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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管理制度

    時間:2023-06-17 11:50:32 興亮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假期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假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假期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假期管理制度 1

      第一節考勤規定

      總部的考勤按下列規定執行,各單位在遵照本規定的原則下,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規定,并上報總部審批。

      一、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二、各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不同的崗位執行不同的工作制(如: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工作制、。

      三、員工上下班親自考勤制度,不得代替別人或讓別人代勤。各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考勤管理,考勤記錄須完整有效,不得弄虛作假,違者按照規定處罰。

      四、加班管理

      1.要提高工作效率,嚴控加班,確需加班時員工不得推諉;

      2.加班應提前申請并獲得批準,特殊情況的應于加班后三個工作日內完備手續,逾期不計加班;

      3.加班申請起計時為4小時,須有考勤記錄,不定時工作制員工(高級經理級以上人員及特殊工種員工、不計加班;

      4.休息日加班,原則上在當月補休,當月不能補休,則在當季度補休;當季度不能補休,則在當年度補休;確實無法補休的,則按照200%支付工資,同時根據考勤記錄享受餐貼;

      5.法定休假節日加班,按照300%支付工資,同時根據考勤記錄享受餐貼。

      五、考勤管理:考勤周期為每月1日至當月最后一日,考勤方式如下:

      1.副總裁、中心總經理:以到崗核算出勤,不需刷卡;

      2.中心副總:以考勤刷卡核算出勤,每天刷卡兩次(上、下班各一次、;

      3.其他員工:以考勤刷卡核算出勤,每天刷卡三次(上、下班、午餐時間各一次、;

      4.特殊崗位(司機、:以簽到方式核算出勤。

      遲到、早退、曠工、未刷卡、臨時外出等異常考勤規定:

      類別描述細則

      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30分鐘內入公司作遲到情況處理10分鐘為一個計算單位,不足10分鐘按10分鐘計算;每遲到10分鐘扣除當月工資10元

      早退正常下班時間30分鐘內提前離開公司作早退情況處理10分鐘為一個計算單位,不足10分鐘按10分鐘計算;每早退10分鐘扣除當月工資10元

      曠工遲到、早退在30分鐘以上至4個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4小時以上按曠工1天處理曠工將被扣除工資,按員工日工資基數的3倍計算;連續曠工3天,將被視為員工個人自動解除勞動關系

      未刷卡允許員工當月因正當理由,忘記1次打卡,并在3日內填寫《未刷卡確認單》,寫明未刷卡的原因,逾期視為曠工當月未刷卡第2次起,每次扣罰當月工資30元;當月超過5次未刷卡,按曠工1天處理

      臨時外出員工遇突發或緊急且必須員工本人親自處理事情時,經征得上級領導及中心負責人批準后,允許員工臨時外出外出時間超過2小時以上按事假處理

      注:異常考勤審批權責請按《zz地產權責手冊》執行。

      六、員工個人當月出勤遲到或早退超過5次、未刷卡超過3次、曠工超過1天者,將給予《書面警告》處分,情節嚴重者按照《員工手冊》給予辭退處理。同時,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將不定期對員工在崗情況進行核查,如發現脫崗情況者將給予《書面警告》處分。

      員工個人出勤、行為規范將納入員工個人季度及年終績效考核;各中心員工出勤、行為規范也將納入各中心季度及年終績效考核(10%的綜合管理分、。

      第二節假期管理

      七、總部的假期按下列規定執行,各單位在遵照本規定的原則下,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規定,并上報總部審批。

      八、總部的假期分為“帶薪假期”和“無薪假期”兩類,“帶薪假期”有的假期是全薪,有的是部分帶薪(具體見第九章第一節《薪酬管理工作指引》、,“無薪假期”則不計發工資。

      1.全體員工放假的假日:

      a、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b、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c、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d、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e、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f、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g、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h、部分員工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婦女節(3月8日、,女性員工放假半天。

      2.年休假:是指企業為員工提供的福利性全薪假期,公司有權根據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員工休假或對員工提出的年休假時間做出調整。

      a、年假標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者,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者,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含20年以上、者,年休假15天。

      b、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休年假: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c、員工入職滿半年后(含試用期、,方可享受公司年休假待遇;可休假時間依照入司時間及可享受休假時間折算,以天為單位。

      d、員工首次申請休假時須向公司出具具有公信力的證明其社會工齡的書面材料。

      e、休年假至少提前一周申請,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年休假有效期為半年,如有效期內員工未主動申請休假,則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如因公司原因不能同意員工休年假的,可申請延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延期后仍不能休假的,按日工資的300%支付勞動報酬。

      f、年休假折算方法統一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計。

      g、未經批準而擅自休假的,將視為曠工行為,并依照本制度第八章第一節《考勤規定》處理。

      3.病假

      a、員工年度內累計病假3天以內(含3天、,可獲得全額工資。年中加入或離開公司員工的全薪病假天數,按當年實際工作天數的比例給予,不足1天部分略去不計。

      b、員工年度內累計病假3天以上,或需要進行長期治療的,醫療期根據醫囑證明、員工在公司的服務期長短及相關法規確定,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c、員工請病假原則上必須提供區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病歷卡》及醫生建議的休假證明等、。

      4.婚假

      a、員工在本公司服務期間登記結婚后方可享受婚假。

      b、初婚可休婚假3天,符合晚婚條件(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再增加7天晚婚假(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

      c、再婚員工可休婚假3天,但不能享受晚婚假。

      d、婚假應在登記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5.產假

      a、女員工產假為98天(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難產或多胞胎再增加15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最多15天。符合晚育(女滿24周歲且是第一胎、,可再增加晚育假30天。

      b、妊娠期在醫療保健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給予0.5天檢查假。

      c、流產、節育假根據上海市相關規定執行。

      6.授乳假:女員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每個工作日再給予1小時的授乳假,多胞胎再增加1小時。

      7.晚育護理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且屬晚育的,本公司男員工可給予晚育護理假3天。

      8.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和配偶的父母去世時,可給予3天帶薪喪假。

      9.工傷假:員工因工負傷的假期和待遇,根據上海市有關法規條例執行。

      九、無薪假期是指下列假期

      事假:員工請事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員工請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30天。事假期間不再發放工資,相關的福利待遇也會酌情調整。

      十、請假程序及假期批準權限

      1.員工休假根據《地產權責手冊》并填寫《請假審批表》申請。

      2.員工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時,須電話通知上級主管,由上級主管代為履行請假程序。

      3.員工提請帶薪假期時,應向本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提供相關證明,不能提供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假期管理制度 2

      一、管理規定

      (一)目的:為了讓我校學生在寒假期間能正常參加體育鍛煉,增強學生的身體素質,豐富學生的假期生活。

      (二)開放時間:1月20日至2月19日每天早上9:00—11:00

      (三)開放對象:我校在讀學生

      (四)開放場地:學校籃球場、學校塑膠跑道。

      (五)管理人員職責:

      1、值班領導職責:

      (1)值班領導要按規定準時回校進行值班,檢查保安、清潔工的上崗情況;

      (2)經常巡視校園,發現異常情況的'要及時處理;

      (3)經常到籃球場、塑膠跑道巡視,制止學生的一些危險行為;

      (4)如遇學生出現事故的要第一時間給予處理;

      (5)如有學生因運動造成重大損傷的,要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家長、通知120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xx校長、xx副校長及xx主任;

      (6)每天早上11:00清場后短信向校長報平安。

      2、前門保安職責:

      (1)負責學生入校登記,指揮學生統一擺放自行車,同時防止外來人員進入我校滋事;

      (2)經常檢視監控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可及時通知當天值日行政、東門保安聯合處理。

      3、東門保安職責:

      (1)負責東門及周邊的管理,寒假期間不開放東門;

      (2)不定時巡視東門及校內周邊的情況;

      (3)如學生有運動損傷馬上聯系值班領導進行處理。

      (六)對學生的要求:

      1、凡回校進行體育運動的同學必須佩戴本人學生卡并在正門保安處登記,并留下能及時聯系父母的電話。

      2、聽從保安指揮擺放車輛。

      3、在校運動期間不允許進入行政樓、綜合樓及教學樓二樓或以上樓層,不能進入體育館,運動范圍是學校室外籃球場及塑膠跑道。

      4、聽眾保安、值班領導的管理。

      5、如遇特殊情況不能開放運動場的,要聽從保安勸告及時離開學校回家。

      二、應急預案

      (一)成立寒假期間開放室場管理小組

      1、組長:xx,電話:1xx16(統籌寒假期間開放室場的相關事項,協助當天值班領導處理突發事件)

      2、副組長:想常務副組長,電話:13xxx33(負責落實保安、清潔工上崗、協助組長、當天值班領導處理突發事件)

      電話:(負責值班安排及提醒值班領導按時回校值班)

      電話:(負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如遇惡劣天氣負責通知家長及學生,協助組長、常務副組長和當天值班領導處理突發事情)。

      3、組員:當天值班領導、當天值班保安[具體職責見管理規定中的第(五)

      (二)突發事件處理

      1、如遇惡劣天氣不適宜參加體育鍛煉的,在校門口貼告示告知學生由于天氣原因不適宜進行體育鍛煉,前門保安對已回校的學生要及時勸告其回家。

      2、如學生在運動過程中造成受傷的:輕傷者要求其到前門保安處進行處理(前門保安處放置消毒藥水、紗布、止血貼等應急藥品);如遇重大受傷的,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家長到校協助處理,并征求家長意見是否要120協助急救,如學生傷勢嚴重且可能造成生命危險的,可第一時間通知120再通知家長;然后通知校長、許主任事情經過及處理情況。

      3、如有學生在運動過程中發生沖突的,值班領導要及時處理,并對其進行教育,防止其事后再發生沖突,同時知會家長要求其再次對子女進行教育。如有學生不服從管理的,可通知保安協助處理。并勒令這些學生當天起不準再回校參加運動(打電話告知家長)

      假期管理制度 3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請假流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現制定本規定。

      第三條假期類型有法定假期、帶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及哺乳假期、考試假期、探親假和工傷假。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國家規定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休假。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凡在公司工作滿一整年的員工,均可依其在公司工齡的長短享受下列不同時間的帶薪年假:

      1.正式員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醫療期內可以請病假;

      2.病假職工需提供正規醫院的入院診斷書及醫院出具的正規假條。

      4.病假日期長短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來決定,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病假期間公司支付員工:

      (1)病假1個月內公司支付員工的本地區最低標準工資;

      (2)病假2個月至6個月(含),第1個月支付最低標準工資,第2-6個月支付最低標準工資的70%;

      5.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1.員工若因個人事務需要處理可在不妨礙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請事假,事假期間公司不支付員工工資。

      2.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單次請假在2小時之內進行月累計,月累計低于2小時(含)的不計為請假,月請假超過2小時者按實際請假時間扣除薪資。

      3.事假原則上每月不能超過7天,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批準;員工年度累計請事假超過2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4.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7天,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1.達到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的員工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申請帶薪婚假3天,申請婚假必須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2.晚婚員工(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申請帶薪婚假10天(含法定婚假3天及晚婚假7天)。

      1.公司應當根據懷孕女員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員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視為正常出勤。

      2.申請產假人員必須提供生育登記本復印件或是生育證復印件。

      3.符合生育規定者,女員工產假為15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9.嬰兒不滿一周歲的女員工,享有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

      10.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11.女員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

      12.產假期間給付員工基本工資(連續繳滿一年醫保的女員工生產完四個月后可申請生育津貼,順產為98天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剖腹產為113天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1.員工的直系親屬喪亡,可申請帶薪喪假3天。直系親屬的定義:父母、養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2.如到外地辦理喪事按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省內2天、省外4天),費用由員工自理。

      3.員工的旁系親屬喪亡,可申請帶薪喪假1天,跨省員工給假3天。旁系親屬的定義為: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1.對利用業余時間進修的職員,只要所學專業與其現在所從事的`工作對口,并附有學校會考時間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人力資源部批準,可以給予期中考試(會考日)假期的有薪待遇。

      2.如屬離市區赴考,旅途往返的時間及一切開支,公司不作任何補助。職員須自行解決,公司只提供請假之方便。

      3.考試假只適用于學歷提升、與本崗位相關的職業資格考試,且必須提供準考證或學生證復印件。

      因工受傷休假視為出勤,工傷休假期間發放全額崗位工資。

      第四條公司所有在職員工離崗必須請假,未經請假程序擅自離崗的視為曠工,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第五條程序要求:將負責工作進行交接后,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領導開始簽字,根據批假權限要求簽至最低簽批人。

      第六條工作交接給代理人且請假申請經批準并報人力資源部后方可離崗,未經請假程序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崗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員工請假應進行簽批,根據不同請假時間進行簽批至要求的最低簽批人。

      注:

      1.原則上不允許請事假1個月(含)以上,確因傷、病需請假的,須出具正規醫院開具假條,然后簽至總經理;

      2.如請假簽批時,沒有相對應層級的最低簽批人,則向上一層級簽批;3.未簽批至最低簽批人的假期無效,已經離崗的視為曠工,連續曠工3天及以上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與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法定節假日及帶薪假期待遇對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第九條員工假期結束返回崗位,必須按照考勤管理規定進行打卡或簽到,否則不予計算出勤。

      第十條員工假期未結束返回工作崗位的,除按照考勤管理規定進行考勤外,還應到人力資源部進行銷假,否則仍按照請假申請進行計算出勤。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資源管理部。

      假期管理制度 4

      1、目的

      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規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據國家、省市相關勞動法律法規關于假期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定義及分類

      員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調動假。

      3.1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婦女節:半天(僅限女性員工)

      國際勞動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備注:以上假期為法定假期,是帶薪假期;當期放假通知具體時間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3.2年假:

      3.2.1員工入職滿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3.2.2年假期間薪資照發;

      3.2.3年假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決定

      具體如下:員工在本企業工作累計工齡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2.4年休假可用于抵沖事假,不兌換現金、并不累計。

      3.2.5在確保完成部門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時間的安排由個人與所在部門協商后可連續休完,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間斷累計休假。原則上在當年度使用(即入職滿一年后,第二年開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難以安排,當年無法完成休假,經公司領導審批,可延期至2個月內休完。過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3.2.6凡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假:

      (1)員工請事假累計30天以上的;

      (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3.3病假:

      3.3.1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須治療休養可以申請病假,請假時間須在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的15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病假結束后且應于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補辦病假手續;;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醫院病假證明、病歷本、藥物清單及繳費發票,經人事行政部認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為名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3.3.2病假工資:員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內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時間薪酬總額的60%支付員工病假工資;超過20天以上,但在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的,按深圳市醫療保險福利待遇有關規定制定。

      3.3.3假期屆滿不歸,又未履行補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3.4事假:

      3.4.1員工因有事請假,須提前申請事假,事假公司有權不批準。如確有急事,可口頭向部門負責人提出,獲得批準后,事后2日內須補辦手續;

      3.4.2員工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15天(含),每年請事假不得超過20天(含)。

      3.4.3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工資。對事假未經批準或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

      3.4.4事假按工資100%扣發。

      3.5婚假:

      3.5.1法定年齡結婚可獲得3個連續日

      3.5.2婚假期間薪資照發;

      3.5.3如員工的結婚證書非本單位工作時取得的,則員工無權享用婚假;

      3.5.4適用于轉正員工;

      3.5.5婚假必須于結婚證書發放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性休完,公休日、節假日不順延。

      3.6喪假:

      3.6.1此假為帶薪假期;

      3.6.2全職員工可依據以下定義分別獲得帶薪喪假3個連續日。

      3.6.3定義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3.6.4喪假期間,公休日、節假日不順延。

      3.7產假(此假為帶薪假期):

      3.7.1產假(須提供相關證明,如:準生證、計生證、病例等):

      3.7.1.1女員工可以獲得帶薪產假連續98天,但是員工必須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控制政策;

      3.7.1.2如員工超過24周歲(第一胎),可再增加連續15天假期;

      3.7.2流產假:如員工出現流產,則:懷孕4個月內流產的,可給假14天;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流產的,可給假42天。

      3.7.3產后哺乳假待遇:女員工生育后一年內,員工可向公司申請產后哺乳假,哺乳時間每天一小時。

      3.8陪護假:

      3.8.1此假期為帶薪假期;

      3.8.2男員工因小孩出生可獲得連續10天帶薪假期;

      3.8.3護理假應以“嬰兒出生證明”為依據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用完。

      4、職務代理人管理

      4.1員工請假、出差超過1天,應指定職務代理人,并于相關單據上注明。

      4.2當事人確定職務代理人后,應清晰、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開展工作。

      4.3代理人于當事人不在期間代行其職務,應確實執行各項事務,不應有推脫、敷衍行為。

      4.4代理人行使代理權,為明確責任,應于簽名后加(代)字。

      4.5代理人應于被代理人返職后,立即將代理期間所處理或知悉事項向被代理人提出詳實的書面或口頭報告。

      4.6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不應同時缺勤。

      4.7代理人因處理當事人業務不當,致使公司蒙受損失時,代理人與當事人應同受處分。

      5、假期申請程序及權限

      5.1員工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相關信息填寫完整后,按照假期審批權限報批,原則上審批通過后方可休假;

      5.2帶薪假期,須提前三日辦理申請手續,原則上申請假期不得與法定節假日連續;

      5.3《請假申請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5.4員工休假結束后,須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第一時間辦理銷假手續。

      6、節日補貼

      6.1端午節、中秋節、春節等,公司設立節日福利。

      6.2春節、端午節、中秋節、春節凡在崗員工均享受公司節日福利。

      6.3三八婦女節,凡在崗女員工均享受節日福利。

      7、祝賀禮金

      7.1結婚禮金:員工結婚,憑結婚證于1個月內呈報人事行政部,公司將給予賀儀。

      7.2生育禮金:公司員工憑子女出生證明于1個月內呈報人事行政部,公司將給予賀儀。

      8、員工體檢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組織滿一年員工進行體檢,當年度入職的員工,參加公司下年度組織的體檢。

      9、五險一金

      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為在崗員工購買社會保險(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和住房公積金,所有社會保險和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均由公司統一代繳代扣。

      10、高溫補貼

      根據廣東省高溫津貼管理辦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崗員工均享受高溫補貼。補貼額度根據政府規定制定并調整。

      11、其他福利

      11.1凡在崗員工每月享有不定時聚餐、員工生日會等其他福利。

      11.2每年度公司將不定時舉行員工旅游、年會等大型活動。

      12、附則

      12.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訂、解釋、修訂。

      12.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假期管理制度 5

      根據公司放假安排,為保證井下局部通風安全,經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領導共同研究決定,制定如下局部通風安全技術措施,望各單位在放假期間(1月25日至1月30日)嚴格按以下措施執行,其它時間按正常局部通風管理執行。

      一、放假前最后一班,各局部通風工作面派專人檢查風筒對接、吊掛情況,保證風筒對接嚴密、吊掛牢固可靠,風筒必須接至距迎頭不大于5米處,瓦斯探頭嚴格按相應作業規程要求吊掛。

      二、放假前最后一班班末,切斷局部通風工作面出風口至迎頭范圍所有電器設備電源,并立即掛上停電牌,禁止任何人復電。

      三、切斷電源后,在出風口擋掛金屬網,禁止人員進入。

      四、放假期間,瓦斯員按檢查區域范圍負責該區域內局部通風機運轉情況的巡視工作,發現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立即匯報調度室,調度室做好相應記錄,并指定瓦斯員在局部通風機開關上掛停電牌,嚴禁任何人復電通風。

      五、瓦斯員按檢查區域范圍,在各局部通風工作面出風口檢查瓦斯,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工作面重點檢查,出現瓦斯異常情況,及時匯報調度室,調度室做好相應記錄。

      六、放假期間,嚴禁任何人隨意停開風機,即風機正常運轉時,嚴禁停風機;風機停止運轉時,嚴禁隨意開風機,需請示調度室。

      七、復工時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任何局部通風工作面,瓦斯員、安監員不在現場,嚴禁復電復工。

      (二)復工前的確認、瓦斯排放工作由當天公司值班領導負責監督落實。調度室負責向當天公司值班領導提供放假期間井下局部通風機不正常運轉情況,值班領導根據提供情況重點監督局部通風不正常工作面的瓦斯排放工作。

      (三)放假期間局部通風正常的工作面,由瓦斯員攜帶瓦斯檢測儀等儀器和現場班長共同進入工作面檢查瓦斯情況,確認工作面迎頭至出風口范圍瓦斯、一氧化碳、氧氣及其它有害氣體濃度等都符合規程要求后,現場班長方可通知送電復工。

      (四)放假期間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的工作面,要嚴格按以下方法進行瓦斯排放工作:

      1、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風隊具體負責,并派負責瓦斯、通風的管理人員到現場統一指揮。安質科派安監員現場監督,施工單位負責截人和回風流中的斷電工作,并派管理人員到現場協助通風隊排放瓦斯。

      2、排放前,凡是受排放瓦斯影響的硐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風流切斷安全出口的工作面,必須停電撤人停止作業,所有通往此范圍的巷道必須設置柵欄、揭示警標或設專人警戒(專人警戒位置要在新鮮風流中)禁止與處理瓦斯無關人員進入。 排放瓦斯前的.切斷電源工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執行,并在變電硐室設專人看管。

      3、排放瓦斯之前,必須檢查局部通風機及供電沒備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均不超過0.5%,確保局扇不發生循環風時,才可進行排放瓦斯。并在出風口吊掛便攜式瓦斯檢測儀。

      4、以上所有工作完成后,在出風口處斷開風筒,啟動風機,將風筒對接不大于三分之一往里供風,由瓦檢員在出風口處檢測瓦斯、二氧化碳濃度,當兩者濃度均不超過1.5%,其它有害氣體濃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中規定,并且穩定20分鐘后,可將風筒口對口范圍擴大到二分之一,然后按同樣方法進行檢測,符合要求后,將風筒全部對接,達要求并穩定30分鐘后,方可由瓦檢員和現場班長兩人共同進入工作面進行檢查,確認工作面迎頭至出風口范圍瓦斯、一氧化碳、氧氣及其它有害氣體濃度等都符合規程要求后,由班長安排電工打開巷道內所有電器設備開關蓋進行瓦斯檢查,確認沒問題后,班長方可通知送電復工。

      5、按上述4方法排放瓦斯時,出口處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中規定時,立即縮小風筒對接減少往里供風量,如采用該方法上述氣體濃度還超過規定時,應立即停止供風,由瓦檢員(攜帶相應儀器)和班長兩人前后相距5米,從外口開始進入檢查氣體濃度,每次檢查10米范圍,當該10米范圍氧氣濃度不低于18%、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其它有害氣體濃度不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中規定時,斷開該10米范圍處的風筒,按上述4方法進行排放,穩定5分鐘后依次每10米一個循環按同樣方法進行排放。

      6、瓦檢員(攜帶相應儀器)和班長按上述5要求進入檢查氣體濃度,發現氧氣濃度低于18%或瓦斯、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或其它有害氣體濃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條中規定時,應立即停止檢查并撤出停風區域,匯報公司值班領導,請求礦山救護隊負責排放。

      7、其它嚴格執行《一通三防十五項管理制度》中“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的相應要求。

      八、開掘單位管技人員、通風隊管技人員、通風隊瓦檢員、調度室調度員、復工當天值班領導等要求認真學習本措施,復工當班班前會認真貫徹到各開掘單位職工,并由安質科監督落實。

      九、其它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山西省煤礦一通三防管理規定》及公司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假期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為適應公司業務發展,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章請假管理

      第二條審批權限

      一、員工假期在7天內的,由直接上級和行政人事部負責人事先書面批準;

      二、員工假期在7天(含)以上的,由直接上級和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及運營副總事先書面批準;

      三、未經事先書面批準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視為曠工,當月連續曠工3天,當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公司將予以除名處理。

      第三條假期分類:公司假期分為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工傷假、產假、特殊事假、病假、年休假。

      第四條請假程序

      一、請假員工應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詳細填寫《請休假申請單》并按批準權限報批;

      二、2天以上的事假應提前一周申請,2天以內的事假應提前2天申請;

      三、年休假、婚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二周提出,通過申請后須作好相應工作交接;

      四、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請假當天用電話征得批假人同意,并通知行政人事部門,并在事后2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五、請假員工必須在休假前將審批生效的`《請假申請單》交本單位行政人事部門留檔備查,手續不完善者以曠工計,員工一個自然年內累計曠工5天(含)、連續曠工3天(含)視為自動離職;

      六、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于上班當日至行政人事部銷假,因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誤期間以曠工計。

      第五條其他

      一、請假天數最短為0.5天;

      二、事后補辦請假者,每一個自然年內,不得超過3次,違者視為曠工;

      三、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安排情況審批員工的請假申請,凡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安排時,各部門可視實行情況縮短、改期給假或不予給假;

      四、員工在試用期內如特殊事假天數累計超過三天或病假天數累計超過六天者,可予延長試用期或辭退;轉正后員工特殊事假連續超過15天,累計每自然年超過30天的,公司可視情況決定是否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假期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為員工能明確請假規定,減少辦理流程,方便部門規范員工工作紀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各分、子公司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三、假期種類及規定

      (一)假期種類

      假期包括法定假日、事假、病假、慰唁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等。

      (二)假期規定

      事假、病假、慰唁假、工傷假、婚假、生育假等需按照公司規定提前申請并經部門批準。如遇突發情況未能提前請假者,需補辦請假手續。除事假外,其他假期申請需附相應證明,如未附證明的按事假計。未經部門批準的請假按曠工計。

      部門第一負責人請假期間應授權他人行使相關權責,并向各中心/部門發放授權通知(附件《授權通知單》)。

      (三)假期審批權限

      1、主管級及以下人員請假的由經理級及以上人員審批完成。

      2、經理級人員請假的由部門第一負責人審批完成。

      3、各中心/部門第一負責人請假的由總經理審批完成。

      四、法定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節放假 1天(農歷清明當日);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五、事假

      凡因私事或其他個人原因所請的假為事假,事假不包括法定假日和個人調休。

      員工應提前3天向部門提出請假申請,事假不得連續超過30天。請假前需完成工作交接方可離崗。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本人應通過電話向部門請示,經批準后方能以事假處理。特殊情況請假天數不能超過1天。無提前請假或未經部門批準的以曠工處理。

      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相關補貼停發。

      六、病假

      因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所請的假為病假。

      員工應提前1天向部門提出請假申請。病假時間超過醫療期不能治愈者,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醫療期滿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并根據鑒定結論不能從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按勞動法規的.相關規定處理。

      病假銷假需出具相關醫療機構證明或就診發票復印件。

      病假期間(醫療期內)工資按公司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相關補貼停發。

      七、慰唁假

      符合國家有關慰唁假規定,在慰唁假期間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所請的假為慰唁假。

      員工應提前1天向部門提出請假申請。員工因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喪亡可請假3天(含公休日);員工因其旁系親屬即有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爺爺、奶奶、兄弟姐妹等)喪亡可請假1天(含公休日)。

      慰唁假銷假需出示死亡證明復印件。

      慰唁假期間工資按公司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相關補貼停發。

      八、婚假

      符合國家有關婚假規定,員工領取結婚證1年內依法享受婚假。

      員工需提前1個月向部門提交請假申請。早婚假為3天,晚婚假為18天。根據《云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可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有跨公休、法定假日時,時間連續計算,不再另行累加。

      婚假請假時需提交結婚證復印件。

      婚假期間工資標準按公司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相關補貼停發。

      九、產假、護理假、哺乳假及特殊假

      (一)產假

      員工需提前1個月向部門提交請假申請,本人或部門需到人力資源中心登記備案。

      員工在產假結束后應按時返回崗位,若不按時回崗上班者,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公司將安排其他員工接替該崗位。具體處理參照《生育管理制度》執行。

      正常產假為98天;

      難產、剖宮產的,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晚育(實滿24周歲生育)的,增加產假30天;

      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15天;

      懷孕四個月以下流產的,休假15天;懷孕四個月至七個月流產的,休假42天;

      滿7個月以上流產時按照正常產假休假。

      產假請假時需提交準生證復印件。

      產假期間,參保員工的工資及補貼,由當地社保局按當年生育津貼予以發放,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未參保員工的工資標準按公司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相關補貼停發。

      (二)護理假

      員工需提前3天向部門提交請假申請。符合國家有關護理假規定的請假為護理假。滿足國家規定生育條件的正式員工且達到晚育(實滿26周歲生育)標準,可享受7天護理假。

      護理假請假需提交結婚證和交準生證復印件。

      護理假期間,參保員工的工資及補貼,由當地社保局按當年生育津貼予以發放,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未參保員工的工資標準按公司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相關補貼停發。

      (三)哺乳假

      符合《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正式女員工,哺乳期內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公司給予每天2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哺乳期內哺乳時間可以累加使用。

      哺乳假期間工資標準按公司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相關補貼停發。

      (四)孕期事假

      員工需提前1個月向部門提交請假申請。孕期事假休假期限為懷孕4個月起至生產前。

      孕期事假按事假計,期間不計發薪資,各項相關補貼停發。

      十、工傷假

      符合國家有關工傷假規定,在發生工傷事故后,因治療和休養所請的假為工傷假。

      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的,本人或部門需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備。工傷假的時間以醫院診斷建議住院治療時間及療養時間為準。具體細節參照《工傷管理制度》執行。

      工傷假期間,參保員工的工資及補貼,由當地社保局按當年工傷津貼予以發放,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未參保員工的工資標準按公司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相關補貼停發。

      十一、請假規定

      請假前,員工需填寫《員工假期申請單》(附件2),請假期滿應及時回崗,假期結束未按時回崗的按曠工處理;如需延長假期的,需在上次假期結束前3天重新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工傷、產假假期結束回崗需攜帶《員工假期申請單》和醫院開具的相關證明到人力資源中心辦理銷假手續。

      十二、附則

      因員工假期管理涉及到人員薪資及獎金發放。各中心/部門需對人員假期進行管理,按照假期審批流程操作(詳見OA系統假期審批流程)。

      公司參保人員請假且當月出勤天數少于10天,部門應在員工假期開始前(5個工作日)到人力資源中心員工關系組登記備案。如因部門未及時登記或不登記,造成社保費用無法扣繳且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對部門處以相應的罰款。

      假期管理制度 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人事廳、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假期的有關規定,結合某省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一、法定節日

      (一)元旦放假1天;

      (二)春節放假7天;

      (三)國際勞動節放假1天;(四)國慶節放假1天。

      其他節日假期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年休假

      (一)在集團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休假時間按本企業工齡計算: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

      (二)在一年內請病假、療養假累計超過45天,或請事假超過30天的,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員工當年已享受了探親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但女員工按規定休產假和男、女員工休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三)年休假原則上不得分期使用,但平時員工請事假、病假,經批準可用年休假頂替,并享受年休假待遇。

      (四)年休假原則上應當年休完,一般不得跨年度使用。確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休假的,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可轉下一年度使用。

      三、婚喪假

      (一)員工經法定程序辦理了結婚手續的,可享受婚假3天。按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員工實行晚婚(即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10天婚假。員工結婚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員工自理。

      (二)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需要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員工自理。

      四、探親假

      (一)在集團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可享受探望配偶或父母的待遇。已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每兩年休假一次的,假期為45天。如員工當年已享受了年休假,則年休假天數不足于規定的探親假天數部分可給予補齊。旅途車船費按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二)按國家規定可出國、出境探親的員工,其探親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享受探親假的員工,按實際需要另給路程假。

      五、產假

      女員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年休假、婚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的假期原則上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數。假期期間的工資按集團公司的工資管理規定辦理。

      員工享受以上休假時,應填寫《請假單》,報人力資源部核定天數,并按批準權限履行報批手續。《請假單》每月隨《考勤表》一起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批準權限為:董事會秘書休假由董事長審批;部門副職及以下員工、財務總監10天以內(含10天)的休假由部門(總監辦)主要負責人審批,10天以上的還需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超過1個月的,須報公司主要領導審批;部門主要負責人休假須報公司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逐級審批。

      安排員工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的正常開展為原則,如與工作有沖突時,應服從工作安排,特殊原因不能休假的,可經部門提出申請報人力資源部審定,并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可予補休。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假期管理制度 9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

      學院領導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制定了排查摸底、學生申請、留校原因真實性審查、留校學生信息采集、與家長電話溝通確認、學院備案、情況分類匯總、上報學工處及制定假期輔導員值班制度,確保學生留校前家長知曉、留校后管理有保障。

      二、明確要求,嚴格審批,備案詳細

      要求輔導員詳細統計學生的留校原因,同時認真審核相關證件及證明。采集留校學生各項信息(包括留校時間、留校原因、個人聯系方式、工作單位、工作單位聯系方式、上課地點等),并報學院備案,做到對留校學生信息的全面掌握。

      三、齊抓共管,通力合作,切實做好留校學生管理工作

      學院召開專門會議,認真布置落實關于加強暑期留校學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并傳達了我院20xx年暑期學生留校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年級輔導員認真作好宣傳動員工作,強調暑期留校學生安全注意事項,嚴格控制留校人數。確保與留校學生之間信息暢通,密切關注留校學生人身安全。有情況第一時間上報。

      四、實習年級,特別關注

      學院共有12級醫保專業20多位同學在市三院臨床見習,留校住宿;10衛管、信息、醫保共有58名同學留校住宿開展實習工作。針對實習生,年級輔導員首先群發飛信給每位學生做到暑期防溺水安全、防暑降溫安全和實習來回路上交通安全;其次,年級輔導員跟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聯系做到定期進宿舍查寢,做好暑期留校學生的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再次,向院領導及學校負責實習年級工作的科教辦老師做好溝通工作,及時匯報實習年級的.每位學生的最新動態;此外,跟每位同學的帶教老師取得聯系,實現實習年級學生管理工作的多管齊下。

      五、熱情關心、妥善安排,不激化矛盾

      按照學院要求,輔導員與每名申請留校學生進行深度了解情況,從關心學生生活與學習的角度出發,認真細致做好每一名學生的思想工作,對于省內的家庭比較近的學生勸說其回家復習或工作。對于外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詳細了解期工作環境,要求學生樹立安全防范意識。

      六、落實輔導員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

      落實輔導員值班制度,告知值班電話、保持信息24小時暢通。如遇到異常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與院領導、班主任和學生家長聯系;值班輔導員在值班期間每日定時匯總留校學生安全狀況及時向學院領導匯報。同時不定期到宿舍走訪,及時了解留校學生情況,有效幫助留校學生解決思想、生活和學習上的困難,對外出學生做好備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做好工作記錄。

      假期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勞動紀律和考勤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經營,維護公司和員工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健康發展。

      第二條:適用范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詞義解釋

      本制度中涉及的考勤管理、出勤、缺勤、遲到、早退、曠工、加班的含義如下:

      一、考勤管理:是記錄員工的出勤、缺勤、遲到、早退,辦理員工的加班、請假、休假申請審批手續,檢查考核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

      二、出勤:是指員工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和指定的工作場所內履行工作職責、執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提供有效勞動的行為。包括到崗上班、因公外出、因公出差。

      三、缺勤:是指員工非因公事,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和指定的工作場所內,暫時無法正常履行或拒絕履行工作職責、執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提供有效勞動的行為。缺勤包括:

      1、正常缺勤:是指經公司授權批準,被允許暫時離崗而不履行工作職責的休假;

      2、違紀缺勤:是指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或拒絕履行工作職責、執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提供有效勞動的行為,包括遲到、早退、曠工。

      四、遲到:未經授權人批準,在規定上班時間以后到崗上班的行為。

      五、早退:未經授權人批準,在規定下班時間以前離崗下班的行為。

      六、曠工:指下列行為:

      1、遲到早退的時間或頻率達到本制度第八條設定程度的;

      2、未經授權人批準未上班的;

      3、無合法理由,拒絕工作崗位調動或不接受工作任務,而未按時到崗工作的;

      4、請假原因不屬實的;

      5、工作時間上網聊天、游戲、查看股市、聽音樂、看影視、打牌、下棋,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6、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七、加班: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的時間工作。

      第四條:工作和休息時間、上下班時點

      一、工作時間每周40小時,休息時間每周不少于1天。

      二、上下班時點:

      夏令時(5月1日—9月30日)早上8:15上班、下午18:00下班;

      冬令時(10月1日—4月30日)早上8:15上班、下午17:30下班;

      午餐和午休的具體時間由各單位自行安排。

      第五條:考勤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的考勤管理職責:

      1、擬訂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檢查《考勤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檢查考勤記錄的真實情況

      4、受理員工的考勤投訴

      二、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的考勤管理職責:

      1、按權限審批員工的各種休假申請

      2、評估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維護本部門的正常勞動秩序。

      三、考勤員的考勤管理職責:

      1、如實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

      2、依據《考勤表》(附件一)、《請假審批單》(附件二)、《加班調休審批單》(附件三)、《出差審批單》(附件四)、《公司負責人請假出差休假離司審批報備單》(附件五)編制本單位《月度員工考勤匯總表》(附件六),于次月的第一個工作日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交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依據《月度員工考勤匯總表》編制《年度員工考勤匯總表》(附件七)于次年元月10日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核后交人力資源管理部門。

      第六條:考勤方式

      一、各單位必須設置兼職考勤員,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

      二、可以運用以下方式實施考勤:

      1、點名、巡查;

      2、簽名報到;

      3、利用考勤打卡機;

      4、由考勤員記錄。

      第七條:加班管理

      需支付加班費或補休的加班,應辦理審批手續。

      一、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和周休息日加班:

      1、首選補休,因情況特殊無法安排補休的,可以支付加班費。

      2、加班及補休、付加班費的審批流程:

      由申請加班人填寫《加班調休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在加班欄審核簽字后送考勤主管部門(集團公司辦公室、子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在加班欄審核簽字,需支付加班費的應報公司負責人在付加班費欄審批簽字。安排補休的,在30日內安排與加班相同的時間補休,《加班調休審批單》由加班人保管,在補休前送有關審核審批人在補休欄簽字,補休時間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負責人批準,補休時間超過1天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的報公司負責人批準。批準后的單子交考勤主管部門負責人備審簽字,作出勤憑證。考勤員、工資核算員依據《加班調休審批單》記錄考勤,核算加班工資。

      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由各公司統一安排。

      三、加班時間限制和加班費的計算方法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辦理。

      第八條:遲到、早退管理

      一、遲到、早退按個人績效考核評分標準扣除個人績效分;

      二、考核月度內,遲到時間每次小于15分鐘,遲到時間每次大于或等于15分鐘、小于30分鐘的,或大于等于30分鐘或早退的行為,按以下標準扣除應發薪資:xx

      三、遲到時間每次小于15分鐘,每月累計達4次或早退時間每次小于15分鐘,每月累計達2次,按曠工1天計;

      遲到時間每次等于或大于15分鐘,小于30分鐘,每月累計達2次,或早退時間一次等于或大于15分,按曠工1天計;

      遲到時間每次等于或大于30分鐘,按曠工1天計。

      第九條:曠工管理

      一、除本制度第九條設定的曠工外的其他曠工,按曠工者的基礎工資標準(等于月基礎工資標準/25.17)的兩倍乘以曠工天數,扣除曠工者的應發薪資.

      二、每月曠工(含本制度第九條設定的曠工)連續3天(含)以上或累計5天(含)或年累計曠工12天(含)以上者,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法定節假日管理

      法定假日是指國家規定的統一休息的節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八、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以上假日如適逢星期日,除婦女節不予補假外,均在工作日調休補假。

      第十一條:帶薪年休假管理

      一、司齡滿1年1天,司齡每增加1年,假期增加1天,以5天為上限;

      二、享受條件:

      1、員工上年度出勤率在95%以上;

      2、員工本年度未被重大投訴和沒有明顯失誤;

      3、休假必須由公司安排在員工工作相對空閑時間;

      三、帶薪休假不涉及報銷事項;

      四、休假應在當年休完,可沖抵本人病事假,如確實因工作關系無法休假,年底可申請折算加班工資發放,每天假期折算的加班費為月基礎工資/25.17x3;

      五、休假以半天起計,可分段計算。

      第十二條:婚假管理

      員工本人結婚,參照《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享受婚假3天。

      一、申請婚假需憑進入公司后領取的結婚證(復印件);

      二、進入公司前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

      三、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遇節假日及公休假順延;

      第十四條:產假

      一、女職工生育,參照《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7天;

      二、根據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30天產假;

      三、女職工嬰兒不滿1周歲的,在工作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四、產假期間的薪酬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給。

      第十五條:喪假管理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死亡,參照國家有關《關于企業職工請喪假問題的通知》,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喪假遇節假日、休息日順延。

      第十六條:工傷假管理

      員工因公負傷參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條例》處理。

      第十七條:病假(非因公負傷)管理

      一、在法定工作日內因病請假并被批準的為病假;

      二、員工因病就醫需要事先履行請假手續,危急重病事后憑醫院急診病歷證明及治療醫藥費單據補辦請假手續;

      三、門診就醫,憑省、市級醫院病歷及治療醫藥費單據,每月不超3次,單次不超4小時,累計不超9小時,不計扣工資,月累計超過9小時年累計超過30小時以上的時間或當月超3次或年累計超過15次以后的時間計時計扣基礎工資;

      四、病休假憑省、市級醫院病歷、醫生證明及治療醫藥費單據,當月3天以內扣除50%的日基礎工資,超出3天(不含3天)的病休假按事假計時計扣基礎工資;

      五、員工因病需要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應提供省、市級醫院的建議證明按照逐級審批程序報經公司負責人批準。公司根據國家《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給予醫療期。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公司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工資。

      第十八條:事假管理

      一、在法定工作日內因辦理私事申請離崗被批準的為事假;

      二、事假期間扣除基礎工資,但當月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不超2小時可不扣工資。

      三、事假連續時間超過15天或年度內累計超過30天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因特殊情況獲單位負責人批準的除外。

      第十九條:外派員工回家休假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外派員工是指由集團公司聘任為駐地在xx地區以外市縣的子公司的公司領導職務和部門領導(含副職)職務并且已婚、其配偶(家庭)住址離子公司駐地100公里以上的員工。具體對象在聘任時約定。

      二、在省內的外派員工,每月可以利用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周休日、補休或調休回家休假一次。回家休假的時間,除休法定節假日和年休假外,休周休、補休或調休假時間即離司時間限在60小時以內。利用出公差機會可以回家休周休、補休或調休假24小時。回家休假的交通費,每月可以報銷一次往返火車硬座車票或長途汽車票,但當月利用出公差回家休假的除外。

      三、在省外的外派員工,每季可以利用法定節假日、周休日、補休、調休回家休假一次。回家休假的時間,除休法定節假日和年休假外,休周休、補休或調休假時間即離公司時間限在108小時以內。利用出公差機會可以回家休周休日、補休或調休假48小時。回家休假的交通費,每季可以報銷一次往返火車硬臥車票或長途汽車票,但當季利用出公差回家休假的除外。

      四、外派員工未回家休假,可報銷其配偶前往子公司駐地探親的交通費,報銷標準與員工回家休假標準相同。

      第二十條:請假審批流程與規范管理

      一、員工休假(包括: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病假、事假、外派員工回家休假)必須按以下流程規范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經授權批準人批準后方可休假,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未上班的時間,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審批流程:

      請假人填寫《請假審批單》、公司負責人填寫《公司負責人請假、出差、休假離司審批報備單》 審核人簽字 批準人簽字考勤主管部門備案。

      三、請假審批規范

      1、請假人應如實填寫請假事項。

      2、審核人員應根據請假人擬請假期間的工作安排和請假理由憑證向上級審核人或批準人提出可以準假的建議,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作為審核人的責任是審查請假人請假的合規性,考勤主管部門作為備案人的責任是審核考勤記錄及薪酬計算的正確性;批準人應根據審核人的意見作出是否準假的決定。

      第二十一條:集團公司員工請假審批流程

      一、主管(含)以下員工請假審批流程

      1、假期不超過半天:

      請假人填單→部門負責人批準→考勤主管部門備案

      2、假期超過半天:

      請假人填單→部門負責人審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裁批準

      →考勤主管部門備案

      二、部門負責人請假審批流程

      1、假期不超過1天:

      請假人填單→分管領導批準→考勤主管部門備案

      2、假期超過1天:

      請假人填單→人力資源部審核→總裁批準→考勤主管部門備案

      三、集團公司領導請假審批流程

      請假人填單→總裁批準→考勤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子公司員工請假審批流程

      一、主管(含)以下員工請假審批流程

      1、假期不超過1天:

      請假人填單→主管審核(主管本人請假,無本流程,下同)→部門負責人批準→辦公室備案

      2、假期超過1天,不超過5天:

      請假人填單→主管審核→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辦公室備案

      3、假期超過5天,加上休息日、調休、年休假、法定節假日等連休超過7天,不超10天:

      請假人填單→主管審核→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審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4、假期加上休息日、調休日、法定節假日等連休超過10天:

      請假人填單→主管審核→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子公司負責人審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準→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二、部門負責人(不含財務部負責人)、公司副職領導、總助請假審批流程

      1、假期不超過5天:

      請假人填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公司負責人批準→辦公室備案

      2、假期超過5五天,加上休息日、調休日、法定節假日等連休超過7天:

      請假人填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子公司負責人審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準→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三、財務部負責人請假審批流程

      1、假期不超過1天:

      請假人填單→子公司負責人批準→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2、假期超過1天,不超過5天:

      請假人填單→子公司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子公司負責人批準→集團公司財務部批準→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3、假期超過5天,加上休息日、調休日、法定節假日等連休超過7天:

      請假人填單→辦公室負責人審核→子公司負責人審核→集團公司財務部審核→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準→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四、子公司負責人請假審批流程:

      請假人填單→集團公司辦公室審核→集團公司總裁批準→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子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三條:

      子公司負責人因私請假、因公出差和休假而離開公司所駐城市,應填報《公司負責人請假、出差、休假審批報備單》,經總裁批準后留人力資源部備案,傳回子公司辦公室備案,因私請假的,按本規定計扣工資。

      第二十四條:假期的其他管理

      一、事假、婚假、喪假、年休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在內,其他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二、探親假、婚假、喪假、生育假可與年休假合并使用。

      第二十五條:調休管理

      因公因私需調換工作與休息時間,應填報《加班調休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辦公室負責人備案簽字,在休息日交考勤員。

      第二十六條:出差管理

      出差除路救服務出差,按路救出車規定出差、公司負責人出差按本制度第二十二條辦理外,其他事由出差,由出差人填報《出差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報公司負責人批準后送辦公室負責人備案簽字并交考勤員。

      第二十七條:附則

      一、本制度依據國家《勞動合同法》、《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xx最低工資標準》、《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及待遇規定》、《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xx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等法紀法規制定;

      二、本制度將依隨公司發展狀況適時修訂,如國家對以上條款有新的規定,按其新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擬修訂和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經xx年xx月xx日集團公司總裁辦會議審議通過并報董事會批準。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公司原制訂的考勤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假期管理制度 11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正常時間為:8:00-11:30、13:00-17:00,11:30-13:00為午餐、午休時間。因工作需要,財務部和技術部執行周六周日輪休制(周六、周日,財務部和技術部必須有人上班,特殊情況應提前報備至常務副總處)

      二、采用釘釘統一考勤,所有管理人員上下班打卡、請假申請、出差申請等統一經過釘釘申請審批。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缺勤者視為曠工,上交成長贊助200元/天。連續曠工三天視為自動離職。

      三、上下班漏打卡超過3次,上交成長贊助20元/次。

      四、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成長贊助10元,20分鐘以內成長贊助20元,依次類推。1小時以上4小時以內作曠工半天處理,4小時以

      上8小時以內作全天曠工處理。

      五、管理人員3天以內請假由常務副總審批、連續3天以上請假由分公司總經理審批。

      六、管理人員實行單休制,事假或多休息,扣除當天工資;節假日或星期天加班,工資結算時計入加班工資。

      七、法定節假日,由行政人事部節前發布放假通知,具體以通知為準。

      八、直系親屬紅白事假3天帶薪假期,釘釘請假中注明事由。

      九、管理人員因病申請休假,當月休假未滿10天(含10天)的扣除100元/天,10天以上按照實際績效發放,并按休假時間扣除考勤(外勤業務人員同步扣除出差考勤);休假(含產假)超過1個月的`,按本人基本工資(最高發放3000元/月)發放當月工資;休假超過3個月(產假3個月不計)的作自動離職。

      十、產假規定

      1、管理人員懷孕,需及時告知行政人事部;

      2、休產假需提前一個月向公司申請并確定休假時間;

      3、公司規定產假時間為3個月,無特殊情況不得延期;

      4、產假包括節假日和雙休日。

      5、陪產假3天。

      十一、工作時間外出須在釘釘軟件上提交外出申請。

      十二、其它未定事項,一事一議。

      十三、執行日期:20xx年2月15日。

      假期管理制度 12

      一、酒店勞動合同法假期如何規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由此可見,法定節假日不存在用補休來代替加班的規定,加班就必須支付3倍工資,但相對來說,如果已經支付了3倍工資,也不一定要給予補休。

      二、補休還要付加班費嗎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加班后,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費。換句話說,雙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補休還是支付加班費,決定權在企業,職工沒有選擇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平時晚上的加班和國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加班工資。

      三、如何計算加班費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采取的一種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

      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屬于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本條的規定,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應當視為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法和本法的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補發其為了完成超過合理數量的勞動定額而加班工作的工資報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假期管理制度 13

      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暑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突發事件防范、指揮、處置體制和機制,進一步提高有效應對影響校園安全穩定的能力,確保學校財產和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以及暑期施工人員的.安全。

      財產:

      1、 學校財產為教師建立一人一卡制度的,該財產有其教師個人負責保管和使用,不得以其他名義借給他人。

      2、 學校所有電腦的主機、液晶、打印機以及攝像機等貴重物品全部搬入二樓和四樓的電腦房內。

      3、 對于教師個人的貴重物品,教師自己個人保管好,盡量不要放在辦公室內。

      4、 學校的其他財產沒有經過總務處和財產管理人員的批準的不的帶出學校,一經發現追究責任,數目大的將報警處理。

      安全:

      1、 對于在暑期內進入我校施工隊伍的人員管理服從學校統一布置,在學校內不得進行等違法行為,如發生情況及時與施工方負責人取得聯系。

      2、 晚上十點以后不得施工。

      3、 施工隊伍將財產在帶出學校之前應經門衛和總務處驗收以后方可帶出學校。

      4、 門衛值班制度按照突發事件的管理制度執行,在暑期內學校有行政人員和門衛負責值班,16:30點以后有門衛負責值班,如由突發事件及時與學校行政人員或總務處取得聯系。

      5、 門衛無權將社會閑散人員帶入校內,一經發現及時處理

      其他:

      如由其他突發事件的,按照學校修訂的創建平安校園規劃、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方案為準。

      假期管理制度 14

      為了保證校園安全穩定,保障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制定校園值周值班管理制度。

      一、校園值勤實行二十四小時制。

      二、忠于職守,按時交接崗,不得擅自離崗。隨時準備完成領導下達的'緊急任務。

      三、嚴格執行校園《安全工作管理條例》和各項規章制度。

      四、值班時著裝規范整潔,注重儀表儀容,禮貌執勤、禮貌待人,值班前與值班時間不準喝酒。

      五、外來人員因公來校聯系工作,要辦好登記手續,重要人事應立即報告總務處或校長。如特殊狀況應經校長室及當事人同意后方許進校。離校時務必在登記冊上注銷。

      六、教職工親友來校探視,務必由本校教職工親自登記,陪同進出。教職工家屬在校臨時居住,須做好詳細登記。

      七、學生家長來校,需與班主任聯系好,認真登記后、方可放行。

      八、上學期間如有學生外出、當值人員需向班主任問明狀況,見學生班主任簽的假條后,在校門口將學生交給家長,并請家長做好詳細登記。

      九、值班時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門衛人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記錄,確保校園安全。

      十、校園外借物品需校長同意,門衛應主動檢查有關證明方可放行;教師個人向校園臨時借用物品,需到總務處辦理手續。在無校園批準的狀況下,值周值班人員要制止任何人將任何校園公物帶出校門

      十一、值周值班人員要保證值班室及校門內外衛生區域整潔衛生。

      十二、值周值班人員要及時開關校門、樓門、操場護欄門,下班后要對各教學樓門窗進行檢查,并及時關掉未關的門窗。

      十三、學生上學、放學期間,維護校門正常秩序。

      十四、值周值班人員在學生放學后,要隨時對全校進行巡邏,確保校園安全。

      十五、若因值周值班工作失職,造成的校園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處罰,并追究相應職責。

      假期管理制度 15

      為切實做好分中心節假日期間平安保衛工作,提高處理應急事件的潛力,特制訂節假日值班制度。

      一、值班管理

      (一)分中心節假日值班歸口辦公室管理,由辦公室負責編排節假日值班表。

      (二)分中心節假日值班采取值班和現場值班相結合的方法。值班由班子成員或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現場值班由一名中層干部和一名職工(或保安)擔任。

      (三)分中心節假日值班人員原則上以七科一室順序輪職。

      (四)分中心節假日值班報警系統由辦公室指定一名當天值班人員負責。

      二、值班職責

      (一)現場值班職責

      1、負責結算效勞大廳和兩樓辦公區域平安巡視(上午一次,下午一次),做好巡視記錄。

      2、發現平安消防隱患或設備故障等,首先在第一時間通知物業值班維修人員到場處置,并報辦公室值班聯系人。

      3、及時接聽值班,涉及重要、緊急通知、緊急公文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匯報。

      4、值班時間內遇突發事件,應按急事急辦的原則及時予以處置,并報分中心值班領導和辦公室值班聯系人。同時,將處理過程記錄在案備查。

      5、負責信件報刊、銀行卡折收訖。

      6、現場值班人員下班前應關掉所有電源,關好門窗,翻開報警系統,確認無異-

      常狀況方可離開。

      (二)值班職責

      1、應與當天現場值班人員持續聯系,及時了解值班狀況。

      2、對值班人員報告的狀況應提來源置意見,必要時趕赴現場處置。

      3、如遇重大問題、突發事件負責向分中心主要領導報告,或上報市社保中心值班領導。

      三、值班要求

      (一)值班人員應持續手機暢通,現場值班人員應準時到崗,確保不空崗、不離崗、不誤崗。

      (二)值班人員應有高度的職責感和警覺性,無論值班還是現場值班,值班時間內不允許酗酒等影響正常值班的'事。

      四、附則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5日起執行,如與上級規定有抵觸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假期管理制度 16

      一、目的

      為確保分公司節假日期間工作正常運行,提高處置應急事件的能力,根據分公司的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二、范圍

      1、本制度所述值班人員為分公司領導、中層管理人員及各科室辦公人員。

      3、值班時間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

      三、職責

      公司節假日值班由分公司領導、中層管理人員帶班,各科室辦公人員輪流值班,當班的'分公司領導、中層管理人員對值班工作負總責,其他值班人員協助當班分公司領導、中層管理人員開展工作。

      四、值班人員主要工作

      1、辦公室巡視;防火、放電。

      2、接待來訪、來電,及時處理有關事宜。

      3、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

      五、值班人員安排

      1、每年年初,由辦公室負責編制全年節假日值班表,并報送集團公司保衛部。

      2、值班表的編制按照循環制輪流值班,如上年編制未輪完,下一年按照循環原則接著輪值。

      3、如集團公司有特別安排的除外。

      六、要求

      1、值班期間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自行聯系其他員工代替,并向辦公室和帶班領導說明。

      2、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原則上不得離崗,發生緊急情況及時向帶班領導匯報,同時認真做好安排。

      3、按作息時間值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酒后上崗和崗中飲酒。

      4、值班人員下班前要做好值班情況登記。

      5、值班人員下班時要做到人走窗關、燈滅、門閉,存放好文件等。

      假期管理制度 17

      1、適用范圍

      華源盛世公司。

      2、術語和定義

      公司:北京市華源熱力管網有限公司華源盛世子公司

      3、管理活動資料及辦法

      3.1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全國假日辦發布的信息為準。

      3.2值班管理部門:

      3.2.1綜合辦公室牽頭負責公司整體節假日值班安排、公司節假日管理制度的制定與修訂、安排和統計公司整體節假日值班計劃,每次節日前發布假期通告,告知全體員工假期安排,持續與公司值班辦公室門溝通聯系,上報公司節假日值班安排。

      3.2.2安監部負責節日前安全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及教育宣傳工作,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各項規定,明確節日期間安保總聯絡人,并定期組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預案及其他安全管理制度與措施培訓。

      3.3值班人員:

      3.3.1值班領導:公司領導

      3.3.2值班部門:部門正/副職、部門專工。

      3.3.3班組:正/副班長

      3.4值班人數:

      公司:天數不超過3天的假期,安排1-2名值班領導;天數超過3天、不超過8天的假期,安排2-3名值班領導;節假日期間,每一天務必安排1個部門值班;供暖期間節假日,每一天至少安排2個部門值班。

      3.5值班計劃

      公司整體節假日值班計劃由公司綜合辦公室統一制定,各部室制定年度法定節假日值班計劃,并至少于節日前5個工作日上報節假日值班人員名單至公司綜合辦公室。

      4、值班職責

      4.1公司值班領導:圍繞公司整體的經營、管理和服務等核心工作,承擔節假日期間的領導職責;負責與公司值班人員持續溝通聯系;組織召開節日值班會議,確認各部室值班人員的值班在崗狀況及日常生產經營、安全管理狀況,并登記在案。如需離開辦公室,應向公司值班領導匯報,并說明事由及離返時間,并登記在案。

      4.2公司值班部門:承擔節假日期間的監督和協調職責;記錄節日值班日志;熟悉應急預

      案及處理程序,對于突發事故和狀況,務必迅速做出決定和反應,并匯報值班領導;確認各部室、班組值班人員的在崗狀況,并登記在案;如需離開辦公室,應向公司值班領導匯報,并說明事由及離返時間,并登記在案。

      4.3節假日值班地點:值班人員辦公室。

      4.4值班人員務必做好書面值班記錄,務必當面進行交接班,詳細了解上一班狀況,是否有需要繼續跟進或個性關注的事宜。

      4.5節假日值班人員務必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和敬業精神,熟悉公司或本部室的全面狀況,盡職盡責,認真檢查巡視;務必按時到崗,不得遲到早退,擅離職守,一經發現必將嚴肅處理。

      4.6各部室在節前要針對本部室的狀況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從而確保放假期間的安全。

      4.7各部室要結合本部室的實際,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和衛生防疫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一切不穩定因素解決于萌芽之時,確保節日放假期間的正常經營。

      5、應急預案及報告程序:

      5.1針對強風、洪水等自然災害,由公司值班領導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各部室要聽從公司指揮,按照相關預案做好分工協作,將公司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降至最低。

      5.2針對火災、食物中毒等人為或群體事故,各部室要以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為首要目標,用心組織力量展開撲滅、救治等補救工作,及時向公司值班領導和人員匯報,并通知武警消防或醫療急救部門,同時,做好其他人員的食宿和情緒等維穩工作。

      5.3針對打架斗毆等治安事件,各部室要確保無關人員的人身安全,進行勸解、組織安保等有生力量進行制止,向公司值班領導和人員匯報;如性質惡劣、情形嚴重的,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

      6、處罰辦法

      違反值班規定處罰措施:為嚴肅值班紀律,對未認真履行職責的人員,按照下列條款予以處理:

      6.1對于發生空崗、不在崗或未按規定進行報告的,在節后第一次生產周例會進行通報。

      6.2對于玩忽職守造成安全生產職責事故的,由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根據情節和影響嚴重程度,對相關職責人做來源理決定。

      7、發布日期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假期管理制度 18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工作,督促校園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校園安全防范措施,杜絕校園發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校園安全職責追究制度》。

      一、校園職責

      校園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班主任是本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職責人,其余任課教師為具體負責人。

      對未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發生安全職責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職責人,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視其情節輕重將給予有關人員相應處分。

      對重特大安全事故職責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職責。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二、校長職責

      校長是校園的法定負責人和代表,應當代表校園對所有群眾的教育教學活動及其所帶來的行為后果負法定職責。當校園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校園方面引起時,校長要代表校園承擔主要的法律職責。

      對校園發生的安全事故,校長自己若負有直接職責,校長則務必承擔法律規定的民事職責或刑事職責,在行政上也要理解相應的處罰。在事故中校長本人有失職甚至瀆職行為時,還要由其個人負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職責。

      校長對校園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最主要的領導職責。在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職責。

      三、班主任職責

      班級是校園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層單位,班主任是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實施者,是學生安全的主要職責人。班主任因對學生安全教育不力,對學生違反規定行為或當學生受到外來人員實施的侵害行為時制止不力,應當預見而沒有預見到的其他安全隱患,從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屬于失職行為。發生事故后,應追究法律和行政職責。

      四、其他人員職責

      其他人員主要指任課教師、后勤員工等。一般狀況下不負主要職責,但由于自己的過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環節或承擔的工作出現疏漏,因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因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他們要承擔相應的直接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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