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一)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山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傳染病防治法》、《東營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衛生系統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等,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發生在局部,尚未引起擴散或傳播,還沒有達到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突發事件。
1.發生個案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疑似病例。
2.發現個案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
3.發生個案霍亂病例或疑似病例。
4.發生個案人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
5.局部發生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發熱或其他疾病。
6.發生無死亡病例報告、10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輕度職業中毒。
7.局部發生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群體性不良反應。
8.局部出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
9.局部出現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水平的一倍以上。
10.其他對公眾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事件。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較大范圍內發生,出現疫情擴散,尚未達到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1.連續發現2例肺鼠疫或肺炭疽。
2.出現非典型肺炎臨床診斷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3.連續發現2例霍亂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4.連續發現2例人禽流感病例或多例疑似病例。
5.連續2個單位(團體)發生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發熱或其他疾病。
6.發生無死亡病例報告、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食物中毒或中度的職業中毒。
7.連續2個單位出現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群體性不良反應。
8.連續2處出現有關聯性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
9.連續2個單位發生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發病水平一倍以上。
10.其它可認定為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三)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影響大、范圍廣、涉及人數多、危害嚴重的突發事件。
1.出現2例以上,并繼續擴散的肺鼠疫或肺炭疽疫情。
2.出現2例以上,并繼續擴散的非典型肺炎疫情。
3.出現2例以上,并繼續擴散的霍亂疫情。
4.出現2例以上,并繼續擴散的人禽流感疫情。
5.多個單位出現原因不明的群體性發熱或其他疾病。
6.有死亡病例報告、3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或重度職業中毒。
7.多個單位出現預防接種或學生預防性服藥群體性不良反應。
8.多處出現生活飲用水水質污染。
9.多個單位出現一周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明顯超過前5年同期水平,并快速擴散。
10.其它可認定為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突發事件。
二、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的組成和職責。
(一)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的組成
我院突發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小組,由衛生院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醫療、衛生防疫、婦幼保健、和各服務站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應急處理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衛生院。
(二)職責。
1.組織、協調衛生技術力量,防止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
2.負責轄區內救護車輛的統一調配使用。
3.組織評估臨床治療病人、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措施效果,完善各項防治方案。
4.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涉及的范圍、程度向政府提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和啟動預案的建議
5.負責突發衛生事件的各項監督檢查工作。
6.組織開展衛生科普知識的宣傳等工作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一)衛生機構。1.衛生院對全鎮的突發事件實施監督管理。防保科承擔責任范圍內的突發事件管理任務。
2.防保科在衛生院的領導下,負責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機構、留驗站的隔離、消毒、防護和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公共場所消毒,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疫點的環境消毒,生產、經營和使用的消毒產品、防護用品的質量等進行監督檢查。
3. 設專職人員和車輛負責突發事件發生時病人的轉運工作,并建立安全的轉診制度。區人民醫院為我區突發事件定點醫院,承擔全區突發事件的防治工作任務。
4.衛生院設立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實行首診負責制。
5.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設立預防保健組織或者人員,承擔本單位和責任地段的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二)衛生專業隊伍。區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調配全區的衛生人力資源,從各級、各類疾病預防控制、醫療等機構抽調精干人員組建處理突發事件所需的專家、流行病學調查、醫療救護和病原監測等衛生專業隊伍。
1.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從我院從事醫療、預防保健工作的人員中抽調精干力量,組建適應我鎮突發事件防治工作需要、具有一定規模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
2.醫療救護隊伍。選擇從事內科、外科、傳染科、麻醉科、護理等專業人員組建的醫療救護隊伍。
四、監測與預警
根據國家關于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舉報、預警通報和信息發布制度的要求,衛生院應加強農村疫情監測和疫情報告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鎮、村二級疫情信息網絡。各相關單位要指定專門工作人員負責信息管理工作,及時上報防治情況和疫情信息。
(一)信息的來源與收集。監測點監測信息、流行病學調查信息、試驗室檢查信息,醫療機構救治情況信息,下屬部門或單位上報的信息,相關部門或單位報告的信息,監督檢查工作信息,通過信息公布渠道獲得的信息,社會團體、個人報告或舉報的信息,通過網絡、電視、報紙、文獻等渠道獲得的信息,上級或外地反饋的信息等,各級上報的信息必須及時、可靠、準確、全面。
(二)信息的分析與處理。各級信息管理機構對收集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和匯總,應立即報告鎮政府,同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同時還應組織突發事件疫情分析、預測預報和預警專家組,對本地疫情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測預報,必要時發出預警通報。
(四)預警通報與信息發布
1.預警通報按照省、市、區政府規定執行。
2.各類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在沒有得到證實之前,實行保密制度。
3.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資料均應按法定要求妥善保管、處置。
4.未經授權或未通過正式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任何媒體不得隨意宣傳。
5.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
五、應急處理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1. 衛生院
衛生院在接到下級衛生部門的報告后,應立即了解情況,掌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動態,確定事件類別、性質和嚴重程度,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需要,組織應急救治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赴現場,指導和協助當地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并及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2.醫療機構。
(1)對因突發事件致病的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對就診病人實行首診負責制,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
(2)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并做好隔離防護和會診;
(3)對需要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診治的確診病人、疑似病人,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安排專用車輛運送,并將病人病歷記錄的復印件轉送至接受的醫療機構。
4.對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采取醫學觀察措施,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應當予以配合。
5.采取衛生防護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6.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
7.負責病人的診斷、治療和收治管理工作。收治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要依法報告區衛生防疫站。
8.做好醫務人員的培訓和個人防護。
9.做好有關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應急處理。
在堅持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相關科室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
1.衛生院。
(1)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和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判定事件的性質、類別和嚴重程度,同時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制定和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方案。
(2)對重大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危害范圍做出判斷,判明引起事件的毒物種類及數量,提出現場處置方案,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
(3)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和區衛生局報告,根據事態發展,提出啟動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
(4)加強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制,保證信息聯絡暢通。
2.防保科。
(1)服從衛生院的統一領導,要立即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判定事件的性質、類別和嚴重程度,認真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展趨勢,有關情況及時上報區衛生行政部門。
(2)對密切接觸者實行醫學觀察,必要時予以隔離。
3.醫療機構。
(1) 迅速啟動各發熱門診、留觀室,進入應急狀態,做好監測和收治病人的準備。
(2) 迅速組織應急衛生救治隊伍開展醫療救治、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病因查找和確認工作。
(三)特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在堅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措施的基礎上,各有關單位、相關科室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
1.衛生院。
(1)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綜合評估,判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類型,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并上報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
(2)及時制定、修改調查方案、技術標準和規范。
(3)檢查督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
(4)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應急物資的籌備計劃,依法接受和管理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
2.防保科。
(1)組織開展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與報告、分析和預警。
(2)組織開展現場調查和預防控制等措施。
3、醫療機構
(1)組織開展實施醫療救治工作。
(2)組織對不明原因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原因調查、治療藥物篩選。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支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機構進行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采樣、技術分析、檢驗以及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妨礙工作開展。
六、物資的儲備與調度
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消毒和防護用品的準備,衛生院做好醫療救治藥品、藥械的準備。
七、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衛生院和服務站各專業隊伍,要接受上級業務部門的培訓和指導,服從安排。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二)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在學校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嚴重傷害的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群體性異常反應、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師生員工身體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防范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及在校園蔓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檢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在縣教育局、衛生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領導小組,落實校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三、組織管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胡值德
副組長:艾紅星 楊慎雄
組 員:楊 屹 秦懷智 毛義兵 劉明波 程鑄 許彩運
各班班主任
(二)學校職責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防治責任制,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師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師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5、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
6、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情況,并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等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紅色
學校發生的鼠疫、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新傳染病以及我國已消滅傳染病等達到衛生部確定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
(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橙色
1、學校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學校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5、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擴散到市以外的學校。
6、因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造成人員死亡。
7、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各類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發生在學校的,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黃色
1、學校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超過10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亂等傳染病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乙類、丙類傳染病在短期內爆發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內的學校,發病人數達到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4、在一個市域內的學校發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
5、發生在學校的因預防接種或預防性服藥造成的群體性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
6、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發生在學校的,經地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藍色
1、學校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30——99人,無死亡病例。
2、學校發生鼠疫、霍亂病例,發病人數以及疫情波及范圍達到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
3、因學校實驗室有毒物(藥)品泄露,造成人員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4、因學校周邊環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師生人數在9人以下,無死亡病例。
5、發生在學校的,經市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6、鑒于學校公共衛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體健康和安全,社會關注度較高,未達到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標準的公共衛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應急反應。
五、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
(一)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責任報告單位:水坪鎮中心學校
責任報告人:楊屹
(二)突發事件報告
1、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報告程序,學校一旦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甲類傳染病病例、乙類傳染病暴發、以及其他突發衛生事件時,相關知情教師或部門應立即向學校醫務室報告,學校醫務室在第一時間向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應在2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報告,并同時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2、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3、在學校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并確保信息暢通。
六、應急處置措施
(一)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V級)的應急反應
1、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現場的教職員工應立即將有關情況通知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人及學校領導。學校領導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實施以下應急措施: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撥打120急救電話,對患病人員進行救治。
2、與患病人員家長、家屬進行聯系,通報情況,做好思想工作,穩定其情緒。
3、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封鎖和保護事發現場,對相關場所、人員進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對可疑污染區進行消毒和處理,對與鼠疫、肺炭疽、霍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觸者實施相應的隔離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門進行現場取樣,開展偵察工作。
4、對學校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主管部門和教育、衛生行政部門以及當地政府,并請求支持和幫助;在學校適當的范圍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基本情況以及采取的措施,穩定師生員工情緒,并開展相應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員工的預防與自我保護意識。
5、嚴格執行進出入校門的管理制度。
(二)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措施以外,還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部署,落實其他相應的應急措施。
(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較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以外,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信息報告人每天應按照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四)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的應急反應
除按照嚴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要求,組織實施相應的應急措施以外,信息報告人每天應按照要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進程報告。
(五)聯絡、教育與接待家長、后勤支援等應急響應過程的各工作與校園踩踏事故應急預案同。
七、應急保障
學校要安排必要的經費,用于增添相關設備,配備所需藥品,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尤其是改善學生食堂、廁所、衛生條件,為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飲用水和洗漱設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給予充分的保障,確保學校公共衛生防控措施的落實。
八、善后與恢復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會同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追究責任。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及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應認真做好或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受害人員的善后工作。
3、對突發事件反映出的相關問題、存在的衛生隱患問題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意見進行整改。加強經常性的宣傳教育,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4、盡快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對因傳染病流行而致暫時集體停課的,必須對教室、寢室、廁所等場所進行徹底清掃消毒后,方能復課;因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必須在恢復健康,并經有關衛生部門確定沒有傳染性后方可復學;因水源污染造成傳染病流行的學校,其水源必須經衛生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重新啟用。
九、責任追究
學校有關部門對所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導致事件發生的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對在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水坪鎮中心學校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三)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工作預案:
一、建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孫偉偉
副組長:王琳 劉靜
組員:莫亞娜、尹麗偉、呂永建、孟森娜
職責: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主要負責對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指揮與協調、應急隊伍建設和培訓、突發事件及時上報等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的各類衛生安全衛生組織、制度。
2、實行場所內的各級崗位責任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3、嚴格落實本單位定期督導檢查的考核制。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報告范圍:
(1)微小氣候或空質量不符合衛生標準所致的虛脫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的水傳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衛生設施遭受污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處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等;
(5)發生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
(6)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
(7)發生或可能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8)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等。
四、應急措施:
(1)單位負責人或衛生負責人等事故報告責任人,應立即并向所在的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按照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立即停止經營活動。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妥善處理現場,防止事故繼發,確保不擴大危害范圍和不繼續惡化環境,并保護好現場。
(3)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現場調查、處理工作。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4)按照衛生要求及時做好環境、公共物品、水質、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消毒工作,以及其他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08-12
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08-12
鄉鎮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08-12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08-24
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08-20
五大措施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08-17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規章制度(精選11篇)09-15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規章制度(精選10篇)10-20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08-12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