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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通用6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1
一、目的與原則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升工作效率與管理水平,根據《公務員法》及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本方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旨在通過競爭機制選拔出德才兼備、業績突出的干部,促進單位健康發展。
二、崗位設置與資格條件
1. 崗位設置:根據工作需要,本次競爭上崗涉及XX科、xx科等若干科級職位,具體崗位及職責見附件。
2. 資格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相關專業背景優先。
在本單位工作滿X年,且現任副科級職務或相當層次職務滿x年。
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無違法違紀記錄。
三、實施步驟
1. 發布公告:通過單位內部網站、公告欄等渠道發布競爭上崗公告,明確崗位、資格條件、報名方式、時間安排等。
2. 報名與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材料,由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名單。
3. 筆試與面試:
筆試:測試應聘者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及綜合分析能力。
面試:考察應聘者的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崗位適應性。
4. 民主測評與考察:組織干部職工對候選人進行民主測評,并結合日常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評價。
5. 研究決定與公示:根據綜合成績及民主測評結果,經黨委(黨組)研究決定擬任職人選,并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6. 任職與培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任職手續,并開展崗位適應性培訓。
四、監督與紀律
競爭上崗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確保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對違反規定、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五、附則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單位人事部門所有。
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2
一、指導思想
通過科學合理的競爭上崗機制,選拔出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科級干部,推動單位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崗位范圍與資格要求
1. 崗位范圍:涵蓋XX部門、xx科室等多個關鍵崗位,具體崗位名稱及職責見詳細公告。
2. 資格要求:
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領導,遵守黨的紀律。
具有相關專業背景和工作經驗,本科及以上學歷。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一定年限,現任副科級或相當層次職務。
具備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實施流程
1. 宣傳動員: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傳達競爭上崗的意義、程序和要求,動員符合條件的干部積極參與。
2. 報名與初審:設置報名期限,符合條件的人員提交個人簡歷、工作業績報告等材料,由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初審。
3. 能力測試:包括專業知識測試、案例分析、公文寫作等,全面考察應聘者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4. 綜合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與無領導小組討論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考察應聘者的領導潛能、應變能力和崗位適應性。
5. 民主推薦與組織考察:結合日常考核、民主測評結果,對候選人進行全面考察,形成綜合評價意見。
6. 研究決定與公示:黨委(黨組)根據考察結果,集體研究決定擬任職人選,并進行公示。
7. 任職與培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任職手續,并安排崗位適應性培訓,幫助新任干部快速進入角色。
四、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競爭上崗工作有序進行。
2. 強化紀律監督,確保競爭上崗過程公平公正。
3. 注重人文關懷,做好落選人員的思想工作,維護隊伍穩定。
五、附則
本實施方案由單位人事部門負責解釋,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3
一、背景及目的
根據《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以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全面推行市級機關科級領導職位競爭上崗的通知》要求,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科級領導職務的競爭上崗,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努力建設一支結構、素質優良的機關干部隊伍。
二、基本原則
1.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2. 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3.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4. 堅持群眾公認、注重業績的原則。
5. 堅持依法辦事原則。
三、競爭上崗職位
根據總社機關科級領導職位空缺情況,分批實施競爭上崗。本次列入競爭上崗的科級領導職務共2個,其中:正科級領導職位1個,即合作指導處處長;副科級領導職位1個,即辦公室副主任。
四、資格條件
1. 基本條件
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具備較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有大局觀念和合作精神;熱愛供銷合作社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有勝任報考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工作經歷和組織領導能力;作風正派,廉潔自律,團結同志,遵紀守法;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身體健康。
2. 基本資格
合作指導處處長職位:熟悉合作事業、合作經濟和為農服務工作,有相關工作經歷,有較強的合作社理論知識和業務水平,熟悉合作社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有較強的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現擔任機關主任科員或任2年以上副科領導職務。
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熟悉行政工作流程及內容,有較強的行政事務處理能力,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有較強的組織、溝通、協調能力;現擔任機關副主任科員或任3年以上科員職務。
五、實施步驟
1. 制定并公布本競爭上崗方案。
2. 召開機關全體在編人員會議進行動員部署。
3. 符合任職資格條件且自愿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填寫《競爭上崗申請表》,向政治處申報。
4. 采取綜合素質測試方式進行筆試,綜合素質測試主要采用人機對話的形式,內容包括知識結構、心理素質、能力水平和專業知識等。
5. 面試主要采取演講答辯的方式,答辯題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市考試中心擬定。
6. 民主測評在演講結束后進行,參加人員為總社機關全體在編工作人員。
7.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及民主測評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由政治處負責考察,全面了解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8. 市總社黨委根據競爭上崗人員筆試面試總成績、民主推薦測評情況、綜合考察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
9. 擬任人選確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要求進行任前公示,對公示無問題的,由市總社黨委對任職人員進行談話,宣布任職及試用期,提出工作要求。政治處隨即根據規定辦理相關的任職手續。
六、工作要求
1. 加強領導。競爭上崗在市總社黨委領導下進行,凡屬重大問題,必須經黨委會集體研究確定。具體工作由政治處組織實施。
2. 周密組織。嚴格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程序和步驟進行,保證競爭上崗活動有條不紊地穩步推進。
3. 嚴肅紀律。參與競爭上崗組織工作的同志,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干部人事紀律,不得泄露不應公開的內容,保證競爭上崗的公正。參與競爭上崗的人員要正確對待競爭上崗結果,愉快地接受組織的決定。
4. 強化監督。要加強群眾監督,該公開的堅決公開,該透明的堅決透明。要加強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群眾反映的違紀問題,及時介入調查處理。
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4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為進一步激發干部隊伍整體活力,努力建設一支愛崗敬業、作風優良、務實清廉、開拓進取、爭創一流的科級干部隊伍。同時,需堅持以下原則:
1. 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
2. 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
3.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4. 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原則。
5. 堅持民主、公開原則和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的原則。
二、競爭職數
正科級領導職位22個,副科級領導職位28個(具體名額以正科競爭后空額為準)。本次競爭上崗實行不定崗競爭,可參照學院內設機構設置情況選填意向部門。具體任職崗位將依據綜合成績和填報意向,并結合工作實際研究確定。
三、選拔任用條件
1. 基本條件
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堅決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組織領導能力、決策協調能力和業務工作能力較強,開拓創新意識強,工作實績突出。
作風正派,辦事公道,清正廉潔,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尊重領導,服從指揮,團結同志,群眾威信比較高。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 資格條件
正科級領導職位: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年以上工作經歷且近三年年度考核達到合格及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包括現為正科級干部,任副科滿兩年,從事專職輔導員工作滿5年且已擔任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現任部門副職且已擔任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副科級領導職位: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四年以上工作經歷且近三年年度考核達到合格及以上。
同時,滿足正科、副科競聘條件的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
四、選拔任用程序
1. 宣傳發動:公布競爭上崗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公布競爭崗位職數,明確競爭上崗的意義,動員全體干部職工提高認識,端正態度,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積極參與競爭。
2. 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正科級和副科級同時報名。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自愿報名,填寫相關報名申請表和匯總表,以部門為單位匯總后報送。
3. 正科級干部競爭上崗流程
召開會議對所有符合競爭上崗條件的`人員進行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民主推薦分為會議投票推薦和談話推薦。
民主測評成績占40%,從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對參加競爭上崗人員進行綜合評價,人員范圍為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各單位負責人、正高級職稱人員。
民主推薦成績占60%。會議投票推薦人員范圍為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各單位負責人、正高級職稱人員,其中,領導班子成員使用A票,成績占15%;各單位負責人、正高級職稱人員使用B票,成績占15%。談話推薦人員范圍為學院領導班子成員、各單位負責人,成績占30%。
4. 副科級干部競爭上崗流程
根據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成績,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述職環節人員名單。述職要陳述近三年來的工作情況,內容要實事求是、客觀真實,避免虛話套話,既有成績和收獲,又有存在的真實問題和下步打算,時間控制在5分鐘之內。
副科級競爭上崗總成績由民主推薦成績、民主測評成績、述職成績構成。其中,民主推薦占30%,民主測評占20%,述職答辯成績占50%,按百分制計算。
5. 加分政策
掛職第一書記等任職期滿的,總成績在個人綜合得分的基礎上,連續兩年評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增加5%,連續兩年評定為優秀等次的增加7%,加分政策只享受一次。
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獲得優秀等次情況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參考依據。
6. 確定考察對象:根據競爭上崗總成績、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日常考核、平時掌握情況,學院黨委會研究確定考察對象。群眾認可度不高,競爭上崗總成績低于65分的,不列入考察對象。
7. 任職公示及備案:對確定任職人選實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任職人選,按程序辦理任職備案手續。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本次干部調整配備工作的領導,成立臨沂職業學院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在學院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學院紀委全程監督。
六、有關要求
1. 本次選拔任用科級干部是干部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證學院正常工作秩序,確保選拔任用工作順利進行。
2. 為進一步優化學院干部隊伍結構,本次調整認真貫徹落實市委《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實施方案》和市委組織部《關于健全年輕干部工作常態化機制的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推動干部隊伍年輕化建設。
3. 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任何人不得借競爭上崗之機,搞個人小圈子,不準封官許愿,不準任人唯親,嚴禁拉票等違規現象,一經發現,一律取消競爭上崗資格。
4. 任職人選確定后,要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交接工作。
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5
一、背景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科級領導職務的競爭上崗,形成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競爭擇優、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目標
通過競爭上崗,選拔出德才兼備、業績突出、群眾公認的科級領導干部,提高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
三、基本原則
1.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2. 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3.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4. 堅持群眾公認、注重業績的原則。
5. 堅持依法辦事原則。
四、實施步驟
1. 確定競爭崗位:根據機關科級領導職位空缺情況,確定競爭上崗的科級領導職務及崗位職責。
2. 制定競爭條件:明確競爭上崗的基本條件和基本資格,包括政治思想素質、學歷、工作經歷、組織領導能力等。
3. 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符合任職資格條件且自愿參加競爭上崗的人員填寫《競爭上崗申請表》,由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4. 筆試與面試:采取綜合素質測試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包括知識結構、心理素質、能力水平和專業知識等。面試主要采取演講答辯的方式,對競爭者的綜合素質進行考察。
5. 民主測評:在演講結束后進行民主測評,參加人員為機關全體在編工作人員,民主測評結果計入總成績。
6. 考察與公示: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及民主測評結果確定考察人選,由相關部門進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
7. 決定任職:公示無問題后,由黨委對任職人員進行談話,宣布任職及試用期,提出工作要求,并辦理相關的任職手續。
五、組織架構
成立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方案的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評估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事務的協調和處理。
六、監督與評估
1. 加強群眾監督,確保競爭上崗的公開透明。
2. 加強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違紀問題進行及時調查處理。
3. 定期對競爭上崗活動進行評估和總結,及時調整和改進方案。
七、預期效果
1. 提高科級職位人員的競爭力和素質。
2. 建立起一套科級職位競爭上崗的制度,為科級職位人員的職業發展提供保障。
3. 增強機關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推動機關工作的順利開展。
科級職位競爭上崗實施方案 6
一、背景與目的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對科級領導干部的素質和能力要求也越來越高。為了選拔出更加優秀的科級領導干部,推動單位事業的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競爭崗位與條件
1. 競爭崗位:根據單位實際情況,確定若干科級領導職位進行競爭上崗。
2. 競爭條件:
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具備較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大局觀念和合作精神。
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相應的專業背景。
有勝任報考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工作經歷和組織領導能力。
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職責。
三、實施步驟
1. 公布方案與崗位:在單位內部公布競爭上崗實施方案和競爭崗位信息,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參加。
2. 報名與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競爭上崗報名表》,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3. 綜合測試與面試:采取綜合測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的方式對競爭者進行考察。筆試主要測試競爭者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主要考察競爭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和應變能力等。
4. 民主測評與組織考察:在單位內部進行民主測評,同時由相關部門對競爭者進行組織考察,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
5. 確定人選與公示:根據綜合測試、面試、民主測評和組織考察結果,確定擬任職人選并進行公示。
6. 任職與培訓:公示無問題后,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并對新任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任職培訓。
四、監督與保障
1. 加強監督:由紀檢監察部門對競爭上崗活動進行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2. 嚴格保密:對競爭上崗過程中的相關信息和資料嚴格保密,防止泄露。
3. 提供保障:為競爭者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確保其能夠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素質。
五、預期效果
1. 選拔出優秀的科級領導干部,提高單位的工作效率和質量。
2. 增強干部隊伍的活力和競爭力,推動單位事業的持續發展。
3. 促進干部隊伍的年輕化、知識化和專業化,提高單位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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