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簽訂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簽訂合同 篇1
怎樣簽訂勞動合同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求職者最關心的問題。對此,有關專家提醒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簽一份保險系數高的勞動合同。
首先,要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包括:用人單位這一勞動合同主體必須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并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如經協商一致采用書面形式等。
其次,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求職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崗位工種適度細化。對于試用期、培訓、保守商業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求職者希望在勞動合同中體現的內容,當事人可提出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確。
再次,簽訂勞動合同前,仔細閱讀關于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不論這些文件是否被用人單位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因為,這些文件中會涉及求職者多方面的權益,求職者應當遵守規定是其法定義務。這些文件作為勞動合同附件時,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約束力。
最后,當勞動合同涉及數字時,應當使用大寫漢字。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求職者應妥善保管。用人單位事先起草了勞動合同文本,要求求職者簽字時,求職者一定要慎重,對文本仔細推敲,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時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說明修訂。
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后,如果不能通過協商的辦法解決,應當及時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申訴。勞動仲裁部門對仲裁時效的審查很嚴格,很多有勝訴把握的勞動糾紛訴至仲裁委后被駁回,都是由于超過了訴訟時效。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簽訂合同 篇2
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申請嗎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證明,但也有很多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當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申請嗎?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網友提問:
您好,律師,我在現在的公司干了半年了,現在想辭職了,但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想咨詢一下未簽訂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申請嗎?
律師解答:
您好,您的情況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已經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的情況下,你可以在三天后離開,即使用人單位不同意也不違反。
因為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勞動者有權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同時因未簽訂勞動合同,也不可以為勞動者繳納保險事項,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已經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是也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使用解除勞動關系的權益。
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支付工資可到當地勞動監察投訴拖欠工資。也可以通過當地仲裁申請裁決支付雙倍工資。
試用期的勞動者只需要提前3天口頭通知辭職就可以了,如果不是試用期,只需要提前30天書面辭職,因為單位沒有與你簽合同,屬于嚴重違法,實際上你可以隨時離職的。
單位必須按照你的具體工作時間支付工資,況且需要支付你20多天的雙倍工資,如果不是試用期,還有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還需要補交保險。
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現其公司部門設置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并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 篇3
采購合同是商務性的契約文件,其內容條款一般應包括:
供方與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雙方的通訊聯系的電話、電報、電傳等; 采購貨品的名稱、型號和規格,以及采購的數量; 價格和交貨期;交付方式和交貨地點; 質量要求和驗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處理,當另訂有質量協議時,則在采購合同中寫明見“質量協議”; 違約的責任。
簽訂采購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采購合同簽訂之前的風險控制
(一)主體資格審查
簽訂合同前,應對供貨商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查。供貨商作為采購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對其資格進行審查是防范合同風險的第一道防線。要想保證交易安全,首先應當了解“交易對手”。通過主體資格審查,判斷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訂立合同的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簽訂采購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主體資格審查主要可分為自然人,法人兩類。對自然人而言,要查驗其身份證,確認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周歲),否則該自然人不具有簽約資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時清潔的采購合同,不建議與自然人簽訂采購合同。
采購合同的供貨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審查公司法人的主體資格,一般查驗對方的營業執照,特別專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檢狀況。營業執照不方便查驗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詢其基本狀況。在了解上述情況過程中如果發現異常,如未通過年檢,采購方要適時調整合同條款或者不再與之簽約。
(二)履約能力調查
通過履約能力調查,查明對方當事人的經濟實力、信用情況和不良行為記錄,為避免合同風險提供有力保障。履約能力調查是通過公共信息、特別渠道信息和對方提供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判斷。公共信息主要是通過網絡收集對方的銷售規模、市場聲譽等相關信息。
特別渠道信息主要是業務人員通過自身資源了解對方的具體情況。對方提供的情況也是判斷其履約能力的重要依據。例如,功過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斷對方提供的相關情況是否真實,從而判斷其誠信程度。
二、采購合同簽訂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采購合同的簽訂過程實際是合同雙方確定并填寫合同條款的過程。
1、合同的主體
采購合同的主體指買受人和出賣人,亦稱需方和供方或買方和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是合同權利、義務的具體承擔者。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業或單位應當使用全稱,保證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致,可以將營業執照作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應當與其身份證上的姓名一致,同時寫上身份證號碼。
2、買賣的標的物
雙方一定要明確約定買賣產品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生產廠家,數量等詳細內容,盡可能把產品的各項標示都作為標的內容寫進合同。同時,要求供貨方對產品的所有權及處分權作出保證或承諾,防止其產品上存在權利限制,如產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等影響到標的物的交付。
3、價款及支付方式
采購合同的主要義務是一方給物,一方給錢。因此,價款是采購合同的最為重要的內容之一。采購單一貨物,價格固定,價款比較清楚,一般不會產生爭議。如果采購多種貨物或進行長時間的.貨物買賣,價款較為復雜,一旦約定不明,則極易產生爭議。因此,合同中應明確產品單價、計量標準、數量、產品附件等,對于涉外合同,還應當明確貨幣種類及外匯結算標準,防止出現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應當約定明確,價款支付是現金支付,還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匯款,匯費由誰負擔等細節應當明確。
4、標的物交付
標的物的交付即所謂的收貨、送貨,是采購合同中至關重要的內容,其涉及到貨物風險的承擔、所有權的轉移等諸多問題,所以,應在采購合同中對交貨方式,運輸方式,交貨地點、時間及運輸費用的承擔等事項約定明確。
5、質量標準
在這個問題,很多采購人員存在誤區:如果存在國家強制性標準,則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不必寫;如果沒有國家強制性標準,沒什么可寫。結果導致采購合同中并無質量標準的具體內容,這對采購方非常不利。實際上,商品缺少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非常普遍。
采購合同一定要寫上具體的質量標準,避免發生質量糾紛時“沒有規矩”;在供方為外商的情況下,更應該明確約定質量標準,因為我國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如果有)僅約束國內企業,對外商并無直接約束力。在這種情況寫上適用國家強制性標準,將無法確定是哪個國家的標準,從而導致此約定不明,等于沒有約定。
6、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促使采購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使對方免受或少受損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證合同履行的主要條款,應在采購合同中作出較為詳盡的規定,如約定定金、違約金以及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等。大量的采購合同中只是概括地約定了違約責任,如任何一方違約,則應當賠償因此給守給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這種約定等同于沒有約定,沒有實質意義。
7、爭議解決條款的約定
爭議解決條款涉及的是當事人在履行采購合同過程中一旦產生糾紛,經協商不成時可以選擇的解決方法。糾紛解決方式主要有兩種仲裁和訴訟。
三、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控制
很多企業能夠重視簽訂合同,但對合同簽訂后的履行過程中的問題往往重視不夠,由此導致合同簽訂與合同執行脫節,增加了合同產生糾紛的機會,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合同簽訂后即具有了法律效力,對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企業必須要重視采購合同的履行及其風險控制。在采購合同履行過程中,采購人員應該密切關注合同標的物的交付時間及權利過戶的時間,敦促出賣方按時交付標的物;
注意對合同標的物的質量檢查,如遇到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及時進行退、換貨處理;
合同履行完畢后對供貨商進行評價,為下次確定供貨商積累材料等。如果采購合同存在保密條款,應注意通知合同履行人員,注意保護商業秘密。為實現上述目標,企業必須加強對采購合同的管理。
采購合同范本
供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需方: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郵編: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銷售 產品;
鑒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冊的,生產和經營 的有限責任公司,需要購買 材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應以下產品:
品名
規格型號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備注
總價款:
二、產品質量:
上述產品應符合 標準。
三、訂貨:
乙方應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 日前向甲方訂貨。甲方收到乙方訂貨單,應當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甲方確認。
四、運輸與包裝:
由甲方負責運輸和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甲方交貨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應當于具備交付條件時及時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內組織運輸。乙方應當在送貨單上簽收。
六、產品檢驗:
1、甲方將產品送至乙方倉庫后,乙方于收貨之日起五日內進行檢驗,并將產品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約定的情況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補齊數量。
2、 乙方在兩年內發現甲方出賣的產品存在隱蔽瑕疵,應當及時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換或修復。
3、 甲方出賣的產品有質量保證期的,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更換或修復。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貨款:
1、乙方于訂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的%作為預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就該預付款和剩余價款的支付分別向乙方開具發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貨時向甲方支付全部價款。乙方以支票、電匯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貨款。甲方向乙方開具發票。
八、不可抗力及風險承擔: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憑有權機關出具的證明,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沒有積極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時通知乙方,應當對乙方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產品損毀、滅失的風險,甲方在乙方倉庫交付前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倉庫交付后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視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認為不再需要購買該產品,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2、甲方交付的產品的規格與約定不符的,應當負責調換;數量與約定不符的,對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選擇按價接收或者退還甲方,對缺少的部分,甲方應負責補齊或減少相應價款。
3、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與約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貨的,雙方應當按質重新約定價格。乙方不同意收貨的,甲方應當更換。甲方不能更換的,應退還乙方支付的預付款。
4、 乙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一日,按照遲延給付部分的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如下第 種方式解決:
1、 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 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簽訂于北京市 區,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2、雙方基于本合同訂貨的訂貨單、確認書均具有法律效力。訂貨單、甲方確認書的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乙方:北京××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 篇4
甲方:
(公司名稱),甲方工商注冊號: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身份證號:
乙方:
乙方代表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借甲方“”名義簽定《》合同,為確立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借用甲方名義簽定合同,簽定合同上記的為名義上的乙方,基于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認定乙方為該合同的實際履行方和責任承擔方。
第二條、為了降低甲方法律風險,乙方在實際履行該合同時,必須誠實、盡責,并且將合同履行過程中正在和可能發生的糾紛在三日內及時告知甲方。
第三條、乙方在實際履行該合同過程中及承擔合同附隨義務期間所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若乙方沒有按規定和約定承擔起自己作為該合同實際履行者和責任承擔者的'法律責任義務,給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包括訴訟費、鑒定費、律師服務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在對外承擔了乙方應負責任之后,有權向乙方進行全額追償。
第五條、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甲方指定甲方代表代乙方簽訂該合同,或甲方授予乙方權利,直接簽訂該合同,同時甲乙雙方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第六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甲方無故終止或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乙方損失,甲方需承擔所有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條、乙方租用期為_______年,即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合同 篇5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許可證,則標志著開發商具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產權證的關鍵。
二、房屋買賣合同文本
一定要采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三、房屋買賣合同條款中的權利義務
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有一些開發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寫好甚至補充條款也由自己填好,這種填寫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著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情況。一旦發生此種情況,買房人一定要提出異議,決不能草率行事。
四、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面積
一定要分清房屋暫測和實測面積。對房屋預售合同上的暫測面積和交房時正式合同上的實際面積差異提出意見,并寫入正式合同的有關條款或增寫補充條款。只有在合同中對面積差異有了詳盡的約定后,才能避免上當。
五、房屋買賣合同中的付款方式
一定要講究房屋買賣的付款方式是否規范。在合同中對付款的數額、期限、方式及違約責任等作出約定。有的開發商不是先簽訂合同,而是先讓購房者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然后只給購房者一個收條,一旦發生糾紛可能會造成購房者在追究其責任方面的舉證困難。
六、房屋買賣合同中的交房日期
一定要認準合同中交房日期是否確定。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會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后、質量驗收合格后、小區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簽訂合同 篇6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于勞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學徒工、實習工和試用工不同。
1、試用工需要有上崗資格證書,學徒、實習人員不需要資格證書,通過學徒、實習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2、試用工需要獨立完成單位的生產任務,學徒、實習人員不能獨立操作,只能在師傅指導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質量由師傅負責,完成的數量屬于師傅的工作量。
3、勞動者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到六個月,學徒期、實習期為一年到三年。
4、試用工有勞動報酬,工資標準為同工種工資的80%,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學徒、實習沒有工資或者只發適量的生活費。
5、試用工屬于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圍,學徒和實習屬于職業教育法調整的范圍。
學徒工、實習工的法律特征:
1、學徒、實習不屬于勞動關系,屬于職業培訓關系。只有學徒、實習期滿,符合用人單位錄用條件,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才能確立勞動關系。
2、建立學徒、實習關系的目的,旨在建立正式的勞動關系。受訓者是否能夠達到預期的培訓要求,是決定能否建立勞動關系的主要依據。
學徒,是一種傳統職業培訓方法。過去的各種專業技術人員都是通過學徒學到的知識和技能。不僅木工、瓦工、電工、車工、鉗工、銑工、焊工需要學徒,就是許多著名的老中醫、戲劇表演藝術家、畫家、設計師也都沒有學歷只有學徒經歷。現在在戲劇屆、曲藝界、武術屆還是必須舉行拜師儀式,師徒關系非常重要,說不上是誰的徒弟,本行業就不承認他的地位。
新中國成立后,學徒仍然是職業培訓的主要途徑。1996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教育法》確定了六種職業教育方式。1、學徒培訓。2、學校培訓(包括技工學校、職業中學和成人教育)。3、就業訓練中心培訓(對象是失業人員)。4、民辦學校。5、勞動預備制度。6、職工教育。包括上崗前的上崗培訓和、在崗職工的業余培訓和脫產培訓。可見,學徒屬于職業教育的一種方式。
實習,是一種特殊的學徒關系。有一些特殊工種,不僅需要專業知識,還需要實踐技能。從事相關職業,即要求學校培訓,又要求學徒培訓,兩種培訓都完成后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簽訂合同】相關文章:
(經典)簽訂合同08-18
簽訂合同08-18
簽訂合同[熱]08-19
[推薦]簽訂合同08-18
員工簽訂合同03-23
簽訂合同[必備]08-20
實用的簽訂合同08-18
簽訂合同【合集】08-23
精選簽訂合同4篇05-22
精選簽訂合同九篇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