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匯總五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簽訂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簽訂合同 篇1
1、出租房的主體資格,即簽約對方是否為房產權人(如不是房產權人則至少應擁有房產權人的相應授權),實踐中曾有人與不是產權人簽約,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2、租房時房屋的狀況及房屋的裝潢及隨房物品(如隨房提供的電話之類用品)應填寫仔細,以防退租時發生糾紛;
3、應對租房者是否有權轉租明確約定;
4、應明確約定房屋修繕責任(一般均應由出租方負責);
5、應約定出租方在收納每月房租時須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也可以轉賬至約定的賬號);
6、要看清轉租給你的人和房東的租賃期,他和你簽定的合同租賃期不可以超過他自己和房東的租賃期;
7、要看房屋是否設定了抵押權等用益物權;如有的話,抵押權人是否允許出租,萬一抵押權實現,如何承擔責任等;
租房協議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后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雙方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標的物的質量和數量。質量指房屋的內部構造、使用的建材、相應的配套設施等,數量則指房屋的面積、間數等。這是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據。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條件,例如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有誤差,應視為出租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可以采取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雙方經協商減少租金,變更合同內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狀況與約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業管理費等來對抗呢?這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如果雙方約定物業管理費由承租人支付,則承租人不能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對價;物業管理費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是物業公司以自己的經營活動為所有業主、租戶提供服務所收取的費用,二者不是一個法律關系,不能混為一談。但如雙方在合同中對于此項無具體約定,則出租人無權要求承租人支付物業管理費。
簽訂合同 篇2
1、合同中必須寫明裝修的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注意這兩點,給某些裝飾公司粗制濫造和拖延工期創造了條件。
2、付款方式的確定,一般的裝修合同,約定首付60%,木工驗收合格后交納35%,完工后交納5%.如果按照這樣的付款形式的話,在工期過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經向裝飾公司交了95%左右的費用,如果裝修的后期出了什么問題的話,就很難在錢上面制約裝飾公司了。所以建議在簽訂合同時候,能把首付壓到30%,中期交納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約定的中期付款時間,只是簡單的標明“工程過半,木工收口”。但是一個工地往往是多項目交叉作業,正規的工期過半應該是:木器制作結束;廚衛墻、地磚、吊頂結束;墻面找平結束;水電改造結束。
3、在合同中必須注明使用的裝飾材料的具體品牌、規格及型號。除了主材要注意外,輔材細節也一定要注意。有的合同沒寫瓷磚填縫劑,結果自己買;九厘板沒寫品牌,結果裝修公司就拿了劣質板等等。所以對所需的材料,如水泥、砂石、灰膏、木材、鋁合金、角鋼、玻璃、瓷磚、給排水管、截門、水嘴、電閘、電線、塑料管、涂料、乳膠漆、粘合劑、石膏造型板線等等商品,均應列出明細表。確保工程整體質量和合理安排費用。以防裝飾公司以次充好。 4、監理和質檢到場時間和次數:一般的裝修公司都將工程分給各個施工隊來完成,質檢人員和監理是裝飾公司對他們最重要的監督手段,他們到場巡視的時間間隔,對工程的質量尤為重要。監理和質檢,每隔2天應該到場一次。設計也應該3-5天到場一次,看看現場施工結果和自己的設計是否相符合。
5、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責任。如果屬于施工或材料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于用戶使用不當,雙方可協商處理。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寫清楚。一般裝飾公司對工程的保修期,從三個月到一年不等,你要盡可能選擇保修期長一點的公司。
6、避免做不到的條款,許多家庭裝修的投訴都是由不切實際的合同條款帶來的。有的合同條款規定了在相關的工程報價之下根本達不到的施工質量,有的合同條款規定了在任何條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內空氣環境條款。
簽訂合同 篇3
各項目部:
為規范用工行為,規避公司潛在的用工風險和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各項目部聘用的工人必須及時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合同。
為了保證合同簽訂工作的`順利開展,公司明確項目經理和項目財務為此項工作的責任人。自工人到達項目工地之日起20天內必須簽訂派遣合同,如工人拒絕簽訂派遣合同的,項目部應當立刻終止其工作。如果工人未簽訂派遣合同又被項目部繼續聘用的,一經查實將對項目經理處以2000元/次、項目會計1000元/次的罰款。上述未簽訂派遣合同的工人與公司發生勞務糾紛或出現工傷賠償而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按經濟損失的20%對項目經理、財務進行處罰。
特此通知。
簽訂合同 篇4
一、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資格與條件后,簽署租賃合同前,律師要核對原件、確認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身份:
個人審核身份證或護照、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企業、其他組織審核登記注冊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簽約代表的授權委托證明,若是境外企業、其他組織,前述證明還應經公正或認證。
二、 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與受托人簽訂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三、 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應當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權證明,代收租金的,應當由相關的委托文件。
四、 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1)租賃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房屋座落地點、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賃期限;
(6)租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8)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9)轉租的`約定;
(10)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11)違約責任;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13)租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簽訂合同 篇5
據我們從北京市建筑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了解到,北京市家庭裝飾裝修使用的正式合同為北京市工商局1999年9月1日頒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工程施工合同》。在北京地區施工的家庭裝修工程都必須統一使用此合同。
一、合同簽訂前七項原則
1、應查看裝飾公司是否有工商營業執照;
2、應查看裝飾公司是否具有資質證書;
3、應讓裝飾公司先出設計草圖;
4、考察裝飾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頒發的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5、除簽訂合同以外,還需要有第三方認證,如果裝飾公司沒有辦理這方面事情,您可要謹慎;
6、審核報價,看一看裝飾公司執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業指導價,否則不要輕易簽訂;
7、詢問裝飾公司施工期間他們自己是否有質檢員到施工現場巡檢,能否提供質檢記錄。
二、合同簽訂時15個基本點
首先,我們看到的合同封面是北京市家裝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下面要填寫是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各是誰、資質等級及合同編號,最下面寫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日期是1999年6月。現在家裝工程統一發的是家裝資質證書,您一定要查看裝飾公司是否具有資質證書。另外提醒您注意,合同必須加蓋施工單位的公章,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首頁有使用說明,第一是此合同文本適用于行政區域內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第二是工程承包方(乙方),應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并具有承攬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的相應資格;第三是甲、乙雙方當事人直接簽訂此合同的,應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凡在本市各家庭裝飾裝修市場內簽訂此合同的應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市場有關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合同第一頁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您要將合同中的發包發(甲方)、承包方(乙方)寫明,特別是承包方一欄,應寫明裝飾公司的名稱、營業執照號、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工程設計人及施工隊負責人,如果裝飾公司屬掛靠、承包企業的,“委托代理人”一欄要填寫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并請該公司出示由被掛靠單位法人開具的“法人委托書”。
1、合同第一條是工程概況,首先是工程地點,一定要填寫詳細;其次是工程承包可采用三種方式,即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采取何種方式完全由甲方決定。其次是工程期限,最后將合同總造價寫清楚。
2、合同第二條寫到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甲方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并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乙方。
3、合同第三條是施工圖紙。合同中規定了兩種方式,第一是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
4、合同第四條規定了甲方的工作,即您的施工地要具備施工的條件。
5、第五條規定了乙方應做的工作,即避免野蠻裝修。
6、第六條是工程變更。
7、合同第七條是材料供應。第一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第二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在材料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
8、合同第八條硬性規定了工期延誤的解決方法。
9、合同第九條是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按照20xx年3月1日執行的《北京市家庭裝飾工程質量驗收規定》。
10、合同第十條是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合格的填寫是:第一階段是即主要材料進場時驗收;第二階段是隱蔽工程結束后進行驗收;第三階段即工程全部結束,驗收合格用戶簽字,結算完畢,進入保修去現場驗收即可。乙方應提前兩天通知甲方參加驗收,階段驗收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
11、合同第十一條是幾種工程款支付方式,一種是開工前先付60%,然后在工程進度過半后,將其余的40%繳付給該公司所屬的家裝交易市場合同認證處,再由市場根據工程進度和質量付給裝飾公司。另一種是分三次付款,您可按開工前三日付60%、工程進度過半付35%、驗收合格后付5%來安排。
12、合同第十二條是違約責任,其中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定要認真填寫,出了問題,全靠它的約定賠償您的損失。
13、合同第十三條是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首先您可以填向裝飾公司所在的市場的管理部門申請解決,解決不了,可到所區消協或北京市建筑裝飾協會家裝委員會調解,實在解決不了,可向當地(區或縣)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裁決。
14、合同第十四條是幾項具體的規定,涉及到垃圾清理費、施工期間及工程竣工驗收后鑰匙的保管及更換、施工期間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等等。
15、合同第十五條是附則,其中規定合同必須經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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