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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申報材料1
蘇財會〔2021〕21號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1〕39號)精神和要求,并商省職稱辦同意,現將我省2021年度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材料報送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2021年我省正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按照《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8〕2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執行。
。ǘ┕珓諉T(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
。ㄈ┦确稀顿Y格條件》的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均可申報。
(四)非公有制企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人社廳發〔2020〕13號文的要求在所在地進行相關申報。
。ㄎ澹┩馐』蛑醒腭v蘇企業、單位及其分支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需在我省申報評審的,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委托手續。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同意后受理申報(詳見蘇職稱辦〔2021〕39號文)。
(六)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后,有關專業年限計算、繼續教育、專業理論知識、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工作業績與成果、論文著作等其他評審材料的具體要求,對照《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
(七)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
(八)凡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經調查核實確認的,將按《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1〕39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二、報送要求及時間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資格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蘇財規〔2011〕11號)要求,對委托評審的材料嚴格把關,認真做好審核、公示和推薦工作,確保材料真實、齊全、手續完備。
1.申報人必須先行完成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2.申報人必須登錄江蘇省財政廳門戶網,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在“江蘇人才信息港”職稱申報評審管理服務平臺上也有相應的鏈接)進行個人申報。網上申報的起止時間為: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0日17:00(具體詳見操作指南),逾期不補報。
3.申報人按要求在申報系統上如實填寫各項信息,并將相關申報材料原件掃描上傳。提交之后,申報人應按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及所有申報材料前往所在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辦理材料現場核對(受理后當場退回材料原件)和網上繳費等相關事宜(具體時間依當地的安排)。
4.因評審工作全部在網上進行,申報人不再提交紙質材料。省財政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公布評審結果后,評審通過人員自主打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
5.評審通過人員經評委會簽章后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末頁(需歸入本人檔案)等相關材料,將統一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EMS從南京送達。
6.省各有關單位應于8月6日17:00前,攜帶申報材料原件(包括申報人身份證等相關證書)至省財政廳會計處(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號天目大廈808、809室)進行現場核對(受理后當場退回材料原件)。
7.各設區市及昆山、泰興、沭陽縣(市)財政局于8月11日前,將經市職稱管理部門審核后的《江蘇省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逾期不再受理。
三、收費標準及要求
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每人評審和面試及論文鑒定費500元。申報材料提交并現場核對通過后,由申報人在網上申報系統中直接支付(詳見網上申報系統操作說明)。8月6日24:00前未繳費的,視同放棄申報。繳費成功后,不辦理退費。需票據憑證的,可根據系統提示自行下載打印電子票據(截止2021年12月31日24:00)。
四、其他事項
1.本次評審擬于10月份進行。正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采用評審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最終由執行評委會根據申報人綜合情況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
2.《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資格評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所需填報的相關表格,請登錄江蘇省財政廳門戶網,在“會計綜合管理平臺”相關欄目中查詢下載。
聯系電話:025-83633209
附件:
1.材料目錄及要求
2.江蘇省申報正高級會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
3.論文鑒定申報表
市場申報材料2
一、扶持內容及資金額度
(一)種植養殖基地扶持。在規劃區內,通過土地流轉方式或村集體統一組織實施的方式,集中連片新發展蔬菜或林果1000畝以上、桑蠶500畝以上的,對種植大戶或負責統一組織實施的村集體組織給予60元/畝扶持,用于貸款貼息或土地流轉補貼;對獲得農產品質量無公害認證20xx畝以上、綠色認證1000畝以上、有機認證500畝以上的,分別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補貼。
每新建一處存欄生豬3000頭以上的標準化養豬場、存欄奶牛100頭以上標準化奶牛場、存欄肉牛500頭以上的標準化肉牛養殖場,分別給予養殖戶10萬元補貼;每新建一處存欄10萬只以上標準化肉禽場,給予養殖戶20萬元補貼。
。ǘ┥a道路扶持。每按規劃標準新建1公里硬化道路,補貼5萬元;每按規劃標準新建1公里一般性生產道路,補貼0.5萬元。
(三)水利設施扶持。每新打一眼深井并配套機電水泵,補貼2萬元;每新打一眼大口井(直徑3米以上)并配套機電水泵,補貼0.5萬元;每新鋪設一公里管道(直徑4吋以上),補貼0.3萬元。
。ㄋ模┺r產品批發市場扶持。每按規劃標準建成一處綜合性的大型蔬菜批發市場,扶持50萬元;每按規劃標準建成一處果品批發市場,扶持10萬元。
。ㄎ澹┺r產品加工項目扶持。當年度內,凡企業用于新建、擴建農產品加工項目所產生的銀行貸款,且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均按實際貸款利息給予貼息。
。┥钏烧仨椖糠龀。在規劃區內,深松整地集中連片達到200畝以上的,每畝補貼35元。
二、申報材料
(一)種植養殖基地扶持。各鄉鎮街道按照申報扶持的基地類型分別填寫對應的《20xx年財政扶持種植養殖基地建設專項資金申請表》,報送至各產業主管部門,并附報產業基地簡介;標準化認證獎勵申報,由各鄉鎮街道組織認證單位填寫《20xx年財政扶持標準化生產專項資金申請表》,報送至市農業局,并附報認證基地簡介與認證證書原件。
(二)生產道路扶持。各鄉鎮街道填寫《20xx年財政扶持農業產業基地生產道路建設專項資金申請表》,報送至各主管部門:蔬菜基地生產道路報市交通局,林果基地生產道路和桑蠶基地生產道路分別報送市林業局和市絲綢公司。
(三)水利設施扶持。各鄉鎮街道填寫《20xx年財政扶持農業產業基地水利設施建設專項資金申請表》,報送至市水利局。
。ㄋ模┺r產品批發市場扶持。各鄉鎮街道填寫《20xx年財政扶持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專項資金申請表》,報送市農業局。
。ㄎ澹┺r產品加工項目扶持。由各鄉鎮街道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20xx年財政扶持農產品加工項目專項資金申報書》,報送市農業局,同時附報以下企業申報材料:
1、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新增固定資產評估報告原件;
2、銀行貸款手續(借款合同、借款借據、進賬單、利息單)復印件,原件備查;
3、企業銀行信用等級證明原件;
4、企業與基地農戶簽訂的農產品原料定購(銷售)合同;
5、營業執照;
6、技術中心、科技成果、發明專利、馳名商標、名牌產品的公布文件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非必報材料,各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據實出具)。
以上材料與申報書合并裝訂成冊。
(六)深松整地項目扶持。各鄉鎮街道填寫《20xx年財政扶持農業產業基地深松整地項目專項資金申請表》,報送至市農機局。
三、申報程序
各鄉鎮街道將申報扶持的項目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產業分工分別報送各主管部門。蔬菜基地建設項目、農產品批發市場建設項目、農產品冷藏及加工項目報市農業局;林果基地建設項目及配套道路交通建設項目報市林業局;畜禽養殖項目報市畜牧局;桑蠶基地建設項目及配套道路交通建設項目報市絲綢公司;蔬菜基地道路交通建設項目報市交通局;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報市水利局;深松整地項目報市農機局。
各項目主管部門對鄉鎮街道申報的扶持項目進行初審把關,根據扶持辦法要求制定出初步扶持方案并報市農業局匯總,由市委農工辦、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對扶持項目進行重點抽查核實。
根據抽查核實情況,由市委農工辦、市農業局、市財政局提出扶持方案,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召開聯席會議確定后,報市政府領導簽批,由市財政局按照相應政策兌現扶持。
四、申報時間及要求
1、所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項目主管部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各一份),種植養殖基地、生產道路、水利設施、批發市場、深松整地項目于20xx年12月20日前上報,農產品加工項目于20xx年1月6日以前上報。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農業局信箱:。
2、農產品加工項目扶持要組織人員到已建成或在建項目現場進行實地查看實物工作量和工程形象進度;產業基地及配套項目扶持,由各項目主管部門組成檢查組,嚴格按照《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規劃(20xx—20xx年)》(新政發〔20xx〕52號)要求的區域和標準進行檢查驗收,在20xx年12月30日前將扶持項目上報材料匯總后報市農業局,由市委農工辦、市農業局、市財政局采取現場察看、實地丈量的方式進行重點抽查核實。
3、凡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當年享受上級項目扶持的,不再重復扶持;扶持資金全部?钣糜谵r業產業結構調整基地建設及配套重點項目建設。
市場申報材料3
按照《海南省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海南省農業龍頭企業須由企業申報。
1 、申報條件
申報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組織形式。依法設立的以農產品或農業投入品生產、加工、流通中介、休閑觀光農業或農業科技、農機服務為主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公司,其他形式的國有、集體、私營企業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企業、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等。
(2)企業經營的產品。企業中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的增加值占總增加值60 %以上。
。3)企業規模。從事生產、加工、流通、服務等經營業務的企業,資產總額須達1 5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總額達700萬元以上,年營業額須達1 500萬元以上;從事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的企業年交易額達1.5億元以上。企業從業人員50人以上。
。4)企業效益狀況。企業的總資產報酬率應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且連續二年保持盈利。企業要具備較好的發展能力,營業額年增長幅度不低于10 %。
(5)企業負債與信用。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應低于60 %;企業應按時繳納稅款、發放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金。企業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含A級)。
(6)企業帶動能力。企業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過程中,通過建立可靠、穩定的利益機制帶動農戶的數量最少應達到500戶以上;從事休閑觀光農業的企業帶動當地農村勞動力就業人數100人以上;企業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過程中,通過與本省農戶訂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購的原料或購進的貨物占所需原料量或銷售貨物量的50 %以上。
。7)企業產品競爭力。在同行業中企業的產品質量、產品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和創品牌能力居全省領先水平,企業必須有自己的注冊商標或知名品牌,產銷率達90 %以上;企業注重實施標準化生產,有健全的投入品登記使用管理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有完善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
。8)企業的創新能力。企業必須注重先進科學技術應用和推廣,有自己的核心產品或技術。企業必須建有互聯網站進行產品宣傳并保持正常信息更新。
(9)產業符合政策,企業管理規范。企業主營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健全的生產、財務、安全等管理制度,前二年沒發生過重大環保、質量和安全生產事件。設有專職財務人員,按照計準則設置會計賬目,獨立核算。
。10)市縣龍頭企業的.認定狀況。已開展市、縣(自治縣)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工作的市、縣(自治縣)申報企業原則上應是市、縣(自治縣)級農業龍頭企業。
對中部山區定安、屯昌、五指山、瓊中、保亭、白沙六市縣和農產品出口加工企業、農業高新技術開發企業申報龍頭企業適當放寬條件,但必須達到第七條3、4、5、6款規定指標的70 %以上。
2 、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應提供如下材料:
。1)申報省級龍頭企業申請書。申請書除應按照申報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應符合的條件如實反映企業的基本情況外,還應包括企業經營及財務狀況、企業創新情況、企業發展前景、企業文化等情況。
(2)海南省龍頭企業申報表。申報企業應認真填寫海南省龍頭企業申報表,并經市縣政府出具同意意見和蓋章,申報表做為申請書的附件。
。3)資產和財務狀況審計報告書。企業須提供經省農業廳選聘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前年度審計報告原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結論應為無保留意見的審計結論。
。4)信用證明。申報企業須提供銀行信用評級機構提供的信用等級證明或基本戶開戶行出具的的信用證明。應付賬款達到資產總額30 %的,應提供主要債權人出具的信用情況說明。
。5)帶動農戶證明。與農民合作社或農戶簽訂的生產或購銷合同復印件,與當地農民簽訂的就業合同復印件,或者市縣農業部門出具的企業與農戶建立利益關系、帶動農戶增收的證明,要寫明具體的帶動方式、利益機制和分別帶動農戶的數量,并附上農戶姓名、電話、所在村名的通訊錄。
(6)企業所在地市縣級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二個年納稅情況證明、社保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二個年度企業職工繳納的各項社會勞動保險費證明。
。7)農業質檢部門或其他法定監管部門出具的近2年內產品質量安全情況證明。
(8)土地承包、租賃合同或權屬證書復印件。
。9)畜牧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排污企業須提供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達標排放證明。
(10)農產品原產地證明、無公害證書、綠色食品證書或有機食品證書復印件(需提供一項以上)。
(11)企業取得的各種證書復印件,可根據情況據實提供:省著名商標證書、國家馳名商標證明文件復印件;省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證書復印件;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體系認證等復印件;專利證書復印件;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科技成果等其他榮譽稱號證書復印件。
上述所列一至十項為必須提供的材料,第十一項所列資料按實際情況提供。
3、 申報程序
(1)申報企業直接向企業所在地的市、縣(自治縣)農業行政(農經)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行政(農經)主管部門對企業所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3)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行政(農經)主管部門將審核通過的申報企業材料經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蓋章,正式行文向省農業廳推薦,并附上企業申報材料。
4 、有關事項
。1)申報省級龍頭企業申請書。企業發展農業產業化情況介紹(2 000字左右),主要內容為企業組織形式、經營產品、企業規模等基本情況;企業的經濟效益、發展情況;采取的產業化經營模式,與農戶的聯結方式,帶動基地和農民情況;公司發展前景等。企業發展農業產業化情況介紹材料必須以電子版形式發至聯系人的郵箱。
(2)資產和財務狀況審計報告書。企業須提供經省農業廳選聘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前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原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結論應為無保留意見的審計結論。
(3)凡是復印、復制的材料均需蓋企業公章,以確認復印件、復制件與原件一致。
(4)申報企業在市縣注冊的公司,報經所在市縣農業(農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經市(縣)政府同意,由農業(農經)行政主管部門正式行文將材料上報省農業廳;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公司,由企業基地或市場所在地市縣上報。如果在多個市縣有基地、工廠、市場的企業,可由主要基地、工廠、市場所在地的市縣上報。
市場申報材料4
為進一步推動我省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加快全省“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步伐,確保實現商務部、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標,現就做好x年省級“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建設規劃工作
根據全省“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工作目標、要求和各市“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的建設情況,經綜合平衡,現制定了《x年度省級“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表》(附件1)。各地級以上市經貿主管部門要根據全省的規劃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市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規劃。要鼓勵、引導承辦企業在尚未建立農家店的鄉鎮和行政村建店,重點建設改造村級日用消費品農家店。
二、做好申報工作
(一)申報企業條件。
流通企業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自愿申請承擔“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建設,提出擬實施的地區及擬建設的農家店數量。
1.在廣東省范圍內依法登記設立,以經營生活必需品為主的各種所有制連鎖經營企業;
2.擁有建筑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的日用消費品配送中心,配送商品品種(單品)1500種以上,已經發展日用品連鎖店不少于10個;或擁有建筑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農資配送中心,配送農資商品品種兩大類以上且單品數量在30種以上,已經發展農資連鎖店不少于100個;
3.工商營業執照顯示具備2年以上從業經驗;
4.商品分類分品種擺放,有相匹配的倉儲設施,有必要的商品配送運輸工具;
5.制定了x年“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實施規劃;
6.自愿與縣(市、區)經貿部門簽訂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承諾書;
7.已建立商品的準入制度和可追溯制度,有與連鎖經營方式相適應的臺帳管理制度。
(二)申報程序。
各縣(市、區)經貿局會同當地財政局按照規定,組織本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做好有關申報工作(省直有關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經貿、財政部門提出申報),并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加具意見后,報地級以上市經貿、財政主管部門審核,地級市以上經貿、財政部門將本地區申報企業的材料審核匯總后統一報省經貿委、省財政廳。
。ㄈ┥陥蟛牧稀
1.縣(市、區)經貿、財政部門聯合行文推薦;
2.地級以上市經貿、財政部門驗收報告;
3.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建設背景、建設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建設條件、資金使用的績效目標(新增銷售收入、利潤、稅收等)以及增加社會就業等;
4.《廣東省省級“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2),《x年度省級“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配送中心項目申報表》(附件3)、《x年度省級“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項目申報表》(附件4),須附每個項目(配送中心和農家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申報企業公章,并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表格可在省經貿委網站“市場建設”欄目下載;
5.申報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申報企業公章);
6.涉及藥品經營或設立藥品專柜的需提供藥品零售經營資格證以及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經驗收合格,同意上報”的意見;
7.當地國稅、地稅部門出具的上一年度有關企業稅收證明(包括納稅金額)。
申報材料需用文字材料(用A4紙打印裝訂成冊)報送,同時發送電子版至省經貿委郵箱。
(四)申報時間。
申報材料和電子文檔請于9月25日前由地級以上市經貿、財政部門匯總后統一報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逾期不予受理。
。ㄎ澹┥陥笞⒁馐马棥
各地經貿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財政部門認真做好申報企業的資格審核工作,確保所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提高文件材料的報送質量。
三、項目建設標準
。ㄒ唬╉椖勘仨氃趚年1月至9月底建設或改造完成;
(二)無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坑農害農的記錄;
。ㄈ┻_到四個統一,即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統一標識、統一價格;
(四)各地要按照《商務部關于“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驗收的通知》(商建發〔x〕533號)、《商務部關于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的通知》(商建發〔x〕600號)和《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復查工作的通知》(商辦建函〔x〕129號)、《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范》(SB/T10393—x)、《農資農家店建設與改造規范》、《關于進一步加強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建設的通知》(粵經貿市場〔x〕777號)等文件的精神,準確把握配送中心和農家店驗收的標準。
四、驗收工作
。ㄒ唬└鞯乜h(市、區)經貿部門應會同當地財政部門于9月10日前完成本地區x年省級“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驗收工作,并將企業申報材料和驗收報告報各地級以上市經貿、財政主管部門。
。ǘ└鞯丶壱陨鲜薪涃Q、財政主管部門應對本地區上報的“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進行復檢驗收,并于9月25日前將有關申報材料和地級以上市的驗收報告報省經貿委、省財政廳。
。ㄈ┦〗涃Q委和省財政廳在收到各地級以上市經貿、財政主管部門的驗收報告后,組織開展對地級市進行交叉抽查,省經貿委會同省財政廳屆時派員進行督查。
五、扶持方式
省扶持“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資金采取補助的扶持方式,即根據省認定的申報企業的實際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資金補助。補助資金由省財政廳按規定通過財政部門核撥到承辦企業。
六、省財政廳根據有關規定,對下撥的扶持資金開展績效評價。省經貿委、省財政廳將按規定對資金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被檢查的用款企業要主動配合檢查人員做好相關工作,提供相應的文件、資料,不得阻礙檢查工作的正常進行。
七、申報企業要對扶持資金實行專賬核算、專賬管理、?顚S,嚴禁截留、挪用。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行為,依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各地經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項目建設質量的監督檢查,制定質量抽查驗收整改制度,對已驗收的農家店實行回訪。發現問題或有違規行為的,要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積極組織整改,并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省經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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