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融資合同錦集7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融資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融資合同 篇1
1)出租或承租條款
這是租賃合同的第一項條款,表明出租人同意按承租人要求向所指定的供貨商購買租賃設備,然后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該條款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合同當事人及合同簽訂的日期和地點。這一條款主要解決合同的主體為誰,訂立人的訂約資格和訂立日期以及合同履行的地點等問題。此外,還應當說明合同的簽訂日期和地點,這有利于解決合同生效日期、終止日期、履行日期、履行地點等法律問題。
第二,租賃標的物。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即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購買的設備或物品,這是合同當事人各方權利與義務的共同指南。合同中應當明確租賃標的物的名稱、質量、數量、制造廠商、出廠日期、規格、型號、設備的技術性能等。此外,關于租賃標的物的涉及工程技術的內容說明一般只在合同正文簡要規定,另附表詳細加以說明。
第三,承租人對購貨合同的確認。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的是防范承租人中途毀約,使出租人遭受損失,從而排除出租人對租賃設備的擔保責任。因為融資租賃合同中,由承租人選擇租賃設備后,出租人再與供貨商訂立購貨合同購買租賃設備,然后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這一購貨合同經過承租人確認方可生效,就能起到規范承租人行為的目的。當然,該條款應當明確以下內容:承租人是依靠自己的`技術和判斷選定租賃設備和供貨商,而非經出租人說明作出的選擇;承租人知道并承認出租人與供貨商之間不存在互為代理關系;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是出租人根據自己的要求訂立的,并且經承租人確認,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的標的物就是自己選定的租賃設備或物品。該條款是現代租賃合同與購貨合同的關聯條款,應當詳細規定,謹防遺漏。
2)租金條款
租金條款是租賃合同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條款。合同對租金的規定包括租金總額、租金支付方式、支付地點和次數、每期支付的金額、租金計算方法等(關于租金的內容和計算方法第21節已有詳細介紹)。
此外,租金條款中還包括了絕對責任條款,即在租賃期間不管發生任何影響租賃設備的情況,承租人都沒有扣除、抵消或反訴任何數額租金的權利,而只有絕對地無條件地支付租金義務。但是也存在例外,當下列情況發生時絕對條款將失效:租用的設備已經滅失、租賃合同是非法或無效的、出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設備的完全占有權、出租人沒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責任。
3)維修保養條款
租賃期內,承租人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權,出租人則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承擔責任。這一條款詳細規定承租人承擔的服務項目、租賃物的維修保養要求、費用負擔以及租期內租賃物造成損失時,出租人應承擔的責任等。其主要內容如下:承租人必須嚴格按照技術操作程序的要求使用該租賃設備;設備制造商所提出的維修項目均屬于承租人責任范圍;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設備的任何結構,以防出租人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受到侵犯。但是在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對小于設備使用壽命的某些零部件定期更換,所更換的零部件的價值和效用應不低于被替代的,他們也可以按目前的技術發展狀況來更換零部件,并提供設備部件的等級資料;若承租人自己不具備維修能力,可以委托具備該能力的其它公司代為修理設備。
4)保險條款
租賃業務中對租賃物進行保險是一個必備的程序。該條款對于保障租賃雙方免遭或減少意外災難和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是比較有利的。保險一般分為兩部分,一是財產保險,即對租賃物進行投保;二是責任保險,即對因租賃物造成第三者受損的責任進行投保。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保險范圍、投保人、保險的收益人等。其中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不應低于全價更換租賃物的價值。
5)擔保條款
擔保條款的設定在于保障租賃合同的順利履行,降低承租人的違約風險。租賃合同的擔保有保證金和擔保人兩種方式。保證金是承租人根據雙方約定的金額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的,作為履行合同的保證。若租賃期內承租人違約,出租人有權從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付的款項。擔保人是保證承租人按合同履行義務、有保證資格和擔保能力的單位或個人。若租賃期內承租人有違約行為,擔保人必須代為支付理金或承擔連帶責任。若合同采取擔保人方式擔保合同的履行,必須明確保證的范圍、保證期限、保證責任的承擔事項,并由擔保人在合同上作擔保簽字。
6)租賃期限和期滿處理條款
租賃期限是根據租賃物的經濟壽命、使用年限及利用設備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的,租賃期限一般相當于租賃物的折舊年限。租賃物的租賃期限、租賃的起止日期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租賃期限可以自租賃物安裝調試完畢、承租人正式使用時開始計算,也可以從承租人驗收后向出租人開出收據之日算起。
租賃期滿后租賃物的處置有三種方式,即留購、續租和退租。在當前我國的現代租賃業務實踐中,以留購為主。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多選擇留購方式,按雙方約定、以象征性價格購買租賃物的所有權。
融資合同 篇2
甲方單位:
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乙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并選定車型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圓人民幣(大寫),車輛租賃抵押金圓人民幣(大寫)。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年月時起將車型為,車牌號碼為的車輛交付給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變賣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交通罰款費及乙方支付的車損維修費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出售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或私自更換甲方車輛附件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乙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職業、住址證明和擔保證明。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等操作不當行為致使發動機損壞,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還車時,必須將使用車輛清洗干凈后交接,或者配合甲方將乙方使用的車輛清洗干凈,費用由乙方承擔。車輛出車前為滿油狀態,乙方在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和20元的加油費。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扣分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以及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條款
1、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車損和第三者責任險,若長期租賃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
3、乙方應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甲方,并提供全部相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
4、上述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僅就乙方或甲方書面允許的駕駛人員發生的保險索賠事宜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5、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車輛發生各種事故,乙方應付車輛加速折舊費、保險公司免賠額和維修停駛期間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損失額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
融資合同 篇3
融資租賃是現代租賃理念的表現形式,源于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融資租賃把工業、金融、貿易三者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沖破了工業壟斷資本和銀行壟斷資本的壟斷防線,為兩者之間的相互融合、追求利潤最大化創造了有利形式。融資租賃符合工業化社會的需要,即使在資本主義國家出現經濟危機時,仍得到穩定的發展。融資租賃業務在我國還屬幼稚性行業,從事該行業的主體少、規模小、規范性不強是其顯著特點。融資租賃合同所表征的法律問題也很多。
關鍵詞:融資租賃;法律;合同
一、融資租賃合同主體的法律問題
傳統租賃是以實物流轉為主要特征的,而融資租賃是以實物、技術流轉為前置繼而進行貨幣流轉為主要特征的。因此,按照我國金融機構管理規定,從事以融資金融手段進行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此類企業在取得工商注冊登記后必需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如果以外匯從事融資租賃經營活動的,還要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于1984年10月17日頒布的《關于金融機構設置或撤并管理的暫行規定》中即明確規定,租賃公司屬于金融機構,應當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1991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關于金融機構辦理年檢和重新登記注冊問題的通知》【銀發(1991)38號】中又明確規定,金融租賃公司經驗收合格給予換發《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換發《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1994年8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融資租賃公司屬于金融機構;第四條規定:金融租賃屬于金融業務;第六條規定:法人型金融機構要取得《金融法人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經批準開業的金融機構,憑工商營業執照領取《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另按規定申領《經濟外匯業務許可證》,辦妥以上手續始得營業;20xx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作了專門規定,上述的規定中始終體現我國對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采取法律上嚴格管制措施,對其主體資格作了嚴格的限定,其特征之一就是許可證資格準入制。
我國允許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始于上個世紀80年代初,宗旨為利用外資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到80年代中期,我國形成了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至今為止約近50家)為主體,從事以國際貨物買賣為前置的國際融資租賃業務,國內銀行也設置了專門從事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形成了一定的行業規模,但由于行政部門之間政策上的協調和溝通不夠,管理上的銜接性和統一性不足,出現了政出多門,各執一端的現象。加上立法上的滯后,導致融資租賃合同出現爭議后,司法機關不能形成整體和統一的司法評價。例如,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國家外經貿部批準成立,批準成立后既持批準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規避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金融租賃業務,在未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外匯金融租賃業務,對這類企業,發生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而訴訟人民法院時,必然要涉及主體資格被審查的情形。如認定其主體資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職能,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力。如認定其主體資格不合法,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職能,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企業經營主體資格的權力,在司法評價上處于兩難境地,其本質體現出維護國家法律的整體性、統一性、權威性上的無奈。所以,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即取得從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工商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否定說、肯定說和折衷說。這些爭論還在繼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融資租賃合同簽訂、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筆者認為融資租賃合同主體資格認定的法律問題是應當重視和解決的法律問題。
二、回租賃形式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
按照國際租賃契約統一規則和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分四種并列方式,既直接租賃、回租賃、轉租賃、委托租賃。直接租賃是以國際貨物買賣或國內雜物買賣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轉租賃是以國際貨物租賃或國內貨物租賃為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這兩種租賃方式是以具有先進生產要素為特征的物資(技術、設備)形態的運動為前提,繼而進行貨幣形態(租金)的運動,這種以金融為手段把工業、金融、貿易集于一體,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以先進的生產要素實現企事業單位技術進步,可以直接和顯見地體現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產業要求,體現我國對外開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托租賃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居間服務,是融資租賃業務的延伸。
回租賃業務是將承租人享有所有權的設備買入,再租給承租人收取租金,回租賃合同履行終結時,再將設備所有權回轉于承租人。這種租賃業務設備的物資運動形態僅有觀念上的運動,涉及實際上的運動是以貨幣形態的運動為主要特征。本質上體現的是資金市場的融資和物的擔保。回租賃業務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嚴格規范,極易造成我國關于融資租賃業利用外資引進國際上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促進國內企業貿易發展,實現企事業單位科技進步的產業政策發生沖突,也極易規避我國對金融行業的嚴格管理和外匯嚴格管制的法律規定。例如,有些回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為了規避企業間不得相互借貸的法律規定,利用回租賃合同與借貸合同極為相似的特征,達到既為承租人解決資金,又為出租人牟取高于貸款利息租金利潤的目的,而訂立形式要件為融資租賃合同,實質要件為借款合同,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爭議糾紛中常見的規避法律的行為。由于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有較多相似之處,加上實施操作不規范,故二者在實踐中比較難以區分和認定。由于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在主體、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標的物流轉方式等方面的極為相似,將此類問題全部歸于司法環節中解決難度極大。
筆者認為,第一,在立法上要明確和具體地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從事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并且應當嚴格限制,實行回租賃業務的特別準人制度;第二,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要對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實行嚴格的審查制度和監管制度;第三,融資租賃行業要建立自律制度,在回租賃業務自律方面應更加嚴格。回租賃業務并不體現進口技術和設備的租賃業務的主要宗旨,僅是租賃業務的補充形式。回租賃業務規避法律的行為,客觀上已經嚴重地影響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外匯管理秩序,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成為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的禍源之一,應當是國家在經濟活動中重點治理和整頓的對象。筆者認為,回租賃業務在我國當前的經濟活動中應當限制其發展,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賃業務方式實施融資租賃的'合同行為,應當進行嚴格的治理和制裁。
三、融資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破產的法律問題
按照融資租賃行業慣例,在融資租賃合同履行終結之際,承租人象征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租賃物所有權就轉移至承租人,而在租賃物交付出租人時起至承租人交付全部租金并且象征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前,在法律上都屬于合同履行之中。在此時間段內,從租賃物權屬性質上看,出租人為所有權人,承租人是使用權人,如承租人發生破產事由,出租人應首先對租賃物行使其所有權,其后才能行使債權。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一般都有保護人為承租人提供擔保,并且多是連帶保證責任。《審理租賃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將租賃物收回,也可以向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申請拍賣租賃物,將拍賣所得款用于清償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債務。租賃物價值大于出租人債權的其超出部分應退還承租人,租賃物價值小于出租人債權的,其未受清償的債權應作為一般債權參加清償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保證人清償。如果承租人至破產宣告之日時存在欠付出租人的租金的事由,出租人要以先處分租賃物為前置條件,根據處分租賃物的具體結果,才能確認債權的具體數額并行使法律上的請求權。這種情形是由于融資租賃合同本身就存在的擔保特征,既融資租賃合同具有融資和物的擔保屬性。
融資租賃合同如存在處于從屬地位的保證合同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因存在物權的保證而相對弱化。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的保證責任區別于為破產提供擔保的如借款合同的保證責任。在借款合同中對連帶責任保證人,債權人可以選擇向保證人主張并由保證人對破產人的全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融資租賃合同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全額承擔清償責任時,可依法主張出租人先處分租賃物,之后才對租賃物處分所得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部分承擔責任。而在實踐中往往判令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代破產人(承租人)償還全部債務。完全漠視了出租人的物權應當折抵部分或全部債權的屬性,違反了法律上的特別規定,客觀上加重了保證人的責任,也違背了物權優于債權的民法原理。
融資租賃是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的便捷途徑,能夠提高資金利用率,緩解資金需求壓力,幫助國內企業擴大出口,增強創匯能力,有助于平衡國際收支,有利于改善我國投資結構和宏觀投資環境,有利于外貿體制的改革。但是,融資租賃行業缺乏統一的行業管理,出現了許多不可忽視的法律問題,應當制定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注冊資本、資金來源、租期長短、融資途徑、融資額度、租賃物件的范圍、租賃物件的折舊和違約處理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對融資租賃機構的監管權應當集中于中國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統一制定融資租賃的部門規章,規定設置租賃機構的審批制定和審批權限,監管各融資租賃機構的業務范圍,以結束目前各部門、各地區多頭監管融資租賃機構的混亂狀況。建立一個健康和統一的融資租賃行業和市場,為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
融資合同 篇4
委托方:
住址:
居間方:
住址:
居間方受委托方委托,雙方就居間方向委托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居間方為委托方向(以下簡稱第三人)融資萬元人民幣事宜提供居間服務,包括為委托方提供機會與第三人進行接洽、談判。
第二條居間方義務
一、居間方應積極認真地把委托方介紹給第三人,并及時溝通情況。
二、居間方協助委托方做好融資方面的溝通工作。
第三條委托方義務
委托方承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應按本合同約定方式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一、第三人一旦與委托方簽訂任何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條》《民間借貸合同》等借款合同或協議)的;
二、雖沒有簽訂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實際從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三、居間人履行了居間義務,委托人與第三人達成了其他協議的
第四條居間服務費
一、居間服務費的標準: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實際從第三人取得的借款總金額%向居間方支付居間費用(該居間費用為稅后費用),對此,委托方予以確認,并愿意按照該比例支付居間服務費。
二、居間服務費的支付辦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委托方應立即足額向居間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第五條誠信原則
一、如果委托方與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內,未能達成協議,沒有征得居間方的
書面同意,委托方不應再與第三人進行協商并簽訂協議,否則居間方有權請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居間費。
二、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個人或相關企業或在重慶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協議,居間方有權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條支付服務費。
三、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為自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居間方在此期間必須積極推動第三人與委托方進行實質性洽談,并協助委托方和第三人達成實質性成交合同。
四、委托期內委托方未能與第三人達成協議時,委托方將不支付居間方任何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雙方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委托方的違約責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間服務費,居間方可要求委托方按應付全部居間服務費的3倍支付違約金,且委托方愿意放棄所有違約金過高的相關抗辯權。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結果一旦下達,即對雙方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仲裁失敗方還應承擔成功方因此產生的律師費和差旅費,律師費和差旅費按重慶市司法局有關規定的上限計取。
第九條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方(蓋章):居間方: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融資合同 篇5
甲方(貸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借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丙方(擔保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向甲方借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 ,大寫 。
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 %,利息總額 元;每 為一結息期,每結息期內須付清當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不因國家利率的調解而調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在借款期限屆滿當日清償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須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為確保資金安全,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共管帳戶結算借款本息。
甲方賬戶名: 乙方賬戶名:
賬 號: 賬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第二條 借款用途
乙方保證上述借款用于 ,并承諾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約定還本付息并提供擔保的權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催繳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及時提供資金的義務。
3、甲方有權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監督檢查。有權了解借款人的經營信息及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真實信息或法人單位的真實情況。
4、甲方承諾其對出借資金為自己的合法財產,否則由甲方對違約或損害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及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權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的義務。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違約的,甲方為實現本合同約定債權所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等必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向甲方披露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信息,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銀行對賬單等資料,配合甲方的調查、檢查、審查。
6、當發生如下事件時,乙方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家庭(單位)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及工作單位等情況發生變化;
(2)重大財產處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租賃、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乙方償債能力的情況。
第四條 擔保
1、丙方作為擔保人,自愿為乙方就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擔保,具體擔保方式及權利義務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擔保事宜另行簽訂擔保合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合同為:
編號為 的《 》,擔保方式為 ,擔保人為
3、本條約定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
2、
3、
第六條 爭議事項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市民間融資登記服務中心執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
經辦人
乙方(簽章
合同權威發布20xx年融資借款合同樣本,更多20xx年融資借款合同樣本相關信息請訪問合同。
章):
經辦人
共有權人(簽章):
丙方(簽章):
經辦人
共有權人(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融資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簽訂地點 :
居 間 合 同
鑒于:
1、 甲方因業務需要,缺乏資金,并獲知乙方能夠提供民間資金貸款的相關信息并協助甲方完成貸款,現委托乙方協助辦理貸款業務。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協助辦理民間資金貸款,乙方同意接受委托,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并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1、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民間資金貸款業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應盡力為甲方通過民間資金向甲方發放貸款 貳仟叁佰萬 (大寫)人民幣。
3、貸款期限 3 個月。
第二條:居間人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資金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并可以向資金方介紹甲方貸款的相關情況。
2、乙方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1 個月內完成居間服務內容。
3、乙方對甲方所貸款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
4、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民間資金方洽談,不得無故推遲和拒絕。
5、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三條:居間報酬、費用及支付方式
1、若通過乙方甲方獲得民間資金發放的貸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捌萬元整作為乙方酬金,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應在資金到位后兩日內按實際到賬金額支付乙方此筆居間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時支付全部酬金,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 壹 天,按未支付金額的 千分之叁 向乙方支付罰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民間資金方與甲方簽署貸款合同,且甲方未實際得到該民間資金方發放的貸款,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為甲方提供居間服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必須合理)。所謂必要費用是指:有關評估報告及公證等費用。該費用由甲方審定是否合理。
第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在對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預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業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否則需要承擔對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以及間接損失。
第五條: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轄法院
1、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為酬金支付完畢,本合同自動解除。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違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7)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3、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雙方承諾
1、乙方應本著誠信、高效的職業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并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反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融資合同 篇7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并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幣____%/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于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表》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并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并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并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準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并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征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并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后,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托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后,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后,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后,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并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4)項所記載的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制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征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第八條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
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性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表》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設置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與幣種。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項:
(1)作為第八條第1款第(1)或(2)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為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8)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并按《實際租金表》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第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逕行收回租賃物件,并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采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13)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并、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采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物不屬于承租方破產清算的范圍。
第十二條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租賃期滿后租賃物件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并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并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項和第(12)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__號購買合同、《實際租金表》、《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擔保函》、《租賃物件收據》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附表
┏━━━┯━━━━━━━━━┯━━━━━━━━━━━━━━━━━━━━━━━┓
┃(1)│租賃物件(制造廠)│(詳見本合同附件第 號購買合同) ┃
┠───┼─────────┼───────────────────────┨
┃(2)│賣方 │ ┃
┠───┼─────────┼───────────────────────┨
┃(3)│交付地點 │港(詳見本合同附件第 號購買合同所規定之目┃
┃ │ │的港) ┃
┠───┼─────────┼───────────────────────┨
┃(4)│租賃物件設置場所│ ┃
┠───┼─────────┼───────────────────────┨
┃(5)│租賃期間 │ 個月(以租賃物件提單交付之日為起算日)┃
┠───┼─────────┼───────────────────────┨
┃(6)│預計交付期及租賃│預計交付期:年月于 港口裝船 ┃
┃ │物件收據交付期 │ (詳見上述購買合同) ┃
┃ │ │租賃物件收據交付期:于租賃物件提單簽收當日 ┃
┠───┼─────────┼───────────────────────┨
┃(7)│概算成本 │外匯( ): 人民幣: ┃
┠───┼─────────┼───────────────────────┨
┃(8)│保證金 │ ┃
┠───┼─────────┼───────────────────────┨
┃(9)│租金及其支付方法│租金: ┃
┃ │ │支付方法: ┃
┃ │ │支付地點: ┃
┠───┼─────────┼───────────────────────┨
┃(10)│續租租金 │ ┃
┠───┼──┬──────┴─┬────────┬─────┬──────┨
┃(11)│所定│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二次租金│第三次租金┃
┃ │損失│ │ │支付后 │支付后 ┃
┃ │ ├────────┼────────┼─────┼──────┨
┃ │ │ │ │ │ ┃
┠───┼──┼────────┼────────┼─────┼──────┨
┃ │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六次租金│第七次租金┃
┃ │ │ │ │支付后 │支付后 ┃
┠───┼──┼────────┼────────┼─────┼──────┨
┃ │ │ │ │ │ ┃
┠───┼──┼────────┼────────┼─────┼──────┨
┃ │ │第八次租金支付后│第九次租金支付后│第十次租金│第十一次租┃
┃ │ │ │ │支付后 │金支付后 ┃
┠───┼──┼────────┼────────┼─────┼──────┨
┃ │ │ │ │ │ ┃
┠───┼──┼────────┼───┬────┼─────┴──────┨
┃(12)│續租│ │(13)│遲延利息│以中國銀行的貸款和人┃
┃ │所定│ │ │ │民幣貸款 ┃
┃ │損失│ │ │ │的貸款利率×120%計算 ┃
┃ │金額│ │ │ │ ┃
┠───┼──┼────────┴───┴────┴────────────┨
┃(14)│附帶│ ┃
┃ │條款│ ┃
┗━━━┷━━┷━━━━━━━━━━━━━━━━━━━━━━━━━━━━━━┛
實際租金表 年 月 日
______臺啟:
茲根據貴我雙方簽訂之租賃合同書(no. )第三條的規定,現對租賃合同附表第(8)、(9)、(10)、(11)、(12)項作如下調整。請以此為準,按時支付租金及各項應付款項。 ××公司業務部(蓋章)
┏━━━━━━━━━━┯━━━━━━━━━┯━━━━━━━━━━━━━┓
┃ 總經理室 │ 業務部經理 │ 業務員 ┃
┃ │ │ ┃
┗━━━━━━━━━━┷━━━━━━━━━┷━━━━━━━━━━━━━┛
附表第(8)項保證金調整
┏━━━━━━━━━━━━━━━━┯━━━━━━━━━━━━━━━━━┓
┃ 概算成本時的保證金 │ 按實際成本調整的保證金 ┃
┃ │ ┃
┗━━━━━━━━━━━━━━━━┷━━━━━━━━━━━━━━━━━┛
附表第(9)項租金調整
┏━━━━━━━━┯━━━━━━━━━━━━━━━━━━━━━━━━━━━━┓
┃概算租金(共次)│ 實際租金(共 次) ┃
┠────────┼─────────────┬──────────────┨
┃第一次至第 次│第一次租金:支付日:年月│第五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各為:最后一次├─────────────┼──────────────┨
┃為: │第二次租金:支付日:年月│第六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 ├─────────────┼──────────────┨
┃ │第三次租金:支付日:年月│第七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 ├─────────────┼──────────────┨
┃ │第四次租金:支付日:年月│第八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
┗━━━━━━━━┷━━━━━━━━━━━━━┷━━━━━━━━━━━━━━┛
附表第(10)項續租租金調整
┏━━━━━━━━━━━━━━━━┯━━━━━━━━━━━━━━━━━┓
┃概算續租租金(共 次) │實際續租租金(共 次) ┃
┠────────────────┼─────────────────┨
┃每次: │每次: ┃
┗━━━━━━━━━━━━━━━━┷━━━━━━━━━━━━━━━━━┛
附表第(11)項所定損失金調整
┏━━━━━━━━┯━━━━━━━━┯━━━━━━━━┯━━━━━━━━┓
┃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二次租金支付后│第三次租金支付后┃
┠────────┼────────┼────────┼────────┨
┃ │ │ │ ┃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
┃實際: │實際: │實際: │實際: ┃
┃ │ │ │ ┃
┠────────┼────────┼────────┼────────┨
┃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六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
┠────────┼────────┼────────┼────────┨
┃ │ │ │ ┃
┃概算: │概算: │概算: │概算: ┃
┃實際: │實際: │實際: │實際: ┃
┃ │ │ │ ┃
┗━━━━━━━━┷━━━━━━━━┷━━━━━━━━┷━━━━━━━━┛
附表第(12)項續租所定損失金調整
┏━━━━━━━━━━━━━━━━┯━━━━━━━━━━━━━━━━━┓
┃概算: │實際: ┃
┃ │ ┃
┗━━━━━━━━━━━━━━━━┷━━━━━━━━━━━━━━━━━┛
附注:(1)租賃合同簽訂日: 年 月 日
(2)起租日: 年 月 日
(3)租賃期間:個月( 年月日至年月日)
(4)租金支付:每____個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日前電匯到××公司開戶銀行:××銀行××分行,現匯帳號:________。
(5)租賃物件概算成本為:________,實際成本為:_____。
(6)按實際成本,保證金為:________,________已預付________。余額/欠額為:________。
抄送:擔保人(1):
擔保人(2):
合同號碼:
租賃期間起算日: 年 月 日
租賃物件收據
根據一九____年__月__日你公司與本_____訂立租賃合同,下列租賃物件于本日確實承租無誤。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賃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承租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
┃租賃物件(制造廠) │(詳見第 號購買合同) ┃
┠─────────────┼────────────────────┨
┃賣方 │ ┃
┠─────────────┼────────────────────┨
┃租賃物件設置場所 │ ┃
┠─────────────┼────────────────────┨
┃租賃期間 │ 個月(本租賃物件提單 ┃
┃ │ 交付之日為起算日) ┃
┗━━━━━━━━━━━━━┷━━━━━━━━━━━━━━━━━━━━┛
本欄由出租人填寫:
┏━━━━━━━┯━━━━━━━━┯━━━━━━━━┯━━━━━━━━┓
┃ 部門 │ 負責人 │ 復核人 │ 經辦人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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