簽字手續后交財務辦理付款。

      2、非日常性用款,需辦理用款申請,報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按審批意見執行。

      三、差旅費制度

      1、差旅費的報銷標準依據《差旅費報銷開支規定》有關規定執行。出差人員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確認,財務部門審核,報公司總經理簽字報銷。差旅費實行按章辦理、超支不補的原則。

      2、有關差旅費開支的具體標準參見《差旅費報銷開支規定》。

      四、設施設備采購的規定

      1、各部門應根據需要作好采購申請,按計劃提出采購申請,盡量避免緊急采購,以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

      2、審批權限。所有采購均須經總經理批準,如遇總經理不在崗,采購任務又急迫的情況下,副總經理或分管經理可以決定500元以下的采購,但事后須報請總經理

      五、各項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

      1、單位價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產(公司可以根據企業的情況,確定一個適合本企業的標準),應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范疇。

      2、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經批準后方可辦理。

      3、固定資產購置,原則上由指定部門統一采購。

      4、固定資產成批采購或數額較大的,必須事先簽訂合同。合同中必須規定采購的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交貨方式、成交價格和結算方式。

      5、固定資產購置程序:

      (1)、由有關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所購固定資產的用途、品種、規格、數量。

      (2)、交由總經理審定手續。

      (3)、辦妥有關的審批手續后,交由部門集中辦理。必須遵循貨比三家、優質優價和經濟適用的原則。

      (二)、固定資產經財務部進行登記造冊后,進行監督管理。資產管理部門應定期檢查各部門固定資產使用情況和完好情況。

      (三)、辦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辦理。

      六、報帳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項費用報銷,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主要包括法定的發票、收據等及相應的原始憑證附件、清單等)。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發票單據及附件及時填制報銷憑證。對有關的業務內容、數量、金額、單據張數等必須經核對后如實填寫。

      2.各項費用反映的經濟業務必須真實。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出,必將嚴肅處理。

      3、報銷時,各項手續必須齊全,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各自的審批權限和要求審批各項業務,審核簽字人員對其審核的有關業務事項,承擔連帶責任。

      4、各種報銷業務,有關人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報帳。

      (二)、報銷審批程序和要求

      1、經辦人員根據有關的發票單據及附件及時填制報銷憑證。對有關的業務內容、數量、金額、單據張數等必須經核對后如實填寫。

      2、所屬部門負責人或分管副總審核,主要審核其經濟業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理性。

      3、到財務部門將有關單據交會計人員審核,主要審核其有關單據的合法性、合規性、真實性,以及有關費用標準、計劃的執行情況。

      4、報公司財務主管人員審批。

      5、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6、最后,到財務部門交由財務人員報帳。

      (三)、各項用款申請及其它會計業務,按照以上程序辦理。

      七、工程付款的有關規定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需經工程領導小組審核,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人簽署后方可執行。

      2.工程部門應根據審批后的工程經濟合同的.相關條款,對各項工程款按工程項目和工程進度編制工程項目資金預算及按進度付款計劃,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委托人批準。

      3.凡須支付的工程款項,施工方必須按合同,憑施工進度預算,填制《工程款支付會簽單》,由公司工程領導小組根據施工方所報進度,按施工規范的質量要求,驗證、簽字認可其質量、數量。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委托人審批。方可到財務辦理有關付款手續。

      4.工程完工后,施工方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公司領導小組部復核,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總經理批準;

      八、其它規定

      (一)、辦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安排專人進行登記,并按照標準嚴格控制。辦公室應建立有關的臺帳,登記各種辦公用品的購買和領用情況。公司將定期對其登記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購買辦公用品,由各部門提出申請,辦公室統一購買。事先要填制物品申購單并報批簽字。憑批準的申購單到財務請款和報銷。

      3、辦公用品實行定額到人的辦法。公司員工,在配齊有關辦公用具后,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時定量并盡量舊換新的辦法執行。金額較大的辦公用,須單獨申報。對于金額大但又不屬于固定資產的,應納入低值易耗品,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二)、通訊費用的管理

      1、有關費用報銷標準,由公司綜合部統一制定。

      2、通訊費用標準批準后,批準文件交存財務部門一份,按照批準的標準,按月在職工工資表中給予補補或者憑發票在標準內實報實銷。財務部門要按照規定標準嚴格把關。

      (三)、車輛費用的管理規定

      1、車輛管理、維修和保養,費用,經公司領導核定標準后在標準范圍內掌握使用。

      2、各種車輛日常用油應確定一個合理的范圍,并加強管理,油費開支票據實行統一報賬管理。(提供填寫報銷單,加油發票及行使記錄明細,經司機,財務會計復制人,總經理簽字,財務記錄管理費用)

      (四)、業務招待費的管理業務招待費的使用,一般應貫徹先申請、審核、批準,后使用的原則。使用時,應按照必要、合理和統籌安排的原則使用。

      (五)、差旅費的管理

      1、住宿費按出差實際天數在規定的標準內憑據報銷;車船費、交通費憑原始單據報銷;伙食補助費一般按出差的合并天數計算包干使用。

      2、員工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

      3、出差人員回公司后,填寫“差旅費審批報銷單”,后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報銷憑證,在規定的限額內,經領導審核方可報銷。

      4、出差人員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出差借款,遵循“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為原則。

      (六)、合同的管理公司目前的經濟合同主要有工程類、采購供應類、租賃合同及其它合同四大類,

      1、按照公司規定,各種合同,必須報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或經其書面授權同意簽訂方可有效。

      2、財務部門對各項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經濟性等,應從財務分析的角度進行分析、咨詢和監督。對一些涉及公司財務活動的經濟合同,有關部門在簽訂時,應當事先征求財務部門的意見。

      3、所有經濟合同簽訂后,都要及時存檔,同時一份(復印件)交財務部門,以便財務部門進行必要的分析、檢查和監督執行。

      4、合同簽訂應規范、嚴密,避免引起法律糾紛。

      以上規定,由財務部負責解釋并具體監督執行。并將根據公司經營及業務發展,進行補充和完善。

      以上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簡介

      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章

      工程、設備管理

      第八章

      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

      第九章

      費用管理

      第十章

      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報銷管理

      第十二章

      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十三章

      舉債、擔保

      第十四章

      審計

      第十五章

      附則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

      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

      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

      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

      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準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采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馀,應及時查明原因,并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準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并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馀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馀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準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1、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2、參與擬訂財務計劃,審核、分析、監督預算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3、在部長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對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資產基金增減和經費收支進行核算。

      4、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決算及附注說明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公司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負責會計監督。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8、負責社會集團購買力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9、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10、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11、協助部長做好部門內務工作,完成財務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1.1為了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制度》等相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1.2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財務預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準確計量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合理籌集資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財務資源;實現公司價值的最大化。

      1.3本規定在公司內部暫時執行,隨著公司業務的正常開展和不斷拓展,將進行更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章財務管理組織機構

      2.1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總經理負責制的財務管理體制,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負盈虧、自我約束,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和民事權力,承擔民事責任。公司設置獨立的財務機構即財務部。

      2.2公司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規定,結合公司的核算體制和財務管理的實際需要,配備財會人員,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管理。

      2.3財務部主要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主要職責為:

      (1)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會計制度擬定;

      (2)參與公司籌資方案的擬定和實施;

      (3)參與公司發展新項目、重大投資、重要經濟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財務意見;

      (4)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統一調度資金;

      (5)負責公司財務預算管理、會計核算;

      (6)負責編制合并報表,提供財務數據,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并作好項目和財務分析工作;

      (7)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繳稅收;

      (8)負責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保管,票據申購、使用、核銷等管理工作;

      (9)監督、檢查資金使用、費用開支及財產管理,嚴格審核原始憑證及賬表、單證,杜絕貪污、浪費及不合理開支;

      (10)參與對子公司的財務管理。

      (11)協調處理與各單位的關系。

      2.4財務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2.5公司董事會按有關程序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

      第三章會計核算

      3.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結合經營項目實際情況,制訂并實施有關會計核算暫行辦法,及時、正確反映經營業績和披露經營風險。

      3.2公司采用借貸記賬法,以中文作為記錄的文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設置總分類和明細賬科目。

      3.3公司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賬務處理,并實行會計電算化。

      3.4公司依照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確認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

      3.5公司嚴格區分本期費用支出與期間費用支出。

      3.6公司各項財產在取得時按照實際成本計量,其后,如果財產發生減值,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

      3.7公司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得多計資產和收益、少計負債和費用。

      第四章財務預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對公司的經營業績、財務狀況、項目運作等實行全面財務預算,并依據其實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開始前組織編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項財務預算,財務預算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營預算;

      2.盈利預算;

      3.資金預算。

      4.3公司在預算年度開始后,對財務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階段的控制和監督,及時進行差異分析,并查實差異的原因,向總經理報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費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營業收入的管理規定,確保收入循環中的報價、簽訂合同、實際收款和開具發票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加強對業務活動的財務監督。

      5.2營業收入是指公司在營業期間收取的各種經營項目的主營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公司在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的憑證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5.3公司對外投資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資收入和長期投資收益。短期投資收益在持有期滿后確認,長期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取得的合法審計報告中的財務年度權益確認。

      5.4成本費用的核算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當期發生的成本費用,無論其款項是否支付,都應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雖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費用,但應有后期負擔的均不能計入本期成本費用。但應歸屬本期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不得掛賬,調節利潤。

      5.5嚴格控制成本費用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履行請購、審批、合同訂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費用。費用報銷的審批及流程按照費用報銷暫行規定執行。

      5.6公司合理運用財務杠桿,降低財務費用等資本成本。

      第六章資產管理

      6.1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現金管理條例》、《銀行支票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和公司現金、銀行存款管理暫行規定,對貨幣資金的使用、銀行賬戶的開設和使用進行管理。貨幣資金的保管和核算須崗位分離。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強對應收款項的管理,明確欠款對象,落實追款責任并依據結果施以獎懲。

      公司采用余額百分比法估計壞賬損失,并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為期末應收款項的5‰。財務部對已確實不能收回的超齡應收款項,定期逐筆書面上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作為壞賬損失處理。如數額較大者須通過董事會批準后處理。

      6.3公司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購、保管、領銷、記錄、盤點制度,保證賬、卡、物相符。存貨按照實際成本計價,領用或發出存貨,采用先進先出法確認其實際成本。

      6.4公司制定并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健全固定資產購建預算、授權購買、登記核算、維護保養、處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資產按分類確定折舊率,采用直線法折舊。全部折舊額在相應資產的有效經營期內收回。

      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建、清理、報廢等,都應當辦理會計手續,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立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

      6.5公司對資產使用部門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當期末賬面資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發生差額時,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提交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第七章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管理

      7.1公司的債務性融資和權益性融資,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

      7.2公司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實施股本變動、提取公積金以及分紅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的10%提取。

      第八章籌資管理

      8.1籌資是公司根據發展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能滿足和保證公司正常運轉時,從外部獲取資金以達到公司經營目標的必要活動。籌資必須充分考慮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和掌握好籌資策略和方法,確保此項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籌資的目的是投資,籌資策略必須以投資策略為依據,充分反映公司投資的要求。籌資時考慮以下因素:以“投”定“籌”、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籌資成本、籌資管理的難度、公司籌資的期限、負債率和還債率等。

      8.3籌資方式包括銀行籌資、股票籌資、債券籌資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銀行籌資是公司資金籌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內容,在公司的發展階段,應盡量爭取各專業銀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資管理

      9.1公司依據國家宏觀經濟環境、有關法規和公司章程、地區及行業發展狀況、公司及項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對公司的長期發展有較大的影響投資項目,作為是對外投資管理的重點,同時,為改善投資決策效果,提高投資決策能力和收益,董事會對投資項目進行初審、分析、篩選、評價、論證。公司不從事證券信用交易,避免從事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9.2對外投資應考慮投資增值程度、投資保本能力、投資風險性、納稅優惠方針、投資的預期成本、籌資能力、投資回報期間的長短等,全面綜合考慮各因素的基礎上,確定投資的項目。

      9.3在爭取獲得更多的投資增值、投資收益時必須重點考慮投資的風險,包括項目特有風險、公司風險、市場風險。由于項目的市場風險不能通過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對項目的影響非常重大,但公司風險或項目特有風險也不容忽視。

      9.4短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能隨時變現并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一年的投資。短期投資按取得時的投資成本入賬。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確認投資收益。

      9.5長期投資是指公司購入不能隨時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投資,并分別在“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權投資”科目中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股權投資,根據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公司對外進行債權投資,按取得的實際成本,作為開始投資成本。

      9.6公司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長期投資逐項進行檢查,如果由于市價持續下跌或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惡化等原因導致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

      9.7公司根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發展戰略實施對外投資,并嚴格履行立項、可行性分析、審批、運作、監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對外投資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十章財務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據《企業財務報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財政部頒布的其他有關制度,編制財務報表。

      10.2公司的財務報表屬于公司的財務機密,未經董事會批準的財務報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經審核過的報表如需外送,需經財務負責人并報總經理批準。月報在次月的十日內送各股東,季報在每一季度結束后的二十日內送各股東,年報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十日內送各股東。

      10.4公司依照《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實行財務電子信息系統,實現授權、崗位分離、記錄控制等內控程序的電算化,保證內控制度的有效性,相關人員在使用財務電子信息系統過程中,嚴格遵循內部控制規范和技術規范,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10.5公司財務部依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文本(電子)資料。

      10.6財務部按照規定作好財務工作交接工作,財務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財務工作全部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規定由董事會負責修改和補充。

      11.2本規定由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11.3董事會委托公司財務部依據本規定擬定若干具體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頒發施行。

      11.4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一、資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1.1、現金科目設兩個子目---貨款戶和費用戶,具體核算見第二章。

      1.2、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貨款現金必須送存銀行,不準坐支。

      1.3、庫存現金定額核定為5000元,如有多余費用現金應該及時送存銀行,保證現金安全。

      1.4、會計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審核出納編制的“銀行余額調整表”,對未達事項進行落實。

      2、銀行存款管理

      2.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戶,即貨款戶和費用戶;賬戶資料交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貨款賬戶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戶;費用賬戶用于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稅金等支出結算。

      2.2、新開賬戶。銷售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若因業務需要而必須開設新的銀行賬戶,需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同意。銀行賬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于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戶要及時消戶,并報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

      2.3、回款。對于銷售回款要及時匯入總部銀行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貨款賬戶余額達到2萬元時,或貨款停留達一周以上,必須即時匯入股份公司總部指定賬戶,每月25號前必須把所有貨款賬戶的余額匯入總部賬戶。

      2.4、費用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費用開支等所需資金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月度預算下撥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賬戶,具體辦法詳見《費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并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銷售公司財務經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支票所需的財務章由財務經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納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并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序順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3、銀行承兌匯票的管理規定

      3.1分公司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必須經股份公司財務部(書面報告)才能收取,嚴禁收取省轄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注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承兌匯票。

      3.2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要素必須齊全:日期大寫;金額大、小寫要一至;并必須有銀行的“匯票專用章”的鋼印或紅印(目前只有農行為鋼印,其他銀行均為紅印)。銀行承兌匯票下面左邊“承兌申請人蓋章”處必須由承兌匯票申請單位(即出票單位)蓋上預留銀行印簽,出票人的全稱與出票人簽章的財務專用章必須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必須核對無誤。

      3.3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A、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B、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C、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4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即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不得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轉賬背書回股份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取得連續背書,第一背書人必須同票面收款人全稱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書人同第一背書人相同,依次前后銜接,最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資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銀行承兌匯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在當地向開票銀行查詢確認其為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并確信開票銀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級的銀行),才能發貨。

      3.6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除了通過分公司開戶行向開票銀行查詢外,還必須帶銀行承兌匯票到分公司開戶行找銀行票據的專業人士辨別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同城銀行開出的,要求財務經理親自到出票行落實該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分公司為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且必須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二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寄回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在背書欄蓋分公司銀行印鑒章的同時,必須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以免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給總公司造成損失,如在背書欄內蓋章,而沒有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如果該銀行承兌匯票遺失,任何單位或個人即可將該銀行承兌匯票送往銀行解付或貼現。

      4、借支制度。公司人員借支應該根據需要核定額度,填寫借支單,由財務經理和銷售分公司經理審批。上一筆借支未清賬,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員工出差借時需附經審批后的《出差申報單》。

      5、關于嚴禁非授權人員向經銷商(客戶)收(借)取“錢、物”的規定

      為防范風險,防止經濟糾紛,現就關于禁止分公司員工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事宜規定如下:

      1、股份公司嚴厲禁止銷售分公司任何人員到公司的任何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禁止業務人員為任何經銷商(客戶)帶款、帶貨。

      2、銷售分公司財務經理要負責給與分公司有往來關系的每一個經銷商法人發一份書面函件(一式二份并蓋公司財務章,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發,經銷商法人簽章確認后,分公司財務部回收一份存檔備查,經銷商自留一份),明確股份公司嚴禁業務員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及其他任何經手錢、物的事情。

      二、往來賬管理制度

      1、應收賬款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規范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在減少呆賬、壞賬,對銷售分公司應收賬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規定:

      1.1公司的產品銷售規定是:“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所以原則上銷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許有應收貨款余額。

      1.2各銷售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對確需賒銷的,應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必須要說明出現應收賬款單位的資信狀況(包括其經營資格、資信狀況及經營能力等)并有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報告經股份公司財務部、銷售總監、總經理審批,且該應收賬款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應收賬款超過一個月的單位,分公司必須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解決。

      1.3有應收賬款的分公司財務經理每月應編報“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明細表”對分公司的對外應收賬款作詳細的分析,不得只報余額不作賬齡分析。每月末都必須與經銷商對賬,并獲得經銷假商簽字、蓋章的確認書。

      1.4銷售分公司不得以“應收賬款”來調節銷售額,任何虛增虛減“應收賬款”發生額、人為提高或降低銷售業績的做法,均屬做的假賬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按違反財經紀律從嚴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分公司必須要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堅決杜絕呆、壞賬的發生,特別是分公司財務經理,絕不能做的假賬,否則,股份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直至免職。

      2、內部往來管理

      內部往來科目核算分公司與股份公司貨款、費用等經濟業務往來的結算,各銷售分公司之間不能有任何往來掛賬。

      2.1、本科目按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2.1.1當收到大連分公司開具的稅票時,按稅票上的價款借記“庫存商品”,按稅票上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稅票總額貸記“內部往來”。當分公司把貨款劃回股份公司總部時,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貨款戶”。

      2.1.2股份公司撥付給各銷售分公司費用時,分公司借記“銀行存款—費用戶”,貸記本科目。

      2.2、為了保證股份公司與大連分公司、各銷售分公司的往來賬項清楚準確,有據可查,所有往來賬項均需使用有編號的一式三聯的《轉賬通知單》,《轉賬通知單》由經濟業務發生的單位填寫,并送交雙方同時入賬。內部往來業務必須每月核對,根據總公司的對賬單編制一式兩份的《內部往來調節表》,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調節項目只允許是時間差的調節,并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

      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入賬原則及折舊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

      2、管理部門:銷售分公司的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取得后,即由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標簽;低值易耗品由倉庫保管。

      3、移交:對于固定資產應按所列使用部門詳細列清冊辦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按照庫存商品出庫程序審批后領用。

      5、盤點:銷售分公司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另外應該于每季度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后應填造“盤點表“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報分公司總經理,一份送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對于盤盈或盤虧除應專門說明原因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根據盤盈盤虧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6、購置審批程序及相關手續:銷售分公司無權購置任何固定資產,若需購置,必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在月度預算中列出預算,并專項報告,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力部門批準后購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預算中申請,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險: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求辦理財產保險。

      8、費用承擔: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使用費由分公司承擔。

      四、發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銷售公司購、銷貨發票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1、對外銷售開具發票的規定

      1.1、各銷售分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1.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1.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經辦人是客戶的,還需注明客戶的身份證號碼,然后由業務員簽字確認,或附該客戶的單位介紹信,隨同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1.4、發票由業務員親自送達的,須向對方索取簽收證明,并有收到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該證明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門,附發票記賬聯后入賬。

      1.5、所有對外出具的發票,均得經辦人在發票登記簿上簽字登記。

      1.6、凡是已實現銷售,客戶未索取發票的,必須開具普通發票附于記賬憑證后,并計提銷項稅,客戶聯單獨由會計保管,并在發票登記簿登記。

      1.7、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2、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規定

      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除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2.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對象僅限于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公司,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2、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須提供該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在稅務機關備案的單位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2.3、公司具體經辦業務員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收據,或對方的收貨單據,或收回的普通發票等,按稅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名稱,編制開票申請單(開票申請單附后),要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計算準確;由對方的具體經辦人員來辦的,應由來人簽字并填寫其身份證號碼,公司業務人員簽字確認后,送公司經理審批,然后由財務經理審批,審核無誤后的開票申請單才能開票,開票申請單和發票記賬聯一同作為記賬憑證附件。

      2.4、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具體經辦人員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不得遺漏。

      2.5、開票申請單要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入賬。

      2.6、對于增值稅發票上的記載事項有變動的,客戶要及時提供變更證明,以利業務結算;變更證明要即及時作附件入賬或歸檔管理。

      2.7、退貨發票的處理:對于批準的退貨,將已開具給客戶的蘭字銷售發票聯及抵扣聯(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或原未交給客戶的發票聯及抵扣聯)或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銷售退回及折讓證明單》(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粘附在紅字發票存根聯后,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并按照退回單據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附紅字記賬聯外,其他聯次均不得撕下),編制通用記賬憑證,并在紅字發票存根聯注明原蘭字發票及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地點。

      3、接受發票的管理規定

      3.1、接受發票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違反發票管理的處罰》的條款進行審核。

      3.2、接受的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金額為準,票面要整潔,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并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協議的單位名稱要與關于該單位的往來款項的單位名稱,及提供發票的單位名稱相一致;如果名稱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對方一定要提供變更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作附件入賬或存檔備查。

      3.4、對于接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參照以上規定審核外,應先到稅務機關及時辦理認證手續,然后再辦理業務結算手續;

      3.5、接受發票要根據業務的性質和實際情況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以降低成本、費用;對無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或無資格提供該類發票的單位,可以讓其提供無抵扣作用的發票,但要以扣除稅額后的金額結算。

      3.6、業務人員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稅發票后,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票據入賬手續,不得拖延,暫時無法完成貨物品質鑒定的,可先辦理入庫、入賬手續,但須通知財務部門暫不作為付款依據。

      3.7、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列支裝卸運輸費必須取得“運輸行業專用發票”,“運輸行業專用發票”是指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貨物代理業的發票和定額發票不予抵扣。合規的運輸發票,按照結算金額的7%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或根據稅務局要求進行調整),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3.8、無法按規定取得合法發票的,應向當地稅務局要求代開的發票,并征詢當地稅局抵扣應當具備的條件,全項詳細填寫。

      4、違反公司發票管理規定的處罰

      對于已開具的發票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將對經銷公司有關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違反規定觸犯刑法的,后果自負;違反規定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繳稅款的,或者因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往來結算損失的,直接責任人要負賠償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小企業財務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為進一步發揮財務管理工作在公司運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會計工作必須在加強戰略控制和運營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法紀,旨在提高經濟效益、壯大經濟實力、全方位提高企業綜合管理水平,加速踐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工作中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主體上,服務于各項戰略制度;細節中,勤儉節約、高效務實,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把控運營監控,降低費用消耗、增加積累、靈動籌資、科學投資。

      一、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第三條 公司設置財務部,并設置主辦會計、成本會計和出納等會計崗位。

      第四條 財務部的職能: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并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并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于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協調部門關系,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

      (一)貫徹執行《會計法》及國家有關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配合企業年度目標任務的制訂與分解,編制并下達企業年度財務計劃,編制并上報企業年度財務預算,指導企業各部門的財務活動。參與經營核算管理,反映、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自行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提供服務,向總經理上報各項基于財務籌劃的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合理控制使用資金;

      (五)負責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體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辦法,及時探索降低目標成本的途徑和方法。

      (六)加強與其他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協調部門關系,指導各部門財務數據填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解釋財務制度中涉及到具體業務部門的操作細節,提高經營管理效率;

      (七)對工商、稅務、銀行、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深入溝通,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八)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 主辦會計崗位職責:

      (一)按照國家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記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傳遞及時;

      (二)堅持經濟效益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相關指標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率,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做好公司財務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憑證、賬簿、財務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健全財務管理中的各種規章制度,制定財務計劃,參與監督監督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負責企業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調撥和融通,積極與其他各職能部門及有關國家機關的溝通和聯系;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一)相關成本項目憑證、賬簿的編制,如,原材料、產成品等;

      (二)進行產品成本分析,編制成本報表,參與項目生產管理;

      (三)規范監督公司材料領用情況,復核監督倉庫期末盤點,監督相關資產的安全與完整;

      (四)對職責范圍內的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為規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議方法解決方案;

      (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務院現行的《現金管理辦法》,對本公司現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認真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的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執行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領用登記簿,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時與銀行溝通,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其他財務人員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上級主管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工作:

      (一)建立健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嚴格貫徹執行有關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財務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進一步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會計核算辦法及細則

      第九條 會計年度按公元紀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主管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并及時作出處理。

      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審計每年一次。內部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內部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 本公司嚴格執行《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行政法規,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主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助理、主管副總經理或指定專人監交。

      其他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主管監交。

      第十九條 本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共分為五大類: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產設備(生產線、設備);

      (三)電子設備(如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等);

      (四)運輸工具;

      (五)其他設備。

      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xx年;

      (二)生產設備20xx年;

      (三)電子設備3年 ;

      (四)運輸工具5年;

      (五)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3%-5%作為凈殘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當其購入下期計提,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以后各期不計提。

      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稅負等費用合計作為原值(稅法規定用于生產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抵扣);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材料及人工費;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處連同其他職能部門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第二十條 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后勤部編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第二十一條 建立健全采購、銷售與倉儲管理的相關制度,明確各方的權、責、利,切實提高購銷存等各環節的管理效率,實現企業財務管理智能化。

      三、現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條 支票由出納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

      填寫“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填列,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三條 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人員簽字)、主管人員審批。填寫金額要準確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四條 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

      第二十五條 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及時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第二十六條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須由銀行審核的,以最總審核數為準),超額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條 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借

      據),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其他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條 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一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二條 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下月初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三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四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銀行賬目,逐筆記載現金、銀行收支,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四、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

      (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會計主管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五、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 賬簿;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 則

      第四十條 公司其他各部門和職員在辦理財務事務時,必須遵守本規定。后續將發布實施細則,指導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發行之日起執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1.1為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門、人員在財務會計工作中必須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會計機構 、會計人員的管理

      2.1公司設立財務部作為財務會計機構 ,財務部的職責: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包括:財會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各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協助公司領導籌集資金、合理分配使用資金;做好與倉庫部門的對帳工作,指導倉庫保管員建帳、對帳;指導車間統計員做好工時、材料消耗額編制工作、建立車間工序流轉程序、建立適合自己企業需求與發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與控制制度;做好財務分析工作,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各種信息資料,當好領導的參謀。

      2.2財務部下設財務科、供應科、倉儲科、審計科;崗位設置為:部長、科長、主管會計、各崗位會計、出納員、成本核算員、采購員、內勤管理員、保管員。

      2.3各崗位人員必須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持證上崗。

      2.4財務會計人員調換工作時,按會計法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原材料庫、產成品庫的核算工作和車間統計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業務管理。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調換工作時,由財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2.5財務會計人員、倉庫保管員、車間統計員實行定崗、定人、定責制度,按績效考核結果,兌現勞動報酬。

      第三章流動資產的管理

      3.1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3.2現金管理

      3.2.1現金出納會計要認真執行《現金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現金的管理規定。要嚴格控制費用報銷和個人借款,個人借款、對外付款等要實行總經理一支筆簽字批準制度,要有經辦人員簽字和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注明用途。總經理外出或因生產經營急需等特殊情況下經總經理授權的人員也可簽批,但是總經理歸來后補辦有關手續。

      3.2.2出納員不得兼管有關債權、債務、收入、費用的帳務登記工作和會計檔案管理工作。收付款憑證的內容必須完整、合法;報銷憑證必須是國家印制的發票及單據,不得使用白條或其他不規范的憑證報銷各項費用,憑證經審核后方可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日記帳要逐日結出余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月末與總帳相核對。出現長、短款且又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歸公,短款由責任人賠償。

      3.2.3有關人員因公外出時要做好出差登記,方可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出發歸來后的三天之內及時到財務部門結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許跨月結算和幾個地方出差混合結算,對于前帳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計收利息并扣發工資。

      3.2.4企業可根據業務大小核定合理的庫存現金限額(三天零用量),當日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留存超限額的過夜現金,以確保財產的安全。

      3.2.5企業職工報銷費用時,出納人員要及時扣除各種借款,不允許職工長期占用企業資金,各種借款條月底必須入帳,不允許出現跨月白條頂庫現象。

      3.2.6現金出納是企業的資金結算中心,企業應將營業收入、下角料變現,職工罰款等款項及時交付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

      3.3銀行存款管理

      3.3.1會計人員要認真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暫行規定》,銀行支票等結算憑證和印鑒要由兩人分開保管。

      3.3.2財務人員要嚴格銀行存款支出控制,銀行付款必須經總經理批準,手續齊備,不準攜帶空白支票外出,確須攜帶空白支票外出者,須經領導批準,辦理領用登記手續,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簿,空白支票必須填寫日期并在預計最高金額位畫人民幣符號,因使用支票不當造成企業損失時,應由當事人承擔賠償責任。攜帶空白支票辦理結算后,要當天將存根和有關憑證帶回,并到財務部門及時結算,不準將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單位。凡前帳未清者,不準再領用支票。

      3.3.3銀行存款日記帳逐筆逐日登記,每日結出余額,定期與銀行對帳單相核對,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調整未達帳項,出現長期未達帳項時要查明原因,上報領導。

      3.4應收帳款及預付帳款的管理

      3.4.1企業要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和戶別設置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即按債務人的具體名稱設置登記明細分類帳,不準籠統的以地名代替。應收帳款的發生和確定必須有索取價款的憑據(包括合同、收到條、欠款條以及業務經辦人員的保證書等),不得單方入帳。財務部門要會同供應、銷售部門建立健全銷售商、供應商的客戶檔案。

      3.4.2各項債權,債務要定期進行清理核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發函或派員核對,每季末要編制帳齡分析表,并上報有關領導。對發生的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預付帳款等應收款項,按照誰經辦誰回收的原則,損失者或已采取各種必要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壞帳損失,由當事人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后及時處理賬務。

      3.4.3 收回的帳款要及時上交財務部門,如發現貨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4.4企業要嚴格控制內部職工的業務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審批制度,職工調離時財務部門應當與其他部門搞好各種債權債務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預付帳款必須有合同、協議書等書面文件,根據合同需預付帳款時,須經辦人簽章,經領導批準后方可付款,并同時向財務部門提拱有關合同協議書等有關材料。

      3.4.6本企業采用壞帳準備金制度,每年年末按應收帳款余額的5‰計提壞帳準備金,年終調整。

      3.5存貨的管理

      3.5.1存貨是指企業所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為企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流動資產,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鋼板、焊材、鋼管、原料油等;輔助材料如扎絲、油漆、螺栓、螺帽等;備品備件扳手等;福利勞保類如掃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類。

      3.5.2存貨的計價、按實際成本計價。

      3.5.2.1原材料的購入價格包括買價,裝卸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損耗,入庫前的挑選費,市外運輸費,保險費以及繳納的稅等。

      3.5.2.2原材料出庫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出庫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購入。材料購入必須持有生產或倉庫、供應部門的購物申請單,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到財務部門借款。嚴禁無計劃采購,超定額庫存。

      3.5.4供應部門按購物申請單所購材料送達企業后,須持總經理簽批的采購單、購貨發票,購銷合同(協議)合格證等到質檢部門(化驗)進行質量檢驗,檢驗合格后簽發一式兩聯檢驗報告單隨發票到倉庫部門辦理入庫手續。

      3.5.5倉庫部門在將材料驗收入庫前,應詳細核對發票所載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與實際是否相符,同時對照檢驗(化驗)部門出具檢驗報告,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驗收入庫,填制材料驗收入庫單,并對無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紙載明名稱、規格、型號。

      3.5.6 材料驗收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留存做為倉庫部門記帳憑證,一聯隨發票及采購單等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處理帳務,一聯為供貨方證明。

      3.5.7對于貨已到而發票未到的材料,倉庫部門可以根據檢驗單據辦理臨時入庫,做好入庫材料臺帳登記工作,填制一式三聯估價入庫單,倉庫留存一聯據以入帳,一聯送交財務處理帳務,月初用紅字入庫單沖回估價入庫,待發票到達時填制正式入庫單。

      3.5.8材料出庫管理

      3.5.8.1生產部門根據生產計劃和設計預算用料開具領料單,由統計員填制,填制內容要全面、真實、準確,領料單用途要根據生產計劃填清產品批號,作為歸集成本費用的依據,領料單一式三聯,車間統計一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超出預算或計劃處的用料由生產部長簽批,月底統一報總經理審批,非生產性的用料屬售后服務的'由營銷部提出申請,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請,會計開票經總經理簽批后,倉庫方可發貨。

      3.5.8.2月末車間統計根據材料領料單編制材料消耗匯總表,倉庫部門編制材料出庫匯總表,車間、倉庫與財務部門都要對帳并核對相符。

      3.5.9產品入庫管理,車間產成品生產完畢,要會同倉庫、質檢部門填制檢驗合格單,倉庫據以填制產成品入庫單,產成品入庫單一式三聯(注明生產令號);一聯倉庫記帳,一聯送交財務,一聯送車間統計據以核算工資等各項考核指標。

      3.5.10產成品出庫管理,倉庫部門根據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貨單或提貨聯據以發貨,同時在出門聯簽字,保衛人員只有見到蓋有財務專用章并且有倉庫人員簽字的出門證方可對車輛等運輸貨車檢查放行,月末時,由保衛人員、倉庫人員將提貨聯,出門聯匯總,于每月30日前到財務部門核對相符后據以存檔。

      3.5.11倉庫部門要做到見單付貨,及時登記有關帳簿,設立材料、產成品收、發、存明細帳或暫收貨臺帳,嚴禁白條頂庫現象。

      3.5.12月末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產部和車間統計員要搞好在產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盤點、登記工作,及時編制、報送盤點登記表,確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簽訂購銷合同,使用票據結算,各種材料采購驗收入庫后,不論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庫時填制入庫單,將發票或入庫單交財務處理帳務,以便真實反映各項債權債務,以避免發生帳外資產。

      3.5.14各部門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攤銷法計入成本費用。對于能多次周轉使用或長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桌、椅、檔案櫥等)各種工具等,必須在領用時由總經理簽批,行政部總務科按部門(人員)進行登記,生產用具由生產部長簽批,設備管理員及倉庫同時進行登記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記簿,做到誰使用誰負責,誰丟失誰賠償。

      3.5.15企業應加強對已銷產成品退貨、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貨、返修審批制度,實行退貨、返修產品的責任倒查制度,屬于生產部門、質檢部門、銷售部門或運輸部門、倉儲部門的責任查證屬實,落實賠償份額(原則上責任全額賠償)。已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貨物銷后退回的,必須有購貨方當地稅務機關出具的退貨證明,否則,不予辦理退貨手續。

      3.5.16企業存貨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最少在年中、年末進行兩次全面財產清查,對盤盈、盤虧或報廢的存貨要分類填制盤盈盤虧表。對于出現盤盈、盤虧的材料物資要及時查明原因,報公司領導批準處理并及時調整帳務,以保證帳實相符;對于盤虧、毀損物資能查明原因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3.5.17代銷商品的管理。財務部門要建立代銷商品明細帳和保管帳,及時與對方對帳以確保帳帳、帳物相符,同時要與代銷單位簽訂代銷協議,明確相關責任。

      3.5.18包裝物的管理。企業外銷產品所用包裝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區內押金期限為15天,市區外30天,過期包裝物原則上不再退款,企業轉為當期營業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設置“委托加工材料”會計科目核算外協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費、運費、裝卸費等實際成本費用。

      3.5.19.1企業需外出加工材料時,必須辦理有關出入庫手續,由業務經辦人員到財務部門開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單。通知單一式三聯,財務一聯、倉庫一聯據以發貨,受托單位一聯。財務、倉庫、供應設立專賬,月底核對。

      3.5.19.2業務經辦人員到受托單位后,應將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單交由受托單位簽收后帶回財務部門。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畢后,由業務經辦人持發票到檢驗部門檢驗后由倉庫部門辦理委托加工材料驗收入庫手續,然后持有關單據到財務部門辦理報帳及核銷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買價加工費、運費以及有關稅金等計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實際收回數量,重新計算入庫單價。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則上要與受托單位簽訂委托加工合同(協議)以明確價格、質量、交期等責任。

      3.5.20其他存貨物、資管理。氧氣、乙炔等出入庫手續按原材料的有關出、入庫手續辦理。

      3.5.21因特殊原因,臨時借用工具或材料,屬生產用由生產部長簽批,不得帶出公司大門以外,需帶出或外單位借用時,按3.5.19.1辦理手續(注明用途、單位、經辦人、地址、電話及歸還日期),并由總經理簽批歸還時由倉庫檢驗無損,辦理有關部門核消手續,到期不還先由倉庫督促,通知二次不還時報總經理。因業務關系需要或其他非生產需要材料出庫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4.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工具;電子設備、儀器儀表等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單位價值超過1000元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必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做為固定資產。

      4.2企業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資產的安全使用制度,維修保養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和折舊計提制度。公司財務要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并制定固定資產目錄,生產車間安全設備科應當建立固定資產使用登記卡。

      4.3固定資產的計價

      4.3.1外購的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資產,以發票價格和運輸費用價格為固定資產記帳價格,對于外購需安裝、調試才可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外購價格加運輸費、安裝調試費等合理有關的費用為計帳價格。

      4.3.2需外單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設備的安裝調試工程時,承建單位要搞好預算工作和合同的簽訂工作,基建合同和預決算書要送財務部門留存一份。

      購置機器設備時要搞好市場調查,搞好設備的技術分析和經濟性分析。

      4.3.3對已經竣工交付使用的未辦理決算的建筑工程、機械設備等,要根據預算書或合同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待工程決算后,再調整原估價和已提折舊。對于現已使用而沒有檔案資料的固定資產(沒有建帳)可以采取重置價進行入帳。

      4.4折舊方法。我公司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管理,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分類計提折舊,房屋、建筑物折舊年限為30年,機械、設備折舊年限為10年,車輛折舊年限為7年,電子設備和儀器儀表等為5年。

      4.5本公司固定資產殘值率5%。

      4.6全部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由財務部牽頭生產部設備科、行政部總務科參與,具體盤點時間由財務部根據年終決算的要求決定。

      第五章負債管理

      5.1企業的流動負債是指將在一年內償還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交稅金,其他應付款以及預提費用等。

      5.2企業各種流動負債應按期償還,以提高企業信譽和知名度,按期發放 工資,無特殊原因職工工資必須于次月十五日前發放,以提高職工的積極性,增加企業凝聚力。

      5.3企業購進貨物應付未付的款項,業務經辦人員應及時將發票等有關單據送交財務部門,以便及時處理帳務,正確體現企業負債,正確核算材料物資等的計價和產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費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產品成本。

      6.2本公司產品按訂單生產,以生產部門下發的生產通知單為核算依據,以批量法為核算方法結合分步法進行成本核算。

      6.3生產部門要與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產品生產通知單應按購貨單位,產品規格型號,下發生產批號。車間統計以生產批號填制領料單來領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產批號為基本單位匯總原料、動力和人工的消耗。企業財務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分門別類地制訂科學合理的材料、動力消耗定額及計件工資和產品質量指標,制定有效措施將工資與產量、質量、消耗聯系起來,以提高勞動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實行目標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比較與分析,為創造一個高效、低耗的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6.4成本與費用要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計提。要正確劃分和核算各項成本費用,嚴格按規定的核算內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攤銷帳戶(待攤費用、預提費用等)。企業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額費用和報銷制度,本企業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都要按規定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并進入當期損益。有關費用報銷程序和標準的制度由財務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潤和稅金的管理

      7.1企業銷售收入實現的標志是收訖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對于現款交易實現的銷售收入,由開票員開票后到出納會計交款后方可憑蓋有款收訖章的提貨聯及發貨清單到倉庫提貨,倉庫憑此發貨并簽發出門證。凡賒銷產品,一律實行領導簽批制,領導簽批后方可到開票處開具產品發貨通知單辦理有關手續(寫好欠條、辦理擔保、登記好客戶檔案)。

      7.2已銷產品的降價,必須由總經理等有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沖帳手續。

      7.3企業要按稅法規定正確計提各種稅費,準確核算和反映各項稅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號前將計算正確的有關稅務報表上報有關稅務部門。

      7.4利潤總額可按以下公式計算。利潤總額=銷售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銷售利潤=產品銷售利潤+其他銷售利潤-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及附加

      7.5企業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7.6企業實現利潤后應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利潤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

      3、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八章財務報表、會計科目和發票的管理

      8.1根據會計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本公司結帳時間為每月30日下午6:00為結帳時間,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及有關附注報表應于次月8號前上報公司總經理及有關部門。

      8.2XXX和各控股公司,應分別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企業之間要實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嚴禁混報亂報費用現象。企業之間往來帳可設“內部往來”科目核算有關經濟業務,企業的資金、物資往來要辦理有關轉帳手續。

      8.3公司所有購進貨物,原則上200元以上都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水、電、運輸費、油料費和維修車輛時都要利用增值稅(或合法)發票結算。

      8.4企業出入庫單、收據等有關憑據采取領用登記制度,用完的有關單據存根及時交回財務部門,財務部門要認真檢查,憑舊本領用新本不得亂領亂用有關單據。

      8.5銷貨發票(含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發貨通知單)要有專人到稅務機關領取。開票、制單、保管、登記實行專人負責制。財務部門要建立健全有關票據的登記制度,嚴禁向非購貨單位開具發票。

      8.6本企業根據2001版《企業會計制度》建立會計科目。

      第九章會計檔案管理

      9.1本企業要搞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工作,財務部門應于每月月末將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檔案裝訂成冊,做好封面整理入檔。

      9.2企業財務部門建立會計檔案目錄,嚴格檔案調閱手續。

      9.3 企業財務人員、保管員、統計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手續,造具移交清單,分清前后責任,確保會計檔案的連續完整。

      9.4 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會計憑證類15年;總帳15年、明細帳15年、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25年、輔助帳簿15年、固定資產卡片(清理報廢后)5年;月、季度財務報告3年,年度財務報告(決算)永久;會計移交清冊15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永久。

      第十章罰則

      10.1對現金出納會計違反3.2.1之規定,一經查處每筆業務處罰現金出納會計5元。

      10.2對違反3.3.1、3.3.2款責任人,一經發現或查處每次罰款10元。

      10.3公司往來賬會計違反3.4.2款,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10.4對倉儲管理員違反3.5.5款,每次處罰責任人10元。

      10.5對違反 3.5.8.1、3.5.8.2款,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內完成(統計員和倉儲人員)。

      10.6反3.5.10款之規定,對倉儲人員及保衛人員每次罰款20元。

      10.7對倉儲管理人員違反3.5.11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8對車間統計員違反3.5.12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次20元.

      10.9對會計報稅人員違反7.3之規定,每次罰款20元,并自行承擔滯納金。

      10.10對違反8.1款之規定處罰直接責任人每日10元.

      10.11對開票人員違反8.5款之規定,每次處罰責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則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會批準公布之日起執行,不完善之處另行文補充規定,凡與本制度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為準。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一、財務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現金流量的管理、收費管理、倉庫管理;

      (一)財務部負責公司的認證審核,總帳的設置和登記及會計報表的編制、上報,并實施成本控制;

      (二)學習國家財政、稅收方面的方針政策,維護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三)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好資金,嚴格執行各項開支標準;

      (四)對財務的各個環節手續清楚,能正確處理各環節帳目。協調和督促財務部門的各項工作,認真審核各種現金發生事項的收付憑證,嚴格按審批權限審查各種單據,監督控制開支范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負責設置總帳帳戶,審核原始憑證,并匯總登記總帳;

      (六)指導財務工作的開展,編制和匯總財務計劃,監督和檢查各財務工作和制度的執行情況;

      (七)認真執行稅法,做好合理避稅工作,按規定正確及時提取各項稅金和各項款項,并按時足額上繳;

      (八)按照編制和匯總會計報表,做到報表及時,數字真實,內容完整,說明清楚,為領導提供完整的數據資料,并按月、季、年寫出財務分析,進一步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從經濟效益角度,進行可行性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領導的參謀;

      (九)加強財產管理,及時核對帳目,達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按規定妥善保管好各項憑證、帳簿、報表及核算資料,定期裝訂整理立卷歸檔;

      (十一)財務處理方法應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動。如有變動,應當將變動情況和原因,變動后對公司財務各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作出書面說明,報董事會和總經理;

      (十二)協助和配合各部門的工作,并與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溝通信息,發揮作用;

      (十三)嚴格按照公司各類合同條款規定要求,對收費實行嚴格管理,正確使用發票小票和各類促銷憑證、管理發票、小票和各種有價證券,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

      (十四)完成領導布置的各項臨時工作。

      二、暫借款及預付款審批制度:

      (一)暫借款是因業務需要的臨時借款,包括差旅費及各種臨時性借款。借款時須按“借款單”要求填列各項欄目,并按規定審批權限審批后,由財務部付款;

      (二)預付款是指因公司業務的需要,需預先支付的各項工程及購買材料、貨物的款項,支付此款項時,需由經辦人按要求填寫“付款申請書”,向財務部出具采購申請單等材料,完備各項審批手續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經濟業務發生時,需領用空白支票的,由財務人員在支票上寫明日期、用途及限額,由領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簽收。支出時必須填寫大小寫金額,并及時告知出納付款金額。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作廢支票須交回財務部留存。遺失支票,領取人必須及時報告財務部并登報聲明作廢,若支票已被支付,領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額賠償;

      (四)所有借款及預付款,必須在前賬結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確因業務需要而來不及結清前賬,必須向財務總監講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經辦人必須在一個月內憑有效原始票據報銷各項暫借及預付款項。超出三個月不結帳者,財務部有權扣發經辦人工資抵償。

      三、費用報銷制度:

      (一)費用報銷發票的`內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稱、單價、數量、金額并蓋有開具發票單位的發票或財務專用章。經辦人必須要求開票單位如實填寫發票所有內容,發票涂改、大小寫不符、假的發票以及未蓋有財政監制章的收據一律不予報銷;

      (二)報銷費用時必須填寫“費用報銷單”,所有單據要按性質(如差旅費、招待費、辦公費用)分類、分次、分頁粘貼填制;差旅費必須分次、按出差地點分開填列,并計算好出差天數,住宿、伙食補助和市內交通費在限額內填報。所有報銷單據的張數和合計金額必須準確無誤填寫,粘貼要求整齊、美觀;

      (三)報銷程序:經辦人→財務部審核→主管部長→總經理審批→財務部結算;

      (四)公司除正常費用開支外,其余各項支出必須事先提出計劃,按支出審批權限批準后,在計劃范圍內列支;

      (五)辦公用品的購置:由各部門根據需要,編制計劃報財務部審核匯總,按審批權限批準后,由采購人員按計劃統一購買,并建立實物帳,詳細登記辦公用品的進、出情況。領用時,須填制出庫單,經分管領導批準;

      (六)各部門在開支業務招待費之前,需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否則,財務部不予報銷;

      (七)公司員工外出辦事,原則上不能乘坐出租車。若確因工作需要須乘坐出租車,要事先請示公司分管領導,并在報銷單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報銷的各種原始單據(包括購買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須在單據所填日期的一個月內報銷,超過一個月一律不予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一、會計憑證管理

      1、原始憑證必須準確完整并由經辦人、證明人或驗收人、審批人簽字后方可入帳,違者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壹千元以上的開支由所務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壹千元以下的開支由主管領導審批后辦理。

      3、記帳憑證編制要及時,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摘要簡明、清晰,金額與原始憑證一致。

      4、通行費、路賠等收入存銀行專戶,無挫支、私存、挪用情況,違者停崗。

      5、借支時需開借條,并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向出納借與借條數額一致的金額,報帳時,憑借條和發票一同報銷。

      6、印鑒要分管,互相制約,保管安全。造成經濟損失的,當事人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二、會計帳簿管理

      1、帳簿啟用時應在封面上注明帳簿名稱,啟用表內容填寫齊全。

      2、按規定正確結轉承前頁、過此頁金額;正確結清月計、累計金額;錯誤更改合規定,跳行、隔頁按規定注銷。

      3、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按日逐筆登記,日清月結,余額不出紅字,帳實相符。

      4、通行費、長款、利息收入按省局規定及時、足額上解。

      5、根據銀行結算規定辦理結算業務,并做好銀行存款的核對工作,正確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三、會計報表管理

      1、按省局規定的格式、種類編制報表。報表報送及時,內容完整,數字準確,帳表相符,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2、月、年度報表做到有分析、建設;年報附詳細全面財務情況說明書,報表封面有領導、財務負責人、會計簽章和單位行政公章,內容填寫齊全。

      3、不能提前趕編報表,表內各項數字符邏輯關系,表與表之間對應一致。

      四、票證管理

      1、票管員應及時向省局領取票證,票證存放有序。費收員交接班領取票箱時,不得無故拖延,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影響工作的停崗。

      2、票管員及時填制各種日報、旬報、月報。數字準確、內容齊全,符合省局有關要求。通行費、票證臺帳登記及時,帳表相符。

      3、日報按省局規定時間報出,月報按省局規定種類及時上報,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票證庫存數與報表、臺帳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五、食堂財務管理

      1、食堂管理人員必須每天統計食堂開支和收入,庫存菜票、售出菜票、實際發行菜票應相符,造成損失的,負責賠償。

      2、每隔一周,食堂管理員須向財務報銷購菜單,匯報食堂收入。食堂備用金兩千元,用于食堂開支,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

      3、發生客飯,需填寫客飯單,需有招待人以及分管領導簽字,方可計入客飯收入,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4、每月底要進行盤點,要求財務室、辦公室和食堂人員參與,清點存貨,匯總開支與收入,食堂帳要求收支平衡。造成損失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財務室職責

      一、負責管理所的財務、審計通行費征收、票證管理等管理工作。

      二、認真制定年、月財務費用收支計劃,嚴格控制各項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

      三、按時上解通行費,解款率達到100%。

      四、負責按時編報財務報表,做好大小額路賠的統計工作。

      五、及時清理債權與債務,定期清查財物帳目。負責向領導定期或不定期報告財務狀況和年度財務情況。

      六、財務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

      七、加強財務監督,嚴格開支范圍和審批手續,堅持“一支筆”原則。

      財務室主任兼會計職責

      一、在所長領導下負責財務的'全面業務管理。

      二、負責組織本部門的政治和業務學習,負責費收員的業務學習。

      三、負責督促、檢查費收員、票管員的工作,負責財務人員勞動紀律。

      四、擬定月、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定期向所長匯報本部門工作情況。

      五、定期檢查、分析通行費計劃的執行情況。

      六、加強現金管理,嚴格執照現金使用范圍支付,做到計劃開支、開支有據、安全保管。

      七、負責財務室、票管房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并對因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負責。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是公司企業,針對財務管理、財務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訂立原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在實際工作中起規范、指導作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賬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后,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總公司集團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則和精神,結合總公司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代表總公司對ee系統各所屬企業(以下簡稱所屬企業)行財務領導和管理權,為所屬企業財務部門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同時對各專業公司(不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財務人員及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有直接調配權考核管理權,對其它公司各級財務負責人有建議任免權。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置

      第三條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財會部門,直屬該企業總經理領導,同時接受總司財務本部的業務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各所屬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行業特點和業務規模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財公部門的人員編制,選配具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爸勝任相應崗位工作的人員從事

      本企業的財會工作。專業公司財務人員的編制和配備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

      第三章財務人員調配

      第五條專業公司的財務經理(主管)和財務人員均由總公司財務本部直接選派和調遣。經總公司財務本部同意,也可由專業公司自行推薦財務人員,但必須通過財務本部的業務考核并轉人事本部按總公司人員招聘程序辦理。

      第六條專業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人員由專業公司總經理聘任,報財務本部備案。

      第七條各子公司及下屬企業、參股公司可以采取擇優錄用的方法自行在當地聘任財務負責人及財務人員。各子公司聘任的財務負責人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總公司財務本部有權通過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駐財務負責人。

      第九條財務本部征求各用人單位意見后,有權調動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所屬各級財務人員應服從財務本部的工作安排,聽從工作調動,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絕,兩次以上不服從工作安排者,財務本部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或提請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條總公司財務本部對外派的各級財務人員采取定期輪換制,聘任期為1一2年(試用人員除外),以鍛煉財會專業隊伍、提高他們全面和多項的工作技能和適應能力。

      第十一條決定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人選要經財務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見后,由財務本部總經理簽署派任決定,經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達任職通知書。

      第十二條總公司財務本部派駐各企業的各級財務人員,仍隸屬總公司財務本部管理和考評。

      第十三條總公司財務本部人員和派出的各級財務人員的檔案及任聘手續,由總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財務主管及各級財務負責人職責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及本企業實際情況,建立本企業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健全本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辦法和核算制度,設置崗位,安排人員,明確分工,實施本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和財務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五條貫徹執行總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和計劃指標、利潤指標,并保證完成,一切圍繞經濟效益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按照總公司財務本部要求,制定本企業財務制度和年度的財務計劃、預算(收人和支出),按規定做好各期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地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呈報財務報表和資料。

      第十七條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保證企業依法納稅。

      第十八條對企業違反國家政策、法令、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要堅決抵制,對違紀和不執行總公司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向總公司財務本部匯報。

      第十九條接受總公司財務本部的領導,做好財務分析,特別是所在企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分析,加強財務管理,向財務本部和所在企業提供有價值的資料和信息。

      第二十條加強對所在企業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鍛煉,努力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并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履行當家理財的職責,做好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第五章會計交接

      第二十一條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應將經辦事項結清,并編制移交清冊,列明各項移交內容、交接日期等。交接雙方及監交人應簽章。移交清冊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三條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經理(主管)監交。財務經理(主管)辦理交接手續,屬總公司派譴的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管理處派員監交;不屬總公司派譴的由該公司總經理監交。

      第六章考評辦法

      第二十四條各級財務人員必須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做好本職工作,對違反國家各項政策法令、財經紀律、財務制度和規定及本企業內部財務制度,利用職權、弄虛作假、玩忽職守、侵害企業權益,給企業造成損失者,財務本部將提請人事本部按總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五條為全面衡量各級財務人員的實際業績,總公司財務本部將根據總公司的考核辦法通過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專人檢查組對各級財務人員的德、才、勤、績實行全面考評。同時認真聽取用人部門經理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考評結果,將決定各級財務人員的晉升、降職、獎罰和續聘。總公司財務本部將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約束機制,表揚和鼓勵先進者,鞭策和幫助落后者,懲罰和辭退不稱職者,建立競爭機制,樹立競爭意識,為ee公司培養一支品行端正、技術熟練、作風過硬、善于管理的財會專業隊伍。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和經營管理以及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2.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遵守《會計法》、《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編制信貸計劃,積極籌措資金;加強應收款管理,搞好資金回籠;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繳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及時報送各種報表,主動配合財政、稅務、銀行等有關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

      7〉辦理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3.公司財務部由經理兼總會計師,下設主管會計、會計、出納、記帳員。

      (二)崗位職責制度:

      1.財務經理兼總會計師負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的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費、節約開支、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收支、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4〉審核公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規范公司的經濟行為;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2.主管會計的工作職責:

      1〉編制和報送各種報表;

      2〉辦理信貸手續;

      3〉辦理工商、稅務、信貸的年檢工作;

      4〉負責往來帳款的核對,及時收取應收帳款;

      5〉負責公司的發票管理工作和檔案保管工作;

      6〉當好財務部經理的助手,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3.財務處出納的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嚴格審核收支憑證,加強支票管理,嚴格支票使用手續;

      4〉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及時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5〉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4.財務處記帳員的工作職責:

      1〉認真審核記帳憑證的科目運用是否恰當;

      2〉審核所附原始憑證的準確性,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憑證,發現問題及時向財務經理匯報處理;

      3〉及時完成帳簿的登記工作;

      4〉打印、裝訂憑證和帳簿,完成會計資料的歸檔工作;

      5〉負責有關帳務的查詢工作;

      6〉完成財務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務。

      (三)財務管理制度:

      1.事業部(分公司)洽談合作項目,一切收入款項必須撥入公司帳戶,經總經理批準按公司統一規定分包給事業部(分公司)。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稅金由公司代扣。

      2.公司實行合并報表及年度審計,設定公司結帳日期,一年一度的審計工作由公司統一安排。

      3.財務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記帳員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所購材料物資必須經保管員辦理出入庫手續。

      4.財務人員應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對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5.財務人員應會同有關人員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發現問題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做出處理。

      6.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并有專人監交。

      7.公司必須按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提取福利費、教育經費、折舊等,發生的醫藥費、贊助費、罰款等按規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費由本單位自有資金列支。

      8.未經公司同意不得濫發獎金,對發放的工資、獎金按稅務規定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由本公司代扣,個人負擔。

      9.各部室(事業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設立帳戶,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項,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10.公司根據利潤總額,先彌補前年度虧損,再按規定計提企業所得稅,按公司章程規定提取盈余公積金、公益金后,再進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總經理進行擬定,報公司總裁審議決定。

      (四)支票、匯票、發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必須有“支票領用單”,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然后按批準金額封頭,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使用后憑支票存根,原始憑證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負責人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原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3.支票使用后未交回存根,財務人員月底清帳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工資中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領用人完成報帳手續。

      (五)現金管理制度:

      l.現金使用范圍:

      1〉職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差旅費;

      4〉職工生活費;

      5〉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項,應以支票或匯票支付,確需用現金支付的,應經負責人批準、主管會計審核后支付現金。

      3.公司業務人員需支用現金時,必須填制“現金使用審批單”由總經理審批、財務經理簽字后支取;

      使用后由經手人簽字,總經理核批,財務經理審查后入帳。

      4.各項目提取現金時,必須由項目負責人填制憑證并簽字后,由分公司(事業部)出納到財務部辦理取款手續。

      5.一切開支的單據,必須在三日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否則一律不給予報銷。特殊單據的費用超過三百元,須經當事人兩人證明方可報銷。

      6出納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收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帳款相符。

      (六)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凡是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暫由公司財務部保管一年,期滿后,由財務部編制移交清冊,移交公司檔案室統一保管。

      2.財務部和檔案室的財務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印,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印財務檔案的人員不得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未經批準不得私自翻閱。

      (七)福利報銷制度:

      1.享受探親條件的職工(職工與配偶能夠在公休日團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30天;

      探望外地父母的未婚職工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職工每四年(自結婚之日起)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以上探親假是在家住的天數加路程的天數)。

      2.職工結婚假期為2周,職工直系親屬喪亡給假3天,職工產假為90天。

      3.職工在享受以上假期前必須提前辦理手續,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公司公司經理審批后方可休假,并辦理好工作移交手續。

      4.職工探親休假期滿,必須按時回公司上班,超期時間按曠工處理。

      5.職工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探親職工報銷往返車票(硬席),探親期間的其它費用自理。

      (八)處罰制度: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處本人工資3倍以下罰款: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或超出核定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3〉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或支付款項;

      4〉利用帳戶替他人或其他單位套取現金;

      5〉未經批準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

      6〉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對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

      3〉偽造、變造、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

      4〉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

      6〉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

      7〉有其它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3.為維護公司整體形象,各部室負責人及經辦人違反規定,除由有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由公司對財務室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罰款:

      1〉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收取款項,私立帳戶擅自支取收入款項坐支使用,按情節輕重每出現一次給予負責人及經辦人5000元以上罰款;

      2〉各部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資金,開出空頭支票,除由銀行等有關部門處罰外,由公司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以每次1000元以上罰款;

      3〉財務室、分公司領用支票不按規定注銷登記,每出現一次對負責人及經辦人給予500元以上罰款;

      4〉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使用、保管發票;

      丟失、借用或拆頁,除由稅務部門按《發票管理規定》處罰外,對負責人及經辦人處每次5000元罰款;

      5〉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及時報表,對當事人處每次500元罰款;

      6〉財務室、分公司不按規定分配資金,濫發獎金和紅利,按所發金額的50%給予罰款;

      7〉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室、分公司負責人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除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外,由公司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

      8〉其它違反規定應予處罰的由公司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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