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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合同

    時間:2024-09-13 04:03:2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水利工程合同(通用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水利工程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水利工程合同(通用15篇)

    水利工程合同1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招標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托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托代理關系,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著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托范圍

      1.委托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托的招標范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后,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秘密保密。

      四、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________%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并在招標完成后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五、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六、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工程合同2

      施工單位:(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項目能優質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工程名稱:臨淮崗鄉中心學校教學樓屋面防水工程。

      二、 工程內容:采用SBS IV型防水卷材進行樓房屋面防水;工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三、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總包方式。

      四、工程造價: SBS IV型防水每平米30元×320平米=9600元(含液化氣、工資)。結算時按表面實際面積結算。

      五、質量標準:乙方應確保甲方辦公樓防水工程達到優良標準,嚴格參照防水工程規范標準和現行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質保量。

      六、安全: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

      七、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并將工作面整理達到防水施工標準及技術交底提交給乙方施工。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及時整改。

      2、 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即時將防水材料進場,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檢驗合格后使用。

      (2)配合工程的整體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范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防水工程規范標準,并對工程保修五年。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三個月后一次結清。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日 期: 日 期:

    水利工程合同3

      甲方: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承擔甲方潛江市城南新區教學樓水電工、消防工程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經雙方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二、承包保證金∕元,合同簽訂后交甲方,工程驗收合格退乙方。

      三、承包范圍:

      1、施工圖和圖紙會審變更所含的全部工程項目內容。

      2、承擔。

      四、承包價款和付款辦法

      1、按建筑面積每㎡(建筑面積按國家規定的.計算方

      法計量)承包價款中含工人勞保費和養老保險金∕。

      2、基礎底層完工驗收合格,付工程承包價款水付20%,內粉含天棚、樓地面,完工驗收合格后付%,外粉完工驗收合格后付%,竣工驗收付%,余款保修期滿付清。

      3、工程款的支付必須保證施工工人的工資,乙方如有拖欠施工工人工資,影響工程施工,甲方可從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資,如乙方承包款超支,用乙方設備機械抵扣。

      五、工程質量: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接受甲方質量技術交底,嚴格按圖紙和規范施工,不得隨意增減項目,嚴格按施工規范檢查、驗收,服從甲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指揮,工程質量達國家規范的合格標準。因乙方人員違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分項工程檢查驗收發現一處質量不合格罰款1000元,以此類推,從承包款中扣除。

      六、安全施工:

      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接受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國家安全施工規范組織施工,安全防護措施符合國家安全規范標準。因乙方違章作業和安全防護措施不規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文明施工:

      乙方人員進場,遵守現場文明施工章程,聽從甲方現場人員管理,按文明施工條例施工。計劃、節約用料,水電材料按計劃領料,每天領料未用完交會保管,現場每天無余料過夜,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二次清退出場。

      八、工期: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8月15日,乙方按期編排施工進度計劃,嚴格按施工形象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按期交工。工期延誤每一天罰款20xx元,提前獎20xx元。施工中乙方工期嚴重滯后,甲方有權另行安排施工隊伍,其施工費用從乙方承包價款中扣支,因甲方材料供應和材料質量等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水利工程合同4

      發包人: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水利工程合同5

      [摘要]水利工程的合同文件對各參與方的行為進行了規范與約束,是施工的重要依據,也是工程價款支付的法律依據。文章對目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招標管理環節不健全、約束機制缺失、信用制度不健全等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強合同審查機制落實、加大合同實施情況監督檢查和維護水利施工合同嚴肅性等對策與措施。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規范化和正常化,以及水利工程的順利實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問題;對策措施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水利建設市場,確保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發揮最大的投資效益,須建立健全項目法人責任制與建設監理制。水利工程的合同文件,對工程參與各方的權利與義務進行了合理界定,對工程參與各方的施工管理進行了規范與約束,是施工的重要依據,也是工程價款支付的法律依據。在水利工程的建設過程中,合同管理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參與方必須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建設中發揮了重大作用,有效規范了施工管理行為,但在合同管理中也暴露出了一系列問題。

      1.1招標管理環節不健全

      水利施工合同關系到雙方的利益,由于在合同簽訂過程中,約定了一些比較嚴格的約束性條款,勢必會導致承包方產生額外費用,甚至壓低投標價。由于水利工程建設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承包商迫于自身的生存壓力,部分承包人為了得到工程項目,不得不接受那些不合理的合同條款。在水利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中,有些承包人通過聯合投標的方式故意抬高中標價,出現了很多不公正、不合理的市場競爭性行為,給市場秩序的正常運行造成了嚴重的影響,致使部分施工管理水平高、經濟實力較強的承包人無法中標,最終影響水利工程的整體質量,使合同管理受限。

      1.2約束機制缺乏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條款的約束力度不夠,在工程招標和投標階段,部分招標制度和投標制度過于簡化,對一些關鍵環節缺乏制度上的約束,致使施工合同的簽約與履行出現了眾多缺陷。在合同簽訂時,倘若雙方沒有一個公正合理的施工合同范本,那么對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就需要再次進行協商,這樣不僅會影響施工進度,同時也會增加投資。另外,一些工程中違法轉包及分包的現象也較突出,這種行為不利于合同的有效履行,工程質量也得不到保證,合同糾紛引起的協商調解增多,對工期也會產生一定影響。

      1.3信用制度不健全

      在水利工程的建設過程中,由于一方未及時提供完整的信息,不僅會對合同管理造成影響,同時也會影響到整個工程項目的正常運行。根據對歷年水利工程信用制度的建設情況調查發現,很多工程在進行前期工作時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致使工程項目無法實施,進而對整個工程進度造成影響。承包人的實際施工進度和合同約定的進度并不相同,最終影響到整個項目目標的實現。對一些比較緊急的水利工程項目而言,工程的延期將給防汛工作與汛期來臨時的搶險工作造成嚴重的影響,甚至導致投資、安全、財產等方面的損失。

      2對策與措施

      2.1完善施工合同法律法規及合同審查機制

      針對合同管理提出具體的實施要求,制定完善的規章、制度,施工合同雙方應該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文本要求簽訂施工合同,保證合同文本的規范與嚴謹,對于施工環境綜合考慮,保證合同文本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水利合同審查的重點包括:是否具備合同簽訂的具體要求,合同內容是否具有法律依據,合同的簽訂步驟是否滿足規范要求等;此外,水利工程項目招投標,應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上下關系、財務經濟情況等,最大程度地保證投標單位的施工水平與質量。

      2.2加大施工合同實施的檢查與監督力度

      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建設單位、工程主管部門應當采取定期檢查的方式,掌握整個施工合同的履行狀況,同時制定相應的合同檢查與監督制度。針對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違約行為,采取相應的追責措施,分析出現違約行為的'具體原因,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查處與糾正,確保施工合同管理的規范性與科學化。在水利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的選擇相當重要,因此,針對這一特點,應精心挑選有利于合同實現的管理人員,優先考慮一些業務熟悉、工作能力強、經驗豐富的人員,負責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時,加強合同管理人員的崗前培訓工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重視合同管理人員的交底工作,做到合情合理、有理有據地執行施工合同,變被動為主動。同時,選擇一支業務水平高、技術含量充足、經驗豐富的監理單位是搞好水利施工合同管理的關鍵環節。

      2.3維護水利施工合同的嚴肅性

      加大水利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維護合同的嚴肅性,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對施工合同范圍內的各項工作進行規范。針對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遇到的一些重大問題,應通過共同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確保工程總進度目標的實現。在施工合同管理上,通過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及時召開協調會,對工程質量、施工工期及施工合同實施等方面的內容進行管理;同時,為保證合同管理的效果,可以通過定期召開各個施工單位都參與的協調會,對工程中存在的質量、進度、合同執行等方面進行現場溝通解決,若有必要,可采取經濟等方式維護施工合同的嚴肅性,確保施工合同的有效實施。同時,還應當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解決合同變更及索賠問題。

      3結語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設的重要環節,相關人員與工作部門須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強化合同管理的意識與責任,創建一套適應現代科技水平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過程中,應重視合同管理工作,始終保證合同的規范化和正常化,保障水利工程施工順利。同時,為工程竣工的結算工作提供一個有價值的結算依據。

    水利工程合同6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四、承包形式與結算方法:

      1、承包形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的四包形式。

      2、結算方法:

      甲方按實做的展開面積給乙方確定工程量,甲方按每平方 元的'固定價格計算工程款。不再增加任何費用,本工程結算甲方不向乙方要發票。

      五、選用材料

      選用BAC濕鋪法復合雙面自粘橡膠瀝青防水卷材,3mm厚。(必須要檢驗報告和合格證)

      六、工程質量要求:

      1、按設計要求和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執行。

      2、嚴格按“貼必定”BAC防水卷材應用技術規程施工。并按相關的質量檢驗標準進行驗收。

      七、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維修工程款。款到乙方指定帳戶后開始施工。

      八、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和有關規定進行施工,確保優良工程質

      2、接受甲方對工程質量、施工質量、進度的檢查和監督。

      3、工程驗收時,乙方必須協助甲方進行防水工程驗收。

      4、自負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5、全權負責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應由乙方負責。

      九、質量擔保:

      維修施工完后試水,如果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向甲方退款50%。保質期五年,在保質期內如果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十二小時之內趕到甲方場地進行維修。

      十、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提供防水施工項目所需的一切資料。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如有違約則依法追究違約責任。驗收合格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合同7

      1.在施工時合同管理不足之處的體現

      掛高現象,即沒有資質的承包人通過掛高的方法獲得發包方的信任最終中標的現象。雖然我們國家對這種掛高現象做出了相關法律規定,并且還制定出了很嚴厲懲罰措施,但目前這種現象仍然相當的嚴重。由于利欲熏心,很多的承包人還是會冒著風險承包工程項目,同時有很多的有資質企業為了自身利益從而放寬對他們的約束,只是一味的收管理費,不考慮承包人到底有沒有能力,使得合同的管理難度加大。

      2.做好水利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建議

      2.1加強合同管理的力度,增強意識

      對施工單位來說,應該大力培養管理人員,盡可能的選有經驗的'、有健全的法律知識的、工作能力強的、有專業資質的、上進心強的、有責任感的工作人員。要對工人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讓工人們對合同的內容做到充分了解,通過這種形式提高企業對合同的管理力度,增強管理意識,從而使合同更有力度的實施。

      2.2規范市場上的行為,依法做好合同管理

      隨著社會各方面的發展,各項法律制度也都做出了相應的完善,各市場行業間也隨之做出了相對應的管理條文制度。所以,企事業單位也要隨著法律的步伐對本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普及,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在此基礎上,工作人員更加熟悉合同管理制度,在工作時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實施,從而依照相關法律做好合同中規定的工作。

      2.3建立專業的管理組織,推廣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目標能夠得到順利實現的重要條件是項目組織的管理。合同管理這項工作需要專業人員來完成,缺乏管理組織和專業人員是無法完成這項工作的,因此要配有相關專業人士和更加專業的管理團隊。此外,關于水利工程建筑的合同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當施工方和建筑方想要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結合好自身的特點,選取最適合自己工程的合同樣本,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合同不合理的地方出現。因此推廣合同范本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2.4實行合同審查制,嚴審企業資質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能不能順利進行,很大的程度上取決于合同的審查制度。合同審查主要是審查施工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在工程等級以及技術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規定,施工企業在信譽、資質等各方面所提供的材料是不是詳細明確。通過施工合同審查工作確保招標公司對合同的履行能力。

      2.5正確選取監理單位

      所謂的監理單位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建設單位,代表的主要是發包方對承包方的監督,工作人員在實施合同的時候要做到獨立、公正、平等、科學,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及時做出整改,同時對于工程的實施過程要有先見性,確保工程能夠順利完成。

      2.6對施工合同管理做好總結工作

      由于每個工程都有著自身特點,情況有所不同,所以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比較主要體現在經驗是否豐富上。我們只有不斷地總結,記錄合同的整個過程,及時制定出解決措施的辦法,對于相類似的合同記錄把它們做成文本,以便于日后翻閱和學習。這樣,對提高企業和員工的施工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幫助。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簽訂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方面,應該仔細認真閱讀所使用的合同范本,了解有關的水利工程合同和法律法規,仔細研究好合同的各項條款。要結合工程項目自身特點和實際情況,想象一下在實施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所有問題,提早提出解決措施。合同管理條文要做到用詞準確,明確好發包人和承包人的責任義務和權力,一定要記住,千萬不要因為準備不足或者是疏忽,讓雙方在合同中留下漏洞,在實施合同時產生分歧,帶來困難,讓施工方受到損失。水利工程建筑的重要管理內容是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管理的效果是企業能夠實現兩重效益的保障,所以必須要嚴格按照相關合同規定來實施管理,不斷規范市場行為,為工程順利進行做好保障,努力做好合同管理。

    水利工程合同8

      發包人: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份,各執___份。

      發包人: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賬號:________ 賬號:________

    水利工程合同9

      發包方(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為了更好地完成_________治理及堤防加固工程的建設任務,本著團結協作、緊密配合、分工負責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條例》的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項目及主要工程量:

      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四、開工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工程價款:________元(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六、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

      七、工程款結算方式:

      1、工程結算總價為合同價加(或減)變更價款。

      2、變更工程量的計價方式:工程項目發生變更時,變更項目合同中有類似價格的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無類似價格的項目按相應_____年_____省定額進行綜合計價和相應取費及政策性調整,材料價格執行當期《_____市工程建設》信息價,如信息價沒有的材料價格執行雙方簽證價。

      3、變更工程量需有清單,并經甲方認可簽字后有效。

      八、工程付款辦法: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款作質量保證金,質保金待保修期滿無疑異后一次性付清。

      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

      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需及時修復,若乙方不修復,由甲方指定施工單位修復,費用在保修費用中扣除。

      九、施工中甲方職責:

      1、負責建設范圍內土地占用、青苗以及其他需甲方協調的事宜。

      2、配合乙方進行施工質量管理、技術指導、辦理現場簽證。

      3、工程竣工后,指導施工方編制工程竣工資料、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十、施工中乙方職責:

      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嚴格根據甲方圖紙要求按施工規范施工,重要工序及隱蔽工程完工后,需經甲方驗證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依照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所有工程量清單項目及雙方約定的內容;逾期完工,按_____元/天扣罰違約金。

      2、在施工過程中,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管理監督,聽從甲方的合理化建議。

      3、施工所用各種建筑材料及設備等,須符合有關規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認可,方能使用。

      風險提示:對于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十一、材料供應辦法:乙方自購

      十二、工程質量:

      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并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工程必須按施工規范要求以及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術負責人有權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格的部分有權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須服從。

      3、若乙方的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修到合格,經再次驗收通過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三、工程設計變更和增減:

      施工如需進行設計變更和工程數量增減,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將工程量的增減變化計入工程決算,若工程量增減大影響工期的工期相應順延。

      十四、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交驗收報告,施工總結和有關資料報請甲方組織驗收。

      十五、竣工決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提交工程量變化簽證等相關材料,交由甲方驗收審核,決算的工程量及工程款最后以鎮農田水利建設指揮部審核為準。

      十六、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十七、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資料交清,費用結算付清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條款自行終止。

      十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其它約定事項:

      在合同執行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相平等、實事求是的原則,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工程合同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關于甲方承建的( )工程中的防水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該工程中防水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特訂立以下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地點、內容、使用材料品種、要求: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的防水材料品種、要求: 所有材料必須現行的國家標準

      第二條 承包單價及方式:

      1、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 承包單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造價:

      本工程采取綜合單價包干(綜合單價一次包死,材料價格市場風險自行承擔),工程量按實結算。

      綜合單價詳見附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此綜合單價包含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檢驗試驗費、利潤、規費等一切費用)工程總價暫定為大寫人民幣()元整。

      第四條 質量標準:

      按《屋面防水工程施工驗收規范》GB50207——20xx、《地下防水工程施工驗收規范》GB50208——20xx標準施工。

      本工程質量標準:省優。

      第五條 開竣工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應提前提出施工計劃,并將施工圖紙提供給乙方,圖紙設計如有變化,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2、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材料臨時貯存倉庫、工人工地住宿等。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二)乙方責任

      1、聽候甲方通知,及時將防水材料進場,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證、檢測報告及相關部門頒發的準用證,由甲方現場負責人抽檢合格后使用。

      2、配合甲方整體工程的進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計劃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為拖延。如果延誤甲方工期,處以每天5000元罰款。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為,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范施工,做好細部處理,發現問題,及時自行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甲方標準,并對工程保修5年。

      5、工程竣工后,清理現場,整理技術檔案,做好驗收準備工作。

      第七條 工程竣工驗收及期限: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日期內完工,雙方按國家現行規范標準驗收,辦理交工驗收證書及施工檔案資料交接,最終以質檢站驗收達標為準。

      第八條 工程結算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款根據以下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面積乘以相應的綜合單價。

      工程量計算規則:

      1、屋面防水: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1)平屋頂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不扣除房上煙囪、風帽底座、風道、屋面小氣窗和斜溝所占面積。(3)屋面的女兒墻、伸縮縫和天窗等處的彎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內。

      2、墻、地面防水: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地面防水按主墻間凈空面積計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構筑物、設備基礎等所占面積,不扣除間壁墻及單個0.3m2以內的柱、垛、煙囪和孔洞所占面積。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各分項工程竣工后支付進度款經甲方項目負責人簽發已完工作量的60%,待全部工程完工驗收達標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80%給乙方,工程審計結束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給乙方,留5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保修期滿后乙方無質量問題,甲方支付余款。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1、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向甲方繳納合同總價10%作為履約保證金,甲方在屋面防水驗收一周內將該保證金無息返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約支付工程款,甲方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二)乙方如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期限內完工,影響甲方整體工程進度,每日應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如質量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標準,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達到標準要求,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質量保修期、及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期限5年。在保修期內,如發現漏水不管什么原因乙方應在接到保修通知后3天內即派人無條件免費修理,如未按約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費用從質量保修金中扣除。本工程質量保修金為合同總價的5_%,5年期滿后之日7天內退回保修款,保修金不計利息。

      第十二條 其他雙方約定事項: 無

      第十三條 解決合同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_兩_份,甲乙雙方各執_一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5 年保修期滿后,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利工程合同1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 份,各執 ________ 份。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號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至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 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 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 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十一條 監理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二條 在監理期間,監理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監理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條 現場監理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第十四條 監理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十五條 監理機構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所使用的發包人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人。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人。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人同意,監理機構和所有監理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第十八條 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人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人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人和監理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人應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 監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二條 發包人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發包人的書面決定,監理機構可認為發包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二十五條 發包人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機構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應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

      第二十七條 如雙方約定,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機構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發包人應當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監理業務的開展。

      第二十九條 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人應接受監理人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發包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監理人有如下權利:

      一、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二、對承包人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三、協助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四、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機構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六、按照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七、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

      八、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九、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

      十、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人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十一、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十二、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十三、對承包人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發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十五、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十六、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擔。

      發包人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 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第三十四條 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五條 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人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程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報酬后即終止。

      第三十九條 因非監理人原因,出現以下情況而由此增加的監理工作量和工作時間的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額外工作,監理人有權要求得到額外報酬并相應延長期限:

      一、由于發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監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監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監理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四十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時,簽訂雙方應在充分協商后對包括監理報酬計取在內的合同有關條款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因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必須變更時,須雙方協商一致,簽署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因變更產生的費用等問題的解決辦法應在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明確。

      第四十二條 發包人或者監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在56天前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沒有收到對方的答復,可在此后的14天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由于工程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發包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本合同終止。雙方應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四十四條 由于監理人的責任致使本合同終止時,監理人無權取得未履行監理范圍的費用。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約定的義務。

      二、未按專用合同條款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支付監理報酬。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此而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監理人或監理機構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約定義務和責任。

      二、監理人不再具有承擔本工程項目監理業務的能力而終止合同,或因監理事故而給發包人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監理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根據發包人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 發包人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通用合同條款第四十九條的約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條 監理人員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必須出外考察的,經發包人同意,其費用向發包人實報實銷。

      第五十三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監理機構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幫助,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在監理范圍之外的咨詢和幫助,經發包人同意,費用則由發包人承擔。

      第五十四條 因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經濟效益,發包人應給予監理機構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第五十五條 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內,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種類辦理保險,并向發包人提交保險合同的副本。保險合同的條件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行業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七條 在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的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承擔監理合同約定的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專用合同條款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法規、規章為: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的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監理工作內容和主要措施:(參照合同附件中有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內,派出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

      第十三條 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關鍵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發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的設備、設施和物品,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_______天內移交發包人。

      第十九條 因監理人的過失造成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應賠償發包人的賠償金計算公式為: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稅金等各項應扣費用扣除后)比率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資料為:

      序號

      資料名稱份數提供時間收回時間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監理人或監理機構的時限:

      一般文件________天;緊急事項、變更文件________天。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

      上述條件提供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發包人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上述設施、設備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由發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員名單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第六款獨立處理設計變更處置權的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發包人違約金和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并支付監理報酬:

      一、監理報酬的組成及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報酬的調整與調差方法和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兩項均需注明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三、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額外監理工作的監理報酬: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條 發包人延期支付監理酬金應向監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為: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一、經濟效益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獎勵金額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獎勵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條 監理人需參加保險的種類: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調解和仲裁機構:

      一、雙方約定的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一、監理內容(以下內容供發包人、監理人雙方簽訂合同時參照采用,可由發包人或監理人提出,雙方協商決定)

      (一)設計方面

      1.協助發包人與勘測設計、科研單位簽訂勘測設計、科研試驗及施工圖供圖協議。

      2.管理發包人與設計人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督促設計人按合同和協議的要求及時供應合格的設計文件。

      3.熟悉設計文件內容,審查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說明、施工措施、技術要求、操作規程、設計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準的設計任務書和原審批意見,以及是否符合勘測設計合同規定。

      4.代表發包人核查設計文件和各項設計變更,提出意見與優化建議。

      5.及時向施工人簽發設計文件,發現問題及時與設計人聯系,重大問題向發包人報告。

      6.組織設計人進行現場設計交底。

      7.協助發包人會同設計人對重大技術問題和優化設計進行專題討論。

      8.審核施工人對設計文件夾的意見和建議,會同設計人進行研究,并督促設計人盡快給予答復。

      9.代表發包人審核按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規定應由施工人提交的設計文件。

      10.保管所有設計文件及過程資料。

      11.其他相關業務。

      (二)采購方面

      1.協助發包人進行采購招標工作。

      2.管理采購合同,并對采購計劃進度進行監督與控制。

      3.設備監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設備(監造合同另行議定)。

      4.協助或代表發包人對進場的永久工程設備進行質量檢驗與到貨驗收。

      5.其他相關業務。

      (三)施工方面

      1.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招標和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合同,就施工人選擇的分包單位資格進行審查批準。

      3.督促發包人按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施工單位的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工程開工令。

      4.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簽發補充設計文件、技術規范等,答復工程施工單位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6.工程進度控制:根據工程建設合同總進度計劃,編制控制性進度目標和年度施工計劃,并審查批準施工人提出的施工實施進度計劃和檢查其實施情況。督促施工人采取確實措施,實現合同的工期目標要求。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發包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計劃的建議意見,經發包人批準后,完成進度計劃的調整。

      7.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施工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建設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進行跟蹤監督。以單元工程為基礎,按水利部《水利水電基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的要求,對施工單位評定的工程質量等級進行復核。

      8.工程投資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分年度投資計劃;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資金流計劃;審核施工單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單價費用,并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受理索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

      9.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施工安全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措施,并提出建議;檢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議;參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調查。

      10.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的協調工作,編制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11.協助發包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記錄與信息反饋;按照監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編制監理月、年報;按期整編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屆滿時移交發包人。

      13.其他相關工作。

      二、監理機構應向發包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一)定期的信息文件監理月報

      監理月報的主要內容:

      1.項目概述:包括項目位置、項目主要特征及合同情況簡介。

      2.大事記。

      3.工程進度與形象面貌。

      4.資金到位和使用情況。

      5.質量控制:包括質量評定、質量分析、質量事故處理等情況。

      6.合同執行情況:包括合同變更、索賠和違約等。

      7.現場會議和往來信函:包括會議記錄、往來信函。

      8.監理工作:包括監理組織框圖、資源投入、重要監理活動、圖紙審查、發放、技術方案審查、工程需要解決的問題和其他事項。

      9.施工人情況:包括勞動力的動態、投入的設備、組織管理和存在的問題。

      10.安全和環境保護。

      11.進度款支付情況。

      12.工程進展圖片。

      13.其他:包括水文和氣象等自然情況。

      (二)不定期的監理工作報告

      1.關于工程優化設計、工程變更的建議。

      2.投資情況分析預測及資金、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投入的建議。

      3.工程進度預測分析報告。

      (三)日常監理文件

      1.監理日記及施工大事記。

      2.施工計劃批復文件。

      3.施工措施批復文件。

      4.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

      5.進度款支付確認文件。

      6.索賠受理、調查及處理文件。

      7.監理協調會議紀要文件。

      8.其他監理業務往來文件。

      (四)文件報送份數:________________ 。

    水利工程合同12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原因

      1.1水利工程施工的設計不合理

      在水利工程中的項目工程開始施工后,對原先施工方案的疏忽或者設計的精度不夠準確,如出現工程量不準、工程漏項、設計圖與現場實際施工的地質條件等方面的差異等,或者發現了更好的工程施工方案,這些都需要無條件并及時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進行變更。工程項目設計方、施工方或監理師都可以提出對原合同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和優化的設計變更的申請。

      1.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本身或地方法規調整等

      由于施工合同本身方面文字用詞不夠嚴謹,容易引起爭議,導致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矛盾,部分合同條款需要補充或修改等;另外,因地方政府行政法規等的變化調整引起施工條件、工程量變化,從而需要合同變更。

      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處理程序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是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水利工程施工條件等內容作出相應的調整,其變更關系到合同雙方的經濟利益,施工合同變更的操作程序也需要作出相應的調整,工程監理方應對施工合同進行程序化管理,保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各項得以規范化順利進行。

      1)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申請和建議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會因施工中實際情況,為設計的優化、設計問題的處理、或方便施工等,要求修改工程進度和工程設計工藝等,或者為了低施工成本,要求變更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內容或施工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對合同中的部分條款和項目進行修改等。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業主都可以而且必須是向監理單位提出書面的設計變更的申請和建議書。當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人員接到合同變更申請或者建議后,要及時整理分類備注相關的工作文件資料,以便深入探討。

      2)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審查及批準

      監理單位合同管理人員接到合同變更申請后,要確定變更申請是否符合合同變更以及施工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相關規定,對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申請進行審查。審查時要注意審定變更建議書中列出的變更工程量,估算變更項目中的單價與總價。合同管理負責人施工審查合同變更意向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后方可根據工程項目建設需求批準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變更申請。合同雙方在批準合同變更之前要在某些項目上要達成共識,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調。

      3)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文件的編制

      項目合同管理人員在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批準后還要將工程變更文件進行編制,形成文件。工程變更文件編制的內容主要有變更命令的簽發日期和編號、變更項目的名稱和合同的編號、合同變更的'原因、內容、變更后的價格變化、合同變更的影響、合同的處理、合同雙方簽字、日期及合同附件等。

      4)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簽發和執行

      合同的變更令的簽發應由監理單位有相應權限的項目管理工程師進行,將水利工程施工合同中變更的各項工作歸結到施工合同中,并執行合同變更的指令。工程施工負責人根據合同項目變更要求完成相應的工作、工程監理師將工程施工負責人完成的變更工作費用調整,加到工程施工合同條款中并按要求進行結算。在組織業主與程施工負責人就設計變更的報價及其他有關問題協商一致,監理單位然后正式下達設計變更指令,最后由工程施工負責人執行。

      3水利工程合同變更的處理對策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變更經過以上這些變更程序時,需要有一段時間,包括新增項目等都會不可避免的對工程工期產生影響,為了保證水利工程可以順利、按時完成,減少經濟損失和糾紛,所以在處理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問題,需要進行以下對策。

      3.1分析研究變更工程前期的施工條件

      合理設計前期工作影響工程后期的施工進度以及施工費用,工程勘測設計單位要對工程建設現場、周圍環境、交通等施工條件進行調查,對有爭議的施工條件和可能的影響因素進行研究分析。合理制定水利工程施工設計圖。

      3.2全面制定工程施工變更合同

      合理標價制定工程施工變更合同時,合同雙方要充分的考慮到施工條件等對工程產生的影響,除了要按照工程施工設計圖制定相應的合同條款外,還要擬定合同補充條款對可能發生變更的工程項目進行事前評估,其工程項目涉及到的費用要合理標價。如果工程變更量超過合同規定的范圍時須按變化調整單價或合同價格,一般合同中無相關參考價格時由業主和承包人一起協商,如發生意見不一致可由監理工程師按合同規定按爭議的規定進行最終確定。

      3.3查看施工合同變更項目,制定方案

      要對施工合同中的項目進行變更,就需要合同管理方當施工現場對變更項目進行查看,查看工程施工環境、條件等是否可以進行項目變更,查看工程規模變化是否超過合同范圍,盡量控制單價偏高而導致工程規模擴大的工程變更及單價偏低(虧損價)而導致工程量減小的工程變更。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可行方案,并對變更項目的費用進行明確。

      4.結語

      總之,水利工程施工中影響因素比較多,容易產生合同變更風險,合理確定并及時處理好工程變更,可以有效減少施工合同變更會對水利工程施工產生的不利影響,保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變更的順利按時進行,提高施工效率和效益,減少經濟糾紛,提高工程的施工效率。

    水利工程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維修養護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就_________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一、本合同的的詞語涵義與下述第二條所列的通用條款中的詞語涵義相同。

      二、本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為

      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和協議)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文件

      4.專用合同條款

      5.通用合同條款

      6.技術條款

      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簽訂前雙方所簽訂的所有協議、會談紀要以及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承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四、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付款,并承擔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和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其中:發包人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份。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通用合同條款

      1.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詞語涵義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中用詞用語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1發包人:指專用合同條款中寫明的當事人。

      1.2承包人:指專用條款寫明的與發包人正式簽署合同的當事人。

      1.3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4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1.5合同:指由發包人與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工程維修養護工作,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1.6投標文件:指承包人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向發包人提交的投標總報價及承諾招標文件規定條件和要求的文件。

      1.7中標通知書:指發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標的通知書。

      1.8工程維修養護:指對工程的安全檢查、日常巡查、防護、保養、維修,維持、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

      1.9合同價格:指合同中寫明的為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金額。

      1.10費用:指為實施本合同所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和分攤的其它費用。

      1.11承包期:指承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歷時。

      1.12天:指日歷天。

      1.13書面形式:指任何手寫、打印、印刷的各種函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

      1.14不可抗力:指臺風、超常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和罷工、戰爭等異常現象以及政府頒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新措施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2條合同文件

      組成合同的各項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除專用合同另有約定外,解釋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如下

      2.1合同(包括補充合同或協議)。

      2.2中標通知書

      2.3招標文件

      2.4專用合同條款。

      2.5通用合同條款。

      2.6技術條款。

      2.7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第3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語言。

      3.2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包括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3.3施工中必須使用技術條款規定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黃河水利委員會的規定和管理辦法;沒有相應規定時,承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維修養護工藝,經發包人批準后執行。

      第4條聯絡

      本合同中有關各方的聯絡應以書面形式為準,并應送達雙方約定的地點,辦理簽收手續。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

      5.2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

      5.3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與工程維修養護相關的檔案資料。

      5.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水準點及其基本資料和數據。

      5.5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維修養護人員及設備的駐留場地。

      5.6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按時支付維修養護款。

      第6條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6.1在簽訂合同后及時進入維修養護現場,完成維修養護準備工作,并認真執行發包人發出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指示,嚴格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及質量要求完成維修養護工作。

      6.2按發包人要求編制維修養護方案和實施計劃,并提交發包人審批。維修養護方案中應包含文明施工和科學管理措施,保證按國家有關規定文明施工。

      6.3遵守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條款有關規定,防止因對噪音、揚塵、廢水、廢油不進行控制和治理及生活垃圾不及時清除而造成環境破壞及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6.4自行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的用電、用水、排水、照明、通信等,并承擔一切費用。

      6.5負責承包范圍內所有工程及設施的保護工作。維修養護時做好工作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保護,造成損壞承擔一切費用。

      6.6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后,及時拆除臨時設施,清除維修養護工作區和生活區及其施工廢棄物。

      6.7按發包人要求及時提供各種報表及維修養護工作計劃、進展情況、管理信息等。

      6.8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有關維修養護資料和文件。

      第7條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代表可指派專人具體負責管理某項維修養護工作的實施,并將被指派人的姓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執行其指示。

      第8條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為實施本合同發出的一切函件應由承包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發包人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3.工作進度

      第9條實施計劃

      承包人應按技術條款規定的內容和發包人的指示,編制實施計劃提交發包人審批。發包人按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限內予以批復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復,可視為該實施計劃已經批準。

      第10條延誤開工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提供開工條件,可以延長工期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延長工期的要求,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由發包人承擔;不可以延長工期的按專用條款的約定給承包人予以賠償。

      第11條暫停工作

      發包人認為有必要時,可向承包人發出暫停全部或部分維修養護工作的指示,承包人應按發包人指示立即停止工作。不論由于何種原因引起的暫停工作,承包人在暫停期間負責妥善保護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當維修養護工作具備復工條件時,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發出的復工通知中指定的時間復工。若承包人無故拖延和拒絕復工,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12條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

      發生以下情況造成工期延誤時,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2.1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作內容。

      12.2增加合同中任何單項項目的工程量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百分比。

      12.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或性質。

      12.4合同中涉及的由發包人責任引起的工期延誤。

      12.5不可抗力: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后2天內,就延誤的原因、項目內容、延期要求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經發包人審查確認答復。發包人收到報告后7天內不予答復,承包人即可視為報告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

      第13條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工期提前

      某項工作如需要提前完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完工日期可以提前。承包人按此協議修訂進度計劃,發包人應在2天內給予批準。發包人應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完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3.1提前的時間。

      13.2承包人采取的趕工措施。

      13.3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13.4趕工費用和獎金。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質量管理

      承包人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將一份包括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主要人員資格、試驗設備清單、質量檢查程序和細則等的維修養護質量保證措施報告,報送發包人審批。

      第15條檢查和返工

      承包人應嚴格按照技術條款的規定和發包人的指示,對維修養護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其維修養護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詳細作好記錄,填制工程質量評定表,定期提交發包人審查。承包人應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的條件。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對于不合格的維修養護項目進行修補返工,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修補返工的費用。因發包人原因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后,再發現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人承擔責任和處理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

      以上檢查檢驗不應影響維修養護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正常進行,檢查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影響正常維修養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維修養護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16條質量要求

      質量應達到水利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水利行業沒有具體標準的項目應達到技術條款的質量要求。

      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能返工且返工后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的,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能返工但返工不可能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的時間返工,并承擔違約責任;不能返工的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因發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要求,由發包人承擔返工的費用。

      雙方對維修養護質量有爭議,可提請專用條款約定的部門裁定,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17條合同價格調整

      合同價格在合同書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7.1發包人確認的變更。

      17.2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和調整。

      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后,將調整原因、內容、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予以復核,批準后通知承包人。

      第18條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的核實確認

      承包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在接到報告7天內核實已完維修養護工作任務和應支付的維修養護款,若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需要修改,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指示進行修改,重新提交月維修養護付款申請報告。發包人應在3天內對修改后的月進度付款申請報告簽字確認。

      第19條維修養護款支付

      發包人在簽字確認后14天內不予支付維修養護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減緩維修養護工作速度,直至停止工作,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若承包人和發包人協商同意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發包人可延期支付維修養護款。協議應明確約定付款日期和利息計算方法。

      第20條維修養護款結算

      維修養護工作檢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和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完工結算報告。發包人收到完工結算報告后應在28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并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辦理結算。

      6.變更

      第21條變更

      21.1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

      (2)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標準和性質。

      (3)改變合同中任何一項工作的完工日期或改變已經批準的施工順序。

      21.2變更的程序和指示: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發出的變更后必須按變更要求執行,若不同意變更,應在2天內答復發包人。承包人未在2天內答復發包人,則視為承包人已同意發包人提出的變更要求。

      (2)沒有發包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進行變更。

      第22條確定變更價款和工期

      做出第21條規定的變更后,如果變更項目引起維修養護方案和進度計劃發生實質性變動,影響了其原定維修養護費用時,應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內,由承包人提出變更報價書,承包人和發包人充分協商后作出調整價款和完工日期的變更決定;除此之外,不予調整合同價款。

      因承包人違約必須作出的變更,因而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7.驗收

      第23條驗收

      合同期滿或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時,可進行合同期滿驗收、階段驗收或單項驗收。

      23.1階段驗收或單項維修養護工作驗收。承包人按合同完成某一階段或某一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后,承包人應7天內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后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和結論作為本合同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23.2合同期滿驗收

      合同期滿后14天內承包人按照發包人要求提交驗收報告(附驗收資料)。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驗收報告后7天內通知承包人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簽署驗收證書,頒發給承包人。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爭議的解決

      發包人和承包人出現爭議時,要求調解、仲裁或訴訟的,可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采用以下的方式解決:

      24.1提請行業經濟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

      24.2簽訂仲裁協議或確定仲裁范圍和仲裁機構。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調解和仲裁或訴訟判決未果為借口拒絕或拖延按合同約定進行的工作,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25條違約

      發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書面通知,要求發包人在期限內履行合同,否則有權暫停維修養護工作,直至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賠償因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承包人不能按發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實施、維修養護標準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或發生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以及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發包人對承包人發出書面警告限期整改,暫停支付維修養護款,直至解除合同。承包人應承擔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費用,并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合同,應提前7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26條索賠

      發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承包人可根據本合同有關條款按以下規定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26.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索賠的申請報告。

      26.2索賠申請報告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以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和索賠費用的計算依據。

      26.3發包人在接到索賠申請報告后7天內進行調查審核,并做出決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索賠申請報告后7天后未予答復,應視為批準。

      9.其他

      第27條安全施工

      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認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發包人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規定,檢查、監督上述工作的實施,對承包人故意延誤或拒絕改正的,有權責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通知發包人和上級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28條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專利技術時,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時,須報發包人并雙方簽訂保障發包人免于承擔因侵犯專利權等的訴訟及承擔有關費用的約定后承包人才能實施。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的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發包人,若建議被采納,需由發包人發出變更指示后方可實施。

      第29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承包人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發包人通報情況,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2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發包人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第30條因災害發生的費用按下列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

      30.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30.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0.3造成承包人設備、機械的損壞等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30.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31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發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在合同書上簽字并蓋公章后生效。承包期滿,維修養護工作終止,未完承包工作內容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方式處理后,并且除此之外合同雙方均未遺留按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其他義務時,合同自然終止。

      專用合同條款

      前言

      專用合同條款中的各條款是補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條款號相同的條款或當需要時增加新的條款,兩者應對照閱讀。一旦出現矛盾或不一致,則以專用合同條款為準,通用合同條款中未補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詞語涵義及合同條件

      第1條詞語涵義

      1.1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發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歷時總天數_______天。

      第2條合同文件

      若還有其他構成合同的文件時,按照簽署日期的先后,插入合同中,簽署日期在后的應排在前面,并列出全部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示例,僅供參考)

      如果雙方商定合同使用語言文字為漢語即:3.1本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是漢語。

      2.雙方主要義務和責任

      第5條發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

      5.1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整個維修養護期內的總體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審查批復承包人上報的單項維修養護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5.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承包人主要義務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進度

      第12條單項維修工作工期延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工期提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與檢驗

      第14條質量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同價格與支付

      第17條合同價格及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9條維修養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0條維修養護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變更

      第22條確定變更價格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驗收

      第23條驗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24條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5條違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條索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

      第28條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條款

      1.一般規定

      第1條說明

      1.1工程概況:

      (1)工程位置:所屬縣;上下鄰接;起至樁號等。

      (2)工程類別:堤防工程,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水閘工程等。

      (3)工程數量:堤防長度、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座數及壩垛數、水閘座數等。

      1.2水文氣象:氣象特征、降水量及分布、氣溫

      1.3對外交通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同項目工作范圍及內容(承包范圍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維修養護工作會議與報表

      3.1發包人在每周或每月定期召開周、月協調會議或專題會議,檢查承包人的工作進度計劃執行情況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情況,協調解決維修養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2承包人應在每周或每月按發包人規定的格式提交周、月進度報告,其主要內容有:上周(或月)維修養護工作進度計劃、要求和實際完成的累計工作量以及影響工作進度的因素和本周(月)采取的改進措施;維修養護工作質量(含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記錄及處理情況)等。

      第4條質量管理

      4.1承包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選派有經驗的維修養護技術人員對維修養護工作的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檢查,及時向發包人報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資料。

      4.2單項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后,承包人應認真進行質量檢查,符合工程維修養護標準后,報請發包人檢查驗收。

      第5條治安保衛與維修養護工作安全

      5.1承包人應教育維修養護人員遵紀守法,維護工地社會治安,協助治安管理機構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5.2承包人應對勞動保護、照明安全等安全防護工作負責,并制定安全防護規程,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進行安全教育。在工作范圍內設置必要的標志和信號。

      第6條環境保護

      6.1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規章,禁止隨意棄土、堆放材料,禁止在河道內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容器,不得使有害物質(揚塵、廢水、廢油)污染土地、河流。若因違反環境的有關規定而受到處罰或要求賠償,承包人應負全部責任。

      6.2承包人應保持維修養護區和生活區的環境衛生,設置足夠的臨時衛生設施,定期清理維修養護廢棄物和垃圾,并將其運至指定地點進行處理。

      6.3在全部維修養護工作完成后,除已征得發包人同意的外,承包人必須拆除一切應該拆除的臨時維修養護設施和臨時生活設施。拆除后的場地應徹底清理。凡發包人決定保留的設施,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處理的辦法。

      第7條技術標準和規范

      7.1承包人在執行本合同時,所有的材料、設備、維修養護工藝和維修養護工作質量檢驗均應遵照合同技術條款所引用的國家和行業頒布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規范的規定和技術要求。本合同引用的標準和規程、規范(不限于):

      (1)《堤防工程施工規范》(sl260-98)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范》(sl52-93)

      (3)《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d223-1999)

      (4)《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239-1999)

      (5)《黃河防洪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6)《黃河水利委員會水利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程實施細則》

      (7)《黃河水利工程維修養護標準》(試行)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

      (8)《堤防工程養護修理規程》(征求意見稿)

      (9)《水閘技術管理規程》(sl75-94)

      (10)《水閘工程管理技術規范》(sl170-98)

      (11)《水利工程閘門及啟閉機、升船設備管理等級評定辦法》(試行)

      (12)《水閘安全鑒定規定》(sl214-98)

      2.工程維修養護

      承包人應對工程進行日常巡查、保養和防護,及時恢復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完整、安全和正常運用;降雨期間應加強巡查,對因雨水對工程造成的損壞隨時采取臨時措施(如對積水進行合理排除或圈堵,及時關閉護路閘等)。

      第8條堤防工程

      8.1堤頂維修養護

      (1)堤頂高程、寬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

      (2)未硬化堤頂應保持花鼓頂,達到飽滿平整,無車槽及明顯凸凹、起伏;降雨期間及時排水,雨后無積水,平均每5.0米長堤段縱向高差不應大于0.1米,橫向坡度宜保持在2%-3%。

      (3)硬化堤頂應保持無積水、無雜物,堤頂整潔,路面無損壞、裂縫、翻漿、脫皮、泛油、龜裂、啃邊等現象。

      (4)泥結碎石堤頂應適時補充磨耗層和灑水養護,保持頂面平順,無明顯凸凹、起伏。

      (5)堤肩應達到無明顯坑洼,堤肩線平順規整,應植草防護。

      (6)邊埂應達到埝面平整,埝線順直,無雜草。

      (7)堤防土牛應達到頂平坡順,邊角整齊,規整劃一。

      (8)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于管理與搶險車輛通行,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垛號、方量等標注清晰。

      (9)管護基地房臺應達到邊坡平順、臺面平整清潔、規整化一。

      (10)堤防路口不能蠶食堤頂,硬化路口路面堅固無損。

      (11)未硬化堤頂的維修養護應做到:

      ①根據堤頂干燥程度,及時進行灑水養護。

      ②對堤頂坑凹及時進行補土填平、夯實,雨后進行刮平碾壓。

      ③堤頂泥濘期間及時關閉護路閘(桿)、排除積水。

      8.2堤坡(淤區邊坡)維修養護

      (1)堤坡(淤區邊坡)應保持竣工驗收時的坡度,坡面平順,無殘缺、水溝浪窩、陡坎、洞穴、陷坑、雜草雜物,無違章墾植及取土現象,堤腳線明確。

      (2)淤背區、淤臨區、前戧、后戧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頂面平整,溝、埂整齊,內外緣高差符合設計要求。

      (3)砌石堤坡和混凝土堤坡按險工、控導工程養護標準執行。

      (4)對雨后出現的局部殘缺和水溝浪窩、陷坑等,應及時按標準進行恢復,嚴格掌握工程質量。

      (5)上堤輔道應保持完整、平順,無溝坎、凹陷、殘缺,無蠶食侵蝕堤身現象。

      8.3護堤地維修養護:護堤地要達到地面平整,邊界明確,界溝、界埂規整平順,無違章取土現象,無雜物。

      第9條險工、控導、護灘(岸)、防護壩工程

      9.1壩、垛、護岸頂面

      (1)寬度、高程符合竣工驗收時或設計標準,頂面平整,無凸凹、裂縫、陷坑、浪窩,無亂石、雜物及高稈雜草等。

      (2)沿子石規整、無缺損、無勾縫脫落;眉子土(邊埂)平整、無缺損。

      (3)備防石位置合理,擺放整齊,便于管理與搶險交通,無坍垛、無雜草雜物,壩號、垛號、方量等標注清晰。

      9.2護坡

      (1)土壩坡:坡面平順,草皮覆蓋完好,無高稈雜草、水溝浪窩、裂縫、洞穴、陷坑。

      (2)散拋塊石護坡:坡面平順,無浮石、無游石、無缺石,無明顯外凸里凹現象,保持坡面清潔。

      (3)干砌石護坡:坡面平順、砌塊完好、砌縫緊密,無松動、塌陷、架空,灰縫無脫落,坡面清潔。

      (4)漿砌石護坡:坡面平順、清潔,灰縫無脫落,無松動、變形。

      9.3根石

      (1)根石臺的高程、寬度、坡度等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設計或竣工驗收時的標準。保持臺面平整,無浮石、雜物。

      (2)根石坡平順,無明顯外凸里凹現象,無浮石、游石。

      (3)聯壩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0條水閘工程

      10.1管理范圍內應保持整潔美觀,搞好綠化美化。

      10.2土工建筑物無水溝浪窩、塌陷、裂縫、滲漏、滑坡和洞穴等;排水系統、導滲及減壓設施無損壞、堵塞、失效;土石結合部無異常滲漏。

      10.3石工建筑物塊石護坡無塌陷、松動、隆起、底部淘空、墊層散失;墩墻無傾斜、滑動,無勾縫脫落;排水設施無堵塞、損壞、失效。

      10.4混凝土建筑物(含鋼絲網水泥板)無裂縫、腐蝕、非正常磨損、剝蝕、露筋(網)及鋼筋銹蝕等情況。

      10.5水下工程無沖刷破壞;消力池、門槽內無砂石雜物;伸縮縫止水無損壞;門槽、門坎的預埋件無損壞。

      10.6閘門無變形、銹蝕、焊縫開裂或螺栓、鉚釘銹蝕、松動;支承行走機構運轉靈活;止水裝置完好;門體表面涂層無大面積剝落。

      10.7啟閉設備運轉靈活、制動性能良好,無腐蝕,運用時無異常聲響;鋼絲繩無斷絲、銹蝕,端頭固定符合要求;零部件無缺損、裂紋、非正常磨損,螺桿無彎曲變形;油路通暢,油量、油質合乎規定要求。

      10.8機電設備及防雷設施的設備、線路正常,接頭牢固,安全保護裝置是動作準確可靠,指示儀表指示準確、接地可靠,絕緣電阻值合乎規定,防雷設施安全可靠,備用電源完好可靠。

      第11條圍堤、格堤、防汛道路

      參照堤防工程標準執行。

      第12條生物防護工程

      12.1防浪林、行道林、適生林、護堤地林及險工、控導、護灘(岸)、水閘的樹木生長旺盛,無病蟲害,無濫砍濫伐和人、畜破壞。行道林和險工、控導、水閘的樹木修剪整齊、美觀,魚鱗坑、澆水溝規整,存活率達到98%以上。防浪林、適生林、護堤地林株行距適宜,存活率應達95%以上;林區無高稈雜草。

      12.2堤防、險工、控導、水閘等適宜植草的工程部位,草皮整潔美觀,覆蓋率達到95%以上,無高稈雜草。

      12.3有景觀功能的工程綠化,可參照園林景區進行養護。

      第13條管理設施

      13.1位移、滲流、應力應變、震動反應等安全監測設施完好。

      13.2遠程監控系統的現場設施、設備(儀器、傳感器等)完好無損壞,運行正常。

      13.3排水溝完好,暢通無損壞,無孔洞暗溝、溝身無蟄陷、斷裂,接頭無漏水、阻塞,出口無沖坑懸空,溝內無淤泥、雜物。

      13.4公里樁、百米樁、邊界樁、斷面樁、壩號樁、高標樁、交界牌、指示牌、標志牌、責任牌、簡介牌、紀念碑等埋設堅固,布局合理、尺度規范,標識清晰、醒目美觀、無涂層脫落、無損壞和丟失。

      13.5水尺無損壞,標尺清晰,基座涂層無脫落;測流測沙橋完整、穩固,鐵件無銹蝕、無涂層脫落。

      13.6照明、通訊、安全防護等設施完好。

      13.7護路閘(桿)開合靈活,標識齊全、醒目美觀,埋設堅固無損壞,涂層無脫落。

      13.8管護基地房屋、防汛屋、守險房、啟閉機房、測流測沙房等,堅固完整、門窗齊全無損壞,墻體無裂縫、墻皮無脫落,房(屋)頂不漏水。

      13.9景點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干凈整潔無損壞、涂層醒目無脫落。

      第14條工程資料

      工程檢查記錄要清晰、準確、完整、規范,各類工程的維修養護資料要清晰整潔,內容真實、齊全、準確、規范,并要求及時上報、存檔。

      維修養護資料包括:內部工作制度和辦法,汛前汛后工程普查資料,險工、控導工程根石探測資料,堤防隱患探測資料,維修養護方案及實施計劃,工程鑒定資料,原材料質量鑒定資料,檢查檢測試驗資料,單項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總結,維修養護大事記,維修養護日志,維修養護工作總結報告等。

    水利工程合同14

      為進一步規范水利建設監理市場秩序,提高建設監理水平,保障監理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水利工程建設監理有關規定,結合現階段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實際,水利部組織修訂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并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頒發。 為體現合同文本名稱與其適用范圍和相關內容的'協調一致,本次修訂將原名稱“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改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合同文本》)。 本次修訂著重修改了委托人和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條款,進一步規范了委托人、監理人職責和合同履行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方式。修訂后的《合同文本》將有利于規范當事人雙方履行合同的行為,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備、不準確等原因產生合同糾紛。 《合同文本》包括“監理合同書”、“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附件”四個部分。《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8號)規定必須實行施工監理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應當使用本《合同文本》,其他可參照使用。在使用本《合同文本》時,“監理合同書”應由委托人與監理人平等協商一致后簽署;“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是一個有機整體,“通用合同條款”不得修改,“專用合同條款”是針對具體工程項目特定條件對“通用合同條款”的補充和具體說明,應根據工程監理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附件”所列監理服務的工作內容及相關要求,供委托人和監理人簽訂合同時參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委托人名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委托(監理人名稱)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提供(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監理項目名稱)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別(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人民幣,下同):____________萬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

      1.監理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項目內容及主要特性參數:________________ 3.監理項目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監理階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監理服務內容、期限

      1.監理服務內容: 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2.監理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監理服務酬金

      監理正常服務酬金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支付。

    水利工程合同1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本著團結協作、緊密配合、分工負責的原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條例》的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名稱:重慶市萬盛黑山谷景區旅游蓄水壩工程。

      二、工程地點:重慶市萬盛區黑山谷景區藻渡河支流的鯉魚河上。

      三、承包項目及主要工程量:

      黑山谷景區旅游蓄水壩、沖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壩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內容。

      四、承包方式:

      五、開工時間:20xx年4月10日

      竣工時間:20xx年2月30日

      六、工程價款:捌百伍拾萬陸仟柒百元正(850.67萬元)。

      七、工程質量保證金:

      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工程總投資的10%,即85.067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待竣工驗收一年后如數退還乙方。

      工程差額保證金:

      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繳納20萬元作為工程差額保證金,方可進行施工,待乙方進場30天后如數退還乙方。

      八、工程付款辦法:

      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乙方組織工作人員、機械設備進場,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總價的10 %即85.067萬元作為進場款,正式開工后每月按乙方所報工程月進度經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60 %,工程竣工驗收后,除按規定扣留工程總價10 %即85.067萬元,作為工程保修金(考驗期一年)外剩余部分付給乙方,保修金待質量考驗期滿后付清給乙方。

      九、設計資料提供:

      合同簽訂后由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二份;(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

      十、施工中甲方職責:

      1、負責建設期內協調土地占用、青苗、樹木賠償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協調的事宜。

      2、施工前向乙方進行技術和圖紙交底及有關地址和地下埋設、設施資料的交待。

      3、重慶達華工程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配合乙方進行施工質量監督管理、技術指導、辦理現場簽證。

      4、工程竣工后,指導施工方編制工程竣工資料、組織竣工驗收工程。

      5、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6、因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應賠償乙方的誤工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十一、施工中乙方職責:

      1、嚴格按設計圖紙施工,重要工序及隱蔽工程完工后,需經甲方驗證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2、在施工過程中,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管理監督,聽從甲方的合理化建議。

      3、施工所用各種建筑材料及設備等,須符合有關規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認可,方能使用。

      十二、材料供應辦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組織

      十三、工程質量:

      1、乙方工程必須按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施工技術要求以及有關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2、甲方施工技術負責人有權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對不合格的部分有權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須服從。

      十四、工程設計變更和增減:

      施工如需進行設計變更和工程數量增減,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將工程量的增減變化計入工程決算,增減量大影響和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十五、竣工驗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驗收報告,施工總結和有關資料報請甲方組織驗收。

      十六、竣工決算:

      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有關規定和協議規定和協議條款提交工程量變化簽證、有關質量檢驗報告、工程結算書及編制說明、施工總結、竣工圖紙等,交由甲方審核,并配合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資料整編,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和審核部門審批,最后以審核部門審核為準。

      十七、違約的索賠:

      合同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應付給對方違約金,違約金按預計工程總價的5%付給,計人民幣42.5萬元,如在施工過程中一方終止合同或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違約方還應向對方賠償超出違約的金額。

      十八、工程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概由責任方承擔和有關費用。

      十九、其他事項:

      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須提供到施工場地內,乙方不承擔混凝土的質量檢查、保管、安全等責任,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資料交清,費用結算付清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余條款自行終止。

      二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正本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合同執行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相平等、實事求是的原則,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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