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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案件管理工作情況匯報
關于案件管理工作的情況匯報省紀委:
現將我市案件管理工作方面的有關情況作簡要匯報。
一、案件管理機構的設置情況
委局領導一貫對案件管理工作高度重視,新一屆紀委領導班子到任后還專門召開常委會研究案管工作,并提出了“基礎建設上檔次,機構設置講實效,工作程序抓規范,工作內容求科學”的新要求。市紀委在人手緊張、辦案任務重的情況下,把案件管理工作放在案件檢查一室,并確定了一名年輕干部作為案管員,切實承擔起案件管理工作的職責目前,市本級和各縣區紀委都配備了專門辦公室、專用電腦和激光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共有專、兼職案管員6人。不斷優化的軟硬件環境,利于工作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的提高,有效地促進了案件查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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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管理工作在案件查辦中的作用
、抓組織協調,形成辦案合力。
一是組織協調好市紀委內設各辦案職能室的關系。為了充分發揮案管工作的組織協調作用,市紀委成立了以主管案件的副書記為組長、分管常委為副組長,有關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案管領導小組。這樣內部協調運作起來既方便及時,又得心應手,效果較好。二是組織協調好市紀委與縣區紀委在案件查處中的關系。我市下轄四縣一區,縣區紀委在查辦案件上是一支重要力量,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針對縣區紀委業務素質參差不齊的現狀,案管領導小組和案管人員從協調關系入手,加強了對縣區紀委辦案的指導和監督,促進縣區紀委辦案水平的提高。如在調查一重大案件時,在服從服務于省紀委檢查一室的指揮下,我們對市、各縣區紀委的辦案力量統一調整,實行個案負責制和“兩規”看護月輪班制。三是加強市紀委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首先,成立了大要案組織協調機構----大要案協調領導小組,小組由市紀委和市公安、檢察、法院、審計等部門主要領導任成員,案管人員承擔聯系、綜合、落實和反饋工作;其次,建立了大要案協調領導小組工作制度,我們先后制定了《查辦大案要案協調小組工作制度》和《紀檢監察機關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審計局協調配合辦案暫行規定》,明確了相互移送案件和案件線索制度,并通過每季度一次的大要案協調領導小組會議通報、交流案件情況,協調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研究辦案中涉及到的有關政策、法律及黨政紀方面的問題等,發揮各自優勢合力攻堅,擴大戰果。這次1-5月全省禁賭專項斗爭,公安部門移送黨員干部5人。四是加強了查辦案件的隊伍建設。我們建立了辦案人才備案庫,加強了對辦案人員的統一調度管理。成立聯合辦案小組,小組由市紀委主管案件的常委和臨時抽調的基層辦案人員組成,案管人員靈活調度,負責協調或直接參與基層辦案以及案件的督辦、查辦工作。一方面解決了辦案力量不足,當地辦案人員容易受人情因素干擾問題;另一方面基層辦案人員通過參與聯查小組辦案,能夠在實踐中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辦案水平,有效地促進了基層辦案。
2、抓跟蹤督辦,加快辦案進度。一是建章立制。我們于05年制定了《關于紀檢監察案件管理工作暫行辦法》,明確了督辦案件的范圍、時限以及其他相關事項。二是強化對縣區案件的督辦。案管人員根據市紀委常委會研究的意見,對縣區查辦的需要上報結果和具有一定影響的案件,定期跟蹤督辦,并及時要求反饋案件查處的進展情況。首先,不定期地組織有關人員對基層紀委自辦案件的查處情況進行抽查,防止重查輕處的現象發生。其次,每雙月20日召開一次例會,由各縣區紀委匯報案件查辦案件的情況,幫助解決基層辦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證辦案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三是領導直接參與案件督辦。對一些疑難或久立未結的案件,紀委書記、副書記以及分管常委親自帶領案管人員和辦案人員到案發單位現場辦公,找出癥結,幫助解決辦案中遇到的困難。
3、抓監督檢查,落實辦案成效。市紀委制定了《考核獎懲辦法》、《縣區案件管理考核暫行辦法》以及《關于建立案件管理工作幾項制度的通知》,明確辦案目標。每季度對委局有關室和各縣區紀委查案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年終進行考評,對查案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有案不查、查而不處的,視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此外,我們還確定了備案登記制。即:檢查室對所調查的案件,一經查否,立即交案管人員備案登記,主要將案件當事人姓名、反映的問題、案件主辦人、主管案件領導、查否的原因等內容填寫在登記表上。如出現一起案件因主觀原因而導致調查結果出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難以認定等情況發生而導致舉報人重復上訪的,案管工作領導小組就可以年終考核時取消評先資格;案件的查辦結果不能讓上訪人滿意的,案管工作領導小組就責成調查組限期進行重新調查,案管員隨時進行跟蹤督辦,有效地避免了舉報人的重復上訪,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 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的建議
近年來,在省紀委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案件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還存在著認識不到位、人員不到位、培訓不到位和相關配套措施不到位等問題,這有待于進一步改進。我們認為,要改變案管工作中存在的這些問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強對基層案件管理工作的領導,切實采取措施,規范案管工作,保證各項職能的有效履行,推動基層查辦案件工作的深入開展。一是針對各地不同的工作實際,制定不同的切實可行的機構設置標準。市級紀委可以設置案件管理室,縣區紀檢監察機關在不可能設置案件管理專門機構的情況下,應把案件管理工作統一放在案件檢查室,并固定一名政治素質較高、紀律性較嚴、工作責任心較強、懂微機知識、懂紀檢監察業務,并具有一定綜合分析能力、寫作能力、協調能力、管理能力各方面都比較優秀的年輕干部作為案管員,切實承擔起案件管理工作的職責。二是制定操作性較強的案件管理工作制度。規范案件管理工作的職責和任務,明確案件管理人員可列席具體會議的職權,規定可閱讀有關文件的范圍,具體案管人員協調督辦案件的方式方法,確立案件管理工作在協調督辦中的中心地位,歸口負責管理協調督辦案件的職責,保證辦案工作依靠制度而不是靠領導權力來運行。三是形成固定的案管工作流程,理順內部與信訪、檢查、審理工作關系,建立文件、信息、業務交流通氣制度。四是加強對案管人員的定期培訓。五是加強對案管軟硬件配備的剛性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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