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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通用17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 1
1、熟悉電梯方面的各種法令、法規和有關條例。
2、認真貫徹執行政府有關部門政策、法令和上級對電梯管理的各項指示、要求和規定。
3、制訂電梯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監督執行。
4、制定電梯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各項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各級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并監督貫徹執行。
5、建立健全電梯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對電梯安全運行情況、電梯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定期進行電梯安全管理情況抽查和總結,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求立即整改。認真聽取對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7、加強電梯的定期維修保養工作力度,減少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保證電梯安全運行。
8、指導培訓工作,提高電梯公司員工技術素質。
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 2
一、24小時值班制度
1、安全管理員分早(7:00—19:00)、晚(19:00—第二天7:00)三班兩運轉,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
2、安全管理員上崗必須穿著統一制服,佩帶規定裝備和工作牌。
3、上崗時要認真檢查設備設施,認真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意外)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況,排除險情,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確保小區安全。
4、熟悉本崗位任務和工作程序,執勤過程中要以敏銳的目光,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案件、事故的發生,力爭做到萬無一失。
5、愛護設施設備和公共財物,對小區內的一切設施、財物不得隨便移動及亂用,熟悉小區消防系統及消防器材的安裝位置,熟練掌握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突發事件能正確進行處理。
6、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對崗位內發生的各種情況要認真處理,并且做好記錄,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堅決設法抓獲。
7、遇有緊急突發性重大事情,要及時向班長或主管領導請示報告。
8、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班雙方的責任。
9、積極向業主或租客宣傳遵紀守法和消防安全等治安防范知識。
二、車輛管理
1、在小區內有停車位的車主,必須持有管理處發放的停車卡,并憑卡出入小區。
2、凡無私家車位停車證的車輛,一律不得在私家車位泊車。
3、進入小區內停放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劃定的車位內。行車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車位禁止停車。
4、外來車輛,按零停收取停車費。
5、凡裝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車輛,嚴禁駛入住宅區。
6、車輛停放后,駕駛員必須自覺鎖好車門,關好車窗,并保持車位清潔衛生。
7、車管員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報告,并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凡因交接不清而造成事故的,必須追究交接班雙方的責任。
三、消防管理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檢查、指導、督促轄區內全體人員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月至少全面檢查消防設施設備一次。
3、貫徹消防法規,落實消防措施,加強消防監督,宣傳消防知識,組織消防演習,管好消防設施(備),增強全體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4、熟悉轄區內的防火建筑結構和人員工作、生活環境及人員疏散通道等基本情況,掌握各種消防設施(備)的基本功能、原理及正確使用方法、滅火應急措施等知識。
5、制定重大工作計劃,開展大型活動,必須擬定相應的滅火應急方案。
6、定期檢查轄區內的消防設施,組織討論、修訂、完善滅火應急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7、及時消除并處理火險隱患、火警投訴及有關事宜。
8、發生火災時,在專業消防人員趕到現場之前,擔任現場總指揮,協調滅火工作。
四、應急管理
(一)發生火警時的應急措施詳見《滅火應急規程》。
(二)執勤中遇到搶劫的處理
在執勤中遇到有公開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強行掠奪或毀壞公司和業主或租客、訪客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立即進行處理。
1、迅速制止犯罪。要保持鎮靜,設法制服罪犯,并應立即發出信號,召集附近的安全管理員或群眾支援。
2、若在小區內遇到犯罪分子搶劫,應立即通知關閉大門。若罪犯逃跑,又追不上時,要看清人數和衣著、面貌、身高等外貌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其他標志等,并及時報告管理處和公安機關,可撥“110”報警。
3、有固定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若在運動過程中作案,沒有固定現場的,對犯罪嫌疑人遺留的物品,作案工具等,應當用鉗子、鑷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在白紙內妥善保存,交公安機關處理。切不可將安全管理人員或其他人的指紋等痕跡弄到遺留物上。
4、訪問目擊群眾,收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在公安人員未勘察現場或現場勘察完畢之前,不能離開。
5、事主或在場群眾如有受傷的,要盡快送醫院救治,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三)發現業主或租客、訪客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闖入安全管理目標的處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當班安全管理員的處置方法是:
1、勸說或阻攔,讓其盡快離開安全管理目標范圍。
2、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的同時,及時通知醉酒者、精神病人的家屬或工作單位,讓他們派人領回。
3、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安全管理目標或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四)執勤中發現可疑分子的.處置
安全管理員在執勤中如發現有神色慌張、行動詭秘的可疑人員時,應采取如下措施:
1、報告當班班長和管理處,并向其他區域執勤安全管理員發出信號。特殊情況還需向公安部門報告。
2、嚴密跟蹤觀察,暗中監視,防止其進行破壞或犯罪活動。
3、發現與公安機關通緝的在逃人員體貌特征相似者,或經盤詢漏洞百出、形跡可疑者,可采取措施將其帶往公安機關查處。
(五)執勤中發現業主或租客、訪客斗毆時的處置
當班安全管理員在安全管理區域內發現業主或租客、訪客打架、斗毆事件時必須采取如下措施:
1、心勸導雙方離開現場,緩解矛盾。確能認定屬于《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行為或犯罪行為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將行為人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2、提高警惕,防止壞人利用混亂之機進行破壞或偷竊活動。
3、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確保安全管理區域的正常治安秩序。
4、協助公安人員勘察打斗現場,收繳斗毆器械,辨認為首分子。
(六)業主或租客、訪客發生刑事或治安案件時的處置
1、值班安全管理員應迅速報告安全管理班長和管理處,管理處應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及時報告公司安全部,業主或租客、訪客投購保險的還應(提醒業主或租客、訪客)通知承保的保險公司。
2、當班安全管理員應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方法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以免破壞現場,影響證據的收集。
3、抓緊時機向發現人或周圍群眾了解案件和事故發生、發現的經過,收集群眾的反映和議論,了解更多的情況并認真做好記錄。
4、向到達現場的公安人員認真匯報案件發生情況,協助破案。
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 3
為了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保證各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高層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定住戶維護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1、責任履行戶的消防安全監督責任,讓本戶成員認真貫執行《消防法》和《規定》等消防法規及規定,有義務積極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2、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戶成員樹立消防意識,正確使用電器、燃氣等設施設備。
3、經常對本戶成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災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4、定期對本戶的消防安全實施自行檢查,并主動接受消防監督機構和管理處對住宅消防工作的檢查。
5、參與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出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宅發生時應服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6、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管理處調查火災原因。
7、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責任人所應的權利,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愛護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業需報請管理處審批,未經批準作業,將承擔一切責任。住戶必須按照國力出規定的'用途使用,嚴禁改變本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為保證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因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隱患、火災的,管理處有權責令整改、追究安全責任人的責任,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必要時報請安全消防部門處理。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止。住戶需要更換責任應該辦理轉簽消防安全責任書,否則將由原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分別由住戶、物業管理單位各執一份,經責任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物業管理行業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的設備、治安、消防、車輛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關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物業服務公司應當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并以本規定為依據,嚴格進行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管學結合的方針,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其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管理網絡,實現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負責物業系統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處理和培訓工作,督管系統內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組成如下:
第五條物業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物業公司應當逐級落實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制,明確單位和崗位安全職責,確定各單位、各崗位的安全責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則
第七條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原則
(一)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狀態。對設備設施做到“四會”和“五定”。“四會”是指維修人員對設備要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對主要設備的清潔、潤滑、檢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點、定時和定質,通過對消防系統的定期試驗、檢修,使維修人員對系統全面掌握,確保及時排除相關故障。
(二)明確責任,持證上崗。
(三)制訂安全操作規程。
(四)加強培訓與考核工作,加強崗前培訓和崗位考核。
(五)加強對業主的宣傳,提高業主對相關設備設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條治安安全管理原則
(一)建立健全物業安全保衛組織機構。
(二)制定和完善各項治安保衛崗位責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
(四)完善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員素質,加強培訓,持證上崗,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六)加強區域內車輛的安全管理。
(七)聯系區內群眾,搞好群防群治,并在當地派出所的指導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與周邊單位建立聯防聯保制度。
第九條消防安全管理原則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建立高素質的專人負責與群防群治結合的義務消防隊伍;
(三)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定時檢查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條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各屬下公司分級管理的體制。
第十一條各屬下公司依法對設備、治安、消防等進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是:
(一)制定物業系統安全管理規章,并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問題;
(三)指導、檢查和監督各屬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協調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五)負責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三條物業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主要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管理法規;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協同工商、公安、衛生等有關部門,對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規章制度及消防、衛生防疫等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及驗收工作;
(四)組織和實施對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 5
1、熟悉電梯方面的各種法令、法規和有關條例。
2、認真貫徹執行政府有關部門政策、法令和上級對電梯管理的各項指示、要求和規定。
3、制訂電梯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監督執行。
4、制定電梯安全管理目標,包括各項的'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各級安全負責人的職責,并監督貫徹執行。
5、建立健全電梯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對電梯安全運行情況、電梯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定期進行電梯安全管理情況抽查和總結,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求立即整改。認真聽取對安全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7、加強電梯的定期維修保養工作力度,減少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保證電梯安全運行。
8、指導培訓工作,提高電梯公司員工技術素質。
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 6
第一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節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節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四節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第五節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 7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防止因雷擊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以下制度。
一、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工程采購總監,副組長:工程維修部經理,成員:工程維修部全體維修人員、物資供應部經理、工程材料采購員。
二、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制定雷電災害應急預案,并在發生雷電災害時啟動預案,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導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供應到位、救援人員到位,確保高效妥善處理災情。
三、建立健全雷電災害報告制度,在遭受雷電災害后由防雷安全領導小組長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報告災情,并協助防雷辦公室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四、由工程維修部電工班長負責關注氣象部門發出的雷暴預報,并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五、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工程維修部應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應及時告知防雷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市氣象局防雷辦公室,盡快排除防雷安全隱患。在檢查報告,合格證失效前十五個工作日提前由工程維修部經理向市防雷辦公室提出檢測申請,并積極配合做好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工作。
六、要加強防雷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司員工防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七、對違反法律法規導致雷擊責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 8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消防法%26>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愿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為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群眾舉報,開展消防咨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為;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為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群眾,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后,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核查火災損失。
(七)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為社區民警職責,作為評比考核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群眾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群眾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為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核、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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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項目在服務過程中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確保物業管理服務期間無安全事故發生,確保物業管理處員工的安全和健康,順利實現安全生產的目的,提高物業管理處安全生產規范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
建立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保障體系,配備具有相應管理能力和足夠數量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制定和確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完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獎懲辦法及操作規程。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行政措施。內容主要包括:查領導、查制度、查隱患、查組織、查教育培訓、查事故處理。
2、查安全設施。內容主要包括:查安全設施、機械設備、勞保用品使用情況。
3、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隱患,開具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內書面寫出整改措施和結果報物業管理處。對于無視隱患存在及對發現的隱患不進行整改的部門給予相關處罰。
4、物業管理處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將對隱患整改結果實地進行復查,如發現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徹底,仍然存在隱患,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罰,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5、各部門經理制定完善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按有關規定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組織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情況,認真做好檢查記錄。
三、安全生產檢查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
由物業管理處總經理負責,帶領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
2、經常性和節假日安全生產檢查
經常性的檢查包括各部門自行組織的檢查、部門安全員進行巡回安全生產以及節假日前安全生產檢查。
3、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專業安全生產檢查內容:包括用電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升降機、吊蘭等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專業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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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保安人員全面負責的值勤巡邏、門衛等保安服務任務。
2、對在值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和災害事故,及時報告辦公室工作人員和當地公安、消防等部門,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3、落實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等防范措施,發現值勤區域內的隱患,立即報告辦公室工作人員,并協助予以處理。
4、保安人員對值勤區域內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法行為人應送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支持和配合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
5、保安人員要嚴格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權限;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在崗期內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
6、不準留宿外來人員,非因公外來人員晚22:00之前必須離開。
二、具體要求
1、白天由2名保安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夜間由1名保安負責值班工作;
2、值班時間:春秋冬季:白班早6:00—晚17:30夜班晚17:30—次日早6:00夏季:白班早6:00—晚18:00夜班晚18:00—次日早6:00。
3、保安人員要嚴格按照服務標準著保安制服,按規定配戴保安標志。
4、嚴格按照時間交接班,值班期間不準脫崗、空崗、串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禁止在上班時間飲酒、吸煙、賭博。
5、值班期間,認真接聽值班電話,并做好記錄,遇有重大問題,及時通知領導。
6、遵守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對廳內及工作間內的辦公設備未經允許不得擅自動用。
三、班長職責
1、負責在每月1號上報保安人員值班表。
2、負責廳內的照明、空調及門窗的定點開關(早晨上班前半小時打開,晚上下班后即關掉)。
3、節假日期間如遇下雨、下雪應及時組織清掃,保持大門口環境清潔衛生。
四、白天值班保安職責
1、負責更換所有的飲水機水筒。
2、在一樓值勤的保安人員負責接收當天的報紙及信件并送交辦公室。
五、考核評定:
1、考核內容:工作情況、遵守管理規則情況、履行職責情況。
2、每月考核一次,出現一次違紀情況扣5分,考評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為不達標,如有進廳辦事人員及廳內工作人員投訴者,由保安公司調換保安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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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提高員工安全用電意識,規范員工用電安全操作,減少事故的發生。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園區內全體員工。
3.職責
3.1工程部人員進行電氣操作或電氣維修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定進行。
3.2其他部門須配合工程部的安全用電工作。
3.3工程部及時向客服部反映停電緣由,客服部須及時通知業主停電事宜。
4.內容
4.1嚴禁各部門私接或移動電氣設備和設施。確因生產或改善服務質量需要,應經所在部門經理批準,報請工程部核實,并由工程部登記注冊。
4.2各部門需架設臨時線路的,應由工程部派電工安裝。使用結束后應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臨時線路應符合“低規”要求,時間一般不超過一星期。如使用后確需長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損害美觀條件下,由工程部派電工正式安裝,并登記備案。客用區一般不準加臨時線。
4.3物業強電系統維修時,應該根據不同的危險程度,分為全部停電、部分停電和不停電工作三類。電氣檢修人員工作時,應遵循下列三項要求:
4.3.1根據工作內容和需要,填寫工作票。
4.3.2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應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4.3.3應有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4.4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或設施上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4.5斷開電源。在工作場所必須斷開電源的設備設施,包括需檢修設備設施的帶電部分的電源、工作范圍安全距離小于0.7m(10kv)的帶電部分及工作人員后面或兩側無遮欄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帶電部分。在斷開電源時,必須使檢修的設備設施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高壓柜的手動機均處于斷開位置時,都應用鎖鎖住。
4.6驗電。檢驗電氣設備上有無電壓時,必須使用合格的驗電器,驗電應在電氣設備的兩側的各相分別進行。
4.7裝設接地線。將檢修的設備設施的三相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檢修設備的'剩余電荷,這也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裝、拆接地線必須由兩人進行,若僅有單人值班,則只允許用接地開關接地。
4.8懸掛指示牌和裝設遮擋欄。在工作點四周應安設標示牌和遮欄,有關的操作開關手柄上應懸掛“禁止合閘”標示牌。
4.9電氣操作及維修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組織措施:
4.9.1工作票制度。在對物業各類電氣設備進行檢修時,應根據工作需要,填寫工作票。工作票的簽發人應為電氣工程主任,且簽發人應對工作票內容、工作必要性、工作執行者的業務程度進行全面的考慮。
4.9.2工作許可制度。在高壓電氣設備上進行檢修工作,須經過許可手續。工作許可人為工程部經理,許可人應對工作票上的有關內容及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并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核對。
4.9.3工作監護制度。完成工作許可手續后,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應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現場的情況和有關安全措施,并應始終在現場進行監護,及時糾正錯誤或違反安全的操作。監護人一般不得參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電除外)。
4.9.4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在電氣設備檢修工作間斷或工作人員暫時撤離現場時,所有安全措施應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存。間斷后可繼續工作,無需重新通過許可。
4.9.5工作轉移是指同一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地點工作,開工前的安全措施可一次做完,但工作負責人在轉移工作地點時,應向工作人員交待新工作點的有關情況和注意事項。
4.9.6在檢修工作完成后,應清掃現場后撤離。由工作負責人會同運行值班人員共同檢查,并交待檢修項目、發現問題、檢修結果和存在問題,然后在工作票上注明工作終結時間,雙方簽字后方可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在此之前,任何人不得將檢修設備送電運行(因檢修工作需要試運行者除外)。
5.相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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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員進出憑證
(一)施工作業在三個工作日以上,憑管理處辦理的《裝修人員出入卡》進出;
(二)施工作業在三個工作日以內(含),安全崗登記有效證件進出。
二、卡證管理
(一)《裝修人員出入卡》的辦理
1、《裝修人員出入卡》為正/副卡,裝修戶數量大、較為集中時宜單純采用正卡,但裝修區域與生活區域應進行隔離,實行封閉管理;
2、正/副卡上應當按規定填寫具體內容;
3、正/卡上須張貼持卡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并蓋上管理處的印鑒;
4、在正/副卡連接處的中央位置蓋上(管理處印鑒的)騎縫章。
(二)《裝修人員出入卡》使用
1、正/副卡須配合使用;
2、裝修人員進入小區時,應將正/副卡同時交護衛員驗證;
3、驗證完畢后,裝修人員將正卡帶走,副卡則留在安全崗;
4、安全崗值班員有權拒絕無卡人員進入小區。
5、裝修作業人員必須佩戴《裝修人員出入卡》正卡,副卡作為裝修人員出場及管理處工作人員巡查與清場的依據。
三、裝修管理規定
(一)嚴格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作業;
(二)作業時間:7:00-12:00和14:00-19:00;
(三)禁止裝修施工人員竄棟、竄樓、竄戶;
(四)對小區的裝修人員,統一由指定的道口進出;
(五)禁止從事裝修作業的人員在小區留宿;(對確需留宿的作業人員,應由業主作出書面擔保,管理處辦理手續后方能留宿,每戶僅限2人)
(六)23:00以后,未經管理處同意,施工留守人員不得再出入小區。
(七)禁止作業人員在小區、樓層自由流動。如有違反,可移交管理處處置或令其立即離開小區。
四、裝修巡查
(一)巡查時間:每班必須對小區裝修戶巡查1次;
(二)巡查內容
1、作業人員是否佩戴《裝修人員出入卡》,對無卡、借卡或卡、房號不一致的人員,應清理出場;
2、有無私拉亂接管線;
3、是否按規定配備滅火器(一般按每50平方米一個);
4、是否存儲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5、有無做飯、取暖或高熱燈等;
6、有無吸煙等容易引發火災的情況發生。
7、其他。
五、裝修清場
(一)作業人員必須于每天19:00停止作業,19:30以前自覺從其進入的道口離開小區,同時取走自己的《裝修人員出入卡》副卡。
(二)對于未取走副卡的人員,視為未離開小區。
(三)管理處須于19:30集中組織人員對所有裝修戶清場(除批準留守人員外);
(四)20:00-24:00,管理處應組織人員,對各個裝修點至少組織一次巡查,重點檢查有留守人員的裝修點,避免裝修人員擅自留宿、替換或在小區自由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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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制定本小區安全保衛制度。
二、小區設置安保機構,負責本小區安全、保衛工作.小區大門設保安 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對陌生人員進入小區要盤查、登記.
三、小區要配備安防系統,即閉路監控系統、紅外報警系統、自動消防監控系統、門禁系統、自動呼救系統、道閘系統、煤氣自動報警系統和巡更系統等。
四、為確保安防系統功能的正常發揮,安防人員要熟練掌握安防系統的技術性能,正確使用、減少誤報、提高管理效率。
五、安防系統要定期檢查、檢測,定期維護與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六、配合政府開展社區管理
(1)在社區組織重大活動時,應及時知會轄區派出所及社區居委會,相互協調,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2)小區內發生治安或意外事故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并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及善后處理作。
(3)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法律政策相關教育。
七、安保人員要注意禮貌、文明執勤。具體要求如下:
(1)執勤時整潔著裝、佩載工牌號;
(2)精神飽滿,站立、行走姿態規范;
(3)執勤中認真履行職責,不脫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事情;
(4)舉止文明大方、主動熱情、耐心周到;
(5)辦事高效、堅持原則、禮貌待人.
八、建立治安巡邏制度,晝夜不間斷巡邏,防止意外治安事故發生.對巡邏人員的具體要求是:
(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熟悉物業及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基本情況。如業主家庭成員、樓宇結構、消防設備、各類技防設備、各類機電設備分布情況、消防中心應急反應等; (3)按規定路線和方式巡邏、簽到,未簽到或不及時簽到要記錄原因;
(4)熟悉人員和物品出入管理流程,具備條件的,可對外來人員及外搬物品做好記錄及控制;
(5)觀察細致、反應迅速,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發現、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及突發事件;
(6)相互配合、妥善處理各種問題.對于超出職權或無法處理的情況,應及時匯報.
九、做好治安防范值班記錄。
十、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尤其要注意以下事項:
(1)遇到有人在公共區域聚眾鬧事,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及時上報上級領導,協助公安機關迅速平息事件,防止事態擴大。
(2)遇有違法犯罪分子正在進行盜竊、搶劫、行兇和縱火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應立即報警,協助公安機關制止,并采取積極措施予以搶救、排險,盡量減少損失.對于已發生的`案件,應做好現場的保護工作,以便公安機關進行偵查破案。
(3)管轄范圍內公共區域有瘋、傻、醉等特殊人員進入或鬧事時,應將其勸離小區,或通知其家屬、單位或公安派出所將其領走。
(4)小區內出現可疑人員,要留心觀察,必要時可禮貌查問.
(5)小區內發生墜樓等意外事故,應立即通知急救單位及公安部門、家屬,并圍護好現場,做好轄區客戶的安撫工作,等待急救單位及公安部門前來處理。
十一、加強消防管理。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及消防安全檢查并建立義務消防隊伍,加強消防設施設備的完善、維護和保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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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勞動保護,使員工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維護醫院物業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XX醫院管理處的安全生產管理。
3.0職責
3.1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培訓及綜合安全檢查。
3.2管理處主管負責審核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計劃及整體安全檢查。
4.0管理規定
4.1安全作業
4.1.1管理處各部門員工在工作時,嚴格按各部門制定的操作規程作業。
4.1.2值班人員負責每日安全工作的落實監督。
4.1.3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工作的監督,整改及知識培訓,不定時進行檢查。
4.1.4員工在工作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及時將情況上報部門主管,在不安全因素未得到徹底排除前,嚴禁作業。
4.2消防安全
4.2.1所有員工嚴格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保安部負責監督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管理處。
4.2.2保證各種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4.2.3在工作中涉及到需要使用消防系統的情況,應先通知保安部,由保安部請示管理處,提出正確處理方法。
4.2.4保安部在檢查中發現消防設備設施有破損或故障,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管理處通知醫院保衛科及時配換處理。
4.3治安安全
4.3.1保安部全面負責醫院內治安狀況和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管理處。
4.3.2管理處其他員工發現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法犯罪情況,立即上報管理處,管理處按《應急處理規程》處理。
4.4人身安全
4.4.1各部門員工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要及時上報管理處,并設置危險標志。
4.4.2工作時要換工作服,扣好衣扣,脫下手表、鑰匙等易導電金屬,要穿膠底安全鞋或干布鞋。
4.4.3維修任何電氣設備時,一般不帶電作業,注意切斷相應的電源開關,掛上警告牌。修理完畢后,通電前應先檢查一下線路,有無其他人在工作,確認無誤后方可合上開關。
4.4.4高空作業(離地面2米以上)時,要戴安全帽和安全帶,以防失足或觸電墜落,同時注意攜帶的`工具、器材,勿失手落下,以免傷人和損壞設備。
4.5車輛安全
4.5.1保安部負責所有進出車輛及停車場的檢查、指揮、登記。
4.5.2保安部當值人員嚴格執行車輛管理的各項制度,確保交通、人身安全。
4.5.3對違規停放、駕駛車輛的人員,保安部立即制止、糾正,根據不同情況上報管理處。
4.6設備安全(此部分由醫院維修班負責)
4.6.1切實做好設備的維修保養,保持設備絕緣良好及接地保護裝置完好。并經常監測,如遇絕緣損壞時應及時處理,使之符合安全要求,防止事故擴大。
4.6.2進行機械設備方面的維修工作時,要注意切斷動力電源,停止運行部件,掛上警示牌。確認無誤方可進行工作。
4.6.3檢修或檢查有帶電容器的電氣裝置或高壓設備時,應將電容器充分放電,必要時可短接后進行工作。
4.7遇到突發應急事件按《應急工作規程》處理,由管理處寫出《突發事件報告》保存、歸檔。
5.0相關文件
5.1《應急工作規程》WI03-27-01
6.0記錄
6.1《突發事件報告》QR/GR-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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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級檢查由班組織實施
(一)每個員工每天對本崗位、本地段進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本身能夠排出的一切不安全因素,上報本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
(二)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及時報告,否則發生事故則由本崗位當班負責。
(三)每天應將班組個人檢查的結果向領導匯報。接班時應提前10分鐘進入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況,對檢查內容進行驗收并簽名,發現一般的問題由接班班長負責處理,較大問題以書面形式報本處領導處理,不得忽視或拖延。
二、二級檢查由客戶服務中心領導實施
(一)公司領導每周組織班組長對本管轄地段、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品)進行一次檢查。
(二)檢查班組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三)組織處理本處的火險隱患及整改,向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
(四)每月向公司安全主任匯報一次本客戶服務中心消防安全情況。
三、三級檢查由公司領導實施
(一)每月由客戶服務中心或公司領導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
(二)檢查客戶服務中心貫徹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執行情況,獎懲分明。
四、檢查的基本內容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二)使用液化石油氣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三)對煙頭、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處理。
(四)倉庫內貨物及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泡規定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五)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情況。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
(六)使用多種可燃、易爆油類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油、氣的處理情況。
(七)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焊接操作時是否達到"七不、四要、一清"的要求。
(八)使用有素養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九)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安全使用。
(十)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燃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制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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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為了保證業主/住戶的安全,規范保安人員的各項工作,提高公司的信譽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保安人員的著裝、門崗、巡邏和值班及綠化等工作的安全管理。
3、保安人員儀容儀表標準
4、保安人員在門崗值勤、小區巡邏、日常訓練等時間,必須按規定穿著公司統一的保安服裝。
4.1制服要保持整齊、清潔;穿襯衫時下擺要塞在褲腰內,袖口和褲管不得卷起,帽徽、肩章要保持端正,胸卡別在左胸上口袋的中間,不準赤腳、穿涼鞋或拖鞋立崗、巡邏;
4.2保安人員穿大衣時不準披在肩上,穿春秋套裝時要內穿白襯衫,系好領帶;嚴禁制服與便服混穿,或將制服穿離保安區域;
4.3保安人員的內外衣口袋內不準放過多東西,腰間皮帶上不準掛鑰匙及其他掛件;
4.4大蓋帽要戴端正,對講機佩在腰間皮帶右后側,耳機塞在右耳,話筒別在襯衫左領上;
4.5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鏡;
4.6保安人員巡邏走路時,上身要挺直,步伐穩重,雙臂自然擺動;騎車巡邏時,眼睛注視前方,兼顧左右,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隨意穿行;
4.7聽別人說話時,不得左顧右盼,心不在焉;
4.8不論是巡邏行走還是門衛站崗,都要精神飽滿,姿勢端正;不得搭肩挽臂,嬉戲打鬧;不得吸煙,不準有倦怠表現;
4.9不在公眾場合抽煙、閑聊、閱讀書報、大聲喧嚷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保安門崗管理
5.1保安人員門崗要站在指定的崗位上,不得隨意脫崗;
5.2保安人員站崗姿勢要端正,身體挺直,保持跨立姿勢;要面帶微笑,向進出人員行注目禮,遇領導要敬禮;
5.3保安人員不準隨意放小攤販、推銷員等進入轄區;
5.4保安人員要對進出轄區的機動車輛進行出入登記;并禁止載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車輛進入轄區內;
5.5保安人員不得允許4噸及4噸以上大型汽車進入轄區(特種車輛和搬家車輛除外);
5.6保安人員要在指定的時間和位置休息,并做好休息處的清潔工作;
5.7發現電梯等相關設備發生故障時,保安人員要立即通知相關部門;夜間發生重大事件時,要立即通知相關領導,并按應急預案進行處理;
5.8各班班長每天依據相關標準對本班門崗工作進行檢查,填寫《保安工作班檢表》。
6、保安巡邏管理
6.1小區巡邏
6.1.1小區巡邏每2小時1次,保安人員每周將轄區內所有樓宇的樓道、天面巡查一遍;
6.1.2小區巡邏不確定固定路線,保安人員根據實際需要選擇路線,但是不能留死角、偏角;
6.1.3各班班長和安全主管人員負責巡邏監督工作;
6.1.4巡邏人員在崗巡邏期間,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
6.1.5巡邏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巡邏器械,不得隨意開啟巡邏鐘;
6.1.6夜間巡邏人員,每班次巡查不得少于2;。
6.1.7 巡邏人員在巡查期間應與各崗位保持聯系,對巡邏期間發現的問題,要根據相關預案進行及時妥善的處理;
6.1.8巡邏人員下班時交還所用的巡邏器械。
7、保安人員值班管理
7.1保安人員值班期間,要堅守崗位,認真值勤,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對于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必須積極圓滿完成;
7.2值班人員對值班室內的一切物品、設施負責,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借;
7.3值班人員要禮貌的.受理各種電話,根據相關規定認真做好電話記錄,并及時轉告相關人員;
7.4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用值班室電話打私人電話,或將值班室電話外借;
7.5值班人員必須保持值班室內清潔,嚴禁在值班室接待朋友、吃東西、吸煙等。 值班人員要詳細填寫值班記錄,需要下一班完成的重要事情,要詳細交接清楚。
8、消防安全管理
8.1煙感報警系統檢查
8.1.1 消防人員每周對所轄區域的報警器至少巡查一次,檢查其電源是否正常,各按鈕是否處于良好狀態等;
8.1.2消防人員每日對報警器進行檢查,檢查其內部接線端是否松動,主干線路、信號線路是否破損,并對20%的煙感探測器進行抽查試驗;
8.1.3 相關人員每半年對煙感報警器進行逐個保養,擦洗灰塵,檢查探測器底座端子是否牢固,并逐個進行吹煙試驗;
8.1.4相關人員對一般場所的煙感報警系統每三年、污染場所的煙感報警系統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維修保養。保養主要項目為:清洗吸煙室(罩),檢查集成線路,測試傳感器是否正常工作等。
8.2消火栓系統
8.2.1消防人員每周巡檢各樓層的滅火器、水龍帶、水槍頭、報警按鈕等設備是否完好,各供水泵、電源是否正常,各電氣元件是否完好;
8.2.2消防人員每月檢查一次各消防閥門是否靈活,并進行除銹和加油保養工作;
8.2.3 消防人員每月檢查水泵是否完好,對水泵表面進行清潔、為水泵軸承加油,同時按照相關說明進行全面的運行試驗;
8.2.4相關人員每季度在月檢查的基礎上對水泵進行維修保養,并檢查電動機的絕緣是否完好;
8.2.5消防人員每周巡檢水噴淋系統的管內水壓是否正常,各供水泵電源是否正常,各電氣元件是否完好。
8.3應急廣播系統
8.3.1相關人員每周對應急廣播系統的主機、電源信號進行檢查,查看各控制開關是在處在正常位置,有無損壞和異常現象,并及時清洗主機上的粉塵;
8.3.2相關人員每月對切換機進行試驗,檢查切換機是否正常工作;并檢查麥克風是否正常,定期清洗麥克風磁頭;
8.3.3相關人員每周檢查各樓層的喇叭是否正常工作,并清洗喇叭上的灰塵等;
8.3.4檢查完成后,相關人員進行應急廣播系統播放測試。
9、綠化機械使用安全
9.1通用使用安全
9.1.1所有綠化機械使用前必須檢查油管、油箱是否漏油。如果不是在室內作業,則運輸途中要關閉刀盤;
9.1.2所有綠化機械使用場所不允許吸煙;
9.1.3所有綠化機械在使用前都必須檢查其功率與電源是否相匹配,不允許超負荷使用;
9.1.4使用拖線板活動電源時必須注意拖線板、插座拖線是否完好,線芯是否裸露,留意拖線板有無發熱,應及時減負荷或加粗拖線,以免超負荷而引發事故或損壞機器;
9.1.5使用前必須注意電源開關等設備有否短路、斷路、漏電等現象,注意用電安全;
9.1.6所有機器在沒有完全冷卻時不允許用手去觸摸散熱器及機頭外殼,以防燙傷。
9.2剪草機械
9.2.1必須穿長衣、長褲及密封性鞋襪等方便操作而且不易被機器卷進去的服裝,嚴禁赤腳或穿拖鞋、短褲、裙子等進行操作;
9.2.2使用前須仔細檢查機器的刀盤、皮帶、離合等各部件是否工作正常;
9.2.3剪草前應徹底清除場地內的石塊、雜物,并勸離工作區域內的無關人員,使用割灌機時,工作點周圍半徑5米內不得有無關人員;
9.2.4剪草時要勻速進行,拐彎時要減小油門;
9.2.5帶草袋的剪草機應裝好草袋才可剪草;
9.2.6任何情況下,不可將手伸人剪草機刀盤內清理草渣,以防刀片傷手;
9.2.7草地如果是濕的不能剪草,以防對草坪上的草、機械及人員造成傷害;
9.2.8斜坡剪草時,操作人員應站在與機器同一水平線的位置上側向操作,避免滑倒時機械傷到人;
9.2.9割灌機啟動時操作員應面對刀盤,而不能背對刀盤;
9.2.10使用機械前應充分了解機械的性能特點,并牢記注意事項。
9.3綠籬機
9.3.1使用前應檢查機器的刀片等各個部位是否工作正常;
9.3.2熟記并遵守機械的使用方法;
9.3.3啟動綠籬機時應先將機器放在地上,人應朝向綠籬剪的方向拉動啟動繩,不允許提著機器啟動或背向剪刀方向啟動;
9.3.4綠籬機啟動前應將油門調到小位,避免剪刀隨機器啟動而啟動;
9.3.5剪綠籬時應遵循橫平豎直的握機原則,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剪刀朝向自己身體的任何部位,機器啟動后不允許只用一只手操控機器;
9.3.6在自己的腳被植物蓋住而看不見的情況-下,不允許向自己的腳部方向修剪;
9.3.7如果機器的剪刀被較大的樹枝卡住,應先關掉機器,然后用手將樹枝撥開,不允許在未停機的情況下直接用手去撥。
9.4大樹修剪
9.4.1大樹修剪往往涉及高空作業,具有一定的危險性;
9.4.2修剪大樹應使用高枝剪、高枝鋸及人字鋁梯或液壓升降機、修剪車進行操作,不應直接爬到樹上修剪;
9.4.3使用高枝剪或高枝鋸修剪時,人與修剪桿之間最少應成15°夾角,以防剪下的枝葉掉到人身上;
9.4.4使用人字梯時應兩人配合,注意先將梯放穩后再爬上去,另一人在下面扶梯子,扶梯的人應注意梯上人員的動作,以便配合,并防止剪下的樹枝砸到自己;
9.4.5修剪較大的樹枝時應幾個人配合,先將待剪樹枝用繩子綁住,由一人朝無人的一方拉動繩子,其他人在反方向進行鋸剪;
9.4.6進行大樹修剪工作時,應在周圍擺放工作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走近。
9.5斜坡工作安全
在斜坡上進行修剪、栽種等操作時,容易出現滑倒及石塊、工具掉下砸傷人等事故,對操作者具有較大的危險。因此,進行斜坡操作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9.5.1斜坡工作最少兩個人配合進行;
9.5.2斜坡工作時應穿帶釘的足球鞋或其他方便行動的防滑鞋;
9.5.3在300米以上的斜坡工作要佩戴安全帶,一人在上將安全帶固定于樹或其他安全的固定物上逐漸放下,另一人在下面工作;
9.5.4斜坡工作時不允許兩人同時在同一垂直線上工作,以防上面的人不小心將石塊或其他東西弄下砸傷下面的人;
9.5.5雨天或山土松滑時不應進行30度以上斜坡的工作,以防滑跌或山體滑坡。
9.6農藥安全使用大多數的農藥具有毒性或腐蝕性,如果使用農藥不當,不但會對人身、植物造成危害,還會對環境造成很大破壞。農藥應存放在指定倉庫中,不應到處亂放。
9.6.1配藥或噴藥時應戴好口罩及膠手套,并穿長衣、長褲;
9.6.2人應站在上風口,不應逆風噴藥;
9.6.3注意過往行人,有人走過時應壓低噴槍或暫時關閉噴槍;
9.6.4未用完的農藥應裝在一小桶中放于噴藥機旁,不應到處亂放;
9.6.5噴完藥后應及時洗手、洗臉等,并更換衣服,漱口后才可吃東西、喝水;
9.6.6不得擅自將農藥借出或賣給他人,也不應擅自替他人噴藥,以免對他人造成危害或產生糾紛。
物業員工上班安全規章制度 17
1、嚴禁占用、堵塞小區內的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路口,嚴禁損壞消防設備設施,不得挪用消防器材,不得將消防用水作為民用;
2、小區內嚴禁攜入、儲存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各裝修單位應嚴守防火規范,凡屬有一定危險的作業由管理處批準方可施工,嚴禁亂接、亂拉電線等違章作業行為的.發生;
4、注意防火,在施工結束時,應切斷電源,并檢查確實沒有火災隱患方可離開施工現場;
5、各住戶必須嚴格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如有火災發生及時報警,并在保護安全的情況下協助滅火工作;
6、管理公司將定期對工作人員及業主進行防火的安全教育,并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消防演習;
7、小區內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8、安全的使用煤氣及灶具,使用家用電器不可超負荷使用;
9、如有火災發生,立即報警,及時通知管理公司,正確報告火情及現場情況;
10、釀成火災后,除滅火人員外,其他人員應及時有序地將物品轉移到安全地帶,以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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