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掛靠合同4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掛靠合同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掛靠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適應運輸管理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的車輛掛靠加入到甲方,以甲方的名義經營,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掛靠車輛
1、乙方車牌號碼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車輛掛靠在甲方,以甲方名義經營,
2、乙方系該掛靠車輛的`合法、實際支配人,車輛可以轉戶到甲方,但甲方僅為該車登記車主。合同期滿后20天內,乙方將該車戶遷出,否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車輛掛靠經營期限:
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到期后,如雙方未續簽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終止,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義經營。
三、掛靠期間,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伍仟元整(5000.00元)。該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由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滿,若乙方完全履行合同和沒有違反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甲方將保證金(不計利息)金額退回乙方。
四、甲方代乙方辦理車輛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投保金額:車險按車輛價格投保,第三者責任險不低于伍拾萬元(50萬元):駕乘保險人不低于壹拾萬元(10萬元/人),貨物險不低于壹拾萬元(10萬元)。乙方應將上述保險費用于原保險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辦理續保手續。但合同起始月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當日交納全部保險費用。
若乙方拒絕購買第三者責任險或其它國家規定必須購買的險種,甲方有權先予購買,后向乙方追償。乙方逾期交納保險費的,甲方向乙方每日收取5%的滯納金。
五、乙方車輛必須是符合國家法規的,必須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主管部門及甲方的規定從事運輸營運,按期參加車輛的審驗、二級維護和日常保養,確保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進行營運。
六、運輸任務由甲方負責調度并為乙方提供純點生活用紙運輸貨源配載服務,運輸價格如下表所示:
七、結算方式:
八、乙方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車輛在經營中,因發生交通事故、運輸合同糾紛、勞務糾紛等,一切由乙方負責并處理;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如實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請求下協助乙方處理糾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以上事故、糾紛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時足額交納保險及相關費用時,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
(2)乙方不得將車輛擅自轉讓、變更,如有特殊情況應書面向甲方申請,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辦理。
十、乙方所聘人員與甲方無勞動、勞務合同關系,乙方自行管理其相關工作人員,若由乙方工作人員引起甲方企業信譽、財產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發生糾紛時,經甲、乙雙方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后進行補充或修改。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掛靠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山東盛華物業有限公司裝飾工程承包方(法定責任人由偉壯)
掛靠方:法定責任人王立誠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山東盛華物業有限公司為發包方裝飾工程承包方(法定責任人由偉壯)(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程序最終確定以王立誠為代表的(個人、合伙人、企、事業單位法人子公司,作為本合同規定掛靠期限內獨立承接的家裝工程的司掛靠方(以下簡稱:掛靠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掛靠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選拔經營者,并以掛靠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掛靠方二者責、權、利關系,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生產者。
第二條 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系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掛靠經營期間,子公司必須堅持原有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掛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子公司本次實行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1_年,即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第六條 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形式為:保上交掛靠費,保技術改造投資,掛靠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子公司本次掛靠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 以“實行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為原則,掛靠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工程總造價的__%
第二款 掛靠經營期間,發包方為掛靠方提供信息和技術方面和業務(含蓋章,開發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三章 掛靠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掛靠方的權利
第八條 掛靠經營期間,掛靠個人或合伙掛靠的第一掛靠人(以下簡稱:第一掛靠人)為該子公司的負責人,當然總經理,享受總經理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總經理的全部權利。
第九條 掛靠在承包期間,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總經理及副經理級管理干部,組成子公司的`領導機構,并報總公司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 有權決定子公司的機構設置、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員工。
第四款 有權改革子公司內部分配制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范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
第六款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展新的經營業務。
第十條 掛靠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掛靠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掛靠方在掛靠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 對子公司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 應完成發包方給掛靠方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第四款 應負責繼續履行子公司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
第五款 自覺接受總公司和子公司員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子公司員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子公司報告工作,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款 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子公司員工收入,不斷改善員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掛靠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三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第一款 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二款 有權監督子公司的經營方向。
第三款 對子公司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工程質量檢查權。
第四款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子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第一款 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掛靠方的經營自主權。
第二款 不得平調子公司資產。
第三款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掛靠方的合法權益。
第四款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掛靠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掛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條 掛靠經營者在掛靠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
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款 掛靠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紅形式結算。
第二款 發包方如認為掛靠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第三款 員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范圍按__勞字__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掛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
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后,掛靠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結清,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掛靠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掛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掛靠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發包方造成重大損失,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掛靠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掛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掛靠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掛靠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規定的掛靠期滿,發包掛靠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掛靠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掛靠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后,掛靠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發包、掛靠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掛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第三款 掛靠經營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所上繳利潤指標,可從總公司分管子公司財務扣除,酌情處罰3倍罰金
第二十六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掛靠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須向掛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掛靠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掛靠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條 發包、掛靠雙方發生糾紛時,應按《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合伙掛靠的原定第一掛靠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掛靠人(或掛靠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發包商仍實行招標掛靠經營,且掛靠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掛靠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條在掛靠過程中,子公司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權、債務、法律訴訟等)都由掛靠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在掛靠其間,發包方為子公司出具一名會行政監視,負責子公司財務日常運作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掛靠方代表簽字,并經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__份,發包方、掛靠方和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掛靠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發包方____
代表____(簽字蓋章)
掛靠方____
代表____(簽字簽章)
掛靠合同 篇3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為了有效利用資源,達到雙方共贏的局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其掛靠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作為管理服務費。
(2)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應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2)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應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銀行帳戶和相關財務支持和票據支持。
(3)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三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 (4)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5)乙方經營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2、甲方的義務:
(1)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
(2)自主負責解決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經營設備投資由乙方自主負責解決。
(3)認真負責進行經營活動,確保質量和安全,對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 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4)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
(5)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6)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甲方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要經營的需自己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證件。
第四條乙方在其經營過程中,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甲、乙方協商辦理。
第五條管理服務費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聯合聲明
(1)甲乙雙方僅是掛靠經營關系,雙方具有獨立的經營地位,不存在內部管理關系。
(2)為了經營需要,甲方同意為乙方開立銀行資金帳戶和提供相關經營票據。其中甲方為乙方開立的銀行帳戶資料為:
開戶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講上述銀行帳戶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時聲明該帳戶一切資金均為乙方自帶的掛靠經營資金,所以資金收益均為乙方經營所得,甲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3)甲乙雙方認同本合同為經濟協作合同,一切爭議為民事爭議。
第七條糾紛解決方法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他事項
本裝飾公司掛靠協議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_年,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掛靠合同 篇4
地址:天堂市人力資源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天上人間 聯系電話:110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 住址:聯系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
一、勞動合同類型及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終止。
二、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及要求
一、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二、工作地點: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確定乙方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包括但不限于:
1、 杭州
2、 溫州
3、 上海
4、 紹興
5、 寧夏
6、 青海
7、 新疆
8、 貴州
9、 北京
10、南京
乙方工作應達到以下標準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天堂市人力資源服務公司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項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不定時工作制。
3、實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結算周期:按結算。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勞動報酬為元。
二、試用期滿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為元,或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制度 。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有職業危害的工種應在合同約定中告知,甲方應為乙方的生產工作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甲方必須自覺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勞動保護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第七條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或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裁減人員方案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期滿,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條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六款第七款的約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八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后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名: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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